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兔:給你一些不給一些

    到打開電腦,我還在糾結這篇文章的觀點,浪子到底該不該回頭,在這個尷尬的年齡段,我不知道自己該繼續堅持,還是向這個世界妥協。

    年輕的時候,我們都愛浪子,愛他們滿不在乎,愛他們顛沛流離,愛他們的簡單,甚至粗暴,愛他們毫無徵兆地出現在你面前,又從來不告別就回過頭去。也許這還不夠,你還愛他們是窮小子,愛他們去沒有衛生許可證的路邊攤,即便只是一碗車仔麵都浪漫的要死。最先讓我想到這個形象的就是《天若有情》裡劉德華飾演的阿華,那個叼著煙,騎著摩托車的浪子。那個有情有義卻終難回頭的浪子。

    在我們年少的記憶裡,某個盛夏的盛夏,似乎都會有這麼一段想起來就不知所措的愛情,就像電影裡吳倩蓮飾演的十七歲的JOJO ,天真執著,義無反顧,眉眼之間都透著一股子倔強。他們的相遇本來就是天雷地火,她是他逃離搶劫現場時的人質,又在匪伴面前豁出命去英雄救美,這大概是我能想象到的最讓人心跳加快的相遇了。而JOJO也以最快速度患上了斯德哥爾摩綜合症,不僅沒有指認阿華,還迅速地愛上了他。為他撒謊夜逃,煲湯打掃,甚至為了他不顧危險地爬上了車頂與人飆車,所有一切都是這位千金大小姐一輩子沒有做過的事情,這大概就是愛情的力量吧。一切都是甘願,不管他是警察還是罪犯,也不管他跟什麼樣的人在一起,總之跟他的一切和與他有關的一切都是好的,連他周圍的空氣都是甜的。然而結局並不如人意,阿華最終死在自己的江湖路上,而 JOJO拖著婚紗狂奔在午夜的街頭,她的這個浪子,再也回不了頭了。

    但現在想來,也許這才是最好的結局。當浪子回頭,年復一年,漸漸有了中年人的肚腩,和連天的抱怨,有了這個年代司空見慣的小三小四們不在驕傲,不在盛氣凌人,取而代之的是家長裡短和世俗瑣碎,他們終將在階級矛盾裡分道揚鑣。這樣的結局不止令人傷心,更讓人覺得可悲。愛情從來就只是那麼一下子,兵荒馬亂的一下子,過了也就過了。電影裡的他們卻用一場悲劇將這份停留在頂峰的愛情永遠保留了下來。

    回想香港同時期電影的另一個浪子經典,大概就是《阿郎的故事》了。然而,浪子回頭,佳人不在。他獨自忍受著老闆的苛刻在工地做苦工,只為供兒子唸書,雖然電影把兩人髒亂差的生活描繪的輕鬆情趣,但還是難掩那份辛酸。尤其是遇到他從國外回來的佳人之後,對比之下更是一人一世界。他不再是她崇拜愛慕的那個驕傲的浪子了,他依然痞氣,卻多了一份維諾,最重要的是他還是個窮小子,而她卻不能一輩子都吃路邊攤。現實讓人難堪,當他要尋回當年的驕傲,再次騎上摩托車時,卻付出了永遠的代價。

    然而電影終歸是電影,我們終究要回到現實生活裡的。什麼樣的男人才是女人終其一生所追尋的。是浪子麼?那場情海深波的記憶留給盛夏足矣,熱情過後的人間煙火才是真正的生活。浪子也許只適合談戀愛,至於生活,還是交給穩重又顧家的男人吧。

    但我想,即使有一天,我坐在家用旅行車裡,身邊是開始永遠不超過七十碼的老公,當羅大佑再次唱起《追夢人》時,我還是會懷念那些坐在摩托車後座的日子,懷念那個把唯一的頭盔留給我的你。但僅僅也只是懷念罷了,而且是偶爾懷念。

    突然想起奶茶劉若英在給陳昇寫的新書寫的序裡,有這樣一段細節:

    大多數人都只看見你放蕩不羈,自我中心。這我倒可以幫你澄清。如果你真只是他們想的那樣,你不會十數年孜孜不倦,筆耕寫歌。如果你真是那樣的,不可能長久維持平靜而甜美的家庭生活。想起有一天你喝醉了,我開著車送你跟簫言中回家,途中,你突然驚醒大叫, 要言中去便利商店買兩顆茶葉蛋跟一個三明治。言中問你:阿升,你還吃得下嗎?你迷濛中回答:夫人交代,買回去給兒子的早餐。那個倜儻瀟灑的陳昇不見了,這一個陳昇有些掃興,但這才是你最應該引以為傲的陳昇!

    這一段描寫突然讓我明白,最上乘的男人應該是浪子、才子,和凡夫俗子的結合體,只是這樣的男人實在太少了,如果你還要求彼此愛慕,這樣的幾率更是微乎其微。所以我在文章開頭時的疑慮不再,把最後的青春野掉,把最後的浪子甩掉,我親愛的七十碼,我們一起安分地過日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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