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搭車客

    常常聽到一首歌,名字叫什麼我不清楚,歌詞和曲調我也哼不全,但是它開始的那兩句,什麼——“想起了沙漠就想起了水,想起了愛情就想起了你……”給我的印象卻是鮮明的。

    這種直接的聯想是很自然的,水和愛情都是沙漠生活中十分重要的東西,只是不曉得這首歌后段還唱了些什麼事情。我的女友麥鈴在給我寫信時,也說——我常常幻想著,你披了阿拉伯人彩色條紋的大毯子,腳上扎著一串小鈴當,頭上頂著一個大水瓶去井邊汲水,那真是一幅美麗的畫面——。

    我的女友是一個極可愛的人,她替我畫出來的“女奴汲水圖”真是風情萬種,浪漫極了。事實上走路去提水是十分辛苦的事,是絕對不舒服的,而且我不會把大水箱壓在我的頭頂上。

    我的父親和母親每週來信,也一再的叮嚀我——既然水的價格跟“可樂”是一樣的,想來你一定不甘心喝清水,每日在喝“可樂”,但是水對人體是必需的,你長年累月的喝可樂,就可能“不可樂”了,要切切記住,要喝水,再貴也要喝——。

    每一個不在沙漠居住的人,都跟我提到水的問題,卻很少有人問我——在那麼浩瀚無際的沙海里,沒有一條小船,如何乘風破浪的航出鎮外的世界去。

    長久被封閉在這隻有一條街的小鎮上,就好似一個斷了腿的人又偏偏住在一條沒有出口的巷子裡一樣的寂寞,千篇一律的日子,沒有過份的歡樂,也談不上什麼哀愁。沒有變化的生活,就像織布機上的經緯,一匹一匹的歲月都織出來了,而花色卻是一個樣子的單調。

    那一天,荷西把船運來的小車開到家門口來時,我幾乎是衝出去跟它見面的。它雖然不是那麼實用昂貴的“藍得羅伯牌”的大型吉普車,也不適合在沙漠裡奔馳,但是,在我們,已經非常滿足了。

    我輕輕的摸著它的裡裡外外,好似得了寶貝似的不知所措的歡喜著,腦子裡突然浮出一片大漠落霞的景色,背後的配樂居然是“BornFree”(“獅子與我”片中那首叫做“生而自由”的好聽的主題曲)。奇怪的是,好似有一陣陣的大風向車子裡颳著,把我的頭髮都吹得跳起舞來。

    我一心一意的愛著這個新來的“沙漠之舟”。每天荷西下班了,我就拿一塊乾淨的絨布,細心的去擦亮它,不讓它沾上一絲塵土,連輪胎裡嵌進的小石子,我都用鋏子把它們挑出來,只怕自己沒有盡心服侍著這個帶給我們極大歡樂的夥伴。

    “荷西,今天上班去,它跑得還好嗎?”我擦著車子的大眼睛,問著荷西。

    “好極了,叫它東它就不去西,餵它吃草,它也很客氣,只吃一點點。”

    “現在自己有車了,你還記得以前我們在公路上搭便車,眼巴巴的吹風淋雨,希望有人停下來載我們的慘樣子嗎?”我問著荷西。

    “那是在歐洲,在美國你就不敢。”荷西笑著說。“美國治安不同,而且當時你也不在我身邊。”我再擦著新車溫柔的右眼,跟荷西有一搭沒一搭的扯著。

    “荷西,什麼時候讓我開車子?”滿懷希望的問他。“你不是試過了?”他奇怪的反問。

    “那不算,你坐在我旁邊,總是讓我開得不好,弄得我慌慌張張,越罵開得越糟,你不懂心理學。”我說起這事就開始想發作了。

    “我再開一星期,以後上班還是坐交通車去,下午你開車來接,怎麼樣?”

    “好!”我高興得跳了起來,恨不得把車子抱個滿懷。

    荷西的工地,離家快有來回兩小時的車程,但是那條荒涼的公路是筆直的,可以無情的跑,也可以說完全沒有交通流量。

    第一次去接荷西,就遲到了快四十分鐘,他等得已經不耐煩了。

    “對不起,來晚了。”我跳下車滿身大汗的用袖子擦著臉。“叫你不要怕,那麼直的路,油門踩到底,不會跟別人撞上的。”

    “公路上好多地方被沙埋掉了,我下車去挖出兩條溝來,才沒有陷下去,自然耽擱了,而且那個人又偏偏住得好遠——。”我挪到旁邊的位子去,把車交給荷西開回家。“什麼那個人?”他偏過頭來望了我一眼。

    “一個走路的沙哈拉威。”我攤了一下手。

    “三毛,我父親上封信還講,就算一個死了埋了四十年的沙哈拉威,都不能相信他,你單身穿過大沙漠,居然——。”荷西很不婉轉的語氣真令人不快。

    “是個好老的,怎麼,你?”我頂回去。

    “老的也不可以!”

    “你可別責備我,過去幾年,多少輛車,停下來載我們兩個長得像強盜一樣的年輕人,那些不認識的人,要不是對人類還有那麼一點點信心,就是瞎了眼,神經病發了。”“那是在歐洲,現在我們在非洲,撒哈拉沙漠,你該分清楚。”

    “我分得很清楚,所以才載人。”

    這是不同的,在文明的社會里,因為太複雜了,我不會覺得其他的人和事跟我有什麼關係,但是在這片狂風終年吹拂著的貧瘠的土地上,不要說是人,能看見一根草,一滴晨曦下的露水,它們都會觸動我的心靈,怎麼可能在這樣寂寞的天空下見到蹣珊獨行的老人而視若無睹呢!

    荷西其實是明白這個道理的,只是他不肯去思想。有了車子,週末出鎮去荒野裡東奔西跑自是舒暢多了,那真是全然不同的經歷。但是平日荷西上班去,不守諾言,霸佔住一天的車,我去鎮上還是得冒著烈日走長路,兩人常常為了搶車子嘔氣。有時候清晨聽見他偷開車子走了,我穿了睡衣跑出去追,已經來不及了。

    鄰近的孩子們,本來是我的朋友,但是自從他們看見荷西老是在車裡神氣活現的出出進進,倒車,打轉,好似馬戲班裡的小丑似的逗著觀眾時,他們就一窩風的去崇拜這個莫名其妙的人了。

    我一向最不喜歡看馬戲班裡的小丑,因為看了就要難過,這一次也不例外。

    有一天黃昏,明明聽見荷西下班回來煞車的聲音,以為他會進來,沒想到,一會兒,車子又開走了。

    弄到晚上十點多,才髒兮兮的進門了。

    “去了哪裡?菜都涼了。”我沒好氣的瞪著他。“散步!嘿嘿!散個步去了。”接著沒事的吹著口哨去洗澡了。

    我跑出門去看車,裡裡外外都還是一整塊,打開車門往裡看,一股特別的氣味馬上衝出來,前座的靠墊上顯然滴的是一灘鼻涕,後座上有一塊尿溼了的印子,玻璃窗上滿是小手印,車內到處都是餅乾屑,真是一場浩劫。

    “荷西,你開兒童樂園了?”我厲聲的在浴室外喊他。“啊!福爾摩斯。”沖水的聲音愉快的傳來。

    “什麼摩斯,你去看看車子。”我大吼。

    荷西把水開得大大的,假裝聽不見我說話。

    “帶了幾個髒小孩去兜風?說!”

    “十一個,嘻嘻!連一些的哈力法也塞進去了。”“我現在去洗車,你吃飯,以後我們一人輪一星期的車用,你要公平。”我捉住了荷西的小辮子,乘機再提出用車的事。“好吧!算你贏了!”

    “是永久的,一言為定哦!”我不放心的再證實一下。

    他伸出溼溼的頭來,對我作了一個兇狠的鬼臉。

    其實硬搶了車子,也不過是早晨在郵局附近打打轉,然後回家來,洗燙,打掃做平常的家務事,等到下午三點多鐘,我換上出門的衣服,拿著一塊溼抹布包住滾燙的駕駛盤,再在座墊上放兩本厚書,這才在熱得令人昏眩的陽光下,開始了我等候了一天的節目。

    這種娛樂生活的方式,對一個住在城裡的人,也許毫無意義,但是,與其將漫長的午後消磨在死寂的小房子裡,我還是情願坐在車裡開過荒野去跑一個來回,這幾乎是沒有選擇的一件事。

    沿著將近一百公里長的狄狹的柏油路,總是錯錯落落的散搭著帳篷,住在那兒的人,如果要去鎮上辦事情,除了跋涉一天的路之外,可以說毫無其他的辦法。在這兒,無窮無盡波浪起伏的沙粒,才是大地真正的主人,而人,生存在這兒,只不過是攔在沙裡面的小石子罷了。

    在下午安靜得近乎恐怖的大荒原裡開車,心裡難免有些寂寥的感覺,但是,知道這難以想象的廣大土地裡,只有自己孤伶伶的一個人,也是十分自由的事。

    偶爾看到在天邊的盡頭有一個小黑點在緩緩的移動著,總也不自覺的把飛駛的車子慢了下來,蒼穹下的背影顯得那麼的渺小而單薄,總也忍不下心來,把頭揚得高高的,將車子揚起滿天的塵埃,從一個在艱難舉步的人身邊刷一下開過。為了不驚嚇走路的人,我總是先開過他,才停下車來,再搖下車窗向他招手。

    “上來吧!我載你一程。”

    往往是遲疑羞澀的望著我,也總是很老的沙哈拉威人,身上扛了半袋麵粉或雜糧。

    “不要怕,太熱了,上來啊。”

    順便帶上車的人,在下車時,總好似拜著我似的道謝著,直到我的車開走了老遠,還看見那個謙卑的人遠遠的在廣闊的天空下向我揮手,我常常被他們下車時的神色感動著,多麼淳樸的人啊!

    有一次,我開出鎮外三十多公里了,看見前面一個老人,用布條拉著一隻大山羊,掙扎的在路邊移動著,他的長袍被大風吹得好似一片鼓滿了風的帆一樣使他進退不得。

    我停了車,向他喊著:“沙黑畢(朋友),上來吧!”“我的羊?”他緊緊的捉住他的羊,很難堪的低低的說了一句。

    “羊也上來吧!”

    山羊推塞進後座,老先生坐在我旁邊,羊頭正好擱在我的頸子邊,這一路,我的脖子被羊緊張的喘氣吹得癢得要命,我加足馬力,快快的把這一對送到他們築在路旁貧苦的帳篷邊去,下車時,老人用力的握住我的手,沒有牙齒的口裡,咿咿呀呀的說著感激我的話,總也不肯放下。

    我笑了起來,對他說:“不要再謝啦,快把羊拖下去吧!它一直把我的頭髮當乾草在啃哪!”

    “現在羊糞也弄進車裡來了,上次還罵我開兒童樂園,你掃,我不管。”回到家裡,荷西先跑進去了,我捂著嘴笑著跟在他身後,拿了小掃把,把羊糞收拾了倒進花盆裡做肥料,誰說停車載人是沒有好處的。

    有時候荷西上工的時間改了,輪到中午兩點上班,晚上十點下班,那種情形下,如果我硬要跟著跑這來回一百公裡,只有在十二點半左右跟著他出門,到了公司,他下車,我再獨自開回來。

    狂風沙的季候下,火熱的正午,滿天的黃塵,嗆得肺裡好似填滿了沙土似的痛,能見度低到零,車子像在狂風暴雨的海里亂動著,四周震耳欲聾的飛沙走石像雨似的兇暴的打在車身上。

    在這樣的一個正午,我送荷西上班回家時,卻在咧咧的黃沙裡,看見了一個騎腳踏車的身影,我吃驚的煞住了車,那個騎車的人馬上丟了車子往我跑來。

    “什麼事?”我打開了窗子,捂著眼睛問他。

    “太太,請問有沒有水?”

    我張開了蒙著眼睛的手指,居然看見一個十多歲的男孩子,迫切的眼睛渴望的盯著我。

    “水?沒有。”

    我說這話時,那個孩子失望得幾乎要哭出來,把頭扭了開去。

    “快上來吧!”我把車窗很快的搖上。

    “我的腳踏車——”他不肯放棄他的車子。

    “這種氣候,你永遠也騎不到鎮上的。”我順手戴上了防風鏡,開了門跑出去拉他的車子。

    那是一輛舊式的腳踏車,無論如何不能把它裝進我的小車裡去。

    “這是不可能的,你怎麼不帶水,騎了多久了?”我在風裡大聲的對他喊著,口腔裡馬上吹進了沙粒。

    “從今天早上騎到現在。”小孩幾乎是嗚咽著說的。“你上車來,先把腳踏車丟在這裡,回去時,再搭鎮上別人的車,到這裡來撿回你的車,怎麼樣?”

    “不能,過一會沙會把它蓋起來,找不到了,我不能丟車子。”他固執的保護著他心愛的破車。

    “好吧!我先走了,這個給你。”我把防風眼鏡順手脫下來交給他,無可奈何的上了車。

    回到了家裡,我試著做些家事,可是那個小男孩的身影,卻像鬼也似的迷住了我的心。聽著窗外淒厲的風聲,坐了幾分鐘,我發覺沒有心思做任何事情。

    我氣憤的打開冰箱,拿了一瓶水,一個麵包,又順手拿了一頂荷西的鴨舌帽,開門跳進車裡,再回頭到那條路上去找那個令人念念不忘的小傢伙。

    檢查站的哨兵看見我,跑了過來,彎著身子對我說:“三毛,在這種氣候裡,你又去散步嗎?

    “散步的不是我,是那個莫名其妙找麻煩的小鬼。”我一加油門,車子彈進風沙迷霧裡去。

    “荷西,車子你去開吧!我不用了。”我同一天第三次在這條路上跑時,已是寒冷的夜晚了。

    “受不了熱吧!嘿嘿!”他得意的笑了。

    “受不了路上的人,那麼討厭,事情好多。”

    “人,在哪裡?”荷西好笑的問。

    “每幾天就會碰到,你看不見?”

    “你不理不就得了?”

    “我不理誰理?眼看那個小鬼渴死嗎?”

    “所以你就不去了?”

    “唉,算了!”我半靠在車座上望著窗外。

    我說話算話,有好幾個星期,靜靜的坐在家裡縫縫補補。

    等到我拼完了那快近一百塊小碎花布的彩色百衲被之後,又不知怎的浮躁起來。

    “荷西,今天天氣那麼好,沒有風沙,我送你去上班吧!”我穿著睡袍在清晨的沙地裡看著車子。

    “今天是公共假日,你不如去鎮上玩。”荷西說。“啊!真的,那你為什麼上班?”

    “礦砂是不能停的,當然要去。”

    “假日的鎮上,怕不擠了好幾百個人,看了眼花,我不去。”“那麼上車吧!”

    “我去換衣服。”我飛快的進屋去穿上了襯衫和牛仔褲,順手抓了一個塑膠袋。

    “拿口袋做什麼?”

    “天氣那麼好,你上班,我去撿子彈殼跟羊骨頭,過一陣再回來。”

    “那些東西有什麼用?”荷西發動了車子。

    “彈殼放在天台上凍一夜,清早摸黑去拿下來,貼在眼睛上可以治針眼,你上次不是給我治好的嗎?”

    “那是巧合,是你自己亂想出來的法子。”

    我聳聳肩不置可否,其實撿東西是假,在空氣清新的原野裡遊蕩才是真正有趣的事,可惜的是好天氣總不多。

    看見荷西下車了,走上長長的浮臺去,我這才嘆了口氣把車子開出工地。

    早晨的沙漠,像被水洗過了似的乾淨,天空是碧藍的,沒有一絲雲彩,溫柔的沙丘不斷的鋪展到視線所能及的極限。在這種時候的沙地,總使我聯想起一個巨大的沉睡女人的胴體,好似還帶著輕微的呼吸在起伏著,那麼安詳沉靜而深厚的美麗真是令人近乎疼痛的感動著。

    我先把車子開出公路,沿著前人車輛的印子開到靶場去,拾了一些彈殼,再躺一會兒,看看半圓形把我們像碗一樣反扣著的天空,再走長長的沙路,去找枯骨頭。

    骨頭沒有撿到什麼完整的,卻意外的得了一個好大貝殼的化石,像一把美麗的小摺扇一樣打開著。

    我吐了一點口水,用褲子邊把它擦擦乾淨,這才上車開回家,太陽不知什麼時候已經在頭頂上了。

    開著車窗,吹著和風,天氣好得連收音機的新聞都捨不得聽,免得破壞了這一天一地的寂靜。路,像一條發光的小河,筆直的流在蒼穹下。

    天的盡頭,有一個小黑點子,清楚的貼在那兒,動也不動。

    車子滑過這人,他突然舉起了手要搭車。

    “早!”我慢慢的停車。

    一個全副打扮得好似要去參加誓旗典禮那麼整齊的西班牙小兵,孤伶伶的站在路旁。

    “您早!太太”他站得筆直的,看見車內的我,顯然有點吃驚。

    草綠的軍服,寬皮帶,馬靴,船形帽,穿在再土的男孩子身上,都帶三分英氣,有趣的是,無論如何,這身打扮卻掩不住這人滿臉的稚氣。

    “去哪裡?”我仰著臉問他。

    “嗯!鎮上。”

    “上來吧!”這是我第一次停車載年輕人,但是看見他的一瞬間,我就沒有猶豫過。

    他上車。小心的坐在我旁邊,兩手規規矩矩的放在膝上,這時,我才吃驚的看見,他居然戴了大典禮時才用的雪白手套。

    “這麼早去鎮上?”我搭訕的說。

    “是,想去看一場電影。”老老實實的回答。

    “電影是下午五點才開場啊?”我盡力使說話的聲音像平常一樣,但是心裡在想,這孩子八成是不正常。

    “所以我早晨就出發了。”他很害羞的挪了一下身子。“你,預備走一天的路,就為著去看一場電影?”這真是不可思議的事。

    “我們今天放假。”

    “軍車不送你?”

    “報名晚了,車子坐不下。”

    “所以你走路去?”我望著沒有盡頭的長路,心裡不知如何的掠過一絲波瀾。

    靜默了好一會,兩人沒有什麼話說。

    “來服兵役的?”

    “是!”

    “還愉快嗎?”

    “很好,遊騎兵種,長年住帳篷,總在換營地,就是水少了些。”

    我特意再看了他保持得那麼整潔的外出服,不是太重要的事情,對他,一定捨不得把這套衣服拿出來穿的吧!

    到了鎮上,他滿臉溢不住的歡樂顯然的流露出來,到底是年輕的孩子。

    下了車,嚴肅而稚氣的對我拍一下行了一小軍禮,我點點頭,快快的把車開走了。

    總也忘不掉他那雙白手套,這個大孩子,終年在不見人煙的蕭條的大漠裡過著日子,對於他,到這個破落得一無所有的小鎮上來看場電影,竟是他目前一段生命裡無法再盛大的事情了。

    開車回去時,我的心無由的抽痛了一下,這個人,他觸到了我心裡一塊不常去觸動的地方,他的年紀,跟我遠方的弟弟大概差不多吧!弟弟也在服兵役。我幾乎沉湎在一個真實的時光裡,呆了一剎,這才甩了一下頭髮,用力踩油門,讓車子衝回家去。

    荷西雖然常常說我多管閒事,其實他只是嘴硬,他獨自開車上下班時,一樣也會把路上的人撿上車去。

    我想,在偏僻的地區行車,看見路旁跋涉艱難的人如蝸牛似的在烈日下步行著,不予理會是辦不到的事。“今天好倒黴,這些老頭子真是兇猛。”荷西一路嚷著進屋來。

    “路上撿了三個老沙哈拉威,一路忍著他們的體臭幾乎快悶昏了,到了他們要下車的地方,他們講了一句阿拉伯話,我根本不知道是在對我講,還是一直開,你知道他們把我怎麼了?坐在我後面的那個老頭子,急得脫下了硬幫幫的沙漠鞋,拼命敲我的頭,快沒被他打死。”

    “哈,載了人還給人打,哈!”我笑得不得了。

    “你摸摸看,起了個大包。”荷西咬牙切齒的摸著頭。

    最高興的事,還是在沙漠裡碰到外來的人,我們雖然生活在一片廣闊的土地上,可是精神上仍是十分封閉的,如果來了外方的人,跟我們談談遠離我們的花花世界,在我,仍是興奮而感觸的。

    “今天載了一個外國人去公司。”

    “哪裡來的?”我精神一振。

    “美國來的。”

    “他說了些什麼?”

    “他沒說什麼。”

    “你們那麼長的路都不講話?”

    “一來講不通,二來,這個神經病上了車,就用手裡的一根小棍子,不斷的有節奏的敲打著前座那塊板,我給他弄得煩死了,只想拚命快開,早點讓這個人下車,沒想到他跟去了工地。”

    “哪裡上車的?”

    “這個人背了一個大揹包,上面縫了一面美國旗子,就在鎮上公路出口的地方上來的。”

    “你們那個兇巴巴的警衛放他進工地去?他又沒有通行證。”

    “本來是不肯的啊!那個人說一定要去看出礦砂。”“這不是隨便可以看的。”我霸氣的說。

    “擋了他一會兒,後來這個人把他的揹包一舉,說——我是美國人——。”

    “他就進去啦?”我張大了眼睛望著荷西。

    “就進去了”

    “嘖!嘖!”我赫然的看著荷西。

    荷西接著就去洗澡了,在沖水的聲音下,突然聽見荷西怪聲怪氣的唱起英文歌來——“我要——做一個——美——國——人,我要——做一個——美國人——”

    我衝進去拉開他的簾子,就用鍋鏟拍拍的亂打他,他唱得更起勁,歌詞改了——“我要——嫁一個——美——國——人啊——我要——嫁——”。

    以後我開進工地那道關口時,看見那個警衛,就把貼在車窗上的通行證用手一擋,不給他看,一面伸出頭去用怪腔怪調的英文對他大喊著——“我是美國人。”然後加足油門一衝而入。我不怪這個人討厭我,因為是我先討厭他的。

    只要在月初,磷礦公司出納處的窗口,總是排了長長的隊伍,每一個輪到的人,擠出人群來時,總是手裡抓了一大把鈔票,臉上的笑容像草莓冰淇淋一樣在陽光下溶化著。

    我們起初也是去領現錢,因為摸著真真實實的鈔票,跟摸著銀行的通知單,那份快慰是絕對不相同的,後來我們排隊排厭了,才請公司把薪水付進銀行裡去。

    但是,所有的工人們,一定是要現錢,不會跟銀行去打交道。

    鄰近加納利群島來的班機,只要在月頭上,一定會載來許多花枝招展的女人,大張旗鼓,做起生意來,這時候的小鎮,正是銅錢響得叮叮噹噹如“酒店”影片裡那首——“錢,錢,錢,錢……”的歌一樣的好聽的季節啊!

    那天晚上我去接荷西下夜班,車子到時,正看見荷西從公司的餐廳出來。

    “三毛,臨時加班,明天清早才能回家,你回去吧!”“怎麼早上不先講,我已經來了。”我包緊了身上的厚毛衣,順手把給荷西帶去的外套交給他。

    “一條船卡住了,非弄它出來不可,要連夜工作,明天又有三條來裝礦砂。”

    “好,那我走了!”我倒轉車,把長距燈一開,就往回路走。沙漠那麼大,每天跑個一百公里,真像散個小步一樣簡單。

    那是一個清朗的夜,月光照著像大海似的一座一座沙丘,它總使我聯想起“超現實畫派”那一幅幅如夢魅似神秘的畫面,這種景象,在沙漠的夜晚裡,真真是存在的啊!

    車燈照著寂靜的路,偶爾對方會有一兩輛來車,也有別人的車超過我的,我把油門加足了,放下車窗,往夜色裡飛馳進去。

    到了距離鎮上二十多里的地方,車燈突然照到一個在揮手的人,我本能的煞了車,跟這人還有一點距離就停住了,用車燈對著他照。

    突然在這個夜裡,這麼不相稱的地方,看見路邊站的竟是一個衣著鮮明豔麗的紅髮女人,真比看見了鬼還要震驚,我動也不動的坐著,細細的望著她,靜默的釘在位子上。

    這個女人用手擋著強烈的車燈,穿著高跟鞋噼噼啪啪的往車子跑來,到了車邊,一看見我,突然猶豫了,居然不要上車的樣子。

    “什麼事?”我偏著頭問她。

    “沒什麼,嗯!您走吧!”

    “不是招手要搭車吧?”我再問。

    “不是,不是,我弄錯了,謝謝!您走吧!謝謝啊!”

    我嚇得馬上丟下她走了,這個女鬼在挑人做替身哪,趁她後悔以前,我快跑吧!

    這一路逃下去,我才看見,沙地邊,每隔一會兒,就有一個類似的捲髮綠眼紅嘴的女人要搭車,我那裡敢停,拼命在夜色裡奔逃著。

    衝了一陣,居然又出現個紫衣黃鞋的女人,笑眯眯的就擋在窄路中間,就算她不是人,我也不能把她壓過去,只有老遠慢慢的停了,用車燈照著她,按著喇叭請她讓路。神秘的一群女人啊!

    她一樣噼噼啪啪拖著鞋子,笑著往車子跑過來。“啊!”看見我,她輕呼了一聲。

    “不是你要的,我是女人。”我笑望著她已經中年了的粉臉,這時,我自然明白了,這夜的公路上在搞什麼,我們是在月初呢!

    “啊!對不起!”她很有禮的也笑起來了。

    我做了一個請她讓開的手勢,就把車緩緩的開動了。

    她向四周看了一下,突然又追著拍了一下我的車,我伸頭去看她。

    “好吧!今天也差不多了,收工吧!你載我回鎮上去好麼?”“上來吧!”我無可奈何的說。

    “其實我是認識你的,你那天穿了沙哈拉威男人式樣的白袍子在郵局寄信。”她爽朗的說。

    “對了,是我。”

    “我們每個月都坐飛機來這裡,你知道嗎?”

    “知道,只是以前不曉得你們在郊外做生意。”“沒辦法啦!鎮上誰肯租房間給我們,‘娣娣酒店’那幾間是不夠用的啦!”

    “生意那麼好?”我搖搖頭笑了起來。

    “也只有月初,一過十號,錢不來了,我們也走啦!”倒是個坦白明朗的聲音,裡面沒有遺憾。

    “你收多少錢一個人?”

    “四千,如果租‘娣娣’的房間過夜,八千。”

    八千塊該是一百二十美元了,真是想不到那些辛苦的工人怎麼捨得這樣把血汗錢丟出去,我沒料到她們那麼貴。“男人都是傻瓜!”她靠在座位上大聲嘲笑著,好似個志得意滿的大大成功的女人。

    我不接嘴,加緊往鎮上已經看得見的燈火駛去。“我的相好,也在磷礦公司做事!”

    “哦!”我漫應著。

    “你一定認識,他是電器部值夜班的工人。”

    “我不認識。”

    “就是他叫我來的,他說這裡生意好,我以前只在加納利群島,那時候收入差多啦!”

    “你的相好叫你來這裡,因為生意好?”我不相信自己的耳朵,重複了一遍。”

    “我已經賺了三幢房子了!”她得意的張著手,欣賞著漆著紫色螢光的指甲。

    我被這個人無知的談話,弄得一直想大笑,她說男人都是傻瓜,她自己賺進了三幢房子,還可憐巴巴的在沙地上接客,居然自以為好聰明。

    娼妓,在我眼前的這個女人身上,大概不是生計,也不是道德的問題,而是習慣麻木了吧!

    “其實,這裡打掃宿舍的女工,也有兩萬塊一個月可賺。”我不以為然的說了一句。

    “兩萬塊?掃地,鋪床,洗衣服,辛苦得半死,才兩萬塊,誰要幹!”她輕視的說。

    “我覺得你才真辛苦。”我慢慢的說。

    “哈!哈!”她開心的笑了起來。

    遇到這樣的寶貝,總比看見一個流淚的妓女舒服些。

    在鎮上,她誠懇的向我道謝,扭著身軀下車去,沒走幾步,就看見一個工人順手在她屁股上用力拍了一巴掌,口裡怪叫著,她嘴裡不清不楚的笑罵著追上去回打那人,沉靜的夜,居然突然像潑了濃濃的色彩一般俗豔的活潑起來。

    我一直到家了,看著書,還在想那個興高采烈的妓女。

    這條荒野裡唯一的柏油路,照樣被我日復一日的來回駛著,它乍看上去,好似死寂一片,沒有生命,沒有哀樂。其實它跟這世界上任何地方的一條街,一條窄弄,一彎溪流一樣,載著它的過客和故事,來來往往的度著緩慢流動的年年月月。

    我在這條路上遇到的人和事,就跟每一個在街上走著的人舉目所見的一樣普通,說起來沒有什麼特別的意義,也不值得記載下來,但是,佛說——“修百世才能同舟,修千世才能共枕”——那一隻只與我握過的手,那一朵朵與我交換過的粲然微笑,那一句句平淡的對話,我如何能夠像風吹拂過衣裙似的,把這些人淡淡的吹散,漠然的忘記?

    每一粒沙地裡的石子,我尚且知道珍愛它,每一次日出和日落,我都捨不得忘懷,更何況,這一張張活生生的臉孔,我又如何能在回憶裡抹去他們。

    其實,這樣的解釋都是多餘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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