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愛的讀者,你知道,“青角”這個詞是什麼意思嗎?無論用在誰身上,這個詞都損人、氣人到極點,它指的是觸角。
“青”就是青,“角”就是觸角。因此“青角”是個剛到這個國家(指美國),缺乏經驗,尚顯稚嫩的人,如果他不想惹人嫌,就得小心翼翼地探出他的觸角。
我當初也是這麼一個“青角”。
別以為我那時承認或者說知道這個侮辱人的稱呼和我正相配!才不呢,要知道“青角”最大的特點就是總認為別人太“嫩”——
恰恰相反,我認為自己是個聰明絕頂、經驗豐富的人,我可是——按習慣的說法——上過大學的,而且從沒有怯過考場。我那時還不明白,生活才是真正的大學,學生時刻都在接受命運的考驗。故鄉沉悶的環境、增長見識的願望以及天生對成功的渴望驅使我遠渡重洋來到美國,那裡當時的條件對一個野心勃勃謀求發展的年輕人來說,比如今要好得多。我本可以在東部安頓下來,可大西部吸引著我。我打零工,用掙的錢把自己好好地包裝了一番,心中充滿快樂和勇氣,就這樣來到了聖路易斯。在那兒,好運氣引我進入一個德國家庭,讓我暫時安頓下來,當了家庭教師。這家的社交圈子裡有位亨瑞先生,他是個怪人,以制槍為業,具有一種藝術家的熱情,時常以那種源自故土的老派的自豪感稱自己為“槍匠亨瑞先生”。
他是個仁慈善良的大好人,但表面上看起來恰恰相反。他除了前面提到的那家幾乎不與任何人來往,對待自己的顧客也簡單生硬,其實顧客也只是因為他的貨好才來找他。在一次恐怖事件中他失去了妻子兒女,他從不提這事,我根據一些暗示猜測,他們是在一場突襲中被殺害的。這遭遇使他變得粗暴異常。他也許根本沒有意識到自己有多粗魯。他的內心是溫柔善良的,每當我提起故鄉和心中牽掛著的家人,常會發現他的眼睛溼潤起來。
在他告訴我之前,我一直不明白,為什麼他這麼一個老人,偏偏會對我這麼一個年輕人表現出偏愛。自我來後,他比以前來得勤了,他聽我講課,老是纏著我,最後竟邀請我去看他——還不曾有人如此受他青睞,因此我儘量避免使用他給我的權利。看來他一點兒也不欣賞我的謹慎。一天晚上我去了他那兒,他那張怒氣衝衝的臉和招呼我時的口氣——他連“晚上好”也沒說——我至今還記得。
“昨天您呆在哪兒,先生?”
“在家。”
“那前天呢?”
“也在家。”
“呸!別蒙我了!翅膀像您這麼嫩的鳥兒,不會呆在窩裡。他們到處都伸一嘴,就是不去該去的地方!”
“那麼您說我該去哪兒呢?”
“到我這兒來,知道嗎?我早就想問您點兒事兒了。”
“那為什麼一直沒問呢?”
“因為我一直不想,聽見了嗎?”
“那什麼時候想呢?”
“沒準兒就是今天。”
“那您儘管問吧!”我一邊說一邊坐在他幹活兒的那張椅子上。
他驚奇地看著我大搖其頭。
“儘管問!就好像我想跟一個‘青角’談話之前還得先徵求他的同意似的。”
“‘青角’?”我重複了一遍,皺起眉頭,因為我感覺受到了侮辱。“我想,亨瑞先生,您這話是沒留意脫口而出的吧?”
“別自以為是了,先生!我是想好了才說的,您就是個‘青角’,簡直太青了!您那些書本都裝在您腦子裡,這不假。奇怪的是您教給那些人什麼。這個年輕人很清楚星星離這兒有多遠,內布卡特納國王在磚頭上寫了些什麼,看不見摸不著的空氣有多重!——因為他知道這些,就以為自己是個聰明傢伙了!可是您給我聽明白,只有把鼻子插到生活裡去——大概得五十年吧——您才會知道什麼是真正的聰明。您現在知道的那些東西算不了什麼,簡直什麼也不是。您現在的能耐更是沒有用。您連開槍都不會!”
他用一種極端輕蔑的口氣說出這番話,而且他那麼肯定,好像他自己說的話非常正確。
“不會開槍?哼!”我微笑著回答。“這大概就是您要問我的問題吧?”
“對,這就是。那麼清說吧!”
“您只要交給我一支好槍,我就回答,否則就不。”
他把正鏇著的槍膛放到一邊,起身走近我,用驚奇的目光打量著我。
“交給您一支槍?決不!我的槍只交到能給我帶來榮譽的人的手裡。”
“我有這樣一雙手。”我向他點著頭。
他又斜眼打量了我一下,坐下去,重新開始鏇他的槍膛,嘴裡嘟囔著:
“好一個青角!放肆得簡直能把我逼瘋!”
我隨他去說,因為我瞭解他。我抽出支菸點上。接下來大概有一刻鐘的工夫誰都沒吱聲。後來他再也忍不住了。他一邊把槍膛舉起來對著光看,一邊說:
“打槍可比看星星或者念內布卡特納國王的磚頭難,知道嗎?您摸過槍嗎?”
“經常摸。”
“也瞄過準兒,扣過扳機?”
“我想是的。”我給逗樂了。
“打中了嗎?”
“當然!”
他一下子把查看過的槍膛放下,再次看著我說道:
“打中了,當然!可打中了什麼?”
“自然是靶子了。”
“什麼?您是當真要哄騙我嗎?”
“是聲明,不是哄騙。這是真的。”
“見鬼去吧,先生!真不明白您是怎麼回事。我相信,就算是射一堵有十米長五米寬的牆,您也得射偏了。可您還在這兒一本正經地發表聲明,簡直能把人氣炸了。我可不是您教的那個小孩兒知道嗎?像您這樣的一個青角、書蟲,也想打槍!鑽在那些土耳其、阿拉伯、還有別的什麼破書堆裡,還想有時間打槍!把那邊釘子上掛著的那支老槍拿下來做個瞄準兒的樣兒!這是杆獵熊槍,是我的手拿過的最好的槍。”
我走過去,把槍摘下來,端起來瞄準兒。
“哈羅!”亨瑞喊著跳起來。“這是怎麼回事兒?您拿這槍就像拿一根手杖,這可是我所知道的最重的一杆槍啊!您有這麼大勁兒嗎?”
我不答話,用右手抓住他繫著紐扣兒的上衣下襬和褲帶,把他舉了起來。
“行了行了!”他大叫。“放開我!您比我的比爾勁兒大多了呢。”
“您的比爾?他是誰?”
“是我兒子,他——不提這個了!他死了,跟別人一樣。他答應要做個有能耐的人,可我不在的時候,他和他們一塊兒被殺了。您和他個頭兒差不多,眼睛幾乎跟他的一樣,嘴也是。所以我對您——喏,這不關您的事兒!”
一種深刻的悲哀布在他臉上,他用手抹了一把,以慣用的語氣說下去:
“可是先生,以您這樣的力氣,卻一心撲在書本上,太可惜了。您該鍛鍊身體!”
“我練了。”
“真的嗎?”
“真的。”
“拳擊?”
“我們那兒不練這個。但是體操和摔跤我都練。”
“騎馬呢?”
“也練!”
“擊劍呢?”
“教過別人。”
“先生,別吹牛!”
“您想試試嗎?”
“謝謝了!已經夠了!還得幹活呢。坐下坐下!”
他回到他的椅子那兒,我也按照他說的做了。接下來的對話只是在蹦單字罷了,亨瑞的腦子裡似乎正轉著什麼重要的事兒。忽然,他從他的活計上抬起頭來,問道:
“您搞數學嗎?”
“數學曾是我最喜歡的學科之一。”
“代數、幾何?”
“當然!”
“丈量土地呢?”
“尤其喜歡。我經常帶著測量儀器到處跑,就是為了自己開心。”
“您能測量?是真的?”
“是的。我參加過測量長度和高度的工作,雖然我不想說自己是個合格的測量師。”
“哦——很好,好極了!”
“您為什麼問這個,亨瑞先生?”
“我自有原因,明白嗎?您現在還不用知道這個,到時候會知道的。我先得——哦對,我先得確信您會打槍。”
“那就考考我吧!”
“我會的;這您就放心好了。您明天早上什麼時候開始上課?”
“八點。”
“那就六點來找我吧!我們去靶場,我在那兒枝槍。”
“為什麼那麼早?”
“因為我不想等太久。我要用事實證明您是個‘青角’。不過這會兒不說這個了,還有別的更重要的事兒要幹。”
他從一個盒子裡拿出一塊多稜鐵,開始挫它的角兒。我發現它的每一面上都有一個孔。
他幹得是那麼聚精會神,似乎完全忘記了我的存在。他的眼睛閃著光,當他不時地打量他的作品時,幾乎帶著一種愛慕的表情。這塊鐵對他一定非常重要。我很想知道原因,於是問他:
“用這個也能做成槍的零件兒嗎,亨瑞先生?”
“對”,他答道,好像才想起來我還在那兒。
“可我沒見過哪種槍還有這麼一個部件兒”,我提出了質疑。
“我認為有。會有的。大概會叫亨瑞牌兒吧。”
“啊,是一項新發明?”
“是的。”
“那麼能告訴我這個秘密嗎?”
好一會兒工夫,他往那些孔裡面看著,向各個方向轉動那塊鐵,幾次把它放到槍膛末端,最後終於說道:
“能,我信任您,因為我知道,雖然您是個地地道道的‘青角’,可您善於沉默。所以我可以告訴您這東西將來是個什麼。這是個接套,是二十五發的連發槍。”
“不可能!”
“住嘴!我還沒有傻到去做不可能的事情。”
“可您必須得有能裝二十五發子彈的彈倉!”
“我有。”
“那它們會又大又不輕便,會礙事的。”
“只有一個彈倉。很輕便,一點兒也不礙事。這塊鐵就是彈倉。”
“用它作彈倉?熱度問題怎麼辦?彈倉不會變得太熱嗎?”
“決不會。槍膛的材料和處理方法是我的秘密。再說,有必要一發接一發地把二十五發子彈一下都打出去嗎?”
“很少。”
“就是嘛!這塊鐵會通過一個特殊的機械裝置滾動。二十五個孔裡裝二十五發子彈。每打一槍轉一下,把下一顆子彈推進槍膛。這個念頭我轉了好多年都沒成功。現在看來行了。我這個槍匠已經有了個好名聲,現在我就要名聲大振了,我會掙到很多錢。”
“外加一顆壞良心!”
他驚奇地看了我好一會兒,然後問:
“一顆壞良心?怎麼會?”
“您不認為,一個殺人兇手得有顆壞良心嗎?”
“該死!您難道想說我是個殺人兇手嗎?”
“現在還不是;可很快就是了,因為助長殺人和殺人一樣嚴重。”
“見鬼去吧!我不會助長殺人行為的,哪怕只有一次。”
“一次?可能會是一次大屠殺!您想想看:一旦您造成了能一氣兒連發二十五發子彈的槍,而這槍隨便到了哪個無賴手裡,那麼不久,那邊的大草原上、原始森林裡、山谷中就會爆發一場殘酷的大屠殺。那些可憐的印第安人會像草原狼一樣被打死,再過些年就再也沒有印第安人了!您想讓您的良心背上這個包袱嗎?”
他瞪著我不做聲。
“而且”,我接著說,“如果每個人都能買到這件兇器,您在很短時間內就能賣掉成千上萬支,可野馬野牛以及一切印第安人賴以生存的野獸就要滅絕了。成千上萬的壞獵人會帶著您這種連發槍到大西部去。人和野獸會血流成河,用不了多久大峽谷兩側地帶就會了無生機了。”
“該死!”他喊起來。“您真是剛剛從德國到這兒來的嗎?”
“是的。”
“以前從沒來過?”
“沒有。”
“難怪是個純純粹粹的‘青角’!而且這個年輕人還這麼多話,就好像他是所有印第安人的祖宗,已經在這兒活了上千年了似的!年輕人,別以為您能打動我!就算一切都像您說的那樣,我也決不會想到要開一家造槍廠的。我是個孤獨的人,願意一直孤獨下去。我沒有興趣去和上百個乃至更多的工人生氣。”
“如果是為了掙錢,您可以為您的發明申請專利,然後把它賣掉。”
“您等著瞧吧,先生!到現在為止,我得到了我需要的一切。而且我想,就是以後,我沒有專利也不會受什麼苦。現在您回家去吧!我沒興趣聽一隻翅膀還沒長硬、還不會唱歌的烏兒在這兒卿卿喳喳了。”
我一點兒也不在乎他的這些粗話,他就是這樣,我很清楚,他喜歡上我了,想在各方面盡其所能幫助我。於是我把手伸給他,等他用力握過之後,就走了。
我還不知道這個晚上對我有多麼重要,也想不到那杆被他稱為老槍的沉重的獵熊槍和尚未完成的亨瑞連發槍在我以後的生活中扮演了多麼重要的角色。第二天早上我很興奮,因為我打槍打得很多也很好。我堅信自己能經受住老朋友的考驗。
清晨六點我準時到了他那兒,他已經在等著我了。他把手伸給我,一絲嘲諷的微笑在他蒼老粗糙的臉上一掠而過。
“歡迎,先生!您看上去好像必勝無疑!您以為您會射中我昨天晚上提到的那堵牆嗎?”
“我希望如此。”
“那我們就出發吧!我拿一杆輕點兒的槍,您扛那杆獵熊槍。我可不想拖著這麼個累贅。”
他挎上一支較輕的雙筒來復槍,我拿上他不願扛的那支老槍。在他的靶場上,他給兩支槍都上了膛,自己先用來復槍打了兩槍,然後輪到我打獵熊槍了。我還不熟悉這支槍,第一發打到了靶子上黑色區域的邊緣。第二發就好多了。第三槍正中靶心,接下來幾顆子彈都是從第三顆打出的洞裡穿過去的。我每打一槍,亨瑞的驚訝就增長一分。我又試了試那支來復槍,當我取得了同樣的成績以後,他已經相當驚奇和激動了。
“先生,您要麼有魔鬼相幫,要麼天生就該是個牛仔!我還從沒見過哪個青角能這樣打槍!”
“魔鬼沒幫我,亨瑞先生”,我笑道。“我可不想跟魔鬼有什麼瓜葛。”
“如果當牛仔就是您的責任,甚至是您的義務,您對此有興趣嗎?”
“怎麼沒有?”
“那好,讓咱們看看這個‘青角’能成就點兒什麼。您能騎馬吧?”
“萬不得已的時候。”
“萬不得已的時候?就是說不像您打槍那麼棒?”
“呸!騎馬有什麼大不了的!可上馬太難了。一旦我騎上去,大概就沒有哪匹馬能把我摔下來了。”
他審視著我,看我是認真的還是在開玩笑。看我自然輕鬆的樣子,於是他說道:
“是這樣嗎?您大概想膘在馬鬃上吧?那您就錯了。您說得很對:上馬最難,因為您得自己上去。下馬就容易多了;馬會幫忙的,所以就快多了。”
“可馬不幫我的忙!”
“是嗎?咱們看看再說!您有沒有興趣試一試?”
“有興趣。”
“那走吧!現在是七點,您還有一個小時的時間。我們到馬販子吉姆-科爾納那兒去,他有一匹紅鬃白馬,它會幫您的忙的。”
我們轉回城裡,去找那馬販子,他有一個寬闊的跑馬場,周圍是一圈馬廄。科爾納本人走上前來問我們要幹什麼。
“這位年輕人聲稱沒有馬能把他甩下來,”亨瑞解釋道。“您怎麼想,科爾納先生?您想不想讓他試試您那匹帶紅鬃的白馬?”
那馬販子用審視的目光打量了我一番,然後滿意地點點頭。
“這副骨頭架子看上去不錯,有彈性;再說年輕人不像老年人那樣容易摔斷脖子。如果這位紳士願意試試白馬,我沒意見。”
過了一會兒,兩個夥計把那匹配好鞍的馬牽出馬廄。馬很不老實,一心想要掙脫。老亨瑞為我擔起心來,讓我放棄。可我呢——一是並不害怕,二是這可是一件事關榮譽的事。我讓人給我根鞭子,綁上馬刺,然後試著躍上馬背,馬不樂意,我試了好幾次才成功。還沒等我在馬背上坐好,夥計們就忙著跑開了,馬則四蹄騰空一躍而起,接著又躍向一邊。我抓住鞍子,腳剛伸進馬鐙,馬就開始的蹶子,並對著牆衝過去,要把我蹭下來。接下來是騎手和馬之間的一場惡鬥:我僅有的一點兒手段全都用上了,大腿也用了全力,我贏得了最終的勝利。下馬的時候,我累得腿直顫悠;那馬也渾身淌汗,大團大團地口吐白沫,現在它變得馴服了。
馬販子為他的馬擔起心來。他讓人給馬裡上單子,牽著慢慢地遛,隨後他轉向我。
“這我可沒想到,年輕人。我還以為,馬剛一跳您就會立刻躺在地上。您不用付錢,如果您願意幫我一個忙,您就以後再來,給我把這匹馬馴得服服帖帖的!這馬十塊錢可不能賣,因為它可不是匹一般的馬,如果它被馴服了,我就能做筆好買賣。”
“如果這樣,我是非常樂意的。”我回答道。
自從我下了馬,亨瑞還一言未發,只是一個勁兒地搖著頭看我。這會兒他把手一拍,喊道:
“這個‘青角’真是個不一般的‘青角’,簡直是非同尋常!非但沒把自己摔到地上,反倒把馬累了個半死!這是誰教給您的,先生?”
“是命運——有一天它把一匹從不讓人騎的匈牙利草原馬送到了我胯下,我一步步制服了它,自己也差點兒丟了性命。”
“感謝那傢伙!謝謝那把老軟墊椅子,它不會反對我在它上面坐一坐的。來,我們走吧!我頭暈得厲害。不過我沒白看您打槍和騎馬,這您可以相信。”
於是我們就各自回家了。接下來的兩天他都沒露面,我也沒機會去看他。到第三天下午他來找我了,他知道我這會兒沒事兒。
“您有興趣和我一塊兒去散步嗎?”他問。
“去哪兒?”
“到一位很想認識您的先生那兒去。”
“想認識我?為什麼?”
“這您準能猜出來:因為他還從沒見過‘青角’。”
“那我去,他會目瞪口呆的。”
亨瑞今天的神色顯得格外狡黠、活潑。以我對他的瞭解,他這是想讓人驚喜一下。我們穿過幾條街後,他領著我走進一家店鋪,店鋪有一扇朝街的寬大玻璃門。他走得那麼快,我都來不及看清玻璃門上的金色字母,但我似乎看見了“辦公室”和“測繪”這兩個字。不久事實就證明,我沒有看錯。
三位先生坐在那兒,他們極熱情地迎接亨瑞先生,對我則客客氣氣,帶著掩飾不住的好奇。桌上攤著地圖、圖紙,其間是各種測量工具。原來我們是在一家測繪事務所裡。
我鬧不清此行的目的是什麼。他沒什麼要訂購或是要諮詢的,彷彿只是為了要海聊一番才跑到這兒來。談話不一會兒就熱烈起來,毫不奇怪,話題最終轉到了屋子裡的測量工具上,我很高興,因為假如談美國,我知之甚少;談這個,我就能很投入地參加談話了。
亨瑞今天似乎特別熱衷於丈量土地的技術。他什麼都想知道,我被引入談話之中,在那兒一個勁兒地解答問題,解釋各種工具的用途,講述地圖和圖紙的繪製。我真是個徹頭徹尾的‘青角’,竟然沒有覺察到他的用意所在。直到我大談了一番座標測繪、極點測量法、對角線測量法、周邊量法、重複法、三角法的實質和區別之後,才注意到那三位先生在悄悄地向槍匠』點頭,發覺事情有點兒奇怪。我從座位上站起來,向亨瑞示意我想走了。他沒有反對。告別時的氣氛比見面時還要熱烈——這次他們對我也很熱情。
離開測繪所後,亨瑞把手放在我肩上,臉上滿意十足的樣子。他說:
“先生,男子漢,小夥子,‘青角’,您讓我很開心!我真為您感到驕傲!”
“驕傲?為什麼?”
“因為您的表現超過了我的推薦和那些人的期望!”
“推薦?期望?我不明白。”
“其實,這事兒很簡單。前一陣兒您說您會丈量土地,為了證實一下您是不是在吹牛,我把您帶到那些紳士們那兒,他們是我的老熟人,我想借他們探探您的虛實。而您,肚子裡確實有貨,很給面子。”
“吹牛?亨瑞先生,如果您認為我幹得出那種事來,我就不會再去看您了!”
“別逗了!您不會剝奪我這個老頭因見到您而感到快樂的權利吧——您知道這個,是因為您像我的兒子。您大概去過馬販子那兒了吧?”
“每天早上都去。”
“您騎那匹白馬了?”
“騎了。”
“它出息了沒有?”
“我想是的。只是我懷疑買主是否也能像我一樣對付它。它只跟我熟,別的無論什麼人都得被它甩下來。”
“我很高興,太高興了!看來,它只想馱‘青角’。跟我一塊兒過這條橫街吧!我知道那邊有家餐廳,吃的很不錯,喝的更好。您考得棒極了,得慶祝一下。”
我搞不懂亨瑞——他像是換了個人。他,一個孤僻、內向的人,要上一家餐廳去吃飯!他的臉也異於平常,他的聲音聽起來比平時響亮快活。他提到了考試,這個詞引起了我的注意,但在這兒,它也許沒什麼特別的含義。
從這天起亨瑞天天來看我,就好像我是一個他很快會失去的親愛的朋友。但是他不容我對這種偏愛感到自豪,隨時準備著用“青角”這個氣人的字眼兒給我潑一盆涼水。
奇怪的是,我任教的那個家庭也起了變化。父母顯然越來越重視我了,孩子們也變乖了。他們悄悄注視我的目光令我不解,可以說很親切,也可以說很惋惜。
就在對測繪所的造訪之後過了大約兩星期的一天,女主人請我那天晚上不要出去,和他們全家一起吃晚飯。她解釋說亨瑞先生要來,此外她還請了兩位紳士,一位名叫塞姆-霍肯斯,是個有名的牛仔。我這個‘青角’還沒聽說過這名字,但我希望能認識一位真正的甚至是有名的牛仔。
由於我是常客,所以用不著等鈴響,而是提前幾分鐘就在飯廳裡了。令我驚奇的是,我在那兒看到的不是日常的佈置,而是像過節一樣。五歲的小艾米獨個兒在屋裡,把手指伸進果醬里正在偷吃。我一進去,她慌忙縮回手指,在淺金色的頭髮上蹭。當我舉起右手要懲罰她時,她跳過來向我咬了幾句耳朵;為了彌補她的過錯,她向我透露了那個傷透了她的心的秘密。我以為我聽錯了,她在我的要求下重複道:“你的告別宴會”。
我的告別宴會!這怎麼能是真的呢!也許這孩子聽錯了,我只是微微一笑。接著我聽見前廳裡的聲音。客人們到了,我走過去問候他們。他們三人是一起到的,後來我得知他們是約好的。亨瑞向我介紹一個看上去有些呆板而不靈活的年輕人:布萊克先生,隨後是塞姆-霍肯斯,那個牛仔。
那個牛仔!我得承認,當我驚奇地盯著他看時,樣子大概不太機靈。這麼一個形像我可還從沒見過。當然後來我又見識了很多。
如果說這個人本來已經夠引人注目的了,那麼,他站在會客廳裡,就像站在曠野裡一樣,不摘帽子,手裡拿著槍的樣子就更加深了這種印象。請想像這樣一副外貌:
在一頂氈帽——它的年頭兒、顏色、形狀讓最敏銳的人猜破了頭也猜不出來——那垂頭喪氣的帽簷下,從一部森林般茂密蓬亂的黑鬍子間探出一個大得嚇人的鼻子。由於那把茂盛的大鬍子的緣故,除了過分龐大的鼻子以外,臉上其餘部分就只看得見兩隻極其靈活,顯得聰明能幹的小眼睛了,它們帶著狡黠落在我身上。這個人就像我打量他一樣也在專注地打量我。
支撐著這麼一個腦袋的身體膝蓋以上的部分都藏在一件舊羊皮獵裝裡,它顯然是為身材更魁梧的人做的,使這個小個子看上去像一個為了好玩兒而穿上祖父睡袍的孩子。從這可憐巴巴的包裝裡伸出兩條幹瘦的羅圈兒腿,穿著條褲腿已破成一縷一縷的印第安式的褲子,年頭兒多得大概這個小個子二十年前就穿不下了,因此整雙高統靴都露了出來。這靴子是那麼大,一旦遇到緊急情況,靴子的主人甚至可以把自己整個兒藏在裡面。
這個有名的“牛仔”手裡拿著杆槍,這樣槍更像是一根棍兒。此時此刻,我想不出有什麼比這麼一幅草原獵人的漫畫更令人生氣了。但沒用多久,我就拜服了這個奇特的小個子。
細細地打量了我一番之後,他用一種細弱的童聲問那槍匠:
“這就是您講過的那個年輕的‘青角’嗎,亨瑞先生?”
“是的。”對方點頭回答。
“哦!我看著不錯。但願他也喜歡塞姆-霍肯斯,嘿嘿嘿嘿!”
這時門開了,他笑著轉向門,那尖細、特別的笑聲我日後又聽到過千百回。男主人偕妻子出現了,他們問候獵人的方式讓人覺得他們以前就見過面,接著他們就請我們進餐廳。
我們進了餐廳,被引到座位上後,塞姆-霍肯斯指了指他那根射擊用的老棍子。
“一個真正的牛仔從來都是眼不離槍,更不用說我對我的利迪了。我要把她掛在那邊的窗簾扣兒上。”
這麼說他管他的槍叫利迪!後來我才知道,把自己的武器當活物對待並給它取個名字,這是一些牛仔的習慣。他把槍掛上後又要掛他那頂舊帽子。當他摘下帽子時,我嚇了一大跳:他所有的頭髮還掛在上面。那血紅的禿腦袋,著實讓人大吃一驚。女主人叫起來,孩子們也盡其所能地尖叫著。他卻轉向我們平靜地說:
“別害怕,女士們先生們,沒什麼大不了的。過去我也規規矩矩地頂著我自己的頭髮來著,沒人敢反對,直到一二十個討債鬼來偷襲我,把我的頭髮連頭皮一起扯了下去。那滋味兒可真不好受,不過我挺過來了,嘿嘿嘿嘿!後來我去了Tekama,在那兒給自己買了張新頭皮,如果我沒搞錯的話。它叫做假髮,花了我三捆海狸皮。不過沒關係,新頭皮比舊的舒服多了,尤其是夏天,出汗的時候可以摘下來,嘿嘿嘿!”
他把帽子掛好,假髮重新扣在腦袋上。接著他又脫下外套罩在一把椅子上。這外套補過很多很多次,縫上去的皮子一塊摞著一塊,於是外套變得又硬又厚,大概沒有一支印第安人的箭能把它射透。
這下我們能完全看見他彎曲的瘦腿了。他上身穿一件皮質打獵背心,腰間插著一把刀和兩支手槍。他把椅子拉向桌子,先向我,又向女主人狡猾地看了一眼,問道:
“在開始吃飯之前,我的女士是否要告訴這個青角,今天這是為了什麼?——如果我沒搞錯的話。”
“如果我沒搞錯的話”這個說法是他的口頭禪。女主人點點頭,轉向我,指指那位年輕的客人。
“您還不知道布萊克先生是來接替您的吧,先生?”
“來……接替……我?”我震驚地說。
“是的。我們今天就得為您餞行,我們只好找一位新老師。”
“為我……餞行……?”
今天我得感謝命運,當時自己沒被拍下來,我在驚駭之中肯定露出一副蠢相。
“是的,為您餞行,先生”,她友好地微笑點頭,讓我覺得很不合時宜,我自己可笑不出來。“本應該通知您的”,她補充道,“我們已經喜歡上了您,但又無法阻攔您。同您告別,我們感到非常遺憾,在此我們向您致以最美好的祝願。請您明天就啟程吧。”
“啟程?明天?去哪兒呢?”我吃力地說出這些話。
這時坐在我旁邊的塞姆-霍肯斯用手拍著我的肩膀笑了。
“去哪兒?跟我去大西部!您出色地通過了考試,嘿嘿嘿嘿!其他測繪員明天出發,不會等著您的。您註定要跟著走。迪克-斯通、威爾-帕克,還有我,我們是嚮導,沿著海岸山脈,直到德克薩斯。別以為您還能貓在這兒當您的‘青角’。”
我這才恍然大悟:一切都是串通好了的。測繪員,沒準兒還是為一條計劃中的大鐵路搞測繪呢。多麼令人興奮的想法啊!我根本用不著發問,就得到了答覆,因為亨瑞走過來抓住我的手。
“我已經說過為什麼喜歡您。在這兒,您是個正派人,可家庭教師不是您當的,先生,根本不是,您得去西部。所以我請了大西洋——太平洋公司對您進行考察,但沒告訴您。您考得很好,這是聘書!”
他把文書遞給我。我一眼望去,看到那上面寫著我將得到的報酬,眼睛立刻蒙上了一層淚水。他繼續說下去:
“是騎馬去,所以您需要一匹好馬。我把您自己馴服的紅鬃白馬買下來了,您應該得到它。您還得有武器。我要把那支獵熊槍給您,它又舊又重,我用不了,可您用它每槍都能打中靶心。您意下如何,先生,啊?”
我先是一言不發,等我能夠再次開口的時候,我想謝絕這些禮物,但沒能成功。這些好人打定了主意要讓我幸福,如果我一味拒絕,將會深深地傷害他們。為了不讓我們這會兒-嗦個沒完,女主人在桌邊坐了下來,我們也只好效仿她。大家吃起飯來,我的事情則暫且放下不談。
捱到吃完飯後,我才搞清該知道的一切。那條鐵路將從聖路易斯起,穿過印第安人區域、德克薩斯、新墨西哥、亞利桑那和加利福尼亞,直通到太平洋海岸,人們計劃將如此漫長的路線分成小段進行勘察測量。我和另外三個測繪員由一位總工程師領導,分到了位於紅河源頭與海岸山脈之間的一段。三個可靠的嚮導塞姆-霍肯斯、迪克-斯通和威爾-帕克將帶領我們去那兒,一大群勇敢的牛仔會在那兒確保我們的安全。此外我們還會得到所有要塞駐防隊伍的保護。為了給我個大大的驚喜,這一切直到今天才告訴給我,自然是相當的晚。不過我的裝備已經大小俱全,這我就放心了。也就是說,我除了去向我的同事做自我介紹,就沒什麼可做的了,他們正在總工程師家裡等著我。我是在亨瑞和塞姆-霍肯斯的陪伴下去的,在那裡我接受了人們熱情的問候。
第二天早上我到那個德國家庭告別完,又去找亨瑞。他熱情地搖著我的手,用粗魯的方式打斷我表示感謝的言辭:
“住嘴,先生!我送走您,只是為了讓我的老槍再有發言的機會。等您回來,給我講講您的見聞經歷!那時自然知道您還是不是,但到現在為止您一直是不肯承認的‘青角’!”
說完他把我推出門去,在他關上門之前,我看到了他眼中含著淚水。
到了九月初,我們已經幹了三個月,可還沒有完成任務,而別的組大多數人已經回家去了。這裡有兩個原因。
在我們著手真正的工作之前,先得耗費時日,騎馬、艱苦跋涉、做大量的比較測量。還有一情況是我們所在的是個危險的地區,有奇奧瓦人、科曼奇人、阿帕奇人出沒,他們不願意這個地方修什麼鐵路。我們必須十分小心,時刻保持警惕,這樣我們的工作自然就拖延了很久。
考慮到印第安人的存在,我們不能打獵吃野味,那樣會被他們發現並尾隨我們;我們更多地是從桑塔非派來的牛車那裡得到食物。但這種補給方式又極不固定,有很多次,我們無法繼續前進,因為我們得等牛車來。
第二個原因是我們這夥兒人的組成。前面提到,在聖路易斯時總工程師和三個測繪員熱情地問候了我,由此我期待著一次成功的合作;只可惜,我被欺騙了。
我的同事都是地道的美國佬,他們把我看作“青角”、缺乏經驗的“荷蘭人”——在這兒,這個詞兒是罵人話。他們只想掙錢,不大理會任務是否認認真真地完成了。我這個誠實的德國人成了他們的絆腳石,很快他們就收回了對我的好意。我不讓自己為此煩惱,只管盡職工作,我甚至做得更多,因為我在短短一段時間內就發現,他們其實沒有多少專業知識。他們把最難的工作推給我,自己卻過著十分清閒的日子。我沒有提出任何異議,我一向認為,人承擔的越多,越能變得堅強。
總工程師班克洛伏特還算是他們之中最能幹的一個,可惜他喜歡喝燒酒。從桑塔非運來了幾桶這種既誤人又誤事的酒,從此以後,他擺弄白蘭地的時間超過了擺弄測繪儀器的時間。有時他會酩酊大醉,一天裡倒有半天躺在地上。三個測繪員裡格斯、瑪西、貝靈,他們和我一樣都得出酒錢,所以為了不吃虧,他們就跟班克洛伏特比著喝酒。可以想見,這些先生們也常常是腦子不太清醒的。我因為基本上不喝燒酒,成了唯一干活兒的人,他們那些人總是處在喝酒和醒酒的交替之中。然而我並沒有為此得到感謝,充其量只有貝靈明白我在替他們苦幹——雖然我完全沒有這個義務。不言而喻,在這麼一種狀況下,我們該做的工作就遭殃了。
其他人也指望不上。我們剛到集合地時見到了十二個正等著我們的牛仔。一開始,作為一個新手我自覺很受他們尊敬,可沒過多久就發現他們都是些層次很低的人。
他們應該保護我們並協助我們的工作。其實在整整三個月裡沒有發生任何需要他們保護的事情;至於他們的協助——我完全有理由說,全美國最懶的十二個人到這兒聚會來了。
在這樣的情形下,這班人馬怎能不是亂糟糟的一團呢!
從名分和職責上看,班克洛伏特是發號施令的人,而且他也確實做出了這麼一副樣子來,可沒人聽他的,於是他就以我聞所未聞的方式罵罵咧咧,到酒桶那兒去犒勞自己。裡格斯、瑪西、貝靈也好不到哪兒去。雖然我很有理由佔據領導地位,但我沒這樣做,即使這樣做了,也是做得不露聲色,人不知鬼不覺的。一個像我這樣沒經驗的年輕人是不被這些人放在眼裡的。如果我傻乎乎地貿然站出來發號施令,結局肯定是引起一場鬨堂大笑。不,我得悄沒聲兒地小心行事,就像一個善於牽著倔強丈夫的鼻子,讓他不知不覺跟著走的聰明妻子。我大概每天要被那些半野蠻不聽指揮的牛仔們叫上十次“青角”,可他們在不知不覺地跟著我轉。我故意要讓他們以為,他們是在按自己的意願做事。
在這方面,我得到了塞姆-霍肯斯、迪克-斯通和威爾-帕克的有力支持。第一個已經向諸位介紹過了,後兩個也值得形容一番。
迪克個子極高,瘦得嚇人,榨成乾兒了似的。他結實的打獵鞋上繫著皮綁腿,上身穿一件窄小的打獵汗衫。他又寬又尖的肩膀上圍著一個棉披肩,線頭兒肆無忌憚地向四處飄揚。腦袋上則扣著一個既不是便帽也不是氈帽的玩意兒,要想進一步形容它簡直辦不到。
他的夥伴幾乎和他一樣又高又瘦。他腦袋上纏著一塊很大的深色頭巾,上穿一件紅色的匈牙利式騎馬服——天知道是怎麼在大西部找到的;下穿一條長長的皮褲,外套高統防水靴。他腰間插著兩支左輪手槍和一把刀,是用最好的金菲爾德鋼打造的。
引人注目的是他臉上那一張大嘴。兩個嘴角像是特別喜歡那兩片耳朵,親熱地湊近它們。這使他的容貌顯出一派天真爛漫。不管怎麼說,從威爾-帕克這個人身上找不出一絲虛偽。
這兩人的槍也像塞姆的利迪一樣看上去不中用,都像是從林子裡撅回來的樹棍子。一個不瞭解西部的人會想,用這麼一支槍,就算是槍手本人,也不可能不冒生命危險。
如此這般的三個形象在德國是不可想像的,可在這個並非以衣裝取人的地方,絕對沒有一個明白人敢因為他們的外表而斜著看他們一眼。正相反,這三位是經驗老道、聰明勇敢的獵人,他們親密無間,被稱為“三葉草”,一個很響亮的名字。
要是那時沒有這三個人在我身邊,我的生活將是難以忍受的。他們通常總是站在我這邊,與那些人保持距離,但又做得不會讓任何人覺得受了傷害。尤其是塞姆-霍肯斯,雖然愛開玩笑,卻善於得到那班好頂牛的傢伙的尊重;他以半嚴肅半開玩笑的方式助我一臂之力。
不言之中,我與他之間形成了一種關係,用領主關係來稱再合適不過了。他把我置於他的庇護之下,就像對待一個無須徵求意見的人。我是“青角”,他是老練的牛仔,對我而言他的意志是不容爭辯的。一有時間和機會,他就給我上課,理論實踐俱全,都是關於身處大西部必須瞭解和會做的事情。如果說我後來在溫內圖上完了高等學校,那就得承認塞姆-霍肯斯是我的啟蒙老師。他親自動手給我做了一根套索,並且允許我在練習拋擲這一重要武器時拿他這個小個子和他的馬當目標。當我練到每拋一次都能套中目標的時候,他打心底裡高興,喊道:
“好啊,我年輕的先生!這樣就對了!不過別因為幾句誇獎就忘乎所以啊!即使是最笨的學生,如果不想讓他留級,當老師的也得時不時地誇誇他。我已經是幾個年輕牛仔的老師了,比起您來,他們學得輕鬆多了,理解我的意思也比您快得多。不過您要是照這樣學下去,也許六七年後就沒人再叫您‘青角’了。在那之前您可以用一條老經驗安慰安慰自己:蠢人有時候也能和聰明人做得一樣好,甚至更好——如果我沒搞錯的話!”
他說這番話時,做出極其嚴肅認真的樣子,而我也同樣嚴肅認真地聽著,我很清楚他真正想說的是什麼。
在那些指導中,我最喜歡的是有關實踐的部分,要是沒有塞姆-霍肯斯,我就騰不出時間練習一個草原獵手必須掌握的那些技能。我們的練習是秘密進行的,並且總是在離營地足夠遠的地方,以免有人觀看。是塞姆要這樣做的,有一次我問他為什麼要這樣,他微微一笑:
“是為您好,先生。您做這些事兒還不太在行,要是讓那些傢伙看見了,我會非常害臊的。好了,這下您知道了,嘿嘿嘿嘿!好好想想吧!”
這樣做的結果是,所有的人都不相信我在打槍和身手方面會有什麼能耐,不過我也不在乎。
儘管有前面提到的那些障礙,大約又過了一個星期,我們終於可以和相鄰的那組接頭了。為了通知那邊,得派個送信兒的。班克洛伏特說他要親自騎馬去,帶一個牛仔做嚮導。傳遞消息是件很普通的事,因為我們必須始終與前後的兩個組保持聯絡。因此——為著後面將要發生的事情,我得在這兒簡短地提一句——我知道,在我們面前做指示的工程師是個能幹的人。
班克洛伏特打算在一個星期日的早上出發。他認為有必要為告別喝上一杯。大家都一樣參加,只我一個人沒受到邀請,霍肯斯、斯通和帕克則沒有聽他們的話。我很快就發現,這酒一直喝到班克洛伏特連大著舌頭也說不了話才算完。他的酒友們跟他一樣,醉得一塌糊塗。出發暫時是談不到了。醉鬼們做了他們在這種狀態下總要做的事:他們爬到灌木叢後面,睡覺去了。
這下怎麼辦?信兒必須送出去,可這些醉漢怎麼也得睡到下午。最好是我去,可我很猶豫,我覺得,回來大概得四天,在這之前工作是肯定談不上了。
我和塞姆-霍肯斯商量這件事的時候,他用手指著西邊:
“您不必去,先生,您可以把消息交給那邊來的那兩個人。”
我順著他指的方向望去,看見兩個騎手正向我們靠近。他們是白人,我認出其中一個是老向導,為給鄰組送信到我們這兒來過幾次。他旁邊是位年輕些的男子,裝束不像牛仔。我走到他們面前時,他們勒住馬。那個陌生人問我的名字,我告訴他之後,他就用友好、探究的目光打量著我。
“原來您就是那位年輕的德國紳士,一人幹這兒所有的活兒,別人都在犯懶。我一告訴您我的名字,您就知道我是誰了:我叫懷特。”
懷特是西邊鄰組的頭兒,信兒就是要送到他那兒去的。他親自前來,一定有什麼原因。他下了馬,把手伸給我,眼睛搜索著掠過營地。當他看見灌木叢後面睡著的人和酒瓶子的時候,一個充滿理解但卻決算不上友好的微笑浮現在臉上。
“他們大概喝醉了吧?”
我點點頭。
“所有的人?”
“是的。班克洛伏特先生想去您那兒,就開了一個小小的告別酒會。我去叫醒他……”
“別去!”他打斷了我的話。“讓他們睡吧!我希望能跟您單獨談談。剛才跟您站在一起的那三個人是誰?”
“塞姆-霍肯斯、迪克-斯通和威爾-帕克,是我們最可靠的三個嚮導。”
“啊,霍肯斯,那個古怪的小個子獵人!能幹的傢伙!我聽說過他。這三個人應該站在我們一邊。”
我招手讓“三葉草”過來,隨後問道:
“您親自來了,懷特先生,給我們帶來什麼重要的消息了嗎?”
“我只是想來看看是否正常,再和您談談——就和您。我們的活兒已經幹完了,您的還沒有。”
“我們這兒地形複雜,而且我想……”
“知道,知道!”他打斷我。“我什麼都知道。如果不是您使了三倍的力氣,班克洛伏特大概還原地未動呢。”
“可別這樣說,懷特先生。我不知道您怎麼會錯誤地以為只有我一個人在努力,而且我的責任就是……”
“安靜,先生,安靜!你們和我們之間有消息往來。我摸了他們的底,他們不知道。您試圖護著這些酒鬼,這很高尚,可我要聽實情。我看您太正直,不會告訴我的,所以我要問問塞姆-霍肯斯。來,我們坐下吧!”
懷特在草地上坐得舒舒服服的,他招呼著讓我們也坐下。坐好後,他就開始詢問塞姆-霍肯斯、斯通和帕克。三個嚮導講出了一切,除了實情一句廢話也沒有。我儘可能地解釋了一番,以緩和他們的嚴厲,為我的同事們辯護,但這無濟於事。
同完以後,懷特又要我把我們的圖紙和日誌拿給他看。我可以不滿足他的願望,但為了不傷害他,我還是給他看了,因為我看出他對我是友善的。他專心瀏覽了所有的東西,當他問起來,我無法否認是我一個人畫的圖紙和寫的日誌,因為除我之外不曾有一人在這些紙上畫過一道,寫過一個字。
“從日誌上看不出來單個人幹了多少”他指出。“您的同事情誼搞得太過分了。”
這時霍肯斯譏誚地微笑起來。
“掏他的胸兜,懷特先生!那兒有個裝菸草的鐵盒兒。煙抽完了,可現在有幾張紙在裡頭。如果我沒有搞錯的話,那大概是本私人日記,寫的肯定和這本官方報告不一樣,他把夥伴們的懶惰一筆勾銷了。”
塞姆知道我自己做筆記,並把它裝在隨身攜帶的煙盒裡。他把這事說了出來,讓我很不高興。懷特請我把這個也給他看看。我該怎麼辦呢?我的同事們配讓我替他們無償苦幹,末了還要隱瞞真情嗎?我不想害他們,但也不想對懷特不客氣。於是我就把我的日記給了他,條件是他不能對任何人說起日記的內容。他通讀了一遍,然後意味深長地點著頭把它還給我。
“按理我應該把這些紙帶走,交給有關部門。您的同事都是些無能之輩,一塊錢也不該得;您卻應該得到三倍的報酬。不過,照您說的。我只是想提醒您,這些記錄值得小心保存,日後對您也許會大有用處。現在我們去叫醒那些好紳士們吧。”
他站起來大聲呼喚,“紳士們”一個個眼睛直瞪瞪的,臉上一片茫然,從他們躺的樹叢後走出來。班克洛伏特因為被攪了睡眠想要發火,但我一告訴他鄰組的懷特先生來了,他就和氣起來。兩個人以前不曾見過面。班克洛伏特先給客人遞上一杯白蘭地,這下他可找錯人了。懷特立刻利用這一建議提供的契機開始大加指責,班克洛伏特肯定從不曾受過這個。他先是驚得啞口無言,聽了一陣,隨後就撲向講話的人,抓住他的胳膊,衝他喊道:
“先生,您能否告訴我您姓甚名誰?”
“懷特就是我的名字,這您已經聽見了。”
“您是幹什麼的?”
“旁邊那組的總工程師。”
“我們這邊有哪一個要對您下命令嗎?”
“我想沒有。”
“那好啊!我叫班克洛伏特,是這邊這組的總工程師。那邊也休想有人對我下命令,就是您也不行,懷特先生。”
“不錯,我們是平等的。”懷特平靜地承認道。“我們兩人誰都用不著接受對方的命令。但如果其中一個發現另一個損害了兩人共同從事的事業,那他就有責任提醒對方。您的使命像是在酒桶裡。我兩小時前到這兒的時候數出十六個人都喝醉了,而且喝得……”
“兩小時前?”班克洛伏特打斷他的話。“您已經來這麼久了?”
“可不是嗎。我已經看了記錄,而且知道了是誰做的。除了一個,而且是你們中最年輕的一個承擔了所有工作以外,這兒過的純粹是懶人國的日子!”
這下班克洛伏特猛然轉向我,向我吼叫起來:
“這是您說的,是您,沒別人!趕快否認,您這個卑鄙的騙子,陰險的叛徒!”
“錯了,”懷特反駁道。“您這位年輕的同事很有紳士風度,他只說過您的好話,甚至還要替您辯護。我建議您請求他的原諒,因為您稱他是騙子、叛徒。”
“請求原諒?決不!”班克洛伏特嘲諷地笑起來。“這個‘青角’連三角形和矩形部分不清,還自以為是個測繪員。我們沒有進展,就是因為他把一切都搞擰了,耽誤了我們的事情。如果他不承認這一點,反倒誹謗我們,說我們的壞話,那……”
他沒能繼續說下去。我已經忍耐了幾個月,隨這些人怎麼看我,現在是告訴他們看錯人的時候了。我抓住班克洛伏特的胳膊,把他疼得半截話說不下去了。
“班克洛伏特先生,您喝了太多的燒酒,酒還沒醒。我看您還醉著,就當您什麼也沒說過吧。”
“我醉著?您瘋了!”他呵斥我道。
“是的,還醉著!因為如果我覺得您很清醒,而且是想好了才罵我的,那我就只好把您當成一個無賴打倒在地,聽見了嗎?您現在還敢否認您醉了嗎?”
我把他的胳膊牢牢攥在手裡。他一定從沒想過會怕我,可現在他害怕了,我能看出來。他不是個怯懦的人,可我臉上的表情像是嚇著他了。雖然他仍不願承認自己還醉著,但也不敢堅持他的指責了。於是他轉而求助於那十二個幫助我們的牛仔的頭目。
“拉特勒先生,您能容忍這個人對我動武嗎?您在這兒不是保護我們的嗎?”
拉特勒是個高大魁梧的傢伙,一個人的力氣看起來有兩個人的那麼大,一個粗野的傢伙,同時也是班克洛伏特最親密的酒友。他受不了我,現在很高興能抓住這個機會發洩一下他對我的怨恨。他快步走上前來,抓住我的胳膊,正像我對班克洛伏特所做的那樣。
“不,我不能容忍,班克洛伏特先生。這個孩子還沒穿破他的第一雙襪子就想在這兒威脅大人,還責罵誹謗他們。把手從班克洛伏特先生身上拿開,小孩兒,否則我就要讓你看看自己是個什麼樣的‘青角’!”
說著他搖撼著我的胳膊,公然對我動手了。對我來說這比讓我跟班克洛伏特大動干戈更好,因為拉特勒是個比總工程師更強壯的對手。如果我給他點顏色,比向班克洛伏特顯示我不是膽小鬼會更有效果。於是我從他手中抽出胳膊。
“我是小孩兒,是‘青角’?馬上收回這話,拉特勒先生,要不然我就把您打倒在地!”
“您打我?”他笑著說。“這個‘青角’真可笑,竟以為……”
他話沒說完,我一拳打在他太陽穴上,他像個口袋一樣直挺挺地撞在地上,暈過去躺著不動了。有片刻工夫,周圍一片寂靜。然後拉特勒的一個夥伴喊道:
“見鬼!我們難道就這麼眼看著一個荷蘭流浪漢打我們的頭兒嗎?上,打這無賴!”
他向我跳過來,我用端在他肚子上的一腳回敬了他。這是保險能把對手打倒的一招兒,只是你的另一條腿一定要站穩。進犯者倒下了。轉瞬間我已經騎在他身上,用致人暈眩的拳頭猛擊他的太陽穴。隨後我迅速跳起來,從腰間拔出兩支左輪槍,喊道:
“誰還想來?那就來吧!”
拉特勒那一夥人大概沒興趣替他們打敗的同伴復仇。他們詢問似地一個看著一個。我警告他們:
“聽我說,你們這幫人:誰向我走一步或是摸槍,立刻就會吃一顆槍子兒!你們對‘青角’想怎麼看就怎麼看,可我要向你們證明,德國的‘青角’,一個就足可以和你們這樣的十二個牛仔較量!”
這時霍肯斯也站在我一邊申明:
“而我,塞姆-霍肯斯,也要警告你們,如果我沒搞錯的話。這個年輕的德國‘青角’受我的特別保護。誰敢碰彎他一根毫毛,我就在他身上打出一個窟窿。我是絕對認真的;你們可以記著點兒,嘿嘿嘿!”
迪克-斯通和威爾-帕克認為也該站在我身邊,以表明他們跟塞姆-霍肯斯是一個意思。這一舉動對敵人震動不小。他們離開我,嘴藏在鬍子裡面嘟嘟囔囔地咒罵威脅著,趕緊把那兩個捱了頓教訓的人弄醒。
班克洛伏特覺得聰明的做法是回他的帳篷裡去躲起來。懷特一直驚奇地睜大了眼睛觀看,這時搖著頭,用毫不掩飾的驚奇聲調說:
“不過,先生,這可太恐怖了!我可不想落在您手裡。應該叫您‘老鐵手’,因為您只一拳就把一個又高又壯的人打倒了。這我還從來沒見識過。”
這個提議像是很讓小個子霍肯斯喜歡,他高興得嘰嘰嘎嘎笑起來。
“‘老鐵手’,嘿嘿嘿嘿!還是個‘青角’,就有一個戰名了,而且是這麼一個!是啊,如果塞姆-霍肯斯看中了一個‘青角’,就會有這樣的結果,如果我沒搞錯的話。‘拳手’,‘老鐵手’!就像老槍手,那個有名的牛仔,他也壯得像頭熊。迪克,威爾,你們覺得怎樣?”
我沒聽見他們的回答,因為我得把注意力放在懷特身上,他抓著我的手把我拽到一邊。
“我太喜歡您了,先生。您願意跟我一起走嗎?”
“不管願意不願意,懷特先生,我不能,因為我的責任要我留在這兒。”
“胡說!這事兒交給我去辦。”
“那也沒用,如果我自己不能說服自己的話。我被派到這兒,是為了協助測量這個地段,我不能走,因為我們還沒有完成任務。”
“班克洛伏特會和其他三人一起完成的。”
“是啊,可那得到什麼時候,怎麼才能完成!不,我必須留下來。”
“那您想想,這對您會有多危險!”
“為什麼?”
“這還用問?您要知道,現在這些人已經是您的死對頭了。”
“我沒有。我還沒開始呢。”
“是的,但敵意已經存在。在您把他們的兩個人打倒之後,您和他們之間已經完了。”
“也許吧,可我不怕。而且正是那兩拳使我受到了重視;不會馬上有人敢來惹我的。再說我還有霍肯斯、斯通和帕克在我一邊。”
“隨您的便吧。一個人的意志是他的天堂。我本可以用您的。但至少您現在會送我一程吧?”
“您這就要動身嗎?”
“是的,我看到了這兒的情況,沒興趣再呆下去了。”
“您在走之前至少得先吃點兒東西,先生。”
“不必了,褡褳裡有我們需要的東西。”
“您不想同班克洛伏特告別了嗎?”
“沒這個興趣。”
“您是來和他談事情的。”
“正是。不過我也可以和您談,您甚至比他更能理解。我主要是想讓他提防印第安人。”
“您看見印第安人了?”
“沒有,但看見了他們的足跡!現在是野馬和野牛南遷的時候,印第安人要離開他們的村莊去打獵、製做肉食。對奇奧瓦人不用怕,因為我們就鐵路的事已經和他們談妥了,可科曼奇人和阿帕奇人對此還一無所知,所以我們不能讓他們看見。幸好我那一段的工作已經完成,就要離開這個地區了。你們也趕快結束工作吧!這地方一天比一天危險了。現在給您的馬扣好馬鞍,問問塞姆-霍肯斯是否樂意同行。”
塞姆當然樂意。
我今天本來是想工作的,但今天是星期天,主日;在這一天,每個基督徒——即使他是在大西部——都應該專心盡他的宗教義務。為此我大概也配得到一個休息日。於是我走進班克洛伏特的帳篷,告訴他我今天不工作,要和塞姆-霍肯斯一起送懷特一程。
“該死,您去吧,願他把您的脖子擰斷!”他詛咒著,而我沒想到他這個殘忍的願望不久之後差一點實現。
我有些天沒騎過馬了,當我給我的紅鬃白馬套上籠頭的時候,它高興地嘶鳴起來。它已證明自己是非常出色的,我已經在盼著什麼時候能向我的老槍匠亨瑞報告這一點了。
我們興致勃勃地騎馬走進那個美麗的秋日,談論著醞釀之中的大鐵路和我們關心的一切。懷特就工作上的事給了我一些必要的指點。中午我們在一條河邊停下,享受了一頓簡單的午飯。然後懷特就和他的嚮導一起走了,我和塞姆又躺了一會兒,聊了聊宗教上的事情。
原來,霍肯斯是個很虔誠的人——雖然不容易讓人看出來。他一般也很少談他的出身。全隊只有三個人,即迪克-斯通、威爾-帕克和我,知道塞姆-霍肯斯是德青。他本來名叫法爾克,他的祖父母移民到了美國。在命運的一連串變化之後,他的父母在阿肯色的立陶爾羅克附近接管了一個小農場,但不久就死去了。二十歲的他1840年就作為一名獵手去了西部,在戰鬥和危險之中出生入死,成了我所結識的那個久經考驗的牛仔。同時他一直熱愛他的德意志祖國,這大概也是他為什麼特別喜歡我這個同鄉的主要原因。我們單獨在一起的時候也時不時地說說母語,他說得還是相當不錯的。但我們通常還是說英語,因為我初來乍到,想盡快掌握這個國家的語言。
動身回營地之前,我在河邊彎下腰,用手掬起水來喝。這時透過清澈的流水我看到河底的沙子裡有一個小小的凹陷,像是一隻腳弄出來的。我讓塞姆看,他仔細地觀察了一下那個腳印,點著頭。
“懷特先生要我們提防印第安人,是完全正確的。”
“塞姆,您認為這是一個印第安人留下的腳印嗎?”
“是的,是一雙鹿皮鞋留下的。這會兒您情緒怎樣,先生?”
“這是什麼意思?”
“您肯定有些想法或感覺吧?”
“有個印第安人到過這兒,除此之外我還能想什麼呢?”
“這麼說您不害怕羅?”
“絕對不。”
“是啊,您不瞭解那些紅種人!”
“可我希望能見識見識他們。他們大概和別的人一樣吧——也就是說和他們敵人的敵人、朋友的朋友沒什麼兩樣。我並不打算視他們為敵,所以我想我用不著怕他們。”“您到底是個‘青角’,而且永遠是個‘青角’。別以為和印第安人打交道像您想像的那麼美,實際情況肯定是完全兩樣。事情不取決於您的意志。您會體驗到的,但願這種體驗不至於搭上您身上的一塊肉,甚至搭上性命。”
“那個印第安人大概是什麼時候到這兒來的?”
“大約兩天前。要不是草在這兩天中又豎起來了,我們會在草裡看到他的腳印的。”
“也許是個探子吧?”
“對,一個騎水牛的探子,目前這裡的部落之間相安無事,所以這不是一個刺探軍情的探子。這傢伙很不小心,因此可能還很年輕。”
“為什麼?”
“一個有經驗的戰士不會把腳踩進這樣的水裡,腳印會留在很淺的水底,過很長時間都能看見。這種蠢事只可能是一個紅種人裡的‘青角’乾的,正像您是個白人裡的‘青角’一樣,嘿嘿嘿嘿!白種人裡的‘青角’一般來說甚至比紅種人裡的‘青角’還要愚蠢得多。記著吧,先生!”
他暗自咯咯地笑起來,隨後起身上馬。塞姆就是愛用說我愚蠢的方法來讓我明白他對我的好感。
我們本可以順原路回去,可身為測繪員,我的任務是瞭解我們負責的地段。因此我們先走了一段彎路,然後才拐到回去的方向上。
這時我們進入了一個相當寬闊、草木蓊鬱的山谷。兩邊的山坡下半部長著灌木,上半部是森林。它的長度可能相當於一個半小時的路程,而且筆直得可以一眼從頭兒望到尾。我們在這個可愛的谷地裡才走了沒幾步,塞姆就勒住馬,專注地觀察起來。
“老天啊!”他衝口而出,“它們來了!真的,沒錯兒,它們來了,第一批!”
“誰?”我問。
在我們的前方遠遠地有些黑點在緩緩移動,大約有十八到二十個。
“誰?”他一邊在馬鞍上興奮地動來動去,一邊重複著我的問題。“問這麼一個問題,您不害臊嗎?噢對了,您是個‘青角’,而且是個大個兒的!您這樣的人向來大睜著眼睛什麼也不看。尊敬的先生,您做做好事,猜一猜您那雙好眼看著的是些什麼東西!”
“猜嗎?如果我不知道鹿一群不會超過十隻,那我會認為它們是鹿。再考慮到距離,我得說那些野獸肯定比鹿大得多,雖然從這兒看起來很小。”
“鹿,嘿嘿嘿嘿!”他笑起來,“鹿會在這麼高的地方!這就是您的高見!不過您說的另一點,倒是考慮得周全。是的,那些野獸更大,比鹿大得多。”
“哎呀,親愛的塞姆,那該不會是野牛吧?”
“當然是野牛!它們是真正的野牛,正在遷徙,這還是我今年第一次見到它們。現在您知道了,懷特先生說對了:野牛和印第安人!印第安人讓我們看見了腳印,野牛可是活生生地就在我們眼前。您有什麼高見,啊?如果我沒搞錯的話。”
“我們得過去!”
“那自然。”
“觀察它們!”
“觀察?只是觀察?”他驚奇地斜著眼看我。
“是啊,我還從沒見過野牛,很想到那邊去仔細看看。”
此時此刻我心中只充滿了動物學家的興奮,這對小個子塞姆來說簡直不可理喻。他冷不了一拍手。
“看看?只是看看?就像一個小孩兒好奇地把眼睛貼在兔子窩的裂縫上偷看兔子似的!噢‘青角’,我跟您在一起可真長見識!我可是要打它們,不是觀察,不是偷看,而是真正的打獵!”
“在今天這麼一個星期天嗎?”
我的話完全是隨口說出來的,他卻頓時火冒三丈,盛氣凌人地訓斥我道:
“您就行行好,趕快住嘴吧,先生!一個真正的牛仔看到第一批野牛,還會管什麼星期天不星期天嗎!這是肉啊!您聽著,是肉!而且是什麼樣的肉啊,如果我沒搞錯的話!一塊野牛肉比古時候的神仙們吃的仙肉、神肉,或者不管它叫什麼,都要好吃得多。我得弄一塊牛裡脊,就是把命搭上也行!風是向我們這邊刮,這很好。山谷這邊的坡上陽光很亮,而右邊有陰影。如果我們守在那邊,那些畜生們就不會過早地發現我們。來!”
他檢查他的“利迪”,看兩個槍膛是否一切正常,並把馬率到南面的山坡那兒去。我照他的樣子檢查了我的獵熊槍。塞姆注意到了,馬上勒住他的馬問道:
“您難道也要參加,先生?”
“當然。”
“如果您不想在十分鐘之內被碾成肉泥,就最好還是算了吧!一隻野牛可不是一隻金絲雀,人可以讓它站在手指上唱歌。在您敢於同這樣危險的野獸較量之前,這大巖山的風風雨雨您還得多經歷幾次。”
“可是我要……”
“別說了,聽我的!”他用一種從沒對我用過的語氣打斷我的話,“我可不想為您的性命負責任。您在這兒會被死神一口吞下去。以後您想什麼時候幹再幹吧,現在我可決不容許您違抗我!”
若不是我們之間關係不錯,我肯定會回他幾句厲害的。但現在,我默默地把馬騎到他身後森林邊緣的陰影裡,他則用和緩了一些的口氣解釋道:
“照我看,一共有二十頭牛。要是有千百頭牛橫掃草原,那您就看吧!我曾經遇到過一萬頭以上的牛群。它們是印第安人的食糧,可白人把它們搶走了。印第安人知道愛惜這種野獸,因為它使他們有的吃;他們需要多少,就打多少。可是白人見了數不清的牛都要發瘋了,就像一頭猛獸,吃飽之後還要殺死更多獵物——只是為了看到流血。再這樣下去,就不會再有野牛,用不了多久,也就沒有印第安人了!真可惜啊!對野馬來說也一樣,過去的馬群,一群有上千只,現在如果能有幸看到上百匹的一群,你就會樂壞了。”
這時我們到了離牛群四百來步的地方,它們還不曾發現我們,霍肯斯勒住了馬。牛群沿著山谷緩緩上行,埋頭吃草。走在最前面的是一頭老公牛,它那龐大的個頭兒真令我吃驚,身高肯定超過兩米,身長肯定超過三米。那時我還不會推斷一頭野牛的體重,今天我可以說,這頭牛可能重達一千五百公斤,它長了多少肉和骨頭啊!它跳到了一個泥潭裡,在裡面愜意地打起滾兒來。
“這是頭牛,”塞姆耳語道,“一群裡最危險的一頭。誰要和它打架,得事先寫好遺囑。我打右邊後頭那頭小母牛。注意看我把子彈打到它哪個地方!從肩葉後面斜著打進心臟,這樣最好,除了打眼睛,這是最有把握的打法。但射眼睛不是獵人的做法,沒有一個聰明人會從正面打野牛的。您呆在這兒,帶著馬藏在灌木叢裡!如果它們看見我,要逃跑,就會從這裡經過。在我回來或者叫您之前,您可千萬別離開這個地方!”
他等我在灌木叢中藏好,就繼續慢慢地、輕輕地向前騎。關於人們怎麼打野牛,我讀過很多的書,書上描寫的狩獵和在現實中經歷的狩獵是有區別的。今天是我有生以來第一次看見野牛。迄今為止我射殺過的所有野獸都無法跟眼前這些危險的龐然大物相比。因此你可能以為,我會完全聽從塞姆的命令,不參與進去。但事實恰恰相反;起初我只想觀察,偷看,可這會兒我感到一種強烈而不可抗拒的衝動,非要跟著幹不可。塞姆打算從一頭小母牛下手。呸!我想,這可稱不上有膽量,真正的男子漢就要選最強壯的公牛!
我的馬明顯變得不安起來,它蹦噠著,蹄子直在地上刨——原來它也沒見過野牛,害怕了,想要逃跑,我幾乎勒不住它。那麼我是放棄這次打獵呢,還是向哪頭野牛發動進攻呢?我沒有衝動,而是冷靜地思考著。是或不是——這在轉瞬之間決定了。
塞姆已到了離牛群三百步的地方。這會兒他催馬奔向牛群,馳過那頭大牛,接近他提到的那頭小母牛。小母牛愣了一下,延誤了逃跑的時機,塞姆趕上了它。我看到他在騎馬掠過它的時候射中了它。它抽搐著,垂下了頭。我不能確定它是否真的倒下了,因為我的眼睛被另外一個場面吸引住了。
那頭巨大的公牛一躍而起,向著霍肯斯直衝過去。多麼強壯的畜生啊!那麼大的頭,隆起的腦殼,寬闊的額頭,雖然短但卻很粗壯的牛角彎曲著伸向前方,脖子和胸脯兒上長著那麼濃密蓬亂的鬃毛!背部那個高高的隆起顯示了它那原始的力。是的,這是頭危險的動物!看到它,實在是想用它那獸性的巨大力量試試人類的本領。
幹,還是不幹?我不知道。或許是我的紅鬃白馬不聽我的指揮了?它從灌木叢中衝將出來,要向左跑,可我卻將它拽向右邊,向著那公牛飛奔過去,公牛聽到響聲,便轉向我這邊,一看見我,頭一低,打算用牛角撞過來。塞姆在那邊拼命大叫,我沒有時間去看他。我的槍難以派上用場。因為首先,公牛站的位置讓我不好開槍,第二,馬不肯聽我的話,它嚇得徑直向逼近的牛角衝了過去。為了把它挑起來,公牛將兩條後腿向側面一甩,腦袋則猛地向上一頂。我用上了全身的力量,才使馬勉強躲開。它一個騰躍掠過公牛的屁股,剎那之間,牛角擦著我的腿頂了過去。我們這一躍直衝著公牛打過滾的泥潭而去,我趕快把腳抽出馬鐙——幸虧我這樣做了,因為馬一打滑,我們往下就倒。我今天還想不通當時一切怎會發生得那麼快,但我轉瞬間已好端端地站在泥潭邊上了,槍還緊緊地握在手裡。公牛掉頭轉向我們,龐然之軀又撲向白馬,白馬剛剛吃力地站起來,想逃跑。這時野牛恰好把脅部暴露在我面前,我給槍上了膛——現在,我這支沉重的獵槍頭一次要在危急關頭接受考驗了。再躍一次,野牛就要撲到白馬了。我扣動了扳機,那公牛在跑動中一下停住了。是被這一槍震住了還是被我打中了,這我不知道,我立刻又給了它第二槍,它慢慢地抬起頭,發出一聲可怕的吼叫,搖晃了幾下,隨後便就地癱倒了,我可以為勝利高聲歡呼,但是還有更緊要的事等著我去做。牛群早就逃開了,我的馬沒有騎手,正向著右側狂奔,我又看見,在山谷那一邊,塞姆-霍肯斯正策馬而逃,後面跟著一頭個頭兒不小的公牛。
要知道,野牛一旦被激怒,就不肯放過它的對手,而且跑的速度接近於一匹馬;這時它會顯示出一種出人意料的勇氣、狡詐和持久力。那頭公牛也是這樣,在那騎手身後窮追不捨,為了擺脫它,霍肯斯必須冒險扭轉方向,這,會使馬疲憊不堪,堅持不了多久,他們亟需幫助。我無暇顧及我那頭野牛是否真死了,趕快給獵熊槍上好膛,然後向塞姆那邊奔去。塞姆看到了,想迎過來接受我的幫助,便扭轉了馬頭。這一舉動有些草率,因為野牛追得很緊,這樣一來馬就正好橫在它面前了。只見公牛低下了犄角,只一頂,就把馬連同馬背上的人一併挑了起來。他們翻倒在地,可它仍不肯善罷甘休,繼續暴怒地向他們撞去。塞姆拼命地高叫救命,我離他還有一百五十步遠但卻不能有片刻遲疑。如果再近些開槍可能會更準,但我要是一猶豫,塞姆說不定就完了;如果我此時開槍即使我打得不夠準,至少能夠把猛獸從朋友那裡引開。
於是我立定了,把槍架在左肩上,瞄準,開槍!——野牛抬起頭,彷彿要傾聽什麼似的;隨後它慢慢地轉過身來,看見了我,向我衝過來,但速度慢下來了,這使我得以將射空的槍膛重新填滿。等我上好槍膛,它已經離我至多還有三十步遠了。它已經跑不動了,跌跌撞撞的,但仍低著頭,充血的雙眼恐怖地直瞪著,向我逼來。就像一場勢不可擋的災難,它越逼越近了。我單膝點地,架上槍。這一舉動令野牛站住了,它稍稍抬起頭,以便將我看得更清楚,於是它那雙陰險的眼睛暴露在我的兩支槍膛前。我將一顆子彈射進它的右眼,另一顆射進它的左眼——片刻的渾身抽搐之後,這龐然大物倒在了地上。
我立刻跳起來,要趕到塞姆那兒去,但這已經沒必要了,“他已經跑了過來。
“嗨!”我向他喊道:“您還活著?沒有受重傷嗎?”
“根本沒有”,他回答:“只是摔得右胯骨疼,或者是左邊,要是我沒搞錯的話。我也弄不太清楚”。
“您的馬呢?”
“完了,雖然還活著,但牛把它的身體撞裂了。為了讓它少受點兒罪,我們得開槍打死它。
“可憐的畜生。牛死了嗎?”
“但願,我們檢查一下。”
確信牛已經沒有一絲活氣之後,霍肯斯大大地鬆了口氣。
“見鬼,這頭老公牛可真難纏,要是頭母牛,會對我溫和一些。當然了,你不能要求公牛像淑女似的,嘿嘿嘿嘿!”
“它怎麼會蠢得想要跟您作對呢?”
“你沒看見嗎?”
“沒有。”
“是這麼回事:我射倒那頭母牛的時候擋住了這頭公牛的路,它老大的不樂意,就把我當成進攻目標了。雖然我把利迪裡面的第二顆槍子兒餵了它,可好像還是不能讓它放明白點兒。它向我表示了令我沒法抗拒的好感,逼得我連子彈都來不及裝。我把槍扔了,它這會兒根本用不上,而且這樣我還可以用兩隻手更好地帶馬,如果我沒搞錯的活。可憐的老馬已經盡了力,可是不能救自己的命。”
“您最後那次掉頭要了它的命——您本來應該繞個大彎兒的,那樣馬就可能得救了。”
“得救?您說話像個老頭兒,一個‘青角’可不該這樣。”
“呸,‘青角’也有‘青角’的好處!”
“對,要是沒有您在這兒,我就像我的馬一樣被捅漏了撕碎了躺在那兒了。我們得到馬兒那兒去看看。”
我們發現那馬的情形很糟,它的內臟都吊在撕裂的身體外面了,疼得它直喘粗氣,塞姆把他扔掉的槍撿回來,上了膛,給了馬解除痛苦的一槍,然後卸下韁繩和馬鞍,說道:
“現在我可以自己當馬了,自己馱著鞍子了——碰上了野牛,就會這樣。”
“那您上哪兒再弄一匹馬來呢?”我問道。
“這是最用不著操心的,我會再抓一匹,如果我沒搞錯的話,嘿嘿嘿嘿!”
“一匹野馬?”
“對。野牛來了,它們開始向南方遷移,那用不了多久野馬也就該露面了,這我清楚。”
“您抓馬的時候,我可以跟著嗎?”
“怎麼不可以?這個您也該見識見識,不過現在讓我們看看那頭老公牛去吧,也許它還活著,命可硬呢。”
我們走過去時,那畜生已經死了,靜靜地躺在那兒,我們可以更好地打量它那巨大的軀體了。塞姆的目光交替落在牛和我身上,做出一副難以描摹的嘴臉,搖著頭。
“想不通,真是想不通!您知道您打中它哪兒了嗎?打得正是地方!這是個極老道的傢伙,要是我,在發神經和它打一架之前,肯定得考慮十遍。您知道您是什麼嗎,先生?”
“是什麼呢?”
“是天底下最莽撞的人。”
“啊哈,還沒有人跟我這麼說過。”
“那您現在總算從我這兒聽到了,我不是命令您不要去碰野牛,躲起來嗎?您為什麼不聽我的話?”
“我自己也不知道。”
“胡鬧!您做事兒既沒理由兒又不考慮,這還不是莽撞嗎?”
“我想不是,還是有充分的理由的。”
“那就得知道那是個什麼理由。”
“也許是因為,您給我下達了命令,而我又不願意讓人支使。”
“原來如此!人家是為了您好,提醒您避開危險,您倒偏偏往危險上撞。”
“我到西部來,不是為了來躲避這兒的危險的。”
“好啊!可您還是個‘青角’,必須得小心謹慎。如果您不願意聽我的,您為什麼偏要打這個大傢伙而不找頭母牛呢?”
“因為這樣更有騎士風度。”
“騎士風度!這位‘青角’要充當騎士!太棒了,如果我沒搞錯的話,嘿嘿嘿嘿!”
塞姆捧腹大笑,邊笑邊接著說:
“聽著,先生,拋棄您這種愚蠢的虛榮心吧!一個真正的牛仔做事,不問是不是夠騎士風度,而是問是不是有用。”
“今天就是這種情況啊。”
“今天!為什麼?”
“我選公牛,因為它比母牛的肉多多了。”
他看了我片刻,臉上露出不解,驚異的神情,接著又豁然了。
“肉多多了?這個年輕人是為了肉才打公牛的,嘿嘿嘿嘿!我想,您大概連我的勇氣也懷疑吧,因為我選了頭母牛?”
“這倒沒有,雖然我認為盯住一頭強壯的動物更勇敢。”
“為了吃公牛肉嗎?您多聰明啊,先生!”這頭公牛肯定有十八到二十歲了,一張皮、好多骨頭、筋兒,而它的肉硬得像鞣過的皮子,就算您烤上、煮上幾天,也還是啃不動。每個有經驗的牛仔都會選母牛不選公牛,因為母牛的肉更細,什兒更多。您看您這個‘青角’,我沒空兒注意您,您是怎麼莽莽撞撞對這頭公牛發動進攻的?”
我就給他講了一遍。講完之後,他睜大了眼睛看著我,又搖搖頭,最後要求我道:
“到那邊把您的馬弄回來,我們需要它來馱肉。”
這個命令我聽從了。老實說,他的表現使我很失望。聽了我的描述,他竟不置一辭。我以為我該得到一個哪怕是小小的承認,可他卻什麼都沒說,而是派我去找馬。儘管如此,我沒生他的氣,我畢竟不是一個為了得到稱讚才做事的人。
等我把馬帶回來時,塞姆跪在他打死的母牛跟前,熟練地把大腿上的皮剝掉,正在往下割裡脊肉。
“這樣,”他說,“今晚我們就有烤肉吃了,這塊裡脊用您的馬馱,只有您、迪克、威爾和我有份兒,別的人要是也想吃,就讓他們到這兒來運這頭牛吧。”
“如果在這之前它沒被禿鷲和其它野獸吃光的話。”
“您這會兒又是多麼聰明啊!”他諷刺道。“我們當然要用樹枝把它蓋起來,再壓上石頭。這樣就只有熊或別的大個兒猛獸才能碰到它。”
於是我們從旁邊的灌木上砍下結實的枝子,又搬來大石頭。我們把牛蓋好,肉馱在我的馬背上。
“那公牛怎麼辦呢?”我問道。
“公牛?能用它幹什麼呢?”
“它對我們一點兒用處也沒有嗎?”
“毫無用處。”
“牛皮也沒用嗎?”
“你是鞣革工嗎?我可不是!”
“我從書中讀到過把打死的野牛的牛皮藏起來。”
“怎麼,您讀到過嗎?喏,如果您讀過,那大概就是真的,人們關於大西部的描寫,都是真的,千真萬確的,嘿嘿嘿嘿!確實有為了得到毛皮而打野獸的牛仔,這我也幹過。可這不在我們眼下操心的範圍之內,我們可不能為這麼沉重的牛皮耗費力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