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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節

    那個女人確確實實在我住的套間裡。我開門的時候,她正站在屋子中央,手裡捧著我的一本雜誌。一看見我,她嚇得靈魂出竅,手一鬆雜誌落到地板上。她飛快張開大嘴。“你是誰?”她幾乎是在尖聲高叫。

    看模樣她不像個罪犯。“我住在這兒。我倒要問問你是誰?”

    “哦,上帝。”她誇張地喘著氣,雙手捂在胸口。

    “你在這兒幹什麼?”我又問了一聲。我真的非常生氣。

    “我是德爾伯特的太太。”

    “什麼德爾伯特?你到底是怎麼進來的?”

    “你是誰?”

    “我叫魯迪。我住在這裡。這是私人房問。”

    聽我這麼一說,她的眼珠子朝四面轉了轉,好像是說:“對,挺不錯的私人房問。”

    “鑰匙是包娣給我的。她說我可以瞧一瞧。”

    “這不可能!”

    “就是她給的!”她從緊身短褲裡掏出一把鑰匙,朝我揮了揮。我閉緊雙眼,心裡真恨不得把包娣小姐一把掐死。“我叫薇拉,從佛羅里達來的。來看看包娣,在這裡呆幾天。”

    這時候我記起來了。德爾伯特是包娣小姐的小兒子,就是那個她3年沒有見過面、從來不來電話、從來不給她寫信的兒子。我記不清面前站著的這位薇拉,是否就是包娣小姐說的那位妓女,但看樣子倒是挺像。她的年紀在50歲上下,像所有熱衷於日光浴的佛羅里達人一樣,古銅色的皮膚很粗糙。在狹長的紅銅色的臉部中央,橘紅色的嘴唇在閃閃發光。枯槁的手臂。佈滿皺紋但曬成紫銅色的細細長長的大腿上,繃著一條緊身短褲。腳上套著一雙難看的黃拖鞋。

    “你無權到這兒來。”我說著,竭力使自己平靜下來。

    “你別火。”她走過我身邊時,一股散發著椰子油味道的廉價香水的香味,滿滿地灌了我一鼻子。“包娣要見你,”她把話丟下,便走出了我的房問。我聽著她下樓時拖鞋發出的啪嗒聲。

    包娣小姐雙臂交叉坐在沙發上,旁若無人地瞪著眼睛瞧著又一部愚蠢的情景喜劇。蔽拉在翻著冰箱。廚房桌邊坐著另一個棕色動物。那傢伙身材魁梧,燙成波浪的頭髮,染得汙七八糟。留著灰白的艾爾威斯小羊排式的連鬢胡。帶一副金絲眼鏡。兩隻手腕上套著金手鐲。是個標準的男妓。

    “你就是那個律師-,”我走進房間把門帶上後,他說。他面前的桌子上,攤著幾份文書,他一直在研究。

    “我是魯迪-貝勒。”我站在桌子的另一頭說。

    “我是德爾伯特-伯德桑,包娣的小兒子。”他有五十六七歲,卻拼命想打扮成40歲。

    “見到你很高興。”

    “是喲,實在是高興。”他手朝一張椅子一揮。“坐。”

    “幹嗎?”我問。他們在這兒已經幾個小時了,廚房和隔壁的房間都充滿了火藥味。我可以看見包娣小姐的後腦,我不知道她是在聽我講話,還是在聽電視傳出的聲音。電視機聲音開得很低。

    “不過是表示點兒友好而已,”德爾伯特說,彷彿他是這裡的主人。

    薇拉在冰箱裡什麼都沒有翻到,於是決定參加我們的談話。“他朝我又喊又叫,”她抽抽咽咽地對德爾伯特哭訴道。“還叫我從他房裡滾出去。他多粗暴呀!”

    “是這樣嗎?”德爾伯特問。

    “一點也不錯。我住在那裡,我有權叫你們兩個在外面待著。那是私人住所。”

    他把肩膀向後一挺。這傢伙常在酒吧間裡打架鬧事。“這房子是我老孃的。”他說。

    “可你的老孃碰巧就是我的房東。我每個月按時交房租。”

    “多少?”

    “這似乎與你無關,先生。房契上沒有你的大名。”

    “我看值400,也許值450美元一個月。”

    “很好。還有別的意見嗎?”

    “嗯,你真是個自以為了不起的傢伙。”

    “很好。還有什麼要說的嗎?你太太說,包娣小姐想要見我。”我這句話說得特別響,以便讓包娣小姐能夠聽見,可她卻依然紋絲不動。

    薇拉把一張椅子拉到德爾伯特身邊,一屁股坐下。兩人會意地對視了一下。他拿起一份文件,扶了扶眼鏡,抬頭對我說:“你一直在搗鼓我老孃的遺囑?”

    “這是我和包娣小姐兩個人的事。”我的目光落在桌面上,勉勉強強看到一份文件的封面。那是她的遺囑,最新的那一份,我想是由我以前的那位律師草擬的。我感到十分不安,因為包娣小姐一直堅持不能讓她的兒子,無論是德爾伯特還是朗道夫,瞭解她有多少錢。而遺囑上卻白紙黑字寫得清清楚楚,要處理的遺產約有2000萬。德爾伯特現在可是知道了。這份遺囑他已經鑽研了幾個小時;我記得遺囑的第三段,給了他200萬。

    德爾伯特是怎樣搞到這份遺囑的?這個問題令我更為不安。包娣小姐是決不會主動把遺囑交給他的。

    “你真是個自以為是的傢伙,”他說。“過去總弄不明白,大家為什麼討厭律師。這次回家來看看老孃,媽的,她卻跟個臭律師住在一塊。這怎麼能叫人不心煩?”

    或許會叫人心煩。“我住的是套間,”我說。“門上上著鎖,是私人房問。你們要是再走進去,我立馬報警給你們看。”

    我突然想起,在床底下的文件裡,我保存了一份包娣小姐的遺囑副本。這夫妻倆該不會是在那兒把遺囑搞到手的吧?一想到是我,而不是包娣小姐洩露了她的個人秘密,我頓時兩腿發軟。

    怪不得包娣小姐氣得不肯理我呢。

    我不知道她前幾份遺囑的內容,因而無法判斷德爾伯特夫婦的心情。他們是因為得知可能成為百萬富翁而欣喜若狂呢,還是因為不能撈到更多而怒氣沖天?但不管怎麼說,我都不會把事實真相告訴他們。老實說,我心裡硬是不願。

    對我要報警的威脅,德爾伯特不屑一顧。“我再問你一遍,”他拙劣地模仿著《教父》中布蘭多的姿勢說。“你有沒有為我老孃準備一份新遺囑?”

    “她是你的母親。你幹嗎不去問她?”

    “她連一個字也不肯說。”薇拉插嘴說。

    “好!那麼,我也不會說。這是嚴格保密的。”

    德爾伯特對此並不完全理解。他腦瓜子又不是那麼靈活,不知道應該從不同的角度發起進攻。他大概沒有想到,他可能正在觸犯法律。

    “我希望你別找麻煩,小子。”他氣勢洶洶地說。

    我準備走人。“包娣小姐!”我大聲喊道。她沒有任何反應。過了一會,她才舉起遙控器,把電視機的音量放得老大。

    我無所謂。我用手指著德爾伯特和薇拉說:“你們再走近我的房間,我就立刻報警。明白嗎?”

    德爾伯特乾笑了兩聲,薇拉馬上跟著咯咯一笑。我砰的一聲把門推開。

    我說不準他們有沒有翻過我床下的卷宗。包娣小姐的遺囑還在老地方,而且,我想,還是當初我放的時候那副模樣。上次我看過以後,已經過了幾個星期,但一切似乎都井井有條,未改原樣。

    我鎖好門,又用一把椅子把門頂上。

    我慣於在7點半左右,一早就去辦公室。這不是因為工作過於繁重,也不是因為日程排得太滿,每天要去法院出庭,或者在辦公室會見委託人。我一早去事務所,只是想安安靜靜地喝杯咖啡,享受孤獨。我每天至少化1小時,整理和研究布萊克一案的材料。戴克和我呆在各自的辦公室,儘可能互不干擾,但有時候這卻十分困難:電話響的次數開始慢慢地增多了。

    我喜歡繁忙的一天開始之前這個地方的那份寧靜。

    星期一,戴克到得很晚.將近10點才來上班。我們閒聊了幾分鐘。他想去吃早中飯,說是有要緊事跟我談。

    我們在11點離開事務所,步行了兩個街區,走進一家蔬食合作商場後面的小餐廳,要了蔬菜比薩餅和橙汁。戴克顯得十分緊張,面部扭曲得比平時更加明顯,一聽到輕微的聲音,馬上就把耳朵豎起來。

    “得告訴你一件事,”他說,聲音低得像在耳語。我們坐在火車座裡,室內還有6張餐桌,但全部空著沒有一個顧客。

    “我們很安全,戴克。”我說,竭力想讓他放心。“什麼事?”

    “我週六離開過孟菲斯,是取證結束立刻就走的。先飛到達拉斯,接著又飛到拉斯維加斯,住進了太平洋大酒店。”

    哦,真棒!他又在尋歡作樂狂飲濫賭啦。真是不可救藥。

    “昨天上午起床後,和布魯索通了電話。他叫我走人。說是聯邦調查局的特工從孟菲斯起一直跟著我,我必須立刻就走。說是有人一路上一直在盯我的梢,我必須立刻返回孟菲斯。叫我告訴你,聯邦調查局一直在注意你的一舉一動,因為你是既替布魯索又替普林斯干過活的唯一律師。”

    我的嘴又幹又渴。我猛灌了一大口茶。“你知道……布魯索在什麼地方?”我的聲音出乎意料地響亮,好在無人旁聽。

    “不,我不知道。”他說,眼珠在餐廳裡亂轉著。

    “唉,他在拉斯維加斯?”

    “我懷疑。他叫我到那兒去,是想迷惑聯邦調查局,讓他們以為他在拉斯維加斯。正因為那是布魯索看來很可能會去的地方,他倒反而決不會去。”

    我的眼睛在不停地轉動,我的思維像奔馳的野馬。我一下子想到了十幾個問題,可是卻又不能和盤托出。有許多情況我都想了解,可是許多情況我卻又不該瞭解。我們默默地注視著對方,很久很久。

    我真誠地希望布魯索和普林斯是在新加坡,或者澳大利亞,而且永遠別再聽到他們的消息。

    “他為什麼要和你聯繫呢?”我小心翼翼地問。

    他咬著嘴唇,彷彿就要開始哭了。可以看見那4顆大板牙的牙尖。他一直在用手抓頭,時光似乎已經凝結。“嗯,”他說,聲音更加輕微,“他們走的時候像是留下了一筆錢。現在想拿到手。”

    “他們?”

    “聽起來他們兩人好像還在一起,是不是?”

    “確實是。那他們要你做些什麼呢?”

    “這個嘛,倒從來沒有具體談過。但聽口氣,他們好像是要我們幫他們取回這筆錢。”

    “我們?”

    “是的。”

    “你和我?”

    “對。”

    “有多少錢?”

    “從來沒說過。不過,你想也想得出,一定是一大筆。否則,他們是不會為它操心的。”

    “那麼,錢在哪兒?”

    “他沒有說清楚。只告訴我是現鈔,鎖在什麼地方的箱子裡。”

    “他想叫我們去取?”

    “對。我猜想,這筆錢藏在城裡某一個地方,說不定就在我們現在坐的地方附近。聯邦調查局到現在還沒有找到這筆錢,所以他們很可能一輩子也找不著。布魯索和普林斯相信你和我。再說,我們現在已經是半合法了,真的,是一個貨真價實的法律事務所,而不是兩個街上的混子,一看到錢馬上就會偷走。他們覺得我們可以把錢裝上一部卡車,開到他們跟前,結果人人都會皆大歡喜。”

    這一切究竟有多少是戴克的揣測?又有多少確確實實是布魯索親口所言?我不知道,也不想知道。

    但我依然十分好奇。“費了這麼大的周折,我們又能得到什麼呢?”

    “這倒從來沒有談過。可是,肯定少不了。而且,我們還可以把應得的一份在事前就取出來。”

    戴克已經把一切都統統考慮過啦。

    “絕對不成,戴克。你別再說啦。”

    “是的,我知道,”他悶悶不樂地說,一聽見槍響就乖乖地繳械投降。

    “風險太大啦。”

    “是的。”

    “現在聽起來倒是挺棒,那可是要蹲大牢的!”

    “對,對。只是因為事關重大,非告訴你不可,真的。”他揮了揮手,彷彿是說這件事他連想都不敢想似的。一盤炸玉米片和鷹嘴豆泥放到了我們面前。我們盯著招待,一直盯到他轉身離開。

    我確實是為兩個逃犯打過工的唯一律師。這件事我曾經想到過,但怎麼也沒有料到聯邦調查局會牢牢地盯上了我。我的胃口一下子全沒了,嘴巴里卻依然又幹又渴。一點點輕微的響聲,都會把我嚇得從座位上跳起來。

    我們雙雙陷入了沉思,默默地瞪著桌上放著的食物,直到招待送來了比薩,才又重新開口。我們一聲不響地吃著。布魯索是為什麼與戴克聯繫的?他去拉斯維加斯,是誰出的錢?在兩個逃犯消失之後,這是他們第一次通電話?這次通話會是最後一次嗎?布魯索幹嗎還在關心我?我多麼想了解這一切的詳情細節!

    我終於從團團迷霧中理出了兩條清晰的想法。第一,假如布魯索有足夠的辦法跟蹤戴克,能知道在他去拉斯維加斯的途中身後一直有人盯梢,那麼他肯定有辦法僱人從孟菲斯取走那一筆錢。他幹嗎還要纏著我們?我們是否會被人逮住,他是不會在乎的;他纏著我們,這就是真正的原因。

    其次,聯邦調查局到目前為止還沒有找我問過話,那是因為他們不想驚動我。正因為我一直不防備他們,他們監視我才方便得多。

    我又想到一件事。坐在對面的我這位五短身材的朋友,剛才很想敞開心扉,跟我認認真真地討論討論這筆錢。他知道的事情,肯定要比已經告訴我的多得多。他開始剛才的那場談話,是周密盤算的結果。

    我還沒有那麼笨。我不會相信他會輕易放棄這件事。

    我對每天的郵件,已經開始產生了一種恐懼感。今天戴克像往常一樣,在午飯後把郵件拿到辦公室,裡面有一封廷利-布里特事務所寄來的沉甸甸的信。我屏住呼吸,心情緊張地拆開這個標準信封。是德拉蒙德寫的書面質詢。他提出了一大堆問題,要求獲得原告或其律師所知道的所有文件,並且希望我們對一連串事實做出澄清;無論答案是肯定還是否定,答覆都必須在30天之內用書面做出。假如這些事實沒有被我們否定,那麼今後將永遠被看做已得到我們肯定。信封裡還有一份通知:兩週內在我們辦公室對多特和巴迪-布萊克取證。我聽人說過,在一般情況下,對取證的日期、時間和地點,雙方的律師都要在電話上談一談,取得一致的意見。這叫做職業禮貌,化上不到5分鐘的時間,事情的進展卻會更為順利。很顯然,德拉蒙德要麼是忘記了常規的禮節,要麼就是打定主意採取強硬的政策。無論他是屬於何種情況,我都要改變他定下的時間和地點。這倒不是我喜歡和他對抗,而只是為了捍衛原則。

    德拉蒙德在信里居然沒有提出新的申請,這真是非同尋常!我明天將拭目以待。

    書面取證必須在30日之內答覆,而且雙方可以同時向對方索取書面證詞和材料。我要求對方提供書面證詞的準備工作已基本完成,德拉蒙德的這封信更促使我立即投入行動。我下定決心,要給這位大腕一點顏色,讓他明白我也能打一場紙上的惡戰。他會留下深刻印象的。他會再一次意識到:他與之競爭的對手,是一位除了這樁案子,別無其他事情可幹的律師。

    我把車悄悄駛上車道時,天色幾乎已經全黑。在包娣小姐的凱迪拉克旁邊,停著兩輛陌生的汽車。這是兩輛擦得鋥亮的彭蒂亞克,後面的保險槓上貼著艾維斯標籤。我不希望被人看見,便踮起腳尖,繞過屋子向我的房間走去。我聽見有人在談話。

    我在事務所呆到很晚才回來,主要是想避開德爾伯特和薇拉。我的運氣真好!他們正在後院裡和包娣小姐一起飲茶哩。而且,在座的還有別的幾個人。

    “他來了!”德爾伯特一看見我就大聲說。我原地站住,應聲望去。“到這兒來,魯迪。”那口吻與其說是邀請,倒不如說是命令。

    我向他們走去。他慢慢站了起來,另一個男人也站了起來。德爾伯特指著那張生面孔說:“魯迪,這是我哥朗道夫。”

    朗道夫和我握了握手。“我太太瓊,”他指著另一個上了年紀皮膚粗糙的蕩婦說。那女人和薇拉一樣俗不可耐,只是頭髮的顏色很淡。我朝她點了點頭。她瞟了我一眼,那眼神熱得可以煮熟雞蛋。

    “包娣小姐,”我彬彬有禮地點頭招呼我的房東。

    “你好,魯迪。”她聲音悅耳。她和德爾伯特一起,坐在柳條沙發上。

    “來坐一會兒吧。”朗道夫指著一張椅子說。

    “謝謝。不了,”我說。“我得回房間去,看看有沒有人偷偷進去過。”說這話的當兒,我一直瞟著薇拉。她坐在沙發後面,遠遠地離開別人,她或許是想盡可能離瓊遠一點兒。

    瓊的年紀在40與45歲之問。我記得,她的丈夫已年近花甲。我突然想起,她就是包娣小姐稱為婊子的那個女人。朗道夫的第三個老婆。開口閉口總是不離錢。

    “我們根本沒有去過你房問。”德爾伯特惱火地說。

    跟他這位徒有其表的弟弟相比,朗道夫隨著年齡的增長,倒是增添了幾分尊嚴。他身體不胖,頭髮沒燙沒染,身上也沒穿金戴銀。上身穿一件高爾夫襯衫,下著百慕大短褲,白色長統襪,白色休閒鞋。跟在場的另外幾位一樣,皮膚也曬成了棕紅色。他很容易會被人當做一個退休的公司經理;如果身邊再有一位體態嬌美的紀念品似的妻子,這一形象就會完美無缺。“你打算在這兒再住多久,魯迪?”他問。

    “我不知道我要搬走嘛。”

    “我不是說你要搬走。不過是出於好奇,問一聲罷了。我母親說並沒有訂合同,我這才問問你。”

    “幹嗎要你來問?”事情正在迅速發生變化。就在昨天晚上,包娣小姐也沒有提過合同的事。

    “因為從今以後,我協助母親處理她的事務。租金太低啦。”

    “就是嘛。”瓊幫腔道。

    “你可是從來沒有埋怨過,對嗎,包娣小姐?”我朝她問道。

    “嗯,沒,”她含糊其辭地說,似乎她也許曾經想埋怨,可就是沒有找到合適的時間。

    我本可以提出搬運覆蓋土、粉刷、拔草等等諸如此類的事,但轉念一想,何必跟這幾個白痴爭來爭去。“你們都聽見啦,”我說。“房東都沒有意見,你們操什麼心?”

    “我們不想讓老孃被人利用。”德爾伯特說。

    “喂,德爾伯特。”朗道夫制止他道。

    “誰利用她啦?”我問。

    “哎,我又沒有說誰,不過——”

    “他想說的是,”朗道夫打斷了他的話。“現在情況不同了。我們回來幫助母親了,而我們關心的只是她的事務,別無其他。”

    朗道夫說這番話的當兒,我一直在注視著包娣小姐。她臉色泛紅。她的兩個兒子就在她身邊,為她操心,問這問那,提出要求,保護著她的利益。儘管我知道她瞧不起現任的兩個媳婦,但她對兒子的表現卻心滿意足。

    “很好,”我說。“只是別來打擾我。別踏進我的房問。”我說完轉身就走,讓他們把許多想說的話和許多想問的問題,統統爛在心裡。我鎖好房間的門,吃了一塊三明治,坐在黑暗中,透過窗戶,聽著他們在遠處嘰嘰咕咕。

    我化了幾分鐘,在心中琢磨他們這次的聚會。德爾伯特和薇拉於昨天某個時候,從佛羅里達趕到這裡,究竟出於何種目的,我或許永遠也不得而知。他們用某種手段,搞到了她原來的那份遺囑,知道她大約有2000萬美元的財產可以饋贈,因而對她的事務變得極為關心。他們在得知她家裡住了一位律師以後,十分關注,因而德爾伯特就給也住在佛羅里達的朗道夫掛了電話。朗道夫於是拖著戰利品一般的妻子,匆匆趕到了孟菲斯。今天,他們用能想到的一切問題,折磨了老孃一整天,最後成了她的保護人。

    這一切全跟我無關。我在心裡暗自竊笑。我不知道這幾個傢伙到何年何月才能弄清事實的真相。

    就目前而論,包娣小姐十分愉快。而我因此也十分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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