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臉色陰沉,問:我們之間的對話,你都聽到了?
梅花不敢隱瞞我什麼,點了點頭,嗯了一聲。我説:埋伏這個千户很危險,稍有不慎。事情便會陷入無法挽回的餘地,以後再説吧。
話畢,我就關上了房門,並在屋內對梅花説道:你也儘早休息吧。
翌日,我徘徊在院子裏,不停的踱步,七年前我種下的一棵梧桐樹,如今已枝繁葉茂,我抬頭從樹葉縫隙中朝着蒼穹看去,良久後嘆了口氣。
刺殺千户,不是一件簡單的事。唯一能夠百分之百得手的計劃。也就只有取出那把svd狙擊槍了。
唯有狙擊槍,才能不暴漏我的情況下,殺掉這個千户。
我的槍法不算很好,但也不差,畢竟西裝大叔曾經教過我很多,其次73號也教過我一些狙擊槍的知識和理論,狙殺一個千户,應該不是問題。
但問題的關鍵,就是去哪裏找這個女子?
因為千户愛美女,貪財好色,所以找男人的成功性不會太大。而我做事,追求的就是一個穩字。不動手則已,一動手必要斬殺對方。
梅花見我在院子裏走了一下午。就端了一杯清茶走了出來,遞給了我。她站在我身邊,也不説話,就這麼呆呆的望着我。低央貞號。
我説:坐下來歇一會吧。
梅花搖了搖頭,但卻沒説話。
我説:以前來不及告訴你,現在我可以跟你慢慢講,我根本就不是這個時代的人,或許你聽不懂我所説的東西,但你一定要明白一點。
“哪一點?”梅花趕緊問我。
“我終究是要離開的。”就這簡單的一句話,再次讓氣氛陷入沉悶之中,我低下頭。淺唱了一口清茶,點頭説:嗯,這七年來還是隻習慣喝你為我泡的茶。
説真心話,這七年裏,梅花真的就像是我的丫鬟一樣,天天服侍我。而我生活在一個注重人權,大家地位平等的社會里,所以我很不習慣。
可我越是不讓梅花做這些下人做的事,她就是越傷心,認為我覺得她沒用。
後來我仔細想想,一個時代所處的大環境,單憑一個人是無法改變的,有句話叫做入鄉隨俗,就是這麼個道理。我來到這個時代,就得順應這個時代的規律。
“公子,這一次就讓我幫你吧,好嗎?”梅花輕聲問我。
我搖頭,説:能當上錦衣衞千户的,豈能是凡人?這種事太冒險,我還是再找一個人吧。
梅花説:那公子找誰?
這話給我問住了,我還真不知道該找誰,停頓了片刻後,我説:如果可以的話,我打算去煙花之地尋找一番。
重金之下必有勇夫,在高額回報之下,不止有勇夫,更有不要命的女人。
只是這些女人如果知道要刺殺的對象是錦衣衞千户的話,恐怕就沒人敢接這個任務了,這種事要是傳出去,那是誅殺九族的。敢殺錦衣衞?這是對皇權的藐視。
現在文刀凌雲已經被戴着黑色斗篷的高手給救走了,幾年之後就是我的心腹大患,我必須要在他徹底成長起來之前幹掉他,所以我要藉助皇權,藉助錦衣衞的力量,可以説,我越早成為錦衣衞,就越好!
我對梅花説:我先回老家一趟,取點東西,你這幾日就在家裏等着我,不要出外走動,等我回來。
梅花説:公子,我想跟你一起走。
我説:這一趟路途遙遠,會很辛苦的。
梅花説:那我也願意跟着公子,服侍公子。
我想了想,讓梅花一個人留在家裏也確實不太安全,這就點頭,説:那就一起走。
我這個人,喜歡來一場説走就走的旅程,簡單明瞭的説,就是辦事急,當天下午,我就直接租了一輛馬車,朝着伏牛山地界趕去。
掐算了一下時間,按照這個速度的話,趕到伏牛山,至少得半個月之後了,就這,都得加急了速度。
路上是比較無聊的,不過好在我僱的車伕是一個年紀偏大的中年人,小時候經歷過許多有意思的事,一路上不停的跟我聊天,講故事,倒也覺得時間過的挺快。
回到當地那個小縣城的時候,已經沒有多少人記得當年的通緝令了,我在馬車內部朝着外邊觀望,這小鎮上很多人的面孔看起來還是很熟悉,尤其是路過明月酒樓的時候,那老闆的長相,當我再次看去,不免感嘆光陰似箭日月如梭啊。
七年之後,我並無變化,但這老闆的卻蒼老了不少。
穿過了小鎮,離開這裏之後,我對馬伕交代,讓他在山下等我。而我則是帶着梅花上了山。
這一次我特意來到當年給我端過一碗水的那一對老夫婦家門前,而那荒涼貧窮的小茅屋,早已無人居住,看樣子應該是他們得到了我給的那塊黃金,改善了生活條件,遠離了這種貧窮的地方。
仔細想想也是,實在是年老體邁,賺不來錢,才會居住在這裏,有錢的話誰不願意住在繁華一點的地方。看病抓藥吃飯逛街都方便。
等我帶着梅花,挖出我當年埋藏的那把svd狙擊槍之時,梅花不禁問我:公子,這是什麼東西?
我笑着説:千里之外,取敵首級。
梅花有些吃驚,她頗有些不信,問我:此物真的能在千里之外取人性命嗎?
我哈哈大笑道:真正的千里之外取人性命的,那是洲際導彈。我這把狙擊槍達不到千里之遠,但在三百步之內,還是可以殺掉任何人的。
三百步是什麼概念,梅花當然知道,那是連對方長什麼樣都看不清的距離。
我熟練的把槍械組裝在一起,又把子彈裝進彈夾裏,上膛,然後在瞄準鏡裏朝着周圍看去,最後將目光鎖定在了一隻烏鴉的身上。
砰!
槍聲過後,那隻烏鴉在我的狙擊鏡裏,直接應聲而落,重重的栽倒了地上。
梅花終於知道了這把武器的威力,因為那隻烏鴉離我們很遠,用肉眼只能看到一個小黑點。
調試好了瞄準鏡之後,我就要返程了,狙擊槍的子彈不多,也就幾十發,但用來殺一個千户,足夠用了。
回去的路上,馬伕見我揹着一個長長的黑色袋子,問我去山上幹什麼了,我説:有朋友住在山上,過來拿點東西。
誰知,馬伕立刻問我:你有朋友住在山中?
我嗯了一聲,並未在意,此刻我把狙擊槍放在了車廂之內,而自己則坐在馬伕的旁邊,跟他有一搭沒一搭的閒聊着。
馬伕説:哎呀,住在山裏的人可不簡單啊,我以前遇見過一件事,很邪門的。
我的好奇心被勾了上來,當即問道:啥事?
馬伕説:我早些年曾經住在山腳下,我們那個村子啊,也貧瘠,周圍的土地那叫一個怪啊,種啥啥不活,反正年年都是顆粒無收,後來很多人熬不下去了,就搬出去了。我呢,光棍一個,爹孃死的也早,我就上山去採藥,賣給鎮子上的藥鋪,換來的銅板也能養活我自己。
“有一天啊,這村子外來了兩個陌生人,説是要上山,讓我給帶路,而且出手就給了一塊金子!”
我笑道:這倆人可真有錢。
馬伕説:可不是嘛,我還怕是假的,用力咬一口,是真的,千真萬確啊。我這就給他們倆帶路,他倆到了山上之後,就在這裏住下了,説是要等人,還要在山裏建房子。
我問:他倆在山裏等人?
馬伕説:對啊,那倆人一男一女,男的身高六七尺,虎背熊腰。女的嬌俏玲瓏,水嫩嫩的,聽口音也很怪。
我失聲道:他們現在在哪?
馬伕説:你別急,後來發生的事啊,就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