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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一 死亡的顏色

    他是死是活,知與不知,對我來説已經無關緊要。

    ……因為他已經消失了,只是在此時此刻,

    從投向大海的樂聲中,她才發現他,找到他。

    ——杜拉斯

    現在我的小説已臨近尾聲,在手中的筆換了一支又一支後,我終於找到了那種從山頂沿着滑雪道衝近山腳的驟然鬆弛的感覺,還有一絲奇怪的惆悵。

    我想我不能預料擺在這本書面前的命運,那也是我自身的一部分命運,而我並沒有力量去控制。同樣也不能對我筆下的人物和故事負責,既然一切寫出來了,那麼就讓它們自生自滅。

    我又累又瘦,在鏡子裏我不敢多看自己。

    離天天的死已有兩個月零八天,但我長久地保留着某種幽玄的通靈感覺。

    在廚房煮咖啡的時候,耳邊突然會傳來嘩嘩的水聲,那是從隔壁的浴室傳來的,一瞬間我想是天天在浴室洗澡,馬上衝過去,但浴缸是空的。

    當我在書桌前翻動一頁稿紙,我又突然能覺到有個人坐在我背後的沙發上。他沉默而温柔地看着我,我不敢回頭,因為怕驚走了他。我知道天天一直在這屋子裏陪伴着我,他會執拗地等待着,直到我完成這部曾給他熱情的小説。

    而最難捱的就是在深夜無人私語時,我在牀上輾轉反側,抱住他的枕頭,祈禱神把他送到我無休止的夢裏來:灰色的霧從窗外斜逸而入,很輕又很重地壓在頭頂,我聽到一個遙遠的聲音在輕喚我的名字,他身着白衣,帶着經久不敗的美貌和愛走向我,我們用玻璃絲般透明的翅膀飛翔,草坪、房屋、街道,一個又一個掠過我們。青黛色的天空被光線扯開幾道口子。

    清晨像魔法即將消失的警訊一樣降臨,大地四處上的夜晚被驅逐。夢醒了,愛人不見了,只餘下胸口一絲餘温和眼角的濕痕。從天天在那一個清晨死在我身邊開始,以後每一個清晨降臨對於我而言都像是一次冷酷攫人的雪崩。

    馬克離開上海的那一天,我一直躲在父母的家裏。第二天我離開那兒回西郊的公寓,臨行前沒帶去那個裝滿了馬克送的禮物的大包,只從包裏找到了一枚鑲了藍寶石的鉑金婚戒,取出來戴在手上。那是我趁馬克昏睡片刻的時候從他無名指上脱下來的。

    他那麼惶惶然,上飛機的時候都不會察覺到我偷了這枚戒指。而我沒有更多的用意,也許只是跟他開了個最後的玩笑,也許是心存不甘,留作紀念。

    戒指很美,可惜稍大了些,我把它套在大拇指上。回到公寓前我脱下它,放在口袋裏。

    回到公寓,天天在看電視,桌上堆着爆米花、巧克力、可樂,他看到我一進門就張開雙臂,“我以為你逃走了,再也見不到你了。”他抱住我。

    “我母親做了些菜肉餛飩,要不要我現在煮給你吃?”我晃了晃手裏的一隻食品袋。

    “我想出去兜兜風,想在草地上躺一會兒,”他把頭放在我胸前,“和你一起去。”

    我們戴着墨鏡和水出門,出租車把我們載到我的母校復旦,那兒的草坪很舒服,又比公園裏隨意放鬆,畢業幾年,我始終留戀復旦園裏那樣可以讓人隨意發瘋但又雅緻清新的氣氛。

    我們躺在樟樹濃蔭下,天天想背點詩,但一首也想不起來,“等你的小説集出來了,我們可以在這裏的草地上朗誦,大聲點再大聲點,大學生們喜歡這一套吧?”他高興他説。

    我們一直躺着,晚飯也在學生餐廳裏吃的。政通路上有家緊靠復旦留學生院的酒吧,叫handrock,由一個叫“瘋子”的樂隊經常出沒,吉他手曾濤就是酒吧老闆。我們進去想喝杯啤酒。

    吧枱後面是熟悉的幾張面孔,朋友們都老了,“瘋子”的主唱周勇也很長時間沒有出現了,我和天天聽過去年夏天瘋子在華師大agogo的專場演出。那種令人着魔的後朋克音樂讓我們渾身蒸發,跳舞跳到暈倒。

    蜘蛛帶着幾個留學生模樣的人走進來,我們擁抱,説你好你好這麼巧遇上了。最近蜘蛛老跟留學生混在一起玩,是因為電腦公司生意難做,他已萌生去意,想到什麼國家讀書去。他現在能説不錯的英文、湊合的法文和西班牙語。

    音樂是我喜歡的“portishead”的“Numy”,有人在跳舞,而吧枱後面的面孔依舊不動聲色,日夜在酒吧裏泡着的人都有這種不動聲色,又酷又憔悴的神情。聽着毒品般的音樂,天天溜進酒吧洗手間,很長時間才搖搖晃晃地出來。

    我知道他在幹什麼,我永遠不能正視,正視他此時此刻這樣的眼神,呆呆的、空洞的、魂已飛在九天外。隨後我也喝醉了,他的毒癮只需要我的酒癮來相對的,在這種或那種癮裏我們反抗自我,漠視痛苦,跳動得像太空裏的一束光。

    在音樂裏跳,在快樂裏飛,凌晨1點多我們回到了寓所。沒洗澡,脱光了衣服就往牀上一躺,空調開得很大,我的夢境裏都有空調嗡嗡嗡嗡的聲音,像昆蟲在鳴叫。整個夢境都是空白的,只有這種令人困惑的聲音。

    當我在翌日清晨,在第一束陽光照進來的時候,睜開眼睛,我轉身去親吻身邊的天天,熱熱的吻印在他冷冷的泛着白光的身上,我使勁推他,喚他,吻他,揪自己的頭髮,然後又莫名其妙地赤身跳下牀,跑到陽台上。我隔着窗玻璃久久地凝視着屋內的牀上,那躺着的愛人的身體,久久地凝望。

    我淚流滿面,咬住自己的手指,尖叫了一聲:“你這傻瓜!”他沒有一絲反應。他死了,我也死了。

    葬禮上來了不少朋友,親戚,惟獨不見天天寡身獨居的奶奶。一切都是輕飄飄的,令人的心惶惶然。不知道這份驚懼還會怎麼樣,不知道他的肉身如何化為無知無覺的灰燼,他的天真的靈魂如何會從地底下突圍,從一堆恐怖的死亡殘骸中逃逸而出,一飛沖天,直衝到九重天。天的最上面,該有上帝畫出的一片澄明清朗,那會是別樣的境地,別樣的情懷。

    康妮主持葬禮,她一身黑,額上還附了一片薄薄的黑色輕紗,像電影中的人,端莊得體,但絕不親切,那哀情竟彷彿不是入骨入裏的,沒有一個母親在失去兒子後的迷亂癲狂,只有一個美麗中年女人穿着黑衣站在兒子棺木前的端莊。做一個女人,真實可能更重要,僅有端莊與得體是不夠的。所以我突然很不想看到她的臉,很厭惡她念悼詞時的語調。

    我匆匆地念完一首送給天天的詩,“……最後一閃,我看到你的臉,在黑色之上,在痛楚之上,在你呼出的在玻璃的水汽之上,在夜的中央……從夢到夢的悲傷,我已縝口,我已不能説再見。”

    然後我躲到人羣背後,我無所適從,這麼多人,這麼多與我無關的人在這裏,可這並不是一個節日,它只是一個噩夢,像個洞開在心臟上的噩夢。

    我竭力想躲起來,可天天不在了,房間四壁的牆也就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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