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個人都說:偉跟那樣的女孩子在一起,有得苦吃了。
他們倒也說得很對,我是吃了不少苦,豈止不少,簡直很多,但是直至目前為止,我一點也不後悔,因為只要看到她的臉,我使有一種特殊的滿足感,快樂的驕傲。她是一個美得驚人的女孩子,我有我的虛榮心,我喜歡美麗的女孩子做女朋友。
我第一次看到她,是在街上。
她挽著一籃子的書,穿著灰狐的大衣,領子翻得高高的。她走在我面前。
她走在我面前。
她高。
她苗條
她的身裁藏在那麼厚的衣服下而不顯得臃腫,我馬上想看她的臉。我加快了腳步——不要怪我,每個男孩子都有那種好奇心。這條路從學校回家,不過是十分鐘左右,來來往往,那是熟人,她是誰?我從來沒有見過,恐怕是那層大廈的新住客?
我的腳步聲恐怕很響——該死的新皮鞋,她停了腳步,微微轉過頭來。我看到了她的臉。
我從來沒有見過那麼美的臉,她的相貌合乎我的標準。圓而大的眼睛,像只貓,嘴唇有點厚,但很小,翹翹的。有一種孩子氣,圓臉,尖下巴,膚色很白,但是白得近乎沒有白色,她沒有化妝,只在臉上抹了一層油。眉毛濃,睫毛也濃,看上去野氣得很,她的眼睛喪充滿了敵意,好象在問:“你在跟我?為什麼跟我?有什麼企圖?”
我愛這張臉,我一直在找一張這樣一見難忘的臉。
這個年頭,香噴噴的鮮花已經不能吸引男人了,誰要一個淑女?這個女孩子,看上去像鬱郁的森林,一股清新的草藥味,我追了上去。
我幾乎與她並肩在走了。
她白我一眼,睬也不睬我。
這是第一天。
到了家附近,我只好進了屋子,如果再跟下去,我變成登徒子了,那怎麼行?
我看見她走進附近一層新蓋的大廈裡,我的猜測沒有錯,她是住在那裡。
新搬進去的。
第二天,我放學,她也放學。
我走上前去,向她笑笑。
她用手脫了帽子,一頂厚厚的絨線帽,她烏黑的頭髮掉下來,我也從來沒見過這樣好的頭髮,只齊肩,中分。似乎天下最好的東西都長在她的身上了。
也不一定,只是在我眼光裡,她是十分十全十美的。別的男人也許會嫌她的鼻子太小,態度冷傲,但是我喜歡她。
我再向她笑。
她又白我一眼。
不會超過廿歲,我想。她今天還是穿那件狐皮,不知道誰說的,再沒有比漂亮的女人穿皮革更美了。她這件是好皮革,我看得出,襯著她的臉,無懈可擊。
如果我臉皮不厚,就一輩子不能知道她的名字,我得冒一冒險。我與她並肩走著。
我問:“你好?”
她不睬我。
“我叫偉,朋友都叫我偉,你可以叫我‘偉’!”
她說:“神經病!”進她的大廈去了。
我聳聳肩,我想:也好,不說話,也罵了一句。神經算罵人嗎?出自她的嘴巴,恐怕又不同了。我喜歡她的樣子。她的腿彷彿有好幾尺長,穿著筆挺的呢褲子,好漂亮!
明天總有對白了吧?
我真奇怪這個女孩子,在夏天看上去,是怎生模樣。
後來放學沒看見她。
週末約一個女孩子去看電影,覺得乏味。這個女的長得不錯,就是化妝濃,化妝濃也有好處,只是每個女人臉上都妝得差不多,好像一個模子印出來似的。那種蒼白,奇異的蒼白,就佔很多便宜了。看了一場好電影,女伴乏味,我規規矩矩的坐著,別的男男女女都手拉手,肩並肩,頭貼頭的,我的女伴一定以為我是柳下惠,無端端我得了好名譽。
末了送女伴回家,我心裡還是想著那個濃眉有原始氣息的女孩子。
可是老天沒讓我失望,回家的時候是十點左右,我看到了她。她跟兩隻拳師狗在散步,那兩隻狗大得不像話,益發顯得她纖細。
我迎上去,“拳師狗?我們家後園養著兩隻西班牙獵犬。”
我們家是這條街上少數沒有拆的舊式房子,冬天是冷一點,但是很夠氣派。
她在長凳上坐了下來,手裡拿著狗鏈,不出聲。
她穿著一件寬大的紅色毛衣,胸口一個“J”字。
我問:“你姓容?姓曾?也不對。貴姓?”
她側著頭看我,然後她說:“我男朋友叫約翰。”
“哦。”我作恍然大悟狀。
我不退縮的,管她有幾個男朋友?
但是她那兩隻狗,真令我神經緊張,對著我狺狺的伸著長舌頭,隨時要咬我幾口的樣子。
我說:“西班牙獵犬的好處是它們比較馴!”
她忽然站了起來,揚聲說:“約翰!”睬也不睬我,就朝那個約翰奔過去,奔得還真快,頭髮揚了起來,兩隻狗跟在她後面。
那個約翰瞄了我一眼,輕蔑的仰了仰頭,與她走了。
我冷笑,好,看三個月後的情形怎麼樣,不見得我輸了給他!豈有此理。什麼了不起?他高,我不矮,他穿得好,我不壞,他英俊,我不難看。只是這個女孩子像長了刺一樣,刺傷了我的心,正眼也沒有瞧我一下,便走了,什麼意思?我不是人?我在外邊也是響噹噹的人物,多少女孩子追求我,我還不出聲,她倒給我看眼睛鼻子。
我氣鼓鼓的回家,受不了這種氣。
過了幾天,我又在路上碰見她,我不響,跟在她身後走,她忽然回頭,向我一笑。我呆住了。
雪白的牙齒,左邊臉上深深的一個酒窩,這算什麼?引誘一個傻子?我並不傻,很快她就會知道。
“我的名字叫偉。”我說。
“我知道,”她居然朋口了,殷香是低沉的,“你說過。”
“你叫什麼?”
“玫瑰瑪璃。”她答。我看著她。她把名字告訴我了。玫瑰瑪璃。
“叫你什麼?玫瑰,還是瑪璃?”我問。
“玫瑰。”她說:“我是華僑。”
“國語說得很好。”我說。
“你也說得不壞。”她上上下下的看我,“我跟你說話,就是因為你的國語不丟人。爸爸說,中國人起碼要修得三種方言,你懂幾種?”
“兩種。”
“不及格。”她搖頭。
我笑了“你懂幾種?”
她的臉微微變色,仰了仰臉,走了。又不睬我。好,不睬就不睬,反正我已經知道她叫什麼名字了。我到她住的那層大廈,打聽了一下,看門的告訴我她住在什麼地方。那個看門的,有時候抽空替我們家抹車,自然給我方便。
我買了三打玫瑰,叫看門人送上去。沒有一個女孩子不喜歡玫瑰,尤其是三打玫瑰。三打玫瑰捧在胸前,可以遮去大半個人。我吩咐看門人不準說是我送的,很神秘。
花送了上去,三天之後,她再碰見我,問:“為什麼?”
我反問:“為什麼為什麼?”
“為什麼送花給我?”她問。
“你怎麼知道是我送的?”我笑,“也許是約翰先生呢?花束上又沒寫名字。”
“你怎麼知道沒寫名字,由此可知是你送的。”她說。
“寫了名字,你就不會問我了。”我說:“由此可知你那位約翰先生很小氣,大概不肯送花給你。”
她笑了,一天天送?你送得起?當然他也送不起。”
她那笑容之驕傲,真是無出其右,但是不知道為什麼,那種神態,卻也同時是極之可愛的。我心裡想我一定要把她追求到手,一定。
我說:“送不起,我不過是一個學生,你可別忘了,但你如果一定要我送,我可以辦得到。”
“笑話!我幹麼一定要你送?我又不是沒收過花!告訴你,我最討厭一個人鬼鬼祟崇,知道嗎?”她皺著眉頭。
在這個時候,我已經知道自己在自討苦吃了,這個女孩子不是刁鑽,不是古怪,她簡直把我當垃圾。
聽她說下去,“我把花放在管理員那裡,還沒謝,你去拿了回來,還可以送給三個不同的女孩子,她們會欣賞!”真沒想到她還有這麼一招,我說不出來,眼睜睜看著她走了,我沒有光火。
我有什麼值得她看不上眼的?我不明白,豈有此理。
恐怕她是故意這麼做的吧?她的一貫作風?不過她對約翰彷彿很好,對我卻這麼薄。為什麼?我不是朋友?我不算人?太奇怪了。
有時候我走過她身邊,也故意不理她,很快的擦過。但是我心裡多麼想得到一個約會——太沒有本事了,連一個女孩子也弄不安。
學校有網球賽,我做代表,贏了。
天氣冷,我喘著氣,披上羊毛衫,拿著球拍,一大堆同學圍上來恭喜我,派過來大杯啤酒,我喝了幾口,忽然看見她站在我對面,遠遠的,穿著一套神氣的外套長褲,帽子壓在眉緣,臉上依然沒有化妝。
我忽然醒悟:啊,她看了剛才的球賽。
我向她笑笑,依然喝我的啤酒,並沒有對她有什麼特別看待。反正我身邊有好幾個女孩子,她們都對我很有興趣,陪我說笑。
我終於在學校的健身室洗了澡,換回了衣服,不能說不累,晚上還要去參加這個勞什子的晚會,嬴一場網球,也值得這樣高興,大學生最無聊,最沒事可做,最會窮翻花樣,搞玩意兒。
我走到校門口,就呆住了。
玫瑰瑪璃在那裡等我。依然是懶洋洋的姿態,但我知道她是在那裡等我。這個女孩子!我軟一點,她就硬,我不睬她,她倒在這裡呆等,人的心理,是多麼難測。
我向她走過去。
她說:“打得很好。”
“過獎。”我說。
“我爸爸很會網球,將來你們可以談談。”她說。
我笑問:“你的意思是:我居然會有機會見到令尊?”
她聽懂了我話裡的諷刺,但是她真的太聰明瞭,她轉一轉眼珠,她說:“你不想見他?”
真厲害。
“我當然想見他。”我嚴謹的說。
她笑了,風吹她的頭髮,有一,兩絡拂在臉上,鼻子顯得更小更俏皮,眼睛又大又圓,我忍不住了,我想約她,但是又知道她的脾氣,不敢開口,一開口又讓她看輕了,於是我只是淡淡而不經意的替她撥開了頭髮。
她看著我,仍然是驕傲的,但是這個程度可以忍受。
她家裡有錢,不問也知道。可能只有一個女兒,所以才寵成這樣。我喜歡她的氣派,她穿衣服的選擇,她的姿態,甚至是她對男孩子的手法。她是完全屬於我的那種女孩子,我心目中一向的對象。只可惜她滑不留手,抓不住。
我怎樣開口呢?
我一定得小心,說錯一句話,就完了,我遲疑著。
“你喜歡吃冰淇淋?”她問我。
她無疑是有點英雄崇拜,開始問我是否愛吃冰淇淋了。
如果我是一條好漢,我就應該說:不,我沒有空。
不過自古英雄難過美人關,我也不必過份自責,我點點頭,“當然,我知道有一家小店,吃冰淇淋是極好的,你要不要去?”
她點點頭,“我請客。”
“我嬴了你們的學校,你還請客?給你的同學知道了,怕不打死你?”我笑。
“才怪,我們很有體育精神。”她說。
我與她走進一家冰淇淋店裒坐下來,她坐我對而,貓一樣的圓眼朝我瞪著,她的頭髮有點吹亂了,鬆鬆的。
可能走了一陣急路,臉上紅紛紛的,那種蒼白很快的又掩了上來,她的紅臉頰是這麼的難能可貴,我趕緊又看多了幾眼。
天然的粉紅臉色只適合嬰兒,大女孩子臉上的紅潤顯得一塊塊,生了皮膚病似的,不好看。靠胭脂更是人工化,還是她這種象牙的蒼白的,奇怪的是,她的嘴唇倒是鮮紅的,整張臉就是像幅畫,莫地格里安尼那種纖細多姿。可惜她一點也不柔弱,她瞪著我。
“為什麼跟著我?”她問。
“誰跟你?”我笑,“那條路又不是你的,我家住在那裡,卅多年了,我還是在那裡出生的呢。”
“為什麼跟我說話?”她又問。
“大家住一條街上,算是鄰居,打個招呼,沒有不對,你可以希得出我是個正經人,我有什麼企圖?”我故意說。其實我是有企圖的,而且豈止一點點企圖,但是我不提,也不說,她知道,那就可以了,還要怎麼樣呢?
“那麼你為什麼想見我的父親?”
我說;“小姐,那是你提出來的,我可沒有要見你的父親,你說你父親也喜歡網球,我歡迎見他而已。”
玫瑰瑪璃漲紅了臉,一聲不發,站起來就走。我沒有跟在她身後出去,對我來說,她的驕傲,非得這樣煞一煞不可,但是我也自覺過份了一點,既然她表示友好了,也該算了,何必逼她太甚呢?
但是我想起她把花退還給我的事,算了,雖然像她那樣的女孩子難找,但是要把她抓緊非得欲擒放縱不可,至少現在她腦子裡對我有一定的印象了。我不再是一個普普通通的男孩我付了跟,慢慢的走出去,當然她是連影子都沒有了
我有點後悔,後悔不該對她說那種話,但是事情既然如此,也沒有什麼好說的了,她會不會因此永遠不理睬我?我希望不會,我真的希望不會。照她的心理看來,她是不會不睬我的,但是女孩子,女孩子的心理,鬼才猜得到。
我嘆了口氣。
媽媽說:“怎麼搞的,秋天也過了,你也不是詩人,幹麼唉解嘆氣的?輸了網球不是?”
“不不,贏了,贏得很光彩。”我說。
“照例有慶祝了?”
“有。”
“別喝太多,明天還是要上學的。”媽媽叮嚀著。
“嗯。”我應了一聲。
媽媽年輕,才四十歲出頭,她很明白年輕人的心境,這一點我覺得我是幸運的,不必對著個嚕嚕囌囌的老太太,對著個嚕嚕囌囌的中年女人已經夠了。
晚上我無神無氣的換上了我的西裝,穿得端端正正,到學校的禮堂去參加慶祝會。雙方的代表都在。什麼慶祝會,簡直變成個晚會差不多了。
這次我覺得有點厭,明年就畢業了,我想看看有什麼好的工作,可以做就先做一年,然後吸收點經驗,再升學。我喜歡讀書,但不愛鑽牛角尖,讀得太專門了,我看不比出什麼特別的益處。
我心不在焉的在想自己的前途問題,忽然之間,玫瑰在大堂門前出現了。多少男孩子向她投過去傾慕的一眼,而我,我簡直看呆了……
大堂裡有暖氣,她脫了外套,由她的男朋友約翰拿著,她臉上的神氣,真叫人難忘,完全目中無人自顧自的踏進來,一條曳地的長裙是血紅的,貼在她美麗的身裁上,V字的領口低得不能再低,當她轉過背來的時候,我只看到她脖子後一個結,腰間有一個結,雪白的背露在外邊,線條之美,也不必提了。
她的頭髮高高束起,髻上插著一支釵,她的年紀頓時大了好幾歲似的。
一個男同學走過來問:“誰?”
“她的名字叫玫瑰瑪璃。”
“美。”
“是的。”我說。
看整個大堂裡女孩子妒忌的臉色,就知道她美了。
“你熟識她嗎?”男同學問。
我搖搖頭。
“我去試試看。”男同學蠢蠢欲動。
“當然別撞了一鼻子的灰回來。”我說。
我想玫瑰知道我今夜是必然要來的,我倒沒有想到她會來,而且把她的男朋友也帶了來。做她的男朋友也真可憐,完全呼之則來,揮之則去的模樣,將來我不要做她的男朋友,她得做我的女朋友。
他們開始跳舞了,我老實不客氣的走過去拍拍約翰的肩膀,我說:“對不起,攻瑰欠我一隻舞。”
約翰倒很大方,他讓開了,恐怕他也知道,玫瑰不可能是屬於他的,不可能。
玫瑰把手交給我,我們跳著舞,但是她一句話也不說。
我的心軟了。
“小姐,如果我得罪了你,對不起。如果我沒有得罪你,說幾句話好不好?你今天晚上是不是來看我的。”
“你是我一輩子裡見過最討厭的人!”
“你這麼年輕,將來少不免見到比我更討厭的人。”
“哼!”
“別生氣,”我柔聲說:“星期六你是一定有空的,我們出去走走好不好?給我一個約會,也許你對我的印象就改變了,會不會?”
“星期六我約了約翰。”
“你還沒約他呢,今天才星期二。約了也可以推掉他,你瞞不過我,你對他已經生厭了,他不知道而已。”
她揚起一道眉毛。“如果我這麼快對一個另人發生厭倦,你不怕?”她挑戰似的。
“怕什麼?”我反問:“我比他有趣味得多哪。”
她笑了。“你倒是很自負。”
“是的,自負,而且我打算追求你,不管你的態度怎麼樣。”我說:“你看著好了,我不會放棄的。”
她仰起了頭,有點詫異,然後她說:“我不是容易追求的。“
“我知道。”我說。
玫瑰又笑了,牙齒還是雪白。我的手輕輕搭在她的裸背上,幾乎有點昏暈。她不是一個十全的美女,我說過,但是她有一股特殊的風姿,令我傾倒,我奇怪她怎麼還會在唸書,她早就該被什麼製片家羅致了去做明星,或是做了模特兒,恐怕她的父母不肯吧?
我問:“你的功課好不好?”
她這一次回答得很正經,“以前在家,功課絕對是A,到了這一邊,教學方式不同,一時習慣不來,就從A降到B了,真受不了,想起來就不舒服。”
“怎麼會呢?你這麼聰明。”我者著她。
“我聰明?”她笑,“為什麼?每個人都說我聰明,其實我一點也不聰明,尤其是功課,尤其是算術。”
“我可以教你。”
“沒有用,約翰也教我,三年下來,我還是學不會用計算尺。”她聳聳肩,“也許我根本畢不了業,每個人都會笑我,我很擔心。”
真沒想到這樣的女孩子居然會擔心功課,我對她的印象,不禁又好了幾分。而她一說到這個問題,是皺著眉頭的,是真的不開心。
“別愁,總有解決的辦法——你父母有沒有同來?”
“沒有!住在姑媽家裡,煩都給她煩死了,要是父母在,就好了,我到了這邊,足足瘦了八磅。”
“不是很好嗎?”我笑,“現在身裁看上去剛剛好。”
“你少開玩笑。”她白了我一眼,大眼睛眨了眨。
“對不起,你來了多久?”我道歉。
“四個月。”
“難怪不習慣,慢慢就好了。”我安慰她。
“每個人都說這種不著邊際的話。”她氣鼓鼓的說:“我就是不習慣,我想回家。”
“回家?別傻了,你沒聽人說過呀?香港是天堂,你認得多一點朋友,好好的安頓下來,一切都妥當了,忘了問你,從哪兒來?”
“夏威夷,這裡就快把我冷死了。”
我詫異的說:“但是你的皮膚一點也不黑呢。”我看著她。
“四個月了,什麼棕色都褪得一乾二淨,當然不黑!”她更氣了,“你看我的臉色,象什麼?”
“很好看。”
她無可奈何的笑了。“我想同家。”
“學業未成,不可以回家。”我說。
“父母叫我來多學中文。”她說:“可是來到這裡,發覺什麼都得學,我就快沒命了。”
她很頹喪。
奇怪,這麼驕傲的女孩子,也有精神不振的時候,真沒想到,而且這種精神又有特別好看的地方,濃眉蹙蹙,嘴唇翹翹,低著眼睛,睫毛閃動,即使是舞會,她還是不化妝。不用說,我看出她夏威夷的味道來了,那種自然原始,那種野,那種敞出來的熱力,都是屬於那個島的,只是她的膚色白,我看不出來而已。
到今天才知道。
我與她坐下來,我拿了一杯果汁給她。
“你可沒說你父親在外國。”我說:“我怎麼見他?”
“他會來的。”
“只有你一個女兒?”
“還有妹妹。”她說。
“妹妹好看還是你好看?”我問。
“我並不好看。”即使她這麼說,她的神態還是驕傲的。
“約翰是你在這裡認得的同學?”我問。
“不,他跟我過來得,”她頑皮地笑,“每個人都說他傻,我覺得很好玩。”
她跟我漸漸的熟了,我看得出來,話也比較多,至少她看重我,因為我顯了一點顏色給她看。那個可憐的約翰,幾千里路跟了來,就這樣在舞會里被扔在一角。
我說:“你跟約翰去跳舞吧。”
“為什麼?”她凝視我
“他對你很好,你不該覺得他‘好玩’,不要傷害他。”
“好的。”她說:“你說得很有道理,但是我不喜歡他,他在這裡又不念書,吊兒郎當,我常常勸他回去,他又不肯,不關我事。”
“你真的要他回去?”我說。
“嗯,我不喜歡他,”她停了一停,看著我,“我喜歡你。”
她說得這麼爽快,這麼自然,但是這麼要命,我的心狂跳起來。這個女孩子,她喜歡我,待我也不過如此,假使不喜歡,又該怎麼樣?我真的不知道了,我連忙警告自己,叫自己的骨頭不要太輕,儘管她說了喜歡我,那也不過是消除了敵意而己,並不代表我已經得到了她,要得到她?差遠了。
我微笑,“謝謝你看得起我。”
“你中國味是很重的。”她笑了。
“我是中國人,小姐,你想我有什麼味道?”
“你說話,可不可以減少一點諷刺呢?”她問我。
“好的,“我說:“我一定改,怎麼樣?”
她很滿意。
“你大概希望每個男孩子都做你的奴隸,聽你的命令?”
“不不,”她驚異的說:“你怎麼會這麼想?我只希望男孩子象男孩子,我不喜歡約翰,因為他一天到晚跟來跟去的,討厭死了。”
我點點頭,物極必反,對女孩子不能過份遷就,不然的活,她們開頭是得意,後來就變得厭膩了。媽的,這年頭,做男人也難。我又不喜歡一團糯米粉似的女孩子,沒味道,所以只好侍候玫瑰瑪璃這一種女孩子了。
苦命。
不過我真沒猜到今天晚上會這麼高興,我會與她談得如此投機,所以機會來了,就是來了,趕也趕不掉。
她問:“你沒有去過夏威夷吧?”
約翰走過來了,君子不奪人之所好,我連忙說:“玫瑰,如果明天有空,請在路口等我,放學的時間,現在你的男朋友來了。”我站起來,向約翰點點頭。
玫瑰深深的看我一眼,沒點頭,也沒搖頭。
我是很識相的,如果再纏下去,那個約翰恐怕要揍人了,我可不打算捱揍,所以約玫瑰在另一個時間見面。
君子不奪人之所好,那意思是不明奪,暗頭裡做什麼,是我們中國人的拿手好戲,不算數。
我覺得我自己有點卑鄙,然而也得玫瑰自己願意才行,她講得很明白,她不喜歡這個男孩子,是這個男孩子自己跟了來的。
為一個女孩子放棄學業,一點也沒有把握的跟了幾千里路,對我來說,是不可能的,這點最最起碼的理智,一個男人應該有,為了玫瑰。我還不致於這樣,誰知道呢?或者稍遲一點,我會陷得比約翰更深。
玫瑰就是這樣的一個女孩子。
一條紅的長裙,貼著身子,晃動著,整個人晃動著,象水晶杯子裡的紅酒,喝得再多也不致於狂醉,但也夠受的。我看著她的舞姿,她是美麗的。
她今年幾歲?十九?二十?到了三十歲,這樣的女孩子,會是怎麼樣子的?恐怕更加醉人吧。我無意看著他們跳舞跳下去,反正時間也到了,早一點告辭,也無所謂。我是偷偷溜走的。
第二天,她真的在路口等我,血紅的一件大衣,翻領上鑲雪的貂皮,最新的款式,恐怕全是到了此地才買的大衣,我笑著迎上去。
並沒有一個女孩子可以使我這麼快樂,她做到了。
她偏著嘴笑了一笑,馬上收斂了。
臉還是白玉一般,真不相信她曬過太陽。然而皮膚白的人是曬不黑的,他們說,可見也有幾分道理。
“昨天我先走了,對不起。”我說。
“哼!”
我笑,“我的名字又不叫“哼”!”
“我愛怎麼叫你,就怎麼叫你!”她挑戰似的看著我。
“你是女皇?”
“你愛聽不愛?不愛的話儘管走,誰在乎?”
我沒有走。我看著她三分鐘,她不響,我們僵著。哪兒有這種女孩子?一見面就跟人吵架,誰能受這樣的氣?我於是決定轉身,我才動肩膀,“喂!”她急了,“我有事要告訴你!”
我轉回身子,這是她主動叫住我,我很高興。
“約翰回去了。”她說。
“啊?”這倒是一個意外,“幾時?”這麼快。
“今天晚上的飛機。”玫瑰瑪璃說。
“啊。”
“我把他請走的,我昨天晚上告訴他,我實在受不了他,而且他在這裡,使人給人取笑,所以我只好叫他走,我不是故意的。”
聽她輕描淡寫,娓娓道來,簡直不相信她就是這樣把一個男孩子的心傷得粉碎。我的天!
如果我稍微有點腦袋,也應該馬上拔腳而逃才是,誰還耽在她面前?誰能保絕她幾個月之後不叫我滾。但她越是這樣,我越是好奇要知道她到底是個怎麼樣的女孩子。看,男人下流就下流在這裡。天生的賤,一點法子也沒有。
我說:“你很殘忍。”
她縮縮鼻子,她說:“才不呢,我是個好人,才叫他走,否則把他留在身邊,象一條狗一樣留個十年八年,我有什麼損失?這樣說個明白,你認為不對?”
我又說不出話來了,她的道理這麼一大堆,而且的確有的女人比她更深謀遠慮,我相信她是不壞的,她只是任性,而且初到這裡,處處不慣,脾氣也自然壞一點。
我忽然之間,找到了許多理由,替她解釋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