搬穿英格蘭是一大享受。在歐洲,這裡的田野風光可以直追奧地利和瑞士,比德國農村放鬆,比法國農村整齊,更不待說意大利、西班牙這些國家了。
幾百公里看下來,未見一處豔俗,未見一處苟且。草坡、樹叢、溪谷、泥路,像是天天在整修,又像是從來未曾整修,像是處處要引起人們注意,又像是處處要躲開人們注意。在我看來,這便是田野的紳士風度。紳士優雅而又稍稍有點作態,這兒也是。
一到威爾士地區,紳士風度有點守不住了,丘陵起伏,大海在前。從大島渡到一個小島,再從小島渡到一個更小的島,那兒有碼頭,穿海去愛爾蘭。
愛爾蘭不再是紳士,渾身是質樸的精力,滿臉是通俗的笑容。
在目前『歐洲大家庭”中最貧困的國家,第一數葡萄牙,第二是愛爾蘭,第三是希臘,第四是西班牙。我這一路挨個兒細細打量,產生一種朦朧的預感:如果沒有特殊情況,最先走出這個名單的可能是愛爾蘭。
其它三國都有昔日的輝煌,愛爾蘭沒有。它受盡欺侮又保守落後,一代代家長都流著眼淚囑咐孩子:離開,必須離開結果,一個三百多萬人的國度,流落世界各地的愛爾蘭後裔卻有三千多萬。
當外加的障礙終於被逐步解除,自身的歷史又構不成負擔,愛爾蘭人開始自信起來。他們說:美國曆屆總統中有七個是愛爾蘭裔,包括最有風度的肯尼迪、里根、克林頓,如此大國都管得好好的,何況一個愛爾蘭貧困和樸素,再添加上自信和秩序,這片土地立即有了神采。
都柏林的市中心並不熱鬧,狹窄的街道里卻有很多酒吧。年輕人天天晚上擠在一起狂舞暢飲,他們創作和演奏的現代派音樂,在世界各地都有知音。例如我們車隊裡從未來過這裡的一位編導,說起來就如數家珍。
夥伴們一直疑惑:愛爾蘭是一個偏僻島國,為什麼青春生態如此前衛,文化藝術如此新銳我想,文化未必取決於經濟,精神未必受控於環境,大鵬未必來自於高山,明月未必伴隨著繁星。當年愛爾蘭更加冷落,卻走出了堂堂蕭伯納、王爾德和葉芝,後兩位很有今日酒吧的波俏風情。更出格的是荒誕派戲劇創始人貝克特和《尤利西斯》的作者喬伊斯,石破天驚,山鳴谷應,一度使全世界的前衛文化,幾乎瀰漫著愛爾蘭口音。
都柏林的喬治北街三十五號是一幢三層老樓,現在是“喬伊斯中心”。
著名作家的故居和紀念館去過很多,但這個地方太特殊了,我上上下下盤桓了整整半天。
喬伊斯沒有在這個屋子住過。他離開都柏林時二十二歲,境況潦落,留不下什麼遺蹟。祖上有點財產,但父親酗酒成性,把家喝窮了,不斷變賣家產,又成天搬家逃債,家人散住各處,這個地方是其中之一。
中心的負責人是喬伊斯的外甥,從未見過喬伊斯。他媽媽,也就是喬伊斯的親妹妹,曾一再悄悄叮囑:不要多提舅舅,以免影響前程。這位外甥今年已經七十五歲,紅臉白髮,氣色很好,慈祥友善,能背誦《尤利西斯》的一些片斷,但細問之下,他並不理解這部作品,不知道它究竟好在哪裡,為什麼會引起全世界的注意。
作為一個紀念中心的主人坦誠表示自己對紀念對象隔膜的,我第一次遇到,因此肅然起敬。那些能夠滔滔不絕的管理人員雖然也可佩服,但靜心一想總覺得不是味道。明明是巨峰滄海,怎麼可能被你們如此輕鬆地概括了喬伊斯外甥眼中流露出來的那種自己無力讀解的羞澀,那種不能回答我們問題時的惶恐,那種對自己舅舅竟然會寫下這麼多“荒唐”的句子而表現出的尷尬,讓我感受到一種文化意義上的真誠。儘管按照一般意義,他算不上一個合格的主人。他沒有利用血緣身份和今天的職務,去填埋偉大與庸常之間的距離。他站在大河的彼岸照拂著遠去的舅舅,知道自己遊不到舅舅所在的對岸。
他反覆告訴我的是這樣一個事實:愛爾蘭不喜歡喬伊斯,喬伊斯也不喜歡愛爾蘭;喬伊斯離開都柏林以後很少回來,但所有的作品都以愛爾蘭為題材。這幾句簡單的話讓我震動,一個孤獨的靈魂與土地的關係竟是那樣纏綿。
據我所知,直到晚年,喬伊斯艱難地謀求定居地卻故意避開了家鄉。有一次葉芝和蕭伯納籌建愛爾蘭文學院,誠懇邀請他參加,他也拒絕了。他不想進入某種派別,尤其是與家鄉有關的派別。
記得我以前在《鄉關何處》一文中曾分析過中國文人與家鄉的複雜心理關係,相比之下,這位愛爾蘭文人顯然有更強硬也更悽楚的訣別心態。
這幢樓整整裝修了十四年,一九九六年才開張,連總統都來參加了開幕式。可見愛爾蘭真的想擁抱自己別離多年的遊子了,以這幢樓,以那爐熾熱的火,以那些好不容易收集到的舊照片。但究竟擁抱到喬伊斯的遊魂沒有把握不大,真正可靠的是擁抱住了世界各國出版喬伊斯著作的各種版本,以及每年來自近百個國家的參觀者。
在二樓閱覽室裡,埋頭工作的研究者坐滿了各個角落,使匆忙的參觀者們有點惶愧。我輕步在那裡逡巡,整理著自己心中對《尤利西斯》的印象。記得寫的僅僅是一天的時間,一對夫婦的心理遭遇緊湊而肆洋,真實得難以置信,卻又與荷馬史詩《奧德賽》構成遙遠的平行,於是成為一部現代史詩。
它會使習慣於傳統小說的讀者不習慣,但一旦有了它,人們也就漸漸對傳統小說不習慣起來。
愛爾蘭一度拒絕他,也是因為不習慣,而現在,誰也不再習慣一個沒有喬伊斯的愛爾蘭。
由此可知,習慣是一支魔杖,總是要去驅趕一切創造物,如果趕來趕去趕不走,它就回過頭來驅趕創造物的對立面。
記得《尤利西斯》一九一八年在美國報紙連載後就於一九二○年被控上法庭,法庭判喬伊斯敗訴,書籍停止發行,罰款五十美元,理由是此書有傷風化,會誘惑很多過於敏感的人。一九三三年第二次上法庭時社會觀念已經大變,美國法官這次宣判喬伊斯無罪,為《尤利西斯》恢復名譽,理由是法律不照顧那些時時等待著被誘惑的過於敏感者,法律只考慮正常人。
———這句判詞真讓人高興。歷史上許多罪名,是不正常人對於正常人的宣判,而不正常人總會以超強度的道義亢奮,來掩飾自己的毛病。因此,僅僅引進一個“正常人”的概念,便全局點醒。
《尤利西斯》在美國的兩度宣判,也說明即使是進入了近代的美國,法律也有一個自我完善的過程。推動這個過程的宏觀因素是時代,而微觀因素則是案例。
法律的條文比較原則,而一涉及案例,便具體生動地顯現出是非。任何一個法律條文都不會像案例那麼強烈而具體地讓人感到如坐針氈。因此,在某個領域如果缺少案例,其實也就是關閉了社會性的感覺和理性對這個領域的介入,拒絕在這個領域實現法律的公正。
因此,我覺得喬伊斯對《尤利西斯》有三項貢獻:第一,寫出了它;第二,讓它輸在法庭;第三,讓它贏在法庭。有此三段論,這個作品不再僅僅是現代文學經典,而且成了文化法律經典。在它之後,世界各地的現代派作品全都獲得了法律上的安全。
由此聯想到,中國文化界讓人氣憤的事情實在太多,如要請法律來仲裁,首先要讓一系列案例來示範。因此,應該有更多的受害者不怕起訴,不怕出庭,哪怕是歷來最怕打官司的文化人。
愛爾蘭現在已經開始全方位地走向一種國際化的正常,經濟發展不慢,讓人刮目相看,而文化的事比較煩難。他們也明白不能僅僅像其它落後地區一樣賣弄民族遺產,因此先把喬伊斯請回來再說,至少可以通過他來猜測國際文化眼光。
猜測總不會一步到位,那麼先為他安排一間老屋住上,大家一起慢慢習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