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文學 > 外國文學 > 《破戒裁判》在線閱讀 > 第十七章

第十七章

    審判進入第四天,出現了想象不到的場面。

    村田和彥在第三天悲痛的告白,喚起了我想象以上的反響。

    他那激昂的叫喊,的確足以震撼我個人的靈魂,但從法律角度來考慮,還不足以證明他是無罪的。他的告白,即使可以做為酌情處理的參考,但不具備足以推翻檢察官的控告的力量,這是我當時的真實想法。

    所以,在報社社會部的冢田允行前來支援我的時候,反而使我感到吃驚。

    當然,這是在審理重大案件時常常採取的措施,但那大多是在審理的第一天。在一般情況下,審理的高xdx潮已經過去,旁聽人數也在開始減少的第四天,出現這樣的事情,過去還沒有過先例。

    “這到底是怎麼回事呀?”

    我吃驚地這樣一問,他邊搖頭邊說道:

    “這是咱老頭子的主意。他看了你的稿子,說道:‘象這樣越來越動人心絃的裁判,過去還沒有見過。’昨天夜裡他對我說:‘明天一定會出現非同尋常的情況,怕米田君一個人在那裡應付不了,你要去助他一留之力,雖然也有可能是白跑一趟。”

    “是嗎?”

    我不禁大吃一驚,他說的老頭子,就是我們報社的社會部長。昨天我回報社彙報工作時,說是因為有位親威病危,他去醫院了。

    沒有辦法,我向副部長彙報了情況就回來了。但是,混身充滿新聞記者魂的部長,肯定又回到報社問清了情況,於是向能夠騰出手來的冢田允行下了這樣的命令。

    “唉呀,聽說今天只有鑑定人船橋博士和檢察官方面的一個證人出庭。的確,若是伊藤京二出庭,那可就有意思了。雖說是集中審理方式,也不該把發近四十度高燒的病人強行拉來出庭呀!大概是今天的公審要在上午結束,在下星期四推向最高xdx潮吧?”

    “也許是那樣,不留怎麼說,老頭子既然這樣說了,就叫我旁聽一次吧,說不定也許能夠起點作用呢!”

    他這麼一說,我也沒有理由拒絕他。法庭記者的人數,本來是有規定的,但多擠進一個人去,也不是辦不到的……上午十時,第四天的審理開始了。冢田允行坐在我旁邊,好奇地環視了一下整個法庭。

    檢察官首先宣讀了這一事件發生後投寄到警察廳的幾封群眾來信。

    這些寫信的人都是些持有舊的道德觀念的人,所有的信裡都充滿首對村田和彥的行為的憤怒和憎恨。

    其中有為通姦罪的被廢止而慨嘆的文章。也有的來訪有點文不對路地發洩憤慨激昂之情,說戰後道德的頹廢是由不敬罪和通姦罪的廢止而引起的,若不從現在起就予以修復並課以比戰前還重的刑罰,日本的前途就沒有希望,並且說發生這次事件的根本原因也在這裡。

    十時二十分,船橋玄一博土登上了證人臺。船橋講師是有名的神津恭介教授的孫弟子,今年只有三十五歲,但頭頂卻已經禿了大半。

    和神津恭介的名望相比,船橋在社會上還沒有多大名氣,但在他的專門學術領域裡,是一個大有前途的年富力強的學者。

    檢察官首先向問了船橋的經歷和經驗以後,要求他就第一死屍和第二死屍的解剖檢查結果作出說明。

    船橋博士明確地下了這樣的結論:人是在被火車軋過以前一個小時以上死的。這次發言與鑑定書上寫的死亡推定時間有些出入。

    關於這一點,檢察官執拗地刨根問底。船橋博士則斬釘截鐵地斷定說:這一結論,是根據最近的研究,對屍體進行乳酸酸度測定得出的,但是,在鑑定書上,是參考過去的學說,留了一定的餘地。

    我當然沒有能力對這個說明進行評論。但是,檢察官和法官恐怕也和我一樣吧。塞滿了法律的腦袋瓜兒,是容不下科學的。專家通過科學鑑定做出的結論,只要不是非常違背常識的話,在我們現在的法庭上。是會被全部接受下來的。能夠對此提出異議的律師,可說也是沒有的。

    據此,這兩次殺人,都是在午夜十二時前後作的案。至於在多少分鐘作的案,恐怕是不論怎樣觀測屍體肌肉的乳酸的PH(氫離子濃度指數),也測定不出來的。

    檢察官接著談到了對從康子的屍體利衣服上發現的精液和精液斑痕的鑑定。對此,船橋明確地斷定說,康子在死亡的幾個鐘頭以前曾和男性發生過肉體關係。

    “辯護人對鑑定人有話要問嗎?”

    百穀隨著審判長的間話,站起身來。

    “有。我沒有多少科學知識,聽說人的血型,除了過去使用的ABO式的以外,還有各式各樣的分類方法。關於這一點,能否請加以說明?”

    “ABO式原理是一九一〇年蘭德斯泰那發現的,它把人的血型分為A、B、O、AB四種。其後,MN式分類法,也被採用,它又把A型的血液分為A·M型,A·N型、A·MN型三種。另外還有Qq式血液分類法、Ee式分類法、Ss式分類法被發現。另外,根據Rh式分類法,有幾十種血型。在戰後,更有拉賽朗式、凱爾·賽拉諾式、萊耶比斯式、基德式、Vv式等新分類法被採用。這方面階研究再繼續下去,將來血型將會和指紋一樣,成為鑑別人身的材料。”

    話說得太艱深了,我簡直是一竅不通,連百穀泉一郎也顯出一副困惑的表情。

    “……這些都是將來的遠景,現在法學院用來解決實際問題的,有哪幾種呀?”

    “一般使用ABO式和MN式,在特殊情況下,有時能用Qq式或Ee式。其他的血型,在法醫學鑑定方面,一般尚未被採用。”

    “明白了。那麼,精液斑痕的鑑定,採用什麼方法呢?”

    “我們是金阿姆斯特朗法與酸性磷酸酶法兩種方法並用。用這種方法,只能檢驗出人和猿猴的精液,但是在目前,猿猴應該排除在外吧?!”

    “那當然。其次,從精子、精液斑痕檢驗男性的血型,可以鑑定到什麼程度呢?”

    “將來的事不敢說,在目前,只能鑑定出ABO型。就是說,只能斷定那個血型是AB型。當然是人的,絕對不是類人猿的。”

    這時,從旁聽席傳來了微弱的好象是細碎的笑聲。這種想科學地說明問題的學者態度,卻變成了特種場合下的一種特殊的幽默。

    “就是說,那天夜裡和東條康子發生關係的,是AB血型的成年男性,但從法醫學角度來說,還不能斷定那個精液一定是從村田和彥身體中排洩出來的羅?”

    “是這樣。當然,用顯微鏡檢查或其他檢查方法,進一步詳細地區分個人差別,也不是絕對不可能的。但是,現今的情況是,xx道內的精於幾乎全部都消失了。這種消失的時間被認為是在死後四小時到四十八小時之間。精於在活人的xx道里能停留多久,沒有可靠的資料,但在強xx案件中,也有在強xx罪行結束七個小時以後,從活著的被害人體內發現犯人的精子的案例。”

    “非常感謝,詢問到此完了。”

    可能是因為年輕,經驗不足,還不習慣於這種性質的提問,百穀泉一郎坐下以後,頻頻用手帕擦汗。

    下一個出庭的,是檢察官方面最後的一個證人津川廣基。

    他是“全園社”出版社的記者,《話題》雜誌的編輯,三十三歲的青年。

    平常,他總是歪戴著貝雷帽,使人感到有點討厭,這也許是現代都市人的特徵之一。不錯,他是一個身材修長的美男子,但從他的眼睛裡放射出過於銳利的光芒。

    檢察官簡單地詢問了他的經歷以後,馬上進入了事件的本題。

    “證人認識被告嗎?”

    “認識。我是個新劇迷,過去看過他演的新劇,也看過他演的電影。”

    “二月二十日那天,在有樂町的茶館裡碰見他的時候,你馬上就認出他來了嗎?”

    “是的。當時我沒想到那是康子在丈夫死後不久做出的不檢點的輕佻行為。我腦子若是多一根弦,從禮貌上講也不該向他們打招呼,但是……”他說話的聲調冷漠而枯燥。

    “那麼,證人和他們兩人坐在一起談起來了吧?”

    “是的。剛才說過了,我和他也沒有很深的關係,連他的名字也好久沒有聽到了。我當時有兩種心情,一種是懷舊的心情,另一種是想知道一下他現在在幹什麼的好奇心。”

    “你們彼此一定交換了名片吧?”

    “是的,交換了名片才知道了他的住址和電活號碼。”

    “你們交談的氣氛怎樣?”

    “有一種比方,叫做——為死人‘守靈’,我不由地聯想起了這個詞。不論什麼話題,都談不下去,一談就卡殼。康子女士心裡很難過,是可以理解的。可是,村田也不知是怎麼了……”“當時什麼問題也沒好好談談嗎?”

    “是的,比方說,連他現在做什麼工作這樣普通簡單的問題,他都不作回答。我當時覺得這個人一定有什麼秘密。”

    “他有什麼秘密,你沒有察覺嗎?”

    “這談何容易呀,我又不是算命的先生!”

    “可是,當你看到有肉體關係的一對男女在一起的時候,還看不出來他們的關係不同尋常嗎?”

    “那也要看是什麼時間和什麼地點。何況,他們兩人又都是在演劇方面受過嚴格訓練——在他們想哭的時候,要是叫他們笑,他們就必須得笑——的人。這樣的人想不把自己的心情形之於色的時候,想瞞過我的眼睛,還不容易嗎?”

    “被告和康子一會兒就一同離開了茶館嗎?”

    “是的。我一談到康子女士的再婚問題時,他們就走了。當然,在那時候我連做夢以沒想到,他們兩人與殺害憲司有關係。我提出這個問題,本來是為了對康子的消沉情緒給以鼓勵,可是,康子一聽就臉色一變走了出去,村田也跟在她後邊走了出去。我想,是我說錯了話,想馬上出去給他們賠個不是,可是他那盯著我的眼睛裡具有一種瘋狂的神色。我想,那就改天再找機會給康子道歉也可以吧。就在我這樣猶豫的時候,把機會放過了。其實,我那天是和一個人約會在那裡見面的。”

    “第二天,你在電話裡聽到發生了第二次事件的時候,情況怎樣?”

    “我‘隘地叫了一聲。昨天還好好的!我腦海裡可說是思緒萬端,說了聲‘我馬上就來’,就放下了話筒,頓時變得呆若木雞。”

    “那麼,你為什麼給被告掛電話呢?”

    “我沒有想到他們有肉體關係,以為他們是朋友關係,覺得儘快告訴他是對他的關切,沒有什麼別的意思。”

    “被告是怎樣回答你的呢?”

    “他的第一句話就出乎我意料。我一說‘康子女士在今天凌晨死了’,他就象發瘋似地叫喊著說:‘什麼,說是我殺的?!’聽了這話,我簡直驚呆了,我若是小說裡的名偵探或是專門的警官的話,可能馬上就會識破他就是犯人。可惜我是個外行,沒有想到這一點。”

    “那麼,當時證人把康子被火車軋過去的事告訴被告了嗎?”

    “絕對沒有。我剛說完第一句活,他就叫喊起來,把話筒撂下了。”

    “後來你怎樣了?”

    “我覺得可疑,馬上就到馬橋去了,把這一情況告訴了已在東條家的刑事警察。”

    “那麼,證人現在對被告懷著什麼感情呢?”

    “依我看,康子女士這個人,有點多情善感,性格好象有點軟弱,容易沉溺於感情之中。所以,雖然我不大敢相信,假如她和他真地有那種關係的話,我想一定是由於男方的誘惑她才深陷進去的。她的性格是屬於被動型的,我現在很同情她。這歡事件的主犯,一定是村田和彥。要是沒有他存在的話,她就不會有什麼差錯,更不至於遭到這樣的災難,以至喪失了性命。”他的聲音充滿了強烈的仇恨感情,而他的措詞完全象是出自檢察官之口。“第一次事件發生以後,康子拼命地保護他。可是他,大概認為她再也保守不住這個秘密了。第一次事件還可以饒恕,但第二次事件,簡直是一種魔鬼的行為!請儘快地把他處決吧!”

    “詢問完了。”檢察官輕輕點頭施禮,就坐下了。

    “辯護人有什麼話要問證人嗎?”

    “有。”百穀泉一郎站起身來。

    “證人現住哪裡?”

    “中野區桃園町二之三桃園莊公寓。”

    “現在結婚了嗎?”

    “妻子去年十二月胸部病惡化去世了。我們結婚後,她就得了病,在療養所住了很長時間。”

    “從剛才的證言中可以看出,證人對東條康子抱有好感和同情心。是呀,有親戚關係的人,誰都會有這種感情的。請問你的這種感情,達到了何種程度呢?”

    “我們的感情類似兄妹之愛。憲司也多方關心我,我也象哥哥一樣看待他。”

    “你是說你們象兄弟嗎?”

    “是的……”

    “證人的愛好是什麼呢?”

    “愛好電影和戲劇。”

    “沒有別的愛好嗎?”

    “沒有……”

    “你不是愛好魔術嗎?”

    “是的。你問的是‘愛好’,我沒想到這個,說它是‘嗜好’也許更恰當些。”

    “魔術師有句箴言,叫做“右手想變魔術,左手就得吸引住觀客’,你知道嗎?”

    “辯護人!”吉岡審判長嚴厲地打斷了百穀泉一郎的話。“剛才提的問題與本案什的審理無關吧?”

    “不,有關係。”

    百穀泉一郎好象沒把審判長的意見放在眼裡,接著問道:“知道這句話嗎?”

    “知道……”

    “我將在此前提下提出詢問。證人是什麼血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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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木彬光:破戒裁判(19)

    第十八章

    我在這時,也驚叫了一聲。不,法庭上所有的人,都忘掉了地點和場合,異口同聲地叫了起來。

    百穀泉一郎的聲音穿越其間,顯得特別尖脆。

    “請回答我的問題,沒有必要詳細分類,回答是A、B、O、AB四種之中的哪一種就行了。”

    “審判長!”天野檢察官猛地站了起來,椅子都差點被他踢倒。“我提出異議,剛才的問話是與本案無關的。”

    “與本案無關嗎?東條康子在死亡前幾個小時和一個AB血型的男人發生過肉體關係,是本案的要害問題。但是血型是AB型的男人,不只限於村田和彥一個人。這裡有幾種可能,現在我只是想搞清其中的一種。”

    吉岡審判長點了點頭,說道:

    “我認為辯護人的話有道理,請證人回答剛才的問題。”

    “我的血型是O型。”

    法庭上又騷動起來。百穀泉一郎剛才提出的問題,完全是一種突然襲擊,他的目的是誰都能想象得到的。

    他大概是推斷康子和這個男人一起度過了最後的幾個鐘頭。他這種推理從何而來,我不得而知,但他這一擊卻被對方輕輕閃過。

    但是,百穀泉一郎並沒有屈服,更加提高嗓門說道:“監察官,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二三九條的規定,我檢舉證人津川廣基是殺害東條憲司和東條康子及遺棄東條康子屍體的犯人!”

    整個法庭暴風雨般的沸騰起來,所有的人都叫出了聲,法院必須保持絕對肅靜的規定也全都不顧了。

    “安靜!安靜!”吉岡審判長訓斥般地大聲喊道。

    等旁聽席稍稍恢復寧靜以後,他接著說道:“辯護人,你剛才的發言,是嚴肅認真的嗎?”

    “是嚴肅認真的。只要認為他有犯罪行為,不管他是準,都可以檢舉。——這是刑事訴訟法第二三九條的規定。第二四一條還規定:‘告訴和檢舉必須用書面或口頭向檢察官或司法警察提出。’我認為剛才的檢舉,是本律師的神聖義務。”

    “但是,根據刑法第一七二條和二三〇條,辯護人剛才的發言,有可能構成誣告或誹謗罪。”

    “但是,刑法第二三〇條之二的第一項論及例外時說:‘本條第一項的行為,若認為是關係到公共利害的事實,而且其目的純系出自謀求公益時,則須判斷事實是否屬實,如證明屬即時,則不予懲處。’同第二項還說:‘關於前項規定的適用,有關沒有被提起公訴的人的犯罪行為的事實,應看做是關係到公共利害的事實。’證人津川廣基的犯罪行為如能得到證明的話,隨之就可以自動證明至少在那三個訴因上村田和彥是無辜的。”

    這時,我覺得我好象變成了化石.不,這恐怕是所有的旁聽人和記者們共同的感情吧。

    《律師在法庭上檢舉證人是殺人犯》,這將是所有報紙社會版的頭條新聞。但是,包括敝社前來支援的冢田允行在內的所有的報社記者之所以都忘了退席,恐怕是在驚愕之餘,連記者魂也都不知去向了。

    “那麼,辯護人能夠拿出證據來證明你的檢舉嗎?”

    “我要證明。為此,我一直在焦急地等待著這個證人——不,這個真正的犯人上庭。”

    “現在進行合議。”

    三位審判官拖著黑色法衣的下襬站起身來,從正面的門向除法官以外任何人不得入內的合議室走去。

    這時我才想起冢田允行坐在我的身旁,我用胳臂肘捅了他一下。

    “怎麼樣!”他興奮地喊了一聲。隨後拿著筆記本到走廊裡去了。各報社的記者也都跟在他後邊出去了。法庭記者爭者向走廊走去的場面,是並不多見的。

    大約過了五分鐘以後,三位審判官返回法庭,他們的面部表情,都異常緊張。

    “請辯護人繼續進行詢問。但是,以下的詢問,作為主詢問看待。從而,檢察官方面當然保有反詢問的權利。並且,根據審理的進行情況,隨時都有對辯護人行使刑法第二三〇條的可能。”

    “明白了。我現在繼續進行詢問。證人的血型是什麼型?”

    “是O型。”

    “證人是什麼中學畢業的?”

    “栃本縣宇都宮中學——就是現在的宇都宮高等學校。”

    “這個學校沒有遭到空襲的破壞,所以過去體檢的材料還完整地保存著。辯護人方面現在提出第六號物證——有該校校長簽字的證人的體格檢查表的抄件。據此物證,證人的血型明明白白地是AB型。”

    天野檢察官用顫抖的手接過這份書證。他好象憋住怒氣似地說了一聲——“可以吧。”

    “證人剛才宣讀誓詞的時候,不是發誓不說任何謊言,並且在誓詞上簽名蓋章了嗎?那麼,為什麼又作這樣的偽證呢?”

    “我是為了避免招來莫名其妙的懷疑,即使我的血液是AB型,也不能僅僅根據這點就說當時和康子發生關係的就是我吧。”

    “的確是這樣,但是這種可能性是存在的。僅此一點,證人就有可能被懲處以偽證罪的。其次,證人認為一個魔術專家能夠做出小偷一樣的犯罪行為嗎?”

    “那要看他的本事大小了。”

    “但是,聽證人的同事說,有一次證人在酒席間一邊變魔術吸引住別人的注意力,一邊做了一次偷走別人的自來水筆的即興表演。有過這種事情嗎?”

    “不記得了。”

    “要說不記得了,我重新申請叫那位同事做證人。另外,證人在有樂町的茶館裡沒有從桌子上或口袋裡把村田和彥的打火機偷走嗎?”

    “簡直是放屁!你有什麼證據說這種話?!”

    “證據嗎,要慢慢地按順序提出。請證人說一下那天在有樂町茶館要等的那個人的名字。”

    “是一位婦女。因為對方是有夫之婦,我在公開場合說出她的名字,說不定要給她招來很大麻煩,回頭可以告訴檢察官先生。”

    “那位婦女能夠證明你那天夜裡不在出事現場嗎?”

    “是的。”

    “那位婦女,不是東條康子嗎?”

    “不是,那個人現在還活著。”

    我的手掌心捏著一把汗水。百穀律師真可謂目光銳利,用意周到。但是,對方如此頑強地構築一道鐵壁防線,他能不能攻破它繼續深入下去,還是一個大問號。

    這個人果然是真正的犯人嗎?

    我緊張得混身顫抖起來。

    津川廣基的聲音和語言,當然充滿著憤怒,但我沒有感到他有多大的動遙“那麼,那天夜裡證人是在哪裡度過的呢?”

    “在我住的公寓裡,沒有到有溫泉標誌的旅館去。”

    “是和那位婦女在一起度過的嗎?”

    “人家是有夫之婦,我們只在一起喝了點茶,吃了頓飯,就分手了。”

    “在哪裡吃的飯呀?”

    “就在這個法院對過的‘天竹’飯館吃的河豚鍋子。那家飯館總是很擁擠,幾個月以前來過什麼顧客,恐怕誰也記不得了。”

    這個證人竭盡全力對百穀泉一郎的進攻進行還擊。我還不能斷定他是真正的犯人。

    “證人會開汽車吧?是什麼時候拿到的駕駛證?”

    “一九五四年。不過我自己沒有汽車。我本想通過‘抓彩’的辦法弄到一部轎車,但是抽籤時沒有抽中。”

    “那天晚上,你租用過汽車嗎?”

    “沒有,你到出租汽車站去調查好了。”

    我估計百穀律師可能要叫喊著說:“瞎說!”但我估計錯了。百穀律師忽然扭轉了提問的方向。

    “那麼,現在證人有多少收入呀?”

    “加上津貼每月收入四萬五千元。”

    “另外還有財產嗎?比方說,在農村有山林或田地什麼的。”

    “沒有。”

    “那麼,可以說證人的全部收入就是公司發給的工資、獎金和津貼啦?

    “是的。”

    “證人關心股票市場嗎?對股票交易有興趣嗎?

    “不太關心,只是為了雜誌的採訪工作,到證券公司去過幾次。”

    百穀律師的嘴角,露出微微的笑意。這種微笑使我聯想到獵手在感覺到擊中獵物那一瞬間的表情。他兩手拄在桌子上,身子微微向前一探。

    “那麼,大華證券公司,你知道嗎?”

    “知道。”

    “你到那裡去也是為了採訪嗎?”

    “是的。”

    “為了採訪,有必要購買將近一千萬元的股票嗎?”

    法庭裡又騷動起來。

    百穀律師連氣都沒喘,接著說道:

    “誠然,在兜街①來說,一千萬元算不了什麼。比方說,買上十萬股牌價一百元的股票,一下子就用掉了。但是,作為個人投資,可是一筆不小的金額,這筆錢證人是從哪裡來的呢?”

    “你說的是什麼,我不明白。”

    “我委託私人偵探,跟蹤了證人二十天,我這裡有他寫給我的報告書。這將作為物證提交法院。根據這份報告書,證人在此期間去過大幸證券公司兩三次,這也是為了採訪嗎?”

    “是的。”

    “那麼,證人在那裡見的誰呀?”

    “見的那裡的職員倉崎雄吉,但我只是瞭解一下情況。至於一千萬元的股票交易,根本就沒那回事兒!”

    “的確,你沒在這家公司做交易,但是,你在這家公司的總店三樂證券公司幹什麼來著?”

    “到那裡也是去採訪的。”

    “證人於今年三月在那裡買了時價近一千萬元的股票。為了得到三月一期的紅利,和公司商量,領了一張存單。就是說,若是用你自己的名義,就會產生繳納稅款等問題,並且這筆錢的來源還有可能被追查。所以你們就訂了這樣一個合同:股票用該公司經理的名義,可是你拿出紅利時一部分作為報酬。當然,這是在證券業者之間經常使用的手段。證人還想否認這一事實嗎?”

    津川廣基啞口無言。

    “怎麼,不回答嗎?誠然,‘對於可能招致自己被追究刑事責任的內容,可以拒絕作證’,是證人的當然權利。證人是去行使這種權利吧?”

    津川廣基繼續保持緘默。

    “好啦,審判長,我就東條憲司在去年十二月把時價一千萬元的股票全部賣出,換回了現款一事,提起注意。那筆錢以什麼方式到哪裡去了,是隱藏在本案背後的重大秘密,也或許是決定這一案件性質的重大因素。”

    三位審判官身子向前一探。

    “辯護人有證據證明這筆錢的去向嗎?還是僅僅是一種推斷呢?”

    “以一個人的個人推斷問別人的罪,恐怕是不允許的吧。我也是冒著以誹謗罪被起訴的危險呢!”

    “那麼,請說明一下事實。”

    “好吧。在說明以前,先說一下作為前提的預備知識。在證券和股票業界,看漲和看跌,不斷地在變化。股票的行市,近三年來一直在上漲,當然這是現在回過頭去才看出來的。比方說,在中途的其一階段,有人估計當前的行市已經到了頂點,不會再上漲了,因而把手裡的股票全部脫手,是並不奇怪的。我推斷東條憲司就是這樣做的。”

    “這只是辯護人的推斷吧?”

    “但是,事實將在警察的調查過程中得到證明。那筆錢不知道到哪裡去了,所以我委託了一個人,一家一家地遍訪了經營所謂定期商品交易(即買空賣空)的公司。結果調查出東條憲司於去年十二月在木山商業公司存入了一千萬元的小豆交易保證金。我現在提出申請由該公司的職員金田勉作證人來證明這件事情。”

    “那筆錢現在怎樣了?”

    “東條憲司死後不久,東條康子給木山商業公司打來電話說:‘我丈夫突然死了,後來在清理各種文件時,發現了這筆錢的存款條,現在怎麼辦才好呢?’這種事情,按一般的習慣結清賬目,付出現款,收回存款條就行了。根據該公司的賬簿和金田勉的談話,一月二十七日東條康子領走了一千一百三十萬元現款,並留下了收條。”

    “稍等一下。”審判長和其他兩位法官耳語一陣以後說:“請繼續說下去。”

    “這筆錢,東條康子怎樣處理的,是無法調查了。但是,證人後來以與此數目大體相等的金額進行投資的事是事實。而且證人又說不出那筆錢的來源,不斷在法庭上作出虛偽的證言,據此,我斷定這筆錢是從康子手裡轉到了證人手裡,恐怕不能說是輕率的判斷吧?再進一步,檢舉證人是殺人犯,我想也是不無道理的。”

    審判長又和兩位審判員耳語起來。

    “現在進行合議。”

    大概是三言兩語意見統一不了,三位審判官又一次向合議室走去。

    律川廣基的身體,象僵硬了似的,一動不動。可是,這也許對在法庭上的所有的人來說,都是合適的。

    我轉過僵硬的脖子,回頭一看,看見在記者入口的旁邊,站著冢田允行等好幾個記者,他們好象不知什麼時候就要跑出去的樣子。

    五分鐘以後,三位審判官回到法庭裡來了。

    “審理繼續進行。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一六一條及刑事訴訟法規則一二二條,證人必須說明拒絕堤供證言的正當理由。若不說明理由,就要受到罰款或拘留的制裁。關於三樂證券公司和證人的交易關係問題,請證人回答辯護人的詢問。”

    “那筆錢是從一個第三者借的,我不能說出那個人的名字。”津川廣基開口說話了。

    “審判長,這位證人的證言,是這樣變化無常。”百穀律師以雄辯的口吻說。“血型問題是這樣,一千萬元錢的問題也是這樣。事情若是與本案毫無關係的話,我也不會這樣糾纏不休。但是,關係到一個人有罪和無罪、生和死的重大問題的偽證本身,就是重大的犯罪。在某種意義上說,這種犯罪甚至是可以與殺人相提並論的。‘汝勿做偽證’——這是莊嚴地載入舊約聖書十戒之中的人間的最高戒律。對在法庭上作偽證的人,在場的官員是應該立即做出決定給予處分的。本辯護人現在對此一併提出檢舉。”

    “檢察官,請你談談對剛才辯護人的發言的意見。”

    “我保留意見。”對這出乎意料的事態,連天野檢察官好象也不知所措了。

    “那麼,我再次提出要求,請證人說明拒絕提供證言的正當理由。”

    “理由,實礙難說明。”

    吉岡審判長正顏厲色地對天野檢察官說道:“檢察官,法院對於證人的偽證及辯護人的行動,還沒到進行處理的階段,但對於證人拒絕提供證言,可以適用刑事訴訟法第一六一條。對此,檢察官採取什麼措施呢?”

    天野檢察官好不容易下了決心似的,站起身來說道:“立即採取必要的措施。馬上以偽證罪逮捕嫌疑犯,請求發給逮捕證。”

    “另外,關於辯護人檢舉這個證人殺人及屍體遺棄罪的嫌疑問題,根據刑事訴出法第二四一條第二款的規定,希望檢察官馬上進行搜查。”

    這時候是差十分十二點,法庭上剩下的事情不過是些事務性的手續罷了。於是我立刻跑到走廊去,因為這時的當務之急,是抓住百穀律師,叫他談談感想。

    “怎麼樣了?”冢田允行抓住我的胳膊問道。

    “法院要以拒絕提供證言的理由把那傢伙拘捕起來。大概是怕放走他以後,他會逃跑或者找別人為他的偽證作證明。檢察官將以偽證罪對他加以逮捕,單這一點就最多可以判他十年,大概是想在拘留期間,再對殺人和屍體遺棄方面的問題進行調查。”耳濡目染,這點道理我還是懂得的。

    冢田說了聲“好!”身子向前一躥,槍彈似地跑了出去——

    ①兜街是“東京證券市潮的代名詞。——譯者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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