喬叟《特伯雷故事集》裡,有這樣一個故事,有位武士犯了重罪,國王把他交給王后處置。王后命他回答一個問題:什麼是女人最大的心願?這位武士當場答不上來,王后給了他一個期限,到期再答不上來,就砍他的腦袋。於是,這位武士走遍天涯去尋求答案。最後終於找到了,保住了自己的頭;假如找不到,也就不成其為故事。據說這個答案經全體貴婦討論,一致認為正確,就是:“女人最大的心願就是有人愛她。”要是在今天,女權主義者可能會有不同看法,但在中世紀,這答案就可以得滿分啦。
我也有一個問題,是這樣的:什麼是知識分子最害怕的事?而且我也有答案,自以為經得起全球知識分子的質疑,那就是:“知識分子最怕活在不理智的年代。”所謂不理智的年代,就是伽利略低頭認罪,承認地球不轉的年代,也是拉瓦錫上斷頭臺的年代;是茨威格服毒自殺的年代,也是老舍跳進太平湖的年代。我認為,知識分子的長處只是會以理服人,假如不講理,他就沒有長處,只有短處,活著沒意思,不如死掉。丹麥王子哈姆雷特說:活著呢,還是死去,這是問題。但知識分子趕上這麼個年代,死活不是問題。最大的問題是:這個倒黴的年頭兒何時過去。假如能趕上這年頭過去,就活著;趕不上了就犯不著再拖下去。老舍先生自殺的年代,我已經懂事了,認識不少知識分子。雖然我當時是個孩子,但嘴很嚴,所以也是他們談話的對象。就我所知,他們最關心的正是趕得上趕不上的問題。在那年頭死掉的知識分子,只要不是被殺,準是覺得趕不上好年頭了。而活下來的準覺得自己還能趕上——當然,被改造好了、不再是知識分子的人不在此列。因此我對自己的答案頗有信心,敢拿這事和天下人打賭,知識分子最大的不幸,就是這種不理智。
下一個問題是:我們所說的不理智,到底是因何而起?對此我有個答案,但不願為此打賭,主要是怕對方輸了賴帳:此種不理智,總是起源於價值觀或信仰的領域。不很久以前,有位外國小說家還因作品冒犯了某種信仰,被下了決殺令,只好隱姓埋名躲起來。不管此種宗教的信仰者怎麼看,我總以為,因為某人寫小說就殺了他是不理智的。所幸這道命令已被取消,這位小說家又可以出來角逐布克獎了。對於這世界上的各種信仰,我並無偏見,對有堅定信仰的人我還很佩服,但我不得不指出,狂信會導致偏執和不理智。有一篇歌詞,很有點說明意義:
跨過大海,屍浮海面,
跨過高山,屍橫遍野,
為天皇捐軀,
視死如歸。
這是一首日本軍歌的歌詞,從中不難看出,對天皇的狂信導致了最不理智的死亡慾望。一位知識分子對歌中唱到的風景,除了痛心疾首,不應再有其他評價。還有一支出於狂信的歌曲,歌詞如下:
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
就是好!
就是好來就是好啊,
就是好!……
這四個“就是好”,無疑根絕了講任何道理的可能性。因為狂信,人就不想講理。我個人以為,無理可講比屍橫遍野更糟;而且,只要到了無理可講的地步,肯定也要屍橫遍野,“文化革命”裡就死人不少,還造成了全民知識水平的大倒退。
當然,信仰並不是總要導致狂信,它也不總是導致不理智。全無信仰的人往往不堪信任,在我們現在的社會里,無信仰無價值的人正給社會製造麻煩,誰也不能視而不見。十年前,我在美國,和我的老師討論這個問題,他說:對一般人來說,有信仰比無信仰要好。起初我不贊成,後來還是被他說服了。
十年前我在美國,適逢里根政府要通過一個法案,要求所有的中小學在課間安排一段時間,讓所有的孩子在教師的帶領下一起禱告。因為想起了“文化革命”裡的早請示,我聽了就搖頭,險些把腦袋搖了下來。我老師說:這件事你可以不同意,但不要這樣嗤之以鼻——沒你想的那麼糟。政府沒有強求大家祈禱新教的上帝。佛教孩子可以念阿彌陀佛,伊斯蘭教的孩子可以禱告真主,中國孩子也可以想想天地祖宗——各自向自己的神祈禱,這沒什麼不好。但我還是要搖頭。我老師又說:不要光想你自己!十幾歲的孩子總不會是知識分子吧。就算他是無神論者,也可以在禱告時間反省一下自己的所作所為。這種道理說服了我,止住了我的搖頭瘋:不管是信神,還是自珍自重,人活在世界上總得有點信念才成。就我個人而言,雖是無神論者,對於無限廣闊的未知世界,多少還有點猜測;我也有個人的操守,從不逾矩,其依據也不是人人都能接受的,所以也是一種信念。從這個意義上說,我理應不反對別人信神、信祖宗,或者信天命——只要信得不過分。在學校裡安排段祈禱的時間,讓小孩子保持虔誠的心境,這的確不是壞主意——當時我是這樣想,現在我又改主意了。
時隔十年,再來考慮信仰問題,我忽然發現,任何一種信仰,包括我的信仰在內,如果被濫用,都可以成為打人的棍子、迫害別人的工具。瀆神是罪名,反民族反傳統、目無祖宗都是罪名。只要你能舉出一種可以狂信而無喪失理智危險的信仰,無須再說它有其他的好處,我馬上就皈依它——這種好處比其他所有好處加起來,都要大得多啊。
現在,有這樣一種信仰擺在了我們面前。請相信,對於它的全部說明,我都考慮過了。它有很多好處:它是民族的、傳統的、中庸的、自然的、先進的、唯一可行的;論說都很充分。但我不以為它可以保證自己不是打人的棍子,理由很簡單,它本身就包括了很多大帽子,其分量足以使人頸骨折斷:反民族、反傳統、反中庸、反自然……尤其是頭兩頂帽子,分量簡直是一目瞭然的。就連當初提倡它的余英時先生,看到我們這裡附和者日眾,也犯起嘀咕來了。最近他在《二十一世紀》雜誌上著文,提出了反對煽動民族狂熱的問題。在我看來,就是因為看到了第一頂帽子的分量。金庸先生小說裡曾言:“武林至尊,寶刀屠龍;號令天下,莫敢不從!”民族狂熱就是把屠龍刀啊。餘先生不肯鑄出寶刀,再倒持太阿,以柄授人——這證明了我對海外華人學者一貫的看法:人家不但學術上有長處,對於切身利害也很驚警,借用打麻將的術語,叫做“門兒清”!
至於國內的學者,門兒清就不是他們的長處。有學者說,我們搞的是學術研究,不是搞意識形態——嘿,這由得了你嗎?有朝一日它成了意識形態,你的話就是罪狀:膽敢把我們民族偉大的精神遺產扣押在書齋裡,不讓它和廣大群眾見面!我敢打賭,甚至敢賭十塊錢:到了這有朝一日,整他準比整我還厲害。
說到信仰,我和我老師有種本質的不同。他老人家是基督徒,又對儒學擊節讚賞;他告訴我說,只要身體條件許可,他每年都要去趟以色列——他對猶太教也有興趣;至於割沒割包皮,因為沒有和他老人家同浴的機會,我不知道。但我知道,他是一個信仰的愛好者。我相信他對我的看法是:可恨的無神論者,馬基雅弗利分子。我並不以此為恥。說到馬基雅弗利,一般人都急於和他劃清界線,因為他膽敢把道義、信仰全拋開,赤裸裸地談到利害;但是真正的知識分子對他的評價不低,赤裸裸地談利害,就接近於理智。但我還是不當馬基雅弗利分子——我是墨子的門徒,這樣把自己劃在本民族的圈子裡面,主要是想防個萬一。順便說一句,我老師學問很大,但很天真;我學問很小,但老奸巨猾。對於這一點,他也佩服。用他的原話來說,是這樣的:你們大陸來的同學,經歷這一條,別人沒法比啊。
我對墨子的崇拜有兩大原因:其一,他思路縝密,有人說他發現了小孔成像——假如是真的,那就是發現了光的直線傳播,比朱子只知陰陽二氣強了一百多倍——只可惜沒有完備的實驗記錄來證明。另外,他用微積分裡較老的一種方法來論證無窮(實際是論兼愛是可能的。這種方法叫德爾塔-依伏賽語言),高明無比;在這方面,把孔孟程朱捆在一起都不是他的個兒。其二,他敢赤裸裸地談利害。我最佩服他這後一點。但我不崇拜他兼愛無等差的思想,以為有濫情之嫌。不管怎麼說,墨子很能壯我的膽。有了他,我也敢說自己是中華民族的赤誠分子,不怕國學家說我是全盤西化了。
作為墨子門徒,我認為理智是倫理的第一準則,理由是:它是一切知識分子的生命線。出於利害,它只能放到第一。當然,我對理智的定義是:它是對知識分子有益,而絕不是有害的性質——當然還可以有別的定義,但那些定義裡一定要把我的定義包括在內。在古希臘,人最大的罪惡是在戰爭中砍倒橄欖樹。在現代,知識分子最大的罪惡是建造關押自己的思想監獄。砍倒橄欖樹是滅絕大地的豐饒,營造意識形態則是滅絕思想的豐饒;我覺得後一種罪過更大——沒了橄欖油,頂多不吃色拉;沒有思想人就要死了。信仰是重要的,但要從屬於理性——如果這是不許可的,起碼也該是鼎立之勢。要是再不許可,還可以退而求其次——你搞你的意識形態,我不說話總是可以的吧。最糟的是某種偏激之見主宰了理性,聰明人想法子自己來害自己。我們所說的不幸,就從這裡開始了。
中國的人文知識分子,有種以天下為己任的使命感,總覺得自己該搞出些給老百姓當信仰的東西。這種想法的古怪之處在於,他們不僅是想當牧師、想當神學家,還想當上帝(中國話不叫上帝,叫“聖人”)。可惜的是,老百姓該信什麼,信到哪種程度,你說了並不算哪,這是令人遺憾的。還有一條不令人遺憾,但卻要命:你自己也是老百姓;所以弄得不好,就會自己屙屎自已吃。中國的知識分子在這一節上從來就不明白,所以常常會害到自己。在這方面我有個例子,只是想形象說明一下什麼叫自己屙屎自己吃,沒有其他寓意:我有位世伯,“文革”前是工讀學校的校長,總拿二十四孝為教本,教學生說,百善孝為先,從老萊娛親、郭解埋兒,一路講到臥冰求魚。學生聽得毛骨悚然,他還自以為得計。忽一日,來了“文化革命”,學生把他驅到冰上,說道:我們打聽清楚了,你爸今兒病了,要吃魚——脫了衣服,趴下吧,給我們表演一下臥冰求魚——我世伯就此落下病根,健康全毀了。當然,學生都是混蛋,但我世伯也懊悔當初講得太肉麻。假如不講那些肉麻故事,捱揍也是免不了,但學生怎麼也想不出這麼絕的方法來作踐他。他倒願意在頭上挨皮帶,但豈可得乎……我總是說笑話來安慰他:你沒給他們講“割股療親”,就該說是不幸之中的大幸,要不然,學生片了你,豈不更壞?但他聽了不覺得可笑。時至今日,一聽到二十四孝,他就渾身起雞皮疙瘩。
我對國學的看法是:這種東西實在厲害。最可怕之處就在那個“國”字。頂著這個字,誰還敢有不同意見?這種套子套上脖子,想把它再扯下來是枉然的;否則也不至於套了好幾千年。它的誘人之處也在這個“國”字,搶到這個制高點,就可以壓制一切不同意見;所以它對一切想在思想領域裡巧取豪奪的不良分子都有莫大的誘惑力。你說它是史學也好,哲學也罷,我都不反對——倘若此文對正經史學家哲學家有了得罪之處,我深表歉意——但你不該否認它有成為棍子的潛力。想當年,像姚文元之類的思想流氓拿階級鬥爭當棍子,打死打傷了無數人。現在有人又在造一根漂亮棍子。它實在太漂亮了,簡直是完美無缺。我懷疑除了落進思想流氓手中變成一種兇器之外,它還能有什麼用場。鑑於有這種危險,我建議大家都不要做上帝夢,也別做聖人夢,以免頭上鮮血淋漓。
對於什麼叫美好道德、什麼叫善良,我有個最本分的考慮:認真地思索,真誠地明辨是非,有這種態度,大概就可算是善良吧。說具體些,如羅素所說,不計成敗利鈍地追求客觀真理,這該是種美德吧?知識本身該算一種善吧?科學知識分子說這就夠了,人文知識分子卻來扳槓。他們說,這種樸素的善惡觀,造成了多少罪孽!現代的科技文明使人類迷失了方向,科學又造出了毀滅世界的武器。好吧,這些說法也對。可是翻過來看看,人文知識分子又給思想流氓們造了多少兇器、多少混淆是非的煙霧彈!翻過來倒過去,沒有一種知識分子是清白無辜的。所以我建議把看不清楚的事撇開,就從知識分子本身的利害來考慮問題——從這種利害出發,考慮我們該有何種道德、何種信念。至於該給老百姓(包括我們自己在內)灌輸些什麼,最好讓領導上去考慮。我覺得領導上辦這些事能行,用不著別人幫忙。
作為一個知識分子,我對信念的看法是:人活在世上,自會形成信念。對我本人來說,學習自然科學、閱讀文學作品、看人文科學的書籍,乃至旅行、戀愛,無不有助於形成我的信念,構造我的價值觀。一種學問、一本書,假如不對我的價值觀發生作用(姑不論其大小,我要求它是有作用的),就不值得一學,不值得一看。有一個公開的秘密就是:任何一個知識分子,只要他有了成就,就會形成自己的哲學、自己的信念。托爾斯泰是這樣,維納也是這樣。到目前為止,我還看不出自己有要死的跡象,所以不想最終皈依什麼——這塊地方我給自己留著,它將是我一生事業的終結之處,我的精神墓地。不斷地學習和追求,這可是人生在世最有趣的事啊,要把這件趣事從生活中去掉,倒不如把我給閹了……你有種美好的信念,我很尊重,但要硬塞給我,我就不那麼樂意:打個粗俗的比方,你的把把不能代替我的把把,更不能代替天下人的把把啊。這種看法會遭到反對,你會說:有些人就是笨,老也形不成信念,也管不了自己,就這麼渾渾噩噩地活著,簡直是種災難!所以,必須有種普遍適用的信念,我們給它加點壓力,灌到他們腦子裡!你倒說說看,這再不叫意識形態,什麼叫意識形態?假如你像我老師那麼門兒清,我也不至於把腦袋搖掉,但還是要說:不是所有的人都那麼笨,總要留點餘地呀。再說,到底要灌誰?用多大壓力?只灌別人,還是連你在內?灌來灌去,可別都灌傻了呀。在科技發達的二十一世紀,你給咱們鬧出一窩十幾億傻人,怎麼個過法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