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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書

    路過地壇,知道里面有書市,沒忍住,還是進去了。除了見著美女走不動道,我現在比一般的男人還多一毛病,見著書也邁不開腿。

    小時候我並不愛看書,覺得彈球、拍洋"兒、任天堂這些東西比拿本書在家看有意思多了。當時我並不是沒有閱讀條件,我老姑就是開書店的,我淨幫她看攤兒了,還老替同學借書看,除非某本書他們看完了說有點兒黃,我才會讓他們·到相應段落認真拜讀。一般情況下我很少主動看書,只在同學與圖書之間起橋樑和紐帶的作用,相當於現在的房屋中介,但不收中介費。看攤兒的大部分時間裡,我沉迷於收錢的那種喜悅中,每賣出一本書,都有莫大的成就感,該感與銷售額成正比,五塊錢能讓我高興半天。那時候《讀者》還叫《讀者文摘》,九毛八一本,《北京晚報》不是五分就是一毛一份,上面幾乎見不到廣告。現在回想起來,我大學應該上?管專業,打小就愛?濟往來。當時老姑肯讓我看攤兒,很大程度上取決於假幣還沒有出現,那時候市場倍兒健康,沒有坑蒙拐?,現在老姑的孩子也到了我當時的年齡了,每次交學費,老師都讓在一百塊錢上寫上名字。老姑現在不賣書了,要不然讓她孩子看攤兒的話,肯定得準備個驗鈔機。

    可能是因為守著書店,所以我對看書這事兒才不是特著急,覺得反正是自己家的書,早晚都能看。我的同學則不然,他們珍惜每一次看書的機會,頭天借給他們的書,第二天一早就還我,讓我再弄兩本來,看書速度比我借書還快。很像守著海邊,隨時都能吃到海鮮,反而不怎麼吃,而住在北京的人,年了節了,特意開車去趟塘沽,下了車暈車的東西還沒吐乾淨,就扒開螃蟹殼開始啃了。

    我真正開始看書,是十年前,上大學的時候。專業我不喜歡,就不去上課,待在宿舍,睡覺或彈吉他。一天二十四小時,覺總有醒的時候,吉他老彈手也疼,踢球總得等到有人下課,不能一個人對著球門踢。用不了的時間該如何打發?為了解決這一難題,我開始看書。先從看小說開始,裡面有故事,抓人,比《理論力學》、《機械?理》這些課生動多了。當時對書沒有鑑賞力,好壞不分,只要封面好看,就從圖書館借來看。這一時期看了很多中國當代作家的作品,覺得寫作不是件多難的事兒,便動筆寫了《草樣年華》。書像毒品,慢慢會讓你上癮,現在我便深陷其中,離不開了。

    這麼多年看下來,我更堅定了這個看法:有些書是讓你敬仰的——都是人,為什麼人家能寫成這樣;有些書是讓你樹立寫作信心的——丫都出書了,有什麼的啊。現在圖書種類比以前多多了,多的這些基本屬於後者,某一天,我突然覺得,寫作的信心不需要屢次從別人那裡獲得了,於是決定不再浪費時間,只看名著,不看流行文學。

    連看兩本名著,到第三本的時候,看不動了。不愧是名著,裡面都是乾貨,?得慌,得兌點兒水,整點兒通俗的,稀釋一下。於是又名著和非名著雜著看,意識決定物質,什麼心情看什麼書,不故意,不強努,不高攀,不低就。這樣看下來,還比較舒服,既取得個人進步,又沒和流行文化太脫節。

    有了看書的慾望,自然得買書,現在我家書櫃裡,沒看過的書比看過的書多。買書和不看書並不衝突,書不是食品,放長了也不會壞,現在買書是為了以後看的。有多以後?說不好,也許是一個月,也許是五年,反正是早晚的事兒,家裡不開書店了,只能自己買書備著了。這不叫佔著茅坑不?屎,這泡屎早晚得下來。

    為什麼要備書?這跟家裡備點兒藥是一個道理。雖然想看書了沒書看不至於死人,但那難受勁不比死舒服。我覺得也可以打這麼一個比方,皇上之所以找那麼多媳婦,可能出於這樣一種?因,萬一想那事兒了,就一個媳婦的話,正趕上人家身體不方便,多掃興,等方便了,那勁就過了,所以才娶一堆媳婦備著,不信好幾十人同時不方便。備書也是這個道理,有些書儘管一時用不到,但必須在書架上恭候著,萬一突然想看了,再出去現買就晚了。不是所有書在任何時間任何地點都能買到,聽過通宵寫書、看書的,沒聽過通宵賣書的,即使買著了,勁一過,也不想看了,說不定出趟門覺得累,回來就想睡覺了,明天起來怎麼著還不一定呢。

    書架上多放點兒書,還有一個重要作用,裝飾。房子太空不好看,我又不好瓶子罐子,也不懂字",只能拿書擺擺。比起古和名人字",書可便宜多了,用不了多少錢就能擺滿一面牆,這些錢買古的話,只能買個碎片兒。

    當然,如果不為了看僅僅為了裝飾,買地圖更便宜,一百塊錢能貼一屋子,我買的書都是遲早要看的,只是時間問題。有幾本佛教的,被人看見,問我:你信這個?我說,不信,我只信真理。但是總有一天你到了一定歲數,需要一些這樣的書來解惑。還有好幾本古鎮自助遊的書,自己逛對我的路子,古鎮也比城市讓我向往,所以這類書凡是我覺得印得還行,就都買了,說不定哪天心血來潮,背起包,裝上書,穿上鞋就走了。光鳳凰的書,我就有好幾本,?讓這是沈從文老家呢,文人騷客都去,?讓我也寫東西呢,抽空肯定得去附庸一下風雅。去之前,先看看別人是怎麼風的,自己再風的時候,必須風得不一樣。我不愛看外國的書,總覺得·譯過來的語言不是人話,不知道是外國人不說人話,還是·譯者不說人話。名著就不跟它計較了,雖然不是人話,但是人事兒,能從國外大老遠地傳過來,還久?考驗,看的時候費點兒勁就費點兒勁吧,碰著便宜的,買幾本備著,看不完給兒子看,兒子看不完給他兒子看,只要書不爛,能傳幾代傳幾代。外國的流行文學就算了,不花冤枉錢了,每年買本諾貝爾就夠了。

    銀行不一定是放錢最安全的地方,書市是我買書最多的地點,在這買的書,至少佔我全年購書總量的三分之一。幾百塊錢在書店確實買不了多少書,但是在書市至少能買到兩倍的書,平均價格在五折以下。每次書市,我都拎幾袋子書回家,手勒出印兒,內心滿足。把這些書搬回家,就等於把思想帶回家,把它們立在書架上,隨時武裝頭腦。

    這次整理買回來的書時我才發現,床邊放的幾本書竟然還是上回從書市買的。前兩天還有記者問我,作為一個青年作家,一年看多少書?最近這一年事兒多,沒怎麼看,為了不讓人說我連閱讀都沒有,還寫東西呢,也好意思?我咬了咬牙,一狠心說:十本(四捨五入得來的)。其實,整本看完的,也就五六本。當然,有些書我也會··,看幾篇短文或幾十頁,沒勁就放下,這些不算在內,還有漫"。其實我巨想看,就是沒時間。不能再這麼幹了,買書固然重要,但買是為了看的,光買不看,老想著以後再說,這不行,現在能進步就得及時進步,人生苦短,馬上就二十七了,就說活到八十,刨去臨終前和病魔作鬥爭的那段歲月,我也就能看五十年的書了,按這個閱讀速度下去,這輩子只能再看三百本書了,也許書架上的這些書都看不完。看來不能把看書當作遲早的事兒了,從此沒有以後了,只爭朝夕吧,把逛書市的時間用來看一本書,收穫比買一櫃子書大,這和少說多做是一個道理。就說書放在那,開著門窗,知識也不會跑掉,但終究不是自己的,就像圖書大廈的?理,他要是不看書,一樣是個傻逼,所以,我決定,在把這次買的書看完之前,如果地壇再有書市,除非為了吃裡面賣的羊肉串,否則我絕不進去。但這個決定也只能現在說說,因為看書的人都知道,書對人的誘惑是何等之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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