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假了。
去參加弟弟的畢業典禮。
我還是穿毛衣、長褲,一件大衣。
再穿多就變成不倒翁了,那算什麼,昨天睡了一個午覺,今天精神居然不錯。想起前天大醉,不免有點慚愧。
喝醉了,第二天還是要起來做人的,況且像我這種醉,不過是靜靜的在一旁坐著,又不礙人,又不裝瘋,很是不值,下次可千萬不能再喝了。
弟弟請我化一下妝,我看看鏡子,一張臉是形容不出的蒼白,如果塗了胭脂,那紅色必然是非常人造的,然而還是化了一點妝,自覺那張臉更奇怪了,彷彿像棺材裡的人,硬硬的加點顏色。
我無意大清早咒自己,然而感覺是感覺
阿弟居然很滿意,他笑道:“果然不同了,三十歲的人,還可以充十八歲。”
我也不說什麼,他的女朋友穿了一條布的長裙,一件不長不短的大衣,顏色又不配。看不過眼,把一件貂皮借給她了,籍口是“耽一下鋪地毯的人來,恐怕會順手牽羊,不如穿在身上。”她穿是穿了,但還是不大相襯。
弟弟問我:“你沒有長裙子?”
我沒有什麼?我什麼沒有?我四季的衣裳是清楚玲瓏的,我什麼沒有?我嘆口氣,未必淪落到如今,就是說我以前未曾好過,即使是今日,也沒有什麼淪落的,買毛衣始終要找到“優格”的店鋪為止。
畢業典禮很好玩,所有的教授都出來了,身上披著各式各樣顏色的袍子,手中執杖,校長坐在中央,有人在彈管風琴,列列的管子排列著,大堂既高又深,典型的英國,我現在發覺英國人與中國人竟有什麼多的相同之處,至少遲到與不守時就是其中之一,連畢業典禮都足足遲了十五分鐘。
阿弟坐在左邊,披著紅色的絲絨袍,金黃緞子的披肩鬥蓬,一頂黑色的圓型絲絨拿在手中,其他的博士不是面有肅容,便是緊張過度,他卻在那裡擠眉弄眼。我也曾問他高不高興,他答:“既是辛辛苦苦讀出來的,又不是揀回來的,有什麼太高興呢?”
他說得很對。我也不喜歡太辛苦得回來的東西。
我在看那一整排的男孩子,看有沒有漂亮的。我與弟弟的女朋友說:“第一排那個,長得不錯。
“往上看的那個?”
“嗯。”
“是的,”她點點頭:“不過有點驕傲。”
我一向喜歡面有傲氣的男孩子。我認定了他的臉,耽會兒趁個機會,叫阿弟介紹。典禮不過是典禮,上前握手,下臺,報名,如此而已。完了大家走出禮堂,阿弟一手抓住我嘻嘻笑,“看中了什麼人沒有?”彷彿這是我挑男朋友的機會。
校園那麼大,都是博士,來來去去,一件件的紅袍子,我看到了剛才那個男孩子,就指著問:“阿弟,你認得他嗎?”
阿弟搖搖頭,“別的系的,但一定有辦法,一定有辦法。”
我笑了。
末了我穿了弟弟的袍子拍照,存心鬧一下,既然有人吹牛得了學士,我也能吹四個月得博士,把照片擱在姊妹上登一登,也可以讓大夥兒笑一笑。
然而我真的在讀書。天天讀。讀功課心在稿子上,寫稿子心在功課上,放了假,整個人反而失了重心,不知道做什麼才好,頭一天就喝醉了酒。
阿弟的一堆朋友走過來,我看著他們打招呼,說笑。
亦靖答“不,我不是博士!我去化妝舞會。”
弟弟猛地推了我一下,“你怎麼了?那個男孩子,就是你說好看的那一個呀,他倒看你,你怎麼沒發覺?]
“啊?”我心裡一股失望“是他嗎?我不知道。算了他脫了炮子,就不對路了。”
我卻又是很多感觸。找一個男朋友,真的這麼難?還沒走完校園,天卻黑了。這邊天黑得快,我沒有手套,手指好像隨時就會掉下來的。
我沒有悔意。現在所過的每一天,都是借回來的,我的生命早已經終止了,去年十月,在臺北就終止了,現在活的每一分鐘,都是上帝的特別恩賜,快樂與不快樂,我不能說什麼。
我在寒冷裡走著,鼻孔嘴巴都冒著白氣,有時候下幾團老大的雪,一會兒又變成了雨,弟弟聲音:“喂喂喂,看車子,看車子!過馬路怎麼永遠不看車子?”
是有愧意的,前天醉成那個樣子。與師傅兩個人合喝了一瓶拔蘭地,他老先生一拳把玻璃打得粉碎,弄得每個朋友身上都是血。我只是呆呆的坐在沙發上想心事,一切往事都回來了——父親開門的鎖匙聲,二十年了吧?生日時收到的洋娃娃。做杏仁豆腐給他吃。為了一個陌生人放棄了-切,十年間的事像走馬燈一般的上來。
有人寫信來說:“你這般怕冷的人,怎麼受得了……真替你擔心……"也算是關心?
我總是微微的咳嗽,吞亞士北羅止痛。脊椎骨並沒有好,第八節還是老模樣,第五節又新發了!醫生說可以扣一片鋼塊,一個半月後拿下來,準妥當。我說媽的開什麼鬼玩笑以後沒上過醫生那裡,神不知鬼不覺的當它沒事,還不是這麼的過了。
人人都叫我當心身體。特別是編輯們,彷彿我真是一個風吹草動的人物,在學校,教授一直嚷“拿不動不要緊,叫男孩子幫你忙。”於是別的女向學都妒忌起來。我很盡力,凡事我都是盡力的,十年來無論發生了什麼,我的稿子總未曾斷過,這一點想回來,我是開心的。益發愛寫了,尤其是在過這種日子。
醉了以後,我好像又回到以前的時間裡了。
教調酒,老師拿了個空瓶,我倒來倒去倒不出酒,男同學笑,“衣莎貝,擰酒瓶,擰一下就說不定有酒出來了。”我聽了這話臉色一變,瓶子就落地摔破了。
是幾時的事情,他在飛機上擰汽水?好像沒有多久吧,怎麼就落得這樣呢。我只記得我上了飛機,廿小時!下了飛機,就看見了弟的臉,一晃眼,也就四個月了,都是借回來的日子。
弟弟好聲好氣的勸我,“叫你來,都是讓你忘記以前的日子,你怎麼還是老樣子?如果我有什麼不是.大冢都是急脾氣,你得原諒我。喝醉了酒,人人都有的事情,有什麼大不了呢?不稀奇。”說著他也哭了。
我指著鏡子對他說“姆媽在鏡子裡。”
他用毛巾蓋上了鏡子。真是慚愧,醉成這樣子。
平時我總是一套紅棉襖,亦靖最討厭這套棉襖,就像去年在臺北!美芳也討厭我那套豆青的棉襖。她白我一眼說“真像個抽鴉片的。”
一點半天就黑了,我也打個午覺,眼濛濛的老覺得不對,掙扎醒來,才發覺原來不是在家裡了。於是呆呆的洗澡換衣服,也不怎麼的耽心前途。
文憑總是要拿的,無論如何得畢業。然後找份工作,在臺北找一份工作。稿子也是要寫的,寫了那麼些年!除非是編輯說我們不要你了,否則還是得寫下去。
師傅說:“你還好,心裡想的,總可以寫出來。”
我承認這是我的幸運。
師傅是弟弟的同學,教功夫,大冢都叫他師傅。在我處借了一套脂評石頭記去,才得廿幾回,不是最好的一本,也開心得不得了。
到了此地,我才帶了三本書:一套石頭記,一本張愛玲,一本詞選。都藏在行李底,讓家人知道是要罵的,行李窮過磅,還帶這些會背的無聊書本。倒把些要緊的衣物漏在家裡了。現在的東西五化三飛,一些在香港,一些在臺北,在身邊的反而不多。
母親寫信給阿弟“如果阿姐可以熬過這個冬天——”
把我當一頭蟋蟀了,然而我也不知道能不能熬過去。
我是沒有遺憾的,這些年來開心也開心過,玩也玩過了,如今連大學生的癮也過了,我很高興。案頭上依然放一張汪萍眼若秋波的照片,搬了家,連嘮叨的房東也避過了,只等戶主差人來鋪了地毯過節過冬,真的沒有問題,拿我的稿費在曼徹斯特這種小城花,一半也是太多了,也是豪華的,我實在沒有誇張。
只是弟弟替我擔心,我老是趁下雨的時候才出去,濺得一腿的泥。洗了頭永遠不吹乾,到處走。我老了,我想。從幾時開始,我已經不能再愛一個人了呢?或者是最近,實在沒有碰到什麼可愛的人?男的女的,都不值得喜歡。
弟弟給我氣死。兩個星期之前他匆匆忙忙的對我說“有人找我做翻譯,去訪問中國家庭,以便寫論文,那男孩子長得好帥!從來沒見過那麼登樣的男孩子!”
我稀罕的答“我倒想看一看。”
結果看到了那個男孩子,我笑了,我說“這叫做登樣嘛?你眼睛不知道長在哪兒!這個男孩子不過是稍微端正一點而已。”
阿弟頓足道“真不知道你的要求如何!”
那天回來了,他說:“添美臣問我,你怎麼老笑,我只好說你根本是一個嘻嘻哈哈的女學生。”添美臣是那個人的名字。
那麼還有一個人,老跟著他學寧波話,叫做非臘露斯,我叫他玫瑰先生。這個人很風趣,我教他,教得很道地,前天他上哈佛讀博士去了,給碩士論文我看,上面居然有我的名字“感謝衣莎貝亦舒倪小姐——香港的記者,作者——給我的幫助。”我也笑了。
物以稀為貴,誰都是博士,彷彿博士也不太稀奇了,可憐寒窗十年。我各式各樣的補習老師特別多。有機化學攬不清楚,大喝一聲“哪個是念化學的?”總有熱心人士同情我八十歲學吹打,挺身而出。
博士也是全世界最無聊的人,擠在電視室看舊片“巴巴麗娜太空英雄”,珍芳達一穿了衣服,眾人噓聲大起,表示不滿。到電影會去看戲,一定有人杷說明書折飛機朝銀幕下扔,扔得遠,大家便鼓掌拍手,熱鬧非凡。校方忍無可忍,在說明書下寫明“誰折飛機扔便罰誰”,但是他們改擢紙船,照樣飛,或是吹肥皂泡,或是用橡皮筋彈人,什麼都有。都是頑皮鬼。
然而不久這樣的日子也厭了,沒有透氣的機會。每天上課,從九點到四點、五點回來洗頭洗臉,拿出功課,已經該吃飯了,平常英文也不見得壤到哪裡去,就是用不上,經濟科上的題目問“為何需求線通常自左向右斜伸?”一頭霧水,拿了丙減。真是日月變色的沒臉。這與咱們家的阿B哥有什麼分別?恐怕B哥也有進步吧?
總是不停不定的想回家。回了家說不定怎麼還能偶然的看上他一眼吧?不會太差的。但是這張文憑呢?不過這種主意通常是很快打消了。
平常總是計算吃的問題。買了乳腐、醬瓜,蝦米、皮蛋,我與弟弟都發覺咱們欠缺營責。於是又買了紅蘿蔔,也不煮,兩個人臉對臉就生吃,爭取一點維他命C,或者淨啃芝士。很想吃臘腸,但是想不出該怎麼做,老是蒸,又有點浪費。我對吃是隨便的,好的壞的都可以,然而少不免想起雞毛菜、蔥烤鯽魚。寫信給母親訴幾句苦,招了一頓臭罵,什麼吃得苦中苦,方為人上人之類的成語,都叫她用上了。以後只好悶聲大發財,什麼都不說。
偶而看張愛玲的短篇,很是感動,趁機哭一會,也是有的,這是一種傻氣,不過因為我也病過一陣子,天天看醫生。然而人家書中的女主角總是求仁得仁,沒一下子就病死了,我卻還在這裡撐著。我小說裡的女主角也很少有病死的,多數是自殺,我是想穿了,索性好好的活下去!也是一種道理。
奇怪的是,竟沒有再看紅樓夢。(我二哥說“背也會背的東西,買來作啥?”)那一年我很想買八十回的脂評紅樓夢。我倒不曉得為什麼不看。只是天天清早八點正起床的人,彷彿不配看石頭記。我改看瑪麗蓮夢露傳記。我開始注意一下幾時輪到這一區停電停煤氣,阿拉伯打成怎麼樣了。少不免也吊著頭等等明報,以及其他雜誌,可憐姊妹至今一本也沒看到過,只有要稿的時候,編輯很勤力的來一封快信。
今年是不能回家了。
明年吧,明年或者有希望。然而我何嘗有什麼冢,香港是兄長的家,臺北是父母的家。
有人敲門,我去開,滿以為是鋪地毯的來了,卻是郵差,因為轉了地址,所以他要證明一下正身是否在此。我簽了名。收了聖誕卡,今年只收到三張聖誕卡。第一張是張徹夫人梁女士寄來的。她總是記得我,也是人結人緣。不是說不寄的就不記得找了,她是比較洋派的,而且不是逢人必寄的,所以就難得。收到那種逢人必有的小禮物,逢人必有的卡片,特別厭惡。我與我女朋友說要送禮,什麼時候都能送,何苦一定要等大時大節的湊熱鬧?我把這第一張擱在書桌上。第二張是哈佛大學寄出來的。二嫂三嫂的弟弟。然後是這第三次,簽收了,拆開來看,看到右下角的簽名,呆住了。怔著了很久很久,慢慢的進屋子。呀,他總算找到了我的地址,給我寄卡片來了。一時心裡麻木了下,沒有太多的感覺,等感覺慢慢回來的時候,就伏在桌子上,桌面是冷的,隔了很久,攤開手來,那張卡片已經團皺了。
看看看,才放了八天假,一頁書本也沒翻過,所有的老毛病都出來了。
如今我也得了一個死心塌地的人,天天跑來釘電插撲刷牆壁,不管有多麼微不足道。到底也是一個人,我總是禮貌的向他點點頭,如此而已,而且我並不歡迎他這種義務勞動,我只希望他少來一點,他來了,我為他倒一杯茶——有時候還是沒有牛奶的。常常希望可以談得起來,然而總是談不起來,興致索然,仍然希望他不要來。
由此可知這個說“被愛是幸福”的人多麼荒謬。被愛有什麼莘福?一天到晚給一個莫名其妙的人釘著,左右不是;太禮貌,怕他誤會,太不禮貌,又好像沒人味。
我想愛人是比較好的。愛一個人,常常想起他,都是很開心的。不管怎麼樣,我沒有見他最後一面。臨走時我只想到一句話:如今俱是異鄉人,相見更無因。
看到兩個月前的文林,裡面有悲秋的小曲,其中有一首是這樣的:想到去年,還道能紅絲綰呀紅絲綰——那個女孩子再也沒想到秋天只落單成了她一個人。
我看過很多好的短篇小說,只是近年的少。司馬中原的黑河,劉以豐的除夕。還有一篇,不曉得是什麼人寫的,說一個賣皮貨的少年,看中了另外一個老年皮貨商的女兒。兩個年輕人都同意了,女兒甚至徵得了父親的同意,只待來年,這個男孩子來娶親。老年人有點糊塗,在客棧碰到了這個未來女婿沒把他認出來,只口口聲聲的跟其他的人說他家的姑娘要嫁了。年輕人也糊塗,沒聽明白,不知道指的女婿就是他,誤會姑娘已經許了別人,於是他偷偷打開買回來的花布、絨花,一把火燒了,拌著他的眼淚,走了。而那個姑娘,猶自喜孜孜的看著燈芯結花,等著她的情人,等著。
有緣沒緣不外如此,這種小說才是真正的好小說,恐怕也是司馬中原的吧?我喜歡他與白先勇。但他是一個開頭,白先勇只是張愛玲的結尾。
何藩問我有什麼故事?可以拍戲的沒有,不過他們指的故事都是那種故事。本來我想說找何莉莉,說服何媽媽,讓她演黑河裡的妓女。終於沒說。
不過那種日子已經過去了,不能再想的,想了也只惹歸念,沒有好處。
至於英國。我能說的很少。我不喜歡這裡,這是我知道的唯一事實,我不喜歡這裡。
倫敦就像哺士卡里的倫敦,正如每個人所說:大衣很便宜,款式不錯。衣服號碼比較小,很是漂亮。滿街是花攤,很熱鬧。海德公園極乾淨,頗能坐一下子,星期日公園門口擺滿了畫、首飾、零零碎碎的雜物,每一檔的檔主都說那是他們的手藝,其實才怪,都是從一家廠裡批發出來的,而且公園右角的比左角的檔攤買得便宜,真會騙人,然而遊客不騙,騙誰去?想想也就心安理得了。買了一大堆東西,都是有名堂的,什麼給誰,什麼又給誰。那個時候,原本想兜一個圈子,從歐洲回家的。
沒想到學校居然還錄取了,迫不得已留了下來。
倫敦一點也不好看。很多人從外地回來,總說好看,我老是跟女朋友說:算了,把錢省下來,買幾本書看看還好一點。除了日本,日本是好的,我有我的理由。
在這裡這些日子,竟然沒見過像樣的陽光!多麼可怕。
通常八點起床,還是黑摸摸的,我不是超人,真不想起來,又捨不得那筆學費,失魂落魄的洗了臉換了衣服出門,總是所謂彤雲密佈的天氣,天空永遠不是藍的,風大得吹得起人。耳朵鼻子都像約好了準備毫無抵抗的掉下來。
要不就下雨,都是泥濘,大家的褲管三,四-都浸著汙水,入鄉隨俗,我也這樣,好的皮鞋簡直不能穿,於是去買廉價的膠底狗仔嘜,然而不通氣,穿久了這種膠底鞋,腳會臭,阿弟就煩,不肯穿。
老實說:穿考究的衣服才划不來,到擔心一些毛衣會發黴,只好開著電爐日日夜夜的烤著,希望溼氣可以蒸發一點,如果想找一個人可以蒸發掉曼徹斯特的溼氣,恐怕是奇蹟中的奇蹟。
許多人以為讀書就是夾著一疊書,在太陽滿地的校園坐著,微笑地拍張照片留念吧?才怪。也許他們選對了地方,我沒選對。反正學校是弟弟挑的,名是他報,我到了,只試了十五分鐘,大功告成。
英國的草地是不能坐的,加州的草地又自不同,我常常想念三藩市的一個星期日上午,奇怪,每一天都有陽光。我開始想到淺水灣血紅的影樹。
我學會了喝咖啡。每天兩杯,有時候目無焦點的吃著點心,同學會開玩笑,用手在我眼前揚著,看我瞧不瞧得見。每個人都說冷啊冷啊,我是最少說話的。
學會了無數粗口,衝口而出,很是流利,有時候很嚇人一跳。當然我與阿弟也有過開心的辰光。
我們喜歡看外國人各式各樣的頭髮顏色,對紅頭髮特別有興趣!在電梯裡一直討論怎麼樣的紅色才算好看。或是批評女孩子的身裁,怎麼樣算標準。
我是喜歡阿弟的,所以我很不服氣怎麼他得了個這樣的女朋友,而且這個女子跑來享了現成不說,還處處挑剔他的不是,他在我眼中原是最好的,怎麼忽然有了這許多缺點?實在很令我生氣。
反正生活根本就是很令人生氣的。我只好這樣想。英國人的本性不但懶,而且多事。他們的窮,也令我驚異之至。整條街少有輛鮮色的車,女孩子沒有第二件大衣,從來不上街吃飯,那些男人之小器,令人不置信,於是英國女孩子開始嚮往外國人,希望他們可以帶她們到陽光滿地的國家去。
我是永遠喜歡香港的。
移民局的人問我:“你在香港住了多久?”
“廿二年。”我說。
他驚異的看了我一眼。打開我的身份證明書,呆了一下,再看我的臉,我裝了一個老太婆的樣子給他看。他笑了,是的,住了廿二年。
打小路走回冢,我還是哼我的紹興戲:林妹妹,想當初,你孤苦零丁到我家來,實以為,暖巢可棲孤零燕,寶玉是剖腹掏心真誠待,妹妹你心裡早有口不言。實指望白老能皆恩和愛,誰知曉,今日你,黃土壟中獨自眠。
其實我很懷疑寶玉有否有剖腹掏心真誠待,他好像沒有做錯什麼,對每個女孩兒都不壞,甚至套西廂裡的話對紫鵑說:“若共你多情小姐同鴛帳,怎捨得叫你疊被鋪床?”黛玉一張臉自然掛下來了。他只對一個人不起,倒不是黛玉,是三姐兒,(金釧是自己骨頭輕,不能怪寶玉),他不該對柳湘蓮說:“你要個絕色的,既然她是個絕色,也就算了。”柳湘蓮很奇怪,他堅持要娶個絕色的處女,於是疑心疑鬼去推了親,三姐兒受不了這個氣,也就抹了脖子死了。
我喜歡紅樓夢,每一章每一節都是熟得不能再熟的。我請教那些博士碩士們化學、會計、統計,有空也聊紅樓夢。可惜他們大多數愛看水滸傳,水滸也還好,但是他們又偏愛西遊記,我就認為奇怪,好像初看他們往炸薯條上淋醋,不慣,當然吃春捲時也加醋,畢竟是不一樣的。
我相信這三年是很快過的,實際上只有兩年半了。至少現在我在受教育,不是在教育別人。
在過去的三年,我教會了一個人多少事情。教他穿衣服(顏色別配得太齊,你適合穿狹身毛衣與襯衫,褲管別吊著,巴利與仙納夫皮鞋最相襯不過。)教他做人。(別一直爛呼呼的做所謂好人,沒有性格,到頭來誰也不把你放在心上。)教他看書,教他聽唱片。教他學乖。這個人學得快,他並沒有什麼感激的心,就是這樣。
最後一次看見他,他的褲腳拖在地上,身上的襯衫應該是比他年輕十年的人穿的,皮鞋仍是巴利,只不過開著一部奇怪的車,如果我在,我會說買贊臣希利吧,買保時捷吧,買蓮花十吧。如果再富有點,索性買一部費拉里狄若吧。
但是我不在。即使在,他也不會感激我。所以我決定自己也受點教育,不再教育別人。奇怪的是別人都不給他面子,一位太太見到他穿套新衣服,從頭到腳的打了他一回子,然後說“恐怕不是你自己挑的吧?你的趣味可沒有這麼高。”
他不見我的情,他不懂。
我弟弟就懂,他女朋友買了一包巧克力,他都說:“好吃,真好吃,真會挑。”
當然也有欣賞我的人,可惜又不能在一起相處。
反正都過去了。至少我有本事有能力可以把生活轉一個一百八十度的大彎,從頭來過,他們不能。他們只能換湯不換藥的繼續下去,拖下去,因循下去,彷彿一堆火,燦爛的時候,自然有豔羨的人,然而始終要熄滅的。可怕是熄滅的只是生活,而不是生命。
我有一個女朋友嘆道:“太多的人,從沒想到,他們還真會活到七、八十歲。”後來的幾十年又怎樣呢?
我也常常擔心。
生活是找得到的。伴是難尋的。“老”是我最近才接觸到的現實問題。年輕的時候不覺得,只覺老人討厭。像我,簡直對老人有敏感性的恐懼感,但是我自己也始終要老的。
倪博士亦靖是沒有腦袋的,他就是管吃管喝管睡。怎麼樣跟這個滑頭蠱惑的單老碼了相處三年,是一個大難題。暑假往別處開溜,恐怕是一個逃避的方式。
我這麼多的兄弟,最喜歡他,也是緣份。就像我二哥,喜歡老三小均,從小就愛他,省零用下來買餅偷偷給老三吃。母親一說起這種故事,我就忍不住鼻子酸。我二哥是我見過少數真正的男人之一,如果我說查先生與張先生也是,恐怕又有人在那裡說我勢利了,但事實的確如此。
亦靖只是一個糊里糊塗的孩子,年輕貌美,少年得志,苦的完了,甜的還沒開始,盡開玩笑:“我可不要做人上人,一動就掉下來了。”“我想去教女子大學,只是有人不給。”“倪博士,是了,不是倪先生。”飽死,也難怪我胃口一向不好。難為爸成千打萬的臺幣花在我身上,陪我去看中醫消氣開胃,如今都泡了湯了。
我是愛我爸的。離開臺北迴香港,再從香港來這裡,在臺北只擱了三天,還是與他吵架。但我們只是感情不佳,愛還是愛他的,我省了十天,買了一隻公事包給他,六鎊半。完了口袋欠水,胡亂替媽媽挑了條廉價絲巾,還理直氣壯的說:“禮物不算,禮輕情意重。”
自己買了一套破牛仔上衣與長褲過節,買回來就是破的,褪色的,但是我從來沒穿過這種衣服,想著當天氣稍暖,我可以穿著這套衣服,拖看拖鞋到處走,又彷彿得意起來,元氣也漸漸恢復了,好像又能度過此冬似的。
是的,我也有高興的時候。
像收到了卡片。收到了禮物,喝醉了酒。
這一段日子,我並沒有把它計算在我的生命之內,但是它居然來臨了,也只好默默的接受,希望快點過,快點過,同時也儘量享受著——
原是想你忘記過去的日子。阿弟說。
能忘記得了嗎?過去的日子,過去的人,只有比什麼時候都更清楚的,更清楚。
這原是借來的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