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件事起碼有兩個真相:我說的真相,與玫玲說的真相。如果你相信我,我是個有說不出苦衷的人,如果你相信玫玲,那麼我是個負心的壞男人。
我的故事是這樣的:
當我認識玫玲的時候,我在銅鑼灣皇仁中學念中三,十五歲,玫玲在聖保祿修女學校念中二,十四歲。我們是在舞會認識的。
她打扮像“十七歲”雜誌中的模特兒,大篷裙,小白襪子,前劉海,馬尾巴髮型,熨得像油條,捲髮地垂在腦後,秀麗、活潑、可人。
我與她情竇初開,雖然沒有花前月下,卻也看過不少早場公餘場,小冰店裡吃過菠蘿冰,散步逛過維多利亞公園,陪她到大丸公司找新式襯衫,我們在一起很快樂。
然後會考畢業,我以五優二艮的成績考進港大,再三思量之下,轉到倫敦大學的皇家理工學院攻讀,從此與玫玲故人萬里關山隔,只靠信件來往。
我們以為我們是相愛的,我是她的“男朋友”,她是我的“女朋友”,多年來家長們默許,習慣成了自然。我們一直沒有停止寫信,每星期一我總是到郵局去寄出航空信一封,說些家常,貼上新鮮的美麗郵票。
一切都是習慣,但誰也沒懷疑過這種習慣。
日子過去,春去秋來。我相信政玲對我是最最忠實的,在香港她考試畢業,於本校唸了一年商科,學會速記打字,並沒有升學,她在一間大商行內任秘書職。我有點失望。她家中是老式廣東人,覺得女孩子沒必要“留學”,況且出來一次實在需要太多的金錢,把這筆錢儲蓄作為她將來的嫁柱,已是一層中等面積,可供收租的住宅樓宇。
第一年暑假我沒有回香港,我忙於考試,忙於社交,忙於在歐洲觀光。我在IC非常快樂,呼吸著簇新的空氣,新任大學生難免有種飄然的感覺。
最主要的是,我認識一個女孩子,叫姬亞。姬亞姓歐陽,倫敦出生的華人,英籍,會說一點廣東話與國語,在倫大聖瑪麗學院念藥劑,她真是個與眾不同的女孩子,具魔力。
她也是廣東人,皮膚是南方人那種土黃色,正是西方審美眼光認為是最標準的東方特有膚色,大眼睛,用七彩的筆勾出明顯的輪廓,頭髮又黑又長。而且多麼美麗的身裁!細腰、圓臀、長腿、胸部比起洋妞毫不遜色。全倫敦的男生都知道姬亞歐陽。
但是別誤會,那時我並沒有變心。我不是那種人。
事實上我像個呆瓜,一見姬亞使聲明:“我是有女朋友的,她在香港。”
我的確是告訴她,我打算做一個忠實的男人。
她笑。
之後我們成為最要好的朋友。
我們聊天,說功課,談國家大事,一起旅行,下棋。最好的朋友。暑假她與友人組織旅行團去東歐,我毫不考慮的跟著去。沒看到羅浮宮之前,已經見到南斯拉夫戴乃歷山脈的鐘乳石柱。
我都詳細地告訴攻玲。
在宿舍房間裡,我有一張玫玲老大的照片。姬亞來看到,端詳半晌,說:“幸運的女子。”
我問:“是嗎?為什麼?”
後來這件事不了了之,我們也沒再提。畢竟只是小事,而且她對我很好,我說什麼她都視為金科玉律——“俊國說的……”是她每句話的開場白。
這個暑假使我增加體重十五磅。回到倫敦,我與姬亞打璧球減肥。
姬亞問:“你有與她睡覺嗎?”
我怔住,球彈在我胸前,差點撞死我。
“什麼?”
“上床。”姬亞淡淡地說。
“當然不!”我說:“她不是那樣的人。”
姬亞說:“上床與人格有什麼關係?喜歡吃巧克力與工作能力也沒有關係,兩者之間沒有比較性,你那麼緊張幹什麼?”
“可是……”我驚駭!“女子未婚之前跟男人上床……這……”
“看你的需要如何,先生,有些人喜歡,有些人不喜歡——喂?你的智力到底停在什麼地方?清朝咸豐年?”
我閉上“尊嘴”。
“被愛的女人都是幸運的。”她微笑。
“我想一定有很多的男人喜歡你,姬亞;”我說:“如果我沒有女朋友,我一定把你從倫敦追到利物浦。”
姬亞看牢我半晌,搖搖頭,“人家說念理科的人老實,我才第一次體會到。”
我傻笑。
“你愛她嗎?”姬亞問。
“我認為是。”
“明年回去看她?”
“是。”
我回到香港的時候,玫玲已在中環上足一年的班。看到她有說不盡的話。她與我共渡她的二十一歲生辰。
我覺得致玲有點拘謹與生硬——但我們已經多年不見,開頭總有點不自然。我記得我提到她的髮型:“為什麼熨得這樣?”
她答:“我總不能梳一個馬尾巴到三十歲呀。”但姬亞真是好伴,她的私生活不見得很壞,大概是“需要”不頻之故。然而直至那個時候,我還是慶幸我的女朋友是致玲。
敘事無話則短,有話則長。四年畢業,拿著學土回香港,我開始面對現實。
在倫敦與姬亞話別,她拍我的肩膀,“有空來倫敦,別忘記招呼我一聲。”
“姬亞,我會很想念你。”我說的是實話。
“好的,我們通信。”她說。
沒有婆婆媽媽,沒有眼淚鼻涕。這是姬亞。
她在我臉上響亮的吻一下,開車替我把行李送到機填。
可是的,姬亞以第一榮譽在聖瑪麗完成學業。
可是這一次回香港,再見到攻玲,感覺就完全不同,我一半詫異,一半失望。她實在不再是我心目中那個活潑、秀麗、可人的女孩子。
她變成另外一個人。
在機場看到政玲……我形容給你聽:頭髮爆炸型,身上穿人造絲襯衫,人造絲裙子,絲襪,淺色露趾鞋,臉上擦得紅是紅,白是白像土製娃娃般。
我呆呆的看著她。這……攻玲?三年寫字樓生活,把她磨折成這樣?週末還穿著這種“制服”,我太難過了。牛仔褲呢?芝土布襯衫呢?陽光呢?空氣呢,青春呢。她使我沉默下來。
當天晚上在玫玲家吃晚飯,雙方父母提到婚事。
玫玲不出聲,只是笑,算是默許。但是我另有打算,我想升碩士,或是索性讀完博士,做點事業,然後再成婚,我希望玫玲可以跟我出去,習慣英國的生活,選一個科目來讀。
玫玲很詫異:“為什麼還要念下去?有學士還不夠?在銀行做事,有這麼好的學歷,已可以做副經理了。”
我同樣詫異,“但是我並不想在銀行做副經理,甚至是做大班!”
天啊,我與青梅竹馬的玫玲已經無法交通。
“但是做銀行多麼沉悶!”我說:“我喜歡教書,在找到好的數席之前,必需要充買自己,念一個學土不過略略懂得一點皮毛,算不得什麼!我想修博士。”
玫玲失望,“那要多少時間?”
“最快是三年半。只要三年半。”我說。
“那時我已經廿五歲了!”玫玲驚歎。
“那又如同?”我莫名其妙。
“什五歲是多麼老大的年紀……”她埋怨。
廿五?老大?這年頭女人還靠年齡來看世界?青春根本是氣質的一部份,老實說,玫玲現在就已經給我暮氣沉沉的感覺。
姬亞!我心中忽然閃過姬亞的影子。姬亞與我說話,從來不用費這麼大的勁,她那種半貴族半波希米亞的味道,自由自在,爽朗可愛,我與她交往如沐春風。
我跟玫玲,卻處處要哄著她。
“玫玲,”我說:“兩情若是長久時!又豈在朝朝暮暮。”
“你們男人當然不計較年齡,我們女人……”
我莞爾。你們我捫,大家其實都是人。而玫玲還分得這麼清楚,真是奇怪。
玫玲的母親慢吞吞的說:“阿俊,不是我說的,咱們玫玲已等了四年──不如先結婚,再一起到倫敦。”
我沉吟半晌。
爹說:“結了婚再讀書,恐怕不能一門心思。”爹顯然站在我這一邊。
女家馬上變色,都不再說話。
玫玲說:“我不要去倫敦,人生地疏,有什麼好?我才不高興到外國去,苦得要死,鐘點女工也請不到。”馬上呶起嘴巴,“度蜜月是可以的。”
攻玲母親陪笑說:“傻孩子,你又沒去過倫敦,怎麼曉得不好?人家羨慕還來不及呢。”
後來大家都笑得勉強,吃完飯可以說是不歡而散。
我自己的母親到家後說:“玫玲這孩子,本來是好好的,前些日子瞧著相當不錯,怎麼越來越小家子氣?”
爹說:“也難怪,我看她最近下了班,不是逛公司就是搓小麻將,別說是書,連報紙也不多看一眼,就準備做少奶奶。”
媽媽說:“那也難怪,她與阿俊也認識了這麼久。”
“俊國的前途要緊!”爹不以為然,“我就是吃虧在唸少了書,如今不得出人頭地。大丈夫何息無妻,如今俊國匆匆忙忙結了婚,只好一輩子做個小職員。”
“你想他做什麼?當大總統?”媽媽問。
“讓他如了心願,唸完博士再說。”爹爹說。
念不念博士與先結婚並無關係,主要問題是玫玲生活上的興趣與我的相距太大。她喜歡到半島酒店喝下午茶,買半打蛋糕回家。看哪家名牌大減價,買條絲巾把招牌露出來打。把我帶出去亮相招搖。整夜對住電視。不住吃零食……
以往暑假回來,看到她,來不及的歡喜,來不及的傾訴,根本不在意這種細節,也沒料到這種細節就是維繫兩口子生活和諧的主要條件。
我不是說玫玲不好,她與我不合,這是我所知道的。漸漸我沉默下來,漸漸玫玲的不滿洋溢十分。
我所以早回倫敦,回到凱盛頓公園,鬱綠的草地,清涼的天氣。
我不喜歡香港人的生活方式,不喜歡這塊地方。
我說:“空氣這麼壞,交通這麼擠,人們的心靈如此空虛。”
玫玲說:“我覺得香港十分好,事事方便得很。”
我嘆口氣,我們的對白忽然止於此。
這是我開始變心的時刻,真是奇怪,男人變心的時候,完全可以冷靜地算出時分秒,女人則不能,女人、永遠是胡塗的。愛的時候胡塗,恨的時候也胡塗。
像政玲,她是否真的愛我,也還是問題。姬亞是愛惡分明的.但世上像姬亞般女郎畢竟少有,這我相信。玫玲年齡一大,忽然受環境汙染,她也尋找飯票,而不是尋找格烈哥利。(尋找格烈哥利的故事,你聽過嗎?)
我終於問她:“玫玲,你可愛我?”
她飛快的答:“當然。”
“如何?”我問。
“什麼如何?”她瞠目而視。
“如何愛我?”我憂愁地說:“羅拔勃朗寧的太太伊莉酋白芭烈寫過詩給丈夫,開頭的兩句是‘我如何愛你?讓我細數……’你沒有忘記勃朗寧吧?我們在中學便讀過的。”
“我忘記了。”她不在乎的說。
我看進她的眼睛裡,那裡並沒有生命。我覺得這麼悲傷,她“死”去已經多年。
當夜我寫一封很長很長的信給姬亞,向她傾訴這件事。很明顯地我內心傾覆,太不愉快。
香港令我厭悶,整個地方是這麼虛偽,打網球都是為顯示高貴。沒有一塊空地,連散步的地方都沒有。我自然可以在這裡找份工作,數千元的薪水,成家立室,過枯燥乏味的生活,如果我愛玫玲,事情又完全不一樣。人們為愛情所做的苦事,是超乎你所能想像的。可惜我不愛玫玲。
我不愛她。
我甚至不喜歡她。
這些年來,我想像中的玫玲早已不是真實的攻玲,這點我非常的灰心,我對她不起,我不能走到她面前說:“對不起,這整件事是一個錯誤,讓我們說再見吧。”
我與父親商量如何應付。
“爹。我一點也沒有意思與玫玲結婚。”我坦白。
媽媽怔住,她看著我。
爹說:“我早看出來。”爹倒是瞭解。
媽媽問:“你看出來?你怎麼看出來的?怎麼我一點也不知道?我看致玲也還是個現規矩矩的女孩子,做太太也不錯。阿俊,娶老婆夠實際就好,娶個鳳凰回來,沒那麼大的廟,如何裝這麼大的佛?”
“媽媽,我們之間無法交通。”我說。
媽媽瞪起眼,“什麼叫交通?哪一國的新名詞?我不懂得。”
“媽媽,這不是開玩笑的時候。”我說:“我是嚴肅的。”
爹看看我,“阿俊,這件事需你自己開口,我們不能代你發言,你想想,誰可以代你說:‘對不起,玫玲,玫玲,婚姻取消了’?”
爹說得是。
我一個星期沒見玫玲,在動腦筋如何退婚。
收到姬亞的回電。她給我一封電報。電報上短短兩句話:“沒擁有過的東西我們不會想念。我們所不知道的事沒有損失。”
我馬上明白姬亞的意思。不知道又有什麼損失?把羅拔勃朗寧忘得一乾二淨,做人有何虧損?太陽還是升起來的。各人有各人的小世界,不懂英文的生活將會更簡單。會得看雨果法文原著的人惋惜旁人的無知,我們可不痛不癢,我不必代攻玲傷心。
我收好電報,跑到玫玲家去。
玫玲才下班。她看見我,面色不見得好看,她說:“你多少日子沒來了?人家咪咪的男朋友天天接她下班,送她到家,吃好晚飯才走。”
我沒回答她,我在準備措辭。
“媽媽說你怎麼還不找工作,都快一個多月了,還閒在家中,報上天天登著聘請工程師的廣告。”她咕噥著。
我看著她,她要控制管轄我的生命。但她並不是一個能幹的經理人才。
“怎麼樣嘛?你起勁點好不好?”她推我一下。
“玫玲,你坐下來,我有話說,嚴肅點。”
“說什麼?”她沒好氣地坐下來。“你人在英國,反而過時過節會送花來送糖來。現在就這麼兩手空空的,你真好意思。”
“玫玲──”我清清喉嚨。
“幾時買部小車子嘛?一天到晚排隊等計程車,要不索性等公路車,真是的,等足這麼些年,你還叫我等。”
“玫玲──”
“你知道嗎?最近有兩三部很好看的影片上演,你都沒陪我看。‘狄奧’大減價,很多同事.撿了便宜貨!”
“玫玲!”我大喝一聲。
她瞪看我。
我清楚堅持地說:“玫玲,我們之間完了。”
她眨眨眼睛,仍然發看我。她的面孔依然是清麗的,小巧鼻子,具稜角的嘴巴,鵝蛋臉,細白的皮膚。她漸漸變色,變得非常蒼白。
“你說……什麼?”她問。
我說:“我們完了。玫玲。完了。”
“完了?那是什麼意思?”她張開嘴。
“我不再想娶你,我不再想見你,我們完了,就像一直沒開始過一般!就像我從來不認識你。”
玫玲瞪看我,她一直以那樣的神倩,眼睛睜得老大,透看可怕的恐懼,像在目擊一場戰爭,血肉橫飛的景象。我很難過。
我輕輕的再說一次:“我們完了。”
攻玲喉嚨中嗚咽一聲,“俊!”她指著我。
我忽然想起霍小玉的故事。我低下頭,罪人似的一聲不響,任憑她處置。
“你──”她忽然尖叫起來,用手掩著頭,狂叫著,歷久不止。
她的父母衝進來。
“做什麼了?玫玲!玫玲!”他們搖撼她。
她的眼淚嘩啦嘩啦流下來,推開她的父母,大聲說:“你!你!”指著我。
我說:“我要告辭了。”我站起來。
沒有人替我開門,攻玲已經癱瘓在沙發裡,她父母看護她,我自己走了。
回到家中,只覺得燠熱,不知怎地,流一身虛汗。開無線電,正在播一首鍾拜亞絲在咸豐年唱的民歌:
“……媽媽,媽媽,是我深愛的那個火車小子,
他曾日夜地追求我,可是現在他不育再耽在家中,
他跑到倫敦城市,到一問酒館坐下,
他讓一個陌生女*坐在他膝上,把不肯告訴我的事全告訴她……
她父親放工回家,說道:我的女兒如何了,她看上去如此哀傷。
他上樓去,給她希望,
他找到她吊在繩索上……”
我跳起來,關掉無線電。
當玫玲與我很小的時候,我們在客廳中開著小小的手提無線電,兩個人擁舞。這些老好日子,多麼甜蜜,我們學跳華爾滋、四步、牛仔舞,練得滾瓜爛熟,舞會時一展身手。
我哭了一場。
信不信由你,陳世美或許也曾不得意地大哭過。在從前,人們沒有變心的權利。你不能改變主意,否則總有一個包拯這樣的人來把你軌為兩斷。包某沒想到的是,硬把兩個不再相愛的人湊在一起,有什麼快樂可言。
如果我娶了攻玲,我有什麼快樂?下班回家看報紙淋浴上床。致玲有什麼快樂?一個呆板的丈夫日日夜夜對住她,連牢騷都沒有,那多可怕。
我整夜不得安眠。
天亮四時許,電話鈴聲大作,父親聽完電話回來,推開我房門,跟我說:“玫玲自殺了。”
我渾身顫抖。
“沒有危險,吞掉十多粒安眠藥,醫生看過她,現在躺著呢,你去一次吧。”
我默默換衣服。
爹問:“真的完全沒有挽回的機會?”
“完全沒有。”我說:“我很抱歉。”
爹問:“是因為有另外一個女孩?”
我想了一想,“並不是。”
“一定是。”他作著知子莫若父狀。
我再想一想,是因為姬亞?不不,不是。
並不是因為姬亞。我並沒有愛上姬亞。我們很談得來,我們很合得擺,但我沒有愛上她。
我說:“不,不是因為另外一個女孩子。”
到了玫玲那裡,她蒼白地躺在床上,淚流滿臉。
我坐在她床前。致玲的瞼別轉過去,她母親雙眼若射出毒箭。
我默不作聲。
“為什麼?”致玲問。
我無法作答。
“是因為另一個女子?”玫玲問。
我保持沉默,我不認為她會明白。
“她是誰?她美麗?你為什麼不早說?”
我說:“你要保重。”
“她是誰?”
“明天我要回英國了。”我說:“我的護照並沒有過期,玫玲,我們以後再見。”
“你──”她用手帕揚看瞼。
“你自己保重。在這個世界上,一個人活著,也只有靠自己。”我說。
我站起來走。玫玲母親抬起一隻熱水瓶向我摔來,差點沒把我的頭摔得稀巴爛。
在玫玲的哭聲中,我離開他們的家。
爹爹問:“解決了?”
“沒有。我將永遠是個負心的人,他們會詛咒我一輩子,你知道──負心,辜負一個女孩子的熱心。”
媽媽說:“我也覺得你過份一點。”
我說:“不是我的幸福,就是她的幸福,人不為己,天誅地滅。”
我離開香港。
這真不是一項損失,我憎恨香港這塊地方。這裡有女人乘搭公共交通工具也替丈夫“霸”住空位,如此恩愛的一對也只有香港才找得到。香港人根本不知道什麼叫公德心。
我到倫敦,報名讀碩士,吸進一口新鮮空氣。並沒有立刻去找姬亞。
我早說過,我並沒有愛上她。
我們終於在同學會見了面。她穿牛仔褲,窄腳,寬腰,上被銀狐長大衣,戴一頂絨線帽。濃眉驚人的攝神,看見我,她笑笑,並沒有太驚異。
我走過去說:“嗨。”
“嗨。”她說:“回來啦?”
我問:“你好嗎?在幹什麼?”
“在醫院工作,只好做週末稀皮。”她說:“在倫敦郊區。你呢?”
“讀碩士。”我說。
她瞭解溫和地笑。“你的問題解決了沒有?”
“她不會原諒我。沒有人會原諒我。我不敢再回香港,隨時有人剌殺我。”我慘笑,“我並不太高興,你知道,杜十娘投長江之後,李生做人一定很難。”
姬亞笑笑。
“你最近看什麼書?”我問。
“詩經。你知道:所謂伊人,在水一方。”姬亞說:“你是什麼時候停止戀愛你那情人的?”
“什麼時候?”我側頭想一想,“我知道。在她變了之後。”
“不是她變,”姬亞說:“是你變了,如果她也跟著變,反而沒事。”
“我變?”我指著自己的鼻子,“我什麼地方變?”
“啊哈,現在你是留學生,頂頂大名的IC學生!她只是香港中環的小秘書,行為舉止都配不上你,她的環境與你的環境有天淵之別,你發覺她非但不能幫助你,相反地還會拖累你,你說你受得了嗎?”
我瞠目,“我……我不是那樣的人!”
“不是?”姬亞凝視我,“你自己想想仔細,只怕你不敢承認吧。”
我低下頭。姬亞這樣的女孩子我也是很害怕的,目光如炬,什麼都瞞不過她。
我說:“是。我是這樣的小人,只想到自己。”
“真的悲慘,是不是?”她看看我。
“她不應該把未來建築在我身上。”
“她不該愛上你。”姬亞笑。
她的眼睛明澈如鏡。
這是我的故事。我不知道有沒有人在聽玫玲的故事。她一定把我說成一個玩弄女性、沒有感情的壞男人。我是嗎?
事實上不久玫玲便結了婚。據說對象是中環的男職員,什麼銀行的副經理,你知道,那種夾著一隻男用手袋到處走,穿套西裝打條名牌領帶的年輕男人……他們一定是幸福的。
玫玲也許不知道,我比她痛苦,因為我會一直不停尋找,而她不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