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中國小說,很久很久讀不到一種有趣的東西了,就是鬼。這大概是要求文學取現實主義的結果吧。
可鬼也是現實。我的意思是,我們心裡有鬼。這是心理現實,加上主義,當然可以,沒有什麼不可以。
不少人可能記得六十年代初有過一個“不怕鬼”的運動,可能不是運動,但我當時年紀小,覺得是大人又在搞運動,而且出了一本書,叫《不怕鬼的故事》。這本書我看過,看過之後很失望,無趣,還是去聽鬼故事,怕鬼其實是很有趣的。後來長大了,不是不怕鬼,而是不信鬼了,我這個人就變得有些無趣了。
怕鬼的人內心總有稚嫩之處,其實這正是有救贖可能之處。中國的鬼故事,教化的功能很強並且確實能夠教化,道理也在這裡。不過教化是雙刃劍,既可以安天下,醇風俗,又可以“天翻地覆慨而慷”,中國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能夠發動,有一個原因是不少人真地聽信“資產階級上臺,千百萬顆人頭落地”,怕千百萬當中有一顆是自己的。結果呢,結果是不落地的頭現在有十二億顆了。
中國文學中,魏晉開始的志怪小說,到唐的傳奇,都有筆記的隨記隨奇,一派天真。鬼故事而天真,很不容易,後來的清代蒲松齡的《聊齋志異》,雖然也寫鬼怪,卻少了天真。
我曾因此在《閒話閒說》裡感嘆到莫言:
莫言也是山東人,說和寫鬼怪,當代中國一絕,在他的家鄉高密,鬼怪就是當地世俗構成,像我這類四九年後城裡長大的,只知道“階級敵人”,哪裡就寫過他了?我聽莫言講鬼怪,格調情懷是唐以前的,浯言卻是現在的,心裡喜歡,明白他是大才。
八六年夏天我和莫言在遼寧大連,他講起有一次回家鄉山東高密,晚上近到村子,村前有個蘆葦蕩,於是捲起褲腿涉水過去。不料人一攪動,水中立起無數小紅孩兒,連說吵死了吵死了,莫言只好退回岸上,水裡復歸平靜。但這水總是要過的,否則如何回家?家又就近在眼前,於是再涉到水裡,小紅孩兒們則又從水中立起,連說吵死了吵死了。反覆了幾次之後,莫言只好在岸上蹲了一夜,天亮才涉水回家。
這是我自小以來聽到的最好的一個鬼故事,因此高興了很久,好像將童年的恐怖洗淨,重為天真。
中國文學中最著名的鬼怪故事集應該是《聊齋志異》,不過也因此讓不少人只讀《聊齋志異》,甚至只讀《聊齋志異》精選,其它的就不讀或很少讀了,比如同是清代的紀曉嵐的《閱微草堂筆記》。
《閱微草堂筆記》與《聊齋志異》不同。《聊齋志異》標明全是聽來的,傳說蒲松齡自備茶水,請人講,他記錄下來,整理之後,加“異史氏曰”。我們常常不記得“異史氏”曰了些什麼,但是記住了故事。這也不妨是個小警示,小說中的議論,讀者一般都會略過。讀者如逛街的人,他們看的是貨色,吆喝不大聽的。
《閱微草堂筆記》則是記錄所見所聞,你若問這是真的嗎?紀曉嵐會說,我也嘀咕呢,可我就是聽人這麼說的,見到的就是這樣。所以紀曉嵐常常標明講述者,目擊的地點與時間。魯迅先生常常看《閱微草堂筆記》,我小時候不理解,隨著年齡的增長,漸漸懂了。《閱微草堂筆記》的細節是非文學性的,老老實實也結結實實。汪曾棋先生的小說、散文、雜文都有這個特徵,所以汪先生的文字幾乎是當代中國文字中僅有的沒有文藝腔的文字。
明清筆記中多是這樣。這就是一筆財富了。我們來看看是怎麼樣的一筆財富。
《閱微草堂筆記》記載了這樣一個故事,說是乾隆年間,戶部員外郎長泰公家裡有個僕人,僕人有個老婆二十多歲,有一天突然中風,晚上就死了。第二天要入殮的時候,屍體突然活動,而且坐了起來,問這什麼地方”?
死而復活,大家當然高興,但是看活過來的她的言行做態,卻像個男人,看到自己的丈夫也不認識,而且不會自己梳頭。據她自己說,她本是個男子,前幾天死後,魂去了陰間,閻王卻說他陽壽未盡,但須轉為女身,於是借了個女屍還魂。
大家不免問他以前的姓名籍貫,她卻不肯洩露,說事已至此,何必再辱及前世。
最初的時候,她不肯和丈夫同床,後來實在沒有理由,勉強行房,每每垂淚至天明。有人聽到過她說自己讀書二十年,做官三十年,現在竟要受奴僕的羞辱。她的丈夫也聽她講夢話說積累了那麼多財富,都給兒女們享受了,錢多又有什麼用?
長泰公討厭怪力亂神,所以嚴禁家人將此事外傳。過了三年多,僕人的死而復活的老婆鬱郁成疾,終於死了,但大家一直不知道她是誰來附身。
用白話文複述這個故事最大的困難在於“她”與“他”的分別,不過我們可以用“他”來指說魂,用“她”來指說魄。魂是精氣神,魄是軟皮囊,所以“魂飛魄散”,一個可以飛,一個有得散。
清朝的劉熾昌在《客窗閒話》裡記載了一個故事,說有個翩翩少年公子,隨上任做縣官的父親去四川。不料過險路時馬驚了,少年人墜落崖底,魂卻一路飄到山東歷城縣的一個村子,落到這個村子一個剛死的男人的屍體裡,大叫一聲:“摔死我啦!”
他醒來後看到周圍都是不認識的人,一個老太婆摸著他說:“我兒,你說什麼摔死我了?”公子說:“你是什麼人敢叫我是你兒子?”周圍的人說:“這是你娘你都不認得了?”並且指著個醜女人說“這是你老婆”又指著個小孩說“這是你兒子”。
公子說:“別瞎說了!我隨我父親去四川上任,在蜀道上落馬掉到崖底。我還沒有娶妻,哪裡來的老婆?更別說兒子了!而且我母親是皇上敕封的孺人,怎麼會是這個老太婆?”
周圍的人說:“你別說昏話了,拿鏡子自己照照吧!”公子一照,看到自己居然是個四十多歲的麻子,就摔了鏡子哭起來:“我不要活了!”大家聽了是好氣又好笑。
公子餓了,醜老婆拿糠餅來給他吃,公子覺得難以下嚥,於是掉眼淚。醜老婆說:“我和婆婆吃樹皮吃野菜,舍了臉皮才向人討了塊糠餅子給你吃,你還要怎麼著呢?”公子將她罵出門外,看屋內又破又髒,想到自己一向華屋美食,恨不得死了才好。晚上老婆領著小孩進來睡覺,公子又把他們罵出去。婆婆只好叫母子兩個同她睡。
第二天,一個老頭來勸公子,說:“我和你是老哥們兒了,你現在變成這樣,我看鄉里不能容你這種不孝不義之人,你可怎麼辦呢?”公子哭著說:“你聽我的聲音,是你朋友的聲音嗎?”老頭說:“聲音是不一樣了,可人還是一樣啊。我知道你是借屍還魂,可你現在既然是這個人,就要做這個人該做的事,就好像做官,從高官降為低官,難道你還要做高官的事嗎?”
公子明白是這麼回事,就請教以後該如何辦。老頭說:“將他的母親作你的母親待,將他的兒子當你的兒子養,自食其力,了此身軀。”公子說自己過去只會讀書,怎麼養家餬口?老頭就想出一個辦法,說麻子原來不識字,死而復生居然會吟詩做文,宣揚出去,來看的人會很多,辦法就有了。
公子按著去做,果然來看怪事的人很多。公子趁機引經據典,很有學問的樣子,結果就有人到他這裡來讀書。公子能開館教書,收入不錯,足以養家,只是他借住在廟裡,不再回家,家裡人既得溫飽,也就隨他。
後來公子考了秀才,正好有個人要到四川去,他就寫一封信託人帶去給父親。公子的父親見了信,覺得奇怪,但還是寄了旅費讓公子來見一見。
公子到了四川家裡,父母見他完全是另一個人,不願意認他,兩個哥哥也說他是冒牌的。公子細述以前家裡的一應細節,父親倒動了心,可是母親和兩個哥哥執意要趕他走。父親想,這樣的話即使留下來,家裡也是擺不平,只好偷偷給了他兩千兩銀子,要他回山東去。
從世俗現實來說,看來我們中國人看肉身重,待靈魂輕。再進一步則是“只重衣冠不重人”,連肉身都不重要了,靈魂更無價值。上面兩個靈魂附錯體的故事,讓我們的司空見慣尖銳了一下。說起來,公子還是幸運的,到底附了個男身,不但可以罵老婆,還考了個秀才有了功名,而那個不肯說出前身的男魂,因為附了女身,糟糕透頂,可見不管有沒有靈魂,只要是女身,在一個男性社會里就嚴重到“辱及前世”,還要“每每垂淚到天明”。紀曉嵐的這則筆記,女性或女權主義者可以拿去用,不過不妨看了下面一則筆記再說。
清代大學者俞樾在《右臺仙館筆記》裡錄了個故事,說中牟縣有兄弟倆同時病死,後來弟弟又活了,卻是哥哥的魂附體。弟弟的老婆高興得不得了,要帶丈夫回房間。丈夫認為不可以,要去哥哥的房間,嫂子卻擋住房門不讓他進。附了哥哥的魂的弟弟只好搬到另外的地方住,先調養好病體再說。
十多天後,弟弟覺得病好了,就興沖沖地回家去。不料老婆和嫂子都避開了,這個附了哥哥魂的人只好出家做了和尚。
上舉三則筆記都太沉重了些,這裡有個笑裡藏“道”的。也是清朝人的梁恭辰在《池上草堂筆記》裡有一則筆記,說李二的老婆死了,託夢給李二,講自己轉世投了牛胎,託生為母牛,如果李二還顧念夫妻情分,就把她買回家。李二於是按指點去買了這頭母牛回來,養在家中後院。但是這頭母牛卻常常跑回去,在大庭廣眾之中與鄰居的公牛交配,李二也只好眼睜睜地瞧著。
民間如此,官方怎麼樣呢?史中記載,大定十三年,尚書省奏,宛平縣人張孝善有個兒子叫張合得,大定十二年三月裡的一天得病死亡,不料晚上又活過來。活了的張合得說自己是良鄉人王建的兒子王喜兒。勘查後,良鄉確有個王建,兒子王喜兒三年前就死了。官府於是讓王建與張合得對質,發現張合得對王家的事知道得頗詳細,看來是王喜兒借屍還魂,於是準備判張合得為王建的兒子。但事情超乎常理,於是層層上報到金世宗,由最高統治者定奪。
金世宗完顏雍的決定是:張合得判給王建,那麼以後就會有人借這個判例作偽,用借屍還魂來攪亂人倫.因此將張合得判給張孝善才妥善。
這讓我不禁想起孔子的“不語怪力亂神”。我小時候憑這一句話認為孔子真是一個有科學精神的人,大了以後,才懂得孔子因為社會的穩定才實用性地“不語怪力亂神”。《論語》裡的孔子是有怪力亂神的事蹟的,但孔子不語怪力亂神的實用態度最為肯定。“敬鬼神而遠之”,話說得老老實實;“未知生,焉知死”,雖然可商榷,但話說得很噎人。
《孔子家語》裡記載子貢問孔子“死了的人,有知覺還是投有”?孔子的學生裡除了顏回,其他人常常刁難他們的老師,有時候甚至咄咄逼人,我們現在如果認為孔子的學生問起話來必然恭恭敬敬,實在是不理解春秋時代社會的混亂。孔子的幾次稱讚顏回,都透著對其他的學生的無奈而小有感慨。大概除了顏回,孔子的學生們與社會的聯繫相當緊密,隨便就可以拎出個流行問題難為一下老師。這可比一九七六年後考入大學的老三屆,手上有一大把早有了自己的答案的問題,問得老師心驚肉跳。
子貢的這一問,顯然是社會中怪力亂神多得不得了,而孔子又不語怪力亂神,於是子貢換了個角度來敲打老師。
孔子顯然明白子貢的心計,就說,“我要是說有呢,恐怕孝子賢孫們都去送死而妨害了生存;我要是說沒有呢,恐怕長輩死了不孝子孫連埋都不肯埋了。你這個子貢想知道死人有沒有知覺,這事不是現在最急的,你要真地想知道,你自己死了不就知道了嗎?”
子貢怎麼反應,沒有記載,恐怕其他的學生幸災樂禍地正向子貢起鬨呢吧,都不是省油的燈啊。
好像還是《孔子家語》,還是這個子貢,有一次將一個魯國人從外國贖回魯國,因此被魯國人爭相傳頌誇獎,子貢一下子成了道德標兵。孔子聽到了,吩咐學生說,子貢來了你們擋住他,我從此不要見這個人。子貢聽說了就慌了,跑來見孔子。
大概是學生們擋不住子貢,所以孔子見到子貢時還在生氣,說,“子貢你覺得你有錢是不是?”子貢是個商業人才,手頭上很有點錢,孔子的周遊列國,經濟上子貢貢獻不菲,“魯國明明有法律,規定魯國人在外國若是做了奴隸,得到消息之後,國家出錢去把他贖回來。你子貢有錢,那沒錢的魯國人遇到老鄉在外國做了奴隸怎麼辦?你的做法,不是成了別人的道德負擔了嗎?”
孔子的腦筋很清晰。哪個學生我忘記了,問孔子“為什麼古人規定父母去世兒子要守三年的喪?”孔子說:“你應該慶幸有這麼個規定才是。父母死了,你不守喪,別人戳脊樑,那你做人不是很難了嗎?你悲痛過度,守喪超過了三年,那你怎麼求生計養家餬口?有了三年的規定,不是很方便嗎?”
孔子死後,學生中只有子貢守喪超過了三年,守了六年。以子貢這樣的商業人才,現在的人不難明白六年是多大的損失。好像是曾參跑來怪子貢不按老師生前的要求做,大有你子貢又犯從前贖人那種性質的錯誤了。子貢說,老師生前講過超出與不足都是失度(度就是中庸),我覺得我對老師感情上的度,是六年。
屢次被孔子罵的子貢,是孔子的最好的學生。顏回是不是呢?我有點懷疑,儘管《論語》上明明白白記載著孔子的誇獎。
不過扯遠了,我是說,我喜歡孔子的入世,入得很清晰,有智慧,含幽默,實實在在不標榜。道家則總有點標榜的味道,從古到今,不斷地有人用道家來標榜自己,因為實在是太方便了。我曾在《棋王》裡寫到過一個光頭老者,滿口道禪,捧起人來玄虛得不得了,其實是為遮自己的面子。我在生活中碰到不少這種人,還常常要來拍你的肩膀。汪曾祺先生曾寫過篇文章警惕我不要陷在道家裡,拳拳之心,大概是被光頭老者矇蔽了。
不過後世的儒家,實用到主義,當然會非常壓制人的本能意識,尤其是一心只讀聖賢書的人。這必然會引起反彈,明清的讀書人於是偏要來談怪力亂神,清代的袁枚,就將自己的一本筆記作品直接名為《子不語》。我們也因此知道其實說什麼不要緊,而是為什麼要這麼說。
還有篇幅,不妨再看看明清筆記中還有什麼有趣的東西。
梁恭辰在《池上草堂筆記》裡記了個故事,說衡水縣有個婦人與某甲私通而殺了親夫,死者的侄子告到縣衙門裡去。某甲賄賂驗屍的忤作,當然結果是屍體無傷痕,於是某甲反告死者的侄子誣陷。這個侄子不服,上訴到巡按,巡按就派另一個縣的縣令鄧公去衡水縣複審。鄧公到了衡水縣,查不出證據,搞不出名堂。
晚上鄧公思來想去,不覺已到三更時分,蠟燭光忽然暗了下來。陰風過後,出現一個鬼魂,跪在桌案前,啜泣不止,似乎在說什麼。
鄧公當然心裡驚懼,仔細看這個鬼魂,非常像白天查過的那具屍體,鬼魂的右耳洞裡垂下一條白練。
鄧公忽然省悟,就大聲說:“我會為你申冤的。”鬼魂磕頭拜謝後就消失了,燭光於是重放光明。
次日一早,鄧公就找來衡水縣縣令和忤作再去驗屍。衡水縣令笑話鄧公說:“都說鄧公是個書呆子,看來真是這樣。這個人做了十年官,家裡竟沒有積蓄,可知他的才幹如何,像這種明明白白的案子,哪裡是他這樣的人可以辦的!”
話雖這樣說,可是也不得不去再驗一回屍體。到了停屍房,鄧公命人查驗屍體的右耳。忤作一聽,大驚失色。結果呢,從屍體的右耳中掏出有半斤重的棉絮。
鄧公對衡水縣縣令說:“這就是姦夫淫婦的作案手段。”婦人和某甲終於認罪。
這個故事,中國人很熟悉,包公案,狄公案,三言二拍中都有過,只不過作案的手段有的是耳朵裡釘釘子,有的是鼻子裡釘釘子,還有的是頭頂囟門釘釘子,幾乎世界各國都有這樣的作案手段,我要是個驗屍官,免不了會先在這些經典位置找釘子。
破案的路徑差不多都是託夢,鬼魂顯形,《哈姆雷特》也是這樣,只不過兇手是往耳朵裡倒毒藥,簡直是比較犯罪學的典型材料。你要是對這則筆記失望的話,不妨來看看紀曉嵐的一則。
《閱微草堂筆記》裡有一則筆記說總督唐執玉複審一件大案,已經定案了。這一夜唐執玉正在獨坐,就聽到外面有哭泣聲,而且聲音愈來愈近。唐執玉就叫婢女去看看怎麼回事。婢女出去後驚叫,接著是身體倒地的聲音。
唐執玉打開窗一看,只見一個鬼跪在臺階下面,渾身是血。唐執玉大叫:“哪裡來的鬼東西!”鬼磕頭說:“殺我的人其實是誰誰誰,但是縣官誤判成另一個人,此冤一定要申啊。”唐執玉聽說是這樣,心下明白,就說“我知道了”,鬼也就消失了。
次日,唐執玉登堂再審該案,傳訊相關人士,發現大家說的死者生前穿的衣服鞋襪,與昨天自己見到的鬼穿的相同,於是主意篤定,改判兇手為鬼說的誰誰誰。原審的縣令不服,唐執玉就是這樣定案了。
唐執玉手下的一個幕僚想不通,覺得這裡一定有個什麼道理,於是私下請教唐執玉,唐執玉呢,也就說了昨晚所見所聞。幕僚聽了,也沒有說什麼。
隔了一夜,幕僚又來見唐執玉,問:“你見到的鬼是從哪裡進來的呢?”唐執玉說:“見到時他就已經跪在臺階下了。”幕僚又問:“那你見到他從哪裡消失的呢?”唐執玉說:“翻牆走的。”幕僚說:“鬼應該是一下子就消失的,好像不應該翻牆離開吧。”
唐執玉和幕僚到鬼翻牆頭的地方去看,牆瓦沒有裂痕,但是因為那天鬼來之前下過雨,結果兩個人看到屋頂上有泥腳印,直連到牆頭外。
幕僚說:“恐怕是囚犯買通輕功者裝鬼吧?”
唐執玉恍然,結果仍按原審縣令的判決定下來,只是諱言其事,也不追究裝鬼的人。
兩百多年前的那個死囚可算是個心理學家,文化學者,洞悉人文,差一點就成功了。幕僚是個老實的懷疑論者,唐執玉則知錯即改,通情達理,不過唐執玉的諱言其事,也可解作他到底是讀聖賢書出身,語怪力亂神到底有違形象。
一九九七年五月上海青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