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看牆上的鐘,譚吶跟助手説他可以下班了,由他守在這裏等電話。助手默默地走了,順手拉上門。門重重地合上,把這幢洋房震得直顫。譚吶皺了皺眉頭。這個房間並不小:兩張桌子,三把木椅,一個大書櫥,中外書都有,房間正中間有一個尚未生火的壁爐。同層的另一個房間是他的卧室。樓下是廁所和洗澡間,另兩間房空着。這個當作辦公的房間朝東,有兩面窗子,如果是大晴天,光線很好。
不過,譚吶寫東西時並不太喜歡陽光直射,靠着桌子的這面窗總是拉上一半窗簾,情願開着枱燈。
看見莫之因在對面坐下,叭地一下,譚吶關了枱燈。
“這麼節省?”莫之因抬了一下頭。
“劇團不是銀行。”譚吶把桌上散開的紙片疊好。
窗外又飄起雨絲,天壓在上海屋頂上的一部分亮着。這雨會繼續下,天黑前沒準會更大。
莫之因從西式褲袋裏掏出銀光閃閃的煙盒來,手指靈巧地一按,盒打開,裏面是排列整齊的十根古巴雪茄。他淡淡地説:“你是要她主演《狐步上海》,她卻是來上海救倪則仁,等人反被人等惱!來,先抽支Cigar吧!”譚吶站了起來,接過莫之因遞過來的雪茄,彎身湊近莫之因的打火機。他驚奇地發現,抽煙厲害的莫之因的手指,居然沒有被燻過的痕跡。這人愛漂亮,身上噴了古龍香水,他的牙齒也不黃,天天猛喝咖啡,牙齒縫一點黑斑也沒有。
此人明顯自戀,過份愛惜自己,大概常去牙醫那兒。能把自己周身上下裝飾得這麼整齊的男人,譚吶生平沒見過第二個。整個上海灘噴香水的男子,恐怕全是洋人,外加這半個洋先生。
譚吶背靠扶椅,含着雪茄,抽了一口。透過煙霧看着莫之因。這個人似乎提了一盞危險的燈籠來,燈籠漏出的不是亮亮的光線,而是一灘水,濕了這屋子,甚至他的鞋,都重得抬不起來。這感覺很強烈,他坐下來,又狠狠地吸了一口。
不管如何,既然於堇人到了上海,事情已有眉目,今晚可以輕鬆地睡一覺。其他事不必過早操心,莫之因的瀟灑加雪茄提醒了他。
莫之因繞過桌椅,走到譚吶身邊,把手放在他的肩上,拍了拍,像説什麼重要秘密似的,低聲道:“倪則仁被76號逮捕消息傳來後,我就知道這次於堇會接受你的請帖。這個女人端足架子,幾年都不願意回上海演戲。你是乘人之危,劫掠美女。”他把雪茄擱在桌邊,脱下西裝來,仔細地掛在椅背上。他的馬夾罩着白襯衣,人顯得更高了一些。
看着他拿起雪茄,譚吶笑了起來,把話扔過去:“你不是一直誇口,説於堇絕對佩服你的作品。現在你可以當場領受欽佩的眼光!我看你算是前世修了福,我們劇團也借了你的光!”今日這著名的花花大才子,打進門後,臉就一直繃着,未露出一絲笑容。他恐怕是知道於堇到上海,才專門來送信的。不管怎麼説,也算是一份好心。
莫之因一向財大氣粗得很。譚吶心裏給他算算,光靠稿費夠不夠?這次的劇本費,是票房分成,和大家一樣都一文錢尚未到手。不過,雪茄的味道妙不可言,當屬上品,沒有懷疑的餘地。莫之因哪來這本事:孤島萬物騰貴,他照樣抽貨真價實的古巴雪茄?
據説此人只是每天中午前寫作兩個鐘頭,下午泡咖啡館,晚間出入名餐館和高級舞廳。前一陣子胳膊上老是挎着的依人小鳥,是百樂門的一個紅舞女。後來那舞女跟上別人,倒也見不着他傷心。他是那種衣食不愁的單身貴族,三十歲剛出頭好年華,又正負盛名,整年到頭喚朋呼友地玩。
有時譚吶被他強拖着,只好跟着去,每次都發現豔如桃花的女人們圍着他。莫之因能讓這麼多女人搶他轉,互相之間居然不爭不鬧,肯定有他過人的本事。天生豔福,讓時時覺得忙不過來的譚吶佩服之極。他自己的腦子只配搞戲劇,即使有點羨慕,卻明白這不是他玩得起來的遊戲。
莫之因冷笑道:“借我的光?”譚吶不想繼續這個題目,便説:“能來就好!”莫之因又嘆了一口氣,“她瞧得起我?”譚吶看着手裏的雪茄,莫之因這個上海第一登徒子,竟然不怕丟臉拈酸吃醋,倒也有趣。他試探地問:“假定於堇回上海真是千里救夫,難道你不覺得應該同情?”“她是什麼貨,我清楚。”對此話,譚吶覺得噁心,人一旦酸勁不控制,就只能出自己的洋相。他半開玩笑半帶譏諷地回應:“這圈子裏,誰是什麼貨,誰都清楚。”莫之因滅了煙蒂。桌上有個精緻的小瓷盤作煙灰缸,譚吶雖然不常抽煙,卻非常在意小細節小情調。他早就覺察出譚吶今天的話太不客氣,不像平日從來都注意言詞,照顧各人的情緒。今天話一出譚吶的口,在他聽來就尖利得很。莫之因面子上下不來,又不想再與這個戲劇界名人鬥嘴,只好拿起西裝外套要往外走。
“這是你的戲!”他嘀咕一句。
譚吶裝着沒聽見,站起來,並不留他。手中的雪茄,只抽了兩口,就有意不再抽,任其慢慢燃出一股香味。時候不對,地點不對,又湊上一個倒黴的下雨天。今天他來,又是從談於堇開始,以談於堇結束。看來人還是得有名,名人加漂亮女人,就更了不得。
“恕不遠送。”譚吶説。
莫之因想笑,卻未笑出來。這個劇基本上已經籌備就緒,場子也租定了,十八層樓附近的蘭心大戲院,就等着飾主角的於堇來最後合戲彩排。這下面的戲,已經不管他這個劇作者的事。
譚吶看着莫之因邊走邊穿上西裝外套。他雖然比莫之因年長几歲,在上海演藝界,卻是老資格,説話很有份量,什麼大人物都接觸過,什麼怪人也能團結。對付這個莫之因還是遊刃有餘。花花公子詩人作家,他在戲劇生涯中也頗領略過幾個,大部分是空心蘿蔔。
不管如何,他堅持自己的主意:請於堇來。上海人一向懷舊,三十年代的女明星自天外飛來,這個孤島就會大抽一陣筋。就衝於堇影戲兩棲紅星這名字,大部分的票都會預先售光。
不過租界工部局的洋大人,對日本人的壓力越來越頂不住,早就開始禁演有抗日內容的戲,原已準備上演的明末美人劇《陳圓圓》也通不過審查,説有“危險傾向”。換上莫之因的這個軟性劇本,遞上去果然一路順風。譚吶選上這麼一個洋場風月戲,讓演藝界都有點驚奇。他自己明白,這可能是他在上海的最後一劇,他只是非得上演一個劇不可。
而於堇,可能是這盤殘局中,他要走的惟一精彩的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