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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節

    爭吵是在用甜點的時候開始的,一頓飯吃到這時候,卡拉漢寧願以飲代食。她客客氣氣地扳指頭說出他這一頓飯已經下肚的酒類飲料:他們坐上餐桌等待招呼的時候,便已兩杯雙份威士忌下肚,點菜之前又來一杯,吃魚的時候兩瓶葡萄酒,她只喝了其中兩杯。他喝得太快,已經醉了,到她一筆一筆算完這筆帳時他已怒氣衝衝。他點了德蘭布伊酒當甜點,因為這是他喜歡的酒,也因為突然間這成了一個原則問題。他一口喝乾,又要一杯,這就使她發火了。

    達比只顧攪動咖啡,不理睬他。穆頓飯店裡坐滿了顧客,她只想離開飯館不要發生爭吵,獨自回到公寓裡去。

    他們出了飯館走在人行道上,爭吵便不好收拾了。他從中袋裡拉出保時捷汽車的鑰匙,她告訴他喝得太醉了不能開車,要他把鑰匙給她。他緊捏住鑰匙,跌跌撞撞朝相距還有三個街區的停車場走去。她說她要走路回去。那就好好走吧,他說。她在他背後跟了幾步,看到她前面這個趔趔趄趄的模樣,心裡真不是滋味。他還是法律教授哩,真見鬼。他會撞死人的。他向前衝得更快,走到街沿的邊上,看了怕人,又歪歪斜斜向前走去。他還扭過頭來高聲叫喊,大概是說喝醉開車也比她清醒開車更好。她落在後面了。以前有一次她坐在車上,他也是醉成這個樣子,所以知道一個醉漢開一輛保時捷是怎麼回事。

    他胡亂穿過街道,兩手深深插入口袋,彷彿深夜裡一次隨便的散步似的。他看不準街沿石,一腳踩下去,著地的是腳尖而不是腳跟,頓時就手腳張開趴在人行道上,破口大罵。她還沒有夠得著他,他便已一骨碌爬了起來。別管我,見鬼去,他這麼對她說。把鑰匙給我吧,她求他,不然我就走路回去。他把她推開。一路平安,他說,還帶笑聲。她從未見他如此爛醉。

    停車場隔壁是一間邋遢的小酒吧,霓虹燈啤酒招牌遮蓋了窗口。她朝開著的門裡面張望,想找人幫忙,可是又一想,不對,真蠢,那裡面全是醉鬼。

    “他正在走近保捷時,”她對他大聲叫喊。“托馬斯!求你!讓我開車!”她站在人行道上,不能再向前了。

    他歪歪斜斜向前走,揮手要她走開,喃喃自言自語。他開了車門鎖,身體擠進了車。引擎發動了,他開大油門,車子發出吼聲。

    達比靠在一幢房子的側牆上,離開停車場出口不過數英尺。

    她打算看他開車走了,然後叫一輛出租車,然後一個星期不睬他。至少一星期。一路平安,她對自己重複這句話。他再次加大油門,輪胎髮出刺耳聲。

    一聲爆炸把她摔倒在人行道上。她全身趴在地上,面孔朝下,失去知覺,不過立即感覺到一股熱浪和熾熱的小粒碎屑散落街面。她驚嚇得張開嘴朝停車場看去。保捷時凌空而起整整翻了個筋斗,車頂朝下落在地上。車胎、車輪、車門、擋泥板,四散分離。車身成了光彩奪目的火球,轟然作響,頓時便被烈焰吞噬。

    達比朝它走去,嘶叫著找他。碎屑在她四周掉落,熱浪使她難以前進。她在十碼之外站住,雙手圍在口邊嘶喊。

    接著第二次爆炸又把汽車高高拋起,將她衝了開去。她的腳底一滑,頭部重重地倒在另一輛車子的保險桿上,她的臉覺得地面是熱的。

    邋遢酒吧裡空無一人,街上到處是醉漢。他們站在人行道張望。有兩個人想近前去看,但是熱氣燻紅了他們的臉使他們前進不得。火球噴發出濃重的黑煙,不過幾秒鐘時間便又有兩輛車子著火。吶喊聲,吆喝聲,響成一片。

    “這是誰的車!”

    “電話911!”

    “車裡有人嗎?”

    “電話911!”

    他們拉住她的時臂拖回到人行道,來到人叢中央。她重複叫喊托馬斯的名字。他們從酒吧裡拿來一塊冷溼布蓋在她的額頭。

    人群增多了,街上車來人往。她醒來時聽見遠遠近近的警報聲。她的頭背後是個硬塊,臉上是冷的。她的口是乾的。“托馬斯,托馬斯。”她一次又一次叫著。

    “好了,好了,”說話的是一張黑麵孔,對著她的面孔。他小心地托住她的頭,輕拍她的手臂。其他的面孔都向下注視。他們都點頭同意。“現在好了。”

    現在前前後後都響起了警報。她輕輕拉開溼布,她的眼睛也看得清了。紅光藍光在街上閃亮。警報聲震耳欲聾。她坐起來。他們把她靠在牆腳,在霓虹燈啤酒招牌下面。他讓開一點,小心地觀察她。

    “你沒事嗎,小姐?”男黑人問她。

    她回答不出,不想回答。她覺得頭破開了。“托馬斯在哪裡?”她問道,眼睛看著人行道上的一道裂縫。

    他們面面相覷。第一輛救火車發出尖聲停在二十英尺外,人群散開。救火員跳下車四面分散。

    “托馬斯在哪裡?”她又問。

    “小姐,托馬斯是誰?”黑人問她。

    “托馬斯-卡拉漢,”她柔聲說道,好像人人都認識他似的。

    “他在車上嗎?”

    她點頭,立即閉上眼睛。警報哀叫,響一陣停一陣,間歇中她聽得見人們的急切叫喊聲,火團的爆裂聲。她聞到了燃燒的焦氣。

    第二輛和第三輛救火車從不同的方向呼嘯而來。一個警察撥開人群走過來。“警察,讓路,警察。”他又推又撥,直到他找到了她。他雙膝著地亮出一個證件在她鼻子下揮動。“太太,魯珀特警官,新奧爾良警察局。”

    達比聽到了,但是腦子裡沒有反應。他都頂到她的臉了,這個魯珀特滿頭濃髮,戴一頂棒球帽子,穿眾聖足球隊的黑色和金色的上衣。她呆呆地望著他。

    “那是你的車子嗎,太太?有人說它是你的車。”她搖頭。不是。

    魯珀特抓住她的兩時拖了起來。他還跟她說話,問她是不是好過,同時又把她往上拖,使她痛得要死。頭像破裂了,分開了,爆炸了,她痛得休克了,而這個畜生卻毫不在意。她雙腳立地。她的膝蓋不能固定,她的腿是瘸的。他不停地問她是不是好過,黑人看著魯珀特,好像覺得此人是個瘋子。

    還好,兩條腿活過來了,她和魯珀特一同穿過人群,經過一輛救火車的車尾,又繞過一輛,走到一輛沒有標誌的警車。她低下頭,不願再朝停車場看。魯珀特不停地閒聊。他拉開前車門,小心翼翼地把她扶上空座位上坐好。

    另一名警察趴在車門上開始問話。他穿牛仔褲和尖頭牛仔靴。達比俯身向前兩手捧頭。“我想我需要急救,”她說。

    “沒錯,太太。急救車已經在路上了。不多幾個問題。你的姓名?”

    “達比-肖。我想我是休克了。頭昏極了,我就要嘔吐了。”

    “救護車馬上就到。那邊的車子是你的嗎?”

    “不是。”

    又來一輛警車,有警標,有文字,有警燈,尖叫著停在魯珀特的車頭前面。魯珀特走開一下。牛仔警察突然把她的車門一關,只剩下她一個人關在車裡。她向前靠去,吐了出來,朝兩條腿中間。她開始哭泣。她覺得冷。她慢慢地把頭擱在駕駛座位上,身體蜷成一團。無聲無息。一片黑暗。

    有人敲打她頭頂上的窗子。她張開眼睛,一個穿警服的男人,帽子上有警徽。門是鎖著的。

    “開門,夫人!”他大聲喊道。

    她坐起來開了門。“你醉了嗎,夫人?”

    “沒有,”她拼了全身力氣說道。

    他把門開大。“這是你的車?”

    她擦擦眼睛。她得想一下。

    “夫人,這是你的車嗎?”

    “不!”她瞪眼看他。“不是。是魯珀特的車。”

    “好的。誰是魯珀特啊?”

    還剩下一輛救火車,人群中大多數都走掉了。門上的這個人一望而知是警察。“魯珀特警官。你們的人,”她說道。

    這句話把他說火了。“馬上下車,夫人。”

    達比從右面位置下了車,站在人行道上。遠處有一個救火員手拿水管噴澆燒殘的保時捷車的車身架子。

    又有一個穿制服的警察和先前那位會合,他們在人行道上跟她說話。頭一個警察問他,“你叫什麼名字?”

    “達比-肖。”

    “你為什麼在車上昏倒?”

    她看了一下車子。“我不知道。我受傷了,魯珀特把我放進車子。魯珀特在哪裡?”

    兩個警察你看我,我看你。“誰是魯珀特?”頭一個警察問她。

    這一下又把她給觸怒了,一通發火反而掃清了誤解和猜疑。

    “魯珀特說他是警察。”

    第二個警察問她,“你是怎麼受傷的?”

    達比注視著他。她指向街對面的停車場,“我本該坐上那輛車。可是我沒有上去,所以我現在就在這裡聽你們這些蠢問題。魯珀特在哪兒?”

    他們只能乾瞪眼睛。第一個警察說道,“你待在這兒,”他自己走到街對面,那兒有另一輛警車停著,一個穿套裝的男人在跟一小群人說話。他們低聲說了幾句,第一個警察就把穿套裝的人帶回到達比這邊人行道上來。穿套裝的人說,“我是奧爾森警官,新奧爾良警察局的。你認識那輛車上的人嗎?”他指著停車場。

    她的雙膝發軟,便咬住了嘴唇,點一點頭。

    “他叫什麼名字?”

    “托馬斯-卡拉漢。”

    奧爾森看著第一個警察,“計算機說的就是這個名字。那麼,這個魯珀特是什麼人?”

    達比大喊一聲,“他說他是警察!”

    奧爾森顯得同情。“對不起。沒有名叫魯珀特的警察。”

    她大聲抽泣。奧爾森扶她走到魯珀特的車子的車頭蓋旁,他仍扶住她的雙肩,她的哭泣逐漸止歇,她盡力重新控制她的情緒。

    “查一查車牌上的號碼。”奧爾森告訴第二個警察,他趕快記下魯珀特的車號,打電話給局裡。

    奧爾森雙手輕輕扶住她的雙肩,看著她的眼睛,“你剛才跟卡拉漢在一起嗎?”

    她點頭,還是在哭,不過聲音小多了。奧爾森看了第一個警察一眼。

    “你怎麼進到車裡去的?”奧爾森問得又慢又輕。

    她用手指擦眼睛,看著奧爾森。“魯珀特這個傢伙,他說他是警察,到那邊去找到了我,把我帶到這裡來,他把我送進車裡,另外還有一個警察穿一雙牛仔皮靴開始問我話。又有一輛警察車開來停下,他們便走開了。後來我就昏過去。我不知道。我想得看個醫生。”

    “把我的車開來,”奧爾森對第一個警察說。

    第二個警察回來,滿臉的迷惑。“計算機上沒有這個車牌號碼的記錄。一定是假車牌。”

    奧爾森把住她的手臂領她上他的車。他一口氣告訴兩個警察。“我送她上博愛醫院。你們把這兒的事情結束後到那裡去找我。扣押這輛車子。我們以後再把它查明。”

    她坐在奧爾森的車裡,聽著無線電的嘈雜聲響,看著停車場。燒燬的車子有四輛。居中是車底朝天的保時捷,除了翹曲的車架,什麼都不剩了。五六個救火員和其他的急救人員還在轉動。一個警察用黃條子把那罪案現場圈起來。

    她摸一下後腦勺的硬塊。沒有血。淚珠兒從她的下巴掉落。

    奧爾森砰的一聲關上門,他們慢慢穿過停在那裡的車陣,便朝聖查爾斯大街開去。他開亮了藍燈,但沒有響起警報。

    “你想說話嗎?”他問道。

    他們已經走在聖查爾斯大街上。“我猜想,”她說。“他已經死了,是不是?”

    “是的,達比。我覺得難過。我估計車上只有他一個人。”

    “是的。”

    “你是怎麼受傷的?”

    他給她一塊手帕,她擦乾眼睛。“我大概是跌倒了。有兩次爆炸,我想是第二次爆炸把我衝倒。我不能全都記得清楚。請你告訴我魯珀特是誰。”

    “我不知道。我不知道有個名叫魯珀特的警察,這裡也沒有穿牛仔靴的警察。”

    她考慮了一個半街區的行駛時間。

    “卡拉漢做什麼工作謀生?”

    “圖蘭大學的法律教授。我是那裡的學生。”

    “誰要殺死他?”

    她眼睛看著紅綠燈,搖搖頭。“你確實相信這是故意殺人?”

    “不成問題。這是非常強烈的炸藥。我很難過,真的。他是被謀殺的。”

    “也許有人認錯了車子。”

    “這種可能性永遠會有。我們會把一切都查清楚。我估計你本來是要跟他一同在車上的。”

    她想說話,但是她無法不讓眼淚湧出。她把臉捂在手帕裡。

    他把車停在博愛醫院急救門附近兩輛救護車的中間,讓藍燈亮著。他扶著她急忙走進一個髒亂的房間,裡面坐著五十來個人,傷病輕重程度各不相同。她在飲水器的旁邊找到一個座位。

    奧爾森在她面前蹲下。“稍等幾分鐘。坐在這裡不要動。我去把車子移動一下,馬上就回來。你覺得可以說話嗎?”

    “可以,當然。”

    他走了。她又試摸一下,還是沒有血。雙扇的門開得大大的,兩個怒衝衝的護士來揪住一個臨產的婦女。她們像是把她拖走似的,又從那門口出去,在走廊裡遠去。

    達比立即跟了出去。她拐一個彎,看見一個“出口”的標誌,出了這道門,又是一個走廊,這兒要靜得多,又出道門,便是一個裝貨的平臺。小巷裡有燈光。堅強一點。沒有問題。沒有人看住我。她已經走在街上,腳步輕快,清涼的空氣使她眼睛明亮。她堅決不哭。

    奧爾森覺得時間充裕,他回到原處,只當是她已經進去治療。他等著,再等著。

    她轉了幾個彎,看見防護牆了。法國區馬上就要到了。到那裡就不怕有人認出她。羅亞爾街行人較多,形形色色的旅遊客沿街漫步。她覺得安全得多。她走進假日旅館,用信用卡付了錢,租下五樓一個房間。她把房門插上門銷,拴上鍊條,開亮所有的燈光,抱腿坐在床上。

    維爾希克太太從床中心滾動肥胖的屁股,拿起電話。“找你的電話,加文!”她朝衛中間叫喊。加文走了出來,剃鬚膏塗滿半個臉孔,從他妻子手裡接過話筒,她便向床裡深深拱進去,好像母豬拱爛泥,他想。

    “喂,”他答應了一聲。

    電話裡是一個女性聲音,他從未聽到過的。“我是達比-肖,你知道我是誰嗎?”

    “是的。我知道,我們有一個共同的朋友。”

    “你見過我寫的一篇小小的案件分析嗎?”

    “噢,看過。我們現在管它叫鵜鶘案卷。”

    “我們是誰啊?”

    維爾希克在床頭櫃旁邊的椅子上坐下。這不是一次社交問候電話。“你為什麼打來電話啊,達比?”

    “我需要一個答案,維爾希克先生。我嚇得要死。”

    “叫我加文,好嗎?”

    “加文。案情摘要現在哪兒?”

    “管它在哪兒。出什麼事了嗎?”

    “我馬上給你說。請你告訴我你把這份摘要送到哪兒去了。”

    “好啊,我看了它,把它送給另一個處,調查局內部的幾個人看過它,然後送到沃伊爾斯局長那兒,他還有點兒喜歡它。”

    “它傳到聯邦調查局外面去沒有?”

    “這個我不能回答,達比。”

    “那我就不能告訴你托馬斯碰到了什麼事情。”

    維爾希克考慮了好長一會兒。她耐心地等待。“好吧。是的,它已經傳到聯邦調查局外面去了。誰看過它,多少人看過它,我不知道。”

    “他死了,加文,昨晚10點左右被謀殺了。有人放置了汽車炸彈想把我們兩人炸死。我僥倖未死,但是現在他們要幹掉我了。”

    維爾希克俯身對著電話,寫下筆記。“你受傷了嗎?”

    “身體沒問題。”

    “你在哪兒?”

    “新奧爾良。”

    “見鬼,誰要殺掉他呢?”

    “我已經見到過兩個人了。”

    “你怎麼——”

    “說來話長。誰看過了摘要,加文?托馬斯星期一晚上把它交給你。它經過幾次轉手,48小時之後他就死了,而且人家本來還要我跟他一起死。文章落到了不該落的人手裡去了,你說不是嗎?”

    “你安全嗎?”

    “誰知道?”

    “你待在什麼地方?你的電話號碼?”

    “別急,加文。我慢慢跟你談。我是打的付費電話,不好談重要事情。”

    “這樣吧,達比,你別催我。托馬斯-卡拉漢是我的最好朋友。你一定得出面。”

    “那是什麼意思?”

    “你瞧,達比,給我15分鐘,我們會有十多個探員找到你。我要搭上一班飛機,中午前到達你那裡,你不能老在街頭。”

    “為什麼,加文?誰要殺掉我?告訴我,加文。”

    “我到了你那裡就跟你說。”

    “我不知道。托馬斯死了,因為他跟你談過。我現在並不急著要跟你見面。”

    “達比,你瞧,我不知道是誰,也不知道為什麼,但是我可以確實告訴你,你的處境非常危險。我們能夠保護你。”

    “也許過些時候。”

    他深深呼吸,在床沿坐下。“你可以信任我,達比。”

    “好的,我信任你。可是另外那些人又怎麼樣?這件事很不簡單,加文。我的小小案情摘要大大觸犯了某一個人,難道你不覺得嗎?”

    “他受苦了嗎?”

    她躊躇不語。“我想沒有。”心碎的聲音。

    “兩小時後再來電話,好嗎?打到辦公室,我給你一個內部電話號碼。”

    “給我電話號碼,我要再作考慮。”

    炸彈爆炸的消息,星期四早晨版的《新奧爾良時代花絮報》來不及報道。達比在旅館房間裡匆匆翻了一遍,一個字都沒有。她看電視,有了,一個現場轉播的鏡頭,燒得精光的保時捷,仍然置身在停車場裡一堆燒剩的灰燼之中,那地方整個兒都用黃帶子清清楚楚地圈了起來。警察把它當作殺人案件處理。嫌疑犯不明。托馬斯-卡拉漢的名字出現了,年齡45,圖蘭大學知名的法律教授。法學院長突然出現,面前有一隻麥克風,說的是卡拉漢教授以及他對此次事件感到的震驚。

    此次事件使達比感到震驚、疲勞、恐懼和痛苦,她把頭埋進了枕頭。她只在這會兒哭它一回,以後決不再哭。悲痛只會使她送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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