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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飛來橫禍

    公元2015年,名和綜合大學。

    她抱著兩三本書,慢慢在學校的校道上走,今天天氣很好,淡淡的三兩點陽光,透過頭頂的法國梧桐的葉,碎了一地的光亮,一點點風,吹起人三兩根髮絲,也絕不令人討厭。

    我在這裡天一樣是藍

    雖然沒有天使的光環

    不再唱歌琴絃也撥斷

    是不是也算沒有負擔

    她想著那個歌詞,慢慢地走。她不是很追星的人,但是Shellsea的這一張《時空穿越》的專輯,卻莫名地讓她有一種異樣的感覺——她覺得——似乎——Shellsea在這歌裡的感情是真的,他穿越過時空,回到過過去,然後才有那種——很錯位的寂寞卻又慶幸、逃離城市卻又無人理解的複雜心情。

    時間若是重疊空間可對半

    我也算站到了彼岸

    所有的人無論哭得悽慘

    都要負起任性的傷殘

    她懶懶地嘆了口氣,算了,明星的事情,她在這裡隨便亂“感覺”,自己把人家想得神秘兮兮,然後把自己迷得一塌糊塗,浪費一堆感情,歌很好聽就算了,想太多又不見得會有人表揚她“思想深刻”或者“具有哲學頭腦”?

    “弄玉,顏弄玉,喂——”後面有人在叫她。

    弄玉回頭,看見一個胖胖的女生邊跑邊向她揮手,另一隻手按著頭髮——她戴了一個棗紅色的假髮,跑起來怕它掉了。

    “嬌嬌?”弄玉微揚秀眉,似笑非笑地看著她。嬌嬌可以說是全系最討厭她顏弄玉的人。因為——她漂亮吧,至少,嬌嬌覺得她漂亮。一半妒忌,一半是弄玉自己也承認的——她太散漫了,說得好聽一點是太自由了、太懶散了,和嬌嬌她們不對盤。她自己當然不認為這其實是一種缺點,但是嬌嬌介意,她總是覺得弄玉看不起她。

    “弄玉,我們買了Shellsea演唱會的票,但是今天我們近代史老師說要考試,臨時小測,演唱會我們去不了,我知道你也喜歡Shellsea,這張票不如給你,下次你再請我好不好?”嬌嬌跑得氣喘吁吁,無比痛苦地才把話講完。

    “哦?”弄玉微微歪起頭看她,真的假的?

    “喂,好不好啦?五點鐘的票,你再不去就來不及了。”嬌嬌滿頭大汗。

    “哦——”弄玉似笑非笑,“這樣——好啊,謝謝你。”

    嬌嬌呆了一下,把那張票遞給她,笑得有些僵硬,“嗯,不客氣,我們是同學。”

    弄玉拿了票,輕飄飄地轉身,“那我走了,下次有機會,我請你聽另一場。”

    “哦,再見。”嬌嬌如釋重負,吐了一口長氣。

    弄玉拿著那票,眯起眼睛看了兩眼——嬌嬌實在太天真了,想耍她顏弄玉,實在是要再修煉那麼三五十年。Shellsea的演唱會,那是多少錢一張票的事,嬌嬌有這樣好心白白給她?又何況,她也是歷史系的,今天其他班有沒有考試她會不知道?就算有考試——五點鐘也放學了,小姐,你以為我弄玉是傻的?這票一定有問題,不過,反正下了課沒事,去看看也無妨,看看嬌嬌小姐有什麼奇計來伺候她這位“眼睛長在頭頂上,做事從來不理人”的顏弄玉。

    東門橋會場館

    四點五十分。

    弄玉揹著她的包,慢慢走進會館,這裡倒是像要開演唱會的樣子,海報貼得到處都是,不過——根據一地的熒光棒,零食袋,海報碎片,鮮花等等的屍體——可見,演唱會是有的,只不過,已經開過了。嬌嬌改了那張票的日期——唉,她以為有多麼稀奇的事情可以看,真是浪費她的期待心情。

    懶懶地看了兩眼,晃了一圈,嬌嬌不過是以為她會在這裡傻等,等到被人趕出去,不過,她弄玉不是傻瓜,她可以自己走。

    “嗒”的一聲。

    有人?弄玉本已轉了身,又轉了回來。

    有個人自會場裡面開了門出來,見到觀眾席上還有人,似乎是呆了一下,而弄玉看見出來的人,也是呆了一呆——

    咦——Shellsea?!

    “你還沒有走?”Shellsea顯然是也很奇怪。

    弄玉驚異了一下,笑了笑,“不是,我剛剛來。”

    “可是,演唱會已經是昨天的事,你不知道?”

    “嗯,我不知道。”弄玉看了他兩眼,“你本人比海報漂亮。”

    Shellsea又呆了一下,笑了。他看起來莫約二十三四,長得並不如何輪廓鮮明,但是,他漂亮——像琉璃娃娃那樣的漂亮,一種嬰兒一般的柔軟,並不像其他歌星那般有個性風格,他像嬰兒一般的漂亮。“是嗎?有很多人這麼說。”

    弄玉微微一笑,“嗯,我很喜歡你的歌,不過,你有事你忙你的,我走了。”她背了包,向Shellsea點了點頭,轉身,徑自向門口走去。

    Shellsea呆呆地看她走出去,他還沒見過看見明星不好奇的女孩子,又何況——態度如此自然,一點都不會讓人討厭。“我沒有在工作啊。”

    弄玉停了一下,回頭似笑非笑地看著他,“我可以解釋為——你在留我?”她回頭的樣子很優雅,像一隻回了頭的白鶴,眼睛烏亮,黑漆漆的一種光在裡面。

    Shellsea笑了,他顯然是有一點懊惱,因為他嬰兒般的漂亮,那懊惱就帶一點嬰兒般的柔軟的稚氣,“唉,你是一個狡猾的女生。”他從臺上跳下來,在觀眾席找了一個他看中的位子坐了下來。

    弄玉走了回來,並不矯飾地在他對面的位子坐下,“是嗎,有很多人這麼說。”她學著他剛才的口氣,似笑非笑地看著他,“不過,我剛才並不是在欲擒故縱,我本是要走的,你叫我回來,我就回來了。”

    Shellsea嘆了口氣,“我知道,所以我才奇怪。”他嘆氣懊惱的樣子真的像個小嬰兒,要表揚一個二十幾歲的男孩子“可愛”是一件很困難的事,但Shellsea給人的感覺就是——可愛!

    “我說實話,其實我看到明星,是很好奇的。”弄玉支起頜,眼睛眨也不眨地看著Shellsea,“但明星有明星的事情,有時候遇到歌迷,被糾纏不清的感覺是很壞的,你如果願意和我聊聊,你自己會叫我;如果你不願意見到歌迷出現在這裡,我走得越快越好。”她很坦然地道:“因為我喜歡你的歌,所以,我不希望惹你討厭。當然,你叫我回來,我很興奮,也很高興。”

    Shellsea又嘆了口氣,“遇到這樣坦白的歌迷,你叫我說什麼好?”他蹙眉哀怨,“雖然,我覺得有你這樣的歌迷,也是我的榮幸。”

    “哦?”弄玉笑笑,“看你的樣子,真的看不出你唱得出像《放逐系列》和《我在這裡》那樣的歌。”“嗯,那些歌太複雜,我太簡單了?”Shellsea好笑地看著她。一個很聰明的女生,她長得不算很美,不是那種嬌豔的或者媚麗的那種,當然也不是一眼看去可以驚豔的美。但是她很清秀,膚色很白、很乾淨,一雙眼睛幽幽亮亮,別有一種若有所思的光彩。看得久了,就看得出她似笑非笑的神韻,一點點玩味、一點點意猶未盡,是越看越有興味的那種。

    “不是,你像個娃娃,有沒有人說過?”弄玉看著他。

    “有,很多人說過,我像個娃娃,可是,我像個娃娃,和我會不會唱歌有什麼關係?難道,我像個娃娃,就要唱童謠?《搖啊搖,搖到外婆橋》?”Shellsea無辜哀怨地看著她,“我又不是故意長得像娃娃。”

    弄玉看著他就像看見個柔軟稚氣的小孩子,安慰道,“不是啦,長得像娃娃不是你的錯,好不好?你不要用這樣的眼光看我,好像是我欺負了你。”

    “我哪裡有用什麼眼光看你?”Shellsea更加無辜,睜著一雙眼睛黑黑地看著她。

    “就是這樣的眼神——好像——小狗。”弄玉嘆氣,“我覺得你應該去演童話劇,如果有男版的小紅帽,你就是標準的小紅帽。”她很坦白,她是這樣感覺的她就這樣說,她絕對不會為了討好她自己喜歡的歌手,而肆意扭曲自己的感覺。只是,Shellsea是這樣“嬰兒味”十足的人,她想也沒有想過,她也不太看娛樂新聞,原來以為,他是非常有經歷、經歷過許多滄桑的,會很敏感的。而現在看著他,就好像他天生是應該住在積木搭成的房子裡面,和小熊小狗一起歷險的大娃娃,她不知道該失望,還是該好笑,不過,有一點——他並不討厭,甚至,很有一種哀怨的可愛。

    “我像——小狗?小紅帽?你不怕我生氣嗎?”Shellsea皺起眉,“哪裡有人對歌手這樣說話的?你一點也不像個歌迷。”他柔軟地吐出一口氣,“人家歌迷見到歌手,應該讚美我有魅力、歌唱得好;要簽名,尖叫說一定要嫁給我,還有要送鮮花、香吻——”

    “那我很同情你有這樣的歌迷——”弄玉同情地看著他,“事實上,你就是像童話娃娃,就算我贊你英俊瀟灑有魅力,你還是像個童話娃娃。你要聽好話很容易,我可以立刻說給你聽,只要你聽得下去,不會吃不下飯。”她清咳了一聲,音調像在背書,“Shellsea,在本年度成績突出,不僅是相貌出色、英俊瀟灑、氣壯山河,近年來有越來越多的女歌迷表示非Shellsea不嫁——”

    “好了好了,你真沒有說好話的天分。”Shellsea塞住一邊耳朵,兩邊眉毛皺在一起,“我要生氣了。”他宣佈。

    “但其實你沒有生氣。”弄玉笑笑。

    “你也是明知我不會生氣,所以才這樣神氣。”Shellsea白了她一眼,聲音悶悶的,“女孩子太聰明,真不知道是好事還是壞事,太聰明的人,會比較倒黴的。我當然不會生氣,我又不是火藥桶。”

    弄玉笑了,他的神態怎麼看都很可愛,“你唱歌的時候,就沒有這樣——奶聲奶氣——”她坐起身,把背靠在椅背上,很舒服地看著他,“我原來以為,唱得出《放逐系列》的歌的歌手會很滄桑的,可是你的音調——還有神態——我不是故意惹你,只是,我不知道怎麼形容,和我原來想象的完全不同。”

    “《放逐系列》?”Shellsea挑起眉毛看她。

    被放逐——的出路——

    說不出誰的眷顧你的皮膚我的小屋

    被放逐之後是麻麻木木還是這段感情從此清清楚楚——

    我穿越時空來到過去你不在乎我忘記感觸

    在過去時空無人體悟是誰的錯誤——

    他哼了兩句,“是這個嗎?”

    “其實我不明白,為什麼你會出這樣一個專輯?我覺得,穿越時空這種事,其實無論從外形也好,聲音也好,都不合適你唱啊,但是,你唱得好像——”弄玉皺起眉,還沒有說完,Shellsea接口,“好像真的有這一回事?”他兩個眼睛亮晶晶地看她,“你是想這樣說嗎?”

    “我知道我在亂感覺,但是,你要問我是不是?我會說是。”弄玉有一點困惑,慢慢地道,“我的感覺一向很準的,聽你的歌的時候,我總是有一種感覺,你的歌裡的感情是真的。”

    “你很敏感。”Shellsea柔軟地嘆氣,“這張碟發行這麼久,也只有你一個人這樣說。他們都說,我瘋了才莫名其妙弄什麼“穿越時空”,那是小孩子做夢的把戲。”

    “嗯,穿越時空,如果是小孩子做夢的把戲,那是很幸運的,但你的歌裡——都是——我不知道怎麼說——”她伸出手比劃了兩下,“我用些怪異的詞你不要生氣,你的歌裡,都是由於思想不通而產生的一種——隔離——是那種逃離城市,卻無人理解的很孤傲卻又很寂寞的心情。我覺得很奇怪,你如果不是有過親身經歷,為什麼會唱出這種感情?又何況,你看起來,一點也不像是適合傷感的人。”

    “你很大膽哦,連穿越時空這種事,都覺得有可能‘親身經歷’?”Shellsea笑了,“是該贊你有想象力還是贊你天真可愛?”

    弄玉無謂地看著他,“無所謂,我是這樣想的。再說,論天真可愛,怎麼也輪不到我。”

    “啊——”Shellsea更懊惱地看著她,“你不要老是說這個,我不是小孩子。”他想了一下,“認識你真是一件不錯的事情,我以後不再唱歌了,就不是歌手,可以做個朋友嗎?”他很認真地伸出手來,“很高興認識你。”

    弄玉睜大了眼睛,“你不再唱歌?為什麼?”

    “我被唱片公司解僱了。”Shellsea委屈地往椅子裡縮了一縮,“我唱了《時空穿越》,臨時更改了公司的計劃,他們本來安排我出一個《通天豆》的專輯,歌都選好了,我把做好的母帶換成了“時空穿越”的那一張,他們生氣。”

    弄玉哭笑不得地看著他,“你更換母帶?看你的樣子,一點都不像會做這種事的人。這麼說,《時空穿越》是你自己的歌,你自己做的?自己填的詞,自己作的曲,自己伴的奏?”

    “是啊。”Shellsea乖乖地點頭。

    “怪不得你公司老闆生氣。”弄玉搖頭,“我是該贊你有才,還是罵你胡鬧?”

    “換了別的歌迷,他們會讚我多才多藝。”Shellsea悶悶地道。

    弄玉立刻改口,“好,你多才多藝。”

    “你說的都不好聽,你想罵我就罵好了。我不想唱《通天豆》,我不是唐老鴨米老鼠。”Shellsea嘆氣,“為什麼他們都覺得我長得像娃娃,就應該唱卡通?我不是小孩子,而且,我也不合適唱卡通,我只是長得像娃娃,我不是娃娃。我只是希望他們知道,我可以唱滄桑,可以唱情感,但是他們生氣,所以我就走了。”

    “你唱滄桑的確唱得很好。”弄玉正色道,“你自己做的事,對也好錯也好,你自己負得起責任,我不怪你。無論你以後唱不唱歌,我都很喜歡你的歌,尤其,是這一張《時空穿越》。”

    “你是一個很有頭腦的女生,”Shellsea笑了,“我現在不是Shellsea了,我叫蕭史。剛才已經說過很多次了,我很高興認識你。”

    “嗯,我不喜歡說客套話,我叫——”弄玉突然呆了一呆,“你叫蕭史?”

    “是啊,所以唱片公司才給我起個英文名‘Shellsea’,蕭史的諧音。雖然,這兩個詞其實很土,我到現在還不知道這個名字是“貝殼之海”,還是“海之貝殼”的意思——然後我和貝殼不知道有什麼關係?我長得像貝殼?”蕭史自言自語。

    “你叫蕭史——我姓顏,我叫——弄玉。”弄玉臉色怪異地看著他。

    “哦,弄玉,一般姓顏的人都會起一個什麼玉的名字,什麼顏如玉啦,顏秀玉啦,顏巧玉啦,我就認識好幾個——咦——你叫——弄玉?”蕭史本來漫不經心,悶悶地胡說八道,突然瞪大眼睛,“你叫弄玉?”

    “嗯,就是會吹笙的那個弄玉。”弄玉很無奈地道。

    “她是不是有一個老公叫做蕭史?會吹簫,可以弄得百鳥朝鳳,還會弄來什麼龍的那個蕭史哦——”蕭史稀奇地道,“我沒有想過會遇到一個弄玉哦——好奇怪——”

    “反正你也不會是我的乘龍快婿,呵呵。”弄玉笑了笑,“人家史書說的蕭史是陸地神仙,猶如嫡仙下凡,可沒有說蕭史是這樣一個長得像嬰兒娃娃的東西。”

    “喂——古代是沒有娃娃的,你怎麼知道古人不會說我‘猶如嫡仙下凡’?”蕭史咕噥,“說得我好像娃娃魚。”

    “不和你說啦,我要回去了,既然沒有演唱會聽,我要回學校吃飯去了,你不要說請我,我不想明天變成娛樂報紙頭版頭條。”弄玉站起來,兩手插在口袋裡,很瀟灑地側一側肩,“走了,祝好運。”

    “喂——你是名和的學生?來這裡很遠的,聽不到歌很掃興的,我唱給你聽啊。”蕭史一跳跳上臺,“上來吧,我唱《我在這裡》給你聽,反正以後大概我也不唱歌了。”

    “哦,好啊。”弄玉好笑地看著他,“每次要走都被你叫回來,不知道的以為你和我多好。”她看了那臺兩眼,聳聳肩,學著蕭史跳了上去,“也不知有多少女生知道我的豔遇後會嫉妒死呢。”

    “我唱給你聽啊——”蕭史在臺後襬弄什麼東西,弄得叮叮咚咚,“我找電吉他,你等一下。”

    弄玉揹著包瞪他,環視這個舞臺,真不敢想象,昨天這裡臺上讓萬千歌迷瘋狂的人,現在在這裡找電吉他唱歌給她聽。他的為人其實不錯,只是——孩子氣了一點。

    蕭史在後臺找了半天,終於在一堆電線之中把吉他搞定了,他被一堆電線纏在裡面,一時出不來,有一點尷尬地看著她,撥了兩三下弦。

    我在這裡天一樣是藍

    我在這裡天一樣是藍

    朋友敵人過得很紛繁

    被需要的感覺——是一種溫暖

    他們以為我孤單其實我並不孤單

    我需要一種——距離感

    我有我的朋友我的敵人我很快樂

    我有我的昨天我的今天我不悔過

    雖然我已消失我已走遠但你還愛我

    那就相信我、放手任我一錯再錯

    永遠記得你們曾經愛我的歌

    曾經為了我而哭過

    那就答應我——

    請祈禱我的選擇

    在不同星空看著流星一樣飛過

    請相信我我已找到——我的結果——

    弄玉也輕輕地唱,這首歌的歌詞並不如何突出,但是從蕭史唱出來,就分明有一種身臨其境的“悽哀”的感覺,甚至,有一點點“悲壯”。

    蕭史見她聽得入神,高興起來,笑得眯起眼,拿起電吉他耍了個姿態,“嘿,你如果昨天來,我就可以唱更多給你聽——”他忘記了自己電線纏身,以為是昨天在演唱會場,電吉他一揮一轉——“啪”的一聲,似乎有什麼線路被扯斷了,弄玉眼睛餘光一掃,只見那纏在蕭史身上的電線有幾條爆出火光——

    “小心——短路了!”她想也沒想,跑了兩步撲到蕭史身邊,她不知道是想伸手去拉他身上的電線,還是想拉他出來,總之,她撲過去一手抓住了他身上正在冒火的電線,猛一抬頭看見蕭史驚異的眼睛,他一矮身,把套在身上的電線脫了出去,伸手去搶她抓住的電線,“放手——”

    她放手,但是,她不知道為什麼會變成那樣——

    蕭史抓住了她的手,她放手,那電線就像一條蛇,冒著火花,扭曲地跌在地上——

    “啪”的一聲,那電線纏到了舞臺後面的不知道什麼東西,似乎是揚聲器或者類似的東西,她本以為會爆炸的,但是眼前藍光一閃,似乎電線纏電線,短路又短路之後,在臺上幾個電器之間連起了一片藍光,並不灼熱,只是有些神秘令人害怕,就像在航天器裡看到的宇宙一樣,因為不瞭解,所以恐懼——

    她並沒有驚異多久,就那麼一兩秒鐘之內,藍光一閃而逝,蕭史抓住她的手也沒有放開,但藍光消逝之後,眼前不再是東門橋會場,而是一片她不知道該如何形容的東西——似乎是——一座宮殿。

    “那是什麼?”弄玉一瞬間以為自己在做夢,她看著蕭史,有一點點茫然,“那是什麼?”

    蕭史呆呆地看看那宮殿,又呆呆地看看弄玉,“我不知道,我眼睛花了,我好像看到房子——有屋頂、有牆、有花、有草,還有人——天啊——那人還會動!”他委屈地轉過頭來,“我眼睛花了,我看到有兩個穿裙子的怪人走過來。”

    弄玉看著兩個蕭史所謂“穿裙子的怪人”,如果她書沒有唸錯,眼睛沒有花,那兩個“穿裙子的怪人”就是電視上經常出入的——古代的丫環!

    “天啊——”她不是膽小的人,但在反應過來那兩個東西可能是丫環之後,她的第一個反應和蕭史一模一樣——掉頭就跑!

    蕭史抓著弄玉的手,一轉眼跑得無影無蹤。

    她跑步不是強項,但是如果現在測她的八百米成績,她估計有三分鐘以內,五十米大概有六七秒那麼神速——因為——有鬼!

    腳步聲“咚咚”地響,她的心跳比腳步聲還大,天啊天啊,有鬼有鬼,她的腦袋裡再也沒有什麼其他想法,你能強求一個在聽自己喜歡的歌手唱歌唱到一半,突然間絆到電線差點被電死,之後又突然看見一座宮殿和兩個丫環的人怎麼樣呢?她沒有嚇死已經不錯了。

    好不容易跑到一個轉角,蕭史確定已經看不見那兩個“東西”,才停下來喘口氣,“有鬼!這會場裡有鬼!”他一邊喘氣,一邊跺腳,“這裡是哪裡?東門橋會場沒有這麼大,如果是什麼幻覺,我們早就撞牆了,我們跑了至少兩千米——”

    “我們不會已經死了,這裡是——地獄?”弄玉不太確定地看著他,邊喘邊咳,“咳咳,可是我覺得我還沒有死——不然為什麼跑個步也會這麼辛苦?鬼不是都用‘飄’的嗎?還是我們是新鬼不會法術,只能勞動我們兩條腿?我看《人鬼情未了》是這麼演的,我們是不是要去找那兩個東西問一下,咳咳,到底怎麼修煉法術?”她本是想開玩笑的,但越說越覺得有道理,不禁瞪大眼睛,猛搖蕭史的手,“喂,你覺得你死了沒有?”

    蕭史搖搖頭,“我不知道。”他抬起頭來東張西望,“如果我們死了,不是要過什麼奈何橋嗎?我聽說地獄裡是陰森森的、黑不隆咚的。可是,這裡有太陽。你看,那裡還有一座山,還有房子。”他拍拍弄玉的肩,指著遠遠山下的村莊,“你看,有很多很多房子。”

    弄玉抬起頭,長長地吐出一口氣,“那不是房子,是農莊。”她看見山下一片田地,錯錯落落大概有五六十戶人家,那“房子”簡陋得不能用“房子”來形容,就像個——不,就是個豬圈!田裡種的也不知道是什麼,總之不是小麥,也不是水稻,而是可能是什麼某種她不認識的雜草——或者很像雜草的作物。

    “鬼還要種菜嗎?”蕭史很疑惑地看著那田地,“鬼不是不用吃飯的?”他眼睛一亮,“那裡有一座橋,大概就是奈何橋,走,我們去瞧瞧。”

    “喂——就算是奈何橋你也不用這麼興奮吧!喂——不要跑這麼快,喂,你到底聽沒有聽到我在講話?喂——你再拉著我我就摔死了——蕭史!”弄玉一路被蕭史拖著走,她又趕不上蕭史的速度,差點沒被他拖死在地上。

    “這個橋也不怎麼樣嘛——”蕭史完全沒聽見弄玉在叫什麼,只是跑到橋上東摸摸,西摸摸。

    橋其實並不怎麼稀奇,不過是幾塊木頭和石頭疊在一起的,毫無漂亮之處,最稀奇的大概就是差勁得不像一座“橋”,就算叫弄玉來造,估計也造得比這個好一些。

    “地獄莫非經濟危機?連奈何橋都年久失修成這樣?”蕭史失望地拍一拍那橋,“弄玉啊,我懷疑我們還沒有死呢,這裡和地獄一點都不像啊,又沒有小鬼,又沒有牛頭馬面。”

    “也許——我們走過去就不一樣?”弄玉漸漸也在懷疑他們還沒有死,不怎麼確定地道,“我們走走看好了,如果我們沒有死,這就更恐怖,我們如果沒有死?我們在哪裡?”她呼出一口氣,“算了,反正我下個月才考試,你又被解僱了,我們都沒事,如果是什麼‘勇敢人的遊戲’之類的,玩一玩也沒所謂啊。”她是個正常人,也許還比正常人還要優秀一點的就是她比較容易接受即成的事實。

    “我在懷疑另一種可能——”蕭史兩條眉毛皺在一起,“走去看看再說啦。”

    兩個人小心翼翼地過那座“奈何橋”,那座橋的的確確有“年久失修”的嫌疑,一腳踩出去,橋面“吱吱”的響,那木頭架在河上,已經被水氣侵蝕得差不多腐朽了,旁邊還長了不少木耳,還有另幾塊石頭上長滿青苔,滑不溜丟,蕭史一雙運動鞋就算了,弄玉一雙皮鞋,踩在上面滑來滑去,還要蕭史緊緊地抓住她,才不會從橋上溜到河裡去。

    “過個奈何橋也這麼困難的?”蕭史苦笑,他踩到一塊類似“石頭”的東西,低頭一看,“弄玉,我確定我們還沒有死,你看。”

    弄玉低頭一看,只見一隻烏龜從蕭史腳下慢吞吞地爬了出來,回頭瞪了蕭史一眼,似乎對他踩到自己非常不滿。她還沒有想到死不死,先忍不住好笑,“它是閻羅王的座前大使,就要來接我們兩個去見它的大王,你竟然敢對它不敬?”

    “它的大王?烏龜大王嗎?”蕭史拉著弄玉繼續往“奈何橋”那一邊前進,“小心小心,這座橋不是普通人可以走的,我們不是烏龜沒有四條腿——啊?”他走到一半,突然瞠目結舌,“怎麼會這樣?”

    弄玉歪著頭看前面,“奈何橋斷掉了,怎麼辦?”她盯著橋中心的一個大洞,那是被什麼東西砸的一個洞,正正砸在橋中心,橋面去掉了三分之二,叫人怎麼過去?

    “我從來沒有聽說過奈何橋還會斷掉的。”她嘆氣,看了蕭史一眼,“怎麼辦?”

    “當然是過去啦,”蕭史比一比後面的路,“我們已經走了十分之七啦,回去的路也不比這個洞安全多少,過去好不好?大不了掉下去,我會把你拉上來的。”他的神態是這樣認真,讓弄玉幾乎相信他真的有這種“河底撈月”的本事。

    “怎麼過去?飛過去?”她非常懷疑地看著他,“還是——學烏龜——爬過去?”她退了兩步,“我事先說明,我不是什麼運動健將,這個洞這麼大,我是一定跳不過去的,你不要要求我做我做不到的事,OK?”

    “試試看嘛,”蕭史退後了兩步,再退後兩步,“我試試看,然後再說。”

    “喂——萬一你跳不過去掉下去,我可是沒有本事把你拉上來的,喂,不要跳了,安全比較重要好不好?”弄玉攔住他,她本是自由的人,但他做事莽莽撞撞,異想天開,讓她不知不覺也隨他緊張起來——這一點讓她非常沮喪,她覺得自己像這個大娃娃的媽。

    “不跳跳看怎麼知道跳不過去?”蕭史退後了大概有二十米,“讓開!”

    “喂——”弄玉攔都來不及攔,蕭史跑得比什麼都快,橋面一陣搖晃,吱吱幾響,他一躍而起,半空腰間使力向前疾撲,“嘭”的一聲,他穩穩地落在橋的另一邊,回過頭來笑一笑,“嗨,你看,我都說要試試看,過來啊!”

    “你要我——學你跳過去?”弄玉眼睛瞪得圓圓的,勉強笑了一下,“我看,還是算了吧,我沒有你——嘿嘿——身手矯健——”她吐了口氣,“我站在這裡也不錯啊!”

    “我會接住你的,不要害怕,跳過來啊,做事不試試看,你怎麼知道行不行?你不是怕事的人嘛。”蕭史在另一邊眉開眼笑,“很好玩的。”

    “好玩?”弄玉搖搖頭,“我不是怕事,我是怕死。我站在這裡好了。”她本就不是什麼運動高手,這一跳,她看來大概有十成機會正正跳進那個洞的正中間,要她跳過去,除非她重新投胎,花二十年時間變成跳遠奇才,否則——就是正正跳進那個洞裡的份。

    “你不過來我跳回去了。”蕭史在那邊躍躍欲“跳”。

    “啊?”弄玉嘿嘿地笑了兩聲,“你還要跳過來?”她看看這座“奈何橋”,再被他跑一跑,跳兩下,估計不必她跳進那個洞裡,這座橋也塌了,“你不要跳了,我跳過去好了——不不——我爬過去好了,你不要拉我,我跳過去的本事沒有,爬過去的本事可能——大概——”她不怎麼確定地說,“應該還是有的吧。我不可能比那隻烏龜還差。”

    “好啊,過來。”蕭史站在那邊招手。

    他為什麼看起來就是那樣無辜可愛?她在心裡嘆氣,這種“跳過去”的餿主意他都想得出來,做得一本正經,結果是她不得不做烏龜四腳落地“爬過去”,她是向來注重儀表的人,但是,她竟然無法生他的氣,只為看到他興高采烈的樣子。

    唉——遇到這個冤孽!

    弄玉一邊嘆氣,一邊認命地四腳落地,去爬那座橋。她小心翼翼繞開那個大洞,抱住橋的一邊惟一一根和對面的橋連在一起的木頭——那本來看起來應該是橋的扶手,現在看來也就是一根木頭,而且還是長滿青苔木耳的木頭,她一邊爬,一邊看著腳下的河水,一邊考慮掉下去之後,是不是用“游泳”的辦法過這座“奈何橋”比較快一點?老人們沒有說不可以用“游泳”的辦法過河,他們都沒有說奈何橋還會斷掉,當然也不會告訴她奈何橋斷掉之後應該怎麼辦?包括可不可以“游泳”?

    一邊胡思亂想,一邊抱著那青苔木耳的“營養基”,她手一滑,“啊——”她一把沒抓住滑溜溜的青苔木頭,一手抱空,整個人從那橋上摔了下去。

    “你比烏龜還差勁。”有人很肯定地說。

    弄玉已經做好準備要姿勢優美地入水,從河裡“遊”過去,她也知道要她憑空“爬過去”也很困難,這一摔在預計之中,她也沒有多麼驚訝。讓她尖叫一聲的是突然有人一把攬住她的腰,從半空中“飛”到了對面的橋上。

    她一雙眼睛清清楚楚地看見,她摔下去的時候,蕭史從那邊橋上跳過來,腰上不知道綁了什麼東西,蕩過來抓住她的腰,又蕩回去翻到了橋面上。“你是妖怪嗎?”弄玉掙扎著下來,不可置信地看著他,“你怎麼弄的?”

    “吊鋼絲。”蕭史很得意地比比他綁在身上的東西,“我的圍巾,很結實的,吊了兩個人都沒有壞。”他的確圍著一條咖啡色與柔黃色、白色交雜的長圍巾,被他一把抽毛線抽成一大把,隨便一頭綁在橋頭,一頭綁在自己身上,“我拍MTV啦,演電影電視啦,都有吊鋼絲的,我吊鋼絲的技術不錯吧!”

    “哦——”弄玉長長地吐出一口氣,“你就不怕毛線斷掉,摔死我們兩個?”

    “不會的啦,下面是水,掉下去大不了游過來,不會死的。”蕭史無辜地聳聳肩,“只是沒有衣服換,比較難看而已。”他為她拍掉爬木條時擦到身上的木屑,笑咪咪地看著她,“我說我們還沒有死嘛,你看,過來什麼也沒有,沒有鬼。”

    弄玉點點頭,她又嘆了一口氣,“好,我們沒有死,那麼,你告訴我,我們在哪裡?”

    “啊?”蕭史東張西望,“這個啊——看起來像哪個自然保護區,樹和草長得這麼好,說不定,是哪裡的旅遊景點,特地弄一點古風古景來吸引遊客,說不定剛才那兩個東西,呃,像丫環一樣的東西是這裡的服務員。早知道問一下。”

    “我看不是吧——”弄玉眼神怪異地指著他後面,“那裡有人過來了,你看他在幹什麼?如果是旅遊景點,那也太過分了。”

    “誰?”蕭史回頭。

    只見遠遠的有個農夫打扮的人——披著一塊麻布拿著斧頭的那一種農夫,在林子那邊。他也沒有幹什麼,他在砍樹,農夫砍樹,天經地義,電視裡都是這麼演的。

    不過——他砍的那一棵,可不是普通的樹,弄玉和蕭史這種門外漢都認得,銀杏樹,國家一級保護樹種,難種得要命,長得這麼大,已經不知道是什麼國寶了。農夫一斧頭一斧頭地砍,一點懺悔的意思都沒有,就好像這棵樹本來就是應該生給他砍的。

    “你看哪個旅遊景點有這麼闊氣?砍銀杏樹當柴燒?不怕哪裡的新聞來曝光一下,整個景點都完蛋?又何況,他要砍樹,為什麼不用電鋸?那棵樹那麼大,他用斧頭要砍多久?十天?十五天?”弄玉依舊揹著她那個包,一手插在口袋裡,閒閒地一晃肩,“我想,我們大概——真的——掉到古代去了。”

    “嗯,我也這麼想。你等一下,我去問問。”蕭史想了想,突然提高聲音,“喂,那邊的大哥,可以請教一個問題嗎?”他是歌手,中氣很足,這一問,聲音不大但傳得很遠。

    弄玉閒閒倚在旁邊一棵樹幹上,“你的聲音很好聽。”她倒不是不害怕,只是,她有她天生悠遊自在的天分,當事已至此,無可奈何的時候,哭也沒有用,不如順其自然。

    蕭史揚起眉,“當然了。”他一臉很認真的樣子。

    弄玉聳聳肩,知道他就是一副大嬰兒的樣子,也不能說是他往自己臉上貼金,或者他自吹自擂,他的聲音的確好聽。她並不是隨口亂贊,他也接受得很自然。

    他不矯飾,弄玉發現,他不喜歡虛偽,大概,這也是為什麼蕭史可以和她聊天聊這麼久,因為她也不是虛偽的人,她太坦白。有時候太坦白的人並不容易相處,就好像嬌嬌,她永遠也不能明白,弄玉其實並不是故意看不起她或者討厭她,只是弄玉的坦白,她接受不了而已。

    那邊的農夫走了過來,扛著斧頭,一副很疑惑的樣子。

    “夫子,敢問此處乃是何名山?此水是何名水?此時何人當政?”蕭史咬文嚼字,還裝模作樣地作了一個揖——他身上穿著白色的套頭衫,一條牛仔褲,然後作揖——樣子要多奇怪有多奇怪。

    弄玉忍住了不笑,她在考慮自己是不是要作福——可是她穿著名和的校服,一身的藍衣藍褲,沒有裙子也可以作福嗎?她慶幸今天沒有穿短裙的那一套校服出來,否則,嚇死這個農夫。

    “你在說什麼?”那農夫很疑惑地看著蕭史,他顯然非常奇怪,“你是哪裡來的人?是晉國人嗎?”弄玉的笑臉慢慢僵了,她看見那農夫背上的“斧頭”竟然不是鐵的,是石頭的!

    “進國?”蕭史猛點頭,“是啊是啊,我們是要進國,請問這裡是哪個國?”

    “你是晉國人?”那農夫一下子如臨大敵,變了臉色,“晉國人到這裡來幹什麼?秦國還沒有滅呢,你們晉國人就欺負到我們秦國人頭上來了?”他舉起斧頭,一斧頭往蕭史身上砍去,“你這晉國人,我的弟弟隨孟將軍去打仗,被你們晉國人害死了——還我弟弟命來!”

    “啊?”蕭史莫名其妙,本能地抓起弄玉的手就逃,那農夫還在後面緊追,邊追邊罵,“有種的你別跑!吃我一耒耜!”

    蕭史這一次逃得有經驗了,不像剛才遇到“穿裙子的怪人”那樣驚慌失措,拉著弄玉邊跑邊問,“耒耜是什麼東西?”他只聽過有人罵“吃我一刀”,這個“吃我一耒耜”倒是第一次聽說。

    “耒耜是春秋時期農民用來種地的東西,”弄玉嘆氣,“耒就是木叉,耜是用來翻土的東西,都是農民用來種地的。”

    “他為什麼要打我?我要‘進國’有什麼不對?我又沒有怎麼樣,我又沒有要搶他的耒耜,又沒有殺他兄弟,他為什麼要打我?”蕭史仍是覺得很委屈,“我沒有不對。”

    “是,你沒有不對。”弄玉看見他委屈的表情,安慰道,“這個問題比較複雜,春秋時期,秦穆公想要攻打鄭國,半路上遇到鄭國愛國的商人弦高,弦高設計讓秦國的軍隊沒有攻打鄭國,去攻打了滑國。晉國在滑國旁邊,晉國的晉襄公的老爸剛剛死了,知道秦國竟然打到家門口,他很生氣,派兵設下埋伏,大敗秦軍,俘虜了秦國的將領,然後兩國就結了仇。大概剛才那人的兄弟在晉國的埋伏裡死了,他以為你是晉國人,所以找你報仇。”

    “哦,秦國殺了鄭國的商人弦高,剛才那人是弦高的兄弟?”蕭史笑咪咪地看著她。

    “不是,秦國本來要打鄭國,然後打了滑國,然後晉國打敗了秦國。”弄玉很有耐心地解釋,“弦高是鄭國的商人,不是剛才那人的弟弟。”

    “鄭國打敗了滑國,然後秦國打敗了晉國,剛才那人是晉國的兄弟?”蕭史依舊笑咪咪,很討好地道,“弦高是秦國的商人,和剛才那人沒有關係?”

    “不是,是秦國本來要打鄭國——算了,我們不說鄭國的事,反正,總而言之,秦國後來打敗了滑國,然後,滑國旁邊的晉國出兵打敗了秦國,你聽懂了沒有?”弄玉替他掰開手指,一條條地數,“弦高和剛才那人沒有關係,他的兄弟是死在晉國人的手裡。清楚了沒有?”

    “沒有。”蕭史很老實地回答,“為什麼你能記住這麼多國?為什麼你都知道?”他似乎很崇拜地看著她。

    “因為我上學期才考過先秦歷史,我是歷史系的。”弄玉聳聳肩,“算了,至少我知道我們現在在大概公元前六百七十年左右。春秋,春秋時期啊,這個你總知道了吧?秦穆公,春秋五霸之一哦。”“哦,”蕭史呆呆地應了一聲,“公元前六百七十幾年,這時候有沒有孔子?”

    “沒有,孔子是一百年後的人。”弄玉斜著眼睛看他,“你想幹什麼?”

    “我在想,如果提前宣傳孔子的‘仁愛’,‘克己復禮’,以後的大聖人是不是就是我?”蕭史蹙眉,看著弄玉,“我說得不對嗎?你又這樣看我?”他兩個眼睛烏溜溜的,加上一臉嬰兒般柔軟稚氣的表情,真真讓人愛不成氣不就。

    弄玉為之氣結,“如果你會背《論語》,我不介意你去當孔子,孔大聖人,你離我遠一點,男女授受不親,你要以身作則,然後趕快去宣傳,嫂子掉進水裡小叔要拿一根棍子才可以去救,否則看她淹死好了。”她真是會被這個莫名其妙的娃娃氣死,哪裡來這麼多異想天開的東西?

    蕭史很認真地糾正,“你弄錯了,男女授受不親是孟子的,不是孔子的,嫂子叔叔的那一個,是宋朝理學的,也不是孔子的。”他看著弄玉一臉哭笑不得的表情,悶悶地道,“我又沒有說錯,是你說錯了。”

    “是,是我錯了,你對!”弄玉被他氣得要跳腳,卻又發作不出來,你說他聰明,他又不如何聰明,鄭國秦國滑國晉國搞不清楚;你說他笨,他卻又孔子孟子朱子一條一條辯得清清楚楚,“我不知道你到底是天才還是白痴!如果不是你裝瘋賣傻來騙我,就是我笨到連一個童話娃娃都不如,可以了吧!你對!我錯!”

    “我不是童話娃娃。”蕭史提高聲音,有一點惱了,“我不是娃娃!”

    弄玉頭都昏了,偶像的形象破壞得一乾二淨,天啊,誰來告訴她眼前這個一身都是小孩脾氣的人是她原來的那個Shellsea?“好好好,你不是娃娃,不是娃娃。”她知道蕭史最生氣人家說他像個娃娃,長長吐出一口氣,“我亂髮脾氣,是我不好,對不起。”

    蕭史歪著頭看了她兩眼,“你會道歉?”他很稀奇地看著她,“你會道歉?”

    “我做錯事當然要道歉,不對嗎?”弄玉也很稀奇地看著他。

    蕭史突然伸手抱了她一下,在她額上輕輕地親了一下,很得意地說,“你會道歉!”他的表情像搶到糖果的小孩子,很滿意又很快樂。

    弄玉嚇了一跳,隨即瞭解他的意思,不禁有些臉紅,“你沒聽過人道歉,也不用這樣啊,好像小狗。”她明白,蕭史這一抱一親,只是表示高興的一種方法,他的行為就像個大嬰兒,雖然不知道他心裡在想什麼,但是,這種很親密的行為在蕭史看來毫無其他意義,她明白的,所以,她也很坦然。

    “你會道歉,很好。”他笑咪咪地道。

    “不要用那種小狗一樣的眼光看我。”弄玉伸手去遮他的視線,“現在在春秋秦國,很慘的,不知道怎麼樣才可以回去,你還笑?我下個月要考試,考試完要放假回家的,我就這樣不見了我媽媽會嚇死的。這些是很重要的事,你不要用那種小狗眼神瞪著我說‘很好’,如果道歉可以回去,我可以從現在道歉到明天。”

    “我知道那些事很重要,但有一件事更重要。”蕭史微微抿起他柔軟的唇,“那些東西又來了。”他抬起下巴向她身後那裡示意。

    弄玉轉身,“什麼東西?”

    只見有幾個和剛才“穿裙子的怪人”一樣打扮的丫環遠遠地奔了過來,邊跑邊呼喚:“小姐——小姐——”

    “她們在找誰?”弄玉抬頭問蕭史。

    “我不知道。”蕭史也隨著她們東張西望,“好像她們的什麼小姐丟了,她們應該是皇宮裡的女婢吧,你說這是哪個什麼公的時代?”

    “秦穆公。”弄玉很欣賞那些丫環奔跑起來衣袂俱飄的樣子,既優雅又輕盈,很像蝴蝶,“她們很漂亮,不知道那小姐又是什麼樣子?”

    “小姐——小姐——”一個丫環奔了過來,“撲通”一聲在弄玉面前跪下,“小姐,你跑到哪裡去了?讓我們找得好苦。快回去吧,王在宮裡等著你呢。”

    “啊?”弄玉瞠目結舌,就像被雷劈到,一時只當自己聽錯了,“你說什麼?”

    “小姐,有什麼事可以往後再說,婢子就算被罰作隸臣妾也不敢阻止小姐吹笙啊,小姐,回去吧,不要再逃到宮外來了。”那婢子說得楚楚可憐,淚水盈盈,人又嬌怯,看起來分外讓人不忍,絕不是戲弄人的。

    “你——不,我該叫你什麼?姑娘,你認錯人了吧?”弄玉與蕭史面面相覷,不止是莫名其妙,而是莫名驚駭。這群婢子是哪裡來的?

    “小姐——你——你不認癸了嗎?癸明天——明天就去找司寇大人報到,去做舂城旦,小姐——”那自稱“癸”的女子哭得天愁地慘,好像剛剛給人拋棄了,還是一屍兩命的悽慘。

    “鬼話?你叫鬼話?”蕭史本來想笑,但是看見弄玉的臉色,聲音就漸漸變小,咕噥,“既然叫‘鬼話’,那麼她的話怎麼能信?”

    弄玉卻知道不同,她是念歷史的,這個“舂城旦”可不是普通的罪,是最嚴厲的徒刑,司寇是先秦的刑官,這裡如果真是春秋秦國,那麼,如果這個漂亮的婢子因此被罰去做“舂城旦”,那可是慘絕人寰的事。“鬼話——”她都不知道這個婢子的名字怎麼這麼怪異,“你家小姐丟了,是不是?”

    “小姐,我——”癸淚水盈盈地抬起頭,“你跑了出去,嚇死——嚇死婢子了——”

    弄玉暗中翻了一個白眼,她不是她的小姐!“你看清楚一些,我是你的小姐?你沒有認錯人?也許,我和你的小姐長得很像?你看我穿的衣服,你家小姐一定不會穿成這樣吧!”說到這裡,弄玉不得不慶幸她這一身校服,這可是最有力的證據,證明她絕不是她的小姐!古代的小姐是不可能穿著名和大學的校服的,顯然!

    “小姐,你不管穿什麼婢子都認得你,你隨婢子回去吧!”癸苦苦哀求。

    我的天!弄玉差一點被她一口嗆死,“我不是你家小姐,我叫弄玉,你家小姐叫什麼?”她很有耐心地問。

    “是啊,小姐,你就叫弄玉,您出生之時,大王得了那塊您愛不釋手的美玉,所以您起名叫‘弄玉’,不會錯的。”癸很順口地道。

    “啊?”弄玉終於想起來,秦穆公的女兒,果然就是那個會吹笙的弄玉!天啊——這下跳進黃河也洗不清了!“嘿嘿——這個——純屬巧合——我不是那個弄玉啦,我姓顏,你們家小姐姓贏,我是顏弄玉,你們家小姐是贏弄玉,不一樣的。你認錯人了。”她一邊強笑,一邊退後。

    “是啊是啊,您是姓顏啊。”癸點頭,“大王也姓顏,一點不會錯的。小姐,您和婢子回去吧,不要為難婢子了。”

    “你發音錯了,”蕭史忍不住插口,“贏弄玉和顏弄玉不是同一個音,贏有ing的,顏也不是in,而是an,你念錯了。”

    “是啊是啊,什麼都是婢子的錯,小姐,你和婢子回去吧。”癸磕頭。

    “天啊——”弄玉拉拉蕭史的衣服,“我該怎麼辦?”她側了側她的那個包,悄聲道,“我看,我們還是——”

    “逃——”蕭史早已準備就緒,非常討人喜歡地對著癸笑一笑,在癸被他精緻可愛的笑臉笑得呆了一呆的時候,拉起弄玉就跑。

    “小姐——”癸追之不及,她當然沒有蕭史跑步的本事,蕭史為了開演唱會,耐力體力都訓練得不錯,再加上他本來運動神經就很好,癸這樣嬌嬌柔柔的一個小女孩哪裡追得到他?弄玉被他一拉,加上逃命要緊,當然也跑得飛快,令癸望塵莫及。

    但是,他們都忽略了一點,癸自己是追不上的,但她有幫手!

    癸眼見追不上,“小姐”就要跑了,她拿出一個哨子,用力一吹。哨子尖叫之聲破空而起。

    蕭史跑到一半,突然停了下來,“弄玉,我看我們不用跑了。”他看著遠遠騎馬趕來的大隊人馬,長長吐出一口氣,“人是跑不過馬的。”

    “我沒有怪你,”弄玉眼見被大批馬隊重重包圍,“我看我是註定要被當成那個什麼弄玉抓進王宮裡去了,我沒有怪你。今天弄成這樣亂七八糟,不是你的錯,就算我不得不變成秦穆公的女兒弄玉,那也是無可奈何的事。不是你的錯。”她看見他無限委屈的表情,輕輕地拍了他幾下頭,“你快走吧,她們要抓的是我,不要被她們當成你拐帶公主,連你一起抓了。”

    蕭史側著頭看她,笑一笑,他本來很會童言童語的,此時笑起來,就沒有那種稚氣的味道,柔軟,卻似乎有那麼一點點不同,“嗯,那我走了。”他並沒有要留下的意思。

    弄玉明知他是坦誠的人,絕不會故作虛偽,也並不生氣,“你快走,如果可以回去,告訴我媽說我放假打工去了。”她把揹包丟了過去,“我的地址在裡面,裡面有我的隨身聽,隨身聽裡面是你的歌,你如果不介意,聽聽你自己的歌也是不錯的。還有我的課本,不要弄丟了,下次記得還我。”

    “哦,”蕭史接過那個包,又笑一笑,“我很快回來的,你等我。”他把弄玉的包搭在背上,“我是蕭史哦,你不要忘記了,也許,古代的那個弄玉就是你,蕭史就是我,我要回來娶你的。”

    “胡說八道。”弄玉不知他是說真的假的,搖搖頭,“快走啦,要娶我等你有本事吹簫吹得什麼百鳥朝鳳,什麼龍啦仙啦滿天飛再說。”她眼睛並沒有看蕭史,她只看著步步逼近的人馬,“再見了。”“我會回來的,”他很懊惱地強調,“我會回來的,你為什麼不相信我?”

    他氣鼓鼓的樣子就像一隻被不相信會長出白毛的兔子,弄玉無可奈何,“好啦好啦,我相信你,你會回來的,好不好?你快走啦,你現在不走,哪裡還會‘回來’?我等你回來娶我就是了,快走快走!”

    蕭史這才笑咪咪,“走了。”他揹著包,在馬隊還沒有聚合之前,飛快地跑掉了。

    他跑步的本事真是不錯。弄玉看著他的背影,又搖搖頭,現在,真的只剩她一個人了,她真的認命要去做什麼公主,還不知道正牌的公主人在哪裡,萬一她那一天想不開回來了,她豈不是要被拖去砍頭?想到這裡,她還真的有一點希望蕭史會回來“娶她”,天啊——前途黯淡無光——她心裡嘆氣,臉上卻是衝著駕馬而來的不知是統領還是將軍的人微微一笑,做足了公主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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