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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6節 他的違建只許州官放火,不準百姓點燈

    李慶元

    陳水扁從一九九五年就任臺北市長以後,雷厲風行的拆除別人的違建,從商業區拆到住宅區,從一般違建拆到防火巷違建,但是阿扁自己的兩個防火巷違建直到他在二零零四年參選“總統”時依舊安然無恙,說不拆就不拆,還編出一堆欺騙小市民的理由!

    眾所周知,陳水扁在臺北市民生東路四段九十七巷一弄八號一樓住家後面的防火巷,有間違建,供廚房使用。

    自陳水扁擔任臺北市長以後,這間違建約五坪,侵佔法定空地,屢遭社會批評,但是,陳水扁說不拆就不拆。

    一九九五年五月間,陳水扁夫人吳淑珍在回應外界的質疑時說,她家的這間廚房是在小孩的房間後面,相當吵,小孩也常抱怨,因此她早就想把廚房改回做花園。不過,因為母親北上同住,現有房子不夠住,恰好隔壁要賣房子,他們已經買下來準備兩間打通,增加室內面積,後院的廚房也計劃要改回做花園使用。

    問題是,小市民的防火巷違建,能以“現有房子不夠住”為由,拒絕建管單位的拆除或者緩拆嗎?更何況,陳水扁在一九九五年三月二十五日以岳母吳王霞名義取得隔壁“民生東路四段九十七巷一弄六號一樓”的房子以後,與八號的房子打通,兩間加起來多達八十七點四坪,已經足夠使用,但是,直到一九九八年七月十日,筆者以“國大”代表身份召開“陳水扁新特權記者會”為止,其住宅的違建仍未改回做花園使用,顯示陳水扁自執政北市以來,只會信誓旦旦的拆除小市民的違建,而自己影響公安的防火巷違建卻執意拒拆。

    發現阿扁另一個違建

    尤其,更嚴重的是,陳水扁另一間位於臺北市杭州南路一段一五巷十一之一號的房子,在筆者通過特殊渠道,由其隱秘的屋後防火巷上拍照存證後,發現還有一間防火巷違建,一樣是做廚房使用。經查證,當時這個違建未被查報,沒有列入臺北市住宅區防火巷違建的拆除名單。所以,當臺北市小市民的防火巷違建統統“就地正法”以後,陳水扁的這間違建安然無恙。

    自從一九九七年二月二日,臺北市的晴光市場發生傷亡火警以後,陳水扁強調,為了維護住戶生命安全,全市的防火巷違建必須加強拆除。

    而市府早從一九九五年二月二十日起,開始執行防火間隔(巷)違建拆除工作,商業區防火巷部分,在一九九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前執行完畢,總計拆除五千六百一十一件;而住宅區防火巷部分,從一九九七年三月一日到一九九八年六月三十日,共拆除了兩千多件。一般預估,住宅區防火巷的違建件數,會比商業區多四五倍。以陳水扁就任市長的第一年即一九九五年為例,拆除的防火巷違建多達五千零七十五件,平均每天十四件,足見陳水扁的魄力,但遺憾的是,他的魄力只用在小市民的財產上,而他自己的兩個防火巷違建則“誓死”不拆。

    陳水扁的兩間防火巷違建,民生東路住家的這間位於松山區,該區小市民的防火巷違建,就在陳水扁不允許任何特權關稅的情況下,拆除了兩百三十一件:而杭州南路的違建,位於中正區,該區小市民的違建也被拆了三百八十三件。

    應限期拆除阿扁的違建

    陳水扁要全面拆除防火巷違建,為了市民安全,我們樂見其成,但是阿扁必須先以身作則。不能說,別人的防火巷違建,陳水扁雷厲風行的把它拆光光,而自家的防火巷違建就可以“緩拆”、“分期再拆”,要等到陳水扁心甘情願了才能拆,或者,就像杭州南路的違建,躲在周遭房子的中間隱蔽處,神不知鬼不覺,以為這樣可以瞞天過海。

    在一九九八年底市長選戰投票前四個月,許多人即要求,陳水扁要在繼續拆除別人的違建前,應先限期拆除自己的兩間防火巷違建,否則不滿意阿扁只許州官放火的民眾,包括防火巷違建已遭拆除的小市民,應到陳水扁的違建前,要求阿扁不能知法玩法,直到阿扁拆除為止。但是,阿扁仍遲遲拒拆,完全不予理會,足見其鴨霸的個性。而阿扁在這場市長選戰中,也因遭市井民眾批評為“鴨霸扁”而落選。“鴨霸扁”的名號直到二零零四年的“總統”大選,還被國民黨拿來作為攻擊阿扁的有力文宣。

    不過,市長之戰,陳水扁落選後,接任市長的馬英九竟然在臺北市議員的三催四促下,直到二零零四年二月,都“不敢”“依法”執行阿扁防火巷違建的拆除動作。馬英九

    既然不執行處置州官放火的行為,竟然乾脆任由眾百姓隨意點燈。於是,臺北市在一九九九年,整整放了一年的“防火巷違建假期”。馬英九在一九九九年一整年,只執行拆除了十三件的防火巷違建,而放任數以萬件,包括阿扁的防火巷違建不管,置臺北市的住宅公共安全於不顧,而陳水扁在第一年的市長任期中,一天就拆掉了十四件。

    尤其是,口口聲聲言必稱“依法行政”的馬英九,在一九九九年九月三十日答覆臺北市議員李慶元的書面質詢時,以市府市長名義行文給臺北市議會的公函中,白紙黑字清楚載明:陳前市長坐落杭州南路的防火巷違建,違建面積約十七點五平方公尺(約合五點三坪),該違建物工務局預定於一九九九年底前執行拆除。

    但到了一九九九年的十月十二日,市府又在答覆相關書面質詢的公函中,改口稱為:並未對陳前市長杭州南路的防火巷違建個案,做查報列管。

    在一九九九年十一月間的臺北市議會市政總質詢中,馬英九口頭答覆議員這個問題時,竟然說是市府官員亂髮公文,並無一九九九年底要拆除陳前市長違建一事,以後將以臺北市十二個行政區,分區用抽籤方式來輸流決定防火巷違建執行拆除的先後順序。同時,馬市長還說要處罰相關官員隨便發公文。

    這真是荒唐已極,一個臺北市議員檢舉了一整年的防火巷違建案,馬市府竟然一下子說年底會拆,一下子又變成從未查報列管。陳水扁自己當市長時,誓死不拆自己的違建,國民黨的馬英九來當市長,竟也可以坐視不依法拆除。看來小市民抗爭市府建管人員來拆除違建,是越來越難說特權與無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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