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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24章

    第二十一話:再見

    老闆娘推開單間辦公室的門,探出頭來例行檢查:“心慧,週六中午那場的海報拿回來了嗎?週日晚上那場的英語稿兒翻譯完了嗎?”

    我狠狠瞪了莊盛一眼,拿起電話催促海報的製作方。

    莊盛是“合璧”的大紅人,在整個北京的婚禮司儀屆,他的知名度竄升得驚人。故此,老闆老闆娘是敬他七分,忍他三分,至於我,則屬於須“嚴加管教”的範疇。莊盛的那張臉和那副身板,極適合做婚禮司儀,他不美不醜,高矮胖瘦適中,既搶不到新郎的風頭,也不至於毀了婚禮的美好畫面。而且,雖然出口成章的主持數不勝數,但真正敬業的卻少之又少,在這其中,莊盛算一個,他主持的任何一場婚禮都獨一無二,杜絕生搬硬套。

    孔浩坐著地鐵來接我下班,我反對:“不如我開車去接你。”孔浩也反對:“男的接女的比較合乎情理。你等我,我這就到。”我欣然掛斷電話。

    “我們去吃海底撈,慶祝我重返工作崗位。”在擁抱了孔浩後,我興致盎然地建議道。

    “你要想吃火鍋,我們買二斤羊肉片回家涮。”孔浩並不認為,我重返“合璧”,是件值得慶祝的事。

    “可是我想去海底撈。”孔浩的一臉漠然危及了我的自尊,我摟著孔浩的胳膊撒嬌,以此掩飾。

    “你啊。”孔浩投降,揉了揉我的頭髮。

    在火鍋前,孔浩煞有介事地舉杯祝願我:“心慧,祝你早日找到更理想的工作。”

    我頓時感覺食物梗在喉嚨口,吐不出來,也咽不下去,過了好一會兒才開得了口:“孔浩,我會努力,不過請你給我時間,不要讓我覺得我們之間的差距太遙遠,讓我覺得我配不上你,請你不要讓我自卑。”

    “你怎麼會有這種想法?”這是我第一次向孔浩吐露我的感受,孔浩久久不能反應,過了好一會兒,才擠出笑容,“傻丫頭。”

    第二十二話:沒怎麼

    我將車駛入小區,周森與我對視,目送我以及我身邊的男人漸行漸遠。我沒有停車,因為我無法向孔浩介紹他,無法解釋為什麼馬喜喜的二號人選會在晚九點獨自出現在畢心慧的樓下。我甚至也無法向自己解釋。我從後視鏡盯住周森,他的影像越來越孤獨,最終被黑暗吞沒,令我不禁惻然。

    “你說好不好?”孔浩的話語終於再度回到我的耳畔。

    “什麼?”我惶惶道。

    “我說,你要不要考個金融或財會的資格認證?”

    “我,我完全沒有基礎。”

    “誰天生就有基礎?還不都是日積月累學起來的?”

    “哦,好。”我敷衍道。

    沙發旁的落地燈正照耀著我的小金,魚缸中早已被我鋪滿鵝卵石,而塑料水草似乎也過於茂盛了。小金一言不發,我只當它默認了我的舉動。放下皮包和鑰匙,我俯身對小金竊竊私語:“請問你是否有同胞兄弟姐妹?”我指的自然是周森手中的那一條。

    孔浩三下五除二脫得只剩一條平角內褲,就去廁所洗澡了。我從五斗櫥中拿了他乾淨的內褲,將廁所門推開一條縫,遞入。無奈我晃了好一會兒的胳膊,也不見孔浩接下。我索性推開門,只見孔浩側對著我,站在蓮蓬頭下,水從他頭上淋下,而他則怔怔然在神遊。

    “喂,”我伸出雙臂作勢撲向孔浩。

    赤身羅體的孔浩嚇了一哆嗦,極其滑稽。

    第二十三話:秘密

    孔浩洗完了澡,穿著乾淨的內褲走出了廁所:“誰啊?”

    “送魚的。”

    “送魚的?”

    “啊,是啊,我跟那賣魚的說過,再有金色的,再給我送一條過來。”關於小金,我是這麼告訴孔浩的:買的。

    “這麼晚?”

    “早我不是不在家。”

    “弄這麼多條幹什麼?”孔浩趿拉著拖鞋回了房間,留下一串溼嗒嗒的腳印。

    我將大金倒入了魚缸,它雖是新來的,但體形卻比小金略大,所以它叫“大金”。大小二金均平靜異常,對彼此毫無反應,並沒有發生我預期的失散同胞再度團聚的激動場面,也沒有因生疏而大動干戈。

    馬喜喜給我發來短信:如果王墨給你打電話,你就說我們高中同學聚會。

    我再三思量,最終回發:你跟周老闆小別勝新婚?

    過了好一會兒,馬喜喜才又有迴音:周老闆仍在廣州流連忘返,我令有其他事。

    孔浩光著上身走向我:“誰啊?”

    我不著痕跡地刪除著短信:“除了馬喜喜,還能有誰?”

    “近墨者黑,人以群分,心慧,你還是少跟她走動。”這會兒,孔浩腰間的一圈鬆垮肥肉,正對著我的雙眼。

    “她是我最好的朋友。”

    第二十四話:關照

    馬喜喜終於接到了一支洗髮水的廣告,而那廣告的情景設計,竟然跟她憧憬的如出一轍:泉水邊,鞦韆,一個赤腳的長髮女人搔首弄姿。幸運的是,那女人的腳和頭髮,都將是馬喜喜的,不幸的是,那女人的臉是別人的。

    “我的頭髮還是要感謝我的腳,因為我到底還是因為我的腳而入選的,而偏巧,導演認為我的頭髮也能勉強一用。”馬喜喜打電話向我報喜,“對了,王墨給你打電話了嗎?”

    “沒打。王墨目前對你還是信任的,所以他不查你,而一旦他開始懷疑你,查你了,你以為他會相信我給你打的掩護?”

    “到時的事,到時再說,你記好了啊,今天中午飯我是跟你一塊兒吃的。”

    “馬喜喜,你跟我交個底,你到底在搞什麼名堂?今天還不是周森?”

    “咦?你終於不叫他周老闆了?不過畢心慧,你最近怎麼沒完沒了老提他?我不是說了嗎,他去了廣州。”

    叫馬喜喜這麼話鋒一偏,我末了也沒打聽出她最近在搞什麼。她扮清純歸扮清純,可骨子裡卻始終比我老道。早早地,她就以娛樂圈中人自居:“畢心慧,你是不知道,我們娛樂圈的水有多深。”我拆她的臺:“能有多深?你不就是一腳模?夠你洗腳的不就得了。”而孔浩不止一次評價馬喜喜:“她那個人,外邊兒是大大咧咧,裡邊兒可深不可測。”

    又是“深”,如今這個詞,似乎已是個不折不扣的貶義詞了。

    我為馬喜喜辯解:“有的人愛交心,有的人不愛,馬喜喜就是後者。有的人交心靠嘴,有的人交心則靠感覺,馬喜喜還是後者。”

    不過孔浩說對了一句話:物以類聚,人以群分。我畢心慧也不是個愛用嘴交心的人。我和馬喜喜極少促膝長談,更罕有抱頭慟哭,我們彼此間的同甘共苦,九成九都是靠著感覺。但我承認,馬喜喜的眼睛比我賊,所以,她對我的洞察,遠遠勝於我對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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