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來的一個小時,我又是哄、又是求、又是威脅,必要時,好的,親吻;終於,一小口一小口地把那鍋湯給皮塔灌下去。我讓他慢慢睡去,然後處理我自己的事情,我狼吞虎嚥地吃了些鳥肉、植物根,一邊看著天空的影像。沒有新的傷亡。不管怎樣,我和皮塔讓觀眾度過了有趣的一天。希望今晚大賽組織者能讓我們安睡一晚。
我不由自主目光環視四周,希望找到休憩的理想大樹,但旋即意識到這已經成為過去。至少在一段時間內,我不能在皮塔無人看護的情況下,把他一個人留在地面。我離開皮塔原來岸上的藏身地時沒有把痕跡消除,我該怎麼隱藏一下呢?我們現在距那裡不足五十碼遠。我戴上眼鏡,把武器準備好,坐下來,觀察著四周。
溫度很快下降,我不久就感到徹骨的寒冷。最後,我頂不住了,爬進皮塔的睡袋。睡袋裡既暖和又舒適,我蜷縮在皮塔身邊,但我很快意識到這不是暖和而是燙,因為睡袋反射了皮塔的體溫。我摸了下他的前額,滾燙乾燥,我不知該如何是好。
讓他待在睡袋裡,讓裡面的高溫幫他退燒?還是讓他出來,讓夜晚涼爽的空氣幫他退燒?我最後決定只把一塊繃帶浸溼,給他敷在額頭上,這不起太大作用,可我怕別的方法效果更糟。
我整晚待在皮塔身邊,時而坐著,時而躺下,不停地給他換繃帶,剋制自己不要去想跟他搭夥我要比原來更易受到攻擊。我現在的活動範圍在地面上,要時時提防,還要照顧病人。我明知他受了傷,還是找到了他,無論當時是何種本能驅使我去找他,我必須堅信這個決定是正確的。
天邊已露出魚肚白,我看到皮塔的嘴唇有些溼潤,知道他的燒好些了。他的體溫還沒有恢復正常,但降了幾度。昨天我摘藤蔓時,看到一叢灌木,上面結了露露認識的那種漿果。我把果子摘下來,在湯鍋裡搗碎,加上涼水。
我回到洞裡時,皮塔正掙扎著要起來。“我醒來時你不在,我還正為你擔心嘞。”
我扶他躺下,笑著說:“你擔心我了?你看看你自己了嗎?”
“我以為加圖和格拉芙找到了你,他們喜歡夜間捕殺。”他說,一臉嚴肅。
“格拉芙,她是誰?”我問。
“二區的女孩,她還活著呢,對吧?”他說。
“是的,就剩他們、我們、薩里什和狐狸臉了,”我說,“那是我給五區的女孩起的外號。你感覺怎麼樣?”
“比昨天好些,比以前在泥地裡好多了。”他說,“有乾淨衣服、藥、睡袋……還有你。”
噢,行了,又是羅曼蒂克,我伸手去摸他的臉頰,他一下把我的手抓住,放在他的唇上。我記得爸爸也這樣對媽媽,我納悶皮塔從哪裡學到的這些。肯定不是從他爸爸和那巫婆那兒學的。
“除非你吃東西,不然我不會吻你。”我說。
我讓他靠洞壁坐著,他聽話地吃下了幾勺搗碎的漿果,可是鳥肉他還是不吃。
“你準沒睡。”皮塔說。
“我沒事。”我說。可實際上,我很疲倦。
“現在睡吧,我來警戒,有事我就把你叫醒。”他說。我猶豫著。“凱特尼斯,你不可能總這麼熬著。”
他說得沒錯,我總得睡覺。趁他還清醒,又是白天,我最好現在睡。
“好吧,”我說,“就睡幾個小時,然後把我叫醒。”
現在,睡袋裡太熱了。我把它鋪在地上,躺下來,一手抓著弓箭以防萬一緊急情況出現。皮塔靠著洞壁,坐在我身邊,他受傷的腿伸到前面,眼睛看著外面。“睡吧。”他輕柔地說。他用手把我額頭上幾縷垂落的頭髮捋到腦後。與舞臺上造作的擁吻不同,他的動作自然,讓人感覺很舒服。我不想讓他停下來,他也沒停。他還在撫弄著我的頭髮,我已沉沉睡去。
太長了,我睡的時間太長了,我睜開眼,發現已到了下午。皮塔還坐在我身邊,一動不動。我坐起來,仍然很警覺,但這是我幾天來睡得最踏實的一次。
“皮塔,你該幾個小時前就把我叫醒呀。”我說。
“幹嗎?這兒什麼事也沒有。”他說,“再說,我喜歡看著你睡覺,你睡著時不皺眉頭,更好看了。”
說到這裡,我又皺起眉頭,皮塔咧開嘴笑起來。這時我才發現他的嘴有多幹,我摸摸他的臉頰,像煤爐一樣燙。他說他一直在喝水,可瓶裡好像還挺滿的。我給他吃了些退燒藥,站在他身旁看他喝下一夸脫水,然後又喝下一夸脫水。之後我處理了一下他較輕的傷口,已經好些了,之後我定定神,給他打開了腿上的繃帶。
傷口更糟了,我的心往下一沉,已經沒有明顯的膿水,可發炎的腿腫得更厲害了,繃得皮膚亮晶晶的,我看到紅線上移到他腿根,這是血液中的毒素,不趕快救治,他肯定會死。我嚼的草藥和燙傷膏根本無濟於事,我們需要凱匹特送來強效抗生素。我想象不出這種藥要花多少錢,如果黑密斯把所有的贊助款合在一起,是不是夠用呢?我懷疑。禮物的價格隨著比賽進行而不斷攀升。第一天能買一頓飯的錢,到了第十二天只能買一塊餅乾。而皮塔需要的那種藥從一開始就很稀缺。
“嗯,腫得厲害了,可已經不流膿了。”我說道,聲音微微有些顫抖。
“我知道血液中毒是怎麼回事,凱特尼斯。”皮塔說,“就算我媽媽在也沒用。”
“你會比任何人活得都長,咱們贏了回到凱匹特,他們會給你醫治的。”我說。
“是啊,這計劃不錯。”他說。可我知道他這麼說主要是為了安慰我。
“你要吃東西,保持體力,我給你做湯。”我說。
“不要點火,”他說,“這麼做不值。”
“咱們看看吧。”我說。我把鍋拿到溪邊時,發現天奇熱無比。我敢肯定大賽組織者一直在提高白天的溫度,而猛降夜間溫度。然而,溪邊烤得發熱的石頭讓我有了個主意,也許我不用生火。
在洞穴和溪流之間有一塊平平的大石頭,我在上面處理了一下,把半鍋水消好毒,然後放在直射的陽光之下,在水裡扔下幾塊烤熱的鵝卵石。應該說我不是個好廚子,可做湯只需把東西扔進去,等著鍋開了就行了,所以湯是我做得比較好的。我把鳥肉撕碎,之後弄碎露露摘的植物根。還好,兩種東西都是熟的,只要加熱一下。在陽光和熱石頭的雙重作用下,鍋裡的水已經熱了。我把肉和植物根放進鍋裡,不停地換石頭,然後再找些綠色野菜調劑下顏色,沒多久,我在石頭底下找到了些野蔥,不錯。我把野蔥弄得碎碎的,放在鍋裡,又換塊石頭,蓋上鍋蓋,讓所有的東西在鍋裡燜一會兒。
附近幾乎沒看到有什麼獵物,再說留下皮塔一個人去打獵我也不放心,所以我就在附近下了六個套,希望我有足夠運氣。我又想起其他選手,他們的食物都炸沒了,從哪裡去弄吃的呢?至少有三個人——加圖、格拉芙和狐狸臉靠那堆食物支撐。也許不包括薩里什。我有種感覺,他一定和露露一樣,懂得如何在野外找食。他們在互相爭鬥嗎?或者正在找我們?也許他們中的一個已經找到了我們,並伺機出手。想到這兒,我趕快回到洞裡。
皮塔躺在睡袋上,躲在岩石縫裡。儘管我進來時他精神好些,但看得出他很痛苦。我把涼毛巾放在他的額頭上,可不消一會兒,毛巾就又燙了。
“你想要什麼嗎?”我問。
“不,”他說,“謝謝,等下,是的,給我講個故事。”
“故事?什麼樣的故事?”我說,我不太善於講故事,跟唱歌一樣。可有時,波麗姆也會求我給她講一兩個故事。
“講點高興的,給我講講你記憶中最快樂的日子。”皮塔說。
“快樂的事?”我脫口而出,我微嘆了口氣,覺得有些氣惱,這可比做湯費勁多了。但我還是絞盡腦汁回憶著快樂的事。我大部分快樂的記憶都與蓋爾和打獵有關,可這些事既不會讓皮塔開心,也不會讓觀眾高興。那就是波麗姆了。
“我告訴過你我是怎麼弄到波麗姆的羊的嗎?”我問。
皮塔搖搖頭,用期待的眼神看著我。我開始講起了故事。我講得很小心,因為我的話整個帕納姆都聽得到,顯然我們在林中打獵是違法的,我不願傷害蓋爾、格雷茜·塞、屠夫、甚至治安警,因為他們也買肉吃,這是顯而易見的。
這是真事,我怎麼得到錢,給波麗姆買羊。那是一個星期五的下午,波麗姆五月份生日的前一天。學校一放學,我和蓋爾就到林子裡打獵,因為我想攢夠錢給波麗姆買禮物。也許買些布做條新裙子,或者發刷什麼的。我們在林子裡下了很多套,林子裡一片綠油油的,可那晚捕到的獵物也不比平常多。我在回家的路上感到很沮喪,就算蓋爾不斷安慰我說明天肯定比今天強也無濟於事。我們在小溪邊休息的時候我看到了它——一頭年幼的公鹿,按鹿的年齡大概也就一歲吧,它的角剛長出來,上面還帶著絨毛。它站起身來準備跑掉,卻又不肯定,畢竟它和人類並不熟悉。這頭鹿很美。
當兩支箭射到它身上時,也許就不那麼美了,一支箭射在脖子上,另一支射中前胸。蓋爾和我同時射中了它。那頭鹿想跑掉,但身體搖搖晃晃,它還沒來得及反應,蓋爾就把它的喉嚨割斷了。登時,我為殺死這樣一頭年輕而又無辜的生命感到難過。一想到要吃它的肉我的心裡就翻騰起來。
一頭鹿!我和蓋爾總共只殺過三頭。第一頭是個母鹿,它的腿受了傷,可這鹿幾乎沒賣上什麼價。當時我和蓋爾把它拖到黑市去賣,大家爭著給肉出價,引起一片混亂,有的人還動手自己割肉,鹿身和後腿被挖出了大洞。最後格雷茜·塞出面,讓我們趁著肉沒被人割爛,趕緊送到屠戶那裡。儘管大家出的價還算公平,可總價還是低了些,從那以後,我們就知道不能把這種獵物直接拿到黑市上賣。
這次我們等天黑以後,才從屠戶院籬笆的洞裡鑽進去。儘管大家都知道我們打獵,可大白天拖著一百五十磅重的鹿在十二區的大街上走總不是什麼好事,好像我們在當官的眼皮低下顯擺一樣。
屠宰者是個叫露芭的矮胖女人,聽到敲門聲,她來給我們開門。露芭通常不跟人講價,她說的是一口價,或賣或走,但她給的價也挺公平。我們接受了她給的價,不過她又給我們點優惠,讓我們屠宰後來拿幾塊鹿肉。我們把錢一分為二,這輩子還從沒拿到過這麼多錢。我們決定保守秘密,第二天晚上再亮出鹿肉和錢,給家人一個驚喜。
我就這麼著掙到了買羊的錢,可我告訴皮塔的是我把媽媽的銀首飾盒偷偷賣了,這麼說誰也不會傷害。我接著講波麗姆生日那天下午的事。
蓋爾和我一起來到廣場上的集市,好買點裙子布料。我撫摸著一塊深藍色的棉布料,這時有個東西吸引了我的目光。一個老人在“夾縫地帶”的另一頭養了一群羊,我不知道他叫什麼,大家都叫他羊老漢。他臃腫的膝蓋已經彎曲了,他總是吭吭地咳著,一看就知道他在礦上幹了好多年。這麼多年,他省了不少來餵給羊吃,現在除了慢慢等著餓死,還有些事幹。他髒兮兮的,也沒什麼耐性,可羊卻很乾淨;只要能出起錢,就總能從他那裡買到羊奶喝。
有一隻羊,黑白相間,臥在手推車上。它的前肘好像被狗咬傷了,紅腫得厲害,羊老漢不得不把它抱起來給它擠奶。可我知道誰能把它醫好。
“蓋爾,”我小聲說,“我想把那隻羊送給波麗姆。”
擁有一隻奶羊對十二區的人來講,生活可以大為改善。這動物幾乎比什麼活得都長,“牧場”是理想的放羊的地方,它一天可以產四夸脫奶。可以喝,可以做成奶酪,或者賣,而且還不違法。
“它傷得可不輕,咱們最好走近看看。”蓋爾說。
我們走過去,買了杯奶喝,然後走到羊旁邊,好像閒著沒事,對羊很好奇的樣子。
“別動它。”羊老漢說。
“就看看。”蓋爾說。
“那快點看,馬上就要宰了,沒什麼人買它的奶了,他們只付一半的錢。”羊老漢說。
“屠戶出多少錢?”我問。
羊老漢聳聳肩。
“咱們再走走看吧。”我轉過身,這時看到露芭正穿過廣場朝我們走來。
“你來了,正好。”她走過來時,羊老漢對她說。
“那妮子正看你的羊嘞。”露芭說。
“你要不說,我還沒注意嘞。”我裝作漫不經心地說。
露芭上下打量著我,又看看羊,皺起眉頭。
“這羊不怎麼樣,看看那前肘,我敢說有一半的肉都爛了,連做香腸都不行。”
“什麼?”羊老漢說,“我們講好了的。”
“我們講好的,說的是羊身上有幾個牙印,可不是這個,把它賣給那妮子吧,要是她夠蠢,願意要它的話。”露芭說著,大步走開了,衝我擠了擠眼。
羊老漢氣蒙了,可他還是想把羊出手。我們用了半個小時討價還價,四周圍了一堆人也在品頭論足。如果羊能活,還挺划算;要是羊死了,我就虧了血本。大家也都七嘴八舌地議論,我最終還是買下了那隻羊。
蓋爾願意幫我扛著,他準和我一樣,想看到波麗姆開心的樣子。我一衝動,又買了一條紅絲帶,拴在羊脖子上,然後趕忙回家。
你應該看看我們把羊抱回家時波麗姆的那個高興勁。要知道這個女孩為了救那個叫毛莨花的貓還傷心落淚嘞。她當時太激動了,竟又哭又笑起來。媽媽看了羊身上的傷,卻沒把握能否治好。可兩人還是馬上忙乎起來,又是搗草藥,又是給羊灌藥湯。
“聽上去她們跟你一樣,會用草藥治病。”皮塔說。我差點忘了他還在那兒。
“噢,不,皮塔,她們的醫術有魔力嘞,只要那羊聽話,它就不會死。”說到這兒,想到我這雙笨手又無力挽救瀕死的皮塔,他聽了一定不是滋味,就馬上咬住嘴唇。
“別擔心,我不會不聽話的。”他開玩笑說,“把故事說完。”
“哦,就是這樣。我記得那天晚上,波麗姆一定要和‘夫人’一起睡在爐邊的一塊毯子上,她迷迷糊糊快睡著時,羊去舔她的臉,好像給她道晚安嘞。”我說。
“它準特喜歡她嘍。它還戴著紅絲帶嗎?”他問。
“準是還戴著吧,”我說,“怎麼啦?”
“我想象著那是怎樣的情形。”他若有所思地說,“看得出你為啥那天那麼高興。”
“嗯,那隻羊簡直就是個小金礦。”我說。
“是啊,我說的就是這個。你很愛你妹妹,又替她參加飢餓遊戲,有了羊她很快樂,可你高興也不光為這個。”皮塔乾巴巴地說。
“那隻羊也出力了,超過它價值的好幾倍呢。”我得意地說。“唔,你救了它的命,它也不敢做別的呀。”皮塔說,“我也一樣。”
“真的?我又為你出什麼力了?”我問。
“你惹了一身麻煩。別擔心,你會得到報償的。”他說。
“你又在胡說。”我說著,用手去摸摸他的腦門,燒一點沒退,反而更厲害了。“你體溫稍下來點兒了。”
突然,喇叭裡傳來了聲音,讓我吃了一驚。我迅速站起身來到洞口,仔細聽著,一個字也不想漏掉。真出我意料,是我們的朋友克勞狄斯·坦普爾史密斯的聲音,他邀請我們去參加宴會。我們並不太餓,我馬上在心裡拒絕了他的邀請。這時他又說:“等一下,你們有些人可能正在拒絕我的邀請,可這不是普通的宴會,有你們急需的物品。”
我確實急需給皮塔治腿的藥物。
“今早在宙斯之角,每個人都能在標有本區號碼的揹包裡找到一些物品。仔細想想拒絕參加的後果,對你們來講,這也許是最後的機會。”克勞狄斯說道。
他的話說完了,聲音在空中久久迴盪,我跳起來,皮塔從背後抓住我的肩。“不,你不能為我拿自己的命冒險。”他說。
“誰說我要去了?”我說。
“那你不去了?”他問。
“當然,我不會去。相信我,你覺得我會直接跑去和加圖、格拉芙,還有薩里什對抗?別傻了。”我說著,扶他躺下。“我要讓他們先鬥,咱們看明晚誰會在影像裡出現,然後再做下一步打算。”
“你這撒謊的本事可真不怎麼樣,凱特尼斯,我不知道你怎麼能撒謊撒得這麼久。”他開始學著我的口氣,“我知道那隻羊是個小金礦。你體溫稍下來點兒了。當然我不會去。”他搖著頭,“永遠不要用紙牌賭博,你會輸光最後一個銅子。”他說。我氣極了,臉漲得通紅,“好吧,我去,可你不能攔我!”
“我可以跟著你,至少跟一段路,我走不到宙斯之角,可如果我喊你的名字,準有人會發現我,那我就死定了。”他說。
“你那條腿連一百碼也走不了。”我說。
“那我拖著自己走,你去,我也去。”皮塔說。
他真固執,也許他還有些力氣能做到。在叢林裡跟在我後面,就算其他選手找不到他,野獸也會找到他,而他又無力自衛。看來我得把洞口偽裝好,然後獨自去。天知道,沒準這一去真能找到對他有用的東西呢。
“我該怎麼辦?坐在這兒,看著你死掉?”我說。他準也知道這不是辦法,觀眾也會恨我。並且,坦率地講,要不試試,我也會恨自己。
“如果你答應不去,我不會死的,我保證。”他說。
我們僵在那兒。我知道跟他爭也沒用,所以我也不跟他爭了。我裝出不情願的樣子。
“那,你得按我說的做。喝水,我讓你幾時叫我就幾時叫,不管多噁心,把湯都喝了!”我沒好氣地對他說。
“同意了,準備好了?”他問。
“等在這兒。”我說。太陽還沒落山,天已開始冷下來。我猜得沒錯,大賽組織者就是想讓氣溫忽高忽低。我納悶他們說急需的物品會不會是毯子。鍋裡的湯還是熱乎乎的呢,實際上味道也不錯。
皮塔毫無怨言地吃起來,為了顯出他喜歡吃,還認真地把鵝卵石舀出來,嘴裡咕噥著湯多麼好喝什麼的。如果不知道發燒有多難受的話,聽他的話還真讓人寬慰。就像黑密斯醉酒前的狀態一樣,他現在已經語無倫次了。我趁他還沒完全燒糊塗,趕緊給他吃了退燒藥。
我去小溪邊沖洗,思忖著如果我不去參加宴會他就會死,再拖個一兩天,感染就會到他的心臟、大腦或肺,那他就會死去。我就會在此獨自一人,直到其他人找到我……
我想得出神,降落傘落到我身邊我差點沒看見。我跳起來去拿降落傘,從水裡把它拖出來,撕掉外面的銀色包裝紙,看到裡面有個小瓶。黑密斯成功了!他拿到了藥品——我不知道他怎麼拿到的,也許他勸說一群滿腦子浪漫故事的呆子賣掉了她們的珠寶——我能去救皮塔了!這個小藥瓶那麼小,一定對皮塔的傷口很有效。但,旋即我心中產生了一絲懷疑,擰開蓋,使勁聞了一下,一股濃濃甜味差點讓我暈過去。為了確定是什麼藥,我用舌尖舔了一下,沒錯,是安眠糖漿,這是十二區的一種普通藥物,我媽媽常給疼得大喊的病人,以便給嚴重的傷口縫針,或者使某些病人鎮靜,或者幫疼痛的人入睡。一小瓶這樣的藥能讓皮塔昏睡一整天,這有什麼用?我氣得剛要把黑密斯的禮物扔到小溪裡,突然想起來一件事,一整天?這時間對我來說足夠了。
我搗碎了一把漿果和在裡面,這樣就聞不出來了,為保險又加了些薄荷葉子,然後走到洞口。
“我又給你帶來好吃的了,在溪流下游我找到了些漿果。”
皮塔毫不猶豫就吃了第一口,再吃第二口時微微皺起眉頭。
“漿果很甜啊。”
“是的,這是砂糖果,我媽媽常用它做果醬,難道你以前沒吃過嗎?”我說,又往他嘴裡塞了一勺。
“唔,沒有,”他說著,一臉的迷惑,“可這味道很熟悉,是叫砂糖果嗎?”
“嗯,在市場不常買到,它是野生的。”我說。又給了一勺,就剩最後一勺了。
“跟糖漿一樣甜。”他說著,正要吃下最後一口,“是糖漿。”
他知道了,眼睛睜得大大的。我用手緊緊捂住他的嘴和鼻子,迫使他吞下最後一口。他想把東西嘔出來,但是太晚了,他大腦已迷糊不清了。就在他快要昏睡過去時,眼神仍透出責備,彷彿在說我的所作所為是多麼不可原諒。
我坐在自己的後腳跟上,蹲在他面前,眼睛看著他,心裡憂喜參半。一顆漿果掉在他的下巴上,我把它擦掉。“誰說我不會撒謊,皮塔?”我說道,雖然他此時已聽不見了。沒關係,整個帕納姆國人都能聽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