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以寫小説為主業,但有時也寫些雜文,來表明自己對世事的態度。作為一個尋常人,我的看也許不值得別人重視,但對自己卻很重要。這説明我有自己的好惡、愛憎,等等。假如沒有這些,做人也沒什麼味道。這些看法常常是在偷的論域這內,所以對它們,我倒有一種平常心。羅素先生曾説,對倫理的問題無法做科學的辯護。我同意這個觀點。舉例來説,我認為,可以給人帶來很大的樂趣,我看不出有什麼理由可以剝奪這種樂趣。這個看法也在倫理的論域之內。所以,我舉不出科學上的理由來説明自己是對的。假如有人説不思維才快樂,我只有搖頭,卻無話可説。
羅素先生認為,殘酷打擊別人是不好的。但他只能期望別人來同意這個看法,不能證明自己的正確。他還説,有很多看法,看似一種普遍的倫理原則,其實只是一種特殊的懇求。在這本書裏,我的多數看法都是這樣的—沒有科學的證據,也沒有教條的支持。這些看法無非是作者的一些懇求。我對讀者要求的,只是希望作伴不要忽略我的一份懇切而已。
這本書裏除了文化雜文,還有給其它書寫的序言與跋語。這些序言與跋語也表明了我的一些態度。險些之外,還有一些輕鬆的隨筆,不管什麼書,我都不希望它太嚴肅,這一本也不例外。
1995年6月於北京家中王小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