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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67章 賣身葬父

    爸爸這兩個字,馬賊是聽不懂的,但兒子這兩個字,那他們就能聽得懂了。

    馬賊頭領一聽我這麼罵他,頓時就氣的惱羞成怒。此刻一操板斧,雙腳驅動胯下黑馬,朝着我就衝了過來,到了我面前的時候,高舉板斧,對着我的腦袋就砍。

    這個年代,果真草菅人命,這跟二十一世紀,是永遠比不了的。二十一世紀的文明程度,是這個世界上最文明的時期,或許將來還會更文明。

    我側身躲開。同時朝着人羣裏看了一眼,那個店老闆已經躲到了人後,而那個帶路的,早就已經不見了蹤影。

    如果不是我劉明布擁有一身神器,或許今晚我真的要命喪於此,我只能感嘆一句,做人,一定要有實力。

    同時,今晚的事情,讓我感悟到了另外一個經驗,那就是做人一定要低調。

    我就是太高調了,從來沒嘗試過這種高富帥。一擲千金的感覺,所以住在酒館的時候,放出消息讓大家幫我找人,只要找到就獎勵白銀千兩,試想一下,能夠買好幾套房子的金錢,能不讓人動心嗎?

    太讓人動心,而又得不到的情況下,邪念,就會從這裏滋生,就會從這裏出發。低亞邊亡。

    説真心話。這一次也確實是怪我了。

    我躲開馬賊攻擊的同時,心想在這個朝代,如果不顯露兩招,是不會讓這些人心甘情願服氣我的。這個時代,講的是實力,而是不是道義。

    當即我將龍蛇圖騰的力量湧入全身,就在我即將動手的時候,我忽然想起了後腰上彆着的手槍,有這玩意在,我還打個毛啊,那多費勁。

    等到馬賊衝了一個來回,調轉馬頭重新殺過來的時候,我直接從後腰中拔出手槍。對着馬賊的兵器,砰砰兩槍。

    兩發子彈,噴射出兩條火舌。黑夜中,那兩發彈頭飛出去的瞬間,就將馬賊頭領的板斧打斷,因為我用的是穿甲彈,而且古代的冶鐵技術,跟現代那根本就不是一個檔次的,並且也不會太結實,加上我的穿甲彈威力,自然就能解釋為什麼板斧一下子被打碎。

    那應該都是生鐵,比較脆。

    馬賊頭領直接傻了,騎在馬上,舉着一根木棍,整個人就像雕塑一樣,愣在原地不知該幹什麼。

    我轉身,朝着其餘的馬賊看去,他們騎在高頭大馬上,舉着火把,見我眼光掃來,同時後退一步,有些駿馬甚至都驚了。

    我淡然説道:我跟你們不是一個朝代的人,我不想與你們為敵,你們想要錢,簡單,我可以給你們,但你們得幫我做事,如何?

    話音剛落,忽見馬賊人羣裏衝出一個人,對我大聲呼喊:我飛針李不服,要與你比試一番暗器!

    話音剛落,這傢伙就甩動袖子,看樣子是準備發射暗器,對於這種人,他自己找死,我也就順手幫他一把算了。

    抬起手槍,砰。

    撲通一聲,馬還在跑,但人已經躺在了地上,額頭上一個猩紅的彈孔,正泊泊的往外冒血。

    我吹了一下槍口上的煙,其實槍口上是沒煙的,但我吹槍口的動作,終於震撼到了這幫馬賊。

    “他用的火槍!”不知道誰喊了一句,頓時這十幾個馬賊,立馬翻身下馬,跪在地上,整個人都瑟瑟發抖,口中連説:小的有眼無珠,不識泰山,還望贖罪。

    我都愣住了,我知道明朝時期已經有火槍的問世了,但只能打一發子彈,但沒必要看到我拿火槍,立馬就嚇成這樣吧?一把火槍不足以有如此威懾力吧?

    腦海裏加速運轉之後,我終於明白了原因所在。

    明朝時期,火藥都是官方控制,老百姓是不可能觸碰到的,至於火槍這種東西,那更是皇家玩物,平頭老百姓,誰有機會去接觸?那是根本不可能的事。

    見我手持火槍,這幫人可能知道我就是皇親國戚,或者是什麼親王,又或者跟當今聖上有什麼直接或者間接,更或者拐彎關係,不然是弄不到火槍的。

    這倒好,還沒開戰,我就直接征服了他們,看來帶一把槍,還真是好。

    偉人説的對啊,有槍即是草頭王。

    我對他們説:不知者不罪,平身。

    還別説,這個逼裝的,我真心給自己一百分,還平身,語氣頗有一種皇室風範,他們一聽我這麼説話,外加我身上穿着一身瀟灑的蠶絲服裝,更加確信我就是京城來的人。

    他們起身後,仍然是不敢抬頭看我,一個個都低着頭,不知道該説什麼,我説:你們也不用害怕,我現在只想尋找兩個人,那兩個人的樣子,諾,這個傢伙是知道的。

    我指着那個帶路的人説道。不過現在而言,所謂的帶路,就是一場騙局,就是想把我騙到這個亂葬崗,幹掉我。

    但他倆又不敢私自動手,因為他倆若是提前殺了我,等馬賊老大來的時候,銀子到底搶了多少,那誰也不知道,有可能他倆會私吞一些。

    所以,還是支開一個人,先通報老大。

    見我這麼吩咐,馬賊老大忙不迭的點頭説:是是是,我們山寨的兄弟,一定會全心全力的為少俠去尋找的。

    我將包裹裏的銀子全部取了出來,往地上一扔,説:這裏有幾百兩銀子,你們解散了吧,以後別打家劫舍,拿着這點錢,做筆買賣,娶個媳婦,生個娃,賺個小錢,日子悠閒,多好?比你們整天你打打殺殺要強很多吧?

    場面很寂靜,沒人敢吭聲,唯有山風掠過,嗚嗚的叫。

    他們沒人敢碰銀子,我指着那個帶路的,説:你把銀子平均分一下,這銀子足夠你們做一筆小買賣了,如果拿了這筆錢,以後還要打家劫舍,小心我指揮大軍滅了你們。

    一聽我最後一句話,撲通撲通,眾人又是跪倒一片,能夠指揮大軍的人,豈是平頭老百姓?

    不過,説實話,我是故意裝逼的……

    現在想想,怪不得二十一世紀的社會中,這麼多人愛裝逼,愛攀比,裝逼的感覺真心爽啊,這玩意裝多了會上癮,我一定要剋制住。

    他們拿了錢之後,我説:如果找到這兩個人,告訴他們,我去京城等他們了。

    “爸爸,需不需要小的們送你一程?這一趟山路,到處都是山匪,不過你要是報我的名號,他們沒人敢動你。”

    我哈哈大笑道:別喊我爸爸了,我叫劉明布,山匪算什麼,他們若敢碰我一根毫毛,我讓他們九族盡滅。

    這一句氣勢非凡的話説出來,其實我又不小心裝了一逼……

    騎上我的高頭大馬,我説:聽我的沒錯,拿着這筆銀子,去做個小買賣吧,比你們打家劫舍,天天把過刀口舔血的日子要好的多。

    話畢,我策馬揚鞭下了山。

    我不缺那點錢,因為我身上還有一大疊銀票,最大面額的有一百萬兩,這特孃的,我現在可真是富可敵國的人物了,我得低調!

    這荒郊野嶺的,找個地方住宿真不容易,我快馬加鞭,終於在凌晨趕回了我所在的客棧,美美的睡了一家,一直睡到下午,夕陽西下,我推開二樓的窗户,看着紅遍天的夕陽,心裏感嘆一句:真美啊。

    下了樓,正要趕路的時候,卻忽然聽到外邊傳來一陣熙熙攘攘的吵鬧聲,還有很多人不停的吆喝,我心想這是誰,幹什麼呢?

    洗漱完畢,穿戴整齊,我仍然是手搖摺扇,一副公子哥的造型,走出了酒館,到了外邊一看,我去,賣身葬父啊。

    古代賣身葬父有一個很明顯的特徵,就是在自己的頭頂上插上一根稻草,這就表明自己是貨物了,可以賣了。

    我走過去,看着那小女孩低着頭不停的哭,我説:小妹妹,你抬頭讓我看看。

    她抬起頭的一剎那,我頓時就愣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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