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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序:心是孤獨的獵手

    沒有想到,事隔五年之後,我會拿起筆,再寫這篇序言。

    我承認我失敗了。

    從去年年底,到今年初夏,我一直認為我可以好好的修改《最愛》。至少,重建它的故事與邏輯,把原來情緒化的一篇小說,變得理性與可靠。

    當年的年少輕狂,當年的叛逆與激進,雖然在外表上,我竭力維持著一個理性的人的形象。我可以一年穿同樣的牛仔褲,當然是同種款式同種顏色,一次買幾條,然後換著穿。但它總是清潔的,樸素的。我討厭高跟鞋,討厭職業裝,討厭一切的規矩與必須要做的事物。我想打破這個世界什麼,然後再把它組裝起來。

    有時我會想,到底哪一個我更真實?是當年那個感性的、充滿激情的女孩,還是現在理性的、穩穩不動的女人。或者兩個都是我。我當年靠近了那一邊,現在靠近了這一邊。當初我想用理性控制自己,繼而控制我的世界。現在,我做到了,我可把握我的心,把握我的感情,讓它們順著幸福方向去流動。也許這幸福中包含著錯誤,但錯誤總比毀滅好。我當年努力要做的,就是試圖瞭解自己、看清自己,然後把我心中的老虎困在籠子中,讓它在籠中吶喊,然後變成一種能量,讓我在社會中生存,繼而承擔家庭的責任。

    我有一顆殘酷的心?還是這顆心逐漸世俗,開始學習溫柔。

    我沒有選擇的餘地。

    生在一個大家庭,從小學習的就是彬彬有禮。我深知禮儀的重要性,並且一生都對此深懷重視與敬意。不管我的內心如何,我從小就學會了,談吐禮貌,不可任性。不管我私下裡做了多少任意妄為的事情,我表面上都是一個禮貌的人。可以說,我是虛偽的,也可以說,我從小就學會了,把感性裝在理性的盒子裡。自我控制是我兒時的功課,並且藉著十六年的書法學習,漸漸養成了習慣。

    我不僅在寫作中是一個旁觀者,有時候對自己,也是一個旁觀者。

    這種意志力,很難說是好是壞。我只記得,在數年前,無意中看到美國女作家的書《心是孤獨的獵手》,我只翻開第一頁,看了廖廖數語,我就有哭的衝動,有流淚的慾望。

    我什麼也沒有做,只是平靜地對書的主人說:"這書不錯,能借我看看嗎?"

    "你喜歡?"

    "是的。"

    "那就送你吧。"書的主人慷慨地道。

    我拿著這本書,回到了家,每次看著看著,我就會把書放下。不是不想看,而是看了就覺得有一種說不出的難受。書中的孤獨與絕望,也許是我內心深處的一種映照。不管我用多少理性,去控制我的感性,我都知道,感性之河必將在心底流淌。它浩浩蕩蕩,不可阻擋。而不管這條河如何波瀾起伏,我也知道,它僅僅是感性的,必將服從我的意志,服從於我的思考。

    這是人生。

    也是一種命運。

    心是孤獨的獵手?

    亦或孤獨是人的宿命。不管是誰?!

    我在孤獨中成長,並且在孤獨中承擔責任。

    也許很多獨生子女都會有我這樣的感受。在人生的道路上,有些事情我們無法選擇。我可以任性,但是我必須回報社會與父母。我沒有兄弟姐妹,如果我毀了自己,某種意義上說,我等於毀了一個家。

    我必須擁有理性,擁有思考,讓我的人生有一種正常的軌跡。因為,它不僅僅是我的,也是父母的,是家庭的。我對此有責。

    所以,有時候我開玩笑,說,我羨慕孤兒。

    我對於漂泊天生渴望又天生反感,我不羨慕旅行者,但我羨慕無家可歸的人。

    但願父母看到這幾句話不會傷心。我沒有後悔與的抱怨。我說的是一種自由。一種真正的身心的自由。

    因為我從小就明白,責任之重大。不僅對家庭,還有社會,還有人生。

    還有一種價值。

    只要我踏出了第一步,我就沒有回頭之路。

    我的心朝著相反的小路而去,而我的身體,朝著大路邁步前行。

    我走的又快又穩。

    我知道我遺失了一部分。

    那個部分的美好,亦是人生險惡。

    當年寫作,只是意氣用事的一剎那。

    第一個打賭,寫了《卡卡的信仰》,第二個打賭,就是《最愛》。

    我喜愛冒險,熱愛賭徒。

    何多人會追問我對於文學的熱愛。這熱愛是什麼呢?成名成家?那是個笑話吧。只有書中的人物與故事才是永恆,作者雖然會藉此留下一個名字,然而和小說相比,作者本微不足道。我喜歡沉迷於書中的故事,借他們的身體、語言、外貌,重建另一個程序與人生。我像一個辛勤的工匠,不辭勞苦的把無變成有,把零變成了一。

    無中生有,是藝術美妙之源。

    寫一本小說,如同一次冒險,如同另個世界。

    當初沒有《最愛》,我不會知道我有多大膽,在小說中去掉所有文學強調的情節、背景與結構,僅僅依靠兩個陷入熱戀的男女的激情,身體的、心理的,帶著一個故事朝前推動。他們愛、他們瘋、他們妒忌與背叛……

    他們越愛越性、越性越愛……

    他們怎麼辦……

    這並非一個有關性與愛的探討,也並非要思考愛的本質。當年我自己都沒有答案。或者,我並不屑在那個時候的書中追求答案。相愛之後內心的激盪,以及愛之中的擔心、彷徨、憂慮、妒忌、背叛與忠誠,足以把每一個真心相愛的人折磨到瘋狂。答案怎麼與此中的驚心動魄相比?

    我用三個月的時間,把語言變成一根一根細細的蠶絲,輕輕地不覺察地把讀者纏繞進去。讓大家跟隨著喬英倫的腳步不斷向前。小說不是一個傳統的敘事,次序顫倒,幾方敘述,然而它情感充沛,感性之極,令我激動不已。

    隨後,它出版了。出版之後,它被放在新浪網連載。誰也沒有想到,一週之後,它成為當週點擊冠軍小說。我很驚訝,像這樣一個敘事突破、不重情節的小說,僅僅依靠兩個人相愛的熱情,如何獲得廣大讀者的共鳴呢?

    我還記得當年新浪沒有放任何有關作者的簡介,直到《最愛》的點擊一路攀升之後,他們找到我,要了照片與作者簡介。後來他們開玩笑,說我是美女。

    也許所有的人都要經過那樣的戀愛、那樣情愛、那樣幾乎等同於生與死的熾熱,然後,才能明白人生、愛情,或者歸於一種真實面對平淡:愛到底是什麼?

    我們到底要怎麼辦?

    書中的喬英倫,在墓地中遇到了父親,父親告訴她,既然前面的路是黑的,那麼怎麼選擇都是對的!

    做人要勇敢!

    喬英倫放下了所有的顧慮,決心原諒方駱,再次選擇自己的愛情。而方駱,也在小說最後,明白地說出了心聲:我愛你、只愛你、只要你!

    這兩個人對勇敢與忠誠的表達,並不能組成愛情的全部。時值今日,我想愛情也許是這樣,兩個人願意勇敢、願意忠誠、願意對愛負責,然後,一起去經歷恐懼、經歷背叛、經歷所有的搖擺與不確定。人生漫長,激情退卻之後,才是愛情的開始。

    書中的喬英倫與方駱,經歷了這麼大的激情與痛苦,在今天的我看來,才是真愛的開始。

    當五年過後,2009年,《最愛》面臨再版的時候,我很想修改這篇小說。我想把那個結局中的寓意,在小說中,用故事的方式展示出來。它有邏輯、有情節、有背景,有一切的解釋與合理性。可是,當我寫出了幾萬字之後,我發現,我失敗了。

    因為愛情沒有理由。

    一個試圖去解釋兩個人為什麼相愛的小說,是根本不合邏輯的。

    一個去說教愛情是什麼的小說,是空洞無力的。

    我陷入了某種絕望!難道我真的老了,無法去動手修改當年青春熱血寫就的一部小說。還是說,我在理性之路越走越遠,先是三十五萬字的《琉璃時代》,繼而是三十二萬字的《浮沉》第一部。我已經無法迴歸感性。

    還是說,要等到很久很久之後,我才能重新找到我的感性之路。

    我把《最愛》的兩個版本給了一個編輯朋友。他的回覆非常動人:

    一部看得懂的小說不一定是好小說,一部看不懂的小說一定不是壞小說。

    《最愛》原始稿看不太懂,所以充滿了魅力,《最愛》修改稿看起來很清晰,所以缺乏力量。

    《最愛》原始稿那種強勁的赤裸裸的混亂的現場的掙扎的表述讓情節的淡薄完全沒有傷害,私人化的寫作直指人心,《最愛》修改稿邏輯反而成了枷鎖,加上邏輯後的冷靜,更是可怕。

    我一直在想,如果我是這部小說的編輯,我一定會請作者修改,但一定不是改成這樣,傷害太大太大,大到我們都不能承受之重。

    這部作品是紀念冊是墓誌銘,而不是一個簡單獲利的手段。

    這部作品感動人的正是它的原始她的真實,赤裸裸的慾望,我們每個人都擁有的欲。

    我們拿起手術刀,割掉最華麗的面具,那是多麼殘忍。

    我們鐵石心腸,看到的只是一個合理的假相,多麼無聊。

    而原先那錐子般的語言確實打開我們冰封之心的唯一鑰匙。

    這樣的文字可以說明一切。

    這樣的狂野足以打動人心。

    所以,請立即收起你的理性和邏輯,在某個失足的夜,將思維混亂,慾望打開,用顫抖的筆繼續那青春期的最愛。

    這才是作者,讀者,時代最需要的作品。

    我不得不承認我的失敗。我本著為讀者負責的精神,去修改《最愛》,看起來卻那麼不自然與奇怪。我錯了嗎?錯在哪兒?

    錯在我不想讓我的早期作品以這樣的面目示人嗎?

    我還沒有這樣膽怯吧!

    那麼,就這樣吧!

    也許所有的人看了《最愛》都會大吃一驚。又怎麼樣呢?當初我下定決心寫《琉璃時代》的時候,一部跨越二十五年,涉及民國曆史方方面面的小說的時候,一樣聽到很多質疑。大家都擔心我寫不好,擔心我的野心太大會毀了自己。其實當年,還是一個小小的賭約。因為看了《最愛》的一個朋友說,是不是你們這些女作家只能寫這樣的作品,充滿感性不知理性。

    是不是今天的女人不知理性為何物呢?

    我得感謝他的批評。不然,我就不會一直尋找一部理性的小說,在《琉璃時代》之前,我的電腦裡存了兩三個沒有寫下去的開頭,直到外婆突然離世,於是一切像安排好的,我開始創作《琉璃時代》,在它三稿與四稿之間,又創作了《浮沉》。

    很多人看了《浮沉》與《琉璃時代》,感覺不像一個女人寫的,再看《最愛》,又覺得太像一個女人寫的。

    女人到底應該寫什麼樣的小說?恐怕不由旁人的臆想與猜測吧!

    我到底能寫怎麼樣的小說,我自己都不知道,更不用說那些企圖能做出判斷的人。

    我但願一生都不會失控,也但願失控會是另一種人生。

    我只追隨我的筆,我的心。

    除此之外,都是旁物。

    我承認《最愛》的修改是一個錯誤,所以,我願意把它當年的出版時的原稿再次呈現出來。但是,我期待著有一天,我能寫出下一個《最愛》式的故事。

    那一定是我的感性突破理性的那一天。

    或者我學會不再把感性裝在理性的盒子裡。

    或者,我明白了,這二者原來是一回事。

    順其自然吧。

    我期待自由的那一天!

    除了長篇《最愛》,《情感紀》中還收錄了我的五個短篇與四首詩,都是那幾年的作品。時間這麼快,快到可以用"早期作品"來形容它們了嗎?這九個小作品篇幅不長,卻在每個故事後面,或者每首詩後面,都有各自的故事。《卡卡的信仰》是處女作。《愛微微》是我人生寫的第一首詩……至於這篇序言的名字:心是孤獨的獵手,是我最愛的一本小說的名字。而那幅油畫,也是我看了小說之後,憑感覺畫的一幅畫。《情感紀》的出版平平靜靜,卻含著一個時間的長度,一個女人從二字頭到三字頭的跨越。它如此真實,也如此虛妄。

    沒有什麼,對寫作者來說,人生無非是一種紀念,一種分享。

    崔曼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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