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爾揮動著健壯的臂膀把她抱起來,緊緊地把她摟在懷裡。她重重地嘆了一口氣,伸出雙唇給了他一個連做夢都沒有想到的吻——”
愛德華-魯賓遜先生嘆了口氣。他放下手中的《愛至高無上》一書,目光凝視著地鐵的窗外。他們正在穿越斯坦姆福德小河。愛德華-魯賓遜心裡還在想著比爾。比爾絕對屬於那種女小說家筆下所垂青的具有完美男性氣概的男人。愛德華羨慕他的肌肉,他粗曠英俊的面容,還有他熾烈的激情。他再次捧起書,閱讀有關馬切薩-比安卡的那段描述。她的美貌如此令人傾倒,她的魅力如此令人陶醉,以致於強壯的男人在她的面前就像是九柱戲中的木柱一樣橫七豎八地倒下去,他們因為愛而變得孱弱無助。
“當然,”愛德華自言自語道,“一派胡言,這種東西。純粹胡說,一定是。不過,我想知道——”
他的眼神中流露出惆悵。生活當中何處有浪漫與冒險?
真有令人陶醉、美貌動人的女人嗎?真有像火焰一樣能把人吞噬的愛嗎?
“可是,我生活在現實中,這是事實。”愛德華嘆道,“我還是得像其他的小夥子們一樣處事。”
可他又想,總的說來,自己算是個走運的年輕人。他有理想的棲身之所——在一家生意興隆的公司作文書工作。
他身體健康,沒有人指靠他,而且他跟莫德訂了婚。
但是一想到莫德,他的臉就罩上了陰影。雖然他絕不會承認,但他是怕莫德的。
莫德。他愛她——是的——他依舊記得他們第一次見面時的情景,他從後面欣賞著她從那件廉價的四英鎊十一便士的短衫裡露出的雪白脖頸。當時他在電影院裡坐在她的身後。與他同來的朋友認識她,就介紹他們相識,毫無疑問,莫德非常出色。她模樣俊俏,人很聰明,又極有淑女風範,而且,她總是熟請世事。人人都說,她屬於那種能夠成為賢淑妻子的人。
愛德華不知道馬切薩比安卡是否能夠成為這種賢妻。不知怎的,他有些懷疑這一點。他想象不出,性感的比安卡,紅紅的嘴唇,婀娜的身姿,如何能夠溫順地為充滿陽剛之氣的比爾縫綴紐扣。不,比安卡屬於浪漫故事,而眼前是現實生活。他與莫德在一起會很幸福。她的知識那麼豐富……
但是,他依舊希望她不是這麼——嗯,尖刻,這樣動輒“責罵他”。
當然,她這麼做完全是她的精明與常識使然。莫德非常通曉事理。通常,愛德華也很明白事理,只是偶爾有的時候——比如,他曾經想要這個聖誕節結婚。而莫德則指出,再等一段時間要明智得多——也許一兩年。他的薪水不多。他曾經想要送給她一隻昂貴的戒指——她被嚇呆了,迫使他把它收回,換了一隻便宜的戒指。她所具有的特點都是優點,只是愛德華有時倒希望她身上能多一些缺點,少一些美德。正是她的那些美德迫使他作出一些孤注一擲的事情來。
比如說——
由於負疚,一朵紅暈在他的臉上蔓延開來。他一定得告訴她——立刻告訴她。他內心的負疚感已經使他行為乖戾。
明天是三天假期的第一天,她曾經建議他到她家裡來與她的家人共度這一天。而他卻以一種愚笨的方式,一種不可能不引起她懷疑的方式,從中脫身——他編了一個冗長的故事,說自己已經答應跟他的一位鄉間的朋友共同度過那天。
他在鄉間根本沒有朋友。他有的只是內心的負疚感。
三個月以前,愛德華-魯賓遜與幾十萬個其他年輕人一道,參加了一家週報舉辦的競賽。
要求是將十二個女孩的名字按照她們受歡迎程度的順序排列出來。愛德華當時就有一個絕妙的主意。他自己所偏好的總是錯的——這一點他早在先前的幾場類似的競賽當中就注意到了。他把這十二個名字按照自己的順序排出來,然後,從這張名單的頂端和底部依次輪流取一個名字,重新把它們寫下來。
結果揭曉時,愛德華十二個當中答對了八個,被授予一等獎五百英鎊。這項結果,雖易於歸為運氣,但愛德華堅持認為這是他的“系統”的直接結果。他為自己感到十分自豪。
接下來的是,該怎麼花這五百英鎊?他很清楚莫德會說什麼。用它去投資。對於將來是一筆不錯的儲備金。當然,莫德非常正確,這他心裡明白。但是,在競賽中贏錢,這種感覺是世上任何事情都無法比擬的。
如果這筆錢是作為遺產留給他的話,他倒情願把它捐給教會,權且用作皈依費用,或是購買英國政府發行的債券。但是,僅僅通過動一下筆桿就得來的錢,正如孩子的六個便士一樣——“就是你的——來得容易花得快。”
在他每天去辦公室的路上,必定經過一家精品商店。在這店裡,有一個難以置信的夢想中的物品:一輛小型雙座汽車,長長的、閃閃發亮的車頭上清清楚楚地標著價錢——
465英鎊。
“如果我有了錢,”愛德華日復一日地衝著它說,“如果我有了錢,我就把你買下來。”
而現在他——如果不算富有的話——至少擁有一筆錢,足以實現他的夢想。那輛車,那輛熠熠生輝、誘人心魄的可愛的車,就是他的了,如果他願意付這筆錢的話。
他本打算把錢的事告訴莫德。他一旦把這事告訴她,他就可以便自己免受誘惑。面臨莫德的威儀與反對,他絕不敢固執己見。但是,碰巧,是莫德自己促成了這件事。當初,他帶她去看電影——而且是那兒最好的座位。可是,她卻好心而又堅定地向他指出他做的傻事——把好端端的錢都浪費了——花T英鎊六便士,而不是兩英鎊四便士。而一個人坐在後排一樣看得很清楚。
愛德華聽著她的指責心裡在生悶氣。莫德感到她的話起了效果,覺得心滿意足。可不能讓愛德華這樣揮霍下去。
她愛愛德華,但她也意識到他的弱點——她目前的任務就是去影響他,使他正確行動、處事。她看著他蠕蟲一般的舉止,心裡感到十分滿意。
愛德華的確像是一隻蠕蟲。像蠕蟲一樣,他轉過身子。
他依舊為她的言辭壓得喘不過氣來,然而也正是在這一刻,他下定決心要買那一輛車。
“去她的。”愛德華自言自語道,“平生第一次,我將做我喜歡的事。莫德儘可以去管自己的事情!”
第二天一早,他走進那家玻璃製成的宮殿。裡面還是那些神氣的住戶,它們的瓷釉與金屬閃爍著光芒。帶著一種他自己都感到吃驚的漫不經心,他買下了那輛車。買輛車是世上最容易的事!
他買下這車如今已有四天。他開著車子四處遊蕩,表面平靜,內心卻沐浴在狂喜之中。迄今,他對莫德隻字未提。這四天裡,每天一到午飯時間,他就去接受指導,學習如何擺弄這個可愛的生靈。他是個聰明的學生。
明天就是聖誕前夜,他得帶她到鄉村去。可是,他向莫德說了謊。如果必要,他還要撒謊。他的整個身心都被這件新的財產所佔據了。對於他,它就代表浪漫、冒險,以及他渴望然而從未獲得的一切。明天,他將與他的情人~道啟程。
他們將在凜冽的寒氣中疾馳,將倫敦的心悸與煩憂拋到腦後——到寬闊空曠的地方去……
此刻的愛德華,儘管他自己並不知道,已經非常接近於一個詩人了。
明天——
他低下頭,看看手裡的書——《愛至高元上》。他笑著把書塞進衣兜裡。汽車,馬切薩-比安卡的紅嘴唇,以及比爾非凡的英勇都摻雜到了一起。明天——
天氣,對於那些指望她的人來說,通常就像一個讓人難過的蕩婦。可是,第二天的天氣卻正合愛德華的心意。她給了他夢寐以求的那種天氣,閃閃發亮的白霜,淡藍色的天空,橙色的太陽。於是,滿懷探險的激情和不顧一切的魯莽,愛德華駕車駛出倫敦。他先是在海德公園之角碰到了麻煩,隨後又在帕特尼大橋遇到了意外的事情:變速器出了毛病,而且車閘不時發出刺耳的尖叫,其他司機的呵斥向愛德華傾瀉而來。但是對於一個新手來說,他的表現還不是很糟。
此刻,他正開車駛上一條司機們所鍾愛的寬闊的公路。今天,這條路上沒有什麼阻塞。愛德華繼續向前開著,深為自己能主宰這樣一輛光彩照人的汽車而陶醉。他滿心歡喜地在寒冷的銀白世界裡疾駛而去。
這一天他欣喜若狂。他先是在一家老式客棧停車吃午餐,後來又在這裡停車用午後茶點。後來,他才極不情願地調頭——重新回到倫敦,回到莫德身邊,回到那些無可避免的解釋與指責之中……
他嘆了口氣,被打斷了思緒。明天就由它去吧。他還有今天。還有什麼比這更讓人著迷的?車子在黑暗中疾馳,車燈搜尋著前面的道路。哦,這是最絕妙的了!
他斷定自己已沒有時間停車用晚餐。在黑暗中駕車需要小心對待。回倫敦的時間比他原先想象的要長。八點整,他駛過欣德黑德,來到“潘趣酒碗”的邊上。月光下,兩天前的降雪還未融化。
他停下車,停在那兒瞪眼看著。如果他直到午夜才返回倫敦,又有什麼關係呢?如果他根本再也不回去又有什麼關係呢?他還捨不得馬上離開這裡。
他跳下車,向路邊走去。一條婉蜒而去的小徑誘人地出現在眼前。愛德華無法抵擋這種誘惑,接下來的半個小時,他心曠神怡地漫步在一個冰天雪地的世界裡。他從未想到世上有如此景緻。而這是屬於他的,都是他的,是他那正忠實地候在路邊的光彩照人的情人給他的。
他又重新爬上路邊,鑽進車裡,一路駛去。剛才發現的美景依舊使他感到有些眩暈。而這種美景,即使是最平凡的人也會偶爾遇到的。隨後,他嘆口氣,又回過神來。他把手伸進車兜裡去拿這天早些時候他曾經放在裡面的一條備用圍巾。
可是,圍巾不見了。車兜是空的。不,不完全是空的——
有些略手的、堅硬的東西——像是卵石。
愛德華把手探到兜底。接下來,他像是喪失了理智,直勾勾地瞪大了眼睛。
他手裡拿著的,從指間垂落下的,月光在上面撞擊出上百個火花的,是一條鑽石項鍊。
愛德華瞪眼看了又看。千真萬確。一條或許價值數千英鎊的鑽石項鍊(因為都是大顆粒的鑽石)原來一直在車兜裡恬然而憩。
可究竟是誰把它放在那兒?自然,當他離開鎮子的時候,項鍊還不在車兜裡。當他在雪原中漫步時,一定有人來過,然後有意把它塞進車裡。可為什麼?為什麼選擇他的車子?
是否項鍊的主人弄錯了?或者,這項鍊也許是偷來的?
隨即,正當這些念頭在他的腦中飛速旋轉時,愛德華突然感到身體發僵,全身冰涼。這不是他的車子。
的確,這很像是他的車。它有同樣耀眼的深紅顏色——
紅得就像馬切薩-比安卡的嘴唇——它有同樣的長長的、閃閃發亮的車頭,但是藉助於上千個微小的痕跡,愛德華意識到這不是他的車。儘管這是輛新車,閃閃發亮,可是車上有星星點點的疤痕,而且,還有一些儘管細微但絕不會錯的、磨損的痕跡。如果這樣……
愛德華沒有再猶豫,他迅速調轉車身。車子調頭不是他的強項。倒車時,他總是倉皇失措,打錯方向盤。而且,他常常會被糾纏在油門與腳閘之間而產生災難性的後果。然而,最終,他成功了,於是,車子又徑直向山上嗚嗚開去。
愛德華記得,當時不遠處停著另外一輛車子,只是他並未特別留意。他散完步往回走的時候,選擇的不是那條他先前去山谷裡散步時的路。他當時想,正對著路口的就是他的車子。實際上,他的車子一定是另外一輛。
大約十分鐘後,愛德華又回到了他當時停車的地方。可路邊一輛車也沒有。這輛車的主人一定開著愛德華的車走了——或許,他也因為車子相似的外表而弄錯了。
愛德華從兜裡取出項鍊,茫然地讓它從指間滑過。
下一步該怎麼辦?開車去最近的警察局?解釋一下情況,遞上項鍊,再給出自己的車牌號碼。
可他的車牌號碼究竟是多少呢?愛德華想了又想,可無論如何就是想不起來。他感到身上發涼,心裡一沉。在警察局裡,他看上去會是最大的傻瓜。號碼裡面有個8,這是他惟一能夠記起的。當然,這並不真正重要——至少……他不安地看著項鍊。設想一下,如果他們認為——噢,他們不會的——可他們也許還是會的——認為是他偷了車子和項鍊,怎麼辦?因為,畢竟,想想這事,理智正常的人誰會把昂貴的鑽石項鍊漫不經心地塞進敞開的車兜裡?愛德華跳下車,走到車子後部。車牌號是XR10061。除了一個事實,就是這絕對不是他的車牌號以外,這數字在他看來毫無意義。
隨後,他又有條不紊地搜尋了所有的車兜,終於找到一張紙片,上面用鉛筆寫著一些字。藉著車燈的光亮,愛德華很容易地讀出了上面的字。
“來找我,在格里恩,索爾特街拐角處,十點鐘。”
他記得格里恩這名字。這天早些時,他曾在路邊一根柱子上見過這名字。緊接著,他下了決心。他要到格里恩村去,找到索爾特街,去見那個寫這紙條的人,把情況當面解釋一下。這麼做比在當地警察局裡看上去像是個傻瓜要強多了。
他幾乎是興高采烈地開車離去。這件事不同尋常,而鑽石項鍊更使得它令人激動而又神秘莫測。在尋找格里恩時,愛德華頗費了些周折,而找到索爾特街更不容易。但在敲門喚醒了兩戶村民以後,他終於成功了。
他小心翼翼地沿著一條狹窄的道路行進,一邊仔細留意路的左邊,村民們告訴他,索爾特街在這邊分岔。可這時距離約定的時間已經過了幾分鐘。
他轉過一個拐角,突然出現在那條街上。當他停車時,一個人從黑暗中走上前來。
“總算來了!”一個女孩的聲音喊道,“傑拉爾德,你路上走了這麼久!”
她說著,走到車前,車燈照在她的身上,愛德華屏住了呼吸。她是他所見過的最光彩奪目的生靈。
她很年輕,漆黑的頭髮,鮮紅的嘴唇,身上厚厚的斗篷敞開著。愛德華看到她穿著全套的夜禮服——一套火焰般的緊身連衣裙,勾勒出她完美的體形。她脖子上還戴著一串精美的珍珠項鍊。
突然,這個女孩吃了一驚。
“噢,”她喊道,“不是傑拉爾德。”
“不是。”愛德華匆忙說道,“我得解釋一下。”他從兜裡掏出鑽石項鍊,拿到她的面前。“我叫愛德華——”
他沒有說下去,因為這個女孩拍拍雙手,打斷了他:
“當然,是愛德華!我非常高興。可那個傻瓜吉米電話裡告訴我,他會派傑拉爾德開車來。你能來,這可真夠冒險的。我太想見到你了。記得我六歲以後就再未見過你。我看見你手裡已經拿到了那條項鍊。村裡的警察也許會前來觀賞它。啊,這裡冷得像冰一樣。讓我上車。”猶如夢中一般,愛德華打開了車門,她輕盈地跳上車來,在他旁邊坐下。她的毛皮衣服掃過他的面頰,一種難以捉摸的氣味,像是雨後紫羅蘭的氣味,直刺他的鼻孔。
他沒有計劃,甚至沒有明晰的思維。瞬間,下意識地,他屈從於冒險的慾望。她把他稱作愛德華——如果他是另外一個愛德華又有什麼關係呢?她不久就會知道他的真實身份。同時,還應該讓這出戏演下去。他合上離合器,輕快地駕車離去。
過了一會兒,女孩笑起來。她的笑聲正如她本人一樣迷人。
“顯然,你對汽車不是很在行。我想你在外面沒有車吧?”
“不知道‘外面’是指什麼地方?”愛德華心裡想。他大聲說,“不是很在行。”
“還是讓我來開車吧,”女孩說,“在我們重新駛上幹道之前,在這些小巷裡找路可是件棘手的事。”
他欣然讓位給她。不久,他們在夜色中嗡嗡穿行的速度與莽撞都使愛德華感到暗自吃驚。她向他扭過頭來。
“我喜歡開快車。你呢?你知道,你一點也不像傑拉爾德。沒有人會把你們當作兄弟。”
“你跟我想象的也完全不同。”
“我想,”愛德華說,“是我過於平凡了。是這樣嗎?”
“不是平凡——而是特別。我沒法理解你。可憐的吉米怎麼樣了?我想,他一定是牢騷滿腹吧?”
“哦,吉米挺好。”愛德華敷衍道。
“這麼說可夠輕巧的——可他不走運,剛剛扭傷了腳踝。他把整個事情跟你說了嗎?”
“他隻字未提。我完全被矇在鼓裡。希望你能告訴我。”
“哦,這事就像一場夢。吉米從前門進來,男扮女裝,穿著他女朋友的衣服。我等了他一兩分鐘,隨後爬上窗臺。艾格尼絲-拉雷拉的女僕正在為她整理衣服和珠寶,還有其它東西。突然,有人在樓下大喊一聲。爆炸聲響了,人們大喊救火。女僕衝了出去,我跳進房間,抓起項鍊,閃電一般出屋下樓,隨後走小路穿越“潘趣酒碗”,離開了那個地方。我把項鍊和該在什麼地方接我的紙條順手塞進了車兜。隨後,我回到旅館去見路易絲,當然是已經換掉了棉靴之後。這是我不在場的最好證明。她根本不知道我外出過。”
“那吉米呢?”
“哦,你應該比我更清楚。”
“他可什麼都沒跟我說過。”愛德華從容地說道。
“哦,在嬉鬧時他被裙子絆了一下就把腳扭傷了。他們不得不把他抬上車,讓拉雷拉家的司機開車送他回家。想象一下如果當時司機湊巧把手伸進車兜裡!”
愛德華與她一起笑起來,可他的心裡一片忙亂。他現在多少知道了些情況。拉雷拉這個名字他隱約感到耳熟——
這是個與富有聯繫在一起的名字。眼前這個女孩,還有一個未曾謀面的叫做吉米的男子,密謀竊走這串項鍊,並且得手了。因為腳踝受傷,而且有拉雷拉的司機在場,吉米在打電話前沒功夫去看車兜裡面——或許根本沒想去看。但幾乎可以肯定的是,另外一個不曾謀面的“傑拉爾德”一有時機就會這麼做。而在裡面,他會發現愛德華的圍巾!
“情況不錯。”女孩說道。
一輛電車從旁邊一閃而過,他們已經到達了倫敦市郊。
他們穿梭於往來的車流中。這個女孩是個出色的司機,可她太冒險了!
一刻鐘以後,他們在一個寒氣逼人的廣場中央一座宏偉的庭院前停下車來。
“在我們去裡特森之前,”女孩說,“我們可以先換掉一些衣服。”
“裡特森?”愛德華詢問道。他幾乎是滿懷敬意地提到那家著名的夜總會。
“是的,傑拉爾德沒告訴你嗎?”
“沒有。”愛德華嚴肅地說,“那我的衣服呢?”
她皺了皺眉。
“他們什麼也沒有告訴你嗎?我們會把你裝扮起來的。
這事我們一定得做到底。”
一位神情莊重的管家打開門,站在一邊把他們讓進屋。
“小姐,傑拉爾德-錢普尼斯來過電話。他非常著急,想要和您通話,可他不肯留言。”
“我敢肯定他急於與她通話。”愛德華心裡說,“無論如何,我現在知道自己的全名了。愛德華-錢普尼斯。可她是誰?他們稱她小姐。她為什麼要偷別人的項鍊?是為了償付打橋牌欠下的債務?”
在他偶爾從報紙上讀到的法文長篇連載小說裡,美麗高貴的女主人公總是被橋牌債務逼得走投無路。
那位神情莊重的管家把愛德華領到一邊,交給一個態度安祥的男僕。一刻鐘以後,他在大廳裡再次見到女主人,他身著薩維爾-羅服裝店縫製的華麗的夜禮眼,再合身不過了。
天哪!多開心的一個夜晚!
他們開車去著名的裡特森夜總會。像別人一樣,愛德華也曾讀到有關它的一些醜聞。只要是有頭有臉的人物,遲早會在這裡出現。愛德華惟一擔心的是認識真正愛德華,錢普尼斯的人會出現。他安慰自己說,這個真正的愛德華顯然離開英格蘭已經有些年頭了。
他們坐在靠牆的一張小桌旁邊,呷著雞尾酒。雞尾酒!
對於淳樸的愛德華來說,它就代表了放蕩生活的本身。那個女孩,裹著一條縫製精美的披中,漠然地呷著杯裡的酒,突然,她取下肩上的披中站起身來。
“我們跳舞吧。”
現在愛德華能夠全力去做的只是跳舞。當他與莫德走進舞場攜手共舞時,那些舞技稍遜一籌的人們都靜靜站著,滿懷豔羨地旁觀。
“我差點忘了,”女孩突然說,“項鍊呢?”
她伸出手來。愛德華已經全然心醉神迷。他把項鍊從口袋裡取出來交給她。使他驚異的是,她居然從容地把它戴在脖子上,隨後衝著他迷人地一笑。
“現在,”她柔聲說道,“我們跳舞吧。”
他們翩翩起舞。總之,裡特森夜總會里看不到更完美的舞姿了。
一曲終了,當他們走向桌邊時,一位自命不凡、面有倨傲之色的老年紳士衝著愛德華的舞伴打招呼。
“啊,諾琳女士,總見到你在跳舞!是的,沒錯。佛里奧特上尉今晚在這兒嗎?”
“吉米摔了一跤——扭傷了腳踝。”
“真的嗎?怎麼回事?”
“詳情現在還不大清楚。”
她笑著從他身邊走過。
愛德華跟在後面,腦中飛速轉動。現在他明白了。諾琳-艾略特女士,聞名遐邇的諾琳女士本人,也許是在英格蘭人們談論最多的女孩。她以自己的美貌、膽識而出名——
她是聰明的年輕人團體的領導人。她與豪斯霍爾德騎兵隊的詹姆斯-佛里奧特上尉最近剛剛宣佈訂婚。
可那條項鍊?他依舊無法理解那條項鍊。他必須冒著洩漏自己身份的危險,他知道自己必須這麼做。
當他們再次就座時,他提到這件事。
“諾琳,為什麼這樣?”他問,“告訴我為什麼?”
她臉上帶著一絲朦朧的微笑,眼睛望著遠處,依舊沉浸在舞蹈的魅力之中。
“我想,這個你很難理解。對於同樣的事情,人們會變得非常厭倦——總是同樣的事情。偶爾去尋寶還行,可是很快一切又習以為常。偷盜是我的主意。五十英鎊的入場費,然後抽籤。這是第三次了。吉米和我抽到了艾格尼絲-拉雷拉。你知道規則嗎?盜竊要在三天之內完成,而偷來的東西要在公眾場合佩戴至少一小時,否則你就失去了所下的賭注,並且要罰款一百英鎊。吉米扭傷了腳踝真不走運,可我們贏得了所有賭注。”
“我明白了。”愛德華說道,深深吸了一口氣,“我明白了。”
諾琳突然站起身,圍上披中。
“開車帶我到什麼地方去,到碼頭去。到使人恐怖而又激動的地方去。等一等——”她伸手取下頸上的項鍊。“這個最好你拿著。我可不想因為它而被謀殺。”
他們一起走出裡特森夜總會。車子停在一條狹窄、漆黑的偏僻街道上。他們轉過街角向車子走去時,另外一輛車停在路邊,一個年輕人跳下車來。
“謝天謝地,諾琳,總算找到你了。”他喊道,“真倒黴。那個愚蠢的吉米開走的是另一輛車。天知道那項鍊現在什麼地方。我們把事情搞得一團糟。”
諾琳女士盯著他。
“你說什麼?我們已經得到了項鍊——至少愛德華拿到了。”
“愛德華?”
“是的。”她用手指一指身旁。
“現在是我遇到麻煩了。”愛德華心裡想。“十比一的勝率,這位就是傑拉爾德老弟。”
年輕人盯著他看。
“你說什麼?”他緩緩說道,“愛德華還在蘇格蘭。”
“哦,”女孩喊了一聲。她盯著愛德華,“哦!”
她的臉上一會兒紅一會兒白。
“那你,”她低聲說,“是真的盜匪?”
只是瞬間,愛德華就明白了局勢。女孩的眼中流露出恐懼——也許是——傾慕?他應該解釋一下嗎?不能這麼馴服!他要把這場戲演到底。
他彬彬有禮地鞠了一躬。
“我得謝謝你,諾琳女士。”他說,帶著公路劫匪的腔調,“你使我度過了一個非常愉快的傍晚。”他飛快地瞥了一眼那個年輕人跳下的那輛車。深紅顏色,車頭閃閃發亮。正是他的車!“祝你們晚安。”
他縱身一躍跳上車,踩了一腳油門。車子向前一躥。傑拉爾德站在那兒目瞪口呆,但是那個女孩動作要更為迅捷。
當車從身邊經過時,她縱身躍上車的踏板。
“你得把項鍊給我——哦,你必須得把它給我,我還得把它還給艾格尼絲-拉雷拉。大度一些吧——我們一起度過了一個美好的夜晚一……我們一起跳舞——我們是——朋友。你難道不把它給我嗎?給我?”
一個美得使你陶醉的女人。這樣的女人……
而且,愛德華還巴不得丟掉這條項鍊。這是一個讓他故作慷慨姿態的天賜良機。
他從口袋裡取出項鍊放在她伸出的手上。
“我們是——朋友。”他說。
“啊!”她的雙眼燃起熊熊烈火。
出人意料地,她衝他俯下頭。一瞬間,他抱住她,她的嘴唇貼著他的……隨後,她跳下車。深紅色的汽車向前一躍,疾駛而去。
浪漫!
冒險!
聖誕節這天中午十二點,愛德華-魯賓遜闊步走進戶拉珀姆區一幢房屋的客廳裡,嘴裡說著“聖誕快樂”。
莫德正在重新整理樅樹枝葉,只是冷淡地和他打了聲招呼。
“跟你的朋友在鄉間玩得開心嗎?”她問道。
“聽著,”愛德華說道,“那是一個謊言。我在比賽中贏了五百英鎊,我用它買了一輛車。我沒有告訴你是因為我知道你一定會為此大吵大鬧。這是第一件事。我買下了這輛車,關於它再沒有什麼好說的了。第二件事是——我不願再閒蕩下去了。我的前途不錯,我想下個月娶你。明白嗎?”
“哦!”莫德聲音微弱地說。
這是——這可能是——愛德華在以這種主人般的方式講話嗎?
“你願意嗎?”愛德華說,“願意還是不願意?”
她盯著他,被鎮住了。她的眼裡滿是敬畏與欽佩,而看到這種神色讓愛德華感到陶醉。那種使他惱怒的慈母般的寬容已經一去不復返了。
昨晚,諾琳女士也這麼盯著他看。可是諾琳女士已經遠遠逝去,與馬切薩-比安卡井肩消失在浪漫之鄉里。眼前才是現實。這才是他的女人。
“願意還是不願意?”他重複一遍,向前邁了一步。
“願——願——意。”莫德支吾著說,“可是,愛德華,你怎麼了?你今天與以往大不一樣。”
“是的。”愛德華說,“有二十四小時的時間,我是個真正男人,而不是一條蟲——而且,老天作證,這的確值!”
他把她擁在懷裡,幾乎像是超人比爾那樣。
“你愛我嗎,莫德?告訴我,你愛我嗎?”
“哦,愛德華!”莫德喘著氣,“我崇拜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