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集子裡的作品發表於1995至1997年。這些作品中的一部分後來得了不少獎,因此,不少朋友對我這一個時間段的寫作給予了比較高的評價。事實上,這一段時間我的創作狀況並不好,我指的是心態。我非常地焦慮,只有極少的幾個朋友知道我內心的秘密。這裡牽扯到我的一次深夜閱讀,大約是1995年的夏天,我閱讀的是依然是博爾赫斯。博爾赫斯曾經是我心目中的一個文學之神,但是,在那一個凌晨,我對博爾赫斯產生了強烈的厭倦。我至今願意承認博爾赫斯是一個了不起的作家,然而,我不愛他了。就這麼簡單。我當然不是博爾赫斯,不過,我對博爾赫斯的厭倦聯帶了我對自己的懷疑與厭倦。我渴望變,往哪裡變呢?我不知道。我想強調的是,我所渴望的變化不只是敘事形態上的,而是我究竟要寫什麼,我到底希望自己成為一個什麼樣的作家,我與這個世界究竟要建立怎樣的一種關係。我還要強調的是,一個作家產生了新的想法固然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可是,他是否能在他的作品中徹底轉換他的想法,實現他的想法,則完全是另外的一件事。這裡頭有千山萬水。我能知道的只有一點,焦慮解決不了任何問題。創作不只是幸福與快樂,也還有苦頭。我只有寫。所以,這一段時期,我的"運動量"相當地大。我堅信只有伴隨著實踐的懷疑才是最有效的懷疑。
這個時期我突然愛上了汽車。一代又一代的天才設計師們使汽車越來越實用,還越來越漂亮,幾乎使汽車變成了藝術。不斷變化的新色彩、新流線、新造型、新材料、新能源令我著迷。雖然買不起,但一點也不妨礙我在汽車的車行裡流連忘返,我像一個間諜,關注著汽車的新動向、新款式。我發現,經過一個多世紀的發展、更新,今天的汽車和一個多世紀前的汽車比較起來,差不多早已是面目全非。能變的都變了。有一天我盯著汽車的輪胎,突然發現了一個問題:設計師為什麼在輪胎這個問題上如此地刻板、保守、缺少創造性?輪胎為什麼一直是圓的,沒有變成方的,三角的?
是的,輪胎只能是一個最為簡單、最為常見的圓,不能是方的,三角的。除非我們願意在坐汽車的時候把自己弄成上躥下跳的猴。換句話說,不論我們多麼有想像力,多麼想出奇制勝,總有一些東西是恆定的,它伴隨著創新,一同構成了常識,構成了價值。
問題是,我們時常被自己所矇蔽。我們常常在出奇制勝面前表現出咄咄逼人的好奇心,同時表現出爭先恐後的功利心,恰恰忽視了最基礎、最根本、最恆常、最原始的那個部分。事實是無情的,輪胎的圓一直都沒有變,我指的是日常的、作為交通工具的汽車輪胎,我堅信永遠也不會變。正是這個最簡單的圓支撐在那兒,汽車才成為了汽車。這個基本的事實在想像力之外,在創造力之外,在更新與發明之外。我們必須像尊重想像力和創造力一樣尊重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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