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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一章

    “獵鷹者”號騰空而起,向英格蘭方向飛去。蘭登小心翼翼地將紫檀木盒子從膝蓋上舉起來。剛才飛機起飛時,他就一直把它放在膝蓋上,保護着它。他把盒子放到桌上,他才察覺到索菲與提彬都滿懷期待地俯過身來。

    蘭登揭開蓋子,把盒子打開,他沒把注意力放到密碼盒的標有字母的刻度盤上,而是集中到盒蓋下側的小洞上。他用鋼筆尖非常謹慎地移開頂部的玫瑰鑲嵌物,露出了下面的文字。這可是秘密啊,他沉吟道。他希望如果再把這段文字看上一眼,就能使他豁然開朗。蘭登幾乎費了九牛二虎之力研究這段怪異的文字。

    (圖略)

    過了好幾秒鐘,蘭登覺得原先的困擾又重新浮上了水面。“雷爵士,我怎麼連一個字也不認識啊。”索菲坐在桌子對面,她坐着的地方是看不到那段文字的,但是蘭登不能馬上把那段文字辨認出來,這還是令她大為驚訝。我祖父使用的語言就這麼難懂?連符號學專家也不能辨認出來?不過,她很快就意識到根本不應該對此大驚小怪。雅克-索尼埃向他的孫女隱瞞秘密,又不是一兩次了。

    雷-提彬坐在索菲的對面,感到人都快爆炸了。他急於想看看那段文字,由於激動,他全身顫抖起來。他俯過身,努力想看看蘭登旁邊都有些什麼東西,但後者仍然貓着腰趴在盒子上。

    “我搞不懂。”蘭登目光專注地嘀咕着:“一開始我還以為是閃族語,但現在我不太肯定了,因為大多數早期閃族語都有聶庫多字符,但這個沒有。”“可能是很古老的吧。”提彬在一邊提醒他。

    “聶庫多字符?”索菲問道。

    提彬的眼睛一刻也沒有離開那個盒子。

    “大多數現代閃族語字母中沒有元音,而用聶庫多字符——在輔音字母下面或者中間畫上一些很小的圓點和短線條——來標明與它們相對應的元音符號。站在歷史的角度上看,聶庫多字符是一種對語言的相對先進的補充。”

    蘭登的身子還俯在那手跡上。“莫非是西班牙系猶太人直譯過來的文字——?”

    提彬再也受不了了,他大聲叫嚷起來:“或許如果是我……”他伸出手來,一把將盒子從蘭登身邊挪開,往自己身邊拉了過去。誠然,蘭登對那些正兒八經的歷史陳跡——比如古希臘語、拉丁語還有羅曼史(即傳奇文學)什麼的——頗有研究,然而提彬只消飛快的看上一眼,便對這種文字有所瞭解。他覺得這些文字看起來更特別,也許是拉希手跡,或者是頂部帶花冠的花蕊。

    提彬深吸了一口氣,他貪婪的注視着雕刻在盒子上的刻圖。很長時間一句話也沒有説。隨着時光的流逝,提彬覺得信心逐漸消失了。“太讓我吃驚了,這種文字我竟然似乎從沒有看過。”

    蘭登頹然地倒了下去。“我可以看看嗎?”索菲問道。

    提彬假裝沒有聽見。“羅伯特,剛才你不是説你以前好像在哪裏見過類似的東西嗎?”

    蘭登頗為為難。“我以為是這樣的,可我不敢肯定,不過我總覺得這手稿很眼熟的。”

    “雷爵士,我可以看看我祖父的盒子嗎?”索菲又問了一遍,似乎對將她冷落在一邊而感到很不高興。

    “親愛的,當然可以。”提彬説着,便把盒子推給了她。他的語氣裏並沒有輕慢的意思,然而索菲-奈芙已經多年沒有重操舊業了。如果連英國皇家歷史學家以及哈佛大學畢業的符號學家都不能識別這種文字,那麼——

    “啊,”索菲打量了盒子一會,叫道:“我本來應該猜到的。”提彬與蘭登齊刷刷的轉過身來,直盯着她。

    “快説,你猜到啥?”提彬開口問道。

    索菲聳了聳肩,説:“我還以為是我祖父原本應該採用的文字呢。”

    “你是説你能看懂?”提彬喊了起來。

    “這很容易。”索菲歡快的叫着,很明顯她正沾沾自喜。“我六歲時祖父就教我這種文字了,我熟練的很呢。”她從桌子對面趴下身來,以一種警告的眼神定定的注視着提彬:“閣下,坦率地説,虧你對女王陛下還這麼忠誠,你竟然沒把它認出來,我真感到驚奇。”

    蘭登像閃電一樣很快地明白過來。

    他媽的怪不得字跡看起來這麼熟悉。幾年前,蘭登參加了在哈佛大學的霍格博物館舉行的一次活動。比爾-蓋茨,一位中途從哈佛大學輟學的學生,回到他的母校,將他購得的極其昂貴的寶貝——最近他從阿曼德-哈默藝術博物館舉行的拍賣會上競拍得到的18幅畫稿——借給該博物館。

    他競拍到的價格高的驚人——達30,800,800美元。

    而這些畫稿的作者,就是列昂納多-達-芬奇。

    這18由列昂納多創作的、以它們的主人萊斯特伯爵命名的、如今被世人稱做萊斯特抄本的畫稿,是至今尚存的列昂納多最具魅力的筆記的一部分:他的隨筆和繪畫勾勒出了他在天文學、地質學、考古學以及水文學方面的進步理論的大致輪廓。蘭登不會忘記他在排隊後終於見到那堪稱稀世珍品的羊皮紙畫稿時所作出的反應。他心裏別提有多失望。這些畫稿實在令人難以理解。儘管它們保存完好,並以特別清秀的書法寫就——是以粉紅色的墨水在米色布紙上畫成的——該抄本看起來仍然像是胡言亂語。最初蘭登還以為他看不懂達-芬奇的筆記是因為他使用的是已經過時的意大利語。但經過進一步的仔細研究,他意識到他不但連一個意大利語單詞都不認識,甚至連一個字母都不認識。

    “先生,你先試試這個。”展覽台前的女講解員低聲説道。她朝一面附在被鏈子套住的展覽物上的鏡子做了個手勢。蘭登將鏡子撿了起來,用它來研究那些難懂的文字。很快他便弄清楚了。

    蘭登一直特別渴望能夠拜讀一些偉大思想家的思想,這種願望是如此的強烈,以致他竟然忘記,一個人的藝術天分竟然能讓它用只有藉助鏡子才能閲讀的字跡書寫,事實上,這種字跡就是連他自己也難以辨識。達-芬奇以這樣奇特的方式書寫是不是為了自得其樂,還是怕別人從背後偷看,從而剽竊他的思想,歷史學家們至今對此仍在爭論不休,然而這樣的爭論是沒有多少意義的。達-芬奇只是在做他高興做的事情罷了。

    索菲看到羅伯特-蘭登明白她的意思,不禁偷偷地笑了:“我看得懂前面的幾個詞語,是用英語寫的。”提彬還在嘮嘮叨叨:“是怎麼一回事呀?”

    “是一段按字母反方向書寫的文字,去拿面鏡子來。”蘭登説。

    “不用了,我敢打賭這紙夠薄的了。”索菲説着,把紫檀木盒子舉起,就着牆上的燈光,查看盒蓋的底部。事實上,她祖父不會顛倒順序寫,所以他總是玩一些騙人的把戲。他先按正常的方式書寫,然後再把紙翻過來,就使人誤以為他在倒着寫了。索菲猜他是將用炭筆按正常順序寫就的文字印在一塊木頭上,然後用磨牀將它背面削薄,直到它變得像紙一樣薄,並能從木頭的後面看到那些炭筆字。隨後,他只要將它反轉過來,再印上去就行了。索菲將蓋子湊到離燈光更近的地方,很快,她便明白自己的猜測是對的。明亮的燈光從薄薄的一層木板底下透過來,於是字跡就已完全相反的方向出現在蓋子的下方。於是立刻一目瞭然。

    “是英語,”提彬啞着嗓子,羞愧地低下了頭:“還是我的母語呢。”

    在飛機的後面,雷米-萊格魯德伸長着脖子,想聽聽除了轟鳴的引擎聲之外,還有什麼聲音,然而前面那些人的交談,一點也聽不清。雷米討厭以這種方式消磨這個晚上,他一點也不喜歡。他低頭看着腳邊被縛的修道士。這傢伙此刻正十分安靜的躺着,他似乎已經聽從了命運的安排,要麼也有可能是在心裏默默祈禱能夠死裏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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