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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坡殺人案

    (上)事實

    九月上旬的一個悶熱的傍晚,我在D坡大街中間一家名叫白梅軒的茶館喝著冷咖啡,當時我剛從學校畢業,尚無職業,因此常常是在寄宿的房中以讀書消磨時光,膩了則出去漫無目的地散步,來到這收費低廉的茶館泡上一陣,每天如此。白梅軒茶館距我宿舍較近,又是我出去散步的必經之地,所以我也樂得來這裡。不過,我有個怪毛病,一走進茶館,屁股上就像長了釘子,坐上好一陣。我本來食慾就不大,再加上囊中寒磣,自然不敢問津西餐,只能要上兩三杯便宜咖啡,默不作聲地坐上一兩個小時。我倒無心對女招待調情,或對她有某種意思,大概是這地方比我的宿舍美觀一些,令人心情舒暢吧。這天晚上同往常一樣,我要了杯冷咖啡,面對街面擺下陣勢,一邊細啜慢飲,一邊呆呆地望著窗外。

    白梅軒所在地D坡,先前是做菊花偶人出了名的地方。最近市已改建,狹窄的街道拓寬,變成通增大道,馬路兩旁店門稀落,與今日相比,當時市面比較冷清。白梅軒對面有一家舊書店,實際上我從剛才就開始看著這家舊書店了。這間舊書店破陋偏僻,並沒有多少景色值得觀賞,但我對它卻別有一番特殊的興趣。最近我在白梅軒新結識一位奇特的男子,名叫明智小五郎。這人語言玄妙,頭腦靈活,我欣賞他在於他喜歡偵探小說。前幾天聽他說,他童年時的女友現在是這家;日書店的女主人了。我曾在這家書店買過兩三本書,據我的印象這位女主人相當漂亮,倒也說不出漂亮在哪裡,只是她屬於那種性感的、能夠吸引男人的女人而且。晚上,書店的生意每每由她照看。所以我想,今晚她必定在店裡。小店門面只有四米多寬,看了半天,仍不見那女人出來。我一邊想著她一定會出來,一邊目不轉睛地向對面觀望。

    然而,還是不見那女人出來。我不耐其煩,目光正要轉向旁邊一家鐘錶店時,那店裡間房門的拉窗“叭塔”一聲關閉了。這拉門別具一格,在通常應該糊紙的中央,做了兩個方格,每個約五公分寬,可以左右自由移動。書店貨物是易被人偷竊的,要經常有人看管,所以,若店面沒人照應,通過這格子的縫隙也可以看到。但此時為什麼要關上那格子呢?怪哉!如是寒冷天氣倒也情有可原,可現在是九月,天氣悶熱,關上格子真讓人費解。大概裡面有什麼事,我不由得又盯上了。

    從茶館女招待的口中,偶然我也聽到關於舊書店女主人的奇特傳聞,總之,像在浴池裡相遇的婦女或姑娘們咬嘴嚼舌的延續,你說給她聽,她又傳給了別人。“舊書店女主人人倒蠻漂亮,但是脫光了衣服哇,那渾身都是傷啊!肯定是給人打的,或抓的。不過他們夫妻兩個關係還挺好的,你說怪不怪?”“那旁邊的旭屋炒麵館女主人身上也有許多傷呢,一定是給人揍的。”……這些市井傳言意味著什麼呢?當時我並未特別留意,我覺得那不過是那家男主人的粗暴而已,但是,各位讀者,事情並非如此簡單,這件小事與本故事關係重大,讀到後面你自然會明白。

    閒話少說。我約摸對著那書店盯了三十分鐘,大概是由於一種不祥預感的支使,我的眼睛一直沒離開過。這時,剛才我提到的那位明智小五郎,身穿那件常穿的黑豎條浴衣,晃動著肩膀從窗前走過。他發覺我在,向我點點頭,於是走進茶館要了杯冷咖啡,在我旁邊與我一樣面對窗戶坐下。他發覺我總是看著一個方向,便順著我的視線向對面舊書店望去。奇怪的是,似乎他也很有興趣,眼睛一眨不眨地凝視著對面。

    如同約好了一般,我們邊觀望邊閒聊。當時說了些什麼,現在大多已經忘記,且與本故事關係不大。不過,談話內容都是關於犯罪與偵探,在此僅舉一例。

    小五郎說:“絕對不可破獲的案件是不可能的嗎?不,我認為很有可能。例如,谷崎潤一郎的《途中》,那種案子是絕對破不了的。縱然小說中的偵探破了案,但那純粹是作者非凡想象的結果。”

    “不,”我說,“我不那麼認為。實際問題如果暫且不談,從理論上講,沒有偵探破不了的案,只不過現在的警察中沒有《途中》所描寫的那樣全能的偵探而且。”

    談話大抵如此。瞬間,我們兩人同時收住話題,因為我們一直注意的對面舊書店裡發生一樁怪事。

    “你好像也注意到了?”

    我輕聲問。他立即答道:

    “是偷書的吧?怪啊,我來以後,這已是第四個偷書的了。”

    “你來還不到三十分鐘,就有四個人偷書,怎麼裡邊就沒人出來看一看呢?在你來之前我就盯著那個地方,一個小時前我看到那個拉門,就是那個格子的地方關上了。從那以後我一直在盯著。”

    “是裡間的人出去了吧?”

    “拉門一直沒開過,要出去也是從後門……三十分鐘沒一個人出來,確實奇怪啊!怎麼樣?去看看吧?”

    “好吧。即使屋裡沒發生什麼事,外面也許會有的。”

    這要是件犯罪案就有意思了,我邊想邊走出茶館。小五郎一定也在這樣想,他表現出少有的興奮。

    和一般的書店一樣,舊書店內沒鋪地板,正面及左右兩側的牆壁全被高至天花板的書架排滿,書架半腰是便於排放書籍的櫃檯。房子中央有一張桌子,上面堆滿各種各樣的書籍,如同一個小島。在正面書架的右手空出約一米寬的通道,通往裡間,通道上裝有先前提到的那個拉門。書店男女主人平常總是坐在拉門前照看書店的生意。

    小五郎和我走近拉門高聲叫喊,屋裡沒人應聲,像是沒人。我稍微拉開拉門向裡面窺視,屋裡電燈已熄,黑乎乎的,彷彿房間拐角處有個人躺著。我覺得奇怪,又減了一聲,依然沒人應。

    “沒關係,我們進去看看。”

    我倆咕咚咚地走進裡間,小五郎打開電燈,在這同時,我倆吃驚地發現,房間的角上躺著一具女屍。

    “這不就是女主人嗎?”我好不容易回過神來,“看樣子像被掐死的。”

    小五郎走近屍體察看。

    “沒有希望復活了,必須趕快報告警察。這樣,我去公用電話亭,你在這看守,先不要驚動四鄰,那樣將會破壞現場。”

    他命令式地說道,一邊往街上公用電話亭飛奔。

    平時議論起犯罪和偵探,我能講得頭頭是道。實際碰上,今天還是頭一遭。我不知如何是好,兩隻眼睛直愣愣地看著房間。

    整個房間有六條日本席大小,再往後面的一間,其右側隔出一條窄小的走廊,走廊外是個小院,還有廁所,院牆由木板做成——因為是夏天,所有的房門都開著,所以能夠一直看到後院。屍體靠近左側的牆壁,頭向著書店,為儘可能地保留犯罪現場,也因為氣味難聞,我儘量不接近屍體。然而,房間狹小,即使不想看那女人,眼光也自然轉向那個方向。那女人身穿中粗格子浴衣,仰面躺著,衣服捲到膝蓋以上,腿部完全裸露,沒有特別抵抗的痕跡,脖子看不太清,但掐過的地方已經變紫是確實無疑的。

    大街上傳來行人卡塔卡塔的木屐聲和高聲談笑聲,還有人醉醺醺地哼著流行歌曲,一派太平洋景象。然而就在這一道拉門之內,一個女人慘遭殺害,橫屍內房,真是莫大的諷刺啊!我心中異樣,木然佇立。

    “馬上就到!”

    “噢。

    不知怎的,我說話有些吃力。之後很長一段時間,我倆四目相對,一言不發。

    不久,一位身穿制服的警官和一位西裝模樣的人趕來,後來才知道身穿制服的警官是K警察署的司法主任,另一位從相貌和隨身攜帶的物品即可知,是警察署的法醫。我們把情況向司法主任前後敘說了一遍。隨後,我補充說:

    “這位小五郎君進茶館時,我偶然看鐘,時間剛好是八點半。所以這拉門格子關閉的時間,大約是在八點。那時房間裡燈泡還亮著,因此,很顯然,至少在八點鐘,這個房間裡還有活著的人。”

    司法主任邊聽取陳述,邊作筆記。法醫已把屍體檢驗完畢,等待著我們談話結束。

    “是掐死的,用手掐的。請看這兒,這裡變紫的地方是手指的痕跡,出血的地方是指甲的位置。拇指的痕跡在頭頸右側,看來是用右手乾的,是的。死亡時間大約在一小時之內。已經沒有希望復活了。”

    “被人從上面向下按,”司法主任沉思地說,“但又沒有抵抗的跡象……大概力量很大而又非常迅速吧?”

    他轉向我們,詢問這家書店男主人的去向。我們當然不得而知。小五郎靈機一動,隨即出去叫來隔壁一家鐘錶店的男主人。

    司法主任與鐘錶店男主人的問答大致如下:

    “這店裡的男主人到什麼地方去了?”

    “他每晚都出去,不到十二點不回來。”

    “到什麼地方?”

    “好像常去上野大街,但今晚到什麼地方我不清楚。”

    “一個小時之前,你有沒有聽到什麼動靜?”

    “動靜?”

    “這還不明白嗎?就是這個女人被害時的叫喊聲,或搏鬥聲……”

    “好像沒有聽到什麼特別的聲音。”

    談話間,附近的居民及過路看熱鬧的人群已把書店門口圍了個水洩不通。人群中一位住在另一邊隔壁的襪子店女主人為鐘錶店男主人作證,說她也沒聽到什麼聲音。

    同時,鄰居們在一起商議之後,讓一個人去找舊書店男主人。

    這時,街上傳來汽車停車聲,緊接著數人蜂擁而至。他們是接到特別警察緊急報告後立即趕來的檢察廳的一幫人,和偶然同時到達的一個警察署署長以及當時的名偵探小林刑警——當然是我事後才知道他的身分的。我有一位朋友做司法記者,他與本案辦理人小林刑警交情很深,所以,我從他那裡瞭解到許多關於本案的情況——司法主任向他們報告了至此為止的所有發現,我和小五郎也只好把先前的陳述再說一遍。

    “關上臨街的窗戶!”

    突然,一個上穿羊駝呢外衣下著白色西褲的男人高聲叫道,並隨即關上窗,他就是小林刑警。他趕退看熱鬧的人群,即刻開始檢查,一舉一動簡直旁若無人,檢察官和警察署長似乎也不在他眼裡,自始至終一人動手,其他人好像是專門為了一覽他那敏捷的動作而趕來參觀的。他對脖頸周圍的檢查特別仔細,看後對檢察官說:

    “指痕沒有特徵,也就是說除了表明是右手按壓的以外,其他別無線索。”

    隨後,他說要對屍體裸體檢查,如同召開議會秘密會議一般,我們這些旁觀者只得被趕到外間。所以,這期間他們又有了什麼新發現,我不得而知,不過,據我的推測,他們一定發現死者身上的許多新傷,一如先前茶館女招待所說。

    不一會秘密解除,但我們仍不便進入裡間,只能在外拉門向裡面窺望。幸運的是,我們既是案件的發現者,小五郎等一會還要被取指紋,所以我們沒有被趕走,或者說被扣留下來更準確。小林刑警的搜查並不限於裡間,他也到外間搜查。雖然我們站在那兒一動不動,不可能看到他搜查的全過程,但幸運的是檢察官始終坐陣裡間,所以,刑警每次向檢察官報告搜查結果,都一字不漏地送入我們耳中。書記員記下小林的報告。作案情報告筆錄。

    對死者所在房間的搜查,似乎沒有發現罪犯遺留物、足跡或其它東西,只有一個例外。

    “電燈開關上有指紋。”小林向硬膠開關上撒著白粉,“從前後情況看,電燈肯定是罪犯熄滅的,你們誰開的燈?”

    小五郎回答說是他。

    “是嗎?好吧,等一會取你的指紋。把電燈開關取下帶走,注意不要觸摸。”

    之後,刑警爬上二樓,在上面呆了好一會,下來後又去查看後門衚衕。約十分鐘,他帶回一個男人,手中的手電筒還在亮著。這男人約四十歲,衣衫汙濁。

    “腳印已經不行了。”刑警報告說,“可能是日照差,後門路很泥濘,幾個木屐腳印根本無法看清。不過,這個人,”他指著帶來的男人說,“他的冰淇淋店開在後門衚衕拐彎處,衚衕只有一個出口,如果罪犯從後門逃走,必然會被這男子看到。喂,請你再回答一遍我的提問。”

    冰淇淋店主與刑警一問一答。

    “今晚八點前後有人出人衚衕嗎?”

    “一個也沒有。天黑以後,貓也沒過去一隻。”冰淇淋店主的回答很得要領,“我在這兒開店很久了,這個店的女主人,夜間極少從那兒走,因為路不好走,又暗。”

    “你店裡的顧客中有沒有人進衚衕?”

    “沒有。所有的人都在我面前吃完冰淇淋後,馬上就離開了,這是毫無疑問的。”

    假如我們相信冰淇淋店主的證詞,那麼,即使罪犯是從後門逃去,他也沒有走這惟一的通路——衚衕。但也沒有人從前面溜走啊,因為我們一直在從白梅軒向這裡觀察,從未離開。那麼,罪犯到底是從哪兒逃走的呢?按照小林刑警的推理,罪犯逃走有兩種可能,要麼他潛入衚衕某家有前後門的家中,要麼他本人就是租住在某人家中的人。當然也有可能從二樓順屋頂逃走,但從二樓調查結果看,臨街的窗戶沒有動過的跡象,而後面的窗戶,因為天氣悶熱,所有人家的二樓都開著門窗,人在陽臺上乘涼,從這兒逃走看來是較困難的。

    檢查人員在一起開會研究新的偵查方針,最後決定分組偵查附近的房屋。前後左右的院落總共也不過十一個,偵查工作並不費事。同時再次對舊書店進行偵查,從屋沿下到天花板內,全部查了個遍。結果不僅沒有得到任何線索,反而把事情弄得複雜起來。原來,與舊書店一店之隔的點心店的男主人,從傍晚到剛才,一直在屋頂涼臺吹蕭,他坐的位置正對著舊書店二樓的窗戶。

    各位讀者,此案越發有趣了。罪犯從哪兒進去,又從哪兒出來的呢?不是後門,不是二樓窗戶,當然也不可能是前門,會是哪裡呢?抑或如煙氣似地消身遁形?不可思議的事並不僅僅如此,小林刑警帶到檢察官面前的兩個學生說得更玄。他倆是某工業學校的學生,寄宿在附近,都不像調皮搗蛋搞惡作劇的人,但他們的陳述使案情愈發不可理解。

    對檢察官的提問,他們的回答大體如下:

    “剛好在八點鐘左右,我站在這舊書店前,翻看桌子上的雜誌,這時裡邊響起一個聲音,當我抬眼望過去時,這扇拉門關閉了,不過這個格子還開著,透過格子的縫隙,我看到一個站著的男人。但就在我看到的同時,那男人剛好關格子,所以詳細情形不清楚。從腰帶上看肯定是個男人。”

    “你說是個男人,你有沒有注意到別的什麼?如身高。衣服式樣什麼的?”

    “我只看到腰以下的部位,身高不清楚,衣服是黑色的,可能的話,也許是細條子的,不過,我看到的是黑色。”

    “我和他一起在看書,”另一個學生說,“同樣聽到了聲音,看到格子關閉,但是那個男人穿的確實是白衣服,沒有條紋的純白衣服。”

    “這可怪了,你們倆必定有一個錯的。”

    “絕對不錯。”

    “我從來不說謊。”

    兩個學生相互矛盾的陳述意味著什麼?敏感的讀者或許能夠發現這個問題,實際上我本人就已經發現了。但檢察官和警察們似乎沒有注意到這一點,他們沒有做更深的考慮。

    不久,死者的丈夫,舊書店店主接到通知後返回家中。他年青、贏弱,不像個店主。見到妻子的屍首後,驚慌失措,一句話也說不出來,只有眼淚一滴一滴地往外流。待他平靜些後,小林開始提問,檢察官有時也從旁插語,結果卻令他們失望,店主全然沒有關於罪犯的一丁點線索。“我們平常與人可無冤無仇啊!”說完,年青的店主又啜泣不止。而且,各種調查表明,他從未有過盜竊的劣跡。店主和店主妻子的歷史及其它調查事項,都不存在特別的疑點,並且與本故事關係不大,因而略去。最後,刑警對死者身上的許多新傷提出質問,店主極度躊躇之後,終於回答說是她自己搞的。然而,關幹其理由,雖經嚴厲詢問,仍得不到清楚的回答。由於他當天夜裡~直在外,即使這是虐待的傷痕,也不會傷害其性命,刑警或許是這樣考慮的,因而未予深究。

    如此這般,當晚的調查告一段落。他們留下我和小五郎的住址、姓名,取下小五郎的指紋。待我們踏上歸途,時間已是下半夜一點鐘了。

    如果警察的偵查沒有遺漏而人們的證詞也沒有說謊的話,這個案子則委實無法解釋。然而,據我事後所知,小林刑警第二天進行的所有調查仍一無所獲,較之案件發生的當夜,案情無絲毫進展。所有的證人都足以信賴,十一棟房子裡的人全部沒有值得懷疑之處。對被害者的家鄉所進行的調查,也沒有發現任何疑點。至少小林刑警——剛才說過,他被人們譽作名偵探——所作的竭盡全力的偵查,只能得出根本無法解釋的結論。事後我還聽說,作為惟一的物證,小林讓人帶走的電燈開關上,只有小五郎的手印,沒有其他任何發現。也許是小五郎當時手忙腳亂,開關上才留下許多指紋,但全部是小五郎一個人的。小林刑警認為,或許是小五郎的指紋把罪犯的指紋掩蓋消除了。

    各位讀者,故事讀到這裡,您是否會作出這樣的想象——本案殺人犯並不是人,而是猩猩,或印度毒蛇,我就曾這樣想過。然而東京D坡並無此類物種,而且證人明明看到室內有男人的身影。即使是猿類也該留下足跡,死人脖子上的指痕豈能是毒蛇所為!

    閒話休提。我和小五郎在歸途中非常興奮,海闊天空,談興大增,不妨試舉一例。

    “你知不知道作為小說(黃色的房間)的素材,發生在法國巴黎的RoseDefacourt案?即使到了百年後的今天,那件殺人案也還是個謎。今晚的案子,從罪犯沒留下足跡這一點來看,不是與那個案子極其相似嗎?”小五郎說。

    “是啊,真不可思議啊。經常有人說在日本這樣的建築物裡,不可能發生外國偵探小說所寫的那樣扣人心絃的案件,可我不那麼認為,眼前就發生了這樣迷離的奇案。能不能破案我沒把握,不過,我想通過這個案子試試我的偵探能力。”我說。

    我們在一小巷處道別。不知為什麼,小五郎那抖動著肩膀,轉過小巷離去的背影給我留下奇怪的印象,那件漂亮的條紋浴衣,在黑暗中顯得更加與眾不同。

    (下)推理

    十天以後,一天,我前去小五郎的住處拜訪。在這十天裡,關於這個案子,小五郎和我做了哪些事?想了些什麼?得出什麼結論?讀者可以從今天我和他的談話中得到充分的瞭解。

    在此以前,我與小五郎只是在茶館相見,拜訪他的宿舍今天還是第一次。以前我曾聽他說過這個地方,所以沒費什麼周折就打聽到他的住處。我走到一家香菸店門前,向女主人詢問小五郎在不在家。

    “啊,在。請等一下,我馬上去叫。”

    說著,她走到櫃檯近處的樓梯口,高聲叫喊小五郎,小五郎借住在這家二樓,聽到喊聲應聲趕下樓來,看到是我,吃了一驚,說:“啊,請上樓!”我跟在他身後走上二樓。他的房間使我大為驚訝,這房間佈置很特別,雖然耳聞小五郎很怪,但確實沒想到會怪到這種程度。

    四條半日本席的鋪面上,全都堆滿書籍,只有中間露出一小塊榻榻咪,一摞摞書籍宛如石林,高抵天花。房的四周什麼也沒有,真讓人懷疑,在這間房子裡他怎麼睡覺?主賓二人甚至無處落坐,若不小心,或許會把這書山碰塌。

    “實在太擠了。對不起,沒有坐墊,請找本軟些的書坐吧!”

    穿過書山,終於找到一個可以落坐的地方。我茫然環顧四周許久。

    在此,我應該就這間房子的主人明智小五郎向諸位作一簡單的敘述。我與他僅僅是萍水相逢,他有什麼經歷?靠什麼生活?以什麼為生活目標?我都一概不曉,只有一點我敢肯定,他是一個無固定職業的遊民之一。退一步說,算他是個學究,他也是個行為怪異的學究。他常常說他在研究人,但我終究不明白這話是什麼意思。我僅僅知道,他對犯罪案件和偵探有著非同尋常的興趣,並且具有令人敬佩的豐富的知識。

    他與我年齡相仿,不超過二十五歲,身材精瘦,如先前所說,習慣走路晃肩,但這習慣決非英雄豪傑式的。其走路姿勢倒使人想起那位一隻手不太自由的牧師神田伯龍。從臉型到聲音,小五郎與他酷似——沒見過伯龍的讀者,各位可以想象一位充滿魅力,並極富天才的男士,但不一定是美男子——不過,小五郎的頭髮更長一些,而且茂密蓬亂,似乎要把頭髮搞得更密。好像一向不講究穿戴,通常在棉織衣服上扎一條粗布帶。

    “你來了,我很高興。從那以後我們很長時間沒見面了。D坡的那件案子現在怎樣了?警方好像還沒有找到罪犯的線索,是吧?”

    小五郎同往常一樣手揉著頭髮,目不轉睛地看著我。

    “其實,我今天到你這兒來,就是要跟你談這件事。”在不知如何開始之中我開口說道:“從那以後,我對本案作了各種考慮,不僅考慮,而且我還做了偵探式的現場調查,並且已經得出結論。今天我想對你通報……”

    “噢?你這傢伙還真不簡單啊!那我倒要詳細聽聽啦。”

    在他的眼神里浮現出一種明白了什麼似的輕蔑而自信的神色,這激勵起我這顆有些猶豫的心,我開始信心十足地講下去:

    “在我的朋友中有一位新聞記者,他與負責本案的小林刑警是好友。因此,我通過新聞記者瞭解到許多警察方面的詳情。不過,警察一直沒有偵查方向。雖然做了各種各樣的努力,但都沒得到什麼有價值的線索,你還記得那隻電燈開關吧?那對他們也沒絲毫用處,那上面只有你的指紋,他們認為大概是你的指紋把罪犯的指紋掩蓋了。我知道他們困惑迷茫,因此我就更熱心於我的私人調查。你想想,我得到了什麼結論?而且我為什麼要在向警察報告之前到你這兒來?

    “不知道,也沒關係。從案發當日我就發現一個問題,你還記得吧?那兩個學生關於罪犯嫌疑的衣服敘述,兩個完全相反,一個說黑,一個說白。眼睛再不好使的人也不會把完全相反的黑白兩色搞錯。我不知道警方對此作何解釋,不過,我認為這兩人的陳述都沒錯。你知道為什麼嗎?那是因為罪犯穿著黑白相間的衣服,粗黑條浴衣,出租房中常有的那種出租浴衣。那麼,為什麼一人看成黑一人看成白了呢?因為他們是從拉門格子的縫中看到的,在那一瞬間,一個人眼睛處於縫隙與衣服白的部分相一致的地方,一個人的眼睛處於與黑的部分相一致的位置。也許這是難得的偶然,但偶然絕不是不可能,而且在本案中也只能做這種考慮。

    “在明白了罪犯的衣服是條紋形狀之後,這僅僅縮小了偵查範圍,還沒有找到確實的證據。第二個證據是電燈開關上的指紋。我通過我的新聞記者朋友要求小林刑警對指紋——你的指紋——進行了多次檢查,結果證實我的想法是正確的。哎,你有墨汁嗎?我想借用一下。”

    於是,我給他做了個實驗。首先我用墨汁薄薄地塗在右手拇指上,然後從懷中取出一張紙,按上手印。等待指紋晾乾,再次在同一手指上塗上墨汁,在原來的指紋上,改變手指的方向仔細按下,這樣則清楚地顯現出相互交錯的雙重指紋。

    “警方以為你的指紋壓在罪犯的指紋上,從而消除了罪犯的指紋。從現在這個實驗可以知道,這是不可能的。無論怎樣用力.只要指紋是由線條構成的,線與線之間必然會留下先前指紋的痕跡。假如前後指紋完全相同,按的方法毫釐不差,各線完全一致,或許後按的指紋可以掩蓋先按的指紋,但這是不可能的。即使可能,對本案來說,其結論仍然不變。

    “如果是罪犯熄滅了電燈,那麼,他必然會在開關上留下指紋。假想我就是警察,我在你的指紋線與線之間尋找罪犯留下的指紋,可是一點痕跡也沒有。也就是說,不管是先是後,在那個開關上只按下了你的指紋,——尚不清楚為什麼沒有留下書店主人的指紋,也許那個房間的電燈打開以後就沒人關過。

    “以上事實究竟說明了什麼呢?我這樣猜想,一個身穿粗黑條紋的男人——這男人與死者青梅竹馬,可以考慮失戀而引起的怨恨是他殺人的動機——你知道舊書店男主人每夜外出,於是,趁他不在家之機襲擊了他的妻子。沒有聲音,沒有抵抗痕跡,說明死者非常瞭解那個男人。那男人在充分達到目的後,為了讓人們遲一些發現屍體,他熄滅了電燈,然後溜之大吉。但是,他犯了一個大錯誤,他事先不知道那道拉門的格子沒關閉,而且在驚慌之中關閉時,被偶然站在店前的兩個學生看到了。之後,雖然他已經逃了出去,但他猛然想起熄燈時開關上一定留下了自己的指紋。他想,無論如何也要消除那指紋,但用同樣方法再次進入房間又比較危險,於是,他想起一條妙計,自己充作殺人事件的發現者。這樣不僅可以自然地自己動手開燈以消除以前留下的指紋,而且人們誰都不會懷疑發現者就是罪犯,一箭雙鵰!他若無其事地看著警察在現場所做的一切,甚至大膽地做了證詞,其結果恰恰如願以償,因為五天以後,十天以後,沒有任何人來逮捕他。”

    在聽我這番話時,小五郎是什麼表情呢?我預料他一定會大為駭然或中途打斷我的話。然而吃驚的卻是我,他的面部沒有流露任何表情。雖然平田養成了不露聲色的習慣,但此時此刻他也太無動於衷了。他的手始終插在頭髮裡揉搓著,一語不發。我想這傢伙真麻木不仁,便繼續講述我的最後論證。

    “你一定會反問,罪犯是從什麼地方進去,又是從什麼地方逃走的呢?的確,不弄清這個問題,其它的一切都將化為烏有。遺憾的是,這也沒能逃出我的眼睛。當晚偵察的結果,全然沒有發現罪犯逃出的痕跡。但是,只要殺人,罪犯就不可能不進出,所以,只能作這樣的考慮,警察的搜查在某個地方出現了漏洞。警察似乎對此大費苦心,然而不幸的是,他們卻不及我一個青年人的推理能力。

    “啊,這話聽起來有些狂妄,不過我就是這樣想的。警察已做過嚴密的調查,因此首先可以不必懷疑附近的人,假使是附近的人,那麼他也一定是使用了即使被人看到也不會發覺他就是罪犯的方法逃走的。也就是說,他利用人的注意力的盲點——彷彿魔術師當著觀眾的面把一件大物品隱藏起來一般,他把自己隱藏了起來。因此,我所注意的,是與舊書店一店之隔的旭屋炒麵館。”

    舊書店右邊是鐘錶店、點心店,左邊是襪子店、炒麵館。

    “我曾去炒麵館打聽過,案發當晚八點有沒有男人到他們的廁所去。你大概也知道那個旭屋炒麵館,從店堂穿過裡間可以走到後頭,緊挨著後頭就是一個廁所,所以,罪犯裝作上廁所走出後門,然後再從後門回來是毫不費事的——冰淇淋店開在衚衕人口的拐角處,當然看不到這裡——還有,對象是炒麵館,藉口上廁所當然極其自然。據說那天晚上,炒麵館女主人不在家,只有店老闆一人在店堂裡忙乎,所以那是個極理想的時機。你說,這不是個絕妙的主意嗎?

    “我的調查證實,恰好那時有位顧客借用廁所。很遺憾,旭屋老闆一點也記不起那顧客的臉型和裝束——我立即通過我那位朋友將這個發現通知小林刑警。讓他親自到炒麵館調查,但同樣沒有更多的發現……”

    我稍稍停頓一下,給小五郎一個發言的機會。以他現在的處境,總不能不說一句話吧?然而,他仍一如既往,依然手搓著頭髮,裝模作樣。於是,我只得改變到目前為止,為了對他表示尊敬所使用的間接的表達方式,而採取直接表達了。

    “小五郎君,你還不明白我的意思嗎?確鑿證據表明,罪犯就是你。說心裡話,我實在不想懷疑你,然而,所有證據都已具備,我只能做這樣的推想……我曾費盡苦心努力在附近居民中尋找身穿粗黑條浴衣的人,然而一個人也沒找到。這已是鐵的事實。即使有人穿條紋浴衣,也沒有完全能與那格子縫隙相一致。而且,巧妙的指紋騙術以及借用廁所的騙術,惟有像你這樣的探案學者,其他人誰也沒有這個本事。並且,令人懷疑的是,你既然是死者青梅竹馬的朋友,當晚調查死者身份時,你就站在旁邊,為何對此緘口不語呢?

    “現在,惟一的希望,就是你證實你是否有不在現場的證明。然而這已經不可能。你還記得嗎?那天晚上返回途中,我曾問你到白梅軒之前你在什麼地方?你告訴我,你在附近散步約一小時。即使有人見到你,證明你在散步,但你也有可能在散步途中借用炒麵館的廁所。小五郎君,我的話有錯嗎?可能的話,我想聽聽你的辯解。”

    各位讀者也許會想,在我詢問時,奇人明智小五郎是什麼反應?他大慨已匍伏案頭無顏見人了吧?然而,他竟哈哈大笑。這使我不由得心怯起來。

    “哎呀,失敗,失敗啊!我決沒有取笑你的意思,不過,你也太幼稚了。”小五郎辯解似地說,“你的想法很有趣,但可惜啊,你的推理只注意到表面,而且是純物質的。譬如說,關於我與那女人的關係,你有沒有做過內部心理性調查?究竟我們是怎樣一個青梅竹馬關係?以前我與她是否有過戀愛?我現在是否恨她?你有沒有進行過這方面的推測呢?那天晚上,為什麼我沒有說我與她相識?其理由非常簡單,因為我並不知道任何能夠具有參考價值的事……還在沒上小學時,我就與她分手了,從此再也沒有見過面。”

    “那麼,指紋你又作何解釋呢?”

    “你以為從那以後我什麼都沒做嗎?其實,我做了許多努力,我每天都到D坡上去觀察,特別是舊書店。我找到店老闆,詢問許多問題——當時我告訴他我認識他妻子,這樣就便於我向他們提問——就如你通過新聞記者瞭解到警察許多情況一樣,我從舊書店老闆那兒問到許多問題,剛才提到的指紋問題,待會兒你就可以明白。我也覺得奇妙,調查之後,哈哈哈,這完全是個笑話,燈絲斷了,誰也沒去關它。認為是我接了開關電燈才亮,那是個錯誤。當時,一度斷掉的燈絲恰巧又突然聯接上了。因此,開關上自然也就只留下我的指紋。你說你從縫隙中見到電燈亮著,燈絲斷線也就在其後,因為燈泡已舊,即使沒有任何東西碰撞,它也會自動斷線。下面再說罪犯衣服的顏色,與其由我說,不如

    說著,他從身邊的書堆裡東扒西找,一會找出一本陳舊的西洋書。

    “你讀過這本書嗎?(心理學與犯罪),請你看看‘錯覺’一章開頭十行。”

    聽著他充滿自信的議論,漸漸地我開始意識到我的失敗。於是,我立即接過書讀了起來,內容大致如下:

    曾有一件汽車犯罪案。在法庭上,兩個舉手宣誓陳述事實的證人,一個人說發案的道路非常乾燥,塵土飛揚,一人說下雨之後道路泥濘不堪;一個說發案的汽車徐徐行駛,一個說從未見過開那樣快的車;前者陳述村莊道路上只有兩三個人,後者作證說男女老幼行人熙攘。此兩證人都是當地受人尊敬的紳士,歪曲事實顯然對他們毫無意義。

    待我看完之後,小五郎又翻動著書說,

    “在實際生活中確有此事。下面是‘證人的記憶!’一章,在這一章的中間部分,寫著預先作好計劃的實驗內容,恰好這裡有關於服裝顏色的論述。可能你覺得麻煩,不過,還是請你讀一下。”

    其文如下:

    ……舉一個例子,前年(該書於一九-一年出版)在哥廷根召開了由法學、心理學及物理學學者參加的學術討論會。與會者皆諸熟於縝密地觀察。此時適逢狂歡節,人們歡鬧異常。正當學究們的會議進行到熱烈之時,突然大廳門被打開,一個身穿怪異服裝的丑角,發瘋似地衝了進來。緊接著,一個黑人手持手槍追趕而來。在大廳中央,兩人相互用嚴厲的語言斥責對方。不一會兒,丑角突然躺倒在地,黑人剛要站在他身上跳舞,隨著叭地一聲槍響,兩人忽地逃遁於大廳之外。全部經過二十秒鐘。眾人駭然。除大會主席外,誰也不知道這些語言、動作事先都作過安排,並且對此現場拍了照片。大會主席說,此類問題經常告到法庭,請各位會員寫出自己正確的記憶。此時,與會代表方恍然大悟(中略,這期間他們用百分比來表示各自正誤的程度)。寫對黑人頭戴什麼的,四十人中只有四人。關於服裝的顏色,更是無奇不有,紅色、茶色、條紋、咖啡色及其它各種色調,不一而足。實際上,黑人下穿白色褲子,上穿黑色西裝,繫著一條紅色大領帶。……

    “如同本書所說,”小五郎開始說話,“人的觀察和記憶實際上是不可靠的。在本例中,連學者們也分不清衣服的顏色。我認為,那天晚上學生關於服裝的記憶是錯誤的,也許他們看到了某個東西,但那人根本沒穿什麼黑豎條紋浴衣。自然也就不是我。透過格子的縫隙看到了你所想象的黑豎條紋浴衣,這推進真是難得的精妙,不過,這未免太一廂情願了吧?至少,你是寧願相信那種偶然的巧合,也不願相信我的清白。最後一點,就是借用炒麵館廁所的男人。關於這一點,我與你有相同的考慮。確實,除旭屋之外,罪犯沒有別的出路。因此,我便去實地調查,結果很遺憾,結論與你完全相反。實際上根本不存在借用廁所的男人。”

    也許讀者已經注意到小五郎既否定證人的證詞,又否定罪犯的指紋,甚至要否定罪犯的出路,進而證明自己無罪。但這並不能否定犯罪的事實。我一點也不明白他在想些什麼。

    “那麼,你有罪犯的線索嗎?”

    “有。”他搓著頭皮說,“我的方法與你稍有不同,物質的證據可以因解釋的方法不同而得出不同的結論。上面的偵探方法,應該是心理式地看透人的內心。這就要憑偵探本人的能力啦。總而言之,這次我是以此為重點而加以調查的。”

    “最初引起我注意的,是女店主身上的新傷。其後不久,我又聽說炒麵館女主人身上也有同樣的新傷,這你是知道的。但他們兩對夫妻的丈夫決非粗暴之徒。於是,我找到舊書店的老闆,想從他口中探知其中奧秘。因我與他死去的妻子以前相識,因此,他並沒有多少戒心,事情較順利,並且打聽到一個奇特的事實。但炒麵館老闆僅憑外觀就可看出他相當強硬,所以,對他的調查頗費些周折。不過,我採取了另一種方法,事情很成功”。

    “你是否知道目前犯罪偵查方面已開始使用心理學上的聯想診斷法?就是,給嫌疑者以許多簡單的刺激性語言,以測試嫌疑者對語言概念聯想速度的快慢。我認為如心理學家所說,並不僅僅侷限於‘狗’,‘家’,‘河’之類簡單的刺激語,也沒有必要經常藉助於天文計時器。對於領悟到聯想診斷真諦的人來說,這種形式要不要無所謂。過去的各種判官、名偵探就是明證,那時沒有今天這樣發達的心理學,他們只是依靠他們天賦的才能,於不知不覺中實行了心理學的方法。大岡越前守就是他們傑出的代表。在小說中,大名鼎鼎的福爾摩斯也是如此,他們都在某種程度上使用了聯想診斷法。心理學家所創造的各種機械的方法,只不過是為那些不具備天才洞察力的凡夫俗子所準備的。話說遠了。我向炒麵館老闆問了許多問題,都是些無聊的閒話,我在研究他的心理反應。這是個非常微妙的心理問題,相當複雜,所以,對詳細的問題必須慢慢詢問。總之,結果使我確信一個事實,就是說我發現了罪犯。

    “但卻沒有一件是物證,因此,還不能向警察報告。即使告訴了他們,他們也不會理睬。我明明知道誰是罪犯而袖手旁觀還有另一個理由,因為這次犯罪完全沒有惡意。這種說法有些離奇,但這次殺人事件確實是在罪犯與被害相互同意的情況下進行的,或許也可以說,是根據被害者自己的要求進行的。”

    我的頭腦中掠過各種想象,但終不能理解他的思想。我忘記了自己失敗的羞恥,側耳傾聽他奇異的推理。

    “我以為,殺人者是旭屋的老闆!為了逃避罪責,他回答說有個男人借用廁所。但這並不是他的發明,而是我們的錯誤。因為你我都曾問過他是否有人來過,給了他啟示,而且他也誤以為我們是刑警。他為什麼犯了殺人罪呢?從這個案子裡,我清楚地看到,在表面極其平靜的人生背後,還隱藏著十分悽慘的秘密,真是隻有在噩夢的世界裡才能夠看到啊!

    “原來旭屋老闆是個強烈的色情虐待狂,真是命運的惡作劇,舊書店的老闆娘是個色情被虐待狂。於是,他們以病者特有的巧妙,在誰也不知道的情況下發生通姦——你現在明白我所說殺人的含義了吧?——最近,他們各自強迫不解其中趣味的丈夫和妻子來滿足他們病態的慾望,兩個女人身上的新傷就是證據。他們當然不可能得到滿足。所以,我們不難想象,在他們發現近在咫尺的鄰居中有他們所需要的人時,他們之間相互理解的速度是何等迅速。但命運的惡作劇演過了頭。由於被動和主動力量的合成,他們的狂態逐漸加倍,最後,於那天夜裡發生了這件他們根本不願發生的事件

    聽著小五郎獨特的結論,我渾身不覺一陣驚顫,這是件什麼案子啊!

    這時,樓下女主人送來晚飯,小五郎接過報紙,翻閱起社會版。不一會兒,他暗自嘆了口氣。

    “看來他終於忍耐不住,自首了。真是奇妙的巧合,恰好在我們談話之時接到了這份報紙。”

    我順著他手指的地方,看到一道小標題。約有十行字,刊載炒麵館老闆自首的消息。

    (夏勇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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