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喂,克麗絲。”
“石頭,你好嗎。”
“我現在在舊金山。”
“天哪,你什麼時候到舊金山的,為什麼你都沒通知我,我也在舊金山。”
“我要在美國住上一段時間。”
“是嗎,太好了,我最近一直在忙合約上的事,原本想把工作做完後,就去中國找你的。”
“不著急,反正我在美國的時間長著呢。”
“你現在在哪裡?我過去找你。”
“我聽說你晚上有個歌迷會,現在出來沒問題嗎。”
“沒關係,歌迷會八點後才開始,現在才五點多。”
“那好吧,我在豪斯酒店九零五號房。”
“你等著我,我這就過去。”
不到二十分鐘,克麗絲就已經到了白晨的門外,一見面克麗絲就給了白晨一個熱情的擁抱。
克麗絲身後的兩個保鏢白晨也見過,他們老實的待在門外。
“你吃過了嗎。”
“還沒,就等著你帶我出去吃晚餐呢。”
“沒問題,你想吃什麼?我知道附近有一家中餐館,我想你應該可以接受吧。”
“走吧,我還沒在異國吃過中餐,不過我的口味可是很刁的。”
克麗絲帶著白晨出了房間,立刻對門旁的一個保鏢道:“去附近那家中餐館給我們訂一個包廂。”
“好的小姐。”
“你這次來美國會待多久?”
“半年吧,我在這邊上學,家裡人給我在這找了一所小學。我會寄住在一個熟人的家中。”
“你應該提早跟我說的。我這裡隨時歡迎你。這樣我們就可以有更多的合作機會了。”
“你這麼忙,恐怕是沒空管我。”
“為了你,我可以把所有的工作都放下。”
“好了,我知道你很熱情,不過我還是習慣住在普通人的家中,我可不想剛出家門口,就被無數的閃光燈圍堵。”
“是啊是啊,你的那個熟人呢。我怎麼沒見到他?他不會沒來接你吧?”克麗絲的語氣裡明顯帶著嫌棄,顯然是還有點想把白晨安排在身邊的念頭。
“他可不是你這大明星,人家也是有工作的,而且他來接我了,只不過你來的時候,正好出去了。”
“你一個孩子,身處在異國他鄉,還把你一個人丟在酒店裡,太不負責任了,如果我是壞人的話。那麼恐怕他回來阿仙你不在,會嚇傻了吧。”
“我已經告訴過他。我今晚會出來見個朋友。”
克麗絲進入中餐館的時候,是帶著鴨舌帽和黑超大墨鏡,頭髮也把臉擋住了,再加上前後兩個保鏢擋住,所以並沒有人發現克麗絲的身份。
老外和國人吃飯的習慣不一樣,他們不會點滿桌吃不完的東西,而且也不會在餐館內喝的酩酊大醉,基本上老外喝酒和吃飯的地方是分開的。
克麗絲把菜單遞給白晨,白晨隨意點了兩樣看懂的的菜單名字,克麗絲也點了兩樣菜。
吃到一半的時候,默克打來電話,詢問白晨的位置。
這家中餐館的味道說不上多正宗,不過白晨還是為了給克麗絲一點面子,隨口誇獎了兩句。
比如說白晨點的剁椒魚頭,因為老美吃魚的時候,是不能吃到魚骨頭的,因為在以前,曾經發生過吃魚吃到骨頭,然後噎到喉嚨,結果餐館賠償了一大筆錢,所以現在幾乎所有的餐館,不管是哪類的餐館,提供的魚類菜品都不帶骨頭。
所以這家中餐館所使用的不是正宗的胖魚頭,白晨也餓不知道這是什麼魚的魚頭,只有頭骨架,並沒有魚刺,當然了,口感上自然與正宗的胖魚頭有所差距。
白晨比較喜歡川菜和湘菜,口味較重,而老美的飲食習慣,並不喜歡過多的佐料。
當然了,老美也吃辣,不過他們並不能適應這種滿盆紅豔豔的辣椒。
不過老美有一點確實是目前國內不能比的,那就是老美對於飲食安全的重視,而國內許多餐館或者是原材料,都喜歡添加化學添加劑,以達到外觀或者口感上的滿足。
“你用的來筷子嗎?”白晨發現,克麗絲也能夠使用筷子,雖然不如國人那麼熟練,不過卻也不算生疏。
“我經常會來找中餐館吃飯,最初的時候也不習慣,不過現在已經用的相當熟練了,你看我現在用的,一點都不輸給你。”
克麗絲夾起一塊肉,笑嘻嘻的看著白晨。
白晨突然出手了,筷子猶如奔雷閃電,木塊發出清脆的碰撞聲,克麗絲手中的肉已經到了白晨的筷子上。
“比起我,你可差遠了。”
白晨的話立刻激起了克麗絲的好勝心,立刻想要將食物搶奪回來。
可惜在無力的搶奪後,克麗絲最終還是放棄了,她也不得不承認,在這方面自己實在是無法與這個孩子相提並論。
不過她也只是將此歸結為,因為這個孩子來自筷子的起源地的緣故。
“石頭,你吃飽了嗎,我送你回酒店。”
“不用了,我想你現在時間也不多了,你還是先去自己的歌迷會吧,我可不想看到明天的頭條是,克麗絲遲到自己的歌友會。”
“可是……”
“這裡距離酒店就幾步路,你真的認為,我會連這兩步路都記不住嗎。”
“這……”克麗絲看了看時間,確實,與白晨在一起,她都快忘記時間了,這時候距離歌友會不到半小時的時間。
自己到了歌友會的舉辦地還要十幾分鍾,還要後臺化妝,這時間確實是有些緊迫。
“你確定能找到酒店的路嗎?”
“不要囉嗦了。快走吧。”
“那你到了酒店後。要記得給我打電話。可以嗎?”
“沒問題。”
出了餐館後,白晨並未立刻回酒店,而是在街上亂逛。
舊金山又名三藩市,這裡是全美最密集的華人聚居城市。
白晨對舊金山所知道的,也就只有金門大橋了,這座金門大橋號稱二十世紀建築史上最偉大的奇蹟。
不過白晨人生地不熟的,想了想最終還是決定先回酒店,什麼時候有空讓默克帶自己過來看看。
回到酒店。白晨發現羅茜已經回來了,不過看起來她的臉色不那麼愉快。
“羅茜,你不是去克麗絲歌友會了嗎?為什麼這麼快就回來了?這時候歌友會應該剛剛開始吧?”
“我遇到了騙子,一個該死的騙子!那傢伙居然拿假票騙我,而且還騙了我一百塊錢,我居然拿著假票想要入場,結果那傢伙被檢票員發現了,該死,我丟臉丟大了,太丟人了。”
羅茜抓狂的就好象張牙舞爪一般。歇斯底里的原地狂跳跺腳,就像是與地板有仇一樣。
“那你還找的到那傢伙嗎?”
“怎麼可能找的到。那個該死的騙子!氣死我了……”羅茜抓狂的咆哮著:“我詛咒他上廁所手機掉馬桶裡,我詛咒他做.愛沒套套,我詛咒他……”
白晨也不得不承認,老美詛咒人的方式很奇葩,不過也很惡毒。
“那你現在還想去歌友會嗎?”
“想又怎麼樣,現在根本就弄不到票,天哪……克麗絲在舊金山只有一場歌友會,我居然錯過了!我居然錯過了!那個該死的騙子。”
白晨拿起電話:“喂,我已經回到酒店了……對,謝謝你的關心,我有個朋友想去歌友會,可是她沒買到票,你能想辦法嗎?”
“額……這樣啊,好的,我和她一起過去。”
白晨掛斷電話,羅茜瞪大眼睛,有些錯愕的看著白晨:“你在和誰通電話?”
“我的朋友能讓你進場,不過需要我和你一起過去。”
“你在美國還有朋友?”
“怎麼?很奇怪嗎,走吧,現在歌友會應該馬上開始了。”
“可是……可是我沒錢坐車。”
白晨翻了翻白眼:“我有錢。”
“你真有錢?”羅茜懷疑的看著白晨:“這裡坐到歌友會可不便宜,至少要二十美元。”
白晨拿出錢包,因為出國前,盧三平專門幫他兌換了一千美元的現金,下了飛機後,白晨還一分錢沒花。
羅茜看到白晨錢包裡一疊的鈔票,眼睛都綠了:“哇,你好多錢。”
“夠了吧?”
“該死,早知道你這麼有錢,我就不應該找那個吝嗇鬼要錢。”
羅茜這是典型的有奶就是娘,之前默克給她錢的時候,她還又親又抱的說愛他。
出了酒店後,羅茜拉住白晨就攔了一輛的士,二十分鐘趕到了歌友會的場外。
不過到了這裡,羅茜又開始猶豫起來:“你的朋友真的有票嗎?”
白晨帶頭走在前面,現在歌友會已經開始了,不過克麗絲的保鏢正在大門外。
看到白晨立刻走了上來:“你好,小姐讓我在這裡等你,這位就是你的朋友嗎?”
“嗯,是的。”克麗絲的保鏢看了眼羅茜,眉頭皺了皺,不過並未多說什麼,只是和門口的檢票人員嘀咕了兩句後,便帶人進去。
羅茜拉住白晨,頗有一些戰戰兢兢,雖然她平常作風肆無忌憚,不過在這種情況下,還是顯露出小女孩的畏縮。
“石頭,你那朋友是誰,不用票也能進來?”
不過,更讓羅茜沒想到的是,這個黑西裝的大傢伙居然把他們帶到了一間包廂中,而且從這裡正好可以看到歌友會的整個現場。
“哇……石頭,你的朋友太厲害了,居然能夠弄到這麼好的包廂。”羅茜滿臉驚喜,同時對於白晨更是佩服的五體投地。(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