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他的手指和眼球就像是受到了某種神秘力量的操縱,一頁頁翻了下去。
隨著字符的閃爍,一個栩栩如生,亦幻亦真的現代修真世界呈現在他的眼前,他彷彿真能看到黯淡的天空,發紅發紫的臭水溝,鏽跡斑斑的法寶墳墓以及無數生活在其中的“垃圾蟲”,甚至能真真切切嗅到那股腐爛發黴和鮮血鐵鏽混合在一起,令人作嘔又無比熟悉的味道。
“這,這究竟是怎麼回事?
“為什麼這個該死的‘法寶墳墓’看上去這麼熟悉?明明是非常蒼白無力的環境描寫和套路化的人物模板,和以前看的那些小說沒什麼兩樣,看不出作者有多少功力的樣子,但感覺,感覺就是不一樣!
“是錯覺嗎?
“肥龍……好古老的名字,為什麼一聽到這個名字,我腦子裡就瞬間浮現出一副無比清晰的形象,也沒見作者在肥龍身上花費多少筆墨進行描寫啊!”
李耀艱難地吞了口唾沫,點開了第二章。
這一章的題目叫做“光幕儀”。
很顯然,這是作者生造的一個詞彙,現實生活中並沒有這樣一種東西。
然而,還沒開始看,李耀的腦海中就浮現出一種名叫“光幕儀”的法寶,甚至出現了數百種不同光幕儀的結構圖以及靈能循環圖,無數錯綜複雜的結構和線路交錯成了一團亂麻,幾乎要順著他的耳道和鼻孔噴湧而出。
手指,他的十根手指都不自覺地抽搐著,像是被天才鋼琴家附體一般蠢蠢欲動,彷彿隨時都會化作閃電和灰霧。
“夢想總是要有的。”
在翻到第二章的最後一頁之前,李耀喃喃道,“萬一實現了呢?”
然後,他就看到這句話出現在了第二章的末尾。
每一個字都像是一顆燒紅的子彈,狠狠貫穿了他的神魂。
“轟!轟轟轟轟!”
窗外傳來引擎震耳欲聾的轟鳴聲。
自從貫穿全城的高架橋造好以來,就有不少賽車愛好者趁著夜深人靜時將這裡當成極速狂飆的賽場,無論怎麼禁止都無濟於事。
李耀他們的宿舍樓正好是整片江南大學城距離高架橋最近的建築,經常在半夜聽到擾民的轟鳴。
以往他們只能破口大罵或者向學校投訴。
但今天的引擎轟鳴卻格外響亮和刺耳,彷彿不是從外面傳來,而是直接從李耀的腦海深處響起。
恍惚之間,他又看到一副畫面。
自己穿著一套滿是油漬的維修服,駕馭著一臺經過暴力改造的大馬力賽車,在高架橋和江岸邊不要命地狂飆,超越了一個又一個對手,甚至超越了自己和時間。
最後,是絢爛的花火,蒸騰的鮮血,慘烈的死亡。
李耀的手腳都開始顫抖。
那種手握方向盤,腳踩剎車和油門的觸感實在太過真實,真實到讓他忘記了自己是一名躺在宿舍裡的大學生,倒像是一名正坐在賽車殘骸裡熊熊燃燒的地下賽車手,他的手背和腳背都凸顯出了粗大的青筋,青筋還像是觸電的毒蛇般在皮膚下面狂亂遊走,皮膚被繃緊到了極限,隨時都有一種詭異而強大的力量,要從這具普普通通的身體中破殼而出,徹底改變他和整個世界的未來!
李耀用顫慄的指尖點了一下手機屏幕。
第三章,《異夢》。
李耀愣住。
這一章講述的內容,正好是生活在修真四萬年代,星耀聯邦的那個李耀,簡稱“修真李耀”回憶往昔,發現自己乃是一名地球穿越者,前世在地球上是一個地下賽車手的故事。
和剛才李耀恍惚間看到的畫面,幾乎一模一樣。
“見鬼了。”
李耀蜷縮成一團,他很想尖叫。
摩挲著自己膨脹成玉米粒大小的雞皮疙瘩,他顫聲道,“趙凱推薦的什麼鬼書,太邪門了吧,不能再看了,絕對,絕對不能再看了……要不然,再看一章?剛剛一定都是錯覺,一定是我白天受到了驚嚇,神經衰弱,產生了幻覺和幻聽,沒錯,就是這樣,再看一章確認一下要不然晚上怎麼睡得著?”
李耀繼續往下點擊。
“妖刀彭海”,“模擬高考”,“大黑暗時代”,“二中女神”。
那股既熟悉又陌生的感覺依舊縈繞在他的心尖上,令他在不知不覺中就把自己代入到了“修真李耀”的角色中。
說來也真奇怪,《修真四萬年》這部小說雖然文筆平庸,人物單薄,情節也沒擺脫修煉和打臉的老套路,包括修真和科技糅合到一起的設定也算不上多精彩,反而有點兒譁眾取寵,為了吸引眼球而故作驚人之語的感覺,但是一旦看進去,真的接受了這種設定,不少地方還蠻有感覺的。
“‘瘋狗’赫連烈?”
李耀看著看著,不禁笑出了聲,“這就是趙凱和餘新爭論的那個什麼富二代班長也不知道是學生會主席了吧?真是好老套的寫法,好生硬的衝突,簡直是沒有矛盾也要硬生生創造矛盾!”
這句話說完,他再次愣住。
“我剛才說什麼?”
他有些不敢相信,“我說‘瘋狗’赫連烈?沒錯,我是這麼說的,赫連烈的外號是叫‘瘋狗’沒錯,我不會記錯!”
不知道為什麼,李耀對書裡的赫連烈這個人物印象非常深刻,他是全書登場的第一個反派,就算是小嘍級別,李耀也不至於把人家的外號記錯。
但是,無論往前面幾章翻,還是往後面幾章掃,從赫連烈第一次出場開始,作者都壓根兒沒有提到過“瘋狗”兩個字。
沒有,完全沒有。
第一次登場時,作者用的稱謂是“赤霄二中第一高手”赫連烈。
而主角“修真李耀”和赫連烈發生矛盾衝突之後,咒罵對方的詞彙則是“王八蛋”。
想想也是,至少在前面幾十章裡面,赫連烈都是一個高高在上的貴公子形象,有自己的風度和教養,根本沒把主角放在眼裡,只要一隻手就能把主角打爆,怎麼可能在主角面前露出窮兇極惡,如同瘋狗一般的形象?
別說主角,就算路人甚至作者,都不可能為這樣一個人物,取“瘋狗”這樣一個不倫不類的外號吧?
作者一直不惜筆墨想要描述赫連烈是如何囂張、冷漠和霸道,用這種方式來增加“修真李耀”反擊時的快感雖然受限於文筆,作者的描寫並不算成功,但無論如何都沒有把赫連烈糟蹋成“瘋狗”的地步。
可是,李耀看著作者對“貴公子赫連烈”的描寫,腦海中浮現出來的分明一張失去一切、困獸猶鬥、凶神惡煞、刀疤縱橫、滿臉猙獰的面孔,真像是一條被打斷了脊樑又重新接上的瘋狗。
沒錯,這才是李耀想象中的赫連烈,“瘋狗”赫連烈。
“李耀,去吃屎吧!”
李耀的腦海中迴盪著“瘋狗”赫連烈豪邁的狂笑,還有黑暗星辰之間一朵冉冉綻放的光焰之花。
真奇怪,這樣的“瘋狗”赫連烈,非但沒有激起他的半點兒憤怒,反而令他的眼角和鼻腔都有些酸澀,隱隱生出一股內疚和欽佩之意。
“我有病啊!”
李耀深深打了個冷戰,放下手機,給了自己一巴掌,“別人讓我去吃屎,我還‘內疚和欽佩’?我不是這麼犯賤吧,我心理變態啊?”
當然了,無論“瘋狗赫連烈”還是“修真李耀”都是書裡的人物,是小說家胡編亂造出來的,和他沒有半毛錢的關係,所以人家也並不是真的叫他去……那什麼。
總之,不知道怎麼說,感覺還是怪怪的。
“我明白了。”
李耀攥著手機琢磨了半天,終於琢磨出一個貌似合理的結論,“其實這本《修真四萬年》我以前看過,很可能是蜻蜓點水地掃了幾下,對書裡的一些人物和情節留下了模模糊糊的印象,只不過書名和作者什麼的早就忘記掉了,今天重看一遍,這些塵封已久的記憶碎片,自然而然就浮現出來。”
這也是很正常的事情。
網絡小說又不是科學論文,沒必要看得太仔細,像趙凱這樣的資深愛好者兩三天就能看完一本幾百萬字的大部頭,幾年大學下來看了三五百、七八百本網絡小說都不算多,李耀雖然沒他這麼誇張,但看過上百本小說也是有的,隨便翻翻的更是不計其數,其中絕大多數看過就算了,書名,作者,人物和情節都忘了個一乾二淨,有時候津津有味看了半天,才想起來“哎呀,這本書原來看過”,這都是司空見慣的事情。
“原來這本書我是看過的,怪不得大部分情節都這麼眼熟。”
李耀重重點頭,“沒錯,就是如此,這樣一來,所有的怪事都解釋得通了!”
既然看過,似乎就更沒有必要重看一遍浪費時間了。
今晚爭取早點兒睡覺,明天一大早就起來,絕對不能再賴在床上墮落了,一定要脫胎換骨,重新做人,去圖書館準備論文,再去搜集招聘會的信息,總之,他要振作,要上進,要風華正茂,要朝氣蓬勃!
這些什麼鬼網絡小說絕對不能再看了,都看出幻覺和幻聽還有神經衰弱了,就連看書軟件也乾脆刪掉吧,浪費時間浪費生命毫無意義的東西,沒錯,就這麼辦,把它刪掉,嗯,明天一起床就刪掉,他發誓!
嗯,那什麼,要不然再看最後一章?反正明天一大早就要脫胎換骨,重新做人了,再看最後一章紀念一下,不過分吧?
他起誓,看完最後一章就再也不看了,真的,哪怕他再無聊,無聊到要撞牆要跳樓,他也再不看這本無聊的《修真四萬年》了!
李耀這樣想著,再次點亮屏幕,進入第四十七章。
這章的名字叫“丁鈴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