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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12章

    第十章

    從事任何職業的人都可能走上犯罪,但這並不意味著任何職業都適合犯罪。

    比如老師。老師這個職業犯罪時有點麻煩。

    昨天是星期天,顧遠買了輛新的電瓶車,從商店騎回學校附近的教師宿舍,短短幾條街的距離,已經有三個人跟他打招呼了:“顧老師,買了輛新電瓶車啊?咦,你不是有汽車的嗎?”

    顧遠只好連續解釋了三遍,油太貴了,他一個老師開不起,老城區路窄,開車有時反而不方便,不如買輛電瓶車代步。

    好在沒人會對他買輛電瓶車好奇,深究下去。不過這提醒他犯罪時要格外小心,避免遇到熟人就悲劇了。

    對於下面的行動,他已經有了充足的計劃。再過幾天就會有場冷空氣,到時氣溫會更低,真正的冬天來了。那個時候出門,騎著電瓶車,戴上帽子和口罩,就不會引人注意了。

    當然,電瓶車也需要改裝,他將用噴漆把電瓶車換個模樣。因為他考慮到案發後警方查監控,有可能注意到他,他的面部自然不會被拍進去,不過電瓶車的形象是跑不了的。儘管警方要在全縣查一輛電瓶車可不太容易,小心駛得萬年船,必須謹小慎微,從最壞角度考慮問題。

    如果電瓶車不換個模樣,警方對著監控的照片每家商店去問,說不定真被問出來,發現這輛車最近剛賣出過一輛。

    所以,作案前,他需要把電瓶車全身換個顏色,再換幾個外觀的部件。作案後,同樣要用噴漆再次對電瓶車進行裝扮,避免被警方地毯拉網式的搜查找出來。

    法院院長鬍海平的生命倒計時已經響起,只不過現在沒有人會想到,胡海平更是不可能想到他的死法。

    現在要做的,還需要再觀察胡海平幾次。

    顧遠作為一個高中老師很忙,常常要晚自習待辦公室,所以只能在沒排班的日子或晚飯時間去踩點。

    今天是星期一,早上上完第一節課,門衛打來電話:“顧老師,你有個包裹。”

    顧遠心中不解,他沒買過東西,為什麼會有個包裹,不知是什麼東西。他來到門衛領了包裹,拆開後看到是一雙球鞋,他先是微微一愣,隨即思索著覺得情況不太對,他把球鞋收好放進辦公桌底下,繼續去上課。

    上課一開始,班長曾慧慧喊了起立後,全班同學一起喊:“小顧老師,你收到新鞋子了嗎?”

    顧遠一愣,隨即露出笑容;“你們還跟蹤看我去門衛拿了包裹?”

    全班同學笑成了一片,不少同學急著問:“小顧老師,鞋子喜歡嗎?”

    顧遠連連點頭,眼眶閃爍:“喜歡,很喜歡,太謝謝了,不過這是誰花的錢,我作為老師可不能受賄?”

    大家紛紛表示這就太見外了,曾慧慧道:“是我們班費出的錢,我們看到你打球鞋子破了,一商量,所有人都強烈贊同給你買雙新鞋子。”

    “恩……多少錢?”顧遠滿臉都是不好意思的表情。

    “不貴,幾百塊,你就別問了,談錢太傷感情了。”同學們紛紛表示。

    “這可不行,好吧,我個人贊助班費五百元,你們心意我心領了,但花班費給老師送禮物,這個確實不行。”顧遠態度表現得很堅決。

    “這……”大家一時沒了主意,曾慧慧道:“班費還有很多,我們不要你的錢,就算破例一次,下不為例,我們只想你答應我們一個要求,會考結束後,你依舊當我們的班主任,一直到高三結束。”

    顧遠心中一團暖意泛起,看著全班同學期待的眼神,點頭笑了笑:“好吧,到時如果學校要換我去帶其他班級,我會盡量跟學校申請的。至於班費,曾慧慧,你下課來我辦公室一趟。”

    下課後,曾慧慧被帶到辦公室,還沒等顧遠開口,她就問:“小顧老師,鞋子試過了嗎?大小合適嗎?”

    “稍微大了一點。”顧遠回答。

    “我問了班裡的男生,他們說按你的身高,大概穿42碼鞋子合適,我們想給你一個驚喜,沒有問你,結果偏大了。”她皺了皺嘴,“那你穿多少,是41碼嗎?”

    顧遠頓時目光一閃,隨即收斂了表情,笑道:“沒關係,大點也能穿的。”

    “不行,鞋子不合腳穿著不舒服,你是多大的尺碼,我把鞋子拿去換了。”

    顧遠半點都不想在鞋子尺碼的問題上停留,忙道:“真沒關係,有時候我也穿42碼的鞋,不用費心了。對了,送我鞋子這個主意是你想出來的吧?”

    曾慧慧臉上微微泛紅,輕低下頭,道:“恩,我跟班上同學說了,看到你打球鞋子破了,大家都想給你一個驚喜。”

    顧遠抿抿嘴,道:“好吧,不過這次用的是班費的錢,一定要我來出,以後這樣事情不要再做了。其他老師知道了,還以為你們厚此薄彼,心裡有想法了呢,知道吧?”

    曾慧慧有些失望地點點頭:“好吧。”

    顧遠輕鬆地笑了笑:“不管怎麼樣,真的很感謝你們的信任,我很感動。”

    第十一章

    張一昂很無奈,調查葉援朝這活可不是他想幹的。

    沒有任何證據指證王寶國是被葉援朝幹掉的,僅憑單個目擊者說看到一個走路匆忙的人像葉援朝,就要去調查這樣一個老警察?這太不合適了。

    就算葉援朝老婆女兒都死了,他情緒不穩定,每天酗酒,甚至酒後揚言這些狗官都該死,難道他就一定會去殺人了?叫罵著收復釣魚島的人多了去了,這些人會去上島?天天喊著打擊腐敗的傢伙,他們敢對自己下手?

    可是領導的一句話,這活再難辦,他也得去幹。

    你總不能讓高棟親自去做這種尷尬事吧?

    張一昂只好帶了三個市局的同事,硬著頭皮再次來到縣城派出所。

    昨天他們走後,派出所內馬上知道了他們調查葉援朝的事,葉援朝為人老實本分,所有同事包括所長都尊稱他一聲葉叔,他們也都知道葉援朝家中變故,很是同情。全所上下都對刑偵隊光憑單個目擊者說辭就來調查葉援朝憤憤不平。

    今天張一昂帶人又跨進派出所,所內人員光明正大地先來一聲不待見的冷哼。

    張一昂一行愈加尷尬,他抿抿嘴,耐著性子問值班警察:“你好,請問葉所在嗎?”

    值班警察看了他們一眼,懶洋洋地拿過自己水杯起身倒水,背身說了句:“不在。”旁邊坐著的其他警察也都各自管著自己事,對他們四人不聞不問,個別人還掩嘴偷笑。

    “他今天沒上班還是出勤去了?”

    “我不知道,你們有事嗎?”值班警察慢條斯理地倒完水回到座位,瞥了他們一眼。

    張一昂心頭泛起怒火,只是在人家地盤上不能發作。他跟了高棟多年,也算見多識廣,其他兄弟單位領導見面也會叫他一句“張科”,實在沒受過這種刁難。

    可他畢竟也只是個副科級的警員,如果高棟這位副廳級的領導親自過來,諒這幫小警察心裡再不滿,也不敢造次。

    張一昂皺皺眉,繼續道:“麻煩打個電話給葉所,說我們市局要找他談點事情。”

    那人依舊敷衍著:“可我不知道葉叔今天有沒有上班埃”

    張一昂咬牙吸了口氣,沉聲道:“電話多少,我自己來打。”

    那人看到對方隱隱動怒,這才不緊不慢地掏出通訊錄,交給他們。

    張一昂撥通電話,簡單說明來意,需要再找他確認一下情況。

    葉援朝倒還算客氣,說自己今天休息,現在在外面,如果需要的話,他馬上到派出所來。

    張一昂微微一思索,忙說不用,他們到他家去。

    聽到要到家裡來,葉援朝停頓了下,最終還是答應了。

    問清住址後,一行四人很快到了葉家,開門進入後,張一昂先打量了一圈屋子,房裡很舊,也顯得很冷清,進門處是一個鞋櫃,上面放了幾雙鞋子,有皮鞋和休閒鞋。他朝這些鞋子多看了幾眼,又注意到對面牆上掛著的佛龕,裡面放了兩張女人照片,佛龕前的供桌上已經收拾一空,另一旁的桌子上放著一臺筆記本電腦。

    葉援朝搬出四條凳子讓他們坐,隨後自己坐在一旁,點起一支菸:“找我還有什麼事?”

    氛圍顯得有點尷尬,張一昂輕嗽一聲,道:“是這樣的,昨天還有些事沒完全確認過,需要再瞭解一下。”

    葉援朝吐了口氣:“好吧,我也知道你們是工作需要,有什麼要問的儘管問吧,速戰速決。”

    張一昂鬆了一口氣,這樣的態度就方便了,忙道:“我想問一下葉所,你腳上穿的鞋子是多大的?”

    “問這個做什麼?”葉援朝臉上露出一絲不解和警惕。

    “王寶國案子兇手留下了一個腳印,”張一昂忙補充,“當然,我們不是懷疑你,只是例行的調查排除。”

    “懷疑就懷疑,不用說客套話,也沒什麼大不了的。”葉援朝一聲不屑的冷笑,“我鞋子穿41碼的,怎麼,是不是和兇手的一樣,如果是的話,你們可以抓我了吧?”

    張一昂表情頓時停滯住了,滿是尷尬,其他三人也不例外,過了片刻才道:“葉所,我們能不能看下你的鞋子?”

    “隨便,尺碼大小又不能騙人。”葉援朝抬起腳露出鞋子給他們看。

    這雙皮鞋的鞋底確實寫著41碼,張一昂朝旁邊的一位警員示意,那人站起身來到鞋櫃前,把上面放著的鞋子一一拿起來看。葉援朝也不阻攔,一臉的無所謂表情。

    全部檢查完成後,警員朝張一昂點點頭,重新坐回位子裡。

    張一昂心裡已經完全把葉援朝犯罪可能排除了,無奈高棟要求必須查仔細,分毫不能放過,只好討好地笑了笑:“葉所,昨天你說11月25日晚上5點多時,你先在樓下小餐館吃了飯,是哪一家?”

    “就是樓下斜對門的阿旺飯鋪,你們下樓就能看到,我常在那兒吃。”葉援朝回答很乾脆。

    “之後你說你回到家裡沒出過門,有看過電視,上過網對嗎?”

    “是的。”

    “我們能看下你的電腦嗎?”張一昂目光對向了一旁的筆記本,筆記本沒有連著網線,下面有一個無線路由器。

    “隨便。”

    張一昂安排身旁的技術員開了電腦,查看一番後,道:“張隊,可以了。”

    張一昂點點頭,跟葉援朝道歉,說他們下面幹活的人也是沒有辦法,麻煩了葉所兩次等等客套話,帶人離去。

    第十二章

    “老大,葉援朝的鞋子都是41碼的。”一回到縣局,張一昂就拿著調查記錄找高棟彙報。

    “所有鞋子?”

    “是的,我們今天去了他家,他家門口鞋櫃上,放著四雙鞋子,兩雙皮鞋,一雙休閒板鞋和一雙球鞋,都是41碼的,他腳上穿著的一雙皮鞋也是41碼。”

    高棟思索一下,又問:“所有的鞋子都是舊鞋子嗎?”

    “對。”

    高棟點點頭:“這表明葉援朝平時所穿的鞋子,確實是41碼。不過這還不能排除他的犯罪可能。兇手什麼線索都沒有留下,唯獨留下一隻鞋印,有可能兇手故意在犯罪時穿了雙40碼的鞋子,干擾我們的偵辦。”

    張一昂一聽,臉露尷尬:“那我們得拿張搜查令去他家搜一遍了?”

    高棟笑了笑:“這個再說吧,無憑無據申請搜查令查一個警察不合規矩。如果案子真和葉援朝無關,你們已經找了他兩回,再去就不太好了。”

    張一昂苦笑道:“是啊,派出所的人一見我們就擺臉色,就差沒轟我們出來了。”

    高棟哈哈一笑,安慰他:“辛苦了。然後不在場證明查得怎麼樣?”

    “11月25日下午5點多,葉援朝在他家樓下的一家小餐館吃飯,這點我們已經跟餐館老闆確認,葉援朝經常在那兒吃飯。之後葉援朝稱自己回家看電視、上了會兒網,再沒出過家門。我們查過他的電腦,11月25日晚上確實有他的上網記錄。”

    高棟微微眯眼,問:“他上什麼網站?”

    “百度、新浪、網易、天涯,看的基本上是新聞頁面。”

    “他看什麼新聞?”

    “主要是國內的政治和實事新聞。”

    “他有沒有上過不符合他年齡特徵的網站?”

    張一昂看了一眼調查記錄,搖頭:“沒有,看這些政治和民生新聞應該符合他的行為習慣吧。”

    高棟點點頭,繼續問:“他上這些網站是在幾點?”

    “瀏覽器的歷史記錄只保存哪天看的,不記錄具體幾點幾分,後來小劉找他的硬盤記錄,查出上網時間是在當晚七點到七點半之間。”

    高棟眼睛微眯:“如果他七點半還在上網,就沒有足夠時間去殺人了。嗯……對了,你們有沒有問過寬帶運營商了,核實他家的上網時間?”

    “查過了,現在小區裡用的都是區域內的共享帶寬,所以寬帶運營商不記錄具體每個小時段用戶家中的使用流量,只記錄該用戶某天是否聯網。由於葉援朝家裡裝著路由器,所以寬帶運營商那邊的記錄是葉援朝家中一直處於網絡連接狀態。”

    高棟思索下,道:“對了,葉援朝說11月25日晚上還在電腦上玩過單機版的麻將,有沒有查過麻將文件的最新訪問時間?”

    “查了,最新訪問是昨天,所以沒辦法知道11月25日當天他是否也玩過。”

    高棟吐了口氣,又問:“葉援朝家附近有沒有監控探頭?有的話還需要查查11月25日晚上他是否真沒出過家門。”

    張一昂道:“我們周邊看了一下,那塊地方是舊城區,監控很少,最近的一處監控離他家大概有五六百米遠,是個路口監控,他就算出了家門,也沒必要從那個監控下面走。老大,葉援朝11月25日晚上七點多上過網,證據確鑿,可以完全排除懷疑了吧?”

    高棟沒有直接回答,轉過身,思忖片刻,最後嘆了口氣,決定讓張一昂回去繼續圍繞著王寶國人際關係調查,葉援朝的事暫時就到此為止吧。

    他重新理了一遍思路。葉援朝有一定的犯罪可能,但基本上可以排除嫌疑了。

    首先從動機上說,他如果因為家庭破裂去報復,應該直接找沈孝賢一家,不該去找處於間接關係的王寶國。

    其次現場留下一個40碼的鞋印,葉援朝的幾雙鞋子都是41碼,並且全是舊鞋。表明他平時就穿41碼的鞋子。如果都是新鞋,那就要懷疑是葉援朝殺人後,買了41碼的鞋子來撐門面,擺脫嫌疑。

    另一種假設的角度,如果說是葉援朝犯罪時,故意穿一雙和他平時不同號的鞋子,殺人時故意留下一個鞋印誤導警方偵辦,那麼他應該穿42碼的鞋子,而不是41碼。因為一個人穿著尺碼比實際腳碼小的鞋子,會非常難受,行動不自如,這種關鍵的謀殺時刻絕對不能出現行動不自如的情況。而穿比實際尺碼大一號的鞋,可以通過塞鞋墊,繫緊鞋帶來消除影響。

    再次,葉援朝案發當天下午5點多在樓下吃飯,已經被證實。此後他回到家中,雖說沒有人證來證明他沒出過門,但他確實在11月25日晚上七點到七點半之間上過網,上網後再去蹲點犯罪,時間上很緊張,況且他也沒辦法預知那時王寶國還沒回家。

    當然了,葉援朝也可以下載個軟件來進行自動上網,偽造他當晚上過網的假象。不過高棟從江偉、張一昂以及縣局其他接觸過葉援朝的人得到的共同信息,勾勒出的葉援朝形象是個憋屈的老好人,並不是個邏輯嚴密、無懈可擊的聰明人,而且也不太懂電腦技術。這樣的人不會想出一整套不在場證明的偽證製造。

    從犯罪動機、現場遺留的證據和不在場證明,幾乎都排除了葉援朝犯罪的可能。

    再加上兩次張一昂找葉援朝調查時,葉援朝的態度和反應特徵,也完全符合他的心理。

    到此,高棟總算把葉援朝排除在了王寶國案子外。

    但他還有個更大的難題,是誰殺了王寶國?目擊者看到走路微微左傾,行動匆忙的傢伙是兇手呢,還是個普通的無關過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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