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關於皮皮
長襪子皮皮是我小時候的英雄。
是獨生子女的悲哀還是幸運?沒有了打打鬧鬧的兄弟姐妹,休閒活動就只有捧著書一頁一頁的讀,一天,一月,一年。
於是就這樣有了一個自己的世界,那裡有洶湧的大海,有一望無際的沙漠,有兇殘的霍克船長,也有睿智的狐狸。
我真的以為自己看見過那頭全身金毛的羊,在那遠遠的山間跑著;從身邊走過的某個漂亮女孩子,揹包裡放著一個金蘋果;也許無意之間,我放出去的空氣彈也能讓人昏迷……
皮皮就是這個世界裡的英雄。
在這個世界裡,彼得·潘可以對著霍克船長拔出他的劍,可是卻如此害怕長大;小王子一個人在宇宙間行走,讓許多大人在他面前形愧,可是總是會去看落日,甚至有一天看了28次;快樂王子原本有一身的金葉子,藍寶石的眼睛,可是藍寶石的眼裡總是含著淚水;巨人有一個大花園,可是終年都結著冰霜……
他們都有許多許多,可是他們也一樣不快樂。而他們的不快樂,在當時的我看來,是如此的遙遠——
為什麼不長大?長大了才可以不被爸爸媽媽修理呀~
為什麼要看落日?那些沙漠那些行星不是更有意思嗎?
為什麼要流淚?他明明如此的美麗。
為什麼不快樂?花園裡有如此多的美麗樹木……
因為遙遠而難以理解。
只有皮皮,只有皮皮不一樣。
皮皮沒有他們那些驚人的事,她只是我們的一個可愛鄰居,她有隻聰明的小猴子,她可以舉起一匹馬,她不用上學,她會自己做餅乾,她偶然去課堂那次,差點把老師逼瘋……
她唯一沒有的,就是煩惱,連做作業的煩惱都沒有。
可是她理想如此遠大——她要當海盜!
多麼有趣的願望,不是科學家,不是解放軍,而是海盜,大碗喝酒,大口吃肉的海盜!
當她從那個大箱子裡翻出那些古老的東西披在身上,一手舉劍一手拿槍時,她就是我的王了。
可是隨著我的長大,我漸漸明白,皮皮不過是孤兒罷了。
一旦正面了這個事實,她的所有,在眼裡,都悲哀了起來。
湯米和安妮看見的,永遠是那個我們熟悉的皮皮,愛笑愛鬧愛撿垃圾,喜歡送人禮物。
那背後的那個皮皮呢?
誰也不曾看見,也許只有那隻“納爾遜先生”見過。
那麼,那些我所見的快樂,是真實存在的嗎?
曾經為這困擾過一陣,我說曾經,這就意味,我早已想明白了。
皮皮就皮皮,人前人後都是皮皮,就算在無人的時候會傷心下下,也是那個會大聲的告訴別人“我的媽媽是天使,我的爸爸是黑人國王,有幾個孩子能有這麼棒的好爸爸媽媽呢!”的皮皮。
任何困難都擋不住她要去當海盜的腳步,她永遠充滿著力量,永遠向前,這就是信念。
困境不是讓人軟弱的藉口,遭遇不是讓人放棄的理由,既然苦難是必經的,我們就更應該微笑面對。
跌倒了,就爬起來;一隻腳瘸了,就拄上柺杖;兩隻腿都沒了,就爬著行。
夢想就在前方,什麼都阻止不了我們前進的力量。
B關於鳳凰
這篇文的構思,是在鳳凰的沱江邊完成的。
是一個人揹著包去的鳳凰,但是並不孤單,因為在那邊認識很多很有趣的朋友。湖北的張姐和武漢的亮子、小剛和警察,江西的商叔,西安的小情侶。
一起去漂流,分了兩筏,然後說好彼此不內戰。
我們這筏在前面,和前面的人惡戰,大聲呼叫後方支援,搞了半天,支援到了,敵人也走了。
每次都是這樣,他們晃晃悠悠的在後面,居然還有空啃玉米==。
上了岸,我們就狂鄙視後船的人,非常鄙視,十分鄙視,將鄙視進行到底,玩了漂流全身都沒溼多少的,大家見到了一定要鄙視。
回了鳳凰城裡,我們窩在北門的城牆下吃炒綠豆粉。
一人從店裡搬了一張小凳子,排排坐在城牆下,很是壯觀,路過的遊人都問我們那米粉是從哪買的。
後來我們都拍著胸脯說:“咱是什麼交情,城牆下吃米粉的交情。”
去鳳凰的時候,正遇上西瓜的季節,隨便買的都非常的好吃。
武漢三兄弟買了個特大的,冰在了陀江裡。
陀江的水不深,離跳巖的啟船不遠,有個小堤壩,形成一個坡度,給乘船的遊人一點小小的刺激。
從我們客棧的吊腳樓走下去,正好就是那個堤壩。
我們就在那玩,西瓜離我們也不遠。
後來發現在乘船的人下那個坡度的時候是無反抗能力的,於是一人一瓢的站在那個壩口,有來船就潑。
後來有廣東客人遠遠就喊:“我們手上有相機,手下留情啊。”
大家笑鬧成一片。
後來玩夠了,各自回房休息,西安MM洗澡好了來我們房間聊天。
老闆的兒子敲了門進來:“阿姨,哥哥讓你上去吃西瓜。”
西安MM習慣性應了一聲,馬上發覺不對:“憑什麼叫我阿姨,叫他哥哥啊。”
我和張姐趴在床上悶笑。
晚飯啊午飯啊消夜啊,都是一起解決的。
有人見我們感情好,過來問:“你們是哪來的。”
我們的其中一個說:“我們來自五湖四海——”
我們其他7個就會接著說:“為了一個共同的目的走到一起來。”
默契好的不得了。
還一群人晚上11點將一個手工藝品店的老闆堵在店裡,讓他專為我們刻牛骨,刻自己想的亂七八糟的話,什麼“大殺四方一代麻婆”,什麼“我是一個警察其實是個流氓”。最絕的是一個“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風流——花不缺”。
都是一群饕餮,成天研究著哪吃,哪最好吃,該上哪吃。上網查,問當地人,最後親自實驗,還寫出我們自己的美食攻略。
鳳凰是一個友好的城市,在街上與任何人打招呼都可以得到回應,民風非常的淳樸。
而與他們的相遇,是我在鳳凰最美麗的片段。
C關於本文
寫了10來萬字,其實只是想能在後記裡說這樣幾句話:
身體髮膚,受之父母,不敢毀傷,孝之始也。
若毀人髮膚的,是父母呢?
看我文的,現在或者以後,大部分都會為人父為人母吧?
若是有一天——我不是存心烏鴉,只是隨口說說——遇到必須要離婚的情況,請理智處理,起碼不要在孩子面前失去為人父母的形象,不要因為自己是帶他們來到這個世界上的人,便以為對他們做什麼都是無所謂的。
天下並非無不是的父母。
我這一兩句,若然會被人記住,我就很開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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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白的信箱,有什麼感想有什麼發洩都統統倒過來吧~情書、恐嚇信我都接收~心理承受能力強就是牛呀!吼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