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坐在郎警官的房間裡,一盞很亮的燈,燈光直照著我的臉。一個速記員在把我說的每一個字記下來。桌子四周有好幾個偵探,用極注意的神情,臉無表情地看著我,好像我是在和他們賭“梭哈”。
葛依娜和方綠黛也在房間的另一端,坐在椅子上。柯白莎坐在她們正對面,只是遠靠另一面牆。海莫萊坐在白莎旁邊。
郎警官說:“有一點已經證明,賴,你在雪港城找到了方綠黛,把她帶回到洛杉磯來。”
“有什麼不對嗎?”我問。
“新奧爾良警察局正在找她。”
“他們沒有告訴我。”
“你至少知道報紙都希望能瞭解她發生什麼了。”
“我不知道報紙有優先權。它要是有的話,人們都向報紙去報案,要警察什麼用。我只知道方綠黛生命有危險,我要設法使她遠離危險。”
“你怎麼想到她生命有危險?”
“因為她和葛依娜混在一起,在她們兩個之中,假如什麼事都溝通過的話,她們都有危險,他們知道太多了。”
“你是指郜豪得兇案?”
“還有其他的。當然兇案也有關。”
“先說說那件兇殺案。”
“葛馬科一直為洛克斯做著石油生意。這筆錢合用著一個共同賬戶。這個賬戶名字是葛依娜。雖然依娜自己不知道,洛克斯也從未見過葛依娜。這賬戶名下有很多錢本來是洛克斯的,是葛和洛二人賺的。但洛克斯死了。因為這筆錢機密度很高,也沒有文字描述,葛馬科只要坐著不開口,就可多得50萬左右的財產。只是他正要和太太離婚,而這筆錢的名義是他太太的。所以他不能用一般離婚的方式,說是兩個人的財產,用什麼方法來分配。”
郎警官把手指開始在桌面上敲擊,說道:“這些多多少少都可以算你是對的。”
我說:“其餘的就更簡單了。郜豪得管簿記嗅出了這件事的內幕。葛馬科已進行太多不可能後退了。他等候郜豪得和方綠黛駕車出遊的時候,偽裝自己是那個鬧了很久的抽戀愛稅匪徒,把郜豪得迫到一個一定要抗拒的情況,而後槍殺了他。
“葛依娜有點懷疑,她想方綠黛可能有對她有益的情報。追蹤綠黛到紐約,沒見到她,又追到新奧爾良。在那裡和她認識,也認識了曲保爾律師。曲律師提供了依娜一個天才的法律詭計,可以把她丈夫打入十八層地獄。依娜接受了。方綠黛始終是不知道的。葛馬科當然掉入了陷阱。葛馬科是個為自己奮鬥到底的人。他知道要爬出這個陷阱惟一的方法是先找到方綠黛,軟化她,讓她肯出庭作證,整個情況是他太太導演的陰謀。假如綠黛肯作證,那開庭傳票沒有傳遞到正主手上,就變成無所謂之事,依娜惟一的理由也不再有用。當初的離婚判決仍為有效。這也是葛馬科惟一的機會。”
“這一點葛馬科已向我們承認。”郎警官說:“但他不肯承認其他的。”
我說:“葛馬科請來了海莫萊。他以為紐約律師比洛杉磯律師更會偷偷摸摸,但是他要海律師請一個洛杉磯偵探。這時候海律師已經找到了葛依娜,經過依娜他也找到了方綠黛。他試著要綠黛說些對他們有利的話,但沒有成功。他也沒有能讓葛依娜露一點口風,依娜嘴鬧得緊緊的。所以他就打出我們這張牌。”
“剪報和手槍怎麼回事?”
“剪報可能真的是綠黛留在那裡的。有人找到了,就故意放把槍在裡面。”
“為什麼?”
“喔!看起來像樣一點。”
郎警官說:“槍不能配合呀。殺死郜豪得的子彈不是從這支槍射出來的。”
我點點頭。
海先生說:“我希望你不是暗示我故意放置什麼東西。”
我看著他說:“你差得遠,出事那夜你假裝飛去紐約。”
“你什麼意思?”他急急忙忙地說。
“我不知道你想找曲律師做什麼?你也許想用武力擺平他,你也許想用金錢賄賂他,也許你必須假裝聯邦官員。無論如何,你需要一個不在場時間證明。曲律師在方綠黛房間中太久了,你不知道什麼使他逗留,是你跟隨他來的,所以你知道綠黛並不在家。大概2點20分……清晨,你知道不能再浪費這個時機了,你上樓去看他在做什麼。”
“我沒有做你說的這種事。”他大聲聲明著。
我轉向郎警官:“當然他要否認,2點30分曲律師就被殺死啦。”
“你有證明嗎?賴?”郎警官問。
我點點頭,指向方綠黛。
方綠黛說:“這個人去我的公寓。”
我對海莫萊笑笑。
他說:“說謊,這是看錯人。我不可能在兩地出現,我在紐約,我又沒有雙胞胎。”
郎警官不斷用手指在桌面上玩著敲出聲音。
“在那裡出了什麼事?”他問我。
“哪裡?”
“方綠黛公寓。海莫萊上去,見到曲保爾。之後呢?”
我說:“我怎麼知道。海莫萊是惟一知道的人。你問他好了。”
海莫萊急急說:“我說過,我從來沒有去過。”
郎警官問葛依娜:“你後來怎麼可能和方綠黛聯絡上的?”
“我在報上登了個廣告,要她聯絡我。”
“洛杉磯的報紙?”
“是的。”
“為什麼?”
“我認為她生命有危險,我要保護她。”
“她在哪裡?在洛杉磯?她住在哪裡?”
“我不知道。”
郎警官看著方綠黛問:“你住哪裡?”
“在旅館裡。”她說:“但是我叫不出什麼名字。”
“你知道是什麼街嗎?”
“不知道,是……你知道我到這裡已經十分累了。”
“你是一個人來到洛杉磯的嗎?”
“不,有一個人和我一起。”
“什麼人?”
“我不知道,路上搭上的。”
郎警官看看我,笑笑。
我什麼也沒有說。
“你為什麼離開新奧爾良?”郎警官問我。
“因為我有工作要做。”
“什麼工作?”
“我要找方綠黛。”
“為什麼?”
“因為我也認為她的生命有危險。”
“什麼理由?”
“因為葛馬科已經使新奧爾良專送傳票的高登,相信傳票確是送給葛依娜了。在此情況下,方綠黛若被除掉,對質的時候就只有高登對葛依娜了。法院多半會相信高登的話是真的。”
郎警官說:“推理是不錯的。問題是我們對什麼人都沒有絲毫證據。葛馬科說你是開槍打他的人,他只是去看他的太太。他也絕對沒有碰保險絲盒子。他看到門是開著的。他進去時你開槍打他,在黑暗中襲擊他,把他用柔道過肩摔倒。”
“他開的槍。”我說。
“那麼,”郎警官激動地說:“槍到哪裡去了?”
“窗是開著的,大打出手的時候很可能摔出窗外去了。”
郎警官說:“有一位住客說窗是你開的。”
“我曾經聽到警車笛聲後伸出窗外去觀望,這也許是誤會的原因。你知道混亂狀況下人是會激動誤認的。”
郎警官轉向海莫萊:“你想你不會承認,曲律師被殺那晚,你見過他?”
“你問誰?我?”海莫萊問。
“你想我會問誰?”郎警官問。
海莫萊一本正經地說:“我那時在紐約,你看航空公司的記錄就可證明了。”
我笑問郎警官:“你看航空公司的記錄,可以發現去紐約的人體重是146磅,海先生至少200磅重。葛馬科才是上飛機的腳色。”
“胡說,胡說。”海莫萊說:“航空公司的記錄不對。”
我點支香菸。
郎警官說:“好了好了。我想夠了。你們統統可以走了。但是沒有得到我的允許,誰也不準離開本城。換句話說,你們都因為是本案證人,所以限制居住,被本局監管。”
我們大家擠出走道。海莫萊對方綠黛說:“騙你的事非常抱歉。我先去認識葛依娜,因為得不到我要的,向她要了封介紹信可以認識你。我想你會諒解的。”
“當然。”方綠黛說:“人生嘛,本來就是這樣的。”
我伸伸手搖擺上身,打了個阿欠:“喔,我實在受夠了,我要先回家睡了。”
白莎用她閃爍熱情的眼看著我說:“我要和你說幾句話,唐諾。”
她用手臂勾住我的手臂,把我拉向一邊。用媽媽樣的語調說:“唐諾,你一定要馬上去睡,你會吃不消的。”
我說:“當然,所以我急著要和大家分手。”
她把聲音降低用嘴角說:“假如你想回去取那把槍,再故意放到一個地方,就太危險了。告訴我槍在哪裡我來辦。”
“哪支槍?”我問。
“別他媽裝蒜!”白莎說:“你想我看到自己社裡的槍,會不認識嗎?另外那支在哪裡?”
我說:“在我公寓,五屜櫃上層抽屜。”
“好,要把它放哪裡?”
“葛依娜公寓窗下任何地方。不要留下線索。”
白莎說:“放心,我相信他們會跟蹤你。葛馬科用來對付你的槍處理得乾淨嗎?”
“暫時……我希望。再過一段時間我才會擔心。”
方綠黛直向我走過來:“我打擾你們兩位一下可以嗎?”
白莎說:“沒問題,我說完了。”
綠黛用眼睛愛撫著我,把兩隻手伸向我說:“親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