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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誰也不是傻瓜

    夜幕即將散去,灰色的霧氣籠罩著懷基基。流浪漢史密斯輕輕打了個哆嗦,躺在沙灘上的身體動了動。他伸出手,似乎是在夢中拉過一條並不存在的毯子蓋在他衣著破舊的瘦弱的身軀上。他翻了個身。咕噥了兒句,又一動不動地躺在那兒了。

    灰色的霧變成了粉紅色,東方山頭上的一小塊天空變成了赤金色,幾塊像夜晚一樣黑暗的雲朵變得更加醒目。史密斯睜開雙眼,逐漸地由夢境回到了現實,看清了周圍的景物。他並不喜歡睡在沙灘上,但不知為何今天並沒有往常那種醒來後意識到自己又身無分文的痛苦。發生了一件好事——或者說就要發生了。啊,是的,他向頭上的黃槿樹笑著,大樹向他灑下一片桃紅色的花雨,昨晚他躺下時這些花還是黃色的。他更想要的是葡萄柚和一杯咖啡,但是花朵與此情此景更協調。

    他坐了起來,東方天空的金黃正在擴大,太陽已經露出了一個小邊。與天空相匹配的閃著金光的海浪拍打著雪白的沙灘,在他的左方聳立著死火山戴蒙德角。由於一直感覺自己也像死火山似地快要熄滅了,他對戴蒙德角有種同病相憐的感情。他又想起了昨夜發生的事情,幸運之神牽著他的手把他帶到了那個避暑屋窗前,他下定決心要抓住這次機會。

    他站起身,脫下僅有的幾件衣服,露出了裡面已經磨損了的泳褲。鼓起所有的勇氣,他跑到水邊跳了進去。冷水的刺激使他恢復了生氣,他勇敢地揮著雙臂。至少熱帶海灘教會了他一件事情,那就是游泳的技術。當他破浪向前時,虛度的光陰離他遠去,從前的理想又回來了,他開始計劃將來。他將贏回從前的自我,他將離開這個反正他也沒打算呆下去的令人消沉的地方,他將重新做人。那能讓他重新回到正路上來的錢終於來到他的掌握之中。

    溫暖而友善的太陽爬上了東面的天空。他游出去很遠,越遊越感覺精力充沛,最後他回到了淺水處,小心地走著,以免碰到珊瑚。他從他的洗澡間一大海——又回到了他的臥室——沙灘。他坐了一會兒,背靠著一艘廢棄的船的船幫,他晚上就是在這下面過的夜。火熱的太陽像是他的毛巾,他休息著,心情舒暢。一種甜美的、懶散的感覺傳遍了他的全身,但是不,不——這可不行。

    他穿上衣服,從兜中拿出了一小截木梳,梳了梳他的黃鬍子和頭髮。已經梳洗完畢,下一步該吃早餐了。他的頭頂的樹上褂著成串的椰子,通常他不得不以此為早餐。但今天可不行,他微笑著想道。在晨曦和美景之中,他慢慢朝蒙娜旅館走去。這景緻過去也是使史密斯先生沉淪的原因之一,每次他想要描繪它的時候,都會灰心地丟下畫筆。為自己天分的不足而悲傷。

    在旅館外的沙灘上,一個早起的流浪兒躺在那兒彈著一把鐵吉他唱著一首輕柔的歌曲。史密斯立刻朝他走了過去。

    “早上好,弗蘭克。”他說。

    弗蘭克轉過頭來。“你好!”他神情恍惚地說。

    流浪漢坐在他旁邊。突然,弗蘭克看著他,黑色的大眼睛裡閃著熱切的光芒。“今天我個打算給遊客唱歌,”流浪兒說,“我只為藍天演唱。”

    史密斯點點頭。這話從任何其他人口中說出來都會是誇張和作做的,但是流浪漢非常瞭解夏威夷人。他看到他們每天早晨來到他們心愛的海灘,都像是第一次注意到它的美麗似的,他們會跳進熟悉的海水中高興地喊叫著,展現出一種現代社會少有的歡樂。y

    “那正合適,弗蘭克,”史密斯贊同地點頭說,他突然換了一個更實際的話題,“有錢嗎?”他問道。

    孩子皺起了眉頭,為什麼人們對錢這麼感興趣,這麼願意談錢呢?對他來說,錢一點兒意義都沒有,而且永遠也不會有。

    “我想有吧,”他不經心地說,“我想上衣口袋裡有一美元。”

    史密斯的眼睛亮了。“借給我吧,晚上之前我就還給你,我欠你的其餘的錢也還給你,但是我到底欠你多少錢呢?”

    “不記得了,”弗蘭克回答道,又唱起了歌。

    “不到晚上我就會有許多錢。”史密斯繼續說著,聲音中透出一絲興奮。

    弗蘭克輕柔地唱著。天空是這麼的藍,海水是這麼的溫暖,躺在白色的沙灘上哼唱著歌讓人如此心滿意足,這樣的時候為錢而激動真是一件怪事。

    “你說在你上衣口袋裡?”史密斯繼續問道。

    弗蘭克點點頭,“你去拿吧,衣帽間沒鎖。”

    史密斯立刻走了。他回來的時候手中拿著一美元的票子,另一隻手拿著一小幅油畫。

    “我把我上次留在你這兒的油畫拿走了,弗蘭克,”他解釋說,“我感覺到我的作品終於要有市場了。”他挑剔地看著那幅畫,淡綠色的底色上畫著一位皮膚黝黑、眼睛黑亮的姑娘,她嘴上銜著一朵紅花,帶有一種熱帶的南海島嶼的懶散的表情。“你知道,”流浪漢以一種幾乎是不情願的讚賞口吻說,“這畫其實一點不差。”

    “是啊。”弗蘭克說。

    “一點兒不差,”史密斯繼續說,“那時候,人們說我有天分,弗蘭克,在紐約有人對我這麼說——在巴黎也是。天分——可能是有點兒天才——但別的就沒什麼了。沒有脊樑——沒有骨氣——沒有支撐它的東西。你必須得有骨氣,我的孩子。”

    “是啊,”弗蘭克漫不經心地說。

    “你知道,弗蘭克,技巧不如我一半的畫匠都——唉,見鬼,提這些幹什麼呢?我為什麼要抱怨呢?想一想科羅特,他活著的時候,一幅畫也沒賣出去;想一想莫奈,你知道批評家怎麼莫奈?他們嘲笑他。”

    “是啊,”弗蘭克說道,他放下吉他,跳了起來,跑過沙灘,像魚兒一般躍入水中。史密斯看著他,搖了搖頭。

    “對畫畫沒興趣,”他說,“只喜歡音樂,這也挺好。”他把錢放進口袋。用胳膊夾起了畫布,向大街走去。

    來了一輛開往市內的電車,史密斯跳上了車。他驕傲地掏出一美元——從今以後售票員可能不會再以貌取人了。在去往城中的路上,他又看了一兩次他的畫,他對它的看法變得更好了。

    在一家餐館他吃了一頓幾天都沒吃過的豐盛早餐,然後來到了懷麗旅館。他走進那家旅館並未引起騷動,只是侍者盯著他,明顯地帶著不滿。“你想幹什麼?”他冷冷地問。

    “菲佛先生住這兒嗎?”流浪漢問道。

    “是的——但他通常醒得很晚,我不能打擾他。”

    “你最好還是打擾他一下,”史密斯語氣中突然露出一絲威嚴,“我們有個約會——非常重要的事情,菲佛更想見我而不是我要見他。”

    侍者猶豫著,然後拿起了電話。不一會兒,他轉身對流浪漢說:“他馬上就下來。”

    史密斯大方地坐在一把椅子上等待,菲佛幾乎是立刻就出來了,很明顯他今天並未醒得很晚,目光中透出憂慮。他走到流浪漢跟前說:“你想見我?我正要去劇院,跟我一起去吧。”

    他把鑰匙留在了前臺,大步向門外走去,史密斯緊緊跟在他後面。他們沉默地走著,最後演員轉身問道:

    “你為什麼這麼不小心?你本可以給我打電話約我出去見你的。”

    史密斯聳聳肩說:“打電話是要花錢的,而我又沒有多少錢——至少目前還沒有。”

    他最後幾個詞帶有很強的暗示。菲佛領路從較現代的城區走到了東方人居住區,他們走過一家家擺滿了絲綢、亞麻、刺繡、玉石和瓷器的商店,路邊上堆著一筐筐、一包包的東方食品。

    “我看你希望很快拿到錢,對吧?”菲佛最後說。

    史密斯笑道:“為什麼不呢?昨夜我幫了你一個忙。哦——別把我當傻瓜,我知道你為什麼要認罪,你害怕我重複我在窗外聽到的話,不是嗎?”

    “你都聽到了什麼?”

    “我聽到了足夠的話,相信我。我聽到那女人——那個最近被人殺了的女人——我聽到她對你說她——”

    “夠了!”演員緊張地四處看著,除了木無表情的面孔和躲避著他的目光的黑眼睛之外,周圍什麼都沒有。

    “我想我跟你的計劃配合得天衣無縫。”史密斯提醒他說。

    “當那個中國警探揭穿你的假認罪之後,問我都聽到了什麼——我所說的正是你希望的,對嗎?我證實了你說的話,我本可以在當時當地說出一翻驚人的話的——請你記住這一點。”

    “我確實記得這一點,而且我估計到你今早會出現來敲詐我——”

    “我親愛的先生,”——史密斯舉起一隻瘦削的長滿雀斑的手說,“你大小瞧我了,我還有一點兒尊嚴,而且——你說的也不是我的本行。我只是想到,作為一個有知識並從事藝術工作的人,你很可能會對我的作品感興趣,”他指著那幅畫愉快地說,“我碰巧帶著一份樣品。”

    菲佛笑道:“你倒是個挺別緻的人,史密斯先生,假設我確實要買你的一幅作品——那麼你打算用這筆錢做什麼呢?”

    史密斯舔了舔嘴唇,“我將永遠離開這個地方,我在這兒受夠了,過去一年中我一直想回家——回到我在克利夫蘭的家人身邊。我不知道他們是否願意見我——但如果我穿上體面的衣服,口袋裡再有點錢——那可能會有所幫助的。”

    “那你一開始是怎麼到這兒來的呢?”演員問道。

    “我那時去南海畫畫。對有些人來說那可能是個好地方,但我一上海灘就知道對我絕非如此。很長一段時間之後,我的家人寄錢讓我回家,我設法上了一條船,但不幸的是那船在這兒停了一天,然後——不知你有沒有試過在這個天堂里人們稱之為奧科拉豪的那種酒?”

    菲佛笑了,“我明白了,你忘了回到船上去。”

    “我親愛的先生,”史密斯聳聳肩說,“我把整個世界都忘了。當我醒來時,我的船已經開走兩天了。我父親似乎對此很生氣,他是一個脾氣急躁的人。”

    他們到了河邊,穿過一個小石橋,走進了阿拉公園。由於地點便利,這個公園成了城市渣滓聚會的地方。菲佛指了指一條長椅,他們一起坐了下來,史密斯把畫遞了過去。

    演員瞧了一眼,臉上掠過一抹驚奇。“天啊,”他喊道,“還真不錯。”

    “很高興聽你這麼說,”史密斯興奮地說,“有點出乎意料吧,呃?我雖然不是你想象的那種善於推銷的人,但我還是忍不住要指出這東西某一天可能會變得很值錢。你只有這麼一個機會,想一想當你對你的朋友說:‘啊,是的——但我早在很久以前就發現了他的天分,我是他的第一個買主。’那時候你該是多麼驕傲啊。”

    “這是你的真名嗎——寫在這個角上的?”

    流浪漢仰起頭說:“我的真名,是的。”

    菲佛把油畫放在腿上。“價錢是多少?”他問道。

    “我賣的東西值多少錢呢?”史密斯反問道。

    “如果你是真心想回家的話,”演員說,“我會很高興替你安排的。當然現在不行——警察目前不會讓你走,但是當風聲過去一點兒之後,我會給你買張票——再另外給你一些,作為這幅畫的錢,你明白。”

    “另外是多少?”

    “二百美元。”

    “唉,我不清楚——”

    “那就二百五十吧。想一想,你並非在與一位百萬富翁交易,我是一個掙工資的演員,而我的工資也絕非很高。我已經在檀香山忙了很長一段時間,賺了一點兒錢,但我給你的幾乎已經是我全部所有,如果這還不夠,那我很抱歉。”

    “夠了,”流浪漢慢慢地說,“我並不想使您為難,為此我也不感到自豪,你知道,但這是我的機會——我離開的機會——上帝啊,我必須把握住。我們就這麼說定了——只要他們一肯放我走,你就給我一張去大陸的船票和二百五十美元,但是——同時——我現在先想要一小筆預付款。”

    “要去買奧科拉豪酒嗎?”

    史密斯猶豫了一下,“我不知道,”他坦誠地說,“希望不是,我不想碰它,我可不會胡說八道,把一切都弄砸了。我並非為你著想——我是指把我自己的事弄砸了。”他站了起來。“我不會去碰它,”他突然喊道,“我要鬥爭,我會成功的,我以一個紳士的名譽向你保證。”

    菲佛看著他,懷疑他的保證值多少錢。他拿出了錢包。

    “我不得不信任你,我想。我現在先給你五十美元。”史密斯的眼睛亮了起來。“我身上就帶著這麼多。等一等!”他推開了流浪漢急切的手說,“記住——你必須小心,如果警察發現你突然有錢了,他們肯定會調查的。”

    “我正在考慮買幾件新衣服。”史密斯嚮往地說。

    “現在不行,”菲佛警告說,“你上船之前再買吧——我們會記住這事的,但是現在——你還是保持原樣——躲起來吧。”演員也站了起來,他盯著對方的臉說:“我信任你,一個人如果能畫出你這樣的畫是會有出息的,別做傻事,好好做人。”

    “天啊,我會的!”史密斯喊道,匆匆走出了公園。菲佛對著他的背影看了一會兒,然後胳膊下夾著他新購買的商品,慢慢朝劇院方向走去。

    史密斯走到了貝里塔尼亞大街,走進了一個矮小的房間,外面門房上字跡模糊地寫著“日本旅店”,矮小的桌子後面站著一個有禮貌的身材瘦小的日本人,在他身後的牆上掛著一幅一艘大船乘風破浪的畫。

    “你好,那達,”史密斯愉快地說,“我的房間是空著的嗎?”

    “真遺憾。”日本人嘶聲說。

    史密斯把一張鈔票扔到櫃檯上說:“我先付十元。”

    “真遺憾,你離開了這麼長時間,”侍者趕快改正說,“房間準備好了——是的。”

    “我要出去梳理一下,”史密斯對他說,“我的行李隨後就到!”

    “你家裡寄錢來了,我想。”那達笑著說。

    “家裡一分錢也沒寄來,”史密斯快活地說,“我賣了一幅畫,那達,你知道,科羅特從來沒做到這一點,”他俯身在櫃檯上親切地說,“可憐的老科羅特從來也沒弄明白,那達,好運只不過是由於在正確的時間站在了正確的窗外。”

    “可能是吧,”那達同意說,“你現在幹得真不錯。七號房,像以前一樣。”

    “回家真好,”史密斯回答道,走了出去,嘴裡吹著輕快的口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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