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家可歸的流浪者們在街頭活動,四處散落在人行道、街道護欄、下水道、鋼筋混凝土的建築物、乾草堆、窨井蓋、消防水龍頭、垃圾箱、巴士站頭和沿街店面等地方。他們日復一日地在這熟悉的區域內閒逛。因為有的是時間,他們會停下來閒聊,觀察一輛交通受陽的汽車,注意到街角處又來了一個新毒販,認出他們地盤上的新面孔。他們在街邊坐下,破帽遮顏,隱身於店前的陰涼之處,就像街頭的步哨一樣,留心著周圍的動靜。他們聽得見街頭髮出的各種聲音,嗅得出汽車尾部釋放的廢氣和廉價飯館裡油炸食品的香氣。同一輛計程車一小時內駛過兩次,他們知道;遠處傳來一聲槍響,他們知道來自何處;一輛掛著弗吉尼亞或馬里蘭州牌照的高級轎車正停靠在街道護欄邊,他們會留意它直到它開走。
一個便衣警察正守候在一輛無標記的汽車內,他們也看見了。
“警察在外面。”一個諮詢者對索菲亞道。她走向前門,向東南方Q大街望去,在那裡停著一輛喬裝的警車。半小時後,她又查看了一次,還在那兒。她走向莫迪凱的辦公室。
我當時渾然未覺,因為我一面在爭取食物配給券,一面在與檢察官辦公室據理力爭。今天是禮拜五下午,市政府機關的官僚們在這樣一個好日子裡卻不能恪盡職守,正準備提前下班。索菲亞和莫迪凱一起過來把消息通報給我。
“我想警察正在守候。”莫迪凱表情嚴肅地說。
我的第一個反應就是藏身桌下,但我沒那麼做。我極力保持鎮定。“他們在哪裡?”我問,好像他們的藏身之處真的很重要。
“在街的拐角處。他們在那兒監視這幢樓半個多小時了。”
“也許他們是衝你而來。”我說。哈哈。可是人人都板著面孔。
“我打電話問過了,”索菲亞說,“他們帶著逮捕令,要以嚴重盜竊罪逮捕你。”
一樁嚴重罪行!監獄!一個英俊的白人男子被拋進火坑。我轉移了一下身體的重心,儘量掩飾自己的恐懼。
“一點都不奇怪,”我說,“這種事常有,讓我們來擺平它。”
“我認識檢察官辦公室的一個人,我會去見他,”莫迪凱道,“如果他們允許你自首就好了。”
“那當然好,”我裝做漫不經心的樣子說,“但我一下午都在給檢察官辦公室打電話,沒人接。”
“他們有兩百名律師。”他說。
莫迪凱在那方面沒什麼朋友,警察和檢察官是他天然的敵人。
行動計劃很快制訂好了。索菲亞打電話給保釋官,讓他去監獄與我們會面;莫迪凱去找一名慈悲為懷的法官。雖然沒說出口,大家心裡都明白——現在是星期五下午,在市監獄我能否平安度過這個週末還是個未知數。
他們去打電話,而我呆坐在辦公桌前,失去了行動和思考的能力,只是留意著前門的動靜。他們沒讓我等太久。四點整,加斯科少尉帶人進來了。
我想起了與加斯科第一次打交道的情形,當時他正搜查克萊爾的公寓。我大聲叱罵他,記下他們的名字,威脅要狠狠告他們一狀,他說的每句話都被我針鋒相對地頂了回去。當時我是個咄咄逼人的律師,而他則是個地位低下的警察,我從未想到有朝一日他會趾高氣揚地來逮捕我。但他來了,像上了年紀的蘇格蘭佬那樣神氣活現,臉上的表情又是輕蔑又是得意,手中拿著一沓文件正準備甩在我的胸口。
“我要見布羅克先生。”他對索菲亞道。就在此時,我微笑著走進前面的房問。
“你好,加斯科,”我說,“又來找那份文件?”
“不,今天不是。”
莫迪凱從他的辦公室現身出來,索菲亞站在辦公桌旁,人人面面相覷。“你有拘捕令嗎?”莫迪凱問。
“是的,是布羅克先生的。”加斯科道。
我聳聳肩:“走吧。”向加斯科走去。他的一名手下從手腕上解下一副手銬。我打定主意至少看上去要鎮定自若。
“我是他的律師,”莫迪凱道,“讓我看看那個。”他從加斯科手中接過拘捕令,仔細查驗。我被戴上手銬,雙手扭在身後,手腕處一片冰涼。手銬太緊了,至少比平時要緊,我咬牙挺住,不動聲色。
“我很樂意送我的當事人去警察局。”莫迪凱道。
“謝謝了,”加斯科道,“不過還是讓我代勞吧。”
“要送他到哪兒去?”
“中央監獄。”
“我陪你去。”莫迪凱對我說。索菲亞正在打電話,這比莫迪凱陪我去更使我感到寬慰。
三個諮詢者目睹了全過程,三個好心的街頭紳士進來給索菲亞通風報信。他們仍坐在那裡等,當我從他們身旁經過時,他們簡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其中一個混蛋用勁擰我的胳膊,在我背後推推搡搡。我們經過前門,來到外面的大街上。我想快點藏身車中。他們的警車是一輛髒髒的無標記的白色車,停在大街拐角處。街頭的流浪者們都看到了——車停在那個位置,警察衝進去,警察帶我出來,我雙手戴著手銬。
“一名律師被捕了。”他們很快會互相竊竊私語,這個消息也會鬧得街頭人人盡知。
加斯科和我坐在後座。我壓低身體,閉上眼睛,逮捕所引起的震驚也漸漸平息下來。
“真是浪費時問。”加斯科脫下一隻牛仔靴,放在大腿上,舒展自己的身體。“我們有一百四十件謀殺案沒破,吸毒的人比比皆是,還有那些在中學裡販毒的傢伙,可還得在你身上浪費時問。”
“你是在審問我嗎,加斯科?”我問。
“不是。”
“很好。”他並沒將米蘭達原則①放在心上,除非他開始訊問,否則也不必如此。
①米蘭達原則:美國最高法院規定在訊問在押的嫌疑分子之前,偵察人員必須告知對方有權保持緘默,不作自證其罪的供詞,並有權聘請律師,要求訊問時有律師在場。
警車沿十四大街向南飛馳,既無警燈又無警笛,當然也不把交通信號和行人的安全放在心上。
“那麼放了我。”我說。
“如果我能做主,我肯定放你。不過這次你確實惹惱了某些人。檢察官告訴我說有人向他施壓,要他批准逮捕你。”
“是誰向他施壓?”我問,但我知道答案。德雷克和斯威尼公司不會在警察身上浪費時間,他們寧願通過法律途徑迫使大檢察官採取行動。
“受害者。”加斯科口氣中帶著極大的譏諷。我同意他的看法,確實很難把這幫富有的律師想象成一樁罪行的受害者。
許多名人也曾被捕過,我使勁地回想他們的名字。馬丁-路德-金一生幾度身陷囹圄,還有像伯斯基和米爾肯那樣以及我一時記不起名字的著名大盜。那些影星和運動明星也曾酒後駕車、嫖娼、攜帶毒品。他們也一樣被塞進警車後座,像普通罪犯那樣被帶走。一位從孟菲斯來的法官被判終生監禁;我上大學時的一個熟人正被關在過渡教習所;我以前的一個客戶因為逃稅被關進聯邦監獄。這些人都曾被捕,被帶過鬧市區,受到警方指控,留下指紋,被拍照,照片上編有號碼。所有人都平安渡過了牢獄之災。
我懷疑甚至連莫迪凱-格林也感覺到了手銬的冰涼。
我心中竟然有一絲慶幸,這一切終於發生了。我再不必四處亡命,東躲西藏,也不必擔心有人跟蹤。該來的終於來了。他們沒有深夜襲擊,那樣我得在牢裡捱到天亮。現在這個時間還有救。如果幸運的話,我會很快接到傳票,被保釋出獄,免受週末人獄高峰期的危害。
但是我心中同時有一絲從未有過的恐懼。在市監獄裡,什麼事都可能發生。身份證明會丟失;他們會人為製造許多延宕;保釋會推遲到星期六,或者星期天,甚至星期一。我會被塞進一間擁擠的牢房中,與形形色色不懷好意的囚犯為伴。
他們會放風出去,說我被捕了。我的朋友們會搖搖頭,想知道我會做出什麼亂七八糟的事來。我的父母會傷心欲絕。我不清楚克萊爾的反應,尤其是她現在有了新男友。
我閉上眼睛,設法讓自己坐得舒服點兒,可是我當時的心情是如此之糟,又怎麼能夠?
入獄手續頭緒繁多,我懵懵懂懂地跟著加斯科,他領著我就像領著一隻迷途的羔羊。眼觀鼻,鼻觀心,我不停地告誡自己。別看那些人。首先將隨身物品丟下,登記一個清單;走進骯髒的大廳拍照,脫鞋量身高;如果不想笑就別笑,但請看著鏡頭;接著照側面;再去留指紋處。那裡恰巧很忙,加斯科就像銬一個精神病人那樣把我銬住,然後自己去找咖啡。被捕者來回穿梭,在辦著不同的手續。到處是警察。一張白麵孔,不是警察而是像我這樣的被捕者——年輕,男性,穿著漂亮的藏青色西服,看樣子喝醉了,左頰上有一道劃痕。在星期五下午五點之前怎麼會喝醉呢?他大聲威脅著,口齒纏夾不清,語氣嚴厲,可沒人聽。一會兒他就不見了。隨著時間的推移,我極度恐慌起來。外面已黑下來了,週末已經開始了,這就意味著罪行的開端,監獄會變得更忙。加斯科回來了,將我帶到留指紋處,看著儀器非常清晰地將我的指紋留下。
沒必要打電話了,我的律師就在附近,雖然加斯科沒看見他。我們越向下走,監獄的大門就越厚重;我們背道而馳,外面的世界離我們越來越遠了。
“我能保釋出獄嗎?”我終於忍不住問道。我看見了前面的鐵柵欄,窗戶上的鐵條和帶槍的警衛。
“我想你的律師正在替你辦。”加斯科答道。
他把我交給科菲中士。科菲把我推到牆邊,踢開我的雙腿,搜遍我的全身,好像要搜出一個子兒來。一無所獲。他指向一臺金屬探測器,努嘴示意我走過去,我照做了。門鈴響過,獄門滑開,現出一條通道,兩側是鐵牢籠。大門在我的身後哐啷一聲關上,打碎了我提早出獄的美夢。
從鐵欄裡伸出無數雙手和手臂,是在狹窄的過道中。我們在過道中通行時,囚犯們注視著我們,我收回自己的目光,盯著腳下。科菲打量著每間囚房,我想他在數人頭。我們在右邊的第三間停下來。
我的同監犯都是黑人,都比我年輕得多。我數了一下有四個,又看到躺在上鋪的第五個。六個人只有兩張床。這間牢房很小,呈正方形,三面都是鐵欄杆,所以我能看到隔壁和過道對面的犯人。牢房的後牆由煤渣磚砌成,角落裡有一間小小的廁所。
科菲砰的一聲關上了我背後的門。睡在上鋪的那位坐起來,在床邊來回晃盪著雙腿,這樣坐在下鋪的人看到它們在眼前不停地晃動。五個人一齊盯著站在門邊的我,我強作鎮定,急於在地板上找個地方坐下,以免碰到我的牢友。
感謝上帝他們沒有武器,感謝上帝有人裝了這臺金屬探測器。他們身上沒有槍,也沒有刀,我除了衣服外一無所有。我的手錶、錢包、手機、現金,以及隨身攜帶的一切物品都被收繳並登記造冊了。
牢房的前部會比後部安全些。我不理他們的注視在地上坐了下來,背靠著門。遠處有人高聲向看守求救。
在與我的牢房相距兩間的地方發生了打鬥。透過鐵欄和床鋪,我看見那個喝醉了的身著藏青色西服的白人男子正被兩個大塊頭的黑人逼在牆角,頭部受到重擊。別的人跟著起鬨,這一側的牢房全都騷動起來。在這個地方身為白人可不太妙。
一聲尖利的哨聲響起,一扇門打開,進來的是科菲,手持警棍。打鬥戛然而止,那個醉鬼俯臥在地,一動不動。科菲走過去詢問究竟是怎麼回事,個個裝聾作啞。
“保持安靜!”他喝斥道,隨即離去。
又過了十二分鐘,那醉鬼開始呻吟,遠處有人在嘔吐。我的一位牢友站起來,向我坐著的地方走來。他的光腳差點踩到我的腿。我向上瞥了一眼,隨即把目光投向別處,他向下盯著我,我知道這下可糟了。
“夾克不錯嘛。”他說。
“謝謝。”我咕噥了一聲,極力使自己的語調平和,聽起來不那麼刺耳。我穿的夾克衫是一件藍色便裝,已經舊了,每天配牛仔褲或卡其褲——這是我的前衛服裝,不值得為它大動干戈。
“夾克不錯嘛。”他重複道,又往前移動了幾步。上鋪的那個傢伙跳下來,走近我,仔細打量著。
“謝謝。”我重複道。
他約摸十八九歲,瘦而高,渾身沒一兩肥膘,也許是街頭流氓團伙中的一員。他趾高氣揚,虛張聲勢,急於在同夥面前表現自己。
而我偏偏是個軟柿子。
“我還沒有這麼好的夾克呢。”他說著又往前逼了一步,明顯想尋釁。
他不會是個街頭小混混吧,我想。這個地方無處可逃,他又怎能得手呢?“你想借嗎?”我問,眼睛沒抬。
“不。”
我收緊雙腳,下巴擱在雙膝上,這是個防衛姿勢。他要是踢我或打我,我不準備回擊。任何抵抗都將立即招致另四人的圍攻,他們會利用這難得的機會痛揍一個白人。
“他說你夾克不錯。”從上鋪跳下來的那小子說。
“我謝謝他。”
“他說他還沒這麼好的夾克。”
“那麼,你們要我怎麼做?”我問。
“當件禮物很合適。”
第三個人也逼上來,形成包圍之勢。第一個踢我的腳,所有的人一寸一寸地逼近我。他們準備動手,就等著誰先發難了。看到這情形我飛快脫下夾克,雙手奉上。
“這是件禮物嗎?”第一個邊說邊把夾克拿過去。
“你說什麼就是什麼。”我說。我向下看,仍避免與他們目光相接,因此我沒能看見他出腳。這一腳很厲害,踢在我左邊的太陽穴上,我的頭受到打擊後撞在後面的鐵條上。“哎喲!”我摸著後腦勺大叫道。
“你可以把這該死的衣服拿走。”我說,提防著他們的襲擊。
“你是自願的?”
“是。”
“多謝,夥計。”
“不客氣。”我說著擦擦自己的臉。我整個頭都麻木了。
他們退開,任由我編成一團。
大約又過了幾分鐘,我對時間失去了感覺,那個喝醉的白人掙扎著想爬起來,另外一個聲音在叫看守。拿我夾克的那小子並沒穿上它,他們把它藏了起來。
我的臉在抽痛,但沒流血。身為囚徒,如果劫難僅此而已,那實屬萬幸。不遠處一個犯人大聲嚷嚷,說要睡覺什麼的。我開始擔心夜裡將發生的一切。六個人,只有兩張窄床,難道要我們不蓋毯子,不墊枕頭,就睡在地上嗎?
地面變得冰涼,我坐在上面,偶爾打量一下我的那些同住者,暗暗猜測他們究竟犯了何罪。我當然只是借了一份文件,而且肯定要歸還的,可還是落到這步田地,與毒販、竊車賊、強xx犯,甚至殺人犯為伍。
我不餓,但想起了食物。我沒帶牙刷。我現在不需用廁所,可當我想的時候怎麼辦呢?飲用水在哪兒呢?基本生存問題一下子變得尖銳起來。
“鞋子不錯。”一個聲音響起,嚇了我一跳。我抬頭看到他們中的一個正居高臨下望著我。他穿著白色的髒襪子,沒有鞋,他的腳要比我長几英寸。
“多謝。”我說。他說的鞋是一雙舊的耐克牌多用鞋,不是籃球鞋,本不該引起他的興趣。第一次我希望腳上穿的是以前在公司時的那雙飾有流蘇的懶漢鞋。
“多大尺碼?”他問。
“十號。”
搶我夾克的那個阿飛走近我;所有人都知道了我的尺碼。
“和我的尺碼一樣。”第一個道。
“你想要嗎?”我問,立刻開始解鞋帶,“我願意把我的鞋送給你。”我很快地脫下,他把鞋拿走了。
我的牛仔褲和內衣會遭到怎樣的命運呢?我忍不住要問。
莫迪凱在晚上七點左右終於趕到。科菲把我從牢裡提出來,向外走時他問我:“你的鞋呢?”
“在牢裡,”我說,“他們搶去的。”
“我幫你要回來。”
“多謝,還有一件藍上裝。”
他看看我的左臉和腫了的眼角:“你沒事吧?”
“我很好。我自由了。”
我的保釋金為一萬美元,莫迪凱和保釋官一起在等我。我付給他一千現金,在文件上籤了字。科菲索回我的鞋和上裝,我的囚禁生涯就結束了。索菲亞開車來接我,我們坐進車裡,疾馳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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