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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去

    婚後生活很平靜,一直沒有跟丈夫說起以前那一段。

    大成是很明事理的那種人。

    行禮之前我問他:「你要不要知道我的過去?」

    他即時說:「不要,沒有興趣,不關心。一切從今日開始。」

    於是在他面前,我成為一個沒有過去的人。

    我們很尊重對方,結過婚的人都知道,一註冊登記,生活另一階段便宣佈開始,我們都不是餐風露宿的神仙,戀愛管戀愛,婚後一切在乎實際,再神魂顛倒也得去辦開門七件事。

    不知不覺已經過了三年。

    漸漸想要一個孩子。

    婚後搬到溫哥華住,開始時非常亂,上屋搬下屋已經夠忙的,別說從香港搬到加拿大。

    先擠在大成的王老五公寓,地方不夠用,四出去找房子,大成喜歡花園洋房,我情願選大廈,他贊成租,我習慣買。

    爭論半晌,一人贏一半。租了大廈的公寓,三間大房,兩個客廳,玻璃露臺。月租一千,不便宜。在香港,我老聽傳說,以為外國房子爛賤。

    等租到房子,安頓下來,已經有老夫老妻之感。

    我老咕噥:「這麼貴的租,不如買下來。」

    他說:「太太,那筆款子的利息足夠交租,擔心什麼,把大筆錢壓死在一項投資上,不划算。」

    在香港,我的主意頂強,來到異鄉為異客,漸漸為大成佔了上風。

    我並沒有找工作做。

    不想再辛苦。

    在全世界找高薪的工作都不是易事,包括香港在內,非得從頭開始,打底層做起。

    離開中環那一年我的月薪已經頗鉅,也明知無法再屈就,所以乾脆轉變習慣做主婦。

    大成並沒擔心我的適應能力,我會在墨爾本渡過四年大學生涯,該處更悶更苦燥。

    做事的時候老是盼望有個大假期,真的休息下來,一年什麼都足夠,不由得嚮往起以前走路都小跑步的雄姿來。

    以前中環也有人認識我,時髦的職業女性,愛說笑,獨立,肯吃苦。

    現在往超級市場一站,跟其他唐人街的主婦沒什麼分別,不知道為什麼,一失去工作也就失去那個勁。

    現在我套著大成的毛衣便可以過一天。說是另有一番風味,但到底有點滑稽。

    大成說我像大學生。自然,學生都是隨和的,不修邊幅的。

    我沒有再進學校,我並不好學,而且也受夠了。

    亦沒有視日煮三餐為人生大事,在家我們吃得很簡單,要不往外跑,吃龍蝦去。

    日常時間平均用在閱讀、家務、躲懶上頭。

    真的,或許應該生一個孩子了。孩子長得一兩歲,便會得蹣跚的走過來,伏在母親的膝蓋上,溫馨地表示親愛。

    不過也有現實苦惱的一面,僱保姆是不可能的事,半夜起床餵奶極其可怕,白天一一難移。

    故此想管想,下決心還待將來。

    時間過得真快,一蹉跎便三年。最近我買了畫具回來,開始寫生,有時在史丹利公園逗留至天黑。

    大成的薪水是有限的,稅金高達收入三分一,在外國做太太,跟在全世界做太太一樣,身邊有些私蓄較為安全。

    再說,我們這一代女人,早已忘了如何做伸手牌,自由需要付出代價,誰說不然。

    身邊沒有餘錢自然也捱得過去,但已經用慣最好的潤面霜、剪最時髦的髮型,一時節縮不來。再說,為什麼一個女人看上去瀟灑時髦,另一個村氣土氣,倒與文憑無關,完全是,穿什麼在作祟。

    大成也知道我不用靠他。

    他沒有問我靠什麼。因為他對我的過去不感興趣。

    但是他也該知道,即使年薪六十萬港元的女性,到頭來也不會有什麼剩下,因為那種排場那種架勢都非錢莫辦。

    這就是為什麼許多紅星到老潦倒的原因。

    至於我此刻可以做得逍遙自在,那是因為曾經有人對我慷慨饋贈的緣故。

    過去,我做過一個男人的情婦。

    他與我共同生活兩年,分手之時,給我一筆款子。

    不然你以為從良那麼容易?身邊有個錢,只要看到喜歡的男人,就可以一頭撞過去,否則擔心衣食住行,一躊躇就蹉跎。

    說得難聽,也確是事實。

    倘若我不是胸有成竹,哪敢離鄉別井嫁到這種地方來吃西北風。

    那個時候,我還年輕,我以為那個人會娶我。但他沒有,他聽他父親的命令,娶了一位門當戶對的千金小姐,對他事業有幫助的女子。

    不是合法的妻,就是情婦,我無奈地做了別人兩年情人,他覺得委屈我,故此補償我。

    剛在我認為婚姻生活挺有意思之時,他寫信來給我。第一封信是半年前收到的。

    他居然會寫信,真是太難得,再去想法打聽到我的地址,更加稀罕。

    開頭他訴苦,說他那孃家富甲一方的妻子如何與他志趣不合,然後就表示想念我。

    我以為他開玩笑。

    後來信越來越多,禮物接踵而來,家中不是多了一整套的水晶瓶子,就是一打半打的時款大衣。

    過去是過去,我並不記念這個人。

    男人再闊綽也沒有用,如果他不愛惜女人,只把女人當玩偶,光有錢是無用的。

    後來我學乖了,把包裹與信退回去,讓它們環遊世界。

    他於是打電報來。

    郵差是個老伯伯,開始取笑我:——

    「你要請我喝啤酒,一天見你三次。」

    「到底是哪個羅密歐?」

    「當心我告訴你那一家之主。」

    我淨微笑。

    我不敢把電報退回去,怕他撒賴索性打電話來。區區長途電話費可奈他不何。

    白天閒的時候我也問自己:他到底想怎麼樣?甩掉的人,又想她回到他身邊?

    像我這樣的女人是很多的,何必一定要舊人,況且這舊人已經嫁人。

    他第一個電話終於來臨。

    大成剛出門,我以為是他忘記文件還是什麼的。

    電話裡的聲音卻不是大成。

    「你忘記我了?」聲音蕩氣迥腸。

    我淡然說:「是你?」

    「你好嗎,生活可愉快?」

    說不愉快,他會覺得有機會乘虛而入、說愉快,又怕他妒忌破壞。

    對牢這種人,只得說:「托賴,過得去。」

    他清清喉嚨:「有孩子沒有?」

    「快了。」

    「為什麼把東西退回來?」

    「用不著。」

    他人在什麼地方?電話中的聲音那麼清晰。

    「我想來看你。」

    我心頭一鬆,幸虧他不在此地,還可以施緩兵之計。

    我馬上說:「看到你也不會認得我,老多了。」

    「我是不應該放棄你的。」

    「過去的事,不要去提它。」

    「我以為你不會再聽我的電話。」

    「大家還是朋友嘛。」

    他嘆口氣,「你不恨我?」

    「恨?為什麼要恨?我在你那裡學到很多,我們在一起也曾經高興過。」

    「你一向是個懂事的女孩子。」

    「謝謝你。現在我要出門辦點事,下次再談吧。」

    我掛上電話。他的消息真靈通,不知在什麼地方找到一萬多公里外的電話號碼。

    在目前的生活中遭到不如意,便想往回走,這是人之常情,可是我過得很好,好得不作他想,尤其是經他不住騷擾之後,更覺現在的平靜舒適難能可貴。

    大成與我已經很有了解,他是好伴侶,在週末,他閱讀,我做運動,或是他看足球賽,我打理盆栽,兩人可以半天不交談,但心靈相通,脈脈流動。

    做好夫妻至要緊有諒解,有時候我覺得我們倆是好夥伴、好兄弟,我極珍惜他,他也愛護我,兩人一起坐看電視也會握著手。

    這個小城使我們心靜,有機會好好地培養感情,我想我們之間不會有問題。

    我絕對不會回到以前的噩夢裡去。

    天天早上,我推開露臺的玻璃門,深呼吸,公寓對牢海景及公園,猶如仙境,靜得可聽見露水滴下,喝瓶牛奶,伸個懶腰,便有種夫復何求的感覺。

    讓我告訴你什麼是快樂。

    快樂是身體健康,可以有足夠的體力去應付日常生活所需;快樂是活動一天之後,回到自己的家,與伴侶高高興興、談談笑笑吃頓晚飯,然後倒在床上,舒舒服服地睡八個小時。

    快樂就是那麼簡單。

    我不會容忍任何人來侵略這種快樂。

    大成在下午下班返來,問我:「怎麼瞼色有點蒼白?」

    我微笑,「老了。」

    「去買那種一百美金一瓶的營養霜來搽臉呀,」他笑,「廣告上不是說可以青春常駐嗎?」

    「駐太久了,返陽乏術。」

    「心情不好?」

    「哪裡。」我說:「你別瞎疑心。」

    「我關注你身體,會不會有了孩子?」

    「我在密切注意中,不會錯過。」

    他握住我的手,「生活還愉快嗎?」

    「希望可以躲到更安全更遙遠的地方去,天之涯,海之角,大成,單獨與你在一起,避開那些無良的人的追殺。」

    「有什麼人要害你?」

    「誰沒有仇人?」我反問。

    「我會替你出氣。」

    「至怕你屆時離棄我。」

    「我像那種人嗎?」

    「要來到臨頭才會知道。」

    那日下午我們到城內去逛街,買了許多釣魚用的工具,秋季快來,又是釣三文魚的季節。戴一頂塑膠雨帽,穿最舊的牛仔褲,帶野餐籃子,一瓶最好的白酒,以及兩張摺疊的小帆布椅,便可消磨成個傍晚。

    我出奇地適應這種生活。

    廿五歲之前與廿五歲之後的我是兩個極端。

    年輕的時候比較外露,鋒芒很勁,事無不可告人,掉一根頭髮都要宣揚出來,什麼地方跌了一跤,什麼時候與人吵罵,都是大事,太陽永遠只繞著我轉,稍受冷落便受不了。

    經過風霜後人生觀大變,現在只想尋個安樂窩躲起來,巴不得世人當我透明,不存在,好讓我太太平平做人。這就是所謂物極必反。

    有人偏偏要在這種時刻來騷擾我,怎能不惹我憎厭。多少禮物花束甜言蜜語,都不能再引起什麼漣漪。

    不過我實在怕得罪這種人,怕他會採取什麼離譜的行為。

    我想提醒那個人,在傷害別人的時候,行兇的人也往往會受到傷害。這是物理反應定律,

    壓力越強,反應也大。

    他也不是沒有身家財產的人,應當想到這一點。

    正當我的困擾尚未平服,他人到溫哥華來了。

    他叫我接飛機。

    他以為這還是他的全盛時期,我得伺候著他。我推說我要補課,並且告訴他,他來得不

    合時,我正要往紐約探親,說不定半個月也不同來。

    「你故意避開我。」他說。

    我說:「避人也要精力,幹麼要避開你?」

    「至少你應請我吃一頓飯,替我洗塵。」

    「我實在忙,沒有時間吃吃喝喝的。」

    「哼,不是都說此地生活閒得慌?」

    「視人而定吧!」我說。「我沒說過。」

    「那你是肯定不出來?」

    「待你辦完正經事咱們再聯絡。」

    「我有辦法見到你。」

    這已經接近恫嚇,我也並沒有惱怒,順手掛掉電話。

    他為什麼拚了老命來纏住我?我弄不懂。看不得別人有好日子過?我並不是在做皇后,

    我開心不過是因為我滿足。

    即刻我收拾簡單的行李。

    我同大成說:「要向你請十天假。」

    「神出鬼沒,又到什麼地方去?」

    「紐約大都會博物館在展覽現代美術,我想去逛逛。」

    「三天還不夠?」

    「還想去參觀皇牌大廈。」

    「四天也夠了。」

    「看幾個舞臺劇、演唱會及舞蹈。」

    「五天,最多給你五天半,週末要回來陪我。」

    我們習慣這樣討價還價的。

    我說:「一言為定,五天半。」

    「住哪家旅館,老規矩亞美利堅那?」

    我點點頭。

    「這間旅館已經很破,事事自己當心。」

    大成一關心我,就像個老太太,我看住他笑。

    我倒沒有胃口去避開任何人,好的歹的,避都避不開。

    一上飛機,發覺坐在我身邊的,便是那個人。

    我意外,這不是巧合吧。

    他的興致恁地好,萬里追蹤,是不是用上私家偵探?

    我忍不住笑出來,「你?」

    多年前追我的時候也沒有這麼吃力。

    他有點尷尬,「可不就是我。」

    他半絲沒有變,西裝煌然,周身名牌,什麼時興就把什麼搬到身上去,也不消化一下,處處顯得生硬。

    他看著我,「你變了。」

    「當然,老多啦。」我坐在他身邊。

    這樣也好,離遠些,不會把大成牽在內,傷害到他。

    「不,不是老,你像是換了一個人。」

    我摸摸鼻子下巴,「沒有呀,我並沒去整容,明年吧,明年也許該拉拉皮。」

    他膛目,像是不相信我會有這種幽默感。

    我係好安全帶便打算入睡,這一程旅程不長不短,挺悶的。

    他並沒有騷擾我,大概震驚過度,千里遙遙的來追求舊情人,沒想到她此刻邋邋遢遢,像個男人。以前我妝扮得很厲害,化妝時用的掃子都有十多把,起碼對牢鏡子刷大半個鐘頭才能出門。衣服與鞋子成配,手袋與鞋子又得成對,一絲不亂,做人像上舞臺。

    我唏噓的想:人真是會變的。

    一覺醒來,我向侍應生取飲料,打開一本口袋書,讀了起來。

    他一直注視我,問:「你這樣子開心嗎?」

    「還不錯。」我合上書。

    「可是你跟從前有一百八十度的轉變。」

    「是嗎?人生在各階段的要求不一樣。」

    「在紐約,我訂了華道夫。」

    「太貴了。」我搖搖頭。

    「我請你。」他說:「已租好兩間套房。」

    我訝異地說:「無端端有什麼理由要你請我。不不,我不可能答應你。」

    他也沒有再求我,只是默默端詳我。

    飛機上的空氣與座位都令我不舒服,我合上書,叫一大杯開水喝。

    他看著窗外白雲。

    我替他說出心聲:「來錯了是不是?」

    他不答,萬分感慨的樣子。

    我只覺得好笑,「你要的是什麼,你自己難道不知道?」

    他苦笑。

    「紐約有飛機直返香港,別浪費時間。」

    「反正有空,與老朋友聚聚舊也是好的。」

    他想穿了,我含笑閉目養神。

    他又說:「你知道嗎?我第一眼見到你的時候,同自己說:從沒見過這麼標緻的女人。」

    「不過是三分人材,七分打扮。」

    「是,你真會打扮。」他承認。

    「太虛榮了,兩萬元一件凱斯咪大衣一買三件之類。」我微笑地,像是在說別人的逸事。

    「我不介意你打扮。」

    「現在覺得多餘,只有信心不足,或是靠外表吃飯的人,才會花盡心思去打扮。」

    「愛美不是人的天性?」

    我不去回答他:「這次你不遠千里而來,有什麼目的?」

    他坦白的說:「帶你回去。」

    「你太太呢?」我訝異地問。

    「早分居了。」

    「真兒戲。」

    「我不該接受盲婚。」

    我伸伸腿。

    「你怎麼穿起球鞋來。」他不以為然。

    「舒服。」

    「你的足踝穿高跟鞋才好看,以前你獨愛穿那種七公分的細跟黑色-皮鞋。」

    「是嗎。」

    「你忘了。」

    「小事我一向不放心中。」

    「你會不會捲土重來?」

    「我還能夠嗎?我都不是十八歲了。」

    他極之失望,將手上的戒子除下又戴上。

    這幾個小時的飛機捱死我。

    我與他那一段是真正完全過去了。真不明白如何與他共同生活了兩年,當初怎麼會被他吸引。

    他並沒有什麼不好,但現在看來,完全不是我心目中那種類型,一切都不附合要求。

    連找個題目說話也辦不到。

    飛機著陸,我背起手提行李便拍拍手要離開機場。

    他膛目,「你沒有行李?」

    「就這麼多。」我說。

    「什麼?以前——」

    「以前以前,我們活在現在,不是以前,夠了。」

    他住嘴噤聲。

    「再見。」

    「你住哪裡?」

    「你總會找得到的,」我笑,「不過同你說也無妨,亞美利堅那。」

    「那個破地方。」我攤攤手。

    他還要盡最後努力,找到我酒店來,我剛準備出發去博物館,短褲大毛衣。

    他看我這身打扮很難過,「來,我同你去第五街買些衣服再說。」

    我說:「沒有時間,我要去看畫展。」

    他慘痛的說:「你幾時愛上那種調調?」

    「我一直喜歡,在大學中我副修美術。」

    「是嗎?」

    他專門記得無關重要的事,要緊的事卻置之不理。

    他萬分不情願的陪我到博物館,一小時下來他已悶死,幾乎要叫救命。

    我笑說:「你先回去吧。」

    「你還沒看完?」

    「沒有,明後天還得來。」

    「有什麼好看?」他大叫,「這些畫像似猴子畫,雕像有三個頭。」

    「噓。」

    他終於打了退堂鼓。

    晚上他要約我到的士可去,我早已敷上面霜。拉開房門,他大吃一驚:「你的臉!」我身上穿著球衣當睡衣。他知難而退,黯然傷神。

    第二天我仍駐博物館,不過這次在東方文物部。

    他遊說我:「我們晚上去看『貓』,我好不容易買到票子。」

    「我不去,我要去看話劇。」

    「什麼話劇?」

    我笑,「你還是自己去吧,道不同,不相為謀。」

    「你幾時變得那麼遙遠?J

    我搖搖頭,不再與他爭辯。」

    「你總要吃飯吧,」他不服氣,「我們去『周先生』。」

    「親戚要替我接風,他家開北京館子,你要不要來?」

    鞋帶散了,我蹲下縛好。

    他又看不順眼,公眾場所不能蹲,亦不能彎腰,對他來說,女人,是裝飾品,必須維持儀態。

    我問:「你還跟著我作啥?」

    「你怎麼會淪落到這種地步。」

    「我又不會隨地吐痰,你這個人。」

    他跟我到處逛,一邊走一邊埋怨說累,我專往小畫廊裡鑽,物色未成名新畫家的作品。中午便吃一隻熱狗。

    他忍無可忍。

    「這種苦學生款是誰教你的?你再也回不了香港,你與時代脫節,你變得又土又鈍又過時。你不再像個女人,沒有女人味。」

    他心痛得不得了,像是要忍痛犧牲我。我這一切並不是裝出來做給他看的,事實上時光沒有隧道,回不了頭,我為了適應新的環境新的生活,自然得作出改變。

    不讓他見到我,他不會心息,這一下子他完全明白,不再對我留戀。

    我目的達到,反而對他真誠,還是朋友嘛,他們不是老這樣說?

    我拍拍他肩膀,他對牢我苦笑。

    我們沉默許久。

    他的選擇應該是不難的。

    他終於說:「我想我還是回香港的好。」

    「對,明智之舉。」

    他黯然,「往事只能回味。」

    我心中險些兒笑為兩截。

    我勸他兩句,「回到香港,好好的挑個女朋友,戀愛再婚。」

    他表情很悵惘,「不容易找到合心合意的人。」

    「老換伴侶,沒有歸屬感,多麼彷徨。」

    「那只是女人的想法。」他微笑。

    晚上他送來大叢玫瑰,他失望的走了。

    我立刻結束旅程,打道回府。

    大成很覺意外,「怎麼不叫我接你?」

    「我故意要突襲檢查,看你是否有越軌行為。」

    大成笑,「查一百年你也不得要領。」

    我似快樂鳥似的自一個房間轉到另一個房間。

    大成問:「為何歡愉?有了孩子?」

    「快了快了。」

    「我看你臉色紅潤,如釋重負。」

    說得不錯,知妻莫若夫。

    那是因為我的過去,到此刻才正式成為過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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