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人案件的第一審,當然是以三個法官組成合議庭的方式進行的。
由一個資歷長、老練、優秀的法官當審判長,另外配上一個得力的中間法官和一個年輕的實習法官,為將來積累經驗,這是目前法院的一大原則。
據說審理這一案件的刑事第四部,是這個法院中特別優秀的一個部。
審判長吉岡銳輔在舊制第一高等學校和東京帝國大學法學院上學的時候,一直是考第一名的高才生。參加高等文官考試的成績,也是出類拔萃的。當法官以來的業績,在法院內部也得到很高的評價。
我們記者俱樂部的人私底下里議論說,他不久就會升到高等法院當法官或者榮任其他地方法院的院長;將來即使不能當最高法院的院長,也能在最高法院當一名法官。
他的確是一個精明的具有魅力的人物,但是那種才子常有的傲氣,在他身上就是有點也是微不足道的。
每當聽說什麼案件是由這位審判長負責審理時,我就感到放心。
對於初犯,他總是在法律許可範圍內,做最寬大的判決。但是對於累犯,他好像變了個人似的,常常做出嚴厲的判決。
“人,不論是誰,一生當中總難免有時由於某種原因做錯了時而犯罪。在他決心悔改的時候,去毀滅他的希望和意志,不是裁判的宗旨。但是,連續兩次犯罪的人是不可救藥的。這樣的人,只有神明能夠挽救他。這就是我的信念。”有一次吉岡審判長痛切的對我這樣說。行和言,間不容髮的互為裡表,就是這位法官的工作作風。
中川秀雄法官是一個不大顯眼的人。法官這種工作,在某種意義上說,就像照相機的鏡頭一樣,只要自己無色透明,正確的起到折光作用,就算很好的完成了任務。和戴著成問題的人生觀的有色眼鏡,從莫名其妙的成見出發審理案件的人相比,那種淡似白水的平凡法官,反而要好些。
“平安是福”,我的一位同事從記者俱樂部調往別處工作的的時候,中川法官給他寫了這樣一個紀念條幅。我完全相信,這就是他的性格,他的處世哲學。
第三位法官小清水俊一是剛到第四部來的年輕的見習法官。雖說是見習法官,在合議庭上進行評議的時候,卻具有和審判長同等效力的一票。
當然,作為一名見習法官,在多數情況下,都是尊重前輩們的意見,很少提出異議的;但自己有截然相反的意見時,也不是不可以堅持自己的意見。而且在這種時候,一個青年人使兩位前輩改變原來看法的事,也不是沒有的。
至少在地方法院的合議庭上,三個法官在事實認定上,必須取得完全一致的意見。各個人互不相同的法律觀,有時是沒有妥協餘地的。但在事實認定上存在分歧時,則需反覆進行合議,必要時可用法院的權限再度召喚證人,最後必須達到一致的結論。
我和小清水見習法官翔實的時間不長,但我已經看到,在他的血液中有一種堅強的信念。
戰爭結束以後,連一粒黑市大米都不吃,一直堅持守法精神,最後因營養失調而喪失了生命的山口法官,就是他的叔父。
我堅信不疑,這件事就是他的信念和正義感最雄辯地證明。
這三位法官配備的如此得當,不論是對裁判的權威本身,還是對被告人個人,都是無上的幸運。
假如這個案件是由連地球引力法則都不相信的經常惹出亂子的無能法官來審理的話,恐怕連百穀泉一郎的努力也無濟於事,裁判也不會得到現在這樣的結果。
被告人雖然有選擇律師的自由,但沒選擇法官的權利。人們常常使用“命運的裁決”這個詞,但在這裡我想用“裁判的命運”。假定命運這個東西存在的話,在這裡也閃爍著它的火花。
現在被告人只承認訴因中的很小一部分。這樣的案件,檢察廳一定也感到非常棘手。
東京地方檢察廳公審部任命最優秀的人材天野秀行為出庭檢察官,恐怕可以說明是下了最大的決心。
天野檢察官在一年以前,一直在橫濱地方檢察廳搜查部主要負責有關麻醉藥品的案件,犯人像怕魔鬼一樣地怕他。我還聽說過這樣的傳聞:這位檢察官若是到一個地方去出差,那裡的麻醉藥品零售價格就要下降三成;他若是白天到黃金街附近轉一轉,那裡的黃金就要匿跡三天,使得價格上漲三成。當然,這種傳聞未免有些誇張。
他那副一點多餘的肉也沒有的緊繃繃的面孔,像是鋼打鐵鑄的一樣。視力二·〇,卻故意戴上一幅零富的寬腿化學框眼鏡。
這種眼鏡,不過是想在無言中給被告人或嫌疑犯一種精神壓力的小道具。即使不帶這東西,他那稍帶紅色的黑眼睛,高高的鷹鉤鼻子,緊閉的嘴唇,等等,在他的臉上,也沒有任何地方帶有一點溫文爾雅的特徵。
當然,關於眼睛的事,是不能付之一笑的。自由受到限制的犯人,都被一種異常的心理支配著。他們常常具有一種常人難以理解的怯懦心理。
這副眼鏡若是能給犯人以決定性打擊的小小的武器,而這位檢察官又通過長期經驗認識到了這一重要性的話,那麼,就不要把它這種做法看作兒戲或虛飾而加以輕視。
這次公審開始的時間,是一九六〇年六月十五日上午十時。
一位知名的戲劇演員和一個有夫之婦發生關係,先是把情婦的丈夫殺了,後來又把情婦殺了,這樣的案件是會引起普遍關心的。若不是在早晨七點鐘以前來排隊(好像還沒有排通宵的),就領不到旁聽證,因而也就不能參加旁聽。最近以來,像這樣的刑事法庭,是很少見的。
“從前,被告人在出庭以前,都帶著草帽。從遠處看,雖然知道他是犯人,但是,即便是熟人,也看不見他的面部表情。現在不是總談論人權嗎,我看那才是尊重人權呢!”
記者俱樂部的其他報社的一位老前輩曾經對我說過這樣的話。
的確,我現在看了法庭前邊走廊裡擠滿了的人群,不由得也產生了同感。
這些人與其說是關心案件的審理,還不如說是為了想到這裡來看一看被告人的面孔,哪怕是隻看上一眼也好。
把這些人和那些為了想看看演員的本來面目跑到演出會場,但又買不起票,於是就擠到後臺門口的人們相提並論,也不算過分吧?
村田和彥過去一定不止一次的空想過這樣的場面。可是,作為演員,他已經落伍了,在這個激烈動盪的戲劇界,還記得他名字的人已經不多了。現在,在他失掉演員資格以後,作為刑事案件的被告人,卻遇到了這種夢幻般的場面。
注視著他的人們心裡,即使是以滿腔的輕蔑和憎惡代替了愛慕和欽佩,這時候也總算有一百多人的視線集中到他一個人身上。
要說是諷刺,再也沒有比這個更帶有諷刺意味的場面了。
旁聽人經過檢查證件,按規定人數全部進入法庭以後,我們從記者團入口進入法庭。
在高出一截的法官席背後,有一個只許法官出入的門。在它的左邊,有檢察官和辯護人的專用門。我們和被告人、證人共用一個出入口。
旁聽席裡,我有五、六個熟人,另外還有兩三個婦女,名字雖然不太清楚,大概是新劇演員。
“那個就是星曉子。”M報社的記者千葉好像察覺到我的心思,和我耳語了一句,隨後下巴往前一腆。
她是最近電視演出中有才華的女演員,我本應認得她的,但今天的確沒認出來。她今天的表情異常嚴肅。因為在法庭上禁止旁聽者竊竊私語和表現出輕率態度,所以全都擺出一幅嚴肅的表情。當我看到她一個人沉默的咬著嘴唇的面部表情時,對有人說她曾經是被告的情人的閒話,也不能不相信了。
我拿出鉛筆和記事本放在桌上,這是旁聽人不能享受的特權。
在差兩分鐘十點的時候,辯護人和檢察官幾乎是同時從右邊的門進入法庭,分別走向證人臺的左右兩側,兩人相對輕輕施禮後就坐。
眼前的光景,簡直就像決一勝負之前的那一剎那。面對著這位“魔鬼檢察官”,這個孩子般的百穀川律師,信心十足,鬥志滿懷。
就在這一剎那,我完全改變了剛才那種“這個小毛孩子,行嗎?”的心情。
“瞧著吧,一定很有意思。”我自己這樣小聲嘟噥的時候,從走廊裡傳來了嘈雜聲,被告人村田和彥由五名法警押著走進法庭。
由五個人一前四後的警戒著,這是一反常例的。但當他從我身邊走過的時候,我忽然吃了一驚。
他的面孔完全不像一個將要被判處死刑的人的面孔……我過去在這種場面見過幾千人,凡是心理具有犯罪意識的人,這時候的姿勢,全是低著肩膀稍稍彎著腰的。
即使是得到保釋處分,從自己家裡來出庭的被告,也都是一個樣子。可是,從拘留所押送出來的腰間綁著繩子、手上戴著手銬從人群中走過的村田和彥,卻是昂首挺胸,目視前方,健步前進。
“他是在虛張聲勢,這是作為演員全力以赴所作的最後表演吧。”我最初這樣想,但隨後馬上又被下面的想法所俘虜。
“這也許是件冤案,他可能有這樣的信心:這位律師一定會勝利,對自己所犯屍體遺棄罪行的處罰只有接受,但兩次殺人和另一次屍體遺棄的罪行是不會加在他身上的。”
十年法庭記者的生活,我想並不是白白流逝的。
人們常說,老練的法官自然的具備一種相面學一般的本領,在被告第一次站到他面前的一剎那,他一眼就可以看穿被告是否有罪,以後是否還要重犯。我也常常有此同感。
但是,這個人的命運,已經掌握在三位法官手裡。坐在記者席上的我,即使對裁判抱有異議,也是不允許提出的。
“這種裁判,未免有點霸道。”我嘴裡這樣嘟噥的時候,裡邊的門忽然打開,三位身穿黑色法衣的法官走了進來。
全體人員和檢察官、辯護律師一齊起立,等待著三位法官就座。和證人宣讀宣誓書時一樣,這是法庭上必須遵守的神聖的帶有幾分形式化的儀式。
法官和全體人員先後就座以後,犯人的手銬才被摘了下來,這是對重大案件的被告人格外嚴厲的待遇。
“現在開始審理被告村田和彥殺人、屍體遺棄的案件。”
整個法庭就像深夜的街道一樣,變得鴉雀無聲,這是,從窗外隱隱約約的傳來了行駛在隅田川裡的船舶的汽笛聲,給人以特別深刻的印象。
“被告人,到前邊來。”審判長說道。
村田和彥走到臺前。這時,三位法官才初次見到被告。
他們臉上有什麼感情變化嗎?沒有,法官們依然毫無表情。不僅是毫無表情,簡直好像是在告訴人們:他就是法律。
“被告人叫什麼?”
“村田和彥。”
“藝名叫什麼?”
“和本名一樣。”
“多大年齡?”
“五十二歲。”
“籍貫呢?”
“奈良縣××郡××村無水莊人。”
“現住哪裡?”
“東京都世田谷區世田谷二丁目一八三番地。”
“什麼職業?”
“從前是演員,現在沒有固定職業。”
“好了。”審判長點了點頭。
這是所有審判開頭例行的身份詢問。
這種公式的詢問一結束,村田和彥立刻大聲喊叫:“審判長,我冤枉!至少說我兩次殺人是冤枉,我向天地神明發誓!”
律師和警衛都驚的晃了晃身子。
“這個,等到回答法官詢問的時候再發言。辯護人事先沒有告訴被告法庭守則嗎?”
百穀川律師站起身來輕輕施禮。
“已經對他說過了。大概是被告想搶先大聲疾呼以申訴自己無罪吧。”
“好了。”審判長不高興的點了點頭。
習慣於固定程式和秩序的人,對第三者哪怕是非常微小的干擾,都是很介意的。
村田和彥的喊叫,要麼是他一生中第一次的大表演;要麼恰恰相反,是他豁出命的血淚控訴。
但是,當時掠過我心頭的想法,完全是另一回事。
當然,在法庭作出什麼樣的發言,完全是本人的自由,但發言的手續和順序,都有嚴格的規定。
即使辯護律師不通知他法庭守則,拘留所的衙役也一定會通知他的。
他敢於無視法庭守則,恐怕是這位律師大膽而巧妙地安排吧。
是否想在檢察官宣讀起訴書、公佈罪狀以前,來個先發制人,以取得心理上的有利地位呢?
想到這裡,我感到審判長的話也有其微妙之處。我在這十年當中,類似這樣的場面,也遇到過幾次,但那都不過是審判長提醒被告人注意而已。像今天這樣特意責備他背後的辯護律師的事情,一次也沒有過。
也許在審判長和律師之間,一開始就展開了一場微妙的暗鬥。
不熟悉訴訟手續的一般旁聽者,是不會想到這些的,但我這是深深感到這次審判是絕對不會草草了事的。
“請檢察官宣讀起訴書。”村田和彥回到被告席時,審判長用恢復了平靜的聲調說。
天野檢察官站起身來,以捎帶沙啞的聲調平淡的宣讀起訴書。
文章是用法律術語堆砌起來的。這份內容被壓縮了的起訴書以外的情況,我事先全都裝在腦子裡了。
遇到重大的案件,我一定回到報社,查閱一下資料部收集的有關資料。
按人頭和按事件整理得井井有條的資料,至少對我們記者來說,是無窮的知識寶庫。
即使查不出事件的細枝末節,但報紙上刊登過的一般情況,是沒有遺漏的。
把檢察官的起訴書原原本本的抄寫在這裡,是很容易辦到的。
但那未免有點太性急了。我想在這裡根據我調查的材料對這一案件作一番回顧。當然,我的立場和檢察官是一致的。至於它的真實性如何,不經過審判的考驗,是任何人也不能下斷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