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碎片

    我是幾時認識明明的?彷彿是一個世紀以前的事了。那日古某人生日,請我去吃飯。古某與我有生意上的來往,欠我一筆微不足道的小債,他人是海派的,不知道為什麼在生日那一天想到了我。是真生日還是假生日呢?於是我帶了一瓶藍帶白蘭地去。

    我早到了,大家都是男人,古某的妻子也在,鑲鑽的白金勞力土表,一克拉半的鑽戒、玉鐲子,也就像個太太。居移體,養移氣,每個太太都像個太太,就像我的妻子一樣。我們坐在那裡喝茶吃瓜子。然後便來了兩位女客。一位大概四五十歲,珠光寶氣,古某稱她為“三姐”,然後古某看見了他“三姐”身後的女孩子,“呀”的一聲,“你也來啦!”他有點意外,連忙介紹。

    “朱小姐,”他說:“朱明明小姐。”然後把我們的姓名說了一番。

    我看到朱小姐眼光閃也不閃,一隻手串在三姐的臂彎裡,根本不注意我們這些人。因為她不注意我們,所以我很注意她。她並不是一個十分美麗的女孩子。但是她有一張非常特別的、令人難忘的臉,她有那麼圓的眼睛,平平的濃眉,嘴唇是翹翹的。頭髮燙得非常卷,而且剛洗過,還沒有幹。她的皮膚是蜜合色的,像一罐沒有開蓋的玻璃瓶裝蜜糖,加上一點白脫油,隨時會汩汩的、黏黏的流出來,無端沾了人一身。她的皮膚是她最美的地方。直到她笑,她的牙齒雪白。她穿了一套很古怪的衣裳,白色的,上半截不會比一個胸罩大很多,背後縛一個結,露著整個背部,下身倒是規規矩矩的一條裙子,都是白色麻紗通花的,腳上一雙金色的細巧平跟涼鞋。

    她脖子上有一條非常粗的十足金鍊條,剛剛圈在頸上,像那種埃及的女奴。左手腕上兩隻麻花金手鐲,據說現在流行,純金的配白色的。

    她是一個驕傲的女孩子,即使盡量裝得很隨和,但是可以看得出她既不高興又不暢快。她不抽菸,但是緩緩的喝著純拔蘭地,那一瓶是三姐帶來的XO。

    她不說什麼話。

    但是古某拖了一張椅子就往她身邊坐,他嘴裡說:“我陪明明。”也不管他太太高不高興。

    他太太並沒有不高興,她只是笑說:“明明越來越瘦了。”

    朱明明只是笑笑。

    三姐說:“像她這麼好色的女孩子,焉得不瘦!”

    我怔一怔,看著著她,她仍是笑。

    三姐說:“你看她,本來一頭黑鴉鴉的好直髮,現在去燙成這個樣子,像什麼鬼。”

    她還是笑。眼睛非常的寂寞。

    她使我想起幾句詩。是一個人寫給他朋友的,詩忘了一大半,彷彿是這樣的:

    君初見我,

    怪我落落,

    轉而因此,

    賞我標格。

    她就是這裡標格吧。

    要看笑容太便當了。有酒家、有舞廳、有按摩院、有急於要出嫁的女人,都會虛偽的、甜蜜的迎上笑來,笑得那麼多,簡直膩掉煩掉了。

    我一向不肯花錢買女人。不是錢的問題,而是自尊心的問題。我自問還沒有到要出錢的地步。

    當然錢的好處是快,不必慢慢的磨,打電話約會,喝咖啡,進一步拉手、接吻……兩者我都覺得有弊有利,所以這些年來,我一直做著一般人嘴裡的好丈夫━━只會賺錢不會玩。

    她還在喝XO,慢慢的喝,偶然也跟古某說幾句話,古某總是被她哄得笑起來,眼睛眯成一條線。我猜不透他們的關係。

    後來還是古太太說了,“明明哥哥是我丈夫拜把子的兄弟,三姐也與我丈夫叩過頭,那麼明明又與三姐情同姊妹。”

    我聽了好一會兒才會過意來。然後我就微笑了。從她的眼神中看來,她怎麼可能跟任何人“情同姊妹”,她原應是個最最無情的人。四周圍的人她一個也沒見到。她今天來了,是因為她想來,她想來是因為她想喝一點酒,這是可以看得出來的。

    三姐問古:“這小子是誰?”指著是我。

    古連忙說:“這是周老闆,年輕有為。”

    “這小子,盡微笑幹什麼?要是看上了我妹子,不妨出聲。”

    我連忙舉杯,“我敬你,三姐。”

    “好小子劉標,跟三姐挑戰起來了,要是看中我妹子,非得先打通我這一關不可。”

    我乾了杯,說:“劉標乾杯了。”

    朱小姐明明在一邊抿一抿嘴,長睫毛下的眼睛開始閃爍,但是不知道她心裡想什麼。

    三姐說:“我妹子可是個特別人物,不比我是個做買賣開商行的,滿身銅臭,人家是留學生,英國什麼大學的藝術學院的高材生。”

    我說:“呵,原來是藝術家。”

    她不經意的笑一笑,只是牽牽嘴角,可以說根本沒有笑,也根本不屑。酒越喝越多,她的神采越飛越遠,不知道傳到什麼地方去了。但是我可以感覺得到她身上發散出來的寂寞,她彷彿是搽了一種叫做“寂寞”的名牌香水。

    她把一切寂寞埋在心中,沒有說出來。

    英國。英國皇家藝術學院?很久很久之前,我有一個女朋友,她是皇家藝術學院的學生。日日我去接她放學,在雪地裡等她。嘴中呵著白氣,戴著皮手套還禁不住搓著手,這是我的習慣動作,倒不是因為冷,因為我沒有一部車子。我有自卑。

    我深愛著她,她是那麼驕傲的女孩子。後來她嫁了人,嫁到美國喬治亞去了。我也很快的回家結了婚。可以說是為結婚而結婚的。女人都是狐狸,但至少也有老實一點的狐狸,我妻子是個一無所知的女人。奇怪,但凡做了妻子之後.女人都變得一無所知。因是我在家裡放下了很多的心血與時間,至今五年,五年來我是個好丈夫。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她要房子,我買房子給她,她要衣服,我買衣服給她。現在我們有一個三歲半的女兒,她又懷了孕,這個月底該生產了,希望是個兒子。

    我不知道什麼叫快樂,雖然我也快樂過。像多年前,我那女友答應我做聖誕舞伴。但那是多年前的事了。現在我的妻子喜歡打牌,而且喜歡把女兒也帶了去。她是不能與我的女朋友比的,所以我做一個公平的人,我從來不將她們兩個人相比。

    但是朱明明坐在我對面,我忽然想起了我那個朝思暮想的人來,在雪地裡,等她放學,而她終於嫁了別人。

    飯局完了。

    古他們還要去喝咖啡,我看看明明坐上了他的車子。我原本該回家的。十點半了,但是回去做什麼呢?我見她去,我也去。

    回家也不過是坐著,聽著妻子說昨天因為一張白板的事而輸掉三千臺幣。

    我真沒想到,過了五年,我唯一的快樂竟是想到當年在校園門口等一個並不愛我的女孩子。真沒想到。難道快樂便就是這樣的嗎?難道這就是我日日夜夜所盼望的,而我現在不過是活在一個過渡時期的夢裡?但是我的女兒有一張跟我一模一樣的臉。處處提醒我,這將是我永桓的責任,直到我死。我有點麻木,我不太害怕,因為每個人都在這麼做著,每個好丈夫肩上都掛著這麼重的擔子。每個比較幸運的女人都可以嫁到一個這樣的丈夫。

    直到我看到朱明明的眼神,像是一種審判的嘲弄的目光是嗎?你們真的都那麼快樂嗎?你們都滿足現狀嗎?你們都打算這樣活下去嗎?

    我們到了夏蕙,一個菲律賓女歌手正在唱:

    “──假如他向你要一個吻,

    告訴他不不不,

    假如她要約會你,

    告訴他不不不,

    告訴他你原屬於我,

    告訴他不不不──”

    我們坐下來,每個人都有三分醉了。

    三姐在那邊說:“我們應該跳舞去,到新加坡去找幾個小姐,陪著希爾頓去,來!”馬上要開動的樣子。

    然後看沒有人贊成,她便獨個兒上臺去唱了好幾首歌。我並不覺得可笑,寂寞的人遍地皆是,看各人表現方式如何。能夠發洩便好,像我,還得在全世界的人面前冒充是個最最幸福的人,最最不寂寞的人。你別看這些人瘋瘋癲癲的,最先崩潰的人必定是我。

    三姐唱完歌之後硬是要叫明明把電話給我,明明大方的寫了,我不敢接,把那張紙壓在水果碟子下面。三姐半真半假的惱怒了,說:“我妹子哪一點配不上你?人呢,貌呢,還是才呢?你這混球可別把我給惹火了,我告訴你──”她作勢要打,我只好趕緊把那張紙放進褲袋裡。

    古跟我低聲說:“你也太沒禮貌了,人家小姐既然寫了,你怎麼好意思不收下?”

    我是不敢收,怕收下了忍不住要約她出來見她。

    我看她一眼,她仍然是淡淡的,坐在那裡,也不動,心中不知道想什麼。

    終於我們這一桌人又把一瓶拔蘭地給喝光了,人家的店也打烊了,所有的人走在前頭,我與明明落在後頭。那三姐高聲叫:“送我妹子!”

    我向明明笑笑。

    她簡單的問:“我們上哪兒去?”

    我吃一驚,隨即平服下來,酒能壯膽。上哪兒去?

    她更簡單的說:“你要是不反對,我們都不回家。你要是有顧忌,我自己叫車回去就得了。”

    她的髮捲幹了,吹在風裡,另有一股韻味。我拉住她的手臂,皮膚像緞子一樣的,我拉著她過了馬路,到一間中等的旅館,開了間房間,便帶著鎖匙上樓。

    我們認識才八個小時,說了十句話,便發生了關係。

    她是一個美麗而勇敢的女子。

    但是她的心事,永遠不會為我所知。

    有這麼一個倩人,是每個男人夢寐以求的吧!有知識的、有容貌的、夠姿態的,但是我負擔得起她嗎?精神上、心理上。

    我記得她柔軟的嘴唇,我要問她:你可知道我的名字?但是何必呢?我老婆知道我的名字,但是她卻不知道我的心。

    我握看她的手,我熟睡了。

    醒來,她已經不在了,她幾時走的,我根本不知道。我連忙趕回家去,老婆以古怪的神色看著我,不動聲色,覺女兒來跟我說:“爸爸,不要常常出去喝酒,常常回來陪我們。”這些女人啊,連三歲的孩子都被她們利用了,給了她們家庭,她們要人,給她們人,她們要錢,給她們錢,她們要你的靈魂。

    我老婆雖然沒有什麼知識,但她是一個厲害的女人。很愛說話的,最最沒有用的女人才往往是最厲害的女人。她非到必要時是不與我大吵的,她儘量裝個小媳婦狀也不肯露出她的潑辣。她明知我這一輩子最錯的一著便是在心傷之餘與她結了婚,她也知道她的出身。一個男人在最最寂寞痛苦的時候,難道還有心思去找一個社交名媛作太太嗎?她是歡場裡一個比較清爽的女人。我把她拉了出來,結了婚。但有時候她也忘了過去的事,她現在名正言順的做了五年的周太太,有時候我真正因公事晚一點回家,她會說:“你是吃定了我了!”

    我想,這句話,我覺得一句是我的錯,是我把她娶進門的,大多數的時候,她還是一個識趣的女人。譬如我去香港,給她帶回來衣服,她總是裝得很喜歡的樣子,是不是真喜歡,我並不知道。

    我把口袋裡的小字條掏出來看,紙上寫看她的電話號碼,她的名字。我才發覺她不是叫朱明明。她是叫朱明冥。一半明,一半冥,像她的人吧。一半一半。

    我是否應該再找她呢。在她面前我有自卑感。憑什麼呢,因為我的虛榮感?因為她的寂寞?

    晚上七點的時候,我打電話給她,“我約了兩三個朋友吃飯,你可以出來嗎?”

    “可以。”她說。

    “七點半我到你家門口接你,請你把地址說一說。”

    她說了,說得很詳細,證明她是辦慣事的人,非常的老練而且爽快。

    她的聲音是淡的、冷的,一切希望都沒有的,洞悉了整個天地。

    好像昨天什麼都沒有發生過,昨天不過是握了一下手,根本就是,人與人之間,為什麼要把那件事看得那麼重要。

    我找到了古某,與他聊了一會兒。

    他知道我的目的是要打聽朱明冥,這個世界上聰明的人實在太多太多了,他說:“家裡有點錢,畢業回來了,閒著也是閒著,你叫她到什麼地方去找工作?無聊得很,男朋友非常多,名譽也非常的壞,但是現在的人並不計較這些了,她是很特別的,我如果不是與她家裡有太深的關係,也很想追求她。”他呵呵的笑了。

    我掛上了電話。

    但是我找她的時候,她在家,她並沒有出去,並不像有很多男朋友。

    追求通常的目的是男人把女人追到床上去,但是對她來說,那不算什麼,追求是追求她的心她的思想,我有這個能力嗎?恐怕一輩子也不能夠呢。我忽然非常反悔晚上約了她。而她居然很大方的答應了。

    我去接她的時候,她站在家門外的巷口,黃昏。她家那條巷子密密的是桂花樹,她人站在那裡,很準時,一派外國作風,一身白衣,褲子是束腳管的,益發像個古代的女奴打扮,是她自己思想的奴隸。她並沒有笑,我替她開了車門,她坐在我身邊。我看她一眼,她也看看我。

    我問:“我們今天去吃川菜好不好?”

    她簡單的說好。

    我看她的手,她的手握著一隻精緻的皮包,手相當的大,手指甲上沒有搽任何東西。她是個倔強的人,毫無疑問。

    我問她:“打算在臺北耽多久?”

    “不走了。”她說。

    “呵。”我說,我希望她走,走得遠遠的,那麼我身邊便少了一個誘惑。

    “平常做些什麼?”我問。

    “不做什麼?”她說:“看武俠小說。”

    她忽然笑了,展起顏來,像個小孩子,眼睛又大又圓又別,這麼美的一個女孩子。

    “你幾歲?”我忍不住問。

    “我不回答。”她說。

    “我一問就問出來了。”我說:“我去問你三姐,去問你的朋友,去問──”

    “你不會的,你是一個有太太的人,你而且是一個好丈夫,你不會忙著去追究另外一個女人的年齡。”

    “怎麼見得我是好丈夫?”我忽然之間非常的慚愧,“好丈夫怎麼會揹著妻子跟人傢俬會?”

    “那並不影響好丈夫的成份,”她說:“一個男人可以娶十個老婆,只要那十個老婆都認為生活滿意,那就是個好丈夫。我的定義非常的簡單。”

    “但願每個人都如你這麼想。”我納罕的說:“我真奇怪,你沒有佔有慾。”

    “是的,因為我沒有戀愛過,愛我的人,我都不愛他們,我愛的人,都不愛我,所以我樂得故作大方。”她笑了。

    “你愛過誰?”

    她問:“譬如說我愛你,你相信嗎?”

    我怔住了,我沒想到她會這麼問。我說:“我們相識才短短的兩天不到,你有考慮過嗎?才四十八小時不到。”

    “時間不是因素,時間永遠不是因素。至少對我來說,不算一回事。”她轉過了頭,眼睛不看著我。

    我知道她覺得無法與我的語言交通。她的思想我無法接受,我的思想她看起來可能是太俗太俗了。

    我把車停下來,扶朱明冥下車,在燈光下,她的臉說不出的美麗柔和,但是她永遠不可能屬於我,再美的東西,如果不是我的,又有什麼用呢。我是一個容易滿足的人,我不能夠高攀她。

    她是一個很得體的女孩子,我的朋友們都十分欣賞她,她似乎什麼都可以說上一陣,有一意無意間表示了她的意見,非常堅決的,但是用柔和的口氣說出來。

    晚上我送她回去。我把車子朝她家的方向開出去,她並沒有反對。須把車停在路邊,我看著她,她也看著我,非常的沉默。

    “你在想什麼?”我問。

    “我在想,如果我嫁了你,我或者會做一個好妻子。”

    “你說謊,你才不是在想嫁給我。”我說。

    “你們為什麼都不相信我?”她揚揚眉毛,聲音很平淡,“我是一個很寂寞的女人,臺北是一個很大的城市,我沒有男朋友。這種時間空間使人容易墮入愛河,你不認為嗎?”

    “在什麼情形之下不容易愛上一個人?”我問。

    “在上大學的時候,忙碌的功課,忙碌的校外活動,到處是嬉笑的,可以交通的人,宿舍裡、校園裡、課室裡,教授、同學,甚至是收拾房間的工人。來不及的寫功課交功課考試升級,搶著看電影過節旅行,哪來的時間看身邊有什麼可愛的人,生命還沒有開始,生命要由我來改革,由我自大學出來慢慢改革。”

    我聽著她。

    “所以我失去了他。”她說。

    我抬起了頭。我問:“我像他嗎?”

    她笑:“不。你不像他。”

    “你為什麼選擇我?”我問。

    “我喜歡你。”

    “如果我不是出言逗你三姐,你是永遠不會注意我這個人的,是不是?”

    她問:“為什麼男人都有這麼大的自卑感?”

    “你太強了。”

    “我並不是。”她說:“我認為男人會喜歡挑戰。”

    “不是在這方面。男人在女人面前永遠要做一個強者。”我說:“女永遠不會明白,男人往往比女人更需要安全感。我並不騙你。”

    “所以即使是找情婦,你也不會找我。”她說。

    “我連一個太太都養不起,有什麼資格養情婦?”我苦笑。

    “我明白了。”她說。

    “你明白了什麼?”

    “你不要再見我了。”她說。

    我深深的震驚著,因為她猜中了我的心事。

    “我不會埋怨你。我會想起你。”她的聲音還是那麼平淡。

    在燈光下,她的臉是完美的。我是哪一國的傻瓜?不好好的抓緊她?我有這個機會,到年老的時候我會後悔的。我真的會。

    她又笑了一笑,她說:“我想你們男人叫這種為‘豔遇’。”

    “你不算。你真的不算。”我握住她的肩膀,“明冥──”

    “我懂得我明白。”她說:“沒有什麼分別了,我在這裡下車如何?”

    “我是一個結了婚的人。”我說。

    “你是一個好丈夫。”她說:“再見。”她開了車門,下了車,筆直的向前去。

    她在巷子角落消失了。

    我忘了問她:“在夏天,你每日都穿白色嗎?”

    我相信是的。

    自那日起,我沒有再去找過明冥。我的工作很忙,我家中也很忙,但是我時常想起她。她的一身白衣服,她那種精神永遠不集中的樣子。她那雙洞悉一切的眼睛。

    每當我在靜下來的時候,我馬上會想起她。

    在街上,我看到捲髮的女孩子,我會害怕慚愧地避過,但是馬上的反應是想看清楚她是不是明冥。我一次又一次的失望了。我沒有再見到她。

    後來我見過古某人了一、二次,我們沒有提及明冥,兩個大男人提人家一個女孩子的名字,是很不應該的吧?我很惶恐,我怕永遠永遠見不到她了。

    妻子生產之後,我們與友人同去夏蕙喝酒,那個菲律賓女歌手在那裡唱一首異常熟悉的歌:

    “如果她向你要一個吻,

    告訴他不不不,

    如果他要約會你,

    告訴他不不不──”

    我忽然之間醉了瘋了,覺得一切都不再重要,我馬上到公眾電話去投下一個硬幣,打電話過去給明冥,即使只是再聽聽她的聲音也好。

    我居然還記得那個電話號碼。

    電話鈴聲晌了很久,一個女人來接電話,本地人的口音,向我解釋著那個小姐搬走已經很久了。我握著話筒,眼淚忽然汩汩流了下來。

    我放下了話筒。

    那個女歌手繼續唱:

    “到派對去是可以的,

    找點樂趣是可以的,

    但是別挑他做愛人,

    如果他要帶你回家,

    告訴他不不不。”

    我哭著,頭靠在手臂上。我非常爽快的哭了很久。

    妻子並沒有問我為什麼。

    第二天早上她只是告訴我:“你昨天哭了。”

    我微笑,“是嗎?”我平靜的問:“我一定是喝醉了。”

    “是了,你喝醉了。”妻子肯定的說。

    女兒歪歪斜斜的走過來,快四歲了,她說:“爸爸別出去喝酒,爸爸在家陪我們。”

    剛出生沒多久的兒子躺在隔壁的嬰兒房裡。

    我也很肯定的說:“我喝醉了。”

    別關冷氣,夏天還沒有過。

    我忘了問她:“在夏天,你日日都是穿白色的衣服嗎?”

    她的身影在巷子轉角處消失。那條滿是桂花的巷子。我原來可以再抓住她一段時候,原本是可以的。

    但是我已經結婚了,兩個孩子。我不能對她那樣,真的不能。明年夏天會是什麼樣子呢。把夏天留住,把時間留住,把她留住。不不不,我還是一個年輕的男孩子,傻氣的在戀愛中。把時間留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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