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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君翰,陪我去逛逛!」

    陪姚孟兰吃完精致的午餐,她又吵着要冯君翰多陪她一会儿。

    「孟兰,我下午还有工作!况且,我已经陪-吃午饭了。」他无奈地说。

    自从上回她替他揭穿贝晓风蒙骗他的谎言之后,基于对她的感激,他也多了分包容与纵容,再加上双方家长不断敲边鼓,因此冯君翰算是半接受了姚孟兰。

    至于为何还有几分迟疑?他想,或许是因为自己并不爱她的缘故吧!

    将来会不会和她结婚?冯君翰现在不想预测。他曾经动过结婚的念头,想娶一个自己真心所爱的女人,但结果竟是那般不堪。

    现在他不想再为了婚姻之事先做任何预想与安排,反正船到桥头自然直,当他不得不结婚时,自然会有家人为他安排,他只要走入礼堂就好。

    对于婚姻,他已经没有任何期待了。

    「拜托!只是吃顿饭而已,能算陪吗?」姚大小姐的娇气又发作了。「不管!陪人家嘛,君翰……」

    冯君翰叹了口气,真拿她没辙。若非他欠她一个恩情,而且两家又是世交,他不会对她有这么多耐性。

    「好吧!我顶多只能再陪-一个钟头,-如果想逛街购物,最好快一点。」

    「可是人家──」姚孟兰本来还想再争取更多时间,但冯君翰一脸大势底定的表情,她也不敢太过放肆,只能嘟着嘴,不情不愿地接受了。

    「既然只有一个钟头的时间,那么佛莱斯精品店正好在附近,我们去逛佛莱斯好了。」姚孟兰边说边注意他脸上的表情,想知道他有无特别的反应。

    果然,他一听到佛莱斯精品店时,身体立刻一僵,脸上的表情也变得逃避、不自在。

    「为什么要去那里?-不是不喜欢那间店,嫌它杂乱无章?」冯君翰确实不想去那里,因为只要提起佛莱斯,他就会想到那是他和晓风最初的相识之地,她甚至曾是那里的女店员。

    「不会啊!现在我倒觉得那里的东西还不错。」姚孟兰娇甜地微笑,其实心底气得很。

    他的反应这么大,可见他还没忘了贝晓风那无耻的女人!

    一年前他和贝晓风刚分手时,她曾派人来佛莱斯看过,那时她已经离职了。不晓得后来她有没有偷偷溜回去?她决定过去看看,否则不能安心。

    「君翰,陪人家去好不好嘛?」她继续施以柔情攻势,冯君翰又无奈地叹了口气。

    「好吧!我们现在就过去。」

    外头下着雨,气温不到十度,但高级房车隔绝了外头阴雨绵绵的冷冽,他们驾着车来到佛莱斯精品店门口,冯君翰绅士地下车撑起伞,然后打开车门让她下车,小心不让她淋到雨。

    「谢谢!」姚孟兰下车之后,直接走进精品店内,准备杀个措手不及。

    然而她走进店内眺目一望,只有两个一脸呆样的女店员,并没有看到贝晓风的身影,看来那只狐狸精是没再回来了。

    这时冯君翰收起伞也走进来,杨海芬和佟玲珍看了气在心底,不过顾客至上,她们也不敢怠慢。

    「有什么新货?」姚孟兰先走到服饰区去看衣服。

    两名店员赶紧跟过去介绍刚到的新品,姚孟兰挑了几件,决定要试穿。

    杨海芬要佟玲珍跟过去招呼,自己则走到正在店内随意踱步的冯君翰身旁,忍着怒气,虚假地堆起笑脸问:「冯少东,有看到什么满意的东西吗?」

    「目前还没有。」其实他根本没仔细看。

    「您可真是一点都不寂寞啊!和晓风分手之后,马上又结交新欢,我真为晓风感到不值!」她尖锐地讽刺。

    「我和姚小姐并不算正式交往,就算是──那也和贝晓风无关!是她先践踏这份感情,不管我有没有立即结交新欢,都不算对不起她!」冯君翰冰冷地回答。

    「你敢说你不是因为发现晓风不是富家千金,而要求分手的吗?冯少东,我原以为你睿智独特,和其它男人不一样,没想到你们这些所谓的上流社会人士,根本是狗眼看人低的自大狂!」

    杨海芬大胆无礼的言词,让冯君翰极不高兴,但他只是绷紧下颚,冷冷地瞪着她。「-根本不了解事情的真相!」

    「我怎会不了解?晓风虽然不是正牌的千金小姐,但她善良、聪敏又温柔,虽然学历没有很高,但气质优雅是无庸置疑的,我不仅为什么你们这么在意她的出身家世?难道人也像狗一样,领有血统证明书的种犬,才有资格和另一只种犬交配繁殖吗?」

    「至少,我不要一个满口谎言的妻子!」冯君翰气恼地大吼。

    「虽然撒谎的事确实是晓风不对,但她也是因为太在乎你,所以才会说出这种谎言,你为何不能试着去体会她对你的真心?难道她爱你也有错吗?」

    她对他的真心?冯君翰听了,心猛然一跳。

    晓风亲口说爱他,他认为她只是想狡辩,但从第三者口中听到这句话,却让他的心欣喜得微微颤抖。

    不过──一朝被蛇咬,十年怕草绳。现在他已经不敢再轻易相信谁了,这名女店员是贝晓风的好友,自然替她说好话脱罪,他不愿再当第二次傻瓜!

    「我想那只是你的借口吧?你用这个理由当借口好甩掉晓风,其实你根本瞧不起晓风!」依她看,他根本没在乎过晓风!一听到晓风原来不是富家千金,就立刻和她分手,断得一乾二净。

    「我没有!」冯君翰激动争辩:「我对她是真心的,是她从头到尾都在说谎,是她糟蹋了我的感情!」

    「哼,我还是觉得你在狡辩!你敢发誓,如果第一次见面时晓风没有说谎,你也知道晓风不是什么千金小姐,而是这里的店员,你还会追她、爱上她吗?」

    冯君翰立即道:「但事实上她说了谎不是吗?没有发生的事我无法预测结果,自然也不能提出保证。」

    杨海芬用一种「你看吧?」的眼神讪笑地看着他,让冯君翰气得想扭头就走。

    他为什么要为了满口谎言的「前女友」,遭受这样的质疑与轻蔑?真是疯了!

    他转身欲走,背后又传来杨海芬的声音。

    「去年你生日时,晓风曾经送你一个领带夹吧?」

    杨海芬想用领带夹来提醒他,晓风对他也是真情真意,没有半点虚假。

    谁知道冯君翰冷漠地转身回答:「没错!但那只领带夹早就被我扔了。」

    想起当时收到领带夹时惊喜的心情,现在冯君翰只觉得讽刺。

    「你把领带夹扔了?!」杨海芬震怒地大吼,几乎想一掌把他劈死。「你知道那个领带夹是晓风省下多少顿午餐、花多少心力去打工才筹钱买到的吗?你居然这么毫不怜惜把它扔了!」

    她真是看错人了!早知道这冯大少这么缺心少肺,当初她就不该死命鼓吹晓风与他交往,是她害了晓风!

    「-说什么……什么省下午餐?说清楚!」

    「好!我就说个明白,让你知道论起真情,你差晓风太远了!」杨海芬把贝晓风省吃俭用,几乎每天午餐都是白吐司或馒头夹蛋,还兼差打工四五天,才筹出这笔钱买领带夹送他的事一一说出。

    「对你来说,那只领带夹可能只是一个小东西,没有多高的价值,但那却是晓风辛辛苦苦存下每一块钱买来送给你的,那代表她的心意,也是她对你的爱,而你却毫不珍惜地把它扔掉?」

    冯君翰听了震惊不已,那个领带夹是她这么辛苦筹钱买来送给他的?他完全不知道!她也一个字都没提……

    骤然回忆,他生日前那阵子她确实瘦了,当时他还心疼地问她:

    「是不是没好好照顾自己的身体?」

    「没有啊!我吃得好睡得好,我也不知道怎么会变瘦?或许是太想你了!」

    当时她这么笑着回答。

    拆穿她的真实身分之后,他一直怨怒至今,因为他认定她是贪婪爱财的女人,编造身分跟他交往,纯粹是想从他身上捞到好处。

    所以他气她、怨她、恨她、怪她……

    然而仔细一想,她和他在一起半年,从没向他提出任何要求──豪华大餐、名牌服饰、昂贵珠宝,一样都没有,反倒是她还筹钱送了个名牌领带夹给他。

    「你想一个势利拜金的女人,如果打定主意要钓一只金龟婿,她还需要做店员的工作吗?」

    「应该没那个必要了。」他淡淡地回答。

    「没错!与其做那些永远发不了财的工作,不如好好在家学着打扮,好吸引你的注意。但是晓风并没有因为跟你交往就辞掉工作,她反而加倍努力,你知道为什么吗?」

    「我不知道!」这也是冯君翰想不透的,她其实可以不必再工作的。

    「因为其实,她对于你们的感情也是悲观的!」

    「她──」

    「在她的内心深处,其实并不相信你们真的能在一起,因为不信,所以她不敢辞掉工作。和你分手虽然悲伤痛苦,但只要有工作她还是可以活下去,然而一旦失去工作,她和两个妹妹都活不了!

    你以为她在精品店工作这么久,只有你一个富家少爷追过她吗?如果她看上的是钱,根本轮不到你出现,她早跟着人家走了。可她穷虽穷,但很有骨气,若不是因为她喜欢你,我们也不会帮她促成这段恋情。现在我真是后悔!早知道当初就别鼓励晓风和你交往,我们害惨她了!」

    「还有其它人追过她?」冯君翰心里颇不是滋味。

    「多得呢!像上个礼拜刚结婚的吴大少啦,还有未婚的孙大少、林大少、郭大少,不过追得最凶的是那个好色又下流的郝尊贵,但是晓风根本连看都不看他们一眼,偏偏喜欢上你。我第一次见晓风这么喜欢一个男人,喜欢到不惜说谎也要和他在一起。偏偏你不懂她的情意,只计较她说了谎,让她伤透了心!」

    「我──我只是……不喜欢人家骗我!况且她亲口承认了,她和我在一起只是贪心……」

    「那你又知道她贪的是金钱还是感情?再说就算她贪的是金钱,也不是罪无可逭的事,她只是穷怕了!一文钱逼死英雄汉,你尝过三餐不继,吃了这顿就不知道下餐在哪里的痛苦吗?说穿了你只是不知人间疾苦的大少爷,就像古时候那个问穷人何不食肉糜的皇帝!你不曾设身处地去体会晓风的辛酸,所以你可以用严厉的态度去指责她!」

    「我并不是不知人间疾苦的大少爷!在美国留学时,我也住过公寓、吃过汉堡度日,苦日子我并不是没过过!」冯君翰怒然辩驳。

    「拜托!大少爷,不是我要笑你,而是你所谓的苦日子和真正的穷困相比,根本是天堂好不好?想想看,如果你一个月的生活费,三餐连同车资一共两千元,你过得下去吗?如果你亲身经历过这样的生活,或许你就能够体谅她渴望脱离贫穷的心情。」

    「只要节省一点,没有过不下去的,人的气节比什么都重要。」冯君翰嘴硬地回答。

    「好啊!那么我想请你尝试过过这样的生活,不必太久──一个礼拜就好!一个礼拜之内只能花五百元,除了可以继续住在家里之外,交通、三餐都必须从这五百元里头支付,如果搭自家的车,必须比照搭出租车的方式把钱扣掉。这样你做得到吗?」

    「我──没有道理做不到!」

    「是吗?你说得这么笃定,我倒是很怀疑呢!」杨海芬完全不相信的样子,让冯君翰气得快抓狂了。

    她凭什么说他做不到?!

    他正想再说什么,姚孟兰已经从更衣室出来,娇滴滴地嚷着要他过去看。

    冯君翰看了杨海芬一眼,这才举步走过去。

    深夜,冯君翰洗完澡走出浴室,擦拭着湿发时,忽然不经意想起白天和杨海芬的对话。

    你说得这么笃定,我倒是很怀疑呢!

    她的怀疑实在令他气结。

    在旁人眼中,他真的是那种连一点苦都吃不了的无能少爷吗?

    一股不平之气霎时升起,他性格中的不服输因子发作了。好!她既然认为他做不到,那他就试给她看!

    他决定了,从明天开始的一个礼拜,他就过过她们所谓穷民的生活,他就不信世上有他办不到的事!

    他怀着决心入睡,第二天起床梳洗完毕,刚下楼佣人就告诉他早餐已经准备好了。

    他瞄了眼,桌上有他爱吃的法式蛋包,不过想起昨晚所做的决定,他连一丝犹豫也没有地告诉佣人:「接下来一个礼拜我都不在家吃早餐,不必替我准备。」

    「是。」佣人愣愣地看着他走出门外,赶忙追过去提醒:「三少爷,您忘了拿车钥匙。」

    「我这个礼拜也不开车,改搭公车。」说完他关上门离去,让佣人傻在那里。

    佣人疑惑地转过头,立刻被贴在身后的四张脸孔吓到。

    「吓──」他们怎么……

    「刚才君翰说什么?他说要搭公车?」年纪较长、颇具威严的是冯君翰的父亲冯坤邦。

    「不对啦!应该是搭火车才对。」年过五十却依然风华绝代的妇人,是冯君翰的母亲詹佑馨。

    「应该是飞机吧!」斯文沉稳的年轻男子是冯君翰的大哥。

    冯君翰的二哥长得和他最像,纳闷地道:「搞不好是航天飞机。」

    一群人你看我、我看你,谁也没有答案。

    冯君翰离开家门后,走路到公车站去搭公车。他不记得自己这辈子曾经搭过公车,连该搭哪一个方向的哪一班公车都不晓得,还是问了人才知道。

    今天气温比昨天更低,以往搭惯暖气房车的他,缩着身体在寒风中等了好一会儿,冷得鼻水都快流下来,公车才终于来了。

    他松了一口气,心想终于可以上车了,不料原本分散的等车人潮忽然一窝蜂全往前挤,大家好像不要命似的,拼命往哪个小小入口挤上去,把他吓得往后退。

    这一退,就再也挤不上车了。

    当整辆公车被挤得像只吃得太撑的大鲸鱼,摇摇摆摆地上路时,冯君翰只能欲哭无泪地目送它远去。

    看来,又得继续在寒风中吹风受罪了。

    第二辆公车到站时,他有了经验,不敢再随便退让,这才如愿挤上车。不过想也知道没位子可坐,他像三明治里的小黄瓜一样被夹得扁扁的,而且动弹不得。

    公车引擎发出可怕的哮喘声之后,开始缓缓上路,随着速度的加快,公车也开始摇晃起来。

    他难受地抓着吊环,不但得忍受公车的剧烈摇晃,还得应付不时的紧急煞车和加速直冲。拥挤的公车上人挤人、肉贴肉,各种体味、汗味、香水味、发胶味还有公车的汽油味,五味杂陈的气息扑进他的鼻子里,让他吸也不是呼也不是,几乎快窒息了。

    好不容易熬到公司附近,他逃难似地冲下车,吸进第一口新鲜空气,才觉得自己又活了过来。

    如果可以,他这辈子不想再搭公车了,可是一个礼拜的第一天才刚开始,哪有现在就打退堂鼓的道理?他没那么容易认输的!

    他整理好因挤公车而凌乱的衣衫,迈开大步往公司的方向走。经过一辆卖早餐的小货车旁,他才想起自己没吃早餐,这会儿已饥肠辘辘。

    于是他走到餐车前,双眼迅速扫视一周,看到火腿蛋汉堡好像还不错,就请老板娘帮他包起来,问了价钱是三十五元,他喃喃地道:「真便宜。」

    取出千元大钞正要付帐时,忽然想起自己一个礼拜只有五百元支出,算下来每天只有不到一百元可以用。

    而他刚才搭公车花去十五元,再买个汉堡三十五元──就超过一半了!他既尴尬又不舍地放下汉堡,对老板娘说:「对不起!我想换其它的东西,可以吗?」

    老板娘狐疑地看着他问:「你想换什么?」

    他又看了看,冒着蒸气的透明蒸笼内,排列着白胖胖的包子馒头,一旁的价目表上写着:馒头七元,包子十五元。

    他其实想吃包子,但现在如果花掉太多,午晚两餐就难过了。

    于是他买了馒头,走向公司,开始一天的工作。

    中午时分,他的工作告一段落,肚子也早就在唱空城计,早上只吃一个馒头而已,似乎是不太够。

    他离开公司到外头用餐,舍弃以往常去的高级餐厅,专挑巷子里的小餐馆。

    他以往都是从菜单的最上端开始看,但因为这个礼拜手头拮据,所以改由下方开始看。然而即使最便宜的客饭也要一百五十元,他想到今天的可用金额只剩下不到八十元,不得不放弃这间餐馆。

    他在街上乱晃,肚子饿却又不知道该吃什么好,好像随便买点什么都会超出预算。

    最后他看到一间自助餐门口写着:白饭十元。他自嘲地想着:难道我得吃白饭才不会透支吗?

    幸好他不必这么凄惨落魄,自助餐旁边有间卖鲁肉饭的,一碗鲁肉饭才二十五元,他还吃得起。

    叫了一碗鲁肉饭,送上来时,他当场愣住了。怎么这么小碗?

    算了!只有二十五元,也不能要求太多,他坐着左等右等,不见老板娘再送上东西,于是把她叫过来问道:「老板娘,我的菜怎么没送来?」

    「你的菜?」老板娘将湿的手在围裙上擦了擦,问:「你有点菜吗?」

    「点菜?菜还要另外点吗?」他以为鲁肉饭和便当一样,都会附上几样菜。

    「虾米啊!你以为菜是免费赠送的喔?啊你是没吃过鲁肉饭喔?」

    老板娘的嗓门奇大,这一讥讽,店里的客人全都转过头来看他。

    当时他只觉得面颊烧红,但他脸上仍强自镇定,努力不让自己表现出无地自容的样子。

    「只有二十五块,有淋了鲁肉的白饭就不错了,你还想免费吃菜?如果想吃,就自己花钱叫,没钱就不要吃!」老板娘势利的嘴脸令人讨厌,冯君翰真想取出皮夹里所有的钞票和顶级金卡扔向她,看能不能把她砸昏。

    但是想到自己这个礼拜内不能动用那些钱,所以还是忍住了。

    「怎么样,你要不要叫菜?」谁知老板娘还咄咄逼人,站在桌前不断讪笑。

    冯君翰气极了,取出二十五元啪地一声放在桌上,怒气冲冲地站起来说:「不用了!我连饭也不想吃了,这里的食物跟老板一样令人作呕!」

    说完,他大步走出店外,不理会老板娘在背后跳脚破口大骂。

    遇上这件鸟事,他气都气饱了,什么也吃不下了。再说虽然粒米未进,但他已经把午餐的费用花掉,没办法再付另一份午餐钱。

    他不由得想到晓风,她的家境差,一定经常遇到这些用钱看人的势利鬼,受尽各种屈辱,他不由得替她感到心疼。

    在他生活的上流社会当然也有这种人存在,但是他从来不曾遇过这种事。因为上流社会比的是家中的财富,和产业规模的大小,他们冯家虽不是全台最大,但是前十名绝对排得上,谁不对冯氏企业多礼让三分?

    然而这样的礼遇值得骄傲吗?那全是家族给他的庇荫!如果拿掉家族企业赐与他的光环,他还是大家眼中那个冯君翰吗?他深深思考这个问题。

    他不由得想起一年多前和晓风出游的事。记得那回他们去北海岸,在沙滩上奔跑追逐浪潮,即使被海浪打湿了鞋和脚也不在乎,因为他们玩得好开心。

    后来他们还去渔港闲逛,那是他第一次穿着拖鞋走在大庭广众之下,但是牵着晓风的手,随着她轻松自在的步伐,一切好像变得理所当然,没什么好羞赧的。

    想起过往,他的双眼沉醉地-了起来。

    闭上眼,晓风巧笑倩兮的影像,清晰地出现在他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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