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個月後。
12月22日,週一。
清晨七點,天還是黑的。窗戶對面的大廈早已消失,葉蕭難得穿上一套帶有毛領的警服,昨天特意請人熨燙得筆挺。他看著鏡子中的自己,在鬢邊發現了一莖白髮。
他的嘴角反而微微上揚——白髮讓這男人更有味道了。
整裝出門,來到本市中級人民法院。今天有兩樁重大刑事案件一審開庭,公訴的罪名都是故意殺人罪。
早上九點,路中嶽被親生兒子殺死一案開庭。葉蕭作為偵查此案的警官,坐在旁聽席的第一排。嫌犯路繼宗已年滿十八週歲,辯護律師認為他不構成故意殺人,而是過失致人死亡。理由是這個少年從小沉溺於網絡虛擬世界,第一次見到親生父親,強烈的情緒波動之下,導致了這起弒父慘劇。
下午,輪到何清影故意殺人案開庭。在檢察院的公訴書裡,她在1983年的安息路殺死路竟南,在1995年的南明路殺死申明。警方認定她具有自首情節,這都出自於葉蕭的偵查報告。
葉蕭坐在最後一排的角落裡,仔細觀察來到現場的人們,果然看到了司明遠,今天的辯護律師就是他聘請的。旁聽席裡還有申援朝,六十四歲的老人坐在前排,面色沉默地看著被告席上的何清影。
這個女人的表情頗為平靜,剪著短短的頭髮,坦然面對法官與公訴人。
不過,似乎沒有看到司望的臉。
他去哪兒了?
冗長的庭審過程中,辯護律師出示了一份諒解書,簽字人是退休檢察官申援朝,此前公安局與法院都已承認,他是被害人申明唯一的直系親屬。
律師當庭朗讀了這份諒解書,申援朝完全原諒了何清影殺害他兒子的行為,懇求法院對她從輕發落,最後是這樣幾句話——
我是一個自私的檢察官,一個不配稱為父親的男人。
真正的兇手,不是何清影,而是我。
如果,一定要判處某個人死刑,就請判處我。
為了我的孩子,也為了她的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