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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曾經為愛發過徵

    想起為過去的愛情所做的瘋狂事,你有什麼感覺?

    大部分的人,大概想像松鼠一樣,把這些果實挖個洞藏起來。只是松鼠典藏橡實是要過冬的,而我們想把它徹底埋掉,埋在最陰暗的地底下,最好不要出來見天日。

    我就是這種類型的人。姑且名之為“壓抑舊愛型”。這種人,客觀地說,是比較受不了過去有失敗歷史又好勝心強的類型。

    不過我的朋友中也有“暴露舊愛型”的“患者”,你看她提起過去“實在很丟臉”(她心裡也知道)的瘋狂事,眼睛發亮,好像一個傑出的獵人在炫耀他過去獵獸的經驗,指著牆上的廉鹿頭說:

    “啊……想當初啊!”

    “想當初,我們在家鄉就是青梅竹馬的同學,我從小學就以為他一定會娶我的,談戀愛一直談到二十歲,一起到臺北。有一年,他的腦袋長了腫瘤,在醫院躺了幾個月,我天天去當特別看護,看到全醫院的人都認識我,過年也沒回家……我對他的愛,真是驚天地泣鬼神……我那時還想,萬一他完蛋了,我一輩子就抱著他的神主牌睡覺……”

    沒想到,不到一年,男友有了別的意中人,跟她說:“我們認識這麼久,大家先分開來冷靜一下。”雖然沒有直接告訴她真正的理由,但基於同鄉關係,他另結新歡的消息很快地傳到她耳朵來。

    她從小立志做一個賢慧的女人,總覺得老一輩說“男人哪,只要你肯等,遲早會發現你的好”是真理。她仍維持一貫的等待姿勢,想打動他,每個星期天,她還是會到男友家為他打掃房子。

    某一個星期天,還在唸大四的她早上五點就起來了,等五點半的公車,忽然想到他家去。她有鑰匙,咋啦打開門後她就愣住了。哎喲喂呀,裡頭有一個女人,和他一起窩在冬天暖烘烘的被窩裡。

    男友醒來,劈頭問她:“你來做什麼?出去說。”從被窩裡衝出來,一邊穿上睡衣,一邊把她拉出門去。她隱約看見,被窩裡的女人也坐起來,把自己的臉藏在套頭毛衣裡。她有比我漂亮嗎?她想。

    兩人在門外吵了幾句,後來她委屈地哭了,男友一副受不了的樣子,忽而拔腿狂奔。他跑了,她只有追,哭著追過清晨的臺北市西門町鬧區。一家燒餅豆漿店生意正好,排隊買早點和等公車的人,都目不轉睛地看著這場鬧劇。穿睡衣的男生被哭泣的清純女生追著跑的鬧劇。

    眾目睽睽,她為自己的愛情奔跑,她覺得很偉大。

    雖然看到自己培養了多年感情的男友帶了別的女人回家睡覺,她還是不死心,決定對自己的愛情貫徹始終。她不斷找男友要談清楚。喏,當然談不清楚,因為不是每一件事都可以談判的,尤其是對方不愛你的時候,越談只有越糟。越想越難過的時候,她就打電話給男友,記得有一次講了很久——其實是因兩人對峙著不說話,所以公共電話在她手裡拿了很久。有人排在她背後,等很久等得不耐煩了,對她說:“小姐,你可不可以快一點,我要打電話回家吩咐我兒子!”她理直氣壯地回頭瞪了那位媽媽一眼:“你沒看見我在哭?”

    理直氣壯,因為年輕時覺得只有自己的愛情最偉大,別人都不懂。朋友百般相勸,都當做耳邊風,再茶不思飯不想地投訴對方的無情無義下去,連再好的朋友都已經不想理她了。她還是忽喜忽悲地為他瘋狂——也許不是為他瘋狂,是為了不甘愛情消失而瘋狂。

    “很好笑,對不對?”我很佩服她的勇氣,我調侃她說,“以你談戀愛的決心來工作,必可轟轟烈烈!”不過,我倒是十分佩服她勇於說傻事的勇氣。像我這種比較奸詐的“壓抑舊愛型”,只能在小說裡,或所謂“我的朋友”的說法裡,把它偷偷寫出來以示懺悔!

    覺得自己做過瘋狂可笑事情的人,大概已經迴歸正常人的行列了。

    繼續瘋下去,瘋的時間長到讓正常人無法想象的人也有。這種過了頭,應該算是“耽溺舊愛型”的人,我也看過,有人花好幾十年的時間沉溺,感覺過去的瘋狂是理所當然要再持續下去。

    在羅密歐朱麗葉的年紀為愛瘋狂,比較容易體會,因為我們都是過來人嘛!但過了某種年紀還瘋得不像話,比如,如果你在四十歲還想騎單車載著情人從臺北東區到淡水去看夕陽,沒有人認為你對勁;但如果你是在很年輕時做這件事,就會像《情定日落橋》的故事一樣感人。就好像賈寶玉如果在三十歲後還跟一群姐妹瘋來瘋去,不會有讀者認為他很可愛。

    以前在臺大還發生過這樣的事。女生不想和男生在一起了,要求分手,男生不願意,每天都到女生宿舍門口去等,要求續前緣。女生有天煩不過,預藏了美工刀,在男生拉扯不休時,狠狠刺了他一刀。當場血流如注,送進醫院。此事貨真價實夠瘋狂了吧!

    你說當事人哪個不聰明?聰明和為愛瘋狂是兩回事。

    以前我住的那個寢室,就有一個和男友吵架就跳樓洩恨的學姐,這一瘋,足足把書多唸了兩年!

    很多愛過的人痛過,很多痛過的人瘋過。幸運的人,像出水痘一樣,瘋病永不復發;比較不幸的(應該說是被他愛上的人比較不幸的),他們的“愛情瘋”像感冒,動不動就發了起來,七老八十,仍有一股瘋氣在。

    我想到我做過的瘋事,實在也不少。比如,在半夜打無聲電話騷擾他的睡眠,看他回家了沒,旁邊有沒有別人哪,想來真是無聊啊!如果有人這樣對付我,我一定會罵他“三字經”!

    是的,能為愛瘋狂是一種幸福,你會為自己的愛情情操深深感動,但是,請先想想被你愛的人幸福不幸福。戀愛是己所不欲,勿施於人;己之所欲,也未必可以施於人。因為你喜歡的方式和結局,別人未必可以接受;你覺得很偽大,你的情人可能很尷尬!

    鴉片的滋味

    外遇。如果一夫一妻制一直是惟一合法的制度的話,絕對是個永恆且永遠新鮮的話題。

    一種向當前法律與道德挑戰的愛情,後者的阻力比前者強大。所謂道德,不只包括非外遇當事人對外遇的看法,還包括外遇者本身內心的掙扎,而內心的掙扎所激盪的波瀾往往又勝過輿論壓力所製造的驚濤駭浪。

    從道德觀點來看外遇(看任何事都一樣啊)是很無趣的,但又不能不從道德觀點來看外遇。因為非道德,因為屬於禁忌,所以外遇有著偷偷摸摸的刺激和難以言喻的放肆美感。就像由渡邊淳一小說改編的電影《失樂園》一樣,有婦之夫大木在五十歲時愛上了有夫之婦凜子,生命和生活都轉了一個大彎。原本以為,只是偶然的相逢,只是逢場作戲,一下子會雲散煙消,但愛情,哪由得人自收自放呢?想暫時進入快樂天堂的兩個戀人,不知不覺地掉進失樂園,一個地獄。並非由情慾建的地獄,而是由各種內在掙扎編織而成的地獄。

    兩個人穿著黑色衣服,在雪白的床單上相擁,維護著彼此間真愛的純潔,身上卻是黑色難洗。截然的對比,徹底的剛烈,強勁的反抗。

    外遇事件中最常出現的矛盾情結是,你談戀愛的阻力,同時也是讓你愛苗如煙火怒放的助力。彷彿暗礁,使水流困阻,但也激出浪花。兩人如果都是自由身,會變得如此如痴如狂嗎?

    窗外看得見一抹邪門的上弦月,裹在薄薄的光影裡,彷彿第一次,她褪下外衣後,他所看見的皎潔光滑的身體,散發著唯美的光輝。賓館的斗室忽然被仙女的魔棒一點,變成一座風來暗香滿的水殿。地毯裡的黴味與煙味消失了,他皺皺鼻子,好像可以嗅到想象中的體香,鴉片的甜味。

    雖然他從不知道鴉片的真實滋味,但能令人九死不悔一口一口上癮、上癮後又一次比一次渴望的東西,一定是世上最好,也是世上最壞的東西。

    嘩啦嘩啦的水聲把男人拉進現實。記憶像一塊甜膩的乳酪蛋糕,隆隆車聲從隔音不佳的窗外滲了進來,像一群螞蟻,默默地啃掉記憶的殘渣。

    她在浴室裡洗著澡。

    大概是三個月前,他已經不想跟她共浴了。每個週三晚上的固定約會,也許因為太固定了,心情從狂喜到疲憊,感覺由期待到束縛。其實,今晚下班前,他寧可答應一群無聊的中年男子的邀約,到陽明山的pub(酒吧)裡去舉杯邀明月。

    愛情的感覺,或者說是荷爾蒙的作用吧,是從不再想與她共浴後開始倦怠的。

    當初水深火熱時,做愛後,他會抱著她進浴室,打開蓮蓬頭,用柔軟的舌頭吸吮她頸上的水珠。他曾小小地驕傲過,以他的年紀,三十七歲(韋瓦第在這個年紀已經進棺材了,哈哈),竟然還可以再一次進入她的身體。水聲、歡喜聲。嘆息聲協奏屬於偷情者的四季交響曲。

    他曾真心地說,你是我最愛的女人。儘管他也曾對他的妻說過很多次,在沉醉美麗愛戀的時刻。但最發自肺腑的永遠是現在說的這一次。

    我的身體為你燃燒,越來越熱。他的咽喉顫抖著。

    水冷了。她從浴室走出來,一臉木然地說。

    這家用的是太老的電熱器,水只能熱十分鐘,就冷了。她打了一個噴嚏。

    他好想回家看小女兒。剛念小學的小女兒坐在他膝蓋上叫爸爸,曾是他婚後最大的幸福。他忽然想念這樣的感覺。

    “我得回去了。”她說,“我兒子明天要交美勞作業。”

    很有默契,在情緒冷卻的速度上,他們竟仍維持“相見恨晚”的心有靈犀。

    他在她額頭輕輕吻了一下。

    “要我送你回去嗎?”他問。

    “不了。”她低頭說,“我先走。”

    她走後,他站在窗口看了一會兒月亮。房間中的黴味席捲而來,他懷疑自己怎能在這樣的房子裡做愛?!

    下一個星期三因為失去期待,所以很快到來。

    月亮比較圓了,下班時就在未暗的天空中對他隱隱約約地微笑。他的心一沉。

    她來電話:“今天,和婆婆打牌……”

    “我也有公事要談,真巧。”他接口說。

    沒有再下一個星期三了。

    真是有默契。就像當初誰也沒提,自然而然在吃完晚飯後,走進賓館,不發一言一樣。

    這變成他記憶最深刻的戀情,無聲無息如五彩泡沫般消失的戀情。

    有一次他和朋友打高爾夫時,在餐廳遇見了她。她的丈夫和她的兩個兒子,窗邊,暖暖藍天剪出一個幸福家庭的側影。

    多想走過去,說,我最愛的一個女人啊,你好嗎?

    可惜,心中的初戀少年只復活了三秒鐘。他當然沒有這樣做。

    她的丈夫看見他了,微笑著向他招呼。原來先認識她丈夫的,生意上的朋友。“氣色好啊,你這小子,結了婚還那麼有女人緣……”她丈夫走了過來,自己挪了個位子坐下。

    她只是稍稍別過頭來,看了他一眼,然後,繼續為小孩把牛排切成小塊小塊。

    懦夫愛因斯坦說:“我們希望能將很多事情簡化……但不能因此變成一個容易受騙的人。”這句話的邏輯,可以廣泛地運用在生活上。比如:

    ——我們希望能活得很有安全感……但不能因此變成一個懦弱的人。

    ——我們希望被愛……但不能因此變成一個因愛受苦的人。

    ——我們希望自己充滿勇氣地面對生命中的挫折,但不能因此成為一個勇敢的笨蛋。

    在面對感情時,我們常有意無意地讓自己的某種品行發揮過了頭,以致嚐到許多苦頭;自以為做了很多事,卻贏回不少惡果,因為別人的感受和我們不同。不得不承認的是,某些感情是無解的。比如,一個“拯救者”和一個“被拯救者”陷入愛戀,兩個人決定“相依為命”,就開始一段感情的“癌症之旅”……

    紫菁從沒想到和自己步人禮堂的竟是重興這種人。老實說,他和她少年時代的夢中情人、白馬王子的形象相差甚遠。

    結婚進行曲響起時,紫菁忽然有一種暈眩的感覺,心裡有個聲音冒出來:攜著她的手的男人,並不是她實際需要的那種男人。

    她望了望自己戴著白手套的左手,那隻手挽著一個男人細瘦的臂。再往上看……天啊,她要嫁的“人”,竟有一顆比加熱過後的粗糧還要柔軟的頭,隨著結婚進行曲,慢慢地融化掉。

    眼看紅毯走不到盡頭,她的新郎就要化成一攤白色的黏稠物……

    “張重興你怎麼了?”

    她提高聲調,著急地問。新郎沒答腔,只是繼續融化……

    所有的賓客都沒有上前來幫忙,每個人的臉都以嘲謔的表情回應她。這個世界真是冷漠無情啊!

    紫菁渾身顫抖,眼看他的手臂也要融化掉了,稠汁粘上她的蕾絲白手套,她只好把他甩開……

    “為什麼還會做這樣的夢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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