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這世界上有誰是百分之百的壞人呢?只是有人太自私、太利己、於是損人不利己,也或許因為環境,誤入歧途。
恨的問題是要用愛來解決,而不是用恨。只有彼此體諒、各退一步,才能創造雙贏。
剷雪奇案
家裡出了奇案!我們居然被一個不相識的園丁告了。原因是今年冬天,他半夜跑來鏟了4次雪,由於他來得早,我們自己的園丁趕到時,發現雪已經鏟過。直到我們接到那“陌生人”的帳單,才發現出了“烏龍事件”。
從我們的角度,那陌生園丁半夜三更,幾次闖進院子,我們可以告他侵入。
而在他看來,他為我們多次剷雪,我們並沒有阻止,他認為我們是佔他便宜。
於是將我們告上法庭,要我們會他全額的剷雪費。
這奇案一下子驚動了很多人。
首先,你媽媽一家家打電話,問鄰居有沒有多管閒事,叫那園丁來我們家剷雪。確定沒有之後,又去警察局備案,說有人侵入。
我們左鄰的老律師更自告奮勇,說要幫忙辯護。他是聞名全國的大律師,居然願意免費出庭,還說他實在好奇,想看看這是怎麼回事。
當然他也講,我們可能不會贏,因為照“羅馬法”,我們是既得利益者,那個人畢竟為我們鏟了雪。
其實原來我也想付錢了事,只是不安又不服。不安的是為什麼莫名奇妙的跑來這麼個人。我必須弄清楚是誰叫他來的,還是他存心訛詐。
不服的是,我們從沒要他鏟過雪,如果我改天沒徵得他同意,跑去他家剪草,難道我也可心向他要“服務費”嗎?
我的老同學汪律師,幽了我一默:
“哈哈!你可以在法庭上問他,如果你去他家刷油漆,是不是要向他收費;而且因為你是名畫家,要加倍計價。”
我們決定出庭。只是當我告訴你“我倒要看看是什麼人,還要去自我介紹,跟他握手聊聊”的時候,你的眼睛一瞪說:“媽媽去就好,爸爸不要去,爸爸很滑稽很滑稽的,被人告了,還笑嘻嘻。”
天哪!我當時怔住了。我這個法律記者出身,而且寫了十幾本“處世學”的人,在女兒眼裡原來那麼不中用。
孩子!爸爸要向你抗議---我不是你和媽媽說的“爛好人”,只是處世比較圓融罷了。
幾年前的冬天,我在中國大陸的瀋陽地方法庭,告盜版書商。開庭之前,還和那些被告握手寒暄,為他們拿來的正版書籤名。
去年,我們臺北辦公室大樓裡有糾紛,我因為是管理委員之一,被一個住戶告了。他告我之前,先來通知我“對不起!劉先生,因為我告管委會,就不能不把你列進去。”
結果我出了庭,跟被告、原告都握手致意,還在庭上對法官說明我的立場,希望大家以和為貴。
我確實看來像“爛好人”,但我只是換位從對方的角度考慮,換作我是“他”,我會怎麼辦。
我也認為應該“對事不對人”,正因此,任何法律事件,我都請律師出面,免得當面撕破臉。我也有我的原則,別人如果欺負我,給我不公平待遇,我一定還擊不殆。
你是知道的,我初來美國的時候,有一天坐灰狗巴士,明明前面有空位,售票人員卻把我的座位劃在最後一排,我立刻去質問他是不是有種族歧視。
前兩年,我們全家還一起出動,到印尼大使館前面示威,抗議印尼排華事件。在你記憶中,恐怕我們全家總動員的情況少之又少。那一天,為什麼我堅持要去?
因為那是我對中華民族的堅持!
孩子!爸爸做事確實很特殊---
就在昨天晚上,我打電話給一個出版社的社長,先告訴他我要送他一幅字;但是接著講我不能再與他續約。
我也在許多年前,再三請求臺北的裝訂廠降價,並在那老闆女兒出嫁時送禮去。可是,當他仍然堅持不降價後,我立刻轉移到別的廠家。
你知道的,我們過去多年來,告盜版商獲賠的錢,全部捐給了希望工程了。
那是我的堅持。他們的價錢不合理,又不去改進,當然可以不再往來;盜版商賺不義之財,侵害了智慧財產權,我當然要告他。
但是同一時間,我也有情。
孩子!這世界上有誰是百分之百的壞人呢?只是有人太自私、太利己,於是損了人;也可能因為環境,使他誤入歧途。
恨的問題要用愛來解決,而不是用恨。只是彼此體諒、各退一步,才能創造雙贏。
我確實可能被稱為“爛好人”,昨天晚上我甚至操心,如果那告我們的園丁,在庭上撒謊,硬說是我們要他剷雪,怎麼辦?我不是怕輸了官司,而是不希望他為那幾百塊錢按著聖經撒謊。
那麼大年歲了,還撒謊,是多麼可悲的事。
今天早上9點半,我和你媽媽在隔壁老律師的陪同下,去法院出了庭。
告我們的園丁沒有講是我們叫他剷雪,只說他鏟錯了人家,怪我們沒有早早通知他。
在法庭外,我先和他打了招呼,並且自我介紹;走出法庭,我們又握手道別,表示發生這種事,真遺憾。
我和你媽媽都很高興這個“結果”,也覺得法官真有意思,笑臉迎人地先跟我們談,再跟園丁談,又與每個人一一握手。
誰說美國的法治沒有情?
誰說法律嚴峻的外表背後,沒有一顆溫暖的心?
誰說人一定要張牙舞爪,才能獲勝?
今天我和園丁各退一步,雙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