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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節 多鼠齋與貧血

    一、多鼠齋雜談

    戒酒

    並沒有好大的量,我可是喜歡喝兩杯兒。因吃酒,我交下許多朋友——這是酒的最可愛處。大概在有些酒意之際,說話作事都要比平時豪爽真誠一些,於是就容易心心相印,成為莫逆。人或者只在“喝了”之後,才會把專為敷衍人用的一套生活八股拋開,而敢露一點鋒芒或“謬論”——這就減少了我臉上的俗氣,看著紅撲撲的,人有點樣子!

    自從在社會上作事至今的廿五六年中,雖不記得一共醉過多少次,不過,隨便的一想,便頗可想起“不少”次丟臉的事來。所謂丟臉者,或者正是給臉上增光的事,所以我並不後悔。酒的壞處並不在撒酒瘋,得罪了正人君子——在酒後還無此膽量,未免就太可憐了!酒的真正的壞處是它傷害腦於。

    “李白斗酒詩百篇”是一位詩人贈另一位詩人的誇大的諛贊。據我的經驗,酒使腦子麻木、遲鈍、並不能增加思想產物的產量。即使有人非喝醉不能作詩,那也是例外,而非正常。在我患貧血病的時候,每喝一次酒,病便加重一些;未喝的時候若患頭“昏”,喝過之後便改為“暈”了,那妨礙我寫作!

    對腸胃病更是死敵。去年,因醫治腸胃病,醫生嚴囑我戒酒。從去歲十月到如今,我滴酒未入口。

    不喝酒,我覺得自己像啞吧了:不會嚷叫,不會狂笑,不會說話!啊,甚至於不會活著了!可是,不喝也有好處,腸胃舒服,腦袋昏而不暈,我便能天天寫一二千字!雖然不能一口氣吐出百篇詩來,可是細水長流的寫小說倒也保險;還是暫且不破戒吧!

    戒菸

    戒酒是奉了醫生之命,戒菸是奉了法弊的命令。什麼?劣如“長刀”也賣百元一包?老子只好咬咬牙,不吸了!

    從廿二歲起吸菸,至今已有一世紀的四分之一。這廿五年養成的習慣,一旦戒除可真不容易。

    吸菸有害並不是戒菸的理由。而且,有一切理由,不戒菸是不成。戒菸憑一點“火兒”。那天,我只剩了一支“華麗”。一打聽,它又長了十塊!三天了,它每天長十塊!我把這一支吸完,把菸灰碟擦乾淨,把洋火放在抽屜裡。我“火兒”啦,戒菸!

    沒有煙,我寫不出文章來。廿多年的習慣如此。這幾天,我硬撐!我的舌頭是木的,嘴裡冒著各種滋味的水,嗓門子發癢,太陽穴微微的抽著疼!——頂要命的是腦子裡空了一塊!不過,我比煙要更厲害些:儘管你小子給我以各樣的毒刑,老子要挺一挺給你看看!

    毒刑夾攻之後,它派來會花言巧語的小鬼來勸導:“算了吧,也總算是個作家了,何必自苦太甚!況且天氣是這麼熱;

    要戒,等天秋涼,總比較的要好受一點呀!”

    “去吧!魔鬼!咱老子的一百元就是不再買又黴、又臭、又硬、又傷天害理的紙菸!”

    今天已是第六天了,我還撐著呢!長篇小說沒法子繼續寫下去;誰管它!除非有人來說:“我每天送你一包‘駱駝’,或廿支‘華福’,一直到抗戰勝利為止!”我想我大概不會向“人頭狗”和“長刀”什麼的投降的!

    戒茶

    我既已戒了菸酒而半死不活,因思莫若多加幾種,爽性快快的死了倒也乾脆。

    談再戒什麼呢?

    戒葷嗎?根本用不著戒,與魚不見面者已整整二年,而豬羊肉近來也頗疏遠。還敢說戒?平價之米,偶而有點油肉相佐,使我絕對相信肉食者“不鄙”!若只此而戒除之,則腹中全是平價米,而人也決變為平價人,可謂“鄙”矣!不能戒葷!

    必不得已,只好戒茶。

    我是地道中國人,咖啡、蔻蔻、汽水、啤酒,皆非所喜,而獨喜茶。有一杯好茶,我便能萬物靜觀皆自得。菸酒雖然也是我的好友,但它們都是男性的——粗莽,熱烈,有思想,可也有火氣——未若茶之溫柔,雅潔,輕輕的刺戟,淡淡的相依;茶是女性的。

    我不知道戒了茶還怎樣活著,和幹嗎活著。但是,不管我願意不願意,近來茶價的增高已教我常常起一身小雞皮疙瘩!

    茶本來應該是香的,可是現在卅元一兩的香片不但不香,而且有一股子鹹味!為什麼不把鹹蛋的皮泡泡來喝,而單去買鹹茶呢?六十元一兩的可以不出鹹味,可也不怎麼出香味,六十元一兩啊!誰知道明天不就又長一倍呢!

    恐怕呀,茶也得戒!我想,在戒了茶以後,我大概就有資格到西方極樂世界去了——要去就抓早兒,別把罪受夠了再去!想想看,茶也須戒!

    貓的早餐

    多鼠齋的老鼠並不見得比別家的更多,不過也不比別處的少就是了。前些天,柳條包內,棉袍之上,毛衣之下,又生了一窩。

    沒法不養只貓子了,雖然明知道一買又要一筆錢,“養”也至少須費些平價米。

    花了二百六十元買了只很小很醜的小貓來。我很不放心。單從身長與體重說,廚房中的老一輩的老鼠會一日咬兩隻這樣的小貓的。我們用麻繩把咪咪拴好,不光是怕它跑了,而是怕它不留神碰上老鼠。

    我們很怕咪咪會活不成的,它是那麼瘦小,而且終日那麼團著身哆哩哆嗦的。

    人是最沒辦法的動物,而他偏偏愛看不起別的動物,替它們擔憂。

    吃了幾天平價米和煮包穀,咪咪不但沒有死,而且歡蹦亂跳的了。它是個鄉下貓,在來到我們這裡以前,它連米粒與包穀粒大概也沒吃過。

    我們只覺得有點對不起咪咪——沒有魚或肉給它吃,沒有牛奶給它喝。貓是食肉動物,不應當吃素!

    可是,這兩天,咪咪比我們都要闊綽了;人才真是可憐蟲呢!昨天,我起來相當的早,一開門咪咪驕傲的向我叫了一聲,右爪按著個已半死的小老鼠。咪咪的旁邊,還放著一大一小的兩個死蛙——也是咪咪咬死的,而不屑於去吃,大概死蛙的味道不如老鼠的那麼香美。

    我怔住了,我須戒酒、戒菸、戒茶、甚至要戒葷,而咪咪——會有兩隻蛙,一隻老鼠作早餐!說不定,它還許已先吃過兩三個蚱蜢了呢!

    最難寫的文章

    或問:什麼文章難寫?

    答:自己不願意寫的文章最難寫。比如說:鄰居二大爺年七十,無疾而終。二大爺一輩子吃飯穿衣,喝兩杯酒,與常人無異。他沒立過功,沒立過言。他少年時是個連模樣也並不驚人的少年,到老年也還是個平平常常的老人,至多,我只能說他是個安分守己的好公民。可是,文人的災難來了!二大爺的兒子——大學畢業,現在官居某機關科員——送過來訃文,並且誠懇的請賜輓詞。我本來有兩句可以贈給一切二大爺的輓詞:“你死了不能再見,想起來好不傷心!”可是我不敢用它來搪塞二大爺的科員少爺,怕他說我有意侮辱他的老人。我必須另想幾句——近鄰,天天要見面,假若我決定不寫,科員少爺會惱我一輩子的。可是,老天爺,我寫什麼呢?

    在這很為難之際,我真佩服了從前那些專憑作輓詩壽序掙飯吃的老文人了!你看,還以二大爺這件事為例吧,差不多除了扯謊,我簡直沒法寫出一個字。我得說二大爺天生的聰明絕頂,可是還“別”說他雖聰明絕頂,而並沒著過書,沒發明過什麼東西,和他在算錢的時候總是脫了襪子的。是的,我得把別人的長處硬派給二大爺,而把二大爺的短處一字不題。這不是作詩或寫散文,而是替死人來騙活人!我寫不好這種文章,因為我不喜歡扯謊。

    在輓詩與壽序等而外,就得算“九一八”,“雙十”與“元旦”什麼的最難寫了。年年有個元旦,年年要寫元旦,有什麼好寫呢?每逢接到報館為元旦增刊徵文的通知,我就想這樣回覆:“死去吧!省得年年教我吃苦!”可是又一想,它死了豈不又須作輓聯啊?於是只好按住心頭之火,給它拼湊幾句——這不是我作文章,而是文章作我!說到這裡,相應提出:“救救文人!”的口號,並且希望科員少爺與報館編輯先生網開一面,叫小子多活兩天!

    最可怕的人

    我最怕兩種人:第一種是這樣的——凡是他所不會的,別人若會,便是罪過。比如說:他自己寫不出幽默的文字來,所以他把幽默文學叫作文藝的膿汁,而一切有幽默感的文人都該加以破壞抗戰的罪過。他不下一番工夫去考查考查他所攻擊的東西到底是什麼,而只因為他自己不會,便以為那東西該死。這是最要不得的態度,我怕有這種態度的人,因為他只會破壞,對人對已都全無好處。假若他作公務員,他便只有忌妒,甚至因忌妒別人而自己去作漢奸;假若他是文人,他便也只會忌妒,而一天到晚浪費筆墨,攻擊別人,且自鳴得意,說自己頗會批評——其實是扯淡!這種人亂罵別人,而自己永不求進步;他汙穢了批評,且使自己的心裡堆滿了塵垢。

    第二種是無聊的人。他的心比一個小酒盅還淺,而麵皮比牆還厚。他無所知,而自信無所不知。他沒有不會幹的事,而一切都莫名其妙。他的談話只是運動運動唇齒舌喉,說不說與聽不聽都沒有多大關係。他還在你正在工作的時候來“拜訪”。看你正忙著,他趕快就說,不耽誤你的工夫。可是,說罷便安然坐下了——兩個鐘頭以後,他還在那兒坐著呢!他必須談天氣,談空襲,談物價,而且隨時給你教訓:“有警報還是躲一躲好!”或是“到八月節物價還要漲!”他的這些話無可反駁,所以他會百說不厭,視為真理。我真怕這種人,他耽誤了我的時間,而自殺了他的生命!

    衣

    對於英國人,我真佩服他們的穿衣服的本領。一個有錢的或善交際的英國人,每天也許要換三四次衣服。開會,看賽馬,打球,跳舞……都須換衣服。據說:有人曾因穿衣脫衣的麻煩而自殺。我想這個自殺者並不是英國人。英國人的忍耐性使他們不會厭煩“穿”和“脫”,更不會使他們因此而自殺。

    我並不反對穿衣要整潔,甚至不反對衣服要漂亮美觀。可是,假若教我一天換幾次衣服,我是也會自殺的。想想看,系鈕釦解鈕釦,是多麼無聊的事!而鈕釦又是那麼多,那麼不靈敏,那麼不起好感,假若一天之中解了又系,繫了再解,至數次之多,誰能不感到厭世呢!

    在抗戰數年中,生活是越來越苦了。既要抗戰,就必須受苦,我決不怨天尤人。再進一步,若能從苦中求樂,則不但可以不出怨言,而且可以得到一些興趣,豈不更好呢!在衣食住行人生四大麻煩中,食最不易由苦中求樂,菜根香一定香不過紅燒蹄膀!菜根使我貧血;“獅子頭”卻使我壯如雄獅!

    住和行雖然不像食那樣一點不能將就,可是也不會怎樣苦中生樂。三伏天住在火爐子似的屋內,或金雞獨立的在汽車裡擠著,我都想掉淚,一點也找不出樂趣。

    只有穿的方面,一個人確乎能由苦中找到快活。七七抗戰後,由家中逃出,我只帶著一件舊夾袍和一件破皮袍,身上穿著一件舊棉袍。這三袍不夠四季用的,也不夠幾年用的。所以,到了重慶,我就添置衣裳。主要的是灰布制服。這是一種“自來舊”的布作成的一下水就一蹶不振,永遠難看。吳組緗先生名之為斯文掃地的衣服。可是,這種衣服給我許多方便——簡直可以稱之為享受!我可以穿著褲子睡覺,而不必擔心褲縫直與不直;它反正永遠不會直立。我可以不必先看看座位,再去坐下;我的寶褲不怕泥土汙穢,它原是自來舊。雨天走路,我不怕汽車。晴天有空襲,我的衣服的老鼠皮色便是偽裝。這種衣服給我舒適,因而有親切之感。它和我好像多年的老夫妻,彼此有完全的瞭解,沒有一點隔膜。

    我希望抗戰勝利之後,還老穿著這種困難衣,倒不是為省錢,而是為舒服。

    行

    朋友們屢屢函約進城,始終不敢動。“行”在今日,不是什麼好玩的事。看吧,從北碚到重慶第一就得出“挨擠費”一千四百四十元。所謂挨擠費者就是你須到車站去“等”,等多少時間?沒人能告訴你。幸而把車等來,你還得去擠著買票,假若你擠不上去,那是你自己的無能,只好再等。幸而票也擠到手,你就該到車上去挨擠。這一擠可厲害!你第一要證明了你的確是脊椎動物,無論如何你都能挺挺的立著。第二,你須證明在進化論中,你確是猴子變的,所以現在你才嘴手腳並用,全身緊張而靈活,以免被擠成像四喜丸子似的一堆肉。第三,你須有“保護皮”,足以使你全身不怕傘柄、胳臂肘、腳尖、車窗,等等的戳、碰、刺、鉤、;否則你會遍體鱗傷。第四,你須有不中暑發痧的把握,要有不怕把鼻子伸在有狐臭的腋下而不能動的本事……你須備有的條件太多了,都是因為你喜歡交那一千四百多元的挨擠費!

    我頭昏,一擠就有變成爬蟲的可能,所以,我不敢動。

    再說,在重慶住一星期,至少花五六千元;同時,還得耽誤一星期的寫作;兩面一算,使我膽寒!

    以前,我一個人在流亡,一人吃飽便天下太平,所以東跑西跑,一點也不怕賠錢。現在,家小在身邊,一張嘴便是五六個嘴一齊來,於是嘴與膽子乃適成反比,嘴越多,膽子越小!

    重慶的人們哪,設法派小汽車來接呀,否則我是不會去看你們的。你們還得每天給我們一千元零花。煙、酒都無須供給,我已戒了。啊,笑話是笑話,說真的,我是多麼想念你們,多麼渴望見面暢談呀!

    狗

    中國狗恐怕是世界上最可憐最難看的狗。此處之“難看。並不指狗種而言,而是與“可憐”密切相關。無論狗的模樣身材如何,只要餵養得好,它便會長得肥肥胖胖的,看著順眼。中國人窮。人且吃不飽,狗就更提不到了。因此,中國狗最難看;不是因為它長得不體面,而是因為它骨瘦如柴,終年夾著尾巴。

    每逢我看見被遺棄的小野狗在街上尋找糞吃,我便要落淚。我並非是愛作傷感的人,動不動就要哭一鼻子。我看見小狗的可憐,也就是感到人民的貧窮。民富而後貓狗肥。

    中國人動不動就說:我們地大物博。那也就是說,我們不用著急呀,我們有的是東西,永遠吃不完喝不盡哪!哼,請看看你們的狗吧!

    還有:狗雖那麼摸不著吃,(外國狗吃肉,中國狗吃糞;在動物學上,據說狗本是食肉獸。)那麼隨便就被人踢兩腳,打兩棍,可是它們還照舊的替人們服務。儘管它們餓成皮包著骨,儘管它們剛被主人踹了兩腳,它們還是極忠誠的去盡看門守夜的責任。狗永遠不嫌主人窮。這樣的動物理應得到人們的讚美,而忠誠、義氣、安貧、勇敢,等等好字眼都該歸之於狗。可是,我不曉得為什麼中國人不分黑白的把漢奸與小人叫作走狗,倒彷彿狗是不忠誠不義氣的動物。我為狗喊冤叫屈!

    貓才是好吃懶作,有肉即來,無食即去的東西。洋奴與小人理應被叫作“走貓”。

    或者是因為狗的脾氣好,不像貓那樣傲慢,所以中國人不說“走貓”而說“走狗”?假若真是那樣,我就又覺得人們未免有點“軟的欺,硬的怕”了!

    不過,也許有一種狗,學名叫作“走狗”;那我還不大清楚。

    帽

    在七七抗戰後,從家中跑出來的時候,我的衣服雖都是舊的,而一頂呢帽卻是新的。那是秋天在濟南花了四元錢買的。

    廿八年隨慰勞團到華北去,在沙漠中,一陣狂風把那頂呢帽颳去,我變成了無帽之人。假若我是在四川,我便不忙於再去買一頂——那時候物價已開始要張開翅膀。可是,我是在北方,天已常常下雪,我不可一日無帽。於是,在寧夏,我花了六元錢買了一頂呢帽。在戰前它公公道道的值六角錢。這是一頂很頑皮的帽子。它沒有一定的顏色,似灰非灰,似紫非紫,似赭非赭,在陽光下,它彷彿有點發紅,在暗處又好似有點綠意。我只能用“五光十色”去形容它,才略為近似。它是呢帽,可是全無呢意。我記得呢子是柔軟的,這頂帽可是非常的堅硬,用指一彈,它噹噹的響。這種不知何處製造的硬呢會把我的腦門兒勒出一道小溝,使我很不舒服;我須時時摘下帽來,教腦袋休息一下!趕到淋了雨的時候,它就完全失去呢性,而變成鐵筋洋灰了的。因此,回到重慶以後,我就是能不戴它就不戴;一看見它我就有點害怕。

    因為怕它,所以我在白象街茶館與友擺龍門陣之際,我又買了一頂毛織的帽子。這一頂的確是軟的,軟得可以折起來,我很高興。

    不幸,這高興又是短命的。只戴了半個鐘頭,我的頭就好像發了火,癢得很。原來它是用野牛毛織成的。它使腦門熱得出汗,而後用那很硬的毛兒刺那張開的毛孔!這不是戴帽,而是上刑!

    把這頂野牛毛帽放下,我還是得戴那頂鐵筋洋灰的呢帽。經雨淋、汗漚、風吹、日曬,到了今年,這頂硬呢帽不但沒有一定的顏色,也沒有一定的樣子了——可是永遠不美觀。每逢戴上它,我就躲著鏡子;我知道我一看見它就必有斯文掃地之感!

    前幾天,花了一百五十元把呢帽翻了一下。它的顏色竟自有了固定的傾向,全體都發了紅。它的式樣也因更硬了一些而暫時有了歸宿,它的確有點帽子樣兒了!它可是更硬了,不留神,帽沿碰在門上或硬東西上,硬碰硬,我的眼中就冒了火花!等著吧,等到抗戰勝利的那天,我首先把它用剪子鉸碎,看它還硬不硬!

    昨天

    昨天一整天不快活。老下雨,老下雨,把人心都好像要下溼了!

    有人來問往哪兒跑?答以:嘉陵江沒有蓋兒。鄰家聘女。姑娘有二十二三歲,不難看。來了一頂轎子,她被人從屋中掏出來,放進轎中;轎伕抬起就走。她大聲的哭。沒有鑼鼓。轎子就那麼哭著走了。看罷,我想起幼時在鳥市上買鳥。販子從大籠中抓出鳥來,放在我的小籠中,鳥尖銳的叫。

    黃狼夜間將花母雞叼去。今午,孩子們在山坡後把母雞找到。脖子上咬爛,別處都還好。他們主張還燉一燉吃了。我沒攔阻他們。亂世,雞也該死兩遭的!

    頭總是昏。一友來,又問:“何以不去打補針?”我笑而不答,心中很生氣。

    正寫稿子,友來。我不好讓他坐。他不好意思坐下,又不好意思馬上就走。中國人總是過度的客氣。

    友人函告某人如何,某事如何,即答以:“大家肯把心眼放大一些,不因事情不盡合己意而即指為惡事,則人世糾紛可減半矣!”發信後,心中仍在不快。

    長篇小說越寫越不像話,而索短稿者且多,頗鬱郁!

    晚間屋冷話少,又戒了煙,呆坐無聊,八時即睡。這是值得記下來的一天——沒有一件痛快事!在這樣的日子,連一句漂亮的話也寫不出!為什麼我們沒有偉大的作品哪?哼,誰知道!

    二、舊詩與貧血

    霧季又到,回教協會邀我和宋之的先生合寫以回教為主題的話劇。我們就寫了《國家至上》。這劇本,在重慶,成都,昆明,大理,香港,桂林,蘭州,恩施,都上演過。它是抗戰文藝中一個成功的作品。因寫這劇本,我結識了許多回教的朋友。有朋友,就不怕窮。我窮,我的生活不安定,可是我並不寂寞。

    二十九年冬,因趕寫《面子問題》劇本,我開始患頭暈。生活苦了,營養不足,又加上愛喝兩懷酒,遂患貧血。貧血遇上努力工作,就害頭暈——一低頭就天旋地轉,只好靜臥。這個病,至今還沒好,每年必犯一兩次。病一到,即須臥倒,工作完全停頓!著急,但毫無辦法。有人說,我的作品沒有戰前的那樣好了。我不否認。想想看,抗戰中,我是到處流浪,沒有一定的住處,沒有適當的飯食,而且時時有暈倒的危險,我怎能寫出字字珠璣的東西來呢?

    在過去的二年裡①,有兩樁事彷彿已在我的生活中佔據了地位:一樁是夏天必作幾首舊詩,另一樁是冬天必患頭暈——

    ①指1941年至1942年。

    對於舊詩,我並沒有下過多少工夫,所以非到極閒在的時節,決不動它。所謂“極閒在”者,是把遊山玩水的時候也除外,因為在山水之間遊耍,腿腳要動,眼睛要看,心中要欣賞,雖然沒有冗屑纏繞,到底不像北窗高臥那樣連夢也懶得作。況且,名山大川與古蹟名勝,已經被古人諛贊過不知多少次,添上自己一首半首不甚像樣子的詩,只是獻醜而已,大可以不必多此一舉。趕到心中真有所感而詩興大發了,我也是去謅幾行白話詩,即使不能道前人之所未道,到底在形式上言語上還可以不落舊套,寫在紙上或野店的泥壁上多少另有點味道。這樣的連在山水之間都不大作舊詩,手與心便無法不越來越鈍澀,漸漸的彷彿把平仄也分不清楚了似的。

    可是,在過去的二年中,我似乎添了個“舊詩季節”。這是在夏天。兩年來,身體總是時常出毛病,不知哪時就拋了錨;所以一入夏便到鄉間去住,以避城市的忙亂,庶幾可以養心。四川的鄉間,不像北方的村莊那樣二三百戶住在一處,而只是三五人家,連個賣酒的小鋪也找不到。要去趕場,才能買到花生米,而場之所在往往是十里以外。要看朋友,也往往須走十里八里。農家男女都有他們自己的工作與生活,可是外人插不進手去:看他們插秧,放牛,拔草,種菜,說笑,只是“看”著而已。有時候,從朝至夕沒地方去說一句話!按說,在這個環境下,就應當埋頭寫作,足不出戶了。但是不行。我是來養心,不是來拚命。即使天天要幹活,也必須有個一定的限制,一天只寫,比如說,一千字;不敢貪多。這樣,寫完了這一千字或五百字,便心無一事,只等日落就寢。到晚間,連個鬼也看不見。在這時節,我的確是“極”閒在了。

    人是奇怪的東西,太忙了不好,太閒了也不好。當我完全無事作的時候,身體雖然閒在,腦子卻不能像石頭那樣安靜。眼前的山水竹樹與草舍茅亭都好像逼著我說些什麼;在我還沒有任何具體的表示的時候,我的口中已然哼哼起來。哼的不是歌曲或文章,而是一種有腔無字的詩。我不能停止在這裡,哼著哼著便不由的去想些詞字,把那空的腔調填補起來;結果,便成了詩,舊詩。去夏我作了十幾首,有相當好的,也有完全要不得的①。今年夏天,又作了十幾首,差不多沒有一首像樣兒的。我只是那麼哼,哼出字來便寫在紙上,並不擰著眉毛去推敲,因為這本是一時的興之所至,夠自己哼哼著玩的使己滿意,故無須死下工夫也。茲將村居四首寫錄出來,並無“此為樣本”的意思,不過是多少也算生活上的一點微痕而已:

    茅屋風來夏似秋,日長竹影引清幽。

    山前林木層層隱,雨後溪溝處處流。

    偶得新詩書細字,每賒村酒潤閒秋;

    中年喜靜非全懶,坐待鵑聲午夜收。

    半老無官誠快事,文章為命酒為魂。

    深情每視花長好,淺醉唯知詩至尊!

    送雨風來吟柳岸,借書人去掩柴門。

    莊生蝴蝶原遊戲,茅屋孤燈照夢痕。

    中年無望返青春,且作江湖流浪人;

    貧未虧心眉不鎖,錢多買酒友相親。

    文驚俗子千銖貴,詩寫幽情半日新,

    若許太平魚米賤,乾坤為宅置閒身。

    歷世於今五九年,願嘗死味懶修仙。

    一張苦臉唾猶笑,半老白痴醉且眠。

    每到艱危詩入蜀,略知離亂命由天;

    若應啼淚須加罪,敢盼來生代杜鵑!——

    ①詩作有:《北碚辭歲》霧裡梅花江山煙,小三峽外又新年。病中逢酒仍須醉,家在盧溝橋北邊。《述懷》辛酸步步向西來,不到河清眉不開。身後聲名留氣節,眼前風物愧詩才;論人莫遜春秋筆,入世方知聖哲哀;四海飄零餘一死;青天尚在敢心灰!

    夏天,能夠住在有竹林的鄉間,喝兩杯白乾,諏幾句舊詩,不論怎麼說,總算說得過來。一到冬天,在過去的兩年裡,可就不這麼樂觀了。冬天,我總住在城裡。人多,空氣壞,飲食欠佳,一面要寫文賣錢,一面還要辦理大家委託的事情;於是,由忙而疲,由疲而病;平價米的一些養份顯然是不夠支持這部原本不強健的軀體的。一病倒,諸事擱淺;以吃藥與靜臥代替了寫作與奔走。用不著招急生氣呀,病魔是立意要折磨人的,並不怕我們向它恫嚇與示威啊。病,客觀的來說,會使人多一些養氣的工夫。它用折磨,苦痛,挑動你,壓迫你;你可千萬別生氣,別動肝火,那樣一來,病便由小而大,由大而重,甚至帶著你的生命凱歌而歸。頂好,不抵抗,逆來順受,使它無可如何。多咱它含羞而退,你便勝利了。就是這樣,我總是慢慢的把病魔敷衍走;大半已是春天了。春殘夏到,我便又下了鄉,留著神,試著步,天天寫一點點文章;閒來無事便哼一半首詩。

    三、四大皆空

    “七七”抗戰後,我由濟南逃出來。北平又像庚子那年似的被鬼子佔據了。可是母親日夜惦念的幼子卻跑西南來。母親怎樣想念我,我可以想象得到,可是我不能回去。每逢接到家信,我總不敢馬上拆看,我怕,怕,怕,怕有那不祥的消息。人,即使活到八九十歲,有母親便可以多少還有點孩子氣。失了慈母便像花插在瓶子裡,雖然還有色有香,卻失去了根。有母親的人,心裡是安定的。我怕,怕,怕家信中帶來不好的消息,告訴我已是失了根的花草。

    去年一年,我在家信中找不到關於老母的起居情況。我疑慮,害怕。我想象得到,若有不幸,家中念我流亡孤苦,或不忍相告。母親的生日是在九月,我在八月半寫去祝壽的信,算計著會在壽日之前到達。信中囑咐千萬把壽日的詳情寫來,使我不再疑慮。十二月二十六日,由文化勞軍的大會上回來,我接到家信。我不敢拆讀。就寢前,我拆開信,母親已去世一年了!

    幾天,我不能工作。因為我要作寫家,所以苦了老母,她可是永沒有說過一句怨言。她不識字,每當我回家的時候,她可是總含笑的問:“又寫書哪?”這是最偉大的鼓勵,她情願受苦,決不攔阻兒子寫書!

    生命是母親給我的。我之能長大成人,是母親的血汗灌養的。我之能成為一個不十分壞的人,是母親感化的。我的性格,習慣,是母親傳給的。她一世未曾享過一天福,臨死還吃的是粗糧。唉!還說什麼呢?心痛!心痛!

    我到成都,見到齊大的老友們。他們說:齊大在濟南的校舍已完全被敵人佔據,大家的一切東西都被劫一空,連校園內的青草也被敵馬齧光了。

    好,除了我、妻、兒女,五條命以外,什麼也沒有了!而這五條命能否有足夠維持的衣食,不至於餓死,還不敢肯定的說。她們的命短呢,她們死;我該歸陰呢,我死。反正不能因為窮困死亡而失了氣節!因愛國,因愛氣節,而稍微狠點心,恐怕是有可原諒的吧?

    器物現金算得了什麼呢?將來再買再掙就是了!嘔,恐怕經了這次教訓,就永不購置像樣兒的東西,以免患得患失,也不會再攢錢,即使是子女的教育費。我想,在抗戰勝利以後,有了錢便去旅行,多認識認識國內名山大川,或者比買了東西更有意義。至於書籍,雖然是最喜愛的東西,也不應再自己收藏,而是理應放在公眾圖書館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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