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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章 狼 群

    此後兩天,沒有出現新情況。因在本部工作的檢事同時要處理幾個案件,所以三郎仍處在繁忙的事務中。

    傍晚六時許。三郎正站起來打算回家,電話鈴響了。沒有料到竟是通口哲也打來的。

    “檢事先生,我有事想跟您談談,如果方便的話,我們一起邊吃飯邊聊可以嗎?當然不是我請你的客,而是以自己付自己的飯費的形式,怎麼樣?”

    “您想談什麼呢?”

    “當然是有關這次案件的羅。我想,我的話對您或多或少是有幫助的……”

    通口哲也顯然興致勃勃。三郎考慮片刻,答道:“我很願意聽您的意見,不過,和本案有關者一起吃飯,儘管各付各的飯費,恐怕也是不合適的吧。您能否正式地到這裡來報告?”

    “作為正式報告,我感到為難。我希望您將我的話始終當作非正式的告發……我想力所能及地給您協辦,但不想冒被問成誣告或誹謗罪的危險……”

    三郎不由得緊緊握住耳機:“那麼,您打算告發誰是兇手呢?”

    “所以,我才希望將這作為非正式的。我掌握的不是絕對可靠的證據;我只是說,我發現了多少能夠作為檢事先生參考的材料,因為,我實在是巴不得立刻就偵破這個案件!”

    “您現在在哪裡?”

    “東京律師會館,離檢察廳近在咫尺。”

    “那麼,勞駕您到這裡來吧。使用我的辦公室,將談話作為非正式的,好嗎?為了避免您的顧慮,我先讓事務官回去。”

    “好的……既然檢事先生這麼說……我五分鐘之內就到您那兒去。”

    三郎放下電話。旁聽的北原大八,以遺憾的表情,趕快準備離開。

    “對不起了,我失陪了,望努力!”大八說著,走出了房間。

    幾乎擦肩而過,通口哲也如同參加比賽的拳擊師,步履匆匆走進屋子。

    “檢事先生,我先聲明一下,我不是出於個人的私情才這樣作的。恩人尾形先生和悅子現在的狀況,委實令人目不忍睹。我的正義感不允許我對此事置之度外。誠然,將來我和悅子是否有緣結合,那完全是另外的問題。”

    哲也非常認真,以至三郎無法判斷,這個人是一個厚臉皮的人呢,還是一個神經質得過分認真的人,或是一個詭計多端的策士?

    “實際上,我是多麼為她擔心……悅子如果仍像現在這樣生活下去,她就有可能得神經分裂症!她本來就經不起這樣的打擊,可現在圍著她身邊轉的人,更加重了她的精神負擔。我覺得她是一隻被狼群包圍的小羔羊!”

    “狼群?您指的是誰?究竟是什麼種類的狼?”

    “就是死去的冢本義宏的朋友們!物以類聚,他們完全是一群可疑可惡的傢伙。”

    “您所要告發的是他們嗎?”

    “是的。我對他們不得不懷疑。矇蔽悅子視聽,麻痺她的理性,讓她過著瘋子似的生活,正是他們。難道不可以認為,這裡頭隱藏著他們邪惡的動機嗎?”

    “您過於激動了,要不具體說明,我也無法理解您的意思。”

    “現在我詳細說明,不過,我還要再羅嗦一句,這不是正式告發。我只是期待,我所說的,能有助於弄清真相,或使悅子清醒過來。”

    “知道了,請講吧。”三郎故意以冷淡的口氣說。

    通口哲也將身子向前傾:“先說川路達夫副教授吧!他反對悅子回到自己家,不斷地向她獻媚。固然他對朋友的慘死,在那一瞬間灑了幾滴眼淚,那也是為了現在拼命地追求他的未亡人的。這究竟意味著什麼?”

    “坦率地說,您的看法是否有點過激了?”

    “檢事先生,如果認為他從過去就開始不正當地打悅子的主意,那怎麼樣?難道不能斷言,他就不算計,一旦義宏死了,他能得到女人和財產嗎?因為他是義宏的朋友,大有可能知道專利權的事!”

    “嗯,有這種可能,不過——”

    “在舉行婚禮時,提出當天將結婚證書交區役所計劃的,就是他和小池律師。為了讓悅子獲得遺產繼承權,又使之成為僅僅是名義上的妻子,就馬上將義宏殺死。然後涉獵其繼承者。這種推理,不就可以解釋,為什麼在那初夜剛要開始的一瞬間,進行作案的動機嗎?人,不管在什麼時候,並不是都能滿懷百分之百的信心。如果有百分之九十的信心,作為冒險家,是敢於冒險的。而川路達夫就有這種程度的信心。”

    “為什麼?”

    “可以這麼看:義宏被殺以後,出現在悅子身旁的男性,按常識而言是屈指可數的。其中,能夠成為她再婚的對象的,又有幾人……首先,是義宏的哥哥信正,這是兇手一開始就企圖殺死的人,在排除之列。小池律師,是有婦之夫,也可以除外。其後,我也算一個……”

    通口哲也臉上現出為難的神色,繼續說:“就像以前我對檢事先生所說的那樣,只要兇手未被逮捕,悅子就一定對我避而遠之的。很可悲,現實就是這樣……最後,僅剩下川路達夫一個人了。當然,不能肯定,將來和悅子結婚的,一定是這些身邊的人物。但是,不能否認,川路達夫副教授,以悅子唯一知心者的姿態出現,乘虛而入,展開巧妙的攻心戰,這就使他處於空前有利的地位。”

    三郎想,這位律師先生確有高才。不管事實真相如何,他的每一句話都很有邏輯,又有一定程度的事實依據。他所運用的“消去法”推理,達到了無懈可擊的程度。

    “由此可知,川路達夫為什麼反對悅子回孃家了。他是要把她完全置於自己的操縱之下……如果悅子能回孃家,他的如意算盤就不能順利打下去了。”

    “嗯……你的意見相當有趣。還有別的根據嗎?”

    “當然,他現在應該非常渴望得到錢。”

    “何以見得?”

    “據我的調查,川路副教授的父親,從一個公司退職以後,和兩三個人合夥開辦從事產業界通訊雜誌的工作。起先,好象比較順利,從去年開始,受全國經濟不景氣的影響,幾乎瀕於破產,甚至連現在所住的駒場的住房也抵押出去了。”

    “那就是說,川路副教授自己經濟方面並不困難,而為了解救父親事業上的燃眉之急,不惜一切代價想謀一筆錢,是嗎?”

    “是。或許他已向義宏挪用了相當多的錢了。”

    雖然企業家為了週轉資金,將房子抵押出去,並不罕見;但此事已足以證明,川路家境之窘迫,缺錢實有其事。所以,哲也的話雖不應盲目相信,但畢竟是很值得重視的情報。

    他是出於正義感還是被私念所驅使,能夠在短時間內探聽出這些細節問題?三郎無法判斷,也沒有理由可以批評人家。

    “明白了,感謝你提供了情報。您剛才說‘狼群’,那麼你懷疑的應該不止是川路副教授一個人羅?”

    “我也認為,要是嫌疑者僅一個人,那好辦,說實話,另外一個人——小池律師,也很值得研究。僅揭發川路副教授是不公平的,讓我再說說小池律師吧。檢事先生,您知道他的妻子——令子嗎?”

    “不,沒見過面。”

    “我也沒見過……據瞭解,她出身於戰後沒落的華族家庭,父親原是男爵還是什麼。她在六、七年前,被選到一家電影公司當演員,初上影壇不久,在剛剛嶄露頭角而還沒有大顯身手的時候,又被轉去當時裝模特兒了。”

    “哦,那麼——”

    “這就是說,她過去是生活在一個虛榮的世界裡,榮華富貴是她生活的目標。她自負,高傲,花錢如流水。因為是個大美人,又有一定的教養,所以小池律師迷上了她……”

    “您是不是說,小池先生後悔了這場婚姻?”

    “不,他的確愛自己的老婆,愛到神魂顛倒的地步。只是因為這位美人兒太會花錢了,把他搞得窮困不堪。事實上,由於他過分掙錢,在部分律師同僚中,名聲頗不妙。我們有理由懷疑,他對冢本兄弟的專利權垂涎欲滴,在其中耍什麼鬼花招!”

    “您如何知道專利權的事呢?”

    “小池律師常向尾形先生報告這個那個的,我是從先生那裡聽來的。”

    “是嗎?……關於這件事,我們正在調查中,而小池先生倒是自動向我們預先報告了。雖然是在第二個事件發生以後,但遲報的理由,我們是可以諒解的。如果說,他從中得到什麼好處,第一,只要調查,不難弄清;第二,不可理解的是,他為什麼主動端出秘密呢?”

    通口冷笑道:“表面調查帳目,能頂什麼用!在專利權合同後面,難道就沒有某種不公開的合同嗎?”

    “不公開的合同?”

    “這是常有的事。比如,將產品出售額的百分之五作力專利權的使用費,這是公開合同;而暗地裡又額外規定百分之一,這就是不公開合同。如果收入達到幾千萬元,那被徵的稅金就會高得驚人,不得不裡外一套。對於公司方面來說,不公開合同的支出部分,也必須以什麼名目,從賬本中銷去,所以是有限的;但因為僅僅是幾百萬元,公司是能夠照顧的。”

    “很難想象,冢本兄弟將這麼重要的合同完全委託給小池律師一個人,自己會撒手不管,也不知道暗中的條件?”

    “事情未必就是如此。我只是說,從不公開合同裡取出的錢,即使被小池律師私下開銷了,大概也不會公開吧。”

    三郎暗暗吃驚,通口哲也要是成為自己的對手,肯定是旗鼓相當難以對付的。

    “那麼,您是說,當小池先生一旦要被迫交還挪用的錢,而又毫無辦法的時候,狗急跳牆,將冢本兄弟殺害?”

    “還有,如果僅留下悅子一個人時,他更能得到好處了。這樣,不公開合同的全部金額,就能源源不絕地流進他的口袋裡,而誰也無法察覺。”

    “嗯……這是極為危險的事情。要是不公開的合同一旦暴露,他就要遭到滅頂之災。可是,至今還沒有證據可以證實存在有這種不公開的合同。”

    “這是因為,此類合同,公司是絕對保密的。我也無法更深入瞭解。”

    三郎沉思一會兒問:“說小池律師可能是兇手,我有幾個地方想不通。如果他是兇手,為什麼對信正先生過去的存款無動於衷呢?即使簽訂了不公開的合同,其金額與公開合同比,簡直是小巫見大巫。他要是完全隱瞞了專利權,那又另當別論;可人家是主動揭露了秘密,從這方面就再也得不到好處了。還有,剩下被認為沒有繼承人的鉅額遺產,他要是幹別的職業,那是另一回事,而他是律師,難道能於心不動,放跑這鉅額遺產嗎?”

    “這……”

    “冢本信正似乎對悅子懷有相當的好感,小池完全有辦法利用這種心情,讓信正寫下‘假如自己在未婚時死去,將全部財產留給弟妹。’這樣的遺書。如果這樣,本來就是匿名的存款,他只要從中暗施小計,就可以撈到更大的好處。而小池並沒這麼幹。再說,同是殺人,首先殺死其兄,讓其遺產全部轉到弟弟手上;再殺死其弟,這不更合算嗎?而事實恰好相反。”

    三郎尖銳的反駁,使通口哲也深為困惑。接著,三郎又說:“總之,我認為,他為了不知何時總會暴露的不公開合同,將兩個人置於死地;而對那更易到手的鉅額金錢,卻漠不關心、不去謀取,這不合常理。”

    “我前面已有言在先,我這不是正式告發,我想提醒檢事先生的是,小池律師方面,也有相當可疑之處。另外,也可能全是猜疑。如果檢事先生認為,這兩人是死者的密友,不會有什麼問題,那麼,我希望你略為留心……我就說這些了!”

    通口哲也似乎自覺氣氛不妙,急忙站起來,望著三郎,說:“百忙中打攪了您,實在抱歉。以後,如有新情報,還會來拜訪的,請多原諒……”

    吉岡警部拿著新的情報,於第二天傍晚時分來三郎處。

    “檢事先生,根據至今的調查,有關信正存款的事情,已經有了大概的眉目了。”

    “您辛苦了,怎麼樣?”

    “有關銀行的名字、存款的數目,我將列成一覽表交給你。目前,好象還沒有什麼特別的問題。據小池律師說,信正的收入大約二千萬元左右,今年的稅金還沒扣。但扣去去年的稅金、浜田山的家庭用費,以及購買那個小住宅,大概還餘有一千萬元左右。可是,付出後剩下的存款只有九百五十六萬元多一點,這裡,差額四、五十萬,大概有什麼問題吧?”

    “有沒發現小池祥一從中撈一把的跡象?”

    “根據過去的調查,一點也沒有這方面的漏洞。有關不公開合同,太陽化工一口咬定說沒有。和該公司簽定合同時,小池得了五十萬元的謝禮,寫了收據。看來,這個謝禮不算高。我認為他是出於友誼。此外,那去向不明的四、五十萬元,也不能斷定是交到他的手裡。”

    “我們不能想象,為了這一點錢,作為正式律師,會去謀害兩個人的生命!”

    “我也這麼認為。有關錢的問題弄明之後,還要寫出詳細報告送您過目。其次,是菊池敏子的事,她和冢本信正分手時,果然已另有新歡!”

    “知道這男人的情況嗎?”

    “據說,他叫山崎千男,是暴力團體‘赤心會’的骨幹分子。現在何處,還沒查清;也不知道菊池敏子目前和他的關係如何。”

    “這個男的通曉法律嗎?”

    “要是和自己的職業有關,另當別論;可那樣的傢伙是否有行家那樣的法律知識,值得考慮。有關他的問題,已託四課辦理,不久將有答覆。其次,過去提出的有關溫泉旅館失火的事,我們終於弄清了大概的情形。地點名叫巖井溫泉,從鳥取縣乘兩個小時的汽車便到。事件就發生在那裡頭一座叫‘神泉館’的宿舍裡。鳥取縣警送來的報告書在我這裡。”

    三郎立即把眼光熱切地投向這些文件上。

    “噢……根據這裡報告,溫泉宿舍失火後,留下來的屍體已經完全焦黑,無法辯認了。”

    “對。關於死因,是先被煙窒息死的。失火的原因是跑電,別的沒什麼可疑的地方。”

    “關於死者的身份,根據當地警察的調查,鐵櫃裡的寄宿帳本所寫的這個人的住址、姓名,純屬捏造。後來,由於查明瞭此人是來找冢本義宏的,而且就住在他旁邊的宿舍裡,就決定等義宏恢復健康後向他了解。”

    “那麼,義宏坦白地告訴了警察,這是自己的弟弟,對吧?”

    “對。警察根據義宏的坦白,將被通緝的逃犯——忠昭的照片給宿舍的有關人員看,但沒有從這方面獲得確證。”

    “為什麼呢?”

    “因為通緝的照片相當陳舊了,而忠昭本人因長期潛逃,外表自然在變化中。並且還可能有意戴著墨鏡什麼的,故意將自己喬裝起來,憑照片當然無法確證。”

    “嗯……雖則如此……”

    三郎將報告書放在桌上,喃喃自語道:“警部,我為什麼要重新提起這個舊案件,您可能會覺得奇怪。我是認為,渡邊博其人的真面目,不可掉以輕心啊!您過去也說過,渡邊博因為和忠昭有關係,可能掌握著冢本兄弟的什麼秘密。這樣,信正是不會輕易說出他的真情的。那麼,在我詢問的時候,他也就不會提出給他一日的考慮,而一定會隨機應變捏造一個謊言搪塞過去,何必——”

    “噢……是啊……”

    “所以,從前後的事情聯繫起來判斷,我們只能認為:信正所以提出請等一天,無非是關於渡邊博的事——求得悅子事先諒解。但是從表面看,渡邊博對於悅子,好象毫無關係。結果,我們可以去偽存真得出一個答案,渡邊博在某種意義上和義宏有極密切的關係,而一旦這種關係暴露,恐怕大有損於義宏的名譽。為此,信正在披露此人的真相之前,希望求得義宏妻子——自己弟媳婦的諒解。”

    “您說得有道理啊……”

    三郎接著推理下去:“‘有關名譽’這句話,未必一定指犯罪行為而言。使用這句話的背景,可以判斷,即使觸及了法律方面,也並非什麼了不起的違法行為。諸如殺人、吸毒品之類走私,那麼豈止所謂‘有損名譽’!”

    “信正既然想告訴悅子,那麼在信正看來,這件事的內容,至少能使悅子覺得並不太嚴重,而又不得已要這麼幹。作為兄弟,在這種情況下,不能作出毀壞悅子心目中其愛人形象的事情。”

    “那‘有關名譽’問題,究竟又是什麼性質的呢……有關父親和弟弟的事,本人已坦白了,再也不成問題了。這隻能猜測,此事,義宏自己應承擔責任……我想,義宏有可能犯了一個罪過!”

    “和失火事件有關嗎?”吉岡問道。

    “是的。”三郎繼續說道:“不過,根據這份報告書,不能確證義宏藉機收拾了令人煩惱的弟弟。他既沒殺人,又沒放火……雖說確沒幫助其弟逃出火災,自己單獨脫逃;但在那種危急情況下,自保其身,恐怕也不能過於責備吧?”

    “就像我前面所言,我不認為他殺人什麼的;我還認為,義宏真的會忍心藉機收拾自己的弟弟,見死不救嗎?”

    “檢事先生,這……?”

    吉岡警部迷惘地往前傾過身子。這時,電話鈴響了。

    “是的,吉岡警部在這裡……什麼?”

    接電話的大八表情驟變。

    “檢事先生,警部先生,渡邊博襲擊冢木悅子,已被逮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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