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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誰為愛情穿上迷彩衣?

    “剛認識的時候,她不是現在這個樣子,”一個三十而立的男子在憑弔他剛剛結束的婚姻時如此回憶,“那時她溫柔得像只羊,一切以我為主,我做什麼她都沒有異議,我的任何決定她都支持……沒想到,結婚不過一年,她天天只懂得唱反調。翻舊賬,嫌我這不好,那不好……我一回家就得接受她的審判……離了婚,我反而鬆了口氣……”

    “從前談戀愛時,他滿口理財經,我以為他是很有金錢概念的人,嫁給他,一定有安全感,沒想到婚後,他每天沉迷在牌桌上,籌碼越打越大,根本不顧家裡有沒有飯吃……”

    很多人在結婚後,才發現另一半不如當初所預想的那個樣子,甚至,根本是一百八十度大轉彎。

    失望、痛心加上挫折感,開始醞釀內心的恨意,有度量者忍耐,理性者企圖溝通,忍無可忍者則乾脆自己也來個一百八十度轉變,多少存有“負負得正”的心理。

    但在婚姻中,絕無負負得正的情況,兩個負號相加,徒使情況更糟。許多人走過這種惡劣的狀況,在無可奈何之餘,深深同意“結婚是愛情的墳墓”之語。

    “他當初為什麼要騙我?”

    其實,未必是蓄意欺騙,談戀愛時,我們常身不由己地巧設騙局:把自己理想化,也將對方理想化,自以為是公主終於遇上王子,從此慧劍斬妖魔,過著快快樂樂的日子……

    我們為愛情自動穿上迷彩衣。

    戀愛時兩人合力譜奏美妙的旋律,使彼此沉醉在華麗的幻想中。而婚姻等於生活,生活就得脫離幻想,迴歸現實,於是大方送鮮花的男子還原為斤斤計較的鐵公雞;認為自己可以一本食、一瓢飲為愛情甘之如館的女人,開始怨語叢生。

    因為偽裝,所以導致失望。以幻想偽裝自己,以致無法接受現實;以幻想偽裝別人,自己也因而失去“觀察者”的角度,無法判斷對方是不是心口如一、言行一致。

    談戀愛時兩眼全閉,憑自己的幻想為對方造型;走入婚姻後兩眼全開,發現想象中的鑽石只是不起眼的煤炭。所以婚姻變成愛情的墳墓。

    為愛情穿上迷彩衣,使戀愛到婚姻的過程,變成“先君子,後小人”。為什麼不反過來,“先小人,後君子”呢?

    在談戀愛時,即使免不了“發暈”的階段,但還是別忘了兩件事:一、偶爾張開眼把對方看清楚;二、不要偽裝自己討好別人,自自然然表現出平常的模樣,將你的好惡,讓對方明白,不要現在一切無所謂,後來通通都要緊。

    即使想討好別人,也要用自己的方式討好別人。

    很多人羨慕好萊塢影星式的閃電結婚,其實,閃電結婚如同瞎子摸象,是最危險的方式。

    一相遇,如火如荼、神魂顛倒,馬上走進禮堂,浪漫歸浪漫,說是避免夜長夢多,其實最是夜長夢多。卸掉幻想的人,很難馬上進入現實。

    當然,也有多年後仍成功的例子。那等於中了彩券,可喜可賀。

    每個人理想中的婚姻不一樣,但理想的婚姻不能靠幻想。尊重與體諒,才是維繫婚姻的要素。愛一個人,就要愛他本來的樣子。日常生活的樣子,不能只看見他為愛燃燒的模樣。

    尊重他的看法,給他空間也給他面子。

    體諒他的困境,願與他共渡生活與工作的難關。

    如果你這樣做,他不會不懂你的心。如此,王子與公主相遇之後,不會在某一天恍然發現自己上了當,互相指責對方是巫婆和騙子。

    女人開始調戲男人?

    只要性高xdx潮,不要性騷擾?

    性騷擾,在二十世紀末一直是很受歡迎的話題,人們對它的熱度一直持續上升。在這個男女互動頻繁的工商社會,女性抗議“性騷擾”的聲浪時有所聞,而目前更有男人不甘示弱地抗議,他們也被騷擾了。

    女人也開始展開攻勢啦?

    曾以《侏羅紀公園》家喻戶曉的小說家麥可·克萊頓(MichaelCriohton),最近又以一本新作《揭發》揭開了男女之間的“性騷擾戰爭”。在寫這本書之前,據說他曾做了許多調查。據他表示,全美的性騷擾事件中,有5%為男性控告女性。而克萊頓的新小說也暗喻著,這些能夠以“性”來騷擾男性的女人,其實使用的是當今社會所賦予她們的地位與權力(全美的女主管已佔總數的5%)。當她變成了一個女主管,她就開始有權進行性騷擾。換句話說,性騷擾乃異性間權力高者對權力低者的一種侮弄。

    女性運用她們的權力進行性的大反攻了!

    克萊頓的新書似乎在提醒二十一世紀的男人注意這個警訊。

    這似乎非常聳人聽聞。

    不過,我們在接受這個訊號的同時,似乎也應該提出一個老問題:到底什麼才叫做性騷擾?

    我們似乎常常把性騷擾的定義廣義化。無怪乎前不久某婦女基金會調查指出,近半數的女學生曾遭受程度不同的性騷擾,於是有人憂心忡忡於這個社會的“性氾濫”之不可抑止。

    我並不相信這個駭人的“性騷擾”指數代表什麼特別的意義。事實上,也許由於父母及學校教育的影響,臺灣的女學生或年輕的婦女,喜歡在性問題上“小題大做”。也許只是一群人中某個男性講了一個黃色笑話,她也會認為那是性騷擾,雖然自己也咯咯笑得很開心。這是專屬臺灣女性“三貞九烈”心理下的性騷擾。

    還有一種是“自以為是”的性騷擾。我有一個女友看見這近半數的Yes答案後,哈哈笑道:“如果也有人問我,我是不是受過性騷擾,我一定大聲回答,多的是!如果我說NO,那不是否定我對異性的性吸引力?”在我們還是女學生的時候,“性智”未開,對性騷擾多有這種微妙的心理。

    那到底什麼才是性騷擾呢?

    我比較欣賞一種看法。性騷擾分為“welcomE(受歡迎的)”和“unwelcome(不受歡迎的)”兩種。如果是前者,那叫性挑逗,絕對不叫性騷擾。我們真正必須在意的性騷擾,當然是後者。

    男人在unwelcome的情況下騷擾女人,當然見怪不怪,輕則為口頭或眼神上的曖昧挑釁,重則為強暴動作逼迫就範。就生物學而言,這種“不正常”的社會現象其實是一種自然界的“正常”現象,打從有雄性與雌性以來,雄性一直擔任性侵略者的角色(這從雄性的生殖器官永遠是凸起式的,而雌性永遠是凹陷式的即可得到證明,雌性是接受者)。

    大自然中多的是強梁硬上弓,即使一個願打,一個不願挨,雌性也可老實不客氣地將對方趕走,而人類社會中的男女關係就複雜許多,摻雜了許許多多個別性的“變因”。在受到性騷擾時,我們的意識會告訴我們,這是welcome或unwelcome的!對於unwelcome的性騷擾,在處理上我們還有很多意識上的顧忌:

    ◆如果拒絕他會不會丟飯碗?(女下屬對上司性騷擾的第一反應。)

    ◆如果拒絕他,他會不會從此不理我?或者去找別的女人?(年輕女孩對初識男子性騷擾的第一反應。)

    ◆如果拒絕他,他會不會罰我功課不及格?或,如果不拒絕他,我是不是可以得到刮目相看?(女學生對男老師性騷擾的反應。)

    ◆如果拒絕他,我是不是會在這個家裡活不下去?(這是一個與父兄有亂倫關係的女孩告訴記者的話。)

    女性在處理性騷擾問題時,腦袋裡其實充滿了許多假設性的問題。如果克萊頓要將男女間的性騷擾解釋為權力鬥爭,恐怕也符合部分真理。

    現在讓我們來看看最新的流行時尚——女人對男人的性騷擾吧。就我所做的臺灣白領階級的性騷擾調查(對不起,這個調查範圍很小,可能還未徵詢到你的意見),辦公室男性抱怨的多是女性“口頭”上的性騷擾。而抱怨者多屬年輕。自認稍有姿色的男性。

    他們認為辦公室女性在兩種狀況下最喜歡進行口頭“性騷擾”:

    一是女性人多勢眾時。女人在一個同性群體中,會因取得性別上的壓倒性勝利而進行口頭性騷擾。“黃後”咽此而大開小男生玩笑。

    二是老鳥對菜鳥時。當一個女人自恃經驗豐富,她確實也擁有了挑釁男“性”的能力。不過,以上口頭性騷擾對男性而言是welcome或unwelcome很難說。目前在臺灣辦公室內,偶爾會聽聞的女性性騷擾,多半來自年華老去的女上司和年輕“貌美”的男下屬間。“反正吃吃豆腐,看看他們氣得像只小公雞一樣也無妨嘛,他們又沒損失什麼!”我曾聽一位有“豪放女”之稱的女主管如此調侃。不過,這多半隻限於口頭上,或是“偶爾碰你一下肩膀”。如果你想找到克萊頓《揭發》一書中風情萬種的女主管企圖重溫舊好而遭拒絕,即將此男部屬變相革職這種事,嘿嘿,除了自己做做白日夢外,你還可以去看以後依《揭發》而拍的電影!

    至於臺灣女人可不可能對男人施展身體上的性騷擾呢?

    我想我們不用擔憂這種假設性的問題。不過,據我大半數男同事的意見是:

    Welcome!誰怕誰?

    (當然,我必須告訴你,他們都不是年輕又稍有姿色的那一種。)

    放棄“婚姻比較學”

    現代婚姻,維持不易。很多人這樣感嘆。問題出在哪裡?

    問題當然很多。每一樁婚姻都是個人的獨特事業,“湊合”的方式殊異,人人經營方法也不同,沒有什麼通則可循。

    踏上婚姻路的第一步,你當然已經成竹在胸:無論未來有多少險阻,你願與他相攜相扶共度;婚姻路上跌倒的人雖然多,但你仍堅信,自己和他會走得很好。

    是的,自信是成功的第一步。古今中外,屢試不爽。

    但除了自信之外,最好還是要有一點“自棄”。現代美滿婚姻難為,絕不好歸咎於現代女性自信太多(嘿,那是食古不化的父權時代說法,自認為趕得上時代的女性,請不要殺自己威風,人云亦云),反而是因她們自信不足,不瞭解自己的真正需求,未認清自己的主張,也不放棄一些因循苟且的壞習性,因而使甜蜜家庭的氣氛變得似一攤渾水。

    身為現代女子,你已滿載許多,是必須要放棄一些的。

    放棄什麼呢?丟掉自古有之、且幾乎所有女人都酷愛的一套“婚姻比較學”。女人在潛意識上,似乎常在找尋同儕認同,不斷比較,且樂此不疲,在意“別人怎麼看自己”,而不在乎“到底我怎麼做會比較好”。且讓我們自問:是不是把自己的眼睛與嘴巴放在別人的身上,而忽略了最重要的自己和與自己最親的人的感受?

    從小我們就活在層層的比較中。阿美數學考九十九分,神氣什麼,下次我要考一百;阿珠的爸爸開的是BMW的車,我也希望爸爸買一部跟他比美;小麗的男朋友是醫生,看她,她長得那麼難看,一點也不如我,她也配?阿蘭二十二歲和某小開訂婚,自己心中暗叫不好,唉呀呀,我也得趕快嫁出去……

    在婚姻之中,很多自詡為現代人的女性也逃不過“婚姻比較學”:

    ——“喂,莉莉的先生負責擦地板,你能不能勤快一些?”“人家的先生已經是主任了,你還在滿地爬……”

    ——“我的死黨度蜜月到夏威夷去,我們要去哪裡?”“膨湖?多麼沒面子!”

    ——“大呆,你多學學人家,看人家老公好體貼喲……”“你應該陪我逛街、看電影,冷落嬌妻是不應該的!”

    有意無意的一句話,其實都會讓親愛的他不是滋味,難保有一天不會火山爆發。

    沒有人喜歡被比較,沒有人會在比較中永遠佔優勢。每個人有它的優缺點,每個婚姻亦然。法國小說家杜拉斯曾說:“假如要愛,就該接受愛的全部。”

    換成婚姻,我們也必須這樣說:“假如要結婚,就該接受婚姻的全部。”一切可能的美麗與醜惡。成長甚至幻滅,全部的全部。

    對喜歡比較的女人而言,說不出口的永遠比說得出口的更多。無數的小分子在心中藏久了便成傷害婚姻的毒蛇,不時會出來猛咬一口。暗中比較自己的房子與別人的房子、自己先生的職位與別人先生的職位、自己的孩子與別人的孩子……無所不比!

    有人笑說,昔日婚前風度翩翩的清純少女就是在這樣的比較中淪陷的。曾幾何時,攬鏡自照,你已成庸俗不堪的婦人。小心,小心。

    比較中沒有輸贏,所得出的結果不外是小小的自滿或大大的自卑。這兩者對婚姻都是深入骨髓的傷害,只有積貯他的怨憤或讓人訝然看見你吐出妒忌的毒液,所以自苦,也惹得別人痛苦。

    同時,我們遺忘了自己的婚姻。太在乎別人,便相對遺忘了自己。失去了自己的真正想法之後,再受何等高等教育的女性都像《紅樓夢》中賈寶玉所形容的一樣,從水化做了泥。

    也許你會發現一種情況:你不比人家,人家偏要來比你,這個世界舌頭比手和腦袋靈活的人多的是。

    惟一的應對法則,便是置之不理。若有人硬要沒事找事地來和你一較長短,只好不理,不要同她一般見識。因為,婚姻是不能比較的。專家說歸專家說,別人說歸別人說,當事人甘之如飴就好。它,不只有一種形式。

    有人說:“婚姻好比琢玉,比的不是誰的玉好,而是誰花的心思多,誰的雕工獨到。”且記得,雕王也要順著玉性。人性如玉性,絕大部分是江山易改,本性難移。掌握玉的本質,配合良工,才能做一件精品。

    婚姻,自己覺得好就好,沒有“因為別人那樣,所以我也要那樣”的道理。

    不比較,天高海闊,快樂許多,你絕對可以有自己的婚姻方程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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