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3年的7月,我一個人帶了一個揹包還有30公斤的書,到英國的劍橋。倫敦遊學,去的時候我很迷惑,當一個歌手,尤其是偶像歌手,總有好多人的讚美還有保護,久而久之我忘了自己的面孔,只不停地想追逐更多的擁簇還有掌聲,到底我們要追求的是什麼呢?7月的英國還是穿毛衣的冬天,在那裡我每天8點起床3點半下課,然後和同學划船、喝下午茶、寫功課,星期六和星期日我一個人看歌劇,感動得在深夜裡落淚,終於我才知道自己的心,一直都還是個孩子,在流浪的歲月中,我找到了我自己……
三毛,有著一張標準的童顏,瞳孔清澈單純,嘴角倔強的近乎勇敢。
有一篇文章裡,三毛說因為網,所以提議大家來當小孩,於是周圍忽然靜了下來直到有個人客氣地回;好啊!但怎麼做?三毛又禮貌地答:算了。三毛說:連小孩要怎麼做都不知道……
小學三年級看她一篇《抬荒夢》,寫她在小時候作文課,《我的志願》的文章上寫:“我有一天長大了,希望做一個抬破爛的人……”結果她被老師怒罵了一頓;我不死心,照抄一篇,結局卻相同,也被老師用紅毛筆大大地寫上“心無大志,不知長進”,顯然老師沒有看過三毛的書,她不知道三毛是誰。三毛,是我從會走路之後,最美好的一場夢,我努力地追著她的腳步,想走過她走的每一塊土地……
不知道你有沒有做過指荒夢,不知道你會不會做小孩,不知道你想不想流浪?
我想,來到人世,誰不是一隻飄鳥,渴望棲身。即使一如我是如此繁華的偶像歌手,卻也夢想著有一天能追到幸福的青鳥,默默無名地過完下半生。
畢竟,愛才是最後一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