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采常常與哲學家們糾纏—個神秘的“眾劫迴歸”觀:想想我們經歷過的事情吧,想想它們重演如昨,甚至重演本身無休無止地重演下去!這癲狂的幻念意味著什麼?
從反面說“永劫迴歸”的幻念表明,曾經一次性消失了的生活,象影子一樣沒有分量,也就永遠消失不復迴歸了。無論它是否恐依,是否美麗,是否崇高,它的恐怖、崇高以及美麗都預先已經死去,沒有任何意義。它象十四世紀非洲部落之間的某次戰爭,某次未能改變世界命運的戰爭,哪伯有十萬黑人在殘酷的磨難中滅絕,我們也無須對此過分在意。
然而,如果十四世紀的兩個非洲部密的戰爭一次又一次重演,戰爭本身會有所改變嗎?會的,它將變成一個永遠隆起的硬塊,再也無法歸復自己原有的虛空。
如果法國大革命永無休止地重演,法國曆史學家們就不會對羅伯斯庇爾感到那麼自豪了。正因為他們涉及的那些事不復迴歸,於是革命那血的年代只不過變成了文字、理論和研討而已,變得比鴻毛還輕,嚇不了誰。這個在歷史上只出現一次的羅伯斯庇爾與那個永劫迴歸的羅伯斯庇爾絕不相同,後者還會砍下法蘭西萬顆頭顱。
於是,讓我們承認吧,這種永劫迴歸觀隱含有一種視角,它使我們所知的事物看起來是另一回事,看起來失去了事物瞬時性所帶來的緩解環境,而這種緩解環境能使我們難於定論。我們怎麼能去譴責那些轉瞬即逝的事物呢?昭示洞察它們的太陽沉落了,人們只能憑藉回想的依稀微光來辯釋一切,包括斷頭臺。
不久前,我察覺自己體驗了一種極其難以置信的感覺。我翻閱一本關於希特勒的書,被他的一些照片所觸動,從而想起了自己的童年。我成長在戰爭中,好幾位親人死於希特勒的集中營;我生命中這一段失落的時光已不復迴歸了。但比較於我對這一段時光的回憶,他們的死算是怎麼回事呢?
對希特勒的仇恨終於淡薄消解,這暴露了一個世界道德上深刻的墮落。這個世界賴以立足的基本點,是迴歸的不存在。因為在這個世界裡,一切都預先被原諒了,一切皆可笑地被允許了。
如果我們生命的每一秒鐘都有無數次的重複,我們就會象耶穌釘於十字架,被釘死在永恆上。這個前景是可怕的。在那永劫迴歸的世界裡,無法承受的責任重荷,沉沉壓著我們的每一個行動,這就是尼采說永劫迴歸觀是最沉重的負擔的原因吧。
如果永劫迴歸是最沉重的負擔,那麼我們的生活就能以其全部輝煌的輕鬆,來與之抗衡。
可是,沉重便真的悲慘,而輕鬆便真的輝煌嗎?
最沉重的負擔壓得我們崩塌了,沉沒了,將我們釘在地上。可是在每一個時代的愛情詩篇裡,女人總渴望壓在男人的身軀之下。也許最沉重的負擔同時也是一種生活最為充實的象徵,負擔越沉,我們的生活也就越貼近大地,越趨近真切和實在。
相反,完全沒有負擔,人變得比大氣還輕,會高高地飛起,離別大地亦即離別真實的生活。他將變得似真非真,運動自由而毫無意義。
那麼我們將選擇什麼呢?沉重還是輕鬆?
巴門尼德於公元前六世紀正是提出了這一問題。她看到世界分成對立的兩半:光明、黑暗;優雅、粗俗;溫暖、寒冷;存在、非存在。他把其中一半稱為積極的(光明;優雅,溫暖,存在),另一半自然是消極的。我們可以發現這種積極與消極的兩極區分實在幼稚簡單,至少有一點難以確定:哪一方是積極?沉重呢?還是輕鬆?
巴門尼德回答:輕為積極,重為消極。
他對嗎?這是個疑問。唯一可以確定的是:輕、重的對立最神秘,也最模稜兩難。
多少年來,我一直想著托馬斯,似乎只有憑藉回想的折光,我才能看清他這個人。我看見他站在公寓的窗臺前不知所措,越過庭院的目光,落在對面的牆上。
他與特麗莎初識於三個星期前捷克的一個小鎮上,兩入呆在一起還不到一個鐘頭,她就陪他去了車站,一直等到他上火車;十天後她去看他,而且兩人當天便做愛。不料夜裡她發起燒來,是流感,她在他的公寓裡呆了十個星期。
他慢慢感到了一種莫名其妙的愛,卻很不習慣。對他來說;她象個孩子;被人放在樹脂塗覆的草筐裡順水漂來,而他在床榻之岸順手撈起了她。
她同他呆在一起直到康復;然後回她離布拉格一百五十英里的鎮子上去。現在我們回到了他生活中那個關鍵時刻,即我剛才談到的和看到的:他站在窗前,遙望著院子那邊的高牆陷入了沉思。
他應該把她叫回布拉格嗎?他害怕承擔責任。如果他請她來,她會來的,並奉獻她的一切。
抑或他應該制止自己對她的親近之情?那麼她將呆在那鄉間餐館當女招待,而他將不再見到她。
他到底是要她來,還是不要?
他看著庭院那邊的高牆,尋索答案。
他不斷回想起那位躺在床上;使他忘記了以前生活中任何人的她。她統非情人,亦非妻子,她是一個被放在樹臘塗覆的草筐裡的孩子,順水漂來他的床榻之岸。她睡著了。他跪在她的床邊,見她燒得呼吸急促,徽微呻吟。他用臉貼往她的臉,輕聲安慰她,直到她睡著。一會兒,他覺得她呼吸正常了,臉龐無意識地輕輕起伏,間或觸著他的臉。他聞到了她高熱散發的一種氣息,吸著它,如同自己吞飲著對方身體的愛慾。剎那間,他又幻想著自己與她在一起已有漫漫歲月,而現在她正行將死去。他突然清楚地意識到自己不能死在她之後,得躺在她身邊,與她一同赴死。他挨著她的頭,把臉埋在枕頭裡過了許久。
現在他站在窗前,極力回想那一刻的情景。那不是因為愛情,又是因為什麼呢?是愛嗎?那種想死在她身邊的情感顯然有些誇張:在這以前他僅僅見了她一面!那麼,明明知道這種愛不甚適當,難道這只是一個歇斯底里的男人感到自欺之需而作出的偽舉嗎?他的無意識是如此懦弱,一個小小的玩笑就使他選擇了這樣一個毫無機緣的可憐的鄉間女招待,竟然作為他的最佳伴侶,進入了生活!
他望著外面院子那邊的髒牆,知道自己無法回答那一切究竟是出於瘋,還是愛。
更使他悲傷的是,真正的男子漢通常能果敢行動的時刻,他總是猶豫不決,以至他經歷過的一個個美妙瞬間(比如說跪在她床上,想著不能讓她先死的瞬間),由此而喪失全部意義。
他生著自己的氣,直到他弄明白自己的茫然無措其實也很自然。
他再也無法明白自己要什麼。因為人的生命只有一次,我們既不能把它與我們以前的生活相此較,也無法使其完美之後再來度過。
與特麗莎結合或獨居,哪個更好呢?
沒有比較的基點,因此沒有任何辦法可以檢驗何種選擇更好。我們經歷著生活中突然臨頭的一切,毫無防備,就象演員進入初排。如果生活的第一排練便是生活本身,那生活有什麼價值呢?這就是為什麼生活總象一張草圖的原因。不,“草圖”還不是最確切的詞,因為草圖是某件事物的輪廓,是一幅圖畫的基礎,而我們所說的生活是一張沒有什麼目的的草圖,最終也不會成為一幅圖畫。
“EinmaliStKeinmal”托馬斯自言自語。這句德國諺語說,只發生過一次的事就象壓根兒沒有發生過。如果生命屬於我們只有一次,我們當然也可以說根本沒有過生命。
可後來有二天在醫院裡,托馬斯正在手術間休息,護士告訴他有電話。他斷到話筒裡傳來特麗莎的聲音。電話是從車站打來的。他格外高興,不幸的是他那天夜裡有事,要到第二天才能請她上他家去。放下電話,他便責備自己沒有叫她直接去他家,他畢竟有足夠的時間來取消自已原來的計劃!他努力想象在他們見面前的三十六小時裡特麗莎會在布拉格做些什麼,然而來不及想清楚他便跳進汽車驅車上街去找她。第二天夜裡,她來了,肩上掛著個提包:看來比以前更加優雅,腋下還夾了本厚厚的《安娜.卡列尼娜》;她看來情緒不錯,甚至有點興高來烈;努力想使他相信她只是碰巧路過這,她來布拉格有點事,也許是找工作(她這一點講得很含糊)。
後來,他們裸著身子並排躺在床上時,他問她住在哪。天已晚了,他想用車送她回去。她有點不好意思;說她的行李箱還寄存在車站,她得去找一個旅館兩天前他還擔心,如果他請她來布拉格,她將奉獻一切。當她告訴他箱子存在車站時,他立刻意識到她的生活就留在那隻箱子裡,在她能夠奉獻之前,它會一直被存放在車站的。
他倆鑽入停放在房前的汽車,直奔車站。他領了箱子(那傢伙又大又沉),帶著它和她回家。
兩個星期以來他總是猶豫;甚至未能說服自已去寄一張向她問好的明信片,而現在怎麼會突然作出這個決定?他自己也暗暗吃驚。他在向自己的原則挑戰。十年前,與妻子離婚,他象別人慶賀訂婚一樣高興。他明白自已天生就不能與任何女人朝夕相處,是個十足的單身漢胚子。他要盡力為自已創造一種沒有任何女人提著箱子走進來的生活。那就是他的房裡只有一張床的原因.儘管那張床很大,托馬斯還是告訴他的情人們,只要有外人在身邊他就不能入睡,半夜之後都得用車把她們送回去。自然,特麗莎第一次來的時候,並不是她的流感攪了他的睡眠。那一夜他睡在一張大圈椅上,其它幾天則開車去醫院,他的辦公室裡有一張病床。可這一次,他在她的身邊睡著了。第二天早上醒來,發現她還握住他的手睡著。真是難以相信,他們整夜都這樣手拉著手的嗎?
她在熟睡中深深地呼吸,緊緊地攥緊著他的手(緊得他無法解脫)。笨重的箱子便立在床邊。他怕把她弄醒,忍著沒把手抽回來,小心翼翼地翻了一個身,以便好好地看她。他又一次感到特麗莎是個被放在樹脂塗覆的草籃裡順水漂來的孩子。他怎麼能讓這個裝著孩子的草籃順流漂向狂暴洶湧的江濤?如果法老的女兒沒有抓任那隻載有小摩西逃離波浪的筐子,世上就不會有《舊約全書》,不會有我們今天所知的文明。多少古老的神話都始於營救一個棄兒的故事!如果波里布斯沒有收養小俄狄浦斯,索福克勒斯也就寫不出他最美的悲劇了。
托馬斯當時還沒認識到,比喻是危臉的,比喻可不能拿來鬧著玩。一個比喻就能播下愛的種子。
他和他妻子共同生活不到兩年,生了一個孩子。離婚時法官把孩子判給了母親,並讓托馬斯交出三分之一的薪水作為撫養費,同意他隔一週看望一次孩子。
每次托馬斯去看孩子,孩子的母親總是以種種藉口拒之於門外。他很快明白了,為了兒子的愛,他得賄賂母親。多送點昂貴的禮物,事情才可通融。他知道自己的思想沒有一處不與那婆娘格格不入,試圖對孩子施加影響也不過是堂.吉訶德式的幻想。這當然使他洩氣。又一個星期天,孩子的母親再次取消他對孩子的看望,托馬斯一時衝動就決定以後再也不去了。
為什麼他對這個孩子比對其他孩子要有感情得多?他與他,除了那個不顧後果的夜晚之外沒有任何聯繫。他一文不差地付給撫養費,但不願有舔犢似的多情去與別人爭奪孩子。
不必說,沒人同情他,父母都惡狠狠地譴責他:如果托馬斯對自己的兒子不感興趣,他們也再不會對自己的兒子感興趣。他們極力表現自己與媳婦的友好關係,吹噓自己的模範姿態與正義感。
事實上,他很快使自己忘記了妻子、兒子以及父母。他們給他留下的唯一東西便是對婦女的恐懼。托馬斯渴望女人而又害怕女人。他需要在渴望與害拍之間找到一種調和,便發明出一種所謂“性友誼”。他告訴情人們:唯一能使雙方快樂的關係與多愁善感無緣,雙方都不要對對方的生活和自由有什麼要求。
為了確保“性友誼”不發展成為帶侵略性的愛,他與關係長久的情婦們見面,也講究輪換週期。他自認為這一套無懈可擊,曾在朋友中宣傳:“重要的是堅持三三原則。就是說,如果你一下子與某位女人連續三次幽會,以後就肯定告吹。要是你打算與某位女人的關係地久天長,那麼你們的幽會,每次至少得相隔三週。”
“三三原則”使托馬斯既能與一些女人私通,同時又與其他許多娘們兒繼續保持短時朗交往。他總是不被理解。對他最理解的算是畫家薩賓娜了。她說:“我喜歡你的原因是你毫不媚俗。在媚俗的王國裡,你是個魔鬼。”
他需要為特麗莎在布拉格謀一工作時,正是轉求於這位薩賓娜。按照不成文的性友誼原則,薩賓娜答應盡力而為,而且不久也真的把特麗莎安插在一家週刊雜誌社的暗室裡。雖然新的工作不需要任何特殊技能,但特麗莎的地位由女招待升為新聞界成員了。當薩賓娜把特麗莎向週刊雜誌社的人一一介紹時,托馬斯知道,他從未有道比薩賓娜更好的情人。
不成文的性友誼合同,規定了托馬斯一生與愛情無涉。一旦他違反合同條款,地位下降的其他情人就會準備造反。
他根據條款精神為特麗莎以及她的大箱子租了一間房子。他希望能關照她,保護她,樂於她在身邊,但覺得沒有必要改變自己的生活方式。他不想讓特麗莎睡在他房裡的話柄傳出去,一起過夜無疑是愛情之罪的事實。
他從不與其他人一起過夜。如果在情人家裡,那太容易了;他愛什麼時候走就走。她們在他家裡則難辦些,他不得不解釋自己患有失眠症,與另一個人的親近會使他無法入睡,這並非全是謊言,只是他不敢告訴她們全都原因:做愛之後,他有一種抑制不住的強烈願望,願一個人獨處。他厭惡半夜在一個陌生的身體旁醒來,討厭早上與一個外來人共同起床,不願意別人偷聽他在浴室裡刷牙,也不願意為了一頓早餐而任人擺佈。
那就是他醒後發現特麗莎緊攝著他的手時如此吃驚的原因。他躺在那兒看著她,不能完全明白髮生了什麼事。想了想剛才幾個小時內的一切,開始覺出某種從中隱隱透出來的莫名快意。
那以後,他們倆都盼著一起睡覺。我甚至要說,他們做愛遠遠不具有事後睡在一起時的愉悅。她尤為感奮,每次在租下的那間房子過夜(那房子很快成為托馬斯遮入耳目的幌子),都不能入睡;而只要在他的懷抱裡,無論有多興奮,她都睡得著。他總是輕聲地順口編一些有關她的神話故事,或者說一些莫名其妙的話,單調重複,卻甜蜜而滑稽,濛濛朧朧地把她帶入了夢鄉。他完全控制了她的睡眠:要她在哪一刻睡覺,她便開始打盹。
睡覺的時候,她象第一夜那樣抓著他,緊緊攥住他的手腕、手指或踝骨。如果他想翻身又不弄醒她,就得用點心思,對付她哪怕熟睡時也未鬆懈的戒備。他從對方手中把手指(或手腕之類)成功地輕輕抽出,再把一件東西塞進她手中(捲成一團的睡農角,一隻拖鞋,一本書),以使她安寧。而她抓住這些東西也就象抓住了他身體的一部分,緊緊不放。
一次,她剛剛被哄入睡了,還沒有完全入夢,對他仍有所感覺。他說:“再見,我走了。”“去哪?”她迷迷糊糊地問。“別的地方。”他堅決地說。“那我跟你走。”她猛地坐在床上了。“不,你不能走,我得永遠離開這裡。”他說著已走到前廳。她站起來,跟著出門,一直盯著他,短睡裙裡是她赤裸的身子,臉上茫茫然沒有表情,行動卻堅決有力。他穿過門廳走進公用廳房,當著她的面關上了門。她呼地把門打開,還是繼續跟著。她在睡意中確信托馬斯的意思是要永遠離開她,她非攔住不可。終於,他下樓後在一層樓的拐彎處等她。她跟著下去,手拉手將他帶回床邊。
托馬斯得出結論:同女人做愛和同女人睡覺是兩種互不相關的感情,豈止不同,簡直對立。愛情不會使人產生性交的慾望(即對無數女人的激望),卻會引起同眠共寢的欲求(只限於對一個女人的欲求)。
半夜裡,她開始在睡夢中呻吟。托馬斯叫醒她。她看見他的臉,恨恨地說:“走開!走開!”好一陣,她才給他講起自己的夢:他們倆與薩賓娜在一間大屋於裡,房子中間有一張床,象劇院裡的舞臺。托馬斯與薩賓娜做愛,卻命令她站在角落裡。那場景使特麗莎痛苦不堪,極盼望能用肉體之苦來取代心靈之苦。她用針刺入自己的片片指甲,“好痛哩!”她把手緊緊捏成拳頭,似乎真的受了傷。
他把她拉在懷裡,她身體顫抖了許久許久,才在他懷裡睡著。
第二天,托馬斯想著這個夢,記起了一樣東西。他打開拍屜取出一捆薩賓娜的來信,很快找到那一段:我想與你在我的畫室裡做愛,那兒象一個圍滿了人群的舞臺,觀眾們不許靠近我們,但他們不得不注視著我們……
最糟糕的是那封信落有日期,是新近寫的,就在特麗莎搬到這裡來以後沒多久。
“你搜查過我的信件?”
她沒有否認:“把我趕走吧!”
但他沒有把她趕走。她靠著薩賓娜畫室的牆用針刺手指尖的情景,出現在他的眼前。他捧著她的手,撫摸著,帶到唇前吻著,似乎那雙手還在滴血。
那以後,一切都象在暗暗與他作對,沒有一天她不對他的秘密生活有新的瞭解。開始他全部否定,後來證據太明顯了,他便爭辯,一夫多妻式的生活方式絲毫也沒有使他托馬斯背棄對她的愛。他前後矛盾,先是否認不忠,接著又努力為不忠之舉辯護。
有一次,他在電話裡剛與一個女人約好時間後道別,隔壁房裡傳來一種奇怪的聲音,象牙齒打顫。
他不知道,她已意外地回家來了,正把什麼藥水往喉管裡倒下去。手抖得厲害,玻璃瓶碰擊著牙齒。
他衝過去,象要把即將淹死的她救出來。瓶子掉下去,藥濺在地毯上。她死死反抗著,他不得不象對付瘋子般地按住她約一刻鐘之久,再安撫她。
他知道自己處於無法辯解的境地,這樣做是完全不平等的。
特麗莎還沒有發現薩賓娜的信以前,有天晚上他們與幾個朋友去酒吧慶賀特麗莎獲得新的工作。她已經在雜誌社裡由暗房技工提升為攝影師。托馬斯很少跳舞,因此他的一位年輕同事便替他陪特麗莎。他們在舞池裡真是絕妙的一對。托馬斯驚訝地看著特麗莎,兩人每一瞬間的動作都極其精確而默契,還發現她比平時漂亮得多。這次跳舞看來是對他的宣告:她的忠誠,她希望滿足他每一欲求的熱烈願望,並不是非屬於他一個人不可。如果她沒有遇見托馬斯,她隨時都準備響應任何她可能遇見的男人的召喚。他不難把特麗莎與他的年輕同事想象成情人,很容易進入這種傷害自己的想象。他認識到特麗莎的身體完全可以與任何男性身體交合,這想法使他心境糟糕透頂。那天深夜回家後,他向她承認了自己的嫉妒。
這種荒誕的、僅僅建立在一種假想上的嫉妒,證明他視她的忠誠為彼此交情的必要條件。那麼,他又怎麼能去抱怨她對自己真正的情人有所嫉妒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