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奧爾良。我在晚上很早就到達了這裏,因為我是逆着地球的自轉在作時光倒流的飛行。這裏的天氣冷揚揚的,但不算太嚴寒,雖然一次強冷空氣正朝南方壓過來。天空萬里無雲,滿天閃爍着小而亮的星星。我立即奔赴我在法國區中的那個頂層公寓。這個公寓雖然迷人,卻一點也不高,在一楝四層樓的頂層,早在南北戰爭前就蓋起來了,是觀賞密西西比河及其兩座美麗的姊妹橋的絕佳地點。窗子打開時,還能飄進世界咖啡館熱鬧非凡的噪音,以及傑克遜廣場周圍繁忙的商場及街道的熙熙聲音。拉格朗-詹姆斯先生要我明天夜裏才同他見面。雖然對這次見面我很迫不及待,但我還是發現這樣安排很好,因為我想馬上去找一趟路易。
但是首先我衝了一個熱水澡,享受了一下凡人們的舒適,然後穿上一套黑色天鵝絨的新西裝,很整潔簡單的那種,頗像我在邁阿密穿過的服裝。我還穿上了一雙黑色的新皮靴。儘管很疲倦——假如我現在仍在歐洲,我本該正在地下睡覺呢——我還是出門了,像一個凡人那樣步行穿過城市。
不知為什麼,我在路過皇家大街,我、克勞蒂婭和路易曾經居住過的舊址,我拐了一下彎。事實上我過去經常這樣做,不到走了一半路的時候決不會想起它來。
我們過去的聚會地點就是樓上的那個漂亮的公寓房間,我們在裏面住了六十多年。很顯然,當我為我犯下的大錯自責或者受到他人譴責時,應該考慮到這個因素。路易和克勞蒂婭都是我製造出來的,而且我承認是為了自己而造。不過,在克勞蒂婭認定我應該以生命為我的創造付出代價之前,我們的生活還是很輝煌愜意。
那時,這些房間都佈滿了當時所能提供的一切豪華擺設。我們有一輛四輪大馬車,有好幾匹馬在旁邊的馬廄裏,有幾名僕人住在樓背面的院子。但是這些老式的磚樓現在已經很陳舊了,無人問津,房間近來一直無人租住,也許幽靈除外,樓下的店鋪也租給了一個書商。此人從不屑於撣掉櫥窗裏或書架上的書上面的灰塵。他不時會給我採辦來一些書,比如史學家傑弗利-伯頓-拉塞爾寫的論邪惡本質的著作,米爾西亞-埃利亞德的精彩的哲學論著,以及我愛讀的古典小説。那位老人現在就待在店裏讀書呢。透過玻璃窗我注視了他好幾分鐘。新奧爾良的法裔居民和美國其他地方的人真不一樣。對這位頭髮花白的老人來説,經濟效益根本算不上什麼。我後退兩步,仰頭看那些至鐵欄杆。我又想起了那些煩心的舊夢裏的那盞油燈,她的聲音。她為什麼現在這麼無情地糾纏着我?這是前所未有的。當我閉上眼睛時,我又聽見了她對我説話的聲音,但她話語的實質卻已經消失。我發現自己再次追憶她的生與死。
我第一次見到她時她正在路易的懷抱裏。現在那個小陋屋已經蕩然無存,它曾是一座傳播瘟疫的房子,只有吸血鬼才會進去。連賊都不敢把她死去母親脖子上的那條金項鍊偷走。路易竟然選了一個小孩子當獵物,連他自己對此也羞愧難當。不過我當時瞭解他。事後他們把她送去搶救的那所老醫院也已蹤跡全無了。我當時懷抱那個暖和的凡人包袱走過的那條街道狹窄而泥濘,路易在後面跟着我跑,哀求我告訴他我想幹什麼。
一股寒風猛地把我吹醒。我能聽見從一個街區開外的波旁大街上的酒館裏傳來刺耳而單調的音樂。人們在大教堂前散步,附近有個女人在大笑。黑暗中有輛小汽車在猛按喇叭。一部現代電話機發出細小的電子脈衝。在書店裏,那位老人在撥弄收音機,扭動旋鈕,從迪克西蘭爵士樂到古典音樂,最後到一個哀悼的人聲,和着一位英國作曲家的音樂在吟唱詩歌……
我為何跑到這座老樓來?它木訥而蒼涼地立在這裏,像塊墓碑,上面的日期和字跡都已陳舊斑駁。最後,我再也不想耽擱。剛剛在巴黎發生的事情一直使我處在極度的興奮狀態,我要去住宅區找路易,把這一切向他和盤托出。我再次選擇走路。我要感受土地,用雙腳測量它的距離。在我那個時代,也就是十八世紀末,新奧爾良的住宅區其實還不存在。那時它還是間上游的鄉村,有許多農園,道路狹窄難走,路面只由疏浚挖來的貝殼鋪成。到了十九世紀後期,在我們的小窩被搗毀之後,我創傷累累,心都碎了,跑到巴黎去找克勞蒂婭和路易。這時住宅區才連同它周圍的小鎮隨着新奧爾良這座大都市一同崛起,許多維多利亞風格的漂亮木房才蓋起來。這此華麗的木製建築中有一些非常龐大,每一部分都以其雜亂無章的方式,與花園區裏的那些南北戰爭以前的復興希臘風格房屋一樣宏偉。它們總使我想起那些古希臘的神殿,或法國區裏的那些壯觀毛邸。不過,住宅區裏的大量隔板小木屋與其大房子一樣,仍舊保留着古樸的鄉村風格。高大的橡樹和木蘭樹到處可見,高高地俯視着成片的小屋頂。許多街道都沒有人行道,沿街的路溝不過是挖一條小槽,而且裏面長滿野花,不顧冬天的寒冷,非常茂盛。連那幾條小小的商業街不時突然冒出全是店鋪的一堆建築——也不會使人聯想到法裔居民區裏的那些石頭面臉和舊大陸的古色古香,倒頗像美國鄉村小鎮上的那些怪怪的“大街”。
這地方非常適合晚上散步,你能聽見鳥兒的歌唱,這是在老城區所絕對聽不到的。黃昏的暮色透過參天大樹的繁茂枝葉,照在沿河曲曲彎彎的貨棧的屋頂上,久久不褪。你偶然可以碰上幾座豪華宅第,有不規則的遊廊和俗豔的裝璜,還可見到帶崗樓和山牆、以及暗道的房子。有大大的木頭鞦韆吊在剛刷好漆的本圍欄後面,有白色的尖樁籬笆牆。在整潔的草地上有寬寬的林蔭小道。那些小屋變化多端,形態各異:有些按照時尚精心漆成鮮豔的顏色,有些雖然受到忽視,但仍很漂亮,帶着浮木的那種灰灰的調子,很可愛。在這個熱帶地區,房屋很容易形成這種局面。你會在街上時時發現青草繁茂生長的路段,使你幾乎不相信你仍在一座城市裏。野紫茉莉花和藍白花丹將標明房地產歸屬的籬笆牆都遮沒。橡樹枝彎得很低,行人只好低下頭通過。即使在隆冬臘月,新奧爾良也是鬱鬱葱葱。霜凍連山茶花都打不死,至多傷到它們。圍欄和牆壁上爬滿黃色的野生卡羅萊納素馨和紫色的葉子花。
路易就是在這樣一片綠葉濃蔭之中,在一長排高大的木蘭樹後面,建立自己的秘密巢穴。在在生鏽的鐵門後面,那座維多利亞風格的老房子無人居住,它的黃色油漆幾乎全都剝落。路易只是偶然手裏拿着臘燭到裏面去轉轉。他的真正住所是後院的一座小屋,它被一大片亂七八糟糾纏在一起的粉紅色皇冠花遮蓋得密實。屋裏堆滿書籍和他多年收集的零散物品。小屋的窗户很隱蔽,從街上幾乎看不到。其實,是不是真有人知道這小屋的存在都值得懷疑。由於高高的磚牆、濃密的老樹和屋子四周亂長的夾竹桃,連鄰居也看不見它。高高的野草中沒有通向小屋的小徑。
我接近了他,只見這幾間陋室的門窗全都敞開,他坐在書桌旁,只藉着一枝燭光在讀書。我窺視他良久。我很喜歡這樣窺視他。他去打獵時我常常跟蹤他,只是為了看他進食。現代世界對路易來説根本沒有意義。他就像個幽靈似地無聲無息在街上漫遊,慢慢接近那些想死或似乎想死的人。(我不敢肯定人們是不是真的歡迎死神降臨。)他吸血時既細心又迅速,沒有痛苦。他吸血時肯定也要對方的命。他不知道怎樣饒恕犧牲品。他從不像我這樣在多少個夜晚只是“小飲一場”。他控制不住自己。只要我不是餓極了,我總是吸一點就罷手。
他總是穿着老式的服裝。和我們當中的許多人一樣,他也找來與他凡人時代的款式相似服裝來穿。他喜歡穿寬寬大大、緊袖子、長袖口的襯衫和牛仔褲。當他穿外衣時(很少見),他挑選的同我一樣,一般是長長的騎士外套,完全折邊的那種。我有時把這些服裝作為禮物給他帶來,好讓他不致於把他那兩件“戰利品”穿爛。我迷上了替他收拾屋子,把圖畫照片掛在牆上,把屋裏擺得時髦漂亮些,迫使他過那種十分奢侈的生活。我認為他希望我照顧他,雖然他口頭上不承認。他過着沒有電、沒有暖氣的生活,穿得亂七八糟到處流浪,還謊稱完全心滿意足。這座小屋有幾扇窗子沒有玻璃,而且他只是偶然才把那老式的固定百葉窗拉下來拴住。他好像不在乎雨水會打進來弄濕他擁有的物品,因為,它們其實也不真是他的寶貝,只不過是到處亂堆的破爛而已。不過我又想到,他還是需要我來幫他改變一下這種局面。他經常跑到我位於鬧市區、既熱又十分明亮的住所,次數頻繁得讓我吃驚。在我家,他會一連幾個小時盯着我的超大彩色電視螢幕目不轉睛。有時他還把他自己的光碟或錄影帶拿到我這兒來看。《與狼共舞》就是他反覆觀賞的一部影片。《美女與野獸》,尚-考克託寫的一部法國影片也讓他極其賞心悦目。此外還有《死者》,是約翰-哈斯頓根據詹姆斯-喬依斯的小説改編的一部電影。但請您搞明白,這個片子同我們吸血鬼毫無關係,它講的只是本世紀初愛爾蘭的一羣普通人在聖誕夜聚在一起大吃大喝的事。還有其它許多影片他都愛看。他的這些造訪都是不請自來,而且全都待得不太久。他經常為我沉迷於這種“超級物質享受”而扼腕痛惜,並對我的絲絨枕頭、鋪着厚地毯的拼花地板,以及華麗的大理石浴缸不屑一顧。他會轉身回到他那可憐的、長滿爬藤的陋屋。
今夜,他仍清高而孤傲地坐在落滿塵土的桌旁,白臉頰上蹭了一塊墨水跡,全神貫注地讀着一本厚厚的、最近剛由一位英國小説家寫的狄更斯傳。他慢慢翻着書頁,閲讀的速度不比大多數凡人快。的確,在我們所有的倖存者當中,他是最接近人性的。而且他決定保持這種狀態。有許多次我主動提出把我更強大的血液給他一部分。但每次他都拒絕。戈壁大漠上的毒日頭要是照在他身上,早就把他燒成灰。他的感官十分細膩敏感,並且同吸血鬼無差異,但畢竟同一個“千年之子”的感官還不一樣。他施展讀心術總是不太成功,看不出別人在想什麼。他迷惑凡人、使其出神入定時總是出差錯。
當然我也讀不出他的心思,因為是我造就了他,而新生兒與製作者的想法總是相互隔絕。為什麼?我們誰也不清楚。我猜想我倆對對方的感覺和渴望非常瞭解,但把它放大了反倒會使清晰的影像變模糊。理論上是這樣。也許有一天人們會把我們捉到實驗室裏研究,我們也許會透過牢房的厚玻璃牆,一邊聽他們向我們問個不停,並從我們的血管裏採血樣,一邊向他們討活人的血吸。不過,哼!這一套對用一個意念就能把人燒成灰的萊斯特來説,還能行得通嗎?
路易沒有聽見我在他小屋外的深草裏的動靜。我溜進他的房間。一條長長的影子一閃之後,我已經坐在他對面、我最愛坐的那張紅天鵝絨法式高背扶手椅。很久以前我把它運來,給我自己坐。這時他抬起頭來。
“啊,是你!”他馬上説,並把書使勁合上。
他的臉天生英俊而削瘦,雖然顯得很有力量,但卻纖細而精緻,見到我,它變得通紅。他不久前剛吸過血,我卻漏掉目標。有一刻我完全被這張臉陶醉了。
然而,見他被人血的緩慢搏動激活到這種地步,我心裏還是癢癢得不是滋味。我也能嗅到這股血味,它奇妙地使我覺得我離他很近。他的美貌總是使我瘋狂。我想,當我不和他在一起的時候,我在心中把他理想化了,可當我又見到他時,我還是為他所傾倒。
我剛到路易安那州時,最初就是他的美貌將我吸引到他那兒,那時路易安那州還是個蠻荒、無法無天的殖民地,他還是個桀傲不馴、酗酒成性、在酒館裏打架鬥毆、賭博、胡作非為,最後導致自己命喪黃泉的傻瓜。他自以為他想要得到的,或多或少他算是得到了。
有一陣子,我不明白他盯着我看時臉上為什麼露出恐懼的表情,也不懂他為什麼猛地站起來,朝我走過來並彎腰伸手摸我的臉。然後我才想起,是我這被陽光灼焦的皮膚。
“你又幹什麼了?”他小聲問。他跪在地上抬頭看我,把一隻手輕輕搭在我肩上。多可愛的親密行為,但我並不想認可。我仍坐在椅子裏不動聲色。
“沒什麼,”我説,“過去的事了。我跑到一個大沙漠裏,我想看看究竟會出什麼事……”
“你想看看究竟會出什麼事?”他站起來,後退一步,瞪着我。“你想毀滅自己,對不對?”
“不全是,”我回答。“我在陽光下躺了一整天。第二天早上,不知怎麼,我已經在沙子上挖了個坑鑽進去了。”
他凝視我良久,好像氣得要發作似的。然後他才回到自己的書桌,一反平時的優雅“嘭”地一聲猛然坐下,雙手握住放在合上的書上,兇惡而憤怒地看着我。
“你為什麼這麼幹?”
“路易,我有更要緊的事告訴你,”我説。“別想那些事了吧。”我作了個別管我的臉的手勢。“出了件很特別的事。我得把整個過程告訴你。”我站起身來,因為我控制不住自己。我開始在屋裏來回踱步,注意別把到處亂堆的那些“垃圾”踢翻,並深為那點微弱的燭光感到氣惱,並非因為我看不清東西,而是因為它太微弱、太局部,我喜歡燈火通明。
我對他講述一切——我如何先在威尼斯和香港、後在邁阿密見到拉格朗-詹姆斯這個怪物,他又是如何在倫敦找到並通知我,並像我預料的那樣跟着我到了巴黎。現在我們倆明天夜裏就要在廣場附近碰頭。我還向路易講了那些短篇小説及其含義,我講了那個小夥子本人奇怪的地方,講説他並不在自己的身體內,以及我相信他能實現交換身體的事。
“你是發瘋了。”路易説。
“別急着下結論。”我提醒他。
“你對我引用那白痴的話嗎?消滅他,要了他的小命。可以的話今天夜裏就找到他,把他幹掉。”
“路易,看在上帝份上……”
“萊斯特,這混蛋能隨心所欲地找到你嗎?也就是説他知道你藏在哪兒。現在你把他引到這兒來了。他也知道我住在哪兒。他是能想像得到的最危險的敵人!我的上帝,你為啥到處去招惹敵人?噢,現在世上沒人能摧毀你了,連‘千年之子-聯合起來也辦不到,連戈壁上正午的大太陽也曬不死你,所以你就招來一個威力比你大的死敵,對不對?一個能在光天化日之下行走的凡人。一個在你沒有自覺或決心的情況下能完全駕馭你的人。不行,你要消滅他。他太危險了。我要是看見他,就把他弄死。”
“路易,這人能給我一個人的身體。你到底有沒有在聽我説?”
“什麼人的身體!萊斯特,你光憑佔領一個人體是不會變成人的!你活着的時候就不是人!你天生就是個怪物,這你明白。你怎麼能這樣欺騙自己呢?”
“你再説下去我就要哭了。”
“哭?我就喜歡看你哭。我在你的書裏讀過許多關於你哭個不停的描寫,但我從沒親眼見過你哭呢。”
“啊,這説明你是個十足的騙子,”我憤怒地説。“你在你那可憐的回憶錄某一章裏描寫過我的哭泣,而這一章你我都清楚根本就是虛構的!”
“萊斯特,把這傢伙殺了!你簡直是瘋了,居然讓他離你這麼近對你説話。”
我的腦子裏全亂了。我一屁股又坐進椅子裏,茫然地瞪着天空發愣。門外,夜空好像在帶着輕柔舒緩的節奏呼吸,濕冷的空氣裏飄來一點點皇冠花的香氣。從路易的臉上和他交叉放在書桌上的雙手上,好像傳過來一股股微弱的白熱。他用默不作聲來掩飾自己,我猜想他是在等待我回答。為什麼這樣?我也不知道。
“沒想到你會這麼認為,”我垂頭喪氣地説。“我還以為你會來一通長篇大論充滿哲理的評論呢,就像你在你的回憶錄裏寫的那樣。可你看這是怎麼回事?”
他一言不發地坐着,目不轉睛地盯着我!沉思般的綠眼睛閃亮了一下,他好像被什麼東西深深地折磨着,好像我的話刺痛了他。但顯然不是我對他的文章的辱罵所致,我對他寫的東西總是漫罵加抨擊。那只是開玩笑,嗯,半開玩笑的性質。
我不知該説什麼、做什麼才好,他正在折磨我的神經。等他又開口時,他的聲音很輕柔。
“其實你並不真的想做人,”他説。“你才不信那一套呢,對吧?”
“不,我信!”我回答,並對我聲音裏的誠懇感到很不好意思。“你怎麼會不相信呢?”我站起來,又在房間裏踱步。我先在這小屋裏繞一圈,然後踏進雜草叢生的花園,邊走邊用手撥開擋住路的粗大堅韌爬藤。我心亂如麻,對他再也不知説什麼好。
我在想我的凡人歲月,儘量避免把它編成神話,可是徒然,我無法把那些回憶從腦子裏抹去——最後一次獵狼,我的那些狗在雪地裏奄奄一息。巴黎。林蔭大道旁的那座劇院。沒有完成!其實你並不想當人。他怎麼能説出這樣的話呢?
我出去在花園裏待了好像很久很久。但最後不管是好是壞,我還是回到了屋裏。我發現他還坐在桌旁,以那種十分悲哀、幾乎心痛欲裂的表情看着我。
“你瞧,”我説,“世上只有兩件事我相信——一是任何凡人在真正瞭解‘黑色禮物-為何之後都不可能拒絕它。你別跟我講大衞-泰柏特拒絕了我這件事,大衞不是個一般人。二是我相信,如果可能的話,我們全都想再變成人。這些就是我的信條。別的沒有了。”
他不耐煩地打了個手勢表示接受,然後仰靠在椅子裏。椅子的木頭在他的體重下發出輕輕的咯吱聲,他沒精打彩地抬起右手,用手指梳理着他那頭蓬鬆的黑髮,完全沒意識到這一簡單的手勢很誘人。
這場面使我驀然想起我把血輸給他的那個夜晚,想起他直到最後一刻還同我爭辯説我不能這麼做,但最後還是讓步。我事先已經全都跟他解釋過,當時他還是那個喝得醉醺醺、發着燒的年輕農場主人,躺在病牀上,牀柱上全是玫瑰花形的樹痕。但這樣的事怎麼能解釋得清!那時他那麼堅定地要追隨我,那麼肯定地認為凡人的一生對他已經毫無意義——當時他那麼痛苦,那麼年輕,心急如焚!他那時知道什麼?他讀過密爾頓的詩嗎?聽過莫札特的奏嗚曲嗎?馬卡斯-奧理略這個名字對他來説算得了什麼?他很可能以為這是個黑奴的花稍名字呢。瞧這些佩帶輕劍和珍珠柄手槍的農莊主人,多麼野蠻無知、狂妄自大!他們崇尚放縱無節制,回顧起來,我會在這方面滿足他們。可現在他已經遠離了那個時代,不是麼?成了《夜訪吸血鬼》及其他荒謬書名的作者!我儘量讓自己平靜下來。我太愛他了,所以要耐心,要等着他再開口。是我用肉血塑造了他,使他成為我的超自然折磨者,難道不對麼?
“要再變成人沒那麼簡單,”他説,把我從回憶中驚醒,又回到這間佈滿塵土的小屋。他故意把嗓音放温柔,幾乎帶着安慰和懇求。“沒這麼簡單。你不可能同一個凡人交換身體。老實説,我覺得這根本不可能,就算能實現——”他頓住不説。
我沒插話。我想説,要是能實現呢?要是我能再次明白活着意味着什麼呢?
“那你的身體怎麼辦?”他帶着懇求地問我,很藝術地控制着自己的憤怒。“你當然不能把你所有的威力都拱手交給這個怪物,這個男巫。別人告訴我,他們甚至測不出你的威力有多大。不行!這念頭太離奇。跟我講講,他是怎麼找到你的蹤跡的!這才是最關鍵的。”
“這是最次要的,”我回答。“很顯然,如果他能轉換身體,他也必能離開自己的身體。他能作為幽靈遊蕩很久,尋找、並發現我。他處在這種狀態時,我對他來説一定很顯眼。所以,這沒有什麼稀奇,你明白嗎?”
“這我知道,”他説。“我讀過也聽説過這樣的事。我認為你找到一個真正危險的怪物。這比咱們的現狀更糟糕。”
“為什麼?”
“這意味着又一次有人想拚命尋求長生不死,透過交換身體!你以為這個凡人,不管他是誰,打算穿着這個或任何別的凡人的身體長大,並聽任自己老死嗎?”
我得承認我聽懂他的意思,便告訴他那人的嗓音,他尖鋭的英國口音與其中的文化韻味,以及它聽起來好像不像年輕人的聲音。
他嚇得打顫,説:“他很可能是泰拉瑪斯卡的人。他很可能在那兒瞭解了你的情況。”
“他只要買本平裝的小説就能瞭解我。”
“是的,可是你別信他,萊斯特,別信他講的是真話。”
我告訴他我把這事對大衞講了。如果這人是泰拉瑪斯卡的,那大衞會知道的。不過我自己不相信那人是。那些學究不可能做出這樣的事。這個人身上有股邪性,而泰拉瑪斯卡的人健康得無以復加。再説,這也沒什麼大不了的,我自己去找他談談,把一切搞清楚就行。
他又陷入思考,表情哀傷。瞧他這副樣子,我也感到難過。我想抓住他的肩膀使勁搖晃地,可這樣只會令他發怒。
“我很愛你。”他輕聲説。
我很吃驚。
“你總是執着地想辦法要成功,”他繼續説。“你從不放棄。可是這事沒辦法成功。你和我,我們倆都處在水深火熱裏。唯一值得慶幸的是這不是真的地獄。”
“不,我不信,”我説。“你瞧,無論是你説還是大衞説什麼都無關緊要。我要親自去同拉格朗-詹姆斯談。我要搞清這到底是怎麼回事!誰也阻止不了我。”
“哈,原來大衞-泰柏特也警告過你不要去找他了。”
“別在我的朋友裏找同盟!”
“萊斯特,假如這個人接近我,使我相信我有危險了,我就會消滅他。明白嗎?”
“我當然明白。他不會接近你的。他選中了我,而且有道理。”
“他盯上你,是因為你粗心大意,浮誇而自負。呵,我這麼説可不是要傷害你。真的。你渴望引人注意,被人接近和理解,並想調皮搗蛋,把一切攪亂,再看天是否真會塌下來,上帝是否真會下凡揪着你的頭髮把你抓走。但你要明白,上帝是不存在的。你自己也可以當上帝。”
“你和大衞都是這種腔調,勸我別去,儘管他聲稱見過上帝,而你不信上帝存在。”
“大衞見過上帝?”他充滿敬畏地問。
“不是真見過,”我作了個藐視的手勢咕噥着。“可你們倆人都罵我。瑪瑞斯也是這麼罵我。”
“唔,當然,你招來一片責罵聲。你總是這樣惹惱一些人,使他們反撲過來,把刀直插你的心臟。”
他指的是克勞蒂婭,但他受不了説出她的姓名。我知道若是我説出她的名來就會傷害他,就像當面詛咒他一樣。我本想説,那是你在裏頭插了一手!我製造地的時候你也在場,她舉起刀時你在場!
“我再也不想聽了!”我説。“你就待在這個地球上乏味地唱一輩子我這也不行那也不可的陳腔濫調吧。哼,我可不是上帝,也不是來自地獄的魔王,雖然我有時冒充是。我也不是狡詐的伊阿古。我並不施毒計搞陰謀害人。也不會壓抑我的好奇心和我的精神。沒錯,我想知道這個人是不是真能換身。我想知道會出什麼事。我不會放棄。”
“然後你最終會高奏勝利的凱歌,雖然無勝利可言。”
“嘿,會有的。一定會勝利的。”
“不會。我們學得越多,就越明白勝利不存在。難道咱們就不能順其自然,隨遇而安,做我們該忍受的事,其餘別無所求嗎?”
“這是我聽過的對自然下的最可鄙定義。請認真觀察一下自然吧——不是詩歌裏的,而是外面現實世界中的自然。你在自然界裏看見什麼?是什麼創造了這些在潮濕地板下爬行的蜘蛛?是什麼創造了這些長着斑斕翅膀、看起來像長在暗處大毒花的蛾?還有海中的鯊魚,它為什麼要存在?”我湊近他,把雙手擺在他的書桌上,直視着他的臉。“我還滿以為你會明白這一切呢。另外,我可不是天生就是怪物!我生下來是個凡人小孩,和你一樣。比你還強壯!活下去的意志比你還強!你剛才説那種話真狠心……”
“這我知道,我説錯了。你有時把我嚇壞了,我只好對你胡亂攻擊。這很愚蠢。見到你我很高興,雖然我害怕承認這點。你有可能真的把你自己在沙漠裏毀了,我一想到這就不寒而慄!我現在離開你真沒法活下去!你剛才讓我感到生氣!你怎麼不嘲笑我了?你以前幹過的。”
我站起身來,背對着他。我看着窗外的雜草在江風的吹拂下瑟瑟搖擺,皇冠草的卷鬚垂掛下來,遮擋住打開的屋門。
“我沒笑你,”我説。“但是我打算繼續幹下去,這事沒必要對你撒謊。上帝呵,你看見沒有?假如我只在凡人身體裏待五分鐘,我説不定會學會什麼呢!”
“好吧,”他絕望地説。“我希望你會發現這個人用一大堆謊言勾引了你,他想要的其實是-黑血-,並希望你送他下地獄。我還要再警告你一次,我如果見到他,假如他威脅到我,我就殺了他。我沒有你的力量,我只依靠我的偷襲,正如你總説的那樣,我的‘小小回憶錄-距離本世紀的世界實在太遙遠,所以誰也不會相信它寫的是事實。”
“路易,我不會讓他傷害你。”我説。我扭頭朝他狡黠地眨眨眼。“我絕不會讓任何人傷害你的。”
説完我就走了。當然,這是對他的譴責,他也感覺到了它的分量,我先滿意地看到這點,然後才又轉身走掉。
克勞蒂婭奮起攻擊我的那天夜裏,他也在場,一個無可奈何的目擊者,嚇壞了。但並不想介入,連我喊他的名字也不聽。他曾扛着我的“死去的身體”(這是他認為的)並把它扔進沼澤地。這個天真的嫩小子,還以為輕而易舉就把我甩掉了呢。但現在為啥還想它呢?不管他是有意還是無意,那時他畢竟愛過我,我也從沒有過絲毫懷疑——我也愛他,愛那個憤怒而可憐的孩子。他為我感到悲哀,我也會給他同樣多的報答。不過他是很會替別人傷心的!他愁眉苦臉,就像別人穿衣服那樣家常便飯,傷心就像燭光那樣使他滿意,淚水對他來説像珍珠那樣,説來就來。這一套把戲對我來説一點不靈。
我回到我的頂層住宅,把我所有的漂亮電燈都點亮,盡情搞了幾個小時的“高級物質享受”,在超大螢幕上看了無數卷錄影帶,然後躺在柔軟的長沙發上睡了一會兒,這才出門去打獵。我厭倦了沒完沒了的遊蕩。我也渴了。這裏遠離法國民區的萬家燈火,也遠離鬧市區那些永遠燈火通明的高樓大廈。在那些我剛形容過的田園般街道和市中心那些淒涼破舊的磚樓和瓦房,新奧爾良的黑夜很快就會降臨。我穿過那些寂寥空曠的商業區,路過一座座關門的工廠、倉庫和灰白的盒式小房屋,遊蕩到河邊的一個神奇的地方。這地方除了對我有吸引力之外,恐怕無人會問津。這是塊靠近碼頭的空地,在快車道的巨大懸臂下伸展開來。快車道通向河上的那兩座高高的姊妹橋。自從我第一次見到這兩座橋,我就把它們叫作“迪克西門大橋”。我得承認,官方給這兩座橋起了另外不怎麼好聽的名字。但是我幾乎不在乎什麼官方不官方。對我來説,這兩座橋將永遠叫“迪克西門大橋”。我回到家以後,總是不等很久就散步到它們旁邊欣賞。觀賞它們的那幾千個亮閃閃的小燈泡。我明白它們不像布魯克林大橋那樣是精美的藝術傑作(布魯克林大橋激發過詩人哈特-克雷恩的靈感,寫出讚頌該橋的詩篇。它們也沒有舊金山的金門大橋的那種宏偉肅穆。但它們畢竟是橋,而橋都是優美和激發人遐想。而且,當它們都被照得通亮時(就像這兩座橋現在這樣,)它們的許多灣梁和大梁就呈現出一種神秘的壯麗景像。讓我在這裏再補充一點:同樣的燈光奇觀也出現在南國半夜漆黑的鄉村,那裏有巨大的煉油廠和電力站,燈光使它們從漆黑的平原上拔地而起,出奇地壯麗。此外,它們都有噴雲吐霧的煙囱和、水遠燃燒的天然氣火焰,更給它們增添光彩。埃菲爾鐵塔現在也不僅僅是一副鐵架子,而是成為耀眼迷人的燈光雕塑。但現在我們講的是新奧爾良。我縐踏到這塊河邊的空地,這邊是一堆黑黝黝的單調房屋,那邊是一排廢棄的倉庫,北邊是一個很大的廢物堆放場,堆滿廢機器之類,鐵鏈圍牆上也難免長滿茂密的開滿美麗小花的爬藤。哎,這裏真是思考問題的場地,也是絕望自殺的場地。我喜歡來到這裏,踩着濕軟荒涼的泥土,置身又高又密的荒草,有時踩到滿地的碎玻璃,聆聽着密西西比河低沉的脈動(雖然見不到它),凝視着遙遠鬧市區的玫瑰色燈火。這塊荒涼可怖、周圍是別緻的老房子的大空地,才好像是現代世界的精華所在。在空曠而危險的道路上,偶爾才有一、兩輛汽車疾駛而過。我還要指出,這一地區雖然道路黑暗危險,但本身並不是很黑。高速公路橋上的路燈平穩均勻地灑下來一片明亮燈光,橋下的幾盞路燈也大放光采,營造出一塊固定而又好像無源頭的現代都市陰影。這地方令你撲向它的懷抱,對不對?你難道不是很渴望在這兒的泥土上徘徊尋覓一番嗎?嚴格地説,站在這裏有一種神聖而傷感的感覺:你看,一個微不足道的身影站在廣闊的天地裏,遠處傳來大城市的低沉噪音和工業區嚇人的機器轟嗚,偶然也有大卡車隆隆地從頭頂上駛過……這些都使你心中震顫。從這兒到一座用木板釘上的租屋有一小段距離,在佈滿垃圾的陋室裏我找到兩個罪犯,他們昏熱的腦子因吸毒而麻木發呆。我伏在他們身上安靜而緩慢地吸血,使其失去知覺但還活着。完事後我又回到那片寂寥的空地,雙手插在衣袋裏漫遊,踢着地上的罐頭盒,在高速公路的橋下轉了半天圈子,然後跳上橋走出去,朝着較近的那座“迪克西門橋”的北翼走去。我的密西西比河多麼深沉而黑暗。橋上的空氣總是那麼新鮮涼爽。儘管城市上空懸着一層陰沉的霧氣,但我仍能望見滿天清洌的羣星。我在橋上躑躅許久,思索了路易和大衞對我説的一切,但仍十分渴望明天半夜與這個奇怪的拉格朗-詹姆斯見面。終於我也厭倦了這條大河。我掃視城區,尋找那個瘋子般的凡人特務,但找不到他。我又掃視郊外的居民區,仍見不到他的蹤影。但我還是放、心不下。夜一分一秒地過去,我踏上返回路易家的歸途。他家還是那樣漆黑荒涼。我在那些狹窄的小街上游走,或多或少還在尋找這個凡人特務,並保持警惕。路易待在他的秘密巢穴的那口棺材裏口口上每天破曉之前他都躲進那裏去——顯然還是安全的。然後我又步行返回那片空地,一邊哼着小曲,一邊想着這兩座“迪克西門橋”上的燈光如何把我帶回十九世紀的那些漂亮汽船,它們看上去都像巨大的結婚蛋糕,上面插着臘燭飛快駛過。這難道是個前後不一致的隱喻嗎?這我不管。我的腦海裏只響起了汽船上的音樂。我又試着去設想下一個世紀,設想它將帶給我們什麼形態,並像每個世紀都必然有的那樣,將如何以新的暴力來混淆美和醜。我觀察着高速公路橋巨大的懸臂和美觀的鋼筋混凝土橋拱,看到它們如雕塑般光滑優雅,結構簡單而怪異,似無色的草葉柔和地彎曲。終於有火車開過來,遠遠地沿着鋼軌轟隆轟隆地從那些倉庫前駛過,拖着一長串乏味骯髒的車廂,打破夜的寧靜,駭人聽聞,用它尖厲的哨叫深深震盪我那過於人性化的心靈。
在火車最後一陣“轟隆啊啷”漸漸隱去之後,夜又歸於平靜,空虛再度籠罩。橋上沒有汽車駛過,寬寬的河面上悄悄地漫起一層厚霧,遮住隱去的星斗。我又泣不成聲。我想起了路易,想起他的忠告。但我還能怎麼辦呢?我從不知退縮。我絕不半途而廢。假如那個喪氣的拉格朗-詹姆斯明天晚上不來,我定會搜遍世界找他。我不想再和大衞談什麼了,我不想再聽他的勸告;我不想聽。我知道自己會把這件事幹到底。我不住地盯着“迪克西門橋”看。我無法把它們閃爍的壯麗燈火趕出我的腦海。我想去看一座閃有燭光的教堂——有許許多多閃動跳躍的小燭光,同我在巴黎聖母院教堂裏見到的一樣。煙氣像禱告一樣從燈芯裏升起。還有一個小時太陽才升起。時間足夠。我慢慢朝鬧市街區走去。聖路易天主教堂徹夜上鎖,但這些鎖對我來説形同虛設。我站在教堂正面,站在黑暗的門廳裏,盯着聖母雕像下面正在燃燒的臘燭。虔誠的教徒在點燃這些臘燭之前把捐獻投入黃銅的硬幣箱。他們把這稱為“祭典燭”。過去我常在黃昏時坐在廣場上,傾聽這此教徒來來去去。我喜歡臘油的味道;我喜歡這座黑暗的小教堂,一個多世紀以來似乎根本沒有發生什麼變化。我深深吸一口氣,把手伸向衣袋,掏出兩張折皺的美鈔,塞進黃銅箱口。我舉起那根長長的臘燭芯,把它湊近一個小火焰點燃,然後用它點燃一根新的臘燭,看着這捧小火舌竄成桔紅色,變得明亮。我心想,這真是奇蹟。一個小火苗就能造出那麼多別的火焰;星星之火就能燎原。嘿,我用這麼一個簡單的動作就增加宇宙的光亮度,對不對?這樣一個奇蹟永遠解釋不清。所謂魔王和上帝在一家巴黎咖啡館裏一起聊天的事根本就不存在。不過,大衞的瘋狂理論在我做白日夢想起時還是給我帶來慰藉。“增生並增殖”,這是偉大的上帝耶和華説的——從亞當和夏娃的肉身增殖出許多孩子,正像從兩朵小小的火焰增殖出一場大火一樣……
突然傳來一個聲音,尖厲而又清晰,像有人走路故意發出腳步聲那樣,響徹整個教堂。我嚇了一跳,僵直地站在那裏,沒想到這裏還有別人。然後我記起了巴黎聖母院教堂,也聽到有女孩的腳步從石頭地面上傳來。驀地一陣恐懼攫住我。莫不是她也在這兒?如果我仔細搜尋角落,這次我準會看到她,也許她仍戴着户外軟帽,秀髮被風吹散亂,兩手塞在一副羊毛的露指長手套。她會用她大大的眼睛仰視着我。金色的秀髮、美麗的鳳眼。
那個響聲再次傳來。我討厭這種恐懼!我慢慢轉過身來,見到路易的身影從陰影裏冒出來。毫無疑問是路易,只有他一個人。燭光逐漸暴露出他那平靜而略顯憔悴的臉。他穿着一件破舊的外衣,髒兮兮的襯衫衣領敞開着。他看上去有點冷。他慢慢走過來,一隻手牢牢地抓住我的肩膀。
“可怕的災難又要降臨到你的頭上,”他警告我,燭光幽幽地映現在他深綠色的眼底。“你就要獨自去對付它。這我清楚。”
“我會打贏的,”我勉強笑着回答;見到他我有點興奮。接着我聳聳肩。“這點你現在才明白呀?我一直都很清楚。”
但我很吃驚他居然在這裏找到我,而且他竟敢在天快亮時出來。此刻我仍在為我所有瘋狂的想像而顫抖不已——她來了,像在我的夢境中那樣出現,而且我一直想弄明白原因。突然我又為他擔起心來,他好像太脆弱,皮膚蒼白無血色,雙手長而纖細。但我仍能感到他有一股衝勁,那種愛思考、從不衝動的力量,此種生命全方位考慮問題,講話慎重。他們從不拿自己與即將升起的太陽開玩笑。
他猛地鬆開我,後退幾步,悄悄溜出大門。我在後面追他,忘了把教堂的門鎖上。我想這是不可原諒的錯誤,因為教堂的安寧絕不該受到破壞,所以我看着他穿過寒冷昏暗的晨霧,沿着廣場對面“蓬塔巴”公寓大樓旁邊的人行道走掉。他輕鬆地邁着大步,姿勢優雅地匆匆走去。晨曦出來了,灰白而致命,為下垂屋檐下的商店櫥窗抹上一層暗淡單調的色澤。我也許還能忍受半個小時。他卻不能。
我想起我還不清楚他的棺材藏在哪兒,不知他還要走多遠才能到達它。對此我一無所知。他在走到離河最近的那個街拐角之前,轉過身來瞧我。他朝我揮揮手。這一姿勢裏包含的感情遠比他説的所有話都豐富。我轉身鎖上教堂的大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