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帝李:(起立,槌一敲)現在宣佈“最後審判”第一庭開庭(坐下)。先傳被告美國第一任總統喬治·華盛頓(George Washington)。
(華?頓起立。)
上帝李:你是華盛頓,1732年生,是美國第一任總統。
華盛頓:是。
上帝李:你知道拉丁文中的advocatus diaboli嗎?
華盛頓:我只有小學程度,我不懂拉丁文。
上帝李:那就講英文,拉丁文翻成英文,叫devil’s advocate,就是“魔鬼的辯護士”,對魔鬼,不但要give his due,不冤枉他,並且還要give his lawyer,給他律師。你們在座的,律師出身的太多了,你們可以隨時辯護,先請大家聽好。
哈里森:(站起來)我就是律師出身的其中之一,我是本傑明·哈里森。請問一開始就用“魔鬼”的字樣,會不會先對被告就有了成見?
上帝李:(微笑)你是美國第23任總統。我知道你會希臘文和拉丁文。拉丁文的原意重點在審查證據,不在指摘魔不魔。18世紀教皇本篤十四(Pope Benedict XIV)做教皇前,就幹了許多年辯護士。只是今天你們是被告替被告辯護而已。
哈里森:是魔鬼替魔鬼辯護嗎?
上帝李:(微笑)如果不太痛苦的話,你可以這麼說。何況,你不是沒替魔鬼辯護過,當你們軍事法庭判人死刑判錯了,被害人打平反官司,要求賠10萬美金的時候,你替你們政府辯護,結果只賠了象徵性的5塊錢,你還記得嗎?那是1871年。
哈里森:(苦笑,摸了自己鬍子)真厲害,我好像被刮光了鬍子。
上帝李:(微笑)你是美國總統最後一個留大鬍子的,你的鬍子太麻煩了,沒人有興趣刮,但你佔了便宜,不像嘴上無毛的尼克松,每天要刮兩次。好了(巡視全場),大家記得,你們可以互相辯護。
克利夫蘭:(站起來)我拒絕他哈里森為我辯護。他在第一任太太死後,又討了太太的侄女做第二任,他的男女關係太有瑕疵了。
哈里森:(發怒)你好到哪裡!克利夫蘭!你的姘頭抱著小孩都找上門來了。(轉對上帝李)上帝李要聽聽當年我和克利夫蘭對陣時的口號嗎?
Ma, ma, where’s my Pa?
Gone to the White House, ha ha ha!
(媽,媽,哪裡是我爸?
去了白宮,哈哈哈!)
上帝李:(用手一再下壓)好了,好了。除非涉及人格品質,“最後審判”對你們美國總統的男女關係沒興趣。形式上說來,單身漢應該好一點,像布坎南。
老布什:(站起來)他是唯一的單身漢總統。雖然他一直無法解說清楚他23歲未婚妻為什麼自殺,他自己死前封存的那封神秘的信,註明要燒掉,誰都不許看。
小布什:(跳起來)他是gay(同性戀)啊!
布坎南:(站起來,一臉不悅,把頭歪向左邊,仰著,閉上一隻眼)我就是布坎南,請上帝李制止。我是單身漢,那是我的不幸,不是我的過錯。(My misfortune, not my fault.)
上帝李:布坎南的生理構造有點特殊,他的眼睛一隻近視、一隻遠視。但“最後審判”是公正的,一如布坎南的兩隻眼,近視求證、遠視論斷。好了,我們還是審問華盛頓吧。
華盛頓:我在恭候。
上帝李:你身高6.2英尺,188公分,體重200磅,91公斤,這椅子對你小了一點。你穿13號鞋,你的立姿,會使你的腳和鞋都有負擔。
華盛頓:我已經躺在墳墓裡兩百多年了,能夠起?站站坐坐,都很新鮮。
上帝李:你舒服就好。
華盛頓:不是程序問題,但我好奇,這裡是什麼地方?我看到的這位又是誰?我來幹
什麼?
上帝李:這裡是“最後審判”所在地,我是誰?請看這四行英文的最後一行。上帝是我,我是上帝。你無須宣誓了,雖然你不乏宣誓的經驗,你21歲做少校時就開始宣誓,不是嗎?
華盛頓:是,我奇怪有人記得比我還清楚。
上帝李:不是有人比你還清楚,是有上帝比你還清楚。整個審判都會在這種比你還清楚的情況下進行,這就是說,我用正確的證據審判你,絕不冤枉你。別忘?我還知道你最後一次宣誓時,也就是就任美國總統宣誓時,你嘴巴里只有一顆真牙。
華盛頓:我嘴巴里的真牙很少,但真話很多。
(滿堂笑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