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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黎明到來。我還是疼痛難忍。我一動也不想動。我胸脯和兩腿上的皮膚在發緊和刺癢,這隻能使我更難受。連血液都在渴望,它在憤怒地狂奔,可是房子裏僕人們的血味都不能使我動心。我知道大衞就在這裏,可我沒有找他説話。我想,假如我試着同他講話,那我非痛苦得哭起來不可。我睡着,並清楚我做了夢,可等我一睜開眼睛就把做的夢全忘記。我會在夢裏又見到那盞油燈,光線仍使我感到恐懼。她的聲音也是如此。

    有一次,我在醒來時正同她在黑暗中聊天。“為什麼不是別人而偏偏是你?為什麼是你出現在我的夢中?你那鮮血淋淋的刀在哪兒-”

    我感謝拂曉的到來。有時候我故意緊閉嘴唇,以免疼得大叫起來。等我第二天半夜醒來時,疼痛已不是那麼劇烈了。我周身難受,也許就是凡人所説的刺痛。不過劇痛顯然已經消失了。我直挺挺地躺在虎皮上,屋子冷得有點不舒服。石頭壁爐裏堆滿劈柴,在破舊的拱頂下面堆放在靠後的地方,靠着燻黑的磚牆。火引子就擺在那兒,旁邊還有點揉縐的報紙。一切都是現成的。看來有人在我睡覺時來過,並走到距離我很近的地方。但願我沒有伸胳膊伸腿(有時我們在昏睡中會這樣),省得把這可憐的傢伙挽住,嚇死他。

    我合上雙眼傾聽動靜。大雪落在屋頂上,雪片打着滾掉進煙囱,我又睜開眼睛,看見柴堆上留下點點晶瑩的雪花。接着我集中意念,感到能量像條又大又紅的舌頭從體內併發出來,並觸動火引子,使之馬上"砰"地一聲燃成朵朵跳動的火苗。柴堆那結着厚痂的表面開始變熱隨即起泡,火燃起來了。隨着爐火越燒越旺,我突然感到臉上和額頭上生出一陣劇痛。真有意思。我先爬起來跪着,然後站起來。屋裏只有我一個。我盯着擺在大衞椅子旁邊的那盞黃銅柏燈,我用一點無聲的意念驅動它打開。

    椅子上放着幾件衣服,兩條又厚又軟、黑色法蘭絨面料的新短褲,一件白色的棉布襯衫和一條挺沒型的舊羊毛上衣。這些衣服都有點大。是大衞曾經穿過的衣服。連那雙毛邊的拖鞋都有點大。可是我想穿上衣服。屋裏還有幾件不顯眼的棉布內衣,是二十世紀人人都穿的那種,還有一把梳子我可以梳頭。我不緊不慢地做着一切,只是在把衣服穿在身上時感到陣陣疼痛。我梳頭時頭皮也感到刺痛。最後我只好使勁搖頭,把頭髮裏的沙子和塵土全都抖掉,讓它們“刷刷”地落到厚地毯上,並且暫時從視線裏消失。穿上拖鞋是件很美的事。可是我現在需要一面鏡子。

    我在門廳裏找到了一面鑲着沉重鍍金木框的暗色舊鏡子。從敞開門的圖書室裏射來光線,足夠讓我在鏡子裏審視自己。有一刻,我簡直不相信自己看到的一切。我渾身的皮膚還是光滑如初,像以前那樣潔淨無瑕,只是完全改變了顏色,成了琥珀色,和鏡框的顏色一模一樣,而且不像以前那樣有光澤,就像一個在熱帶海域度過了奢侈長假的凡人皮膚差不多。我的眉毛和眼睫毛油亮發光,和那些金髮碧眼但被太陽曬黑的人一樣。我臉上的那幾道由“黑色天賦”留給我的線條比以前顯得更深。我指的是我左右嘴角旁的兩個小酒窩、這是我生前微笑太多的結果,也指我眼角上幾條細皺紋和橫跨額頭的一、兩道淺溝。我已經很久沒有見到它們了,所以看到它們重新出現在我臉上,我很高興。我的雙手更加受罪。它們比我的臉還黑,看上去很像人手,帶着許多條小皺痕,使我馬上想到凡人的手上就有許多條精緻的折縫。我的手指甲仍舊閃着可能會嚇着人類的幽光,不過在它們上面塗點煙灰加以遮掩是很簡單的事情。當然,我的眼睛是另外一碼事。它們從來沒有像現在這樣明亮閃着彩虹般的光芒。不過我需要一副茶色眼鏡戴在那兒。由於已經沒有發光的雪白皮膚加以遮掩,所以也就沒必要再裁更具掩飾作用的墨鏡了。

    眾神啊,凝視我自己在鏡子裏的倒影是多麼奇妙呵!我看上去差不多就是個人了!和人差不多了!我能感覺到全身被灼傷的肌膚髮出陣陣隱痛,可是我喜歡這種感覺,因為它好像正在提醒我具有人的形狀,以及做人的侷限。我本該大喊大叫,可我沒有,卻做起了禱告。求神保佑,讓這個樣子持續下去。如若不行,我就再經受一次太陽的洗禮。可這時我突然想起,我原本是要毀滅自己的,而決非改善我的面容,好使我在人羣中走得更從容、更自如。不對,我原本是應該死的。假設戈壁的太陽沒有把我曬成人樣……假設那漫長的一天我都躺在陽光下而不是埋在沙子裏,然後再接受第二天的日曬……那會怎麼樣呢?這樣一想,我的心情就變得沉重了。啊,我想,你這個膽小鬼,你本該想個辦法待在沙面之上接受第二天的日曬!不過話説回來,你能辦到嗎?

    “唔,感謝上帝,你倒底還是選擇回來。”

    我轉身看見大衞從門廳裘走過來。他剛剛回到家裏,沉重的黑大衣上還掛着雪花,連腳上的皮靴也沒來得及換。他猛地停住腳步,從頭到腳打量着我,盡力想把站在暗處的我看個透。“嘿,這些衣服挺適合你,”他説。“天哪,你看起來像個白人海灘流浪者,像個衝浪運動員,像個永遠生活在海濱勝地的青少年。”

    我微笑着。

    我想他是很大膽地伸出手來,抓住我的手,把我領進圖書室。此時這裏的爐火已經在熊熊燃燒。他再次端詳我。

    “身上不疼啦?”他試探着問我。

    “還有感覺,不過還不完全是我們所説的疼痛。我要出去一會兒。哦,你別擔心。我一會兒就回來。我渴了。我得去找獵物。”

    他一聽,臉刷地一下變白了,但還沒慘白到我能看見他臉上血色或眼裏所有毛細血管的地步。

    “那麼,你是怎麼想的?”我問他。“要我放棄吸血嗎?”

    “不,當然不。”

    “那就跟着我去看看吧?”

    他什麼也沒説,但我看出他被我嚇壞了。

    “你應該牢記我是幹什麼的,”我説。“你幫助我就等於在幫助魔鬼。”我指了指他買的那本仍躺在桌子上的《浮士德》。那本拉夫克拉夫特寫的小説也放在上面。嗯,我很滿意。

    “那你也用不着非得殺生不可,對不對?”他很嚴肅地説。

    這問題問得真傻。我哼了一聲表示蔑視。“我喜歡殺生,”我説。我指了指那張虎皮。“我是獵手,就像你以前一樣。我覺得打獵很有趣。”

    他注視我良久,一臉困惑和驚奇。然後,他慢慢點頭,像是接受了這個事實。但實際上他還沒有接受這個事實。

    “我出去時你可以吃晚飯,”我建議。“我看得出你也餓了。我能聞見這房子裏什麼地方正在燉肉。我打算在回來之前吃我的晚餐,這你應該知道。”

    “你這麼堅持要我理解你嗎?”他問。“還要我不要多愁善感、是非分明。”

    “沒錯。”我咧開嘴巴,向他露出我的利齒。它們其實很小,根本無法同它自願與之為伍的豹牙和虎牙相提並論。不過我的這副怪相總是把凡人嚇壞。不僅嚇壞,而且嚇得半死。我想,它是向人類的同意識深處中與勇敢或經驗老道無關的本能傳送預警信號,觸發人的某種原始防衞反應。他臉色蒼白,呆呆地站着,榜楞地瞅着我。過了一會兒,人情味和表情才逐漸回到他的臉上。

    “和好吧,”他説。“我在這兒等你回來。加里你不回來,我會大發脾氣!從此不再理你。我發誓。若真是這樣,你今天晚上就從我眼前消失,找絕不會再答應你一次。我將把你的不辭而別視為對友情與好客的極大侮辱。你明白嗎?”

    “好吧,好吧!”我聳聳肩回答,雖然心裏為他這麼需要我待在這裏而感動,但表面上我裝得若無其事。以前我確實一直沒像現在這樣、心裏有譜,所以一直對他表現得粗魯無禮。“我會回來的。不過,我很想知道——”

    “知道什麼?”

    “你為什麼不怕死?”

    “你不是也不怕死麼?”

    我沒有回答。我又看見了太陽,這輪大火球正在鋪天蓋地。我渾身顫慄。接着我又看見了夢中的那盞油燈。

    “你説呀,”他追問。

    “我怕死,”我説完又使勁點了點頭。“我所有的幻覺都正在被粉碎。”

    “你有幻覺嗎?”他問,表情很純真。

    “我當然有。我的幻覺之一是:其實誰也不能故意拒絕“黑色天賦”……

    “萊斯特,我得提醒你:你自己就拒絕過它。”

    “大衞,我那時還是個孩子。我是被迫拒絕的。我出於本能抵抗了它。可是這和明知故犯毫無關係。”

    “別低估你自己。我認為即使你當時完全明白,你也會拒絕的。”

    “現在咱們在談論你的幻覺,”我説。“我餓了。別阻止我,不然我殺了你。”

    “我信不過你。你最好回來。”

    “我會的。這一次我會信守我在信裏許下的諾言。你可以把你想説的都説出來。”

    我在倫敦的幾條暗街裏巡獵。我正在查林十字架車站附近遊蕩,尋覓某個小兇手,這種人只會小打小鬧,成不了大氣候,讓我感到乏味,但畢竟還能填滿我的牙縫。但是結果並不完全像我預料的那樣。有一個老太太,穿着髒兮兮的破衣爛衫,拖着腳步行走在街道上。她凍得渾身發抖,看上去像個瘋子,可以肯定不等天亮就會死去。她像是從被人鎖起來的一個地方的後門偷偷溜出來,並且對天大聲發誓,絕不會再被人抓回去。我們倆馬上就成了火熱的情人!她有一個我喜歡的名字,還有許多温馨的回憶,我們倆就在這貧民區裏跳起舞來,我把地久久地摟在懷裏。如同當今西方國家的許多乞丐一樣,她的營養也很好(因為食品非常豐富)。所以我便慢慢地吸吮,細細地品嚐,享受鮮血流遍我被灼傷的全身皮膚的感覺。等吸完血後,我才意識到我正在很敏鋭地耐受着嚴寒。我對氣温的起伏變化敏感多了。真有意思。寒風像鞭子似地抽打着我,使我憎惡。也許我身上真的有什麼地方給燒壞了。我不清楚。我感到腳上又濕又涼,雙手凍得要命,只好把它們塞進衣袋。我又想起去年冬天我在法國家中過冬的情景,想起提供我一張草牀並讓幾條狗陪我作伴的那位年輕凡人鄉紳。驟然地,世界上所有的鮮血好像都不夠了。到了反覆吸血的時候了。

    這些人都是被社會拋棄的人。他們各自從垃圾和硬紙板搭成的破棚子裏出動,鑽進冰冷的黑夜找食物,並註定要在散發出惡臭的汗水、糞尿和粘痰中呻吟與進食。不過他們的血畢竟還是人血。當鐘錶敲響十下時,我仍感到飢渴。獵物仍然遍地都是,但我已經厭煩了打獵,況且肚子也基本上填飽了。我又走了許多街區,來到時髦奢華的倫敦西區,溜進一家打烊的小服裝店。店裏擺滿精製、新潮的男仕時裝。哈,最流行的時裝真多,都是現成的。我按照自己的口味把自己包裝起來,灰色的粗呢長褲,有腰帶的外衣,厚厚的白色羊毛衫,甚至戴上一副淡綠色帶精緻金框的變色眼鏡。然後,我走出服裝店,回到寒冷的風雪之夜,哼着小曲,並像我過去常與克勞迪婭做的那樣,在路燈下跳了一小段踢踏舞。

    就在這時,“啪啦”一聲,一個面相兇狠的英俊小夥子朝我撲了過來。他嘴裏憤着酒氣,穿着合身的破衣爛衫,手裏握着一把尖刀,一副對我謀財害命的架勢,雖然我身無分文。哼,我自己就是個可憐的賊,剛剛偷了一家高級愛爾蘭服飾店。不過此人又讓我興致高升,我把他一下子緊緊摟住,“咔嚓”一聲壓折這混蛋的肋骨,把他吸乾得像是夏天合樓裏的一隻死老鼠。他驚奇而又迷酥地癱倒下去,臨死前還痛苦地用手抓了一把我的頭髮。他的衣袋裏還真有點錢。我運氣真好。我把這筆錢放進服飾店,算是為這些我偷的服裝付了賬。雖然我具有超自然力,但我的算術不太好,經過我的計算,這些錢居然超出我偷的衣服的價值。我把它全都給了店老闆,又寫了一張感謝的字條,當然是不署名的。完了,我用心靈感應術把店門鎖緊又擰了幾下,然後走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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