達達尼昂把他們離開以來京城發生的情況,向阿拉米斯作了介紹。這頓豐盛的晚餐,使他們一個忘記了論文,另一個忘記了勞累。達達尼昂見阿拉米斯很快活,便對他說:
“現在就差阿託斯的情況還不清楚了。”
“你認為他會遇到什麼不幸嗎?”阿拉米斯問道,“阿託斯可非常沉著,又非常勇敢,而且劍術非常嫻熟。”
“是的,說得對。阿託斯的勇敢和機靈,我比誰都瞭解。不過我呢,寧願以劍對長矛,而不願意以劍對棍棒。我擔心阿託斯捱了僕人的打,僕人打起人來,又狠又不肯輕易住手。所以,老實講吧,我想盡快動身。”
“我儘量陪你去,”阿拉米斯說,“雖然我覺得自己還不大能騎馬。昨天,我用牆上你看見的那根苦鞭抽自己,可是這種虔誠的練習實在太疼,堅持不下去。”
“親愛的朋友,從來沒有見過用鞭笞治槍傷的。你是因為身體不好,身體不好腦子也就不夠清醒,所以我原諒你這種作法。”
“那麼你幾時走?”
“明天天亮就動身。今晚你好好休息,明天你要是行,我們就一起走。”
“那麼明天見,”阿拉米斯說,“你就是鐵打的,也需要休息了。”
第二天早晨,達達尼昂去阿拉米斯房裡時,看見他佇立在窗口。
“你在那裡看什麼?”達達尼昂問。
“老實說,我是在觀看馬伕牽著的那三匹駿馬。騎著這樣的馬旅行,那真是享受王公般的快樂。”
“那好啊,親愛的阿拉米斯,你就去享受這種快樂吧,那三匹馬之中有一匹是你的。”
“啊!真的嗎?哪一匹?”
“三匹中任你挑一匹。我騎哪一匹都一樣。”
“馬背上華麗的馬鎧也歸我嗎?”
“當然。”
“你莫不是開玩笑,達達尼昂?”
“自從你會講話以來,我就沒開過玩笑。”
“那兩邊描金的革囊、天鵝絨鞍褥和銷銀釘的鞍子全歸我?”
“整個兒歸你,就像踢蹬前蹄那匹歸我,轉圈子那匹歸阿託斯一樣。”
“喔唷!這可是三匹少有的好馬。”
“你喜歡它們,我很高興。”
“這是國王賞賜給你的嗎?”
“肯定不是紅衣主教所賜。它們是從哪裡來的你就不必操心啦,你只想三匹之中有一匹歸你所有就成了。”
“我要黃頭髮的馬伕牽著的那一匹。”
“好極了!”
“天主萬歲!”阿拉米斯喊道,“這一下我的傷口一點也不疼啦。就是身中三十顆子彈,我也要騎上去。啊!乖乖,多漂亮的馬鐙!喂!巴贊,過來,馬上過來。”
巴贊沒精打采出現在門口。阿拉米斯吩咐道:
“擦亮我的劍,整理我的氈帽,刷乾淨我的斗篷,再把我的手槍都裝滿彈藥!”
“最後這一項多餘啦,”達達尼昂打斷他說道,“革囊裡有裝好彈藥的手槍。”
巴讚歎口氣。
“行啦,巴贊先生,心放寬一些,”達達尼昂說道,“人不論幹哪一行,都可以進天國的。”
“先生已經是功底很深的神學家!”巴贊說著幾乎要落淚了,“他會成為主教,也許紅衣主教呢。”
“行啦,可憐的巴贊,看你,好好思量吧。請問當教士有什麼好?又不會因此就不去打仗。你不是看見嗎,紅衣主教就要頭戴戰盔,手持方槊去打第一仗啦。還有拉瓦萊特的諾加雷先生又怎麼樣?他不也是紅衣主教嗎?你去問問他的跟班為他包紮過多少次傷口。”
“唉!”巴讚歎息道,“這些我知道,先生。如今這世道一切都亂套啦。”
說到這裡,兩位年輕紳士和可憐的跟班下了樓。
“幫我抓住馬鐙,巴贊。”阿拉米斯說。
阿拉米斯像平常一樣瀟灑和輕鬆地跨上了馬背。可是,那匹桀驁不馴的馬連續蹦達、騰躍了幾下,顛簸得他疼不可擋,頓時臉色煞白,身子搖搖欲墜。達達尼昂估計可能發生意外,眼睛一直沒離開他,見狀連忙跑過去,張開雙臂接住他,把他送回房間。
“行了,親愛的阿拉米斯,好好養傷吧,”達達尼昂說道,“我一個人去尋找阿託斯。”
“你真是一個鐵打的漢子。”阿拉米斯對他說。
“不,只是我比較幸運,沒有別的。不過,在等我這段時間你怎樣打發時光呢?不再寫論文,不再論述用手指頭行降福禮了吧?”
阿拉米斯莞爾一笑。
“我寫詩。”他說道。
“好,寫帶香味的詩,與謝弗勒斯夫人的侍女寄給你的信一樣香的詩。也給巴贊講講做詩的法則,這會使他得到安慰的。至於那匹馬嘛,每天騎一小會兒,運動運動慢慢就會習慣。”
“啊!這方面你放心吧,”阿拉米斯說,“你回來時,準會見到我準備好跟你走啦。”
他們互相道別。達達尼昂囑咐巴贊和老闆娘照顧好他的朋友,十分鐘之後就向亞眠奔馳而去了。
他怎樣尋找阿託斯,甚至他能否找到阿託斯呢?
阿託斯被他留在非常危險的處境之中,很可能已經死了。一想到這裡,達達尼昂頓時臉色陰沉,止不住連嘆幾口氣,低聲發誓要為阿託斯報仇雪恨。在他的三個朋友之中,阿託斯年齡最大,他在情趣和好惡方面,表面上與達達尼昂距離也最大。
然而,達達尼昂明顯地偏愛這位紳士。阿託斯高貴不凡的外貌,他甘於默默無聞而不時閃爍出崇高的思想火花,他那永不改變的、使得他最容易結交的平易近人的態度,他的強顏歡笑和尖酸刻薄的性格,他那不是出自盲目就是出自罕見的冷靜沉著的勇敢無畏氣概,總之,他的許多優點,在達達尼昂心裡引起的不僅是尊重和友情,而是欽佩。
實際上,阿託斯在心情愉快的時候,足可與瀟灑、高貴的廷臣特雷維爾先生媲美,甚至還略勝一籌。他中等個兒,但體格非常結實,非常勻稱。五大三粗的波託斯,論體力在火槍隊裡有口皆碑,但他好幾次與阿託斯角力,都不得不甘拜下風。阿託斯目光炯炯,鼻樑筆直,下巴的輪廓酷似布魯圖①,整個頭部顯示出一種難以形容的莊重而高雅的氣質;他的雙手從來不加修飾,使得經常用杏仁霜和香油塗抹雙手的阿拉米斯萬分遺憾;他的嗓門又洪亮又悅耳。除了這一切之外,阿託斯還有一個難以描述的特點:他雖然總是使自己默默無聞,不引人注意,但是對上流社會以及最顯赫的社會階層的習俗,卻瞭解得細緻入微;他最細小的行動,都會不自覺地流露出名門世家子弟的習慣——
①古羅馬將軍,曾參與刺殺獨裁者凱撒。
就是請人吃一餐飯,阿託斯安排得也比任何人都周到。他按照每位客人祖傳的或自己獲得的地位,給他安排適當的座次。關於紋章學,阿託斯瞭解全國所有貴族家譜,瞭解它們的世系、姻親、勳徽和勳徽的來龍去脈。他通曉各種禮儀,連細微末節都知道得一清二楚;他懂得大領主有些什麼權利,還精通犬獵和鷹獵技術,有一天他聊起這種非凡的技術,令國王路易十三驚訝不已,雖然路易十三本人被認為是這方面的行家。
像那個時代的所有大貴族一樣,他騎術嫻熱,善於使用各種兵器。而且他受的教育非常全面,連經院學方面他都有著豐富的知識,而當時具備這方面知識的紳士有如鳳毛麟角;平時,阿拉米斯愛說兩句拉丁文,波託斯假裝也懂,阿託斯卻臉上露出微笑,有兩三次甚至糾正了阿拉米斯不自覺犯的基本文法錯誤,例如糾正一個動詞的時態或名詞的變格,使他的兩個朋友驚愕不已。除此而外,在品行方面他也無懈可擊,儘管在那個時代,軍人很容易違背宗教和良心,情夫很容易拋棄現代人非常細膩的感情,窮人很容易無視“摩西十誡”中的第七誡①。所以,阿託斯的的確確是一個非凡的人——
①即不可偷盜。
然而,人們卻看到這個天性出眾,體格健美,品質優秀的人,不知不覺地變得沉迷於物質生活,就像老年人在肉體上和精神上變得愚鈍一樣。阿託斯在沒有錢吃吃喝喝的日子,——這種日子是常有的——他身上光彩照人的那一部分就徹底熄滅了,彷彿消失在深沉的夜色中。
於是,那個半神半人不見了,剩下的只是一個普通人,耷拉著腦袋,兩眼無神,說話遲鈍吃力,經常成小時地久久盯住面前的酒瓶和酒杯,或者盯住格里默。這位跟班已經習慣於根據人的動作去辦事,而且能從主人沒有表情的目光中,看出主人最細小的願望,並立即給以滿足。四個朋友有時聚在一起,阿託斯極少開口說話,偶然說一句,也費盡九牛二虎之力。可是,阿託斯喝起酒來,卻一個人抵得上四個。這時,他除了更明顯地皺起眉頭,臉上現出深深的憂愁之外,沒有別的任何表情。
我們知道,達達尼昂是個愛尋根究底,思想敏捷的人。儘管他在這件事情上很想滿足自己的好奇心,但阿託斯這樣憂愁的原因一點都摸不透,也沒有發現造成這種抑鬱的遭遇。阿託斯從來沒有收到書信,他辦任何事都從來不瞞著他的三位朋友。
看來只能說,酒是造成阿託斯憂愁的原因,或者反過來講,他飲酒只是為了解愁,而正如我們前面說過的,這種解愁的方法只能越解越愁。這種極度的憂愁不能歸咎於賭博,因為阿託斯在賭檯邊的表現與波託斯相反:波託斯賭贏了就唱歌,賭輸了就罵街;阿託斯呢,賭贏了和賭輸了一樣無動於衷。一天晚上在火槍手俱樂部,他贏了三千比斯托爾,隨後不僅輸了,連節日系的繡金腰帶也輸了,接著呢,不僅把這一切重新贏了回來,還多贏了一百金路易。而在整個過程之中,他那漂亮的黑眉毛動都沒動一下,他那雙手一直保持著珍珠般的光澤,他的談話這天晚上是愉快的,但始終愉快而平靜。
阿託斯不像我們的鄰居英國人,臉色會隨著天氣變壞而變得陰沉。一年之中越是天氣好的日子,他就越憂愁;六月和七月,對阿託斯來講是可怕的月份。
他並不為現在發愁;誰對他談起未來,他就聳聳肩膀。因此,他的隱私存在於過去,正如達達尼昂隱隱約約聽過的一樣。
阿託斯即使在喝得爛醉如泥之時,不管人家怎樣巧妙地盤問他,他的眼神和嘴巴都不會透露出任何東西。圍繞著他整個人的這種神秘氣氛,使他更加引起別人的興趣。
“唉!”達達尼昂想道,“可憐的阿託斯可能已經死了,由於我的過錯而死了。是我讓他參加幹這件事的。對這件事,他既不知道起因,也不知道結果,從中得不到任何好處。”
“先生,何止這些,”普朗歇說,“我們的性命很可能是多虧了他才得以保全的呢!還記得他當時喊的話吧:‘快走,達達尼昂!我上當啦。’他把兩支手槍的子彈打光後,當時傳來多麼可怕的劍聲!簡直可以說有二十個人,甚或二十個瘋狂的魔鬼在向他進攻。”
這幾句話說得達達尼昂感情更加衝動,他用馬刺催馬快跑。那匹馬根本不需要催,載著騎手奔跑起來。
將近上午十一點鐘,亞眠在望了。十一點半,他們到了那家該死的客店門口。
達達尼昂一直在考慮怎樣狠狠報復那個陰險的店家,出出心頭這口惡氣,但這隻能從長計議。因此他進入客店,氈帽拉到眼睛上,左手握住劍柄,右手甩得馬鞭呼呼響。
“你可認得我?”他對上前來招呼他的店家問道。
“我還不曾有這種榮幸,大人。”店家答道,他心裡還對達達尼昂那兩匹出色的馬讚歎不已呢。
“噢!你不認識我?”
“不認識,大人。”
“好吧,兩句話就能使您恢復記憶力。大約半個月前,您狗膽包天,指責一位紳士是偽幣犯。您把那位紳士怎樣了?”
店家的臉刷的白了,因為達達尼昂採取了咄咄逼人的態度,布朗歇也模仿主人的樣子。
“啊!大人,別提啦,”店家哭喪著臉說道,“唉!大人,我為那個誤會付出了多大的代價!唉!我倒黴透了!”
“那位紳士呢,我問你他怎麼了?”
“請聽我說,大人,請您寬恕。咳!請您開開恩坐下來。”
達達尼昂又生氣又著急,一言不發坐下,威嚴得像個審判官。普朗歇神氣地靠著他的椅背站著。
“事情是這樣的,大人,”店家哆嗦著回答,“現在我認出您來了,在我與您提到的那位紳士不幸地發生糾紛時跑掉了的那一位,原來就是您。”
“不錯,是我。所以你明白,你如果不講出全部實情,我可饒不了你。”
“那就請聽我說吧,您就會知道全部實情。”
“我聽著。”
“那次我得到當局通知,說一個有名的偽幣犯和他幾個同夥,全都打扮成禁軍或火槍手模樣,將到敝店投宿。你們幾位大人的相貌,所騎的馬以及你們的跟班的模樣、通知上都作了描述。”
“後來呢,後來呢?”達達尼昂催問道。他立刻明白這麼準確的通知是從哪裡發來的。
“當局還派了六個人前來增援。我根據當局的命令,採取了緊急措施,以確保認準那幾個所謂的偽幣犯。”
“還這樣說!”達達尼昂聽見偽幣犯幾個字,覺得非常刺耳。
“大人,請寬恕我說這些話,不過這正是在下的辯白。我可是害怕當局的呀,您知道,一個開客店的怎敢得罪當局?”
“不過我再問一遍:那位紳士在什麼地方?他怎麼樣了?是死了還是活著?”
“請您耐心點兒,大人,咱們就要談到啦。接著就發生了您所知道的情況,而您匆忙跑掉了,”店家說話挺乖巧,這一點達達尼昂看在眼裡,“這似乎有利於事情的了結。那位紳士,也就是您的朋友,拼死命自衛。而他的跟班,也是活該倒黴,不知怎麼跟當局派來的人吵了起來,當局那幾個人是裝扮馬伕的……”
“啊!混蛋!”達達尼昂嚷起來,“你們是事先商量好的。我當時不知道為什麼沒把你們這班傢伙殺光!”
“唉!沒有呀,大人,我們沒有事先商量,您一會兒就明白了。您那位朋友,請原諒我叫不上他的姓名,他無疑有一個很體面的姓名,可是我們都不知道。您那位朋友兩槍撂倒兩個人之後,就拔出劍,且戰且退,刺傷了我手下一個人,又用劍背將我擊昏過去。”
“劊子手,你有完沒完?”達達尼昂喝問道,“阿託斯,阿託斯怎樣了?”
“他如同我向大人您說的一樣且戰且退,正好退到了地窖的梯子跟前。地窖的門是開著的,他就把門上的鑰匙拔下來揣在身上,從裡邊把門堵上了。我們想他在裡面反正跑不掉,就任憑他呆在地窖裡。”
“原來如此,”達達尼昂說,“看來並不是非殺掉他不可,而是要把他關起來。”
“公正的老天爺!您說我們把他關了起來,大人?是他自己把自己關起來的,我向您發誓。首先,他乾的也夠狠的,一個人當場被他打死,另外兩個被他刺成重傷。死的和傷的都被他們的夥伴抬走了,此後我再也沒有聽見提起過他們。我自己恢復知覺後,就去找省長,向他稟報了事情的經過,請示怎樣處置被關在地窖裡的那個人。可是,省長似乎大吃一驚,說我稟報的事情他毫無所知,我收到的命令並非他發出的,如果我對任何人講他與這次魯莽行動有關,他就把我吊死。看來我搞錯了,抓了不該抓的人,而讓該抓的人逃走了。”
“可是阿託斯呢?”達達尼昂嚷道,聽說當局對事情撒手不管,他更加按捺不住了。“阿託斯怎麼樣了?”
“我急於想彌補自己的過錯,”店家接著說,“就向地窖走去,想把裡面的那個人放出來。唉!先生,他簡直不再是人,而是一個惡魔。聽說願意讓他自由,他說這是給他設的一個陷阱。他說我們必須接受他的條件,他才出來。我對他說話簡直是低聲下氣,並不掩飾因自己攻打國王的火槍手而陷入的不妙處境,對他說我準備接受他的條件。
“‘首先,’他說,‘我要求把我的跟班全副武裝的還給我。’“我們連忙接受了這個條件,因為,您知道,先生,我們準備滿足您的朋友的一切要求。格里默先生——他雖然不肯多說話,但還是說出了自己的名字。格里默先生遍體鱗傷,被送進了地窖裡。他的主人接住他,又把門堵起來,並且命令我們呆在店裡。”
“可是,他到底在哪裡?”達達尼昂吼起來,“阿託斯在什麼地方?”
“在地窖裡,先生。”
“該死的,你怎麼從那時以來一直把他扣押在地窖裡?”
“仁慈的天主!不,先生。我們把他扣押在地窖裡?!您不知道他在裡面,在地窖裡幹什麼!啊!先生,如果您能讓他出來,我今生今世對您感恩不盡,會像對主保聖人一樣對您頂禮膜拜。”
“那麼他還在裡面,我能在裡面找到他?”
“當然,先生。他硬要呆在裡邊。每天我們從通風孔裡用叉子遞麵包給他,他要肉就遞肉給他。可是,唉!他用得最多的並不是肉和麵包。有一次,我想和兩個夥計下地窖去,他馬上大發雷霆。我聽見他給手槍上膛,他的跟班給火槍上膛的響聲。我們問他們想幹什麼;那位主人回答說,他們主僕二人有四十顆子彈,他們就是打完最後一顆子彈,也不准我們之中任何一個人下到地窖裡去。於是,先生,我便跑到省長那裡去訴苦。省長對我說,這一切都是我自找的,誰叫我侮辱住到我店裡的尊貴的爵爺們呢,這是對我的教訓。”
“這就是說,從那時以來……”達達尼昂說著看到店家那副可憐巴巴的樣子,忍不住發笑。
“這就是說從那時以來,”店家接著說,“我們的生活真是慘得不能再慘了,因為,先生,您該知道,我們的所有食品和飲料全貯存在地窖裡。那裡面有我們的酒,整瓶整桶的葡萄酒和啤酒,有食油和調味品,有鹹肉和香腸。我們不能下去取,就沒有辦法給來店裡的客人提供吃喝,所以店裡天天虧本。您的朋友再在我的地窖裡呆一個禮拜,我就破產了。”
“那是你罪有應得,可笑的傢伙!憑我們的儀表難道看不出來,我們是貴族而不是偽幣犯?”
“看得出來,先生,看得出來。您言之有理。”店家說道,“啊!請聽,請聽!他在裡面發火啦。”
“大概有人打擾了他。”達達尼昂說。
“可是,非得打擾他不可呀,”店家大聲說,“店裡剛到了兩個英國紳士。”
“到了兩個英國紳士又怎麼樣?”
“怎麼樣,英國人愛喝上等葡萄酒,正如您所知道的,先生。這兩位紳士要求最好的。大概我太太去請求阿託斯先生允許我們滿足這兩位客人,而阿託斯先生大概像往常一樣拒絕了。啊!天主發發慈悲吧!聽,吵得更兇了。”
達達尼昂果然聽見地窖那邊大吵大嚷的聲音。他站起來,由店家絞著雙手在前面引路,後面跟著普朗歇握著子彈上膛的火槍,走近吵鬧的地點。
兩位英國紳士大為生氣,因為他們經過長途跋涉,已經飢渴難忍。
“這簡直是橫行霸道!”他們嚷起來,說的是地道的法語,雖然帶點外國腔,“這個瘋子不讓好人喝他們的酒,我們就來砸開那扇門,他要是再耍瘋,那麼我們就宰了他!”
“慢著,先生們!”達達尼昂從腰間拔出手槍說道,“對不起,你們休想宰任何人。”
“好,好,”門背後阿託斯的聲音平靜地說,“這兩個吃小孩的傢伙,讓他們進來給爺們瞧瞧。”
那兩個英國紳士看上去很勇敢,卻畏縮地你看看我我看看你。彷彿地窖裡有一個餓極了的吃人妖怪,有一個民間傳說裡的頂天立地的英雄,誰都休想進地窖而不受到懲罰。
一陣沉默。兩個英國人終歸怕後退有失臉面,脾氣最暴躁的那個下了五六級梯子,狠狠朝門上踹一腳,震得牆都要塌了似的。
“普朗歇,”達達尼昂一邊扳開兩支手槍的機頭,一邊說,“我對付上面這個,你去對付下面那個。喂!先生們,你們是想幹仗嗎?那好吧,我們就幹掉你們!”
“天哪!”阿託斯嗡嗡的聲音叫道,“我好像聽見了達達尼昂的聲音。”
“不錯,”達達尼昂提高嗓門對朋友說道,“正是我呀,朋友。”
“啊!好!”阿託斯說,“那麼,我們來幹掉他們吧,這兩個踢門的傢伙。”
兩個英國紳士已經拔劍在手,但他們處在兩邊火力的夾擊之下,所以又猶豫了一下,結果還是傲氣佔了上風,第二腳把門板從上到下踢裂了。
“閃開,達達尼昂,閃開,”阿託斯喊道,“閃開,我要開槍了。”
“兩位先生,”達達尼昂一貫是深思熟慮的,“兩位先生,你們考慮考慮吧!耐心點兒,阿託斯。你們捲進了一件很危險的事情之中,你們身上將打出許多窟窿。在這邊,我和我的跟班會放三槍,地窖那邊也會放三槍。放完之後我們還有劍。我向你們肯定,我的朋友和我劍術都相當不錯。讓我來安排你我雙方的事情吧。等一會兒你們肯定有喝的,我向你們擔保。”
“如果還剩下有的話。”阿託斯嘲笑地嘟囔道。
店家覺得整個脊樑上冷汗涔涔。
“怎麼如果還剩下有!”他喃喃道。
“見鬼!肯定還剩下有,”達達尼昂說道,“他們兩個人不可能把酒窖裡的酒全喝光,放心吧。先生們,把你們的劍插回劍鞘。”
“好吧,你們把手槍別回腰帶上。”
“很好。”
達達尼昂做出表率,隨後轉身叫普朗歇收起手槍。
兩個英國人信服了,咕噥著把劍插回劍鞘。達達尼昂把阿託斯怎樣被關在地窖裡的情形講給他們聽。他們畢竟是正直的紳士,都批評店家不對。
“先生們,現在請回你們房間去。”達達尼昂說,“我保證十分鐘後,你們希望的東西會全給你們送去。”
兩個英國人施禮退了出去。
“現在只剩下我一個人了,親愛的阿託斯,”達達尼昂說,“請給我開門吧。”
“這就開。”阿託斯答道。
於是,傳來一陣木頭相互撞擊和房梁震動的巨大響聲。那是阿託斯構築的防禦工事,由被圍困者自己拆除了。
不一會兒,門開了,裡面出現了阿託斯蒼白的臉,他敏捷地掃視一眼四周。
達達尼昂跑過去摟住他的脖子,親切地擁抱他。隨後,他想領阿託斯趕緊離開那個潮溼的地方,卻發現他有些左搖右晃。
“你受傷啦?”他問道。
“我嗎,根本沒有!只不過快醉死啦,沒別的,從來沒有人過過這樣的酒癮。天主萬歲!店家,光我一個人就起碼喝了一百五十瓶。”
“天哪!”店家叫道,“那跟班如果喝了主人的一半,我就破產了。”
“格里默是出身於體面人家的跟班,他不會放肆和我用同樣的飲食,只喝桶裡的酒。我想他忘了塞上塞子了。聽見了嗎?
這酒還在流哩。”
達達尼昂哈哈大笑,使得打冷顫的老闆發起高燒來了。
與此同時,格里默也出現在主人身後,肩上扛著火槍,腦袋一晃一晃,頗像魯本斯①畫中的酒色之徒。他渾身前後滴著粘稠的液體,店家看出那是他最好的橄欖油——
①魯本斯(一五七七——一六四○),佛蘭德著名畫家。
一行人穿過大廳,住進店裡最好的客房。那是達達尼昂強行要來的。
這時候,店家和他太太拎著燈,跑進他們好久以來不準進入的地窖。那裡面等待他們的,是一幅慘不忍睹的景象。
阿託斯為了出來而拆開了一個缺口的防禦工事,是由柴火,木板和空酒桶,按照戰略攻防的藝術法則構築的。跨進防禦工事,只見地上一攤攤油和酒液中,漂浮著吃剩的火腿殘骸。而地窖左邊的角落裡堆著一大堆砸碎的酒瓶;一個酒桶龍頭沒有關上,正在流盡最後的血液。眼前這一切,恰如古代詩人描寫的戰場上滿目破壞和死亡的景象。
掛在小樑上的五十串香腸,剩下還不到十串了。
店家夫婦倆嚎啕的哭聲從地窖裡傳出來,達達尼昂產生了惻隱之心,阿託斯連頭也沒回。
痛苦轉變成了狂怒,店家拿了一根烤肉的鐵扦,衝進兩位朋友歇息的房間。
“拿酒來!”阿託斯瞥見店家就這樣喊道。
“拿酒來!”店家目瞪口呆地重複道,“拿酒來!你們已經喝了我一百多比斯托爾,我現在可是破產了,完蛋了,被葬送了!”
“唔!”阿託斯說,“因為我們一直口渴得不行。”
“你們光喝酒也就得了,可是你們連瓶子都砸碎了。”
“你們把我推倒在一堆瓶子上,碰得瓶子滾了下來,這怪你們自己。”
“我的食油也全都糟蹋了。”
“油是醫治創傷的良藥,格里默被你們打得遍體鱗傷,總不能不給他醫治吧?”
“我所有的大香腸都給啃光了!”
“你的地窖裡有許多耗子。”
“您要賠償我這一切。”店家憤怒地嚷道。
“天大的笑話!”阿託斯說著霍的站起來,但又連忙坐下來,因為他站起來時用力太猛。達達尼昂揚著馬鞭前來幫助他。
店家後退一步,頓時淚如雨下。
“這是教訓你要更加禮貌地對待天主派來的客人。”
“天主……您還不如說魔鬼!”
“親愛的朋友,”達達尼昂說,“你再這樣吵得我們耳朵發聾,我們就四個人關到你的地窖裡,去看看損失是否有你說的那麼大。”
“行啦,好吧,先生們,”店家說,“是我錯了,我承認。可是,對待任何過錯都應該慈悲為懷啊,你們都是貴族老爺,我是一個可憐的店主,你們應該可憐我。”
“唔!你要是這麼說,”阿託斯說道,“我的心都會碎了,我會像酒從酒桶裡流出來那樣老淚縱橫。我們並不像看上去那麼兇惡。那麼,過來聊聊吧。”
店家怯生生地走過去。
“我叫你過來,不要怕,”阿託斯說道,“那天我要付錢的時候,把錢袋子放在桌子上。”
“是的,大人。”
“那個錢袋子裝著六十比斯托爾,哪兒去了?”
“保管在法院書記室,大人。他們說那是假貨幣。”
“那麼,你去索回那個錢袋子,裡面的六十比斯托爾你就留著吧。”
“可是,大人您知道得很清楚,東西到了法院書記手裡,他是不會再撒手的。那些如果是假貨幣,倒還有希望,不幸那都是真貨幣。”
“你去和他通融吧,正直的朋友。這不關我的事了,尤其我身上一個利弗爾都不剩了。”
“喂,”達達尼昂開了腔,“阿託斯原來那匹馬到哪兒去了?”
“在馬廄裡。”
“它值多少錢?”
“頂多五十比斯托爾。”
“它值八十比斯托爾。那匹馬你留下吧。這就算徹底了清了。”
“怎麼!你賣掉我的馬,”阿託斯說道,“你賣掉我的巴雅仔?那我騎什麼去打仗,騎在格里默背上嗎?”
“我給你牽來了另一匹。”達達尼昂說。
“另一匹?”
“非常漂亮呢!”店家說。
“好吧,既然有一匹更漂亮、歲口更小的,那匹老的你就留下吧。拿酒來喝。”
“要哪一種?”店家完全平靜下來了,立刻問道。
“最裡邊靠近板條那一種。還剩下二十五瓶,其他的我摔倒在上面時全摔碎了。你去拿六瓶上來。”
“這個人是個酒桶!”老闆自言自語道,“如果他在這裡再呆半個月,又付得起酒錢的話,我的生意就又興隆起來啦。”
“別忘了給那兩位英國紳士送去四瓶同樣的酒。”
“現在嗎,”阿託斯說道,“在等送酒來這段時間,達達尼昂,給我講講其他幾個人的情況吧,好嗎?”
達達尼昂便向阿託斯介紹,他是如何找到了扭傷腿躺在床上的波託斯,和在桌子旁邊坐在兩位神學家之間的阿拉米斯。正當他講完的時候,店家拿著酒返回來了,同時帶來一塊幸好沒藏在地窖裡的火腿。
“不錯。”阿託斯給自己和達達尼昂斟滿酒說道,“為波託斯和阿拉米斯干杯。可是,你呢,朋友,你自己怎麼啦?發生了什麼事?我覺得你悶悶不樂。”
“唉!”達達尼昂說道,“這是因為,在我們幾個之中我最不幸!”
“你最不幸,達達尼昂!”阿託斯說道,“瞧,你怎麼不幸?給我說說。”
“以後再講吧。”達達尼昂答道。
“以後再講!為什麼以後再講?你以為我醉了嗎,達達尼昂?請你記住:我只有喝了酒頭腦才最清楚。你就說吧,我兩隻耳朵聽著哩。”
達達尼昂介紹了他與波那瑟太太的愛情遭遇。
“這一切不值一提,”阿託斯說,“不值一提。”
這句話是阿託斯的口頭禪。
“你總說不值一提,親愛的阿託斯!”達達尼昂說,“你這樣說很不合適,你從來沒有愛過。”
阿託斯暗淡無神的眼睛突然發光了,不過那隻像電光一閃,接著重新變得暗淡、茫然。
“對,”他平靜地說,“我從來沒有愛過。”
“所以你應該明白,”達達尼昂說,“你這鐵石心腸,這麼冷酷無情地對待我們這些柔弱心腸是不對的。”
“柔弱心腸,破碎的心腸。”阿託斯說。
“你說的什麼話?”
“我說愛情是一種賭博,賭贏的人贏到的是死亡!你輸了輸得好,相信我的話吧,親愛的達達尼昂。如果讓我忠告你,我就忠告你一輸到底。”
“她看上去那樣愛我!”
“她看上去愛你。”
“啊!她真愛我。”
“真是個孩子!世界上沒有一個男人不相信情婦是愛他的,世界上也沒有一個男人不受情婦欺騙。”
“你除外,阿託斯,因為你從來沒有過情婦。”
“說得對,”沉默片刻阿託斯說,“我從來沒有過情婦。喝酒吧。”
“你是個達觀冷靜的人,”達達尼昂說,“請你開導我吧,拉我一把吧,我需要知道該怎麼辦,需要得到安慰。”
“怎麼安慰?”
“減輕我的不幸。”
“你的不幸令人好笑,”阿託斯聳聳肩膀說道,“我如果給你講一個愛情故事,真不知你會怎麼說。”
“可是發生在你身上的?”
“或許發生在我一個朋友身上,那有什麼關係!”
“講吧,阿託斯,講吧。”
“先喝酒,喝了會講得更好。”
“邊喝邊講吧。”
“當然,這也沒有什麼不可以,”阿託斯端起酒杯一飲而盡,又重新斟滿,“兩件事同時進行真是好極了。”
“我洗耳恭聽。”達達尼昂說。
阿託斯陷入了沉思。他越是沉思,達達尼昂看見他臉色越是蒼白。一般酒徒喝到這個份上就得倒下,呼呼睡去。阿託斯呢,高聲說著夢話卻並未睡著。這醉中的夢囈實在有點兒嚇人。
“你非要聽不可嗎?”他問道。
“請講吧。”達達尼昂說。
“那麼,就滿足你的願望吧。我的一個朋友,我的一個朋友,請聽清楚了!不是我,”阿託斯說到這裡停頓了一下,露出陰鬱的微笑,“我那個省,即貝里省的一位伯爵,一位像棠朵羅或蒙莫朗希①那樣高貴的伯爵,二十五歲上愛上了一位像愛神一樣美麗的十六歲少女。她正當天真爛漫的年齡,卻透露出熱烈的思想,不像女性而像詩人般熱烈的思想;她不是討人喜歡,而是令人著迷。她住在一個小鎮上,生活在他哥哥身邊。她哥哥是本堂神甫。兄妹倆來到我的家鄉,誰也不知道他們是從什麼地方來的。大家見她那樣漂亮,她哥哥那樣虔誠,就沒想到問他們是從哪兒來的。況且,有人說他們出身於富貴門第。我的朋友是本地的領主,他完全可以引誘她,隨心所欲地強行佔有她。他是主人,誰會來幫助兩個外地來的陌生人?可惜,他是正人君子,她娶了她。這個笨蛋,這個白痴,這個糊塗蟲!”
“為什麼這樣說呢?他不是愛她嗎?”達達尼昂問道——
①棠朵羅為意大利著名貴族;蒙莫朗希是法國的著名貴族。
“等一會兒你就明白了。”阿託斯說,“他把她帶回莊園,使她成了全省的頭號貴夫人;應該說句公道話,她與她的地位非常相稱。”
“後來怎麼樣?”達達尼昂問道。
“後來怎麼樣嗎?一天,她與丈夫一塊打獵。”阿託斯聲音很低,又說得很快,“她從馬背上摔下來,昏了過去。伯爵趕來救她,見她身上的衣裳令她窒息,便用匕首將衣服劃開,讓她露出肩膀。你猜得到她肩膀上有什麼東西嗎,達達尼昂?”說到這裡,阿託斯大笑起來。
“我可以知道嗎?”達達尼昂問道。
“一朵百合花。”阿託斯答道,“她身上打了烙印!”
阿託斯一口喝掉手裡的一杯酒。
“真可怕!”達達尼昂大聲說,“你瞎扯些什麼?”
“我說的是真事,親愛的,天使原來是魔鬼。可憐的姑娘曾經偷盜過。”
“伯爵怎麼處理的?”
“伯爵是一個大領主,他在自己的領地有從上到下的審判權。他把伯爵夫人的衣服剝光,將她的雙手反剪在背後,然後把她吊在一棵樹上。”
“天哪!阿託斯!這豈不鬧出了人命案子!”達達尼昂嚷起來。
“不錯,一樁人命案子,沒別的。”阿託斯臉色蒼白得像死人,“可是,看來這酒不夠我喝了。”
他抓起剩下的最後一瓶酒,對著嘴,一口喝得精光,像尋常人喝一杯酒一樣。
然後,他將腦袋伏在手上。面對他這副模樣,達達尼昂感到恐怖。
“這使我絕了追求美麗、浪漫、多情女人的念頭。”阿託斯抬起頭來說道,但並不想繼續講伯爵的故事。“現在天主也給了你絕了這種念頭的機會。喝酒!”
“那麼她死了嗎?”達達尼昂含糊不清地問道。
“那還用問!”阿託斯答道,“把你的酒杯伸過來。吃火腿呀,怪傢伙!”阿託斯嚷著,“酒我們不能多喝了。”
“那麼,她的哥哥呢?”達達尼昂膽怯地問道。
“她的哥哥?”阿託斯重複道。
“是的,那個神甫呢?”
“噢!我去打聽,想把他也吊起來。可是他搶先了一步,在先天晚上就拋下本堂神甫的職位逃走了。”
“至少弄清了這個壞蛋是什麼人吧?”
“大概是那個漂亮娘兒們的第一個情人和同謀,一個有頭有臉的人。他裝扮成本堂神甫,大概就是為了把他的情婦嫁出去,使她最終有個歸宿。但願這傢伙受到四馬分屍之刑。”
“啊!天哪!天哪!”這駭人聽聞的故事令達達尼昂目瞪口呆。
“吃這火腿,達達尼昂,味道好極了。”阿託斯切了一片火腿放進小夥子盤子裡。“真遺憾,這樣的火腿地窖連四個都沒有。不然,我要再多喝五十瓶。”
這樣的談話使達達尼昂都要瘋了。他再也聽不下去,便用手枕住頭,趴在桌子上假裝睡著了。
“現在的年輕人都不會喝酒啦,”阿託斯憐憫地望著達達尼昂說道,“然而這一位是年輕人中最優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